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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的內涵及實現

2024-05-10 20:40王勇旗河南警察學院河南鄭州450000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民法典權利司法

王勇旗(河南警察學院,河南 鄭州 450000)

一、引言

2020 年11 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正式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并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確立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遵循和行動指南。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結構完整、論述深刻、體系完備、邏輯嚴密,創造性發展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1]確立習近平法治思想作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指導地位,在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進程中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2]是馬克思主義法治思想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

德國著名法學家拉倫茨認為:“‘權利’的概念是私法的基本概念之一,沒有這個概念,將會引起很多困難”,某人擁有一項權利,可以說是他依法可以享有什么或應該享有什么。[3]近代私法以權利為本位,是私主體實現個體合法私益的起點和落腳點,習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根本立場在民法領域的直觀體現即權利觀。通過文獻梳理可以發現,學界從不同角度對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進行解讀,而對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權利觀研究較少。本文將以“權利”為中心,系統闡釋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權利觀,主要從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權利內涵和權利實現角度略抒管見。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權利內涵

權利是具體而現實的,由社會物質條件所決定,也不是天生就有,屬歷史性范疇,有其產生和發展過程。不同的歷史時期,權利內涵存在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習近平法治思想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邁入新征程這一大的歷史背景下對權利將賦予新的內涵。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權利觀

2022 年2 月25 日,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保障人民民主權利,充分激發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讓人民成為人權事業發展的主要參與者、促進者、受益者,切實推動人的全面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4]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以下簡稱“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開辟馬克思主義中國化時代化新境界必須堅持人民至上”等。由上論述可以看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始終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奠定了我國民事權利保護理論和實踐基點。

“以人民為中心,是當代中國社會主義的核心價值,是統領社會主義價值體系的首要價值,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的價值基石”。[5]可以說,人民群眾是國家立法、司法等法治建設“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6]需“強調全面依法治國最廣泛、最深厚的基礎是人民”。[7]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推進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權益”,[8]所以對其進行有效保護是國家法治建設必由之路,而對人民至上最為有效的保護是通過立法方式以權利的名義將其確定下來,依法保護人民群眾所享有的人身權、財產權、數據信息權、美好生活權等廣泛的權利(益)。2020 年頒布并已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是一部體現對人民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人格尊嚴、交易安全、生活便利、安定有序等各方面合法權利平等保護的法典,是習近平法治思想權利觀在部門法中一以貫之的體現。在《民法典》1260 條中,所涉“權利”共計266 次,并將關涉自然人人格尊嚴、人身自由的人格權獨立成編,彰顯出這是一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健康、財產安全、人格尊嚴等各方面權利的法典,是一部切實保護人民權利的法典,是“人民合法權益保障的宣言書”。[9]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全面建設不斷深入,人民群眾對權利需求的范圍、內容等方面不斷擴大和豐富。習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權利觀回應人民所需,提倡以民為本,尊重人民法定權利和合法權益,并強調人在社會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和價值,尊重和滿足人民自然的、合法的需求,并將依法保障人民合法權益作為全面依法治國根本目的。習近平法治思想“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為其核心要義之一,表明了習近平法治思想的人民立場堅持把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和追求為價值目標,并通過立法方式將其確定下來,強調運用法治路徑提高人民權利保障的方案。習近平法治思想中“以人民為中心”的權利觀體現在法治建設是為了人民,同時在司法實踐中,如通過《民法典》有效和更好的實施,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實現權利平等保護,并進一步引導全體人民做社會主義法治的忠實崇尚者、自覺遵守者、堅定捍衛者。

(二)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內容豐富的權利觀

習近平法治思想內涵豐富,所涉權利內容全面,這對于我國更高水平和最大程度上保護民事主體合法權益和法定權利等方面提供思想源泉和制度支持,對于提高政府公信力,轉變政府職能和管理理念,深化司法體制改革,弘揚社會主義法治精神等方面,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睹穹ǖ洹酚嘘P權利內容的條文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在私法領域的重要體現,條文中不僅規定了基本民事權利,如人身權、財產權,更是將人格權獨立成編,凸顯出我國法律對民事主體人身權利的重視,提高了我國對人身權利的保護水準。

