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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的構建及應用

2024-04-26 12:35簡冠群董小紅楊忠海
財會月刊·上半月 2024年4期
關鍵詞:PSR模型黃河流域

簡冠群 董小紅 楊忠海

【摘要】推動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 是實現黃河流域生態保護、 推動流域內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關鍵環節。本文立足于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要領及資源依賴型企業特征, 采用壓力—狀態—響應(PSR)模型構建涵蓋環境(E)、 社會責任(S)、 公司治理(G)三維度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 并對其進行有效性檢驗。進一步地, 利用構建的ESG評價體系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進行多層次評價。結果表明: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整體表現欠佳, 其發展受到環境表現與公司治理的掣肘; 下游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具有模范帶頭作用, 中游有待提高, 上游企業與中下游相比差距較大;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空間分異特征顯著, 各省份ESG表現各有千秋, 總體呈現出由西向東階梯狀上升的空間特征?;谘芯拷Y論, 本文從綠色發展水平、 企業數字化能力、 ESG治理體系三個方面提出建議, 以期提高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水平并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

【關鍵詞】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PSR模型

【中圖分類號】 F272.5? ? ?【文獻標識碼】A? ? ? 【文章編號】1004-0994(2024)07-0043-8

一、 引言

環境、 社會和治理(Environmental,Social & Governance,ESG)是2004年由聯合國全球契約組織(UNGC)為解決社會、 環境及經濟共生問題提出的一種可持續發展理念, 該理念從可持續發展角度出發, 為資本市場投資者衡量企業長期投資價值提出了新的依據。此后, ESG逐漸成為企業貫徹綠色發展理念、 實現生態文明建設總體布局的重要引擎。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 “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 必須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 站在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高度謀劃發展”, 這一論述為我國高質量發展與ESG實踐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

當前, 針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的研究具有一定的緊迫性和時代性。黃河流域水資源總量僅為全國的2.7%, 面臨生態環境脆弱、 水資源短缺等諸多問題。2021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印發《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規劃綱要》, 明確提出流域內企業要走綠色低碳發展道路, 重點開展各礦區生態環境綜合治理, 推動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2022年《黃河保護法》頒布, 將黃河流域生態保護提升到法制高度。從碳源角度來看, 黃河流域作為礦產資源富集區, 以自然資源的開采和初級加工為基本生產方式, 依靠資源的消耗來實現企業的增長并以資源占有優勢為核心競爭力的資源依賴型企業占比較高, 煤化工企業占全國的80%, 高耗能、 高耗水、 高排污問題突出, 碳排放量巨大。在此背景下, 如何推動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可持續發展是踐行“兩山”理念、 破解經濟協調發展和生態可持續發展矛盾面臨的突出難題。因此, 研究黃河流域整體層面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 探析提升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ESG水平的有效路徑, 有助于推動資源依賴型企業可持續發展與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

ESG理念在引導企業信息披露、 配合政府監督管理和引導投資者合理投資方面具有重要導向作用。ESG評價作為ESG建設的關鍵環節, 對于企業可持續發展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意義。遺憾的是, 雖然國外已經有機構設計了多維度的評價體系, 但目前國際上還未形成統一的ESG評價體系。國內商道融綠、 中央財經大學綠色金融國際研究院(簡稱“中財大綠金院”)等指數公司雖然也相繼探索建立了ESG評價體系, 試圖推動ESG理念的本土傳播和發展, 但這些評價體系在指標選擇、 方法運用、 權重確定等方面存在一定差異, 缺乏對黃河流域區域發展要求及資源依賴型企業特性的深入考量。與此同時, 我國學者也利用現有ESG框架指引的評級結果開展了一系列研究, 但聚焦于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的探索近乎空白。黃河流域作為我國重要的資源開發基地, 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礦業生產活動誘發的生態環境問題成為社會經濟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彼此矛盾的典型代表。

