2024年1月11日,烏克蘭農業政策和糧食部發布關于果醬、果凍、非柑橘類果醬和甜栗子泥的相關規定,自發布6個月后生效。主要內容:
(1) 各種產品的術語和定義。
(2) 標簽食品名稱按使用水果的質量分數從高到低依次標明所用水果的名稱;使用由3種或以上水果,則名稱可由“水果混合物”等取代,水果含量以“每100 g食品由水果制成(以克計)”表示,總糖含量以“每100 g總糖含量(以克計)”表示。
(3) 生產每1 000 g不同品質級數果醬時的水果用量要求(如普通品質:腰果160 g、百香果60 g;特級:腰果230 g、百香果80 g等。
(4) 生產普通品質果醬、果凍、非柑橘類果醬、甜栗子泥時,水果、果肉、果泥等可進行加熱、冷卻、凍干干燥、使用二氧化硫等加工處理,可加入蜂蜜酒類香料等成分。
(5) 其他各類水果在生產時的規定(如柑橘類果皮、天竺葵葉可用于生產果凍,生產草莓、覆盆子、醋栗、紅醋栗和李子果醬果凍時,可以添加甜菜根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