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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溪山漢簡“梯”“柂”釋義及其相關問題

2024-04-25 11:05孫夢鈺李明曉
現代語文 2024年2期
關鍵詞:量詞

孫夢鈺 李明曉

摘? 要:在湖南沅陵虎溪山漢簡1號漢墓出土的竹簡中,涉及到《食方》內容,其中,亦不乏各種量詞的使用。簡11“黍一梯”“棗膏一柂”中的“梯”“柂”,均用為器物量詞,它們的釋義以及文字隸定,對于理解句意至關重要?!疤荨笨赡芘c出土的節狀木器有關,為分層的、卷筒狀的、類似于竹桶形的盛裝糧食的器具?!皷奔礊椤皡F”,應隸定作“柁”,亦是用于盛裝食物的器具,在同墓中曾出土了一些品相精良的漆匜。藥食同源,黍米與棗膏配伍,既反映出墓主人生前的飲食喜好,亦體現了時人的養生觀念。

關鍵詞:虎溪山漢簡;《食方》;“梯”;“柂”;量詞;釋義

一、引言

1999年6月至8月,湖南省沅陵縣城關鎮西部的虎溪山1號漢墓出土竹簡1300余枚,其內容可分為三類:“計簿”“閻昭”“食方”,其中的“食方”即食譜,多為殘簡?;⑾綕h簡中的《食方》記載了不少米飯蒸煮及其他食物的烹調方法,從烹調方法和工藝流程來看,頗為復雜講究。

值得注意的是,《食方》中亦不乏各種量詞的使用,如“斗”(簡2、簡5等)、“升”(簡6、簡13等)、“幅”(簡6、簡7等)、“梯”(簡11)、“柂”(簡11)、“斤”(簡38、簡107等)、“兩”(簡72、簡110等)、“果(顆)”(簡81、簡103)、“寸”(簡81)、“罌”(簡91)、“尺”(簡20、簡190)等。它們大多屬于“名詞+數詞+量詞”格式,如“飯二斗”“水一升”等;同時,還出現了“數詞+量詞+名詞”格式,如“二幅素巾”等。其中,“梯”“柂”在簡文中充當量詞十分少見:

《食方》簡11:裝之。令黍一梯、棗膏一柂,蓋以巾烝,徹上,反之復烝,紲出置巾上,以手排去其大氣而成,為。[1](P145)

可以看出,簡文中的“梯”和“柂”,分別用來描述“黍”和“棗膏”。張暢認為,根據上下文意,“梯”和“柂”均為計量單位[2](P16)。我們基本贊成這一觀點?!疤荨薄皷鼻懊娣謩e有數詞“一”修飾,它們在此簡中用作量詞無疑。不過,“梯”“柂”二字在漢簡中罕見用作量詞,其涵義值得進一步探析。

二、“黍一梯”

《食方》記錄了多種米飯的制作流程,如中黃飯、黃飯、大粲飯、中粲飯、粲飯等,其蒸煮步驟大體相似。吳桑大致復原了“為飯方”的制作流程:“為某方?!続】取水、米若干斗,漬析/榣?之,令清如水,【B】浚/漬置二幅素巾上,以手□米,【C】浚裝之,偏烝(蒸),反之復烝(蒸),【D】紲(抴)出置盎中/素巾上,扇陽(揚)去其大氣寒之,【E】復裝之烝(蒸),反之復烝(蒸),【F】紲(抴)出置盎中,【G】以水一升脩,【H】蓋以巾烝(蒸),徹上,反之復烝(蒸),【I】紲(抴)出置二幅素巾上,【J】以手排去其大氣而成,為飯二斗?!綤】”[3]簡11中所記錄內容與“為飯方”中的【I】【J】【K】步驟相對應,由此可知,該簡應屬于“為飯方”中的一種,并且它所用的主要原料為“黍”,即黃米。

在《食方》中,取米時所用量詞一般作“斗”或“升”,例如:

(1)簡8:大半斗,中黃米少半斗,炊之,方皆如黃飯。[1](P145)

(2)簡46:?,入①穤米半升、肉醬、橿鵠復中,乃釀之,?,和以美酒、醬、鹽、棗,嘗其味,和美,肉孰,紲。[1](P146)

(3)簡99:……□□□以酒漬,有頃出,以白布幭柏②去其水,取穤米一升,漬析榣?之,令清,浚,出,取肉醬汁。[1](P148)

(4)簡199:黃飯方:取中黃米大半斗,漬析?之。[1](P150)