針對以上現實與理論研究瓶頸, 同時為了響應國家“雙碳”目標以及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的重大戰略需求, 本文聚焦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 綜合衡量黃河流域生態保護關鍵點與資源依賴型企業可持續發展壓力, 構建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具體地, 采用層次分析法與熵權法相結合的方法構建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體系, 在進行有效性檢驗后, 運用該評價體系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進行多層次測度。與以往研究相比, 本文可能的貢獻在于: 第一, 運用PSR模型構建準則層指標, 反映了生態環境、 社會發展與管理決策三者相互依存、 相互制約的關系, 貼合ESG可持續發展理念的內涵; 第二, 采用層次分析法、 熵權法組合確定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指標權重, 避免了單獨使用主觀或客觀賦值法存在的局限性; 第三, 首次分析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的空間分布格局, 這對于各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提高ESG水平及推動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

二、 文獻綜述

證券市場上ESG投資策略的廣泛運用推動了ESG評價的產生。當前, 國內外不同機構針對ESG的三個維度設計了較為詳細和多維度度量的評級體系。ESG評級和ESG指數率先在國際評級公司、 指數公司中發展起來。目前, 國際主流的ESG評級機構主要包括: 明晟(MSCI)、 湯森路透(Thomson Reuters)、 富時羅素(FTSE)、 穆迪(Moody's)、 路孚特(Refinitiv)等。就國內而言, 自2018年中國證監會發布《上市公司治理準則》明確ESG基本框架后, 諸多機構的ESG評價體系應運而生, 我國主要的ESG評級機構有: 商道融綠、 華證指數、 商道縱橫、 中財大綠金院等。

上述國內外專業機構設定的評價體系與評價結果為學者開展理論研究與實務投資衡量提供了重要依據。一方面, 學者們對ESG的研究多數建立在一些知名第三方ESG報告和評級機構評級結果的基礎上。國外學者多以湯森路透評價體系為基礎展開研究, 探析企業規模對企業ESG得分的影響(Drempetic,2020)、 企業可持續性績效指標與ESG得分的關系(Rajesh,2020)等。而國內學者更多的是以商道融綠ESG評級數據為基礎展開研究, 探明ESG評級對企業綠色轉型的促進作用(胡潔等,2023)、 ESG評級與審計收費的關系(曉芳等,2021)。另一方面, 由于各評級機構在可持續性研究主題方面各有側重, 而ESG研究必須選擇與應用評級特定情境一致的評級(Widyawati,2020)。鑒于此, 越來越多的學者立足于自行構建的ESG評價體系展開研究。在借鑒國內外既有評級體系的基礎上, 結合“雙碳”背景(錢依森等,2023)、 新發展理念(蘇暢和陳承,2022)、 高質量發展(張小溪和馬宗明,2022)等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及行業特色, 分析ESG實踐的特點和發展新動向, 構建ESG評價體系并展開研究, 相繼為重污染制造業企業(蘇暢和陳承,2022)、 大型建筑企業(侯雨凝和于躍奇,2022)、 大型發電上市公司(袁家海和郭宇,2018)、 速遞業(陳智等,2022)、 飼料行業(沈志剛和楊圖南,2022)等行業探索設計了各具特色的ESG評價體系, 體現了ESG發展在中國情景下與時俱進的本質要求。

總體來看, 國外ESG評價體系發展程度較高, 國內相關研究還處于起步階段。國內評價體系主要面向部分行業或領域的A股上市公司。在研究尺度上, 現有研究仍停留在行業整體或企業整體ESG評價層面, 而聚焦于局部區域特色行業ESG的相關研究相對匱乏。值得注意的是, 雖然有研究立足國家重大發展戰略展開中國特色化探索, 但從國家戰略背景進一步細化到區域發展要求的ESG研究仍是現有研究的一大缺口, 基于區域特色行業的ESG研究更是近乎空白。區域發展戰略作為國家重大發展戰略的有機組成部分, 使ESG理念的覆蓋廣度和實施精度不斷提升。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戰略對企業ESG發展提出了新的實踐要領與細化要求, 而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更具挑戰性和緊迫性, 但現有ESG評價體系無法準確反映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狀態。因此, 構建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 探究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現狀已然成為學界和業界亟待解決的重要議題。

三、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構建

(一) 指標選取原則

1. 針對性原則。本文基于國內外主流機構ESG評價體系, 結合資源依賴型企業的發展特點及黃河流域的區域特色, 構建適用于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的ESG評價體系, 并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對指標進行合理賦值。

