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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的人民性

2024-04-25 05:05魏彥芳李一峰左文立
隴東學院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人民性法治群眾

魏彥芳,李一峰,左文立

(1.天水師范學院,甘肅 天水 741000;2.鎮原縣人民檢察院,甘肅 鎮原 744500)

“人民性”是良法善治最基本的要求與準則。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的“人民性”是指在中國共產黨的全面領導下,我國法治現代化建設必須將人民的基本訴求置于首位,聚焦人民的根本權益,突出人民至上理念[1]。因為依法治國進程中人民是法治化主體,必須把人民的福祉落實到法治現代化的全過程,努力讓民眾對公平正義感同身受[2]。我國法治思想堅持為人民服務、為公共利益服務,從而作為價值理性的人之自由獲得制度載體和剛性保障,成為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鮮亮的底色。

一、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人民性的理論溯源

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結合中國實際,汲取中華傳統法律的寬仁愛人、以民為本的理念,深入發展和完善馬克思主義經典法學思想中關于人的本性和人的全面、自由發展的觀點,融合中國共產黨幾代領導人的法治思想等凝練而成。該理論基于人民至上原則,突出民生與民愿,具有深遠的時代意義。

(一)人民性的文化傳承

“以民為本”的思想核心在中華優秀傳統法律史上經歷了幾個階段的發展演繹,商周就有不成體系的“民惟邦本”“天視自我民視”等樸素的民本理論。春秋戰國時期,孔子曾主張寬仁的“為政以德”愛民思想,孟子也倡議“民為貴”理論,提出“人治”“德治”“禮治”,強調民為首,社稷次之。法家思想主張以法治國,確立了法制的基本精神價值,重視人對國家而言是根基的重要性,古代民本思想在此階段開始發展。秦王朝時期逐步奉行君主集權政體,民本法制的生成處于停滯狀態,法律為統治之器具漸顯儒化。自漢唐宋時期開始,儒家思想成為正統,其寬仁、民本、德治的理念在法制中得以體現,唐太宗李世民將水以載舟、亦以覆舟的比喻視為治國之方略,宋朝蘇軾曾言“去民之患,如去腹心之疾”。這些古代的精粹言論都體現出深厚的以民為本思想。明清時期,張居正認為“安民、利民、恤民”才是統治階級的為政之大道,古代樸素的民本思想逐漸趨于成熟。到了近代,孫中山倡導的資產階級結束了君主專制,從而建立全新的近現代民本思想,傳統民本思想湮滅在歷史的長河中。

從我國封建社會歷朝歷代仁政的策略功能和終極目標分析,統治者讓利于民是為了其統治地位萬世不易,但我國傳統法律思想中以人為本的精粹理念是仁愛,其對百姓的仁政之術仍具有合理性和積極意義。新時代我國選擇性地繼承了優秀傳統文化中“悠悠萬事、民生為大”的民本取向,并在法治現代化的進程中博納眾采、與時俱進,增添了新的人文內核和時代底蘊,呈現出鮮活的人民性。

(二)人民性的理論基礎

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強調人民群眾是歷史的主人。在《黑格爾法哲學批判》一文中,馬克思首次提出了人民群眾的重要性,強調人民群眾是社會和歷史的根本主體,所有歷史的具體走向均由人民來主導。馬克思、恩格斯認為全世界的無產階級運動都是為絕大多數人民群眾謀幸福、謀利益的革新活動。同時馬克思、恩格斯提出法律不僅產生于人民,法律也服務于人民,人民的意志是法律的全部內容,群眾的愿景就是法律文本的唯一淵源,也是法律制定的依據。馬克思主義法學思想充分尊重人與人權,強調“法律就是人民自由的圣經”,其實質要義是法律服務于絕大多數人的利益。在《家庭、私有制和國家的起源》一文中,馬克思、恩格斯全面解析了無產階級勞動者應該在未來國家制度構建和運行中如何去表達自己的真實意志,即“人民意志”,進而實現人的終極解放與自由。之后,列寧提出蘇維埃工農政權首先考慮的應該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倡議人民大眾應該參與到立法的進程中來,法律應該保障人民的根本利益,法律面前必須人人平等[3]。他還強調國家的法律法規應該保證全體公民直接或間接參加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管理,人民應該自由討論自己的事情,自由決定自己的事情。同時,他認為廣大工人階級的權益是國家位階性最高的法律[4]。這些經典理論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法治的人民至上性,歷久彌新,醇厚深省。社會主義法治是馬克思主義法學中不可或缺的部分,該思想中的人本向度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提供了思想源泉,為全面依法治國的人民性提供了理論基礎。