例(1)~例(4)中的“中黃米”“穤米”,其后分別用“數詞+斗”或“數詞+升”等形式修飾,而簡11中的“黍”則是用“數詞+梯”來修飾,并且《食方》中僅此一例?!墩f文解字·木部》:“梯,木階也?!盵4](P118)

“梯”的本義是便利人們上下攀登的用具或設備,后來引申為形狀像梯的分級的東西。我們認為,“梯”本為名詞,表某種器具,在此簡中借用為器物量詞。關于器物量詞,亦有“容器型借用量詞”[5](P238)、“借用單位量詞”[6](P224)等說法。李平指出:“因為所量事物是不可數的,只能借助于盛放該事物的器具為標準來計量。事物的形狀、大小、多少等均由盛放它的器物的大小或形狀而定,即‘隨物賦形。這類量詞在多數情況下是借用名詞為之,因時因地而異,缺乏穩定性和繼承性,故有學者稱之為‘臨時量詞?!盵7](P62)

在出土漢簡或秦漢傳世文獻中,亦有其他器物量詞能夠稱量“黍”,如“敦”“簋”“笥”等。

1.敦

(5)《武威漢簡·甲本特牲》簡15:主婦(設)而(兩)敦黍稷于柤(俎)南。[8](P97)

(6)《武威漢簡·甲本少牢》簡31:上佐食取四敦黍稷。[8](P104)

(7)《武威漢簡·甲本少牢》簡43:司土<士>進一敦黍于上佐食,有進一敦黍于下佐食,皆右之于席。[8](P106)

關于“敦”之形制,徐中舒先生指出,敦的本字為“”,含有團意,并分析說:“據此覆敦之形如高堆,則敦之形團,亦可想像得之。蓋簋為圓器,而敦則上下內外皆圓……此上下內外皆圓,正是陳侯三敦之形制,實為敦之正解?!盵9]李平認為:“‘敦為銅器名。借用為量詞,計量‘敦所盛之物。漢簡中‘敦稱量黍稷?!盵7](P67)由此可知,“敦”本為稱量黍稷等的器物,從而借用為器物量詞。

2.簋

(8)《儀禮·公食大夫禮》:宰夫設黍稷六簋于俎西,二以并,東北上。[10](P778)

(9)《禮記·祭統》:是故以四簋黍見其修于廟

中也。[11](P1181)

《說文解字·竹部》:“簋,黍稷方器也?!倍斡癫米ⅲ骸霸S云簋方簠圓,鄭則云簋圓簠方。不同者,師傳各異也?!盵12](P195)關于“簋”之形制,李建平指出:“從出土實物來看,多為圓腹、侈口、圈足,也有方形者,如亞丑方簋等?!盵5](P260)與“敦”一樣,“簋”亦借用為器物量詞。

3.笥

(10)長沙馬王堆三號墓竹簡遣冊:稻、黍一笥。[13](P242)

《說文解字·竹部》:“笥,飯及衣之器也?!盵4](P91)“笥”乃竹制方形容器,湖南長沙馬王堆一號漢墓出土竹笥48個,它用途廣泛,既可用于盛放飯食、衣物,亦可用于盛放竹簡等。張顯成、李建平指出:“‘笥用作借用量詞,先秦簡帛中就已出現了。楚簡中字均作‘司?!?,同‘笥?!盵6](P225)“笥”由竹制容器引申作器物量詞,以稱量所盛裝之物。

以上用例中,“敦”“簋”“笥”均由盛物容器借用為量詞。由此類推可知,簡11用“一梯”來修飾“黍”,這里“梯”的功能應與“敦”“簋”“笥”一樣,也是用于盛裝黍之器具,從而借用為量詞來稱量黍。

此外,“梯”在《食方》中又見于簡208的釋文:

(11)簡208:勿脩紲出梯□。[1](P151)

該簡殘斷比較嚴重,“出”字后面的字形作“”,其左部殘缺,但右部構件與簡11“梯”字字形“”相同,因此,整理者將它釋作“梯”是正確的。吳桑認為,該簡中的“脩”讀作“滫”,表示加水拌和;“紲”讀作“抴”,表牽引之義[3]。張暢認為,“紲”乃長繩,此處指借助繩子取出[14]。因此,該簡當斷作“勿脩,紲出梯□”?!妒撤健分卸嘤小凹湷鲋冒恢小薄凹湷鲋枚亟砩稀薄凹湷鲋媒砩稀钡日Z,“紲出”后常接“盎”“素巾”“巾”等,我們亦可推知,“紲出梯”之“梯”在此為名詞,其功能與“盎”“素巾”“巾”等一樣,用于盛裝“紲出”的食物。