2. 可量化原則。ESG評價指標涵蓋定量與定性信息, 但定性分析針對性不強, 缺乏數據說服力。要保證ESG評價的客觀性和針對性, 最基本的是把握好指標的可量化性, 因此本文對評價體系選取范圍內的定性指標數據均進行了量化處理。

3. 真實性原則。本文使用的所有ESG相關數據均來源于企業披露的ESG報告、 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及企業年報。此外, 本文進一步結合新浪財經、 東方財富網等各大財經網站發布的相關分析數據, 不斷完善ESG評價指標數據的完整性。

(二) 指標體系構建

本文根據國內外現有ESG評價體系的基本做法, 將目標層的評價指標分為環境(E)、 社會責任(S)和公司治理(G), 具體來說: 一是環境方面。黃河流域用水結構和方式不合理, 水資源開發利用率高達80%, 遠超一般流域生態警戒線的40%, 節水治理是重點問題。與此同時, 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高耗能、 高污染特征顯著, 對黃河干流及其主要支流水環境造成較大威脅。因此, 本文構建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在環境方面重點關注企業水資源消耗與污染、 流域內生態恢復兩大關鍵問題。二是社會責任方面。黃河流域青海、 寧夏、 甘肅等省區是我國鄉村振興及共同富裕工作開展的“主戰場”。同時, 黃河貫穿東西, 是補齊流域區域發展短板、 加強東西部協作的關鍵紐帶。流域內企業參與鄉村振興與共同富裕是新時代背景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的重要維度。三是公司治理方面。資源依賴型企業中國有企業占比高達82.35%, 黨建是國有企業的“根”和“魂”, 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黨建及反腐倡廉工作是衡量公司治理情況的關鍵。

考慮到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的迫切性及各項企業活動與社會發展之間的協調性, 第二層的準則層采用壓力、 狀態、 響應(Pressure-State-Response, PSR)模型進行歸納提煉(如圖1所示), 其中: 壓力指標重點考慮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的“三廢”排放; 狀態指標重點考慮企業目前的資源消耗和能源結構; 響應指標則是指企業采取何種行動來預防、 減輕和恢復企業活動對外界產生的負面影響與破壞。具體來說, 將使用PSR模型提煉的準則層的指標分為三類, 即: 環境壓力、 環境狀態和環境響應, 社會壓力、 社會狀態和社會響應, 以及治理壓力、 治理狀態和治理響應。

指標層是反映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的代理指標。結合國外發布的GIR、 ESG體系文件及自然資源部制定的《綠色礦山建設評價指標》《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 共遴選50個評價因子, 構成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 如表1A部所示。

(三) 評價方法及步驟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測度屬于多指標綜合評價問題。首先, 本文根據PSR模型分層構建ESG目標層; 然后, 分別使用層次分析法、 熵權法計算各項指標的主客觀權重, 采用綜合指數法將兩種權重組合, 最終確定各項指標的綜合權重。具體操作步驟如下:

1. 使用層次分析法計算權重。

(1) 專家意見咨詢。為保證指標體系的科學性, 本文立足代表性和權威性、 學術專家與管理專家相結合的原則, 邀請20位領域專家, 采用SPSS統計軟件處理獲得的數據確定最終指標權重, 專家基本構成情況見表2。

(2) 結果可靠性分析。專家咨詢結果的可靠性會直接影響研究結論的準確性、 有效性、 科學性, 主要通過專家積極系數、 專家權威程度、 專家意見協調程度等指標進行衡量。共發放兩輪問卷, 專家積極系數分別為85%和100%, 說明專家對本文的研究具有極高的積極性。專家權威程度一般由專家自身學術水平與專家對問題的熟悉程度兩個因素決定, 根據專家自評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指標體系的熟悉程度, 對指標很熟悉的有72.5%, 比較熟悉的有27.5%。由表2可知, 本文的咨詢專家具有較高的學術權威性且對研究問題的熟悉程度較高。此外, 目標層、 準則層、 指標層的協調系數分別為0.723、 0.668、 0.541, 說明專家咨詢意見的協調性較好, 結果可取, 專家意見具有一定信度。