除此以外,《民法典》為應對數字經濟發展中個人信息保護需求,將個人信息保護單獨規定。雖然《民法典》未明確規定個人信息的性質,但結合《民法典》“民事權利”一章,從第109 條至第111 條都體現自然人人身權的規定,從某種意義上講,實際上是肯定了個人信息所具有的人格權益屬性?!睹穹ǖ洹贰暗谝痪?總則”中關于個人信息規定同《民法總則》相比,除了個別用詞上進行了完善,內容上基本未變。而作為《民法典》中一個亮點,并增加了個人信息保護詳細規定,即在“第四編 人格權”第六章規定“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質言之,結合《民法典》中關于個人信息的規定,雖未體現個人信息性質,但從個人信息安放位置可以看出自然人個人信息的人格權“路線圖”。但具體應屬于一般人格權抑或具體人格權?至今還未有定論,不過從長遠來看,明確個人信息是一項“確定的實體性權利具有積極意義”,這對有效保護自然人個人信息所蘊含的合法權益意義重大。

綜合而言,《民法典》中有關民事權利的內容不僅包括傳統的人身權、財產權,還將同環境生態治理相關的環境權、生存權、發展權等符合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的權利觀作出規定,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并且隨著國家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不斷深入,會將更多的符合人類長遠可持續發展的、同人類共同利益密切相關的權利納入其中,這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內容豐富的體現,符合我國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發展要求。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中平等的權利觀

美國法學家羅納德·德沃金認為,在一個規則合理的社會當中,所有社會成員權利平等,應得到平等的關心和對待。[10]換言之,平等對待每一個個體的權利是權利的核心所在,即任何個體都應獲得被平等對待和尊重的權利。

平等是社會主義的重要體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平等是社會主義法律的基本屬性,是社會主義法治的基本要求”。[11]我國建設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平等作為憲法原則,并在我國相關立法、司法、執法中平等對待和尊重每一個公民所享有的權利,法律才能得到民眾認可和尊崇,是法律有效性的體現,符合習近平法治思想平等的權利觀。

習近平法治思想平等的權利觀,是在深入分析我國當下發展實情基礎上形成的,是我國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過程中的必備要素,是馬克思主義平等思想在法治領域的重要體現,并在此基礎上的進一步發展,貫徹和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思想,為全面推進國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指明方向。具體而言,習近平法治思想平等的權利觀主要體現在立法、司法、執法三個方面。

立法上,我國自黨的十八大以來,進一步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尤其《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是新中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我國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建設的重大立法成果,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睹穹ǖ洹返? 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并將權利平等的理念貫穿《民法典》始終?!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21 年修正)(以下簡稱《民事訴訟法》)第8 條規定:“民事訴訟當事人有平等的訴訟權利”,從程序法角度體現民事主體所享有的平等訴訟權利。除此以外,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2017 年修正)等近50部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中皆體現權利平等理念。上述法律法規等制度規范基本都是在黨的十八大后制定、修正或修改完成的,其中所涉權利平等的規定,是習近平法治思想平等權利觀的體現。

司法上,近十年來,我國一直致力于司法體制改革,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全面準確落實司法責任制,從司法角度保障人民群眾在司法上享有平等的權利,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例中感受到公平正義,使其平等的權利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得到體現。通過“北大法寶”智能搜索平臺,結合《民法典》第2 條、《民事訴訟法》第8 條關涉權利平等規定,可搜索到同權利平等的司法案例6000 余篇,①參見北大法寶,https://www.pkulaw.com/journal/.,更新時間:2022 年10 月6 日,最后訪問時間:2023 年5 月28 日。并且呈增長趨勢。由此可以看出,國家在不同司法案例中,通過司法裁判等方式保障民事主體平等的相關權利,切實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平等的權利觀。

執法上,首先應體現在政府等相關部門執法理念的轉變。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政府是全能型政府,而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政府管理理念從全能型政府向管制型政府轉變。隨著我國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國家各項事業邁入新軌道,正處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新時期。在此背景下,各級政府部門在執法理念上,已漸次實現從管制型政府向服務型政府完成轉變,政府等相關部門管理服務水準進一步提高,人民群眾在行政執法中進一步感受到權利被平等對待。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展權利得到充分保障?!本唧w實踐上,自黨的十八大以來,我黨為實現人民群眾所追求的美好生活權利而構建并系統實施了一整套實踐戰略體系,集中體現在“五位一體”的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上。從權利角度講,美好生活的權利即平等地滿足所有人物質和精神生活所需,讓每一個人享有平等的人格尊嚴和人格自由,習近平法治思想把實現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作為行動指針和價值目標,并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得到進一步體現。