(三)人民性的經驗總結

人民性是毛澤東帶領人民群眾進行中國革命建設的思想武器。他提出“想問題從群眾出發就好辦”[5],“我們這個隊伍完全是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6],強調我黨工作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鄧小平認為人民是國家發展的源泉,一國生產力的發展必須發揮群眾的主體作用,他提出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方針被寫入十一屆三中全會公報中。他認為法是因民而生、為民所用,應該全面提升民眾的法律素養,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突顯人民在法治現代化進程中的核心地位。江澤民提出我黨的所有方針與政策的制定,應該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為最高標準[7],強調民主政治最根本的內容是要把黨的領導、人民的主人翁地位和依法治國三者相統一[8]。其中,人民當家作主是“三個代表”思想的宗旨和價值追求。胡錦濤提出科學發展觀,強調以人為本,以及“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系、利為民所謀”的現代法治理念。習近平始終堅持人民至上的原則,強調堅持法治現代化是為了人民、造福人民、保護人民[9],強調必須牢牢堅守公平、正義的法治價值,以案件為平臺讓人民對法治的公平正義感同身受[10]。作為中國共產黨追求民主科學、引領法治現代化建設的旗幟,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核心的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是以為人民群眾謀福利、為中華民族謀復興作為價值根基和初心使命而存在[11]。人民性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最本質的內核和底蘊,也是中國共產黨的基本宗旨和根本遵循。歷屆中央領導人的璀璨思想為新時代法治理論人民性的內核提供了重要的智慧與經驗。

二、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人民性的主要表現

中國共產黨自誕生伊始,為人民服務是其貫穿始終的堅守。習近平指出:“時代是出卷人,我們是答卷人,人民是閱卷人?!盵12]人民性是新時代法治的具體體現,是社會主義優越性的表征之一。

(一)尊重人民的中心地位

中國共產黨的性質和宗旨決定了人民的中心地位,新時代法治建設是以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真正福祉為其使命,這是共產黨人的一貫堅守。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始終奉行人民至上的法治理念,飽含厚重的親民、為民情懷。一方面,人民在現代法治化建設中是中堅力量,同時也是人類歷史的開創者、人類命運的把舵者。近百年來,我國民主法治建設的成就無不閃耀著人民的智慧。另一方面,在堅持中國共產黨全面領導的前提下,將全面依法治國和以人民為中心有機結合,加快我國法治建設現代化的歷史進程,才更有效地繼續保障人民民主。因為只有依靠人民、信賴人民,才能了解人民對新時代特色法治的新訴求,才是掌握解決一切問題的密鑰之所在。因為人民群眾是依法治國的主體和核心主力,要充分調動人民的力量,激發人民的潛力,引領全體人民崇尚、遵守和捍衛法律[13]。習近平指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盵14]該論斷就是要保證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背景下,人民群眾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多形式、多路徑、多元化參政議政。新時代特色法治理論飽含人民至上原則,鼓勵人民群眾積極投身到社會管理事務中,同時大力提升全民的法治素養。因為,尊重人民的中心地位,堅持法治為了人民、法治依靠人民是實現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的必然趨勢。

(二)保障人民的權益

習近平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盵15]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始終將保障人民權益作為法治創新和法治踐行的主線,民權、民生、民愿是我國法治現代化道路的起點和終點。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堅持人民至上的法治內核,把發展完善人權法治作為人權保障事業的重要議題,其目標在于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滿足人民的訴求,從立法到守法無不彰顯我黨一心一意做人民公仆的根本宗旨。習近平強調:“我黨的所有工作以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權益為唯一標準?!盵12]進入新時代,十九大明確強調“我黨以人民的權益為唯一標準”[12],重申了人民群眾永遠是我黨所有工作的終極評判者。二十大報告再次強調必須堅持人民立場,關注人民愿望、促進人民創新、凝聚人民智慧,成為人民所認同、所接納的理論,使之成為人民的思想武器去認識世界和改造世界。