(3) 指標權重確定。依照本文構建的評價指標體系, 針對每一個層次構建判斷矩陣, 基于專家給出的判斷矩陣, 計算出矩陣的最大特征值、 特征向量, 最終得出權重(ωj1)。測算結果顯示, 本文構建的比較判斷矩陣CR<0.1, 通過了一致性檢驗(如表3所示), 說明權重無邏輯性錯誤。

2. 熵權法確定權重。首先, 運用熵權法計算指標權重需要對數據進行標準化或歸一化處理。由于構建的指標量綱不同, 本文區分了正向、 負向指標并對其進行標準化處理。然后, 計算熵值與差異性系數。最后, 基于熵值計算指標權重(ωj2)。

3. 計算綜合權重。層析分析法是主觀賦權方法, 而熵權法是客觀賦權方法, 二者各有利弊。在一些評價研究中, 兩種方法同時使用取得了較好的效果(Fu和Li,2014)。為了同時減少專家判斷的主觀偏差和數據不完整或數據質量差所產生的客觀偏差, 本文運用綜合指數法將以上計算得出的權重ωj1與ωj2進行組合, 得到綜合權重(ωj), 如式(1)所示:

ωj=αωj1+(1-α)ωj2 (1)

其中, α為主觀權重的系數, 0≤α≤1, 參考林正奎(2012)、 戴桂林等(2017)的研究, 將系數α的值定為0.5。最終確定的指標綜合權重見表1B部。

4. 綜合評價模型。綜合評價模型如式(2)所示:

[E=i=1nωipxi] (2)

其中, E為最終得分, ωi為綜合權重, p(xi)為表1中指標層各指標的得分。

四、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有效性檢驗

為驗證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的有效性與針對性, 本文分別用實證檢驗與案例檢視兩種方式對其有效性進行檢驗。

(一)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有效性的實證檢驗

有效的評價體系必須具有較好的區分及預測能力, 若評價結果能夠對ESG表現水平不同的公司進行準確的區分或預測, 就表明該評價體系是有效的。囿于相關評價標準及實施細則尚未完善, 各企業ESG表現的實際水平難以準確估量。而創新作為企業保持行業競爭力的重要因素, 存在周期長、 風險高的特點, 企業ESG表現的提升能夠使企業更好地獲取創新所需要的資源。

從企業的環境表現來看, 環境信息披露與企業創新存在著顯著的正相關關系, 且在重污染行業企業中環境信息披露對企業創新的促進作用更明顯(占華和后夢婷,2021)。企業通過履行社會責任積累社會資本, 進而促進企業創新。同時, 有效的公司治理也會促進企業創新能力的提高(秦興俊和王柏杰,2018)。就ESG表現而言, ESG表現較好的企業創新水平更高(李井林等,2021; 方先明和胡丁,2023)。為驗證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的信息量和準確性, 本文將探討ESG得分與企業創新水平之間的關系, 若ESG得分與企業創新水平相吻合, 則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對實踐具有一定的解釋力。

由于本文構建的評價體系聚焦于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 為保證數據的有效性、 避免異質性差異, 以A股上市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為研究樣本, 對上文構建的評價體系的有效性進行檢驗。參考方先明和那晉領(2020)、 陳德球等(2021)的做法, 以企業授權專利數(包括發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與外觀設計專利)測度企業創新水平。

通過相關分析(見表4)可以發現, 企業的授權專利數與其ESG得分顯著正相關, Pearson相關系數為0.778(P<0.01),? 說明企業ESG得分越高, 創新水平也越高。從單因素方差分析結果(見表5)來看, 創新水平不同的企業其ESG得分存在統計上的顯著差異。以上相關分析與方差分析結果說明,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得分與其創新水平存在統計上的相關性。

為緩解由于遺漏變量、 雙向因果等造成的內生性問題, 本文采用工具變量的方法進行穩健性檢驗。由于前期ESG表現的提升能為后期的發展與創新奠定良好的基礎, 本文選取滯后一期的ESG得分(L1.ESG)作為工具變量, 表6列出了使用工具變量法所得的估計值。第一階段回歸中, L1.ESG的回歸系數顯著為正, 與上文對工具變量的假定具有一致性; 第二階段回歸結果顯示, ESG 的回歸系數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 即良好的ESG表現能夠顯著提升企業創新水平, 驗證了結論的穩健性。