關于簡文中作為盛裝食物器具的“梯”之形制,我們認為,“梯”很可能與隨葬品中的“節狀木器”所組合而成的一種器物相關聯?;⑾?號漢墓出土有3件節狀木器,其中,M1T:105-1、M1T:105-2兩件形制相同,另一件為M1N:59。3件節狀木器的形制,分別如圖1、圖2所示:

整理者曾對M1N:59的形態有所說明:“卷木胎。卷筒狀。已殘。凹腰,下部有底。上、中、下各有一道節狀凸箍。外髹黑漆。殘長21、殘寬5厘米?!盵1](P98-99)

所謂“卷木胎”,屬于木胎胎質的一種,用于卮、圓奩一類的圓筒形器物,此件節狀木器又為卷筒狀,因此,由其組合之后的物件可想象而得之。簡文中的“梯”應屬于漆木器,因為“梯”具有分層分級這一顯著特征,所以簡文中的“梯”似乎與節狀木器有關聯。由此可推知,簡文中的“梯”應是分層的、卷筒狀的、類似于竹桶形的盛裝糧食的器具。關于“梯”之容量,則可能與蒸飯器具(如甑等)之容量相當,虎溪山1號漢墓出土有兩件陶甑:“一為長箅孔,一為圓箅孔……口徑25.6、足徑12、高15.2厘米”[1](P108)。不過,“梯”之整體形狀及容量仍有待于進一步考證。

三、“棗膏一柂”

在制作黃飯、中黃飯、黃飯、粲飯等“為飯方”中,除了原料米及水之外,未添加其他配料,而《食方》簡11在制作黍飯時則添加了“一柂”棗膏。

(一)“柂”與“柁”

在簡11“棗膏一柂”中,“柂”的字形作“”。

《爾雅·釋木》:“椵,柂?!惫弊ⅲ骸鞍讞菀?。樹似白楊?!盵15](P462)《集韻·支韻》:“柂,木名?!盵16](P34)可見,“柂”的本義是白椴樹,這顯然不符合簡文文意。在簡文中,“柂”的語法功能應與“梯”一樣,也是作量詞。我們認為,“柂”亦由盛裝物品之器具借用為量詞,同時,“柂”之所指當為“匜”?!墩f文解字·匚部》:“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從匚也

聲?!盵4](P268)徐鍇《說文解字系傳》:“匜,似羹魁,柄中有道,可以注水酒。從匚也聲?!盵17](P255)段玉裁

《說文解字注》:“《斗部》曰:‘魁,羹枓也。枓,勺也。匜之狀似羹勺,亦所以挹取也……其器有勺,可以盛水盛酒。其柄空中,可使勺中水酒自柄中流出,注于盥槃及飲器也?!盵12](P642)“匜”字小篆字形作“”[4](P268),

許慎將其聲符釋為“也”。據“匜”字字形的演變脈絡,“匜”本從“它”聲,后訛為“也”。關于“它”與“也”的關系,黃德寬曾專文討論,認為它們既非同源又非同字,二者于隸變之后開始發生訛混[18](P827)。李守奎贊成黃氏的觀點,并指出:“‘它與‘也二者從甲骨文到西漢早期不存在通用的情況,一直區分嚴格。二者讀音相近,隸變、草寫使得字形也相近,‘它逐漸訛變成‘也?!盵19](P19-20)“也”上古音屬于喻母歌部,“它”上古音屬于透母歌部,二者韻部相同,而喉音(喻母等)和舌音(透母等)亦可相通。

湖南沅陵虎溪山漢墓乃西漢早期墓葬,從“木”之“匜”的聲符仍然是“它”,并未訛變為“也”,因此,整理者將其隸定作“柂”有誤,應嚴格隸定作“柁”。李守奎指出:“漢代匜的材質發生變化,出現了從木的‘柁與從匚的‘匜?!盵19](P18)可見,“柁”與“匜”乃一字之異體。

如前所述,“匜”是用于盛酒、水、食的器具?;⑾?號漢墓出土的隨葬品中有4件漆匜,其形狀似瓢,呈圓角方形,斫木胎,內外皆涂漆,工精器美。漆匜的用途與出土的耳杯、盤、卮等一樣,均為盛裝飲食之器具。

(二)“一柂(匜)”之量

“棗膏”是中醫常見中藥方劑,在傳世醫籍、出土文獻中均有用例。例如:

(12)東漢張仲景《金匱要略·卷上·肺痿肺癰咳嗽上氣病脈證治》:以棗膏和湯服三丸。[20](P30)

(13)唐代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肺臟方·積氣》:令棗膏,入釜中酒里。[21](P289)

(14)《馬王堆漢墓帛書·房內記》簡20-21:約:取巴叔(菽)三,蛇床二,桂、姜各一,蕉莢四,皆冶,并合。以(蜜)若棗膏和,丸之,大如(),

入前中。及為=(為,為)小囊裹以嗛前,智(知)而出之。[13](P79)

(15)《馬王堆漢墓帛書·房內記》簡22-23:【約】:取犬骨燔,與蕃石各二,桂、彊(姜)各一,蕉莢三,皆冶,并合。以棗【膏】□□□前,智(知)而出之。[13](P79)

(16)《馬王堆漢墓帛書·房內記》簡24-25:約:取蕃石、桃毛各一,巴叔(菽)一,三物皆冶,合。以棗膏□□和,丸【之,大】如(皴),入【前】中,如孰(熟)食頃,即。①

(17)《天回醫簡·治六十病和齊湯法》簡74-75:治寒熱:山(術)三,?。ń罚┒?,厚柎

(樸)、少辛、則(荝)、礜、圭(桂)、畺(姜)、桔梗、朱(茱)臾(萸)各一分,合和,以棗膏完(丸)之,大如起實。[22](P104)

“棗膏”,馬王堆醫書原注曰:“即以大棗果肉制成之膏?!盵13](P79)關于棗膏的制作方法,唐代孫思邈《備急千金要方·肺臟方·積氣》曾有記載:“將棗內(納)甑中,微火蒸之,令棗膏,入釜中酒里,煎酒令余二升許,甑中棗候皮核,在止火,貯器中?!盵21](P289)明代李時珍《本草綱目·果之一·棗》:“《食經》作干棗法:須治凈地,鋪菰箔之類承棗,日曬夜露,擇去胖爛,曝干收之。切而曬干者為棗脯。煮熟榨出者為棗膏,亦曰棗瓤?!盵23](P795)由此可知,棗膏乃以棗肉為主要原料、通過蒸煮的方式而制成的膏狀物。由“以(蜜)若棗膏和”一語可知,棗膏與蜂蜜在形態、功用上相似,均屬于流體食物,因此可用匜盛裝。

“膏”亦可用桮(杯)來盛裝。例如:

(18)簡10:清①如水,浚,烝之,蓋以巾,偏烝,稍出,擇去皮,鋰取其膏,盛以桮(杯),棗索,浚米裝之,偏烝。[1](P145)

此簡內容似涉及棗膏的制作方法:清洗、蒸煮、去皮、取膏。這里的“鋰”,應當通“理”?!袄怼庇小皡^分”義,因此,“鋰(理)取”可以理解為“分揀收取”。張暢認為,此簡中的“索”乃計量單位[2](P16),但未作具體說明。我們認為,這里的“索”應為“空、盡”之義,“棗索”指所蒸之棗盡。

簡文中提及膏可以盛放在桮(杯)中,《說文解字·木部》:“桮,也?!盵4](P117)又《匚部》:“,小桮也?!盵4](P268)關于漢代之杯,孫機指出:“耳杯常用于飲酒……但耳杯并不全是飲器,也用作食器。樂浪古墓出土的大型漆耳杯的刻文中自名‘羹棓,正與《史記·項羽本紀》‘分我一杯羹的說法相合?!盵24](P376)虎溪山1號漢墓出土有不少漆耳杯,杯底多烙“沅”字,亦有“沅”加數字(表編號)或“中”加數字,可用于盛裝酒、食等物。

關于桮(杯)之容量,苑禎、馬捷、張林指出:“很可能‘杯作為戰國至秦漢時期‘升與‘參標準容量單位之間的補充,因戰國至秦漢時期‘一升的容積約合今200~226ml,‘一參容積約合今560~600ml,所以將戰國至秦漢時期的‘一杯的容積,推定為合今250~350ml左右較為合理?!盵25](P1910)

虎溪山1號漢墓出土的耳杯體積有些許差異,有長16cm、寬12.5cm、高4cm的,亦有長17.2cm、寬12.6cm、高4.4cm的。出土的漆匜則長29.2cm、寬19.8cm、高9cm,其容量約為耳杯的兩倍,按照苑禎等學者的說法,漆匜的容積約合今500~700ml。