一方面,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中的人民性,就是主動解決人民反映的社會問題,運用法治手段使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積極回應人民的愿望、滿足人民的訴求。另一方面,保障人民的權益強調了人民的主體性地位,良法善治是民眾定份止爭、化解矛盾的途徑,從而進一步解民憂、暖民心,讓人民當家作主。最后,通過多元化的形式讓人民廣泛參與到法治現代化建設的全過程,堅決反對以任何形式阻礙任何人進入法治圍城,不得以言代法、徇私枉法,不得進行零和游戲的錢權交易[11]??偲饋碚f,良法善治的根本目的是民眾權益得以保障,公平正義得以現實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本位與歸宿始終以人民利益為價值追求,唯有如此,建設社會主義法治社會才指日可待。

(三)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主要表現和基本價值目標是不斷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一方面,法治是人自由與全面發展的有力保障。我國法治建設以人民合法權益的保護為初衷,為人的全面發展保駕護航。人的全面發展是一個國家政治、文化、經濟建設的本位與歸宿,更是為我國依法推進法治治國指明了終極價值和前進目標[16]。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每個環節和層面都離不開“人”這個主體,需要牢牢抓住“人”這個哲學命題中的目標,緊扣人的全面發展這個中心思想[17]。中國特色法治建設承載著推進現代化的歷史使命,也承載著人的現代化的時代重任。人的全面發展理念準確反映了新時代社會進步的浪潮趨勢,最大限度地整合了社會各界的發展共識,迸發出驚人的蓬勃生命力[17]。另一方面,個體的發展程度依賴于國家的長治久安。馬克思認為人是“一切社會關系的總和”的論斷毋庸置疑[18],而社會進步程度與個體發展高度是等比例的相關關系。全面依法治國有利于促進人的自由發展與平等,也是依法治國的價值追求。另外,和諧社會是人的全面發展的先決條件,全面依法治國有利于新時期社會的穩定進步,從而創造個體與政治社會的共贏共存[17]。最后,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應該貫穿依法治國的始終。無論是宏觀或國家層面的社會運行,還是微觀至個人的言語舉動,均需要法治的管控或拘束。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以保護人民的合法權益為根本,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貫穿始終,這是我國現代化法治建設的本質和價值目標所在?!傲挤ㄉ浦巍笔菨M足高層次需要的根本保證,唯有如此,才能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三、新時代法治理論人民性的實踐路徑

以人民為中心是我國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根本宗旨和終極目標?!懊裰髁⒎?、執法為民、司法公正、全民守法”是構建新時代法治理論人民性的有效路徑。

(一)民主立法

立法是依法治國的起跑點,民主立法應該以人民為圓心,群眾積極參與為半徑,立法為民的理念為尺度,將人民利益置于首位,使法律為人民所信仰。一是立法要主動適應人民新時代的新訴求。加強與人民群眾利益切身相關的立法工作,新興領域如人工智能、新能源等技術的發展日新月異,帶給立法前所未有的嚴峻挑戰,法律法規的建構與重構迫在眉睫。解決不同位階性法律之間的沖突和重復問題,推進法典的整理與系統化,重點建設迫切需要的法治體系,將時代的需求、公民的意愿通過立法活動得以體現。貫徹民主立法理念,闡明立法宗旨的人民性。二是完善立法機制,擴大公民有序參與,體現參與主體與實踐手段的人民性,完善各方共同參與的立法工作格局,制定契合民眾法治訴求和利益的法律程序,創新人民參與立法的多元化平臺,建言獻策或廣納民意,以包容并舉的方式進行立法機制革新,積極對立法項目進行論證與反饋,力求立法機制的科學化。因為只有深入群眾、依靠群眾才能真正了解基層人民群眾的現狀和感受,為民主立法奠定厚重的基石[1]。比如,我國現行民法典的“人法”內核充分體現了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人民至上”的精髓要義,其以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為本位,以人民群眾的時代訴求為宗旨,是我國新時期民主立法的典范。只有立法為民,夯實群眾基礎,才能使立法精神在法治實踐中得以煥發生機。