以上相關檢驗可以證明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得分與其創新水平存在統計上的相關性, 說明本文構建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具有較好的預測和判別能力, 評價體系有效性得到驗證。

(二)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有效性的案例檢視

選取黃河流域上中下游具有代表性的資源依賴型企業, 分別采用國外路孚特ESG評價體系、 國內秩鼎ESG評價體系及本文構建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ESG評價體系, 對所選企業ESG表現進行評價。

由表7可以看出, 在不同的評價體系下, 所選案例企業的ESG評價排名出現顯著差異, 具體分析如下:

從上游企業來看, 在本文構建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下, 寶豐能源的ESG評價排名和路孚特與秩鼎評級相比有較大差異。這主要是因為寶豐能源堅持以高質量黨建引領高質量發展, 積極響應國家和黃河流域重大戰略號召。而天齊鋰業廢水排放量由2021年的32萬噸增加到2022年的39萬噸。因此, 寶豐能源在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下表現良好, 而天齊鋰業ESG表現欠佳。

從中游企業來看, 包鋼股份在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下的排名有所提升。這是因為包鋼股份高度重視黃河流域生態環境保護, 積極推進綠色環保廠區建設, 截至2022年底廠區綠化覆蓋率已達到 48.8%。而美錦能源廢棄物排放量較高且資源利用效率低, 2020 ~ 2022年二氧化碳及顆粒物排放量與同期相比逐年上升, 給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帶來一定壓力, 故其ESG評價排名相對落后。

從下游企業來看, 洛陽鉬業環境保護行動多在非洲、 南美洲等地開展, 對黃河流域生態治理與水資源保護投入力度較小。洛陽鉬業2022年總耗水密度為2.629立方米/噸處理量, 高于行業平均總耗水密度2.108立方米/噸處理量。而山東黃金ESG實踐模式為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助力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樹立了優秀典范。

綜上, 國內外現有ESG評價體系無法準確衡量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國內ESG評價體系雖考慮到國情政策, 但缺乏對資源依賴型企業專項數據及黃河流域區域環境特色的考量。相較之下, 本文融入資源依賴型企業行業特色及黃河流域區域特征的ESG評價體系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具有更強的適用性與針對性。

五、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評價體系應用

本文以黃河流域九省區(青海、四川、甘肅、寧夏、內蒙古、陜西、山西、河南、山東)資源依賴型企業為研究對象, 根據表3中構建的ESG評價體系, 利用2022年九省區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相關數據, 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的ESG表現進行綜合測度。

(一)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綜合分析

由表8可知,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整體ESG表現評分不高, 說明其ESG發展處于較低水平。這可能是因為黃河流域整體經濟發展不夠充分, 并且在全國總體產能過剩、 流域環境約束加強的背景下, 資源依賴型企業自身經濟基礎相對薄弱, 很難為ESG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從構成要素來看, 環境評分僅為0.508, 說明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表現欠佳, 存在較大改進空間, 這可能是資源依賴型企業長期以來過度開采, 整體高耗能、 高污染所致。社會責任評分為0.513, 可見企業社會責任履行是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水平提高的主要發力點。這主要是因為流域內部分省區鄉村振興與共同富裕任務仍然艱巨繁重, 為流域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提供了發力平臺。公司治理評分為0.512, 可見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公司治理水平不高。由于受到科技含量和發展水平低的掣肘,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在公司治理方面充滿挑戰; 此外, 資源依賴型企業信息披露質量低及公司治理體系不完善也是導致其治理水平處于低位的關鍵因素。

綜上, 在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中, 環境責任是其不容忽視的主要短板; 同時, 在當前我國“新舊動能”轉換的壓力下, 資源依賴型企業面臨安全風險、 市場風險和政策風險在內的諸多威脅, 公司治理也是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亟需進一步關注的議題。