(三)棗膏與藥食同源

實際上,藥食同源淵源有自,虎溪山漢簡《食方》就為我們提供了鮮明的例證。其中的棗膏既可食用,亦可藥用。關于棗膏的功效,清代尤怡《金匱要略心

典》曾有說明:“飲以棗膏,安其正也?!盵26](P118)

清代陳修園《金匱方歌括》亦云:“又以棗膏安其胃氣?!盵27](P36)袁開惠指出:“從醫籍記載來看,棗脂、棗膏多作為和制丸藥的輔助材料,一方面起到賦形劑的作用,另一方面,其養胃、和胃也能改善方藥的口感與味道;同時,或有緩解藥物毒性的作用?!盵28](P89)

唐代孫思邈《千金翼方·辟谷·服松柏實》:“(柏

葉)暴干,下篩,末一石,以一斗棗膏溲,如作干飯法?!盵21](P665)又《千金翼方·雜病上·吐血第四》:

“生地黃十斤,上一味,搗,以酒一斗,絞取汁令極盡,去滓,微火煎減半,內(納)白蜜五升,棗膏一升以攪之?!盵21](P713)上述引文足以見出棗膏作為中藥輔助材料的重要性。

棗膏具有養胃、和胃等功效,而黍米味甘、性溫,具有益氣補中、除煩止渴、健脾養胃等功能。不難推測,黍米與棗膏配伍之功效顯著,其養生功能尤為突出?;⑾?號漢墓的年代為西漢早期,墓主人吳陽為第一代沅陵侯,乃西漢長沙國第二代長沙王吳臣之子。墓葬中的簡牘文書與吳陽的個人喜好與興趣關系極大,《食方》亦反映出沅陵侯吳陽對飲食以及個人養生的重視,這也與西漢早期黃老之學盛行、注重修身養性不無關聯。

四、結語

綜上所述,虎溪山漢簡《食方》簡11“黍一梯,棗膏一柂”中的“梯”為飲食器具,“柂”即為“匜”,應隸定作“柁”,亦為飲食器具,二者在簡文中均借用為量詞?!疤荨焙汀皷狈謩e用來稱量“黍”和“棗膏”兩種食物,并且在出土的隨葬品中均可見到相關實物或殘留物。我們推測,“梯”可能是由節狀木器組合而成的漆器具,其容量可能與蒸飯器具(如甑等)之容量相當;“柂”則是出土的漆匜,其容量約為耳杯的兩倍。需要指出的是,簡11中的“梯”和“柂(匜)”均由盛裝容器而借用為器物量詞,器物量詞往往是在特定的具體語境中臨時獲得量詞的語法功能,而同種器物的大小、形制等可能會存在一定差異,因此,黍用“一梯”、棗膏用“一柂(匜)”的估量方法是比較粗略的。同時,考慮到虎溪山1號漢墓屬于貴族級別的墓葬,“一梯”黍米和“一柂(匜)”棗膏應不是日常用量,可能是為宴飲所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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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Definition of “Ti(梯)” and “Yi(柂)” of the Han Bamboo Slips of Huxishan and Related Issues

Sun Mengyu,Li Mingxiao

(Research Institution of the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Southwest University, Chongqing 400715, China)

Abstract:Shifang (《食方》) is recorded in the Han bamboo slips of Huxishan uncovered from Tomb 1 of the Han dynasty at Huxishan, Yuanling, Hunan, in which a variety of classifiers are used, including No.11 “shu yi ti, zao gao yi yi(黍一梯、棗膏一柂)”. “Ti(梯)” and “yi(柂)” are both used as implement classifiers, and their definition and transcription are very important to understand the meaning of the sentence. “Ti(梯)” is probably related to the unearthed knobble-shaped wooden utensils, which is layered, rolled and similar to bamboo buckets for holding grain. “Yi(柂)” should be transcribed as “duo(柁)” and read as “yi(匜)”, which is also used for holding food. And the tomb unearthed different kinds of “yi(匜)” with exquisite appearance. Medicine and food are homologous. The combination of millet and jujube cream reflects not only the dietary preferences of the tomb owner, but also peoples concept of health care in Han dynasty.

Key words:the Han bamboo slips of Huxishan;Shifang(《食方》);“ti(梯)”;“yi(柂)”;classifier;definition

作者簡介:1.孫夢鈺,女,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碩士研究生;

2.李明曉,男,文學博士,西南大學漢語言文獻研究所副教授,碩士生導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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