(二)執法為民

首先,重構法治之網,建設高效、文明、科學的現代法治政府,加大民生領域的執法力度。切實將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人民性貫徹落實到執法環節。嚴格執法的核心在于執法程序法定,本著以人民為本的理念,執法機構應該提升改進執法工作能力,改進工作作風,執法嚴格、程序合法,時刻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是嚴格執法的前提,如此才能維護法律的權威,保障公民的合法權益。其次,執法為民要堅持黨的領導,明確政治方向,為人民提供高質量的法律服務,盡可能回應人民的時代訴求,在黨的領導下,繼續提升司法的公信力和民眾的認可度。再次,加強執法革新,提高治理能力,提升執法為民的服務效率,降低民眾的守法成本。習近平強調要“推行人性執法、柔性執法、陽光執法”,從而理性引導各級政府以法治為筆為權力劃邊界、定方圓。這就要求各級政府有授權則必須有所作為、法無授權一定不可為的同時,簡政放權,提升執法效率。執法機關要文明執法,落實執法責任制度,依法履職、嚴格執法,建立執法的合法性審查機制,完善國家監察制度,提升國家監察效能,更好造福人民群眾。最后,高素質執法隊伍是嚴格執法的前提和基礎。提升執法機關執法為民的自覺性與良好素養,打造人民滿意、人民認同的執法隊伍。執法者應該創造良好法治環境,以維護個人權利為中心,尊重執法對象,在解決糾紛、化解矛盾過程中有如沐春風的體現,全心全意服務群眾,維護民眾利益。

(三)司法公正

如果說,公正是一國法治文明的生命線,那么司法就是公開、公平、公正的馬奇諾防線,司法的終極目的就是保證法律的三公原則現實化。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追尋的價值目標是維護司法公正。首先,要保證司法的獨立性,堅持法治的程序正義和實體正義合二為一,司法權要去行政化和地方化,追求個案正義必須堅守司法底線,而且要衡量好社會效果的普遍正義。審判權要保持獨立性和公正性,堅持法官之上無主體,保持司法的客觀中性,維護人民利益的最大化。其次,要深化司法改革,以群眾的現實問題為主要導向,全面推進滿足民眾訴求為中心的司法改革,建立改革成果的民眾共享機制、成效評估機制和制約機制。必須在黨的領導下,全面提升司法的權威性和公信力,建立健全公正、完備的司法制度和人權保障制度[1]。最后,完善司法制約監督體系,要求司法內部監督和社會外部監督相統一,主動監督和被動監督相結合,依靠人民的如炬慧眼,使灰色地帶無處遁形,確保人民的監督權實至名歸。監督體系的完善是以看得見的正義——司法公開來彰顯自身的制度自信,是尊重民意的表現,提升了人們對司法審判的信任度。同樣,提高檢察機關對司法實踐的監督效能,提升司法人員的職業操守和職業素養,進一步拓寬人民參與司法監督的路徑,從群眾中遴選代表參與監督,保證司法公正。

(四)全民守法

全民守法是法治現代化建設的重要目標之一,也是推動我國新時代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發展的重要環節。全民守法是指社會所有主體都應該以憲法和法律為信條,除此外不能加重理性主體的守法負擔,力求保持守法中性原則和以人為本的理念。習近平強調民眾的法治觀念和法治信仰是我國法治化建設的精神支撐和內生動力,因為任何個體都是命運共同體的組成部分。新時代背景下,要實現全民守法,首先要全民知法,應該加大普法教育的力度,讓全社會都信仰、膜拜法律。沒有民眾的擁護和支持,法治觀念缺失,載體無法得以塵埃落定,生根開花。因此,繼續貫徹“誰執法誰普法”的法治政策,創新宣傳及普法教育的多元化平臺,擴大法治兼容的覆蓋面,主動回應人民群眾高度聚焦的熱點問題,借此拓展人民群眾的法治視野,提升廣大群眾的法治素養。其次,還需通過一定獎懲機制考核普法的最終效果,引導人民群眾對法治化的國家治理和法治改革建言獻策,使民眾參與國家法治治理的制度渠道暢通無阻。最后,應該提升領導干部的法律素養。因為領導干部是關鍵少數,是法治制度的執行主體,是實現公平公正的真正踐行者,領導干部要帶頭尊崇法治,捍衛憲法的神圣與權威,消解官僚意識,限縮自由裁量權和主觀任性。強化關鍵少數的“頭雁效應”的示范作用,理性引導全民守法,領悟人民性的內核理論、主要表征和實踐路徑,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宗旨,做人民性的忠實信仰者和執行者。

四、結語

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繼承歷史、凝聚時代治理智慧、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突出人民在法治化現代化道路中的主體性。法治實踐中,我國始終堅持以法治利民、法治惠民為價值取向和根本目標,旗幟鮮明地表明法治現代化建設將以人民為中心作為事業啟程的基調,將民本、民心、民生作為中華民族興盛繁榮的指南針,從而廣開民言,廣納民意,加快推進我國的法治化道路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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