(二) 上、 中、 下游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比較

為進一步分析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 本文將黃河流域沿線地區分為上、 中、 下游三大區域, 其中青海、四川、甘肅、寧夏為上游區域, 內蒙古、 陜西、山西為中游區域, 河南、 山東為下游區域。從表9單因素方差分析結果來看, 黃河流域上、 中、 下游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 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得分存在統計上的顯著差異(P<0.05)。三大區域的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位次分明, 整體呈現下游高位領先、 中游居中、 上游落后的態勢。其中, 黃河流域下游地區河南、 山東兩省分別是ESG發展中高水平和高水平區, 居于領先地位, 與黃河流域整體經濟發展特征相吻合。

從表10的結果可以看出, 下游地區ESG綜合得分為0.629, 中、 上游分別為0.459和0.443。下游地區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 社會責任及公司治理三項評分均處于領先地位, 其在環境和公司治理方面的表現尤為突出, 得分分別為0.632和0.662。中游資源依賴型企業在社會責任方面表現良好, 但環境表現是其發展短板, 評分僅為0.441, 高聚集度與高能耗密度是致使其環境表現不佳的主導因素。上游地區ESG整體表現較差, 但其環境表現評分略高于中游地區。

根據表11的結果, 從PSR模型具體層面來看,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響應指標得分較低。企業未來應進一步加強預防、 減輕和恢復行動, 以緩解資源依賴型企業活動對外界產生的負面影響和破壞。在環境責任方面,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壓力得分較高, 但以資源消耗和能源結構為主的環境狀態表現不佳, 可見資源短缺與利用粗放是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普遍面臨的雙重困境。在社會責任方面, 社會壓力得分較高, 企業對員工從事資源開采工作的安全性保障責任較為重視, 但進一步響應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與國家發展戰略的社會響應措施有待加強。在公司治理方面, 響應指標得分較低, 這可能是資源依賴型企業多層次的控股結構加劇了公司治理的復雜性所致, 企業應進一步加強黨建治理, 積極承擔ESG責任, 提升企業社會形象和治理水平。

(三) 九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比較

為了深入探析黃河流域內各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之間ESG表現的差異, 本文對黃河流域九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及其構成要素展開進一步分析。如表12所示, 九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差異較大, 其中山東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最高, 青海ESG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最低, 但其在環境方面表現尚可。整體來看, 黃河流域各省份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發展呈現出較為明顯的空間差異特征, 從黃河上游源頭西部至下游入??跂|部, 呈現“由西向東”階梯上升的空間分布格局, 與黃河流域各省區發展水平經濟發展特征相吻合。

從構成要素來看, 上游四省區中寧夏ESG綜合表現突出, 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得分高于其他三省區, 這主要是因為寧夏資源依賴型企業幫扶投入遠高于其他三省區。其中, 以寶豐能源為代表的企業研發與創新能力較強, 在資本市場表現良好, 培育了強勁的競爭與發展能力。青海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最低, 但其在環境方面的表現相對于甘肅、 寧夏來說較好。四川資源依賴型企業良好的環境表現對ESG綜合評分的貢獻較大。甘肅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不高, 公司治理是阻礙其ESG綜合水平提升的重要因素, 未來應加大科技研發投入, 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及創新能力。

中游三省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表現整體欠佳, 就內蒙古與陜西而言, 社會責任履行對其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提升的貢獻較大, 主要是因為以內蒙古包鋼股份和陜西金鉬股份為代表的資源依賴型企業在安全生產及扶貧方面投入較多, 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山西資源依賴型企業公司治理制度健全且治理效果良好, 但資源依賴型企業數量較多, 在長期開采下對環境造成了較大威脅, 后續應加大生態保護投入, 重視資源開發區的生態保護和修復治理。

下游地區中, 山東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評分高于河南, 兩省區資源依賴型企業在環境、 社會責任與公司治理方面的評分均較高。但是, 兩省區在社會責任履行方面差異較大, 山東資源依賴型企業在安全生產及鄉村振興領域表現突出。同時, 山東資源型企業突出科技引領創新, 資源綜合效率遠高于其他省區, 未來應重視公司治理, 進一步提升信息披露質量。河南資源依賴型企業環境表現較好, 但由于部分企業ESG管理體系欠缺、 科技研發力度不大, 致使ESG綜合評分低于山東, 未來應加大科技研發投入, 助力“智慧礦山”建設, 提升資源依賴型企業的創新能力和綠色發展能力。

六、 結論、 建議與展望

本文以黃河流域九個省區的資源依賴型企業為研究樣本, 采用層次分析法、 熵權法以及綜合指數法對其ESG綜合表現進行多維度評價, 得到以下結論: 第一,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整體ESG表現不佳, 環境表現與公司治理是制約其ESG發展的兩大短板, 生態保護及資源高效利用是全流域企業面臨的共性問題; 第二, 黃河流域上、 中、 下游三大區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位次分明, 呈現下游大幅領先、 中游居中、 上游落后的態勢; 第三,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出明顯的空間分異特征, 呈現由西向東階梯狀上升的空間特征。

基于以上研究結論, 本文提出以下建議, 如圖2所示。

第一, 應加大生態保護力度, 提高資源依賴型企業綠色發展水平。環境可持續性是ESG可持續發展的核心, 鑒于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占比較高, 而自然生態具有特殊性、 脆弱性,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必須走綠色發展道路, 加大自然生態的保護力度。具體而言: 上、 中游資源依賴型企業應轉變粗放型發展模式, 加大開采、 生產工藝的綠色化改造,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提升生產流程和資源開發利用的無污化、 少污化程度; 下游資源依賴型企業要提升專業化、 多樣化水平, 整合流域內部的創新資源, 構造內循環價值鏈。同時, 流域內企業采取生態補償等措施協同發展, 下游企業發揮示范作用, 實現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從“淺綠色”到“深綠色”的過渡, 進而引領全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融入ESG可持續發展新格局。

第二, 應把握數字化機遇, 科學、 適度發揮數字化助力ESG發展的關鍵能力。打造“全生命周期安全綠色智慧非煤礦山”, 最終實現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由“高危生產”轉為“本質安全”, 由“規模產量”轉向“效益提升”, 由“勞動密集”邁向“技術創新”。上游資源依賴型企業從流程管理數字化開始, 提升生產效率, 進而推進整體管理體系的數字化; 中游企業應通過培育“智慧礦山”示范基地, 向綠色化、 智慧化邁進; 下游龍頭企業應充分調動自身資源, 以自身數字化能力撬動資源依賴型企業ESG向高端化發展。流域內資源依賴型企業合力走出一條質量高、 效益好、 結構優、 優勢充分釋放的可持續發展道路, 促進企業向形態更先進、 分工更優化、 結構更完善的新發展階段邁進。

第三, 應提高信息披露質量, 完善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治理體系。ESG信息披露是企業非財務風險管控能力的外在表現, 對資本市場投資者來說, ESG信息是衡量企業長期投資價值的重要依據。一方面, 黃河流域上游資源依賴型企業中開展ESG信息披露的上市公司數量較少, 且信息披露質量整體相對較低。在國內外資本市場同力強化ESG信息披露、 推動能源低碳化轉型的背景下, 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應根據相關政策、 制度和指引, 加強公司治理, 進一步提高ESG信息披露質量。另一方面, 中、 下游部分資源依賴型企業尚未將ESG管理提升到制度層面, 缺乏完善的ESG管理制度, 難以為ESG發展提供有效指引和保障。因此, 資源依賴型企業要不斷完善與創新ESG管理體系, 降低企業潛在的信息與經營風險, 為自身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由于信息披露有限, 本文尚未對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表現的時空演化特征進行分析, 后續研究可從這方面入手, 探索黃河流域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的動態變化過程, 為提升資源依賴型企業ESG綜合表現、 促進黃河流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多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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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校對: 陳晶? 劉鈺瑩)

【基金項目】甘肅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項目編號:2022QN025);甘肅省研究生“創新之星”項目(項目編號:2023CXZX-785);甘肅政法大學校級科研項目(項目編號:GZF2022XZD05)

【作者單位】1.甘肅政法大學經濟學院, 蘭州 730070;2.哈爾濱工程大學經濟管理學院, 哈爾濱 150006。董小紅為通訊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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