(四)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發展的權利觀

“由于人類自然發展的規律,一旦滿足了某一范圍的需要,又會游離出、創造出新的需求”。[12]社會發展的實踐中,只有不斷發展才能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追求,為人民群眾美好生活權利創造符合實際的條件。結合我國已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實際,人民群眾美好生活的權利是在滿足基本物質需求的基礎上,向著更高質量更全面的需求發展,包括民主、文明、美麗、法治、安全、公平等權利,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層次、高質量、全方位的精神文化需求,進一步保障人民群眾享受到國家相關權利帶來的富足、健康、美好的幸福生活的權利。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在加快建設法治社會的道路上始終“以人民為中心”為基礎,堅持以發展的眼光將增進人民群眾福祉、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等作為國家法治事業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從而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發展中的合法權益。不同時期,國家將不同類型權利納入立法規劃中,并在司法實踐中得以體現。如《民法典》規定人格權獨立成編,不僅規定了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一般人格權,并在人格權編詳細規定了自然人隱私權等具體人格權,而且將個人信息保護納入具體人格權范疇之內,這同當下數字時代背景相關的個人信息保護密切聯系起來。

雖然從私法角度,有關個人信息的法律屬性學界存在不同觀點,存在一般人格權性質、財產權性質、人格權兼財產權性質、隱私權性質和框架性權利等不同看法,但由此可以看出,《民法典》所規定的新類型權利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發展的權利觀在私法領域的重要體現。

近幾年,私法學界視新興權利為研究熱土,學者從不同角度展開論證,研究視閾涉及新興權利的證成、新興權利的內容、新興權利的司法適用等等,可謂碩果頗豐。有些新興權利可以通過國家立法方式進行保護或通過修改既定法律法規等方式或對既定法律法規等進行司法解釋的方式進行保護。[13]由上,另一個層面可以看出新興權利的出現是隨著國家整體社會發展過程中的必然反應,而且有些符合我國實情的權利類型通過立法形式確定下來,如民法領域的隱私權等。國家回應社會需求,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其中必然涉及權利的規定,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發展的權利觀體現。除此以外,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發展的權利觀還體現對人民群眾的生命權、健康權的保護層面。[14]

三、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的實現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圍繞“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發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進一步完善了國家法治治理體系。2020 年11 月16 日至17 日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上提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并將該法治思想確立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全面依法治國根本指導思想。學界、司法實務界圍繞習近平法治思想開展系統化理論研究和闡釋,進一步把握和深刻理解習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義。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觀是其內涵中重要組成部分,而權利如何實現應是我國全面依法治國道路上人民群眾權利保障法治化的關鍵問題,同時也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觀的重要內容。

(一)立法層面

黨的十八大報告中提出“加強重點領域立法”,主要是通過立法保障人民群眾的權利,加快完善體現權利公平、機會公平、規則公平的法律制度,保障人民群眾人身權、財產權等各項權利不受侵犯,保障人民群眾經濟、文化、社會等各方面權利得到落實,實現人民群眾各項權利保障的法治化。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在之后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等國家重要會議和文件中重點強調。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立法,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堅持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法治體系。通過良法善治保障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在美好生活的追求中所應當享有的各項權利。

國家積極推進保障人民群眾權利類的相關立法,尤其重點領域、新興領域和重點人群權利保護立法。2019 年8 月22 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室務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兒童個人信息網絡保護規定》,并已于2019 年10 月1 日起正式施行,這是我國首部針對兒童網絡領域個人信息保護的專門性立法,是在國家依法懲治利用網絡從事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活動過程中不斷推進兒童個人信息網絡法律保護的重要舉措,對保障未成年人網絡空間合法權益、保護未成年人人格權、財產權等人格性權利具有里程碑式意義。2021 年1 月1 日實施的《民法典》可以說是一部“權利法典”,從其規范內容來看,是以保護民事主體權利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有力維護人民群眾根本利益,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現實的法治需求,“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15]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民法典為其他領域立法法典化提供了很好的范例,要總結編纂民法典的經驗,適時推動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法典編纂工作”[6]。2021 年先后頒布和實施的《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是保護自然人個人信息權益和數據安全的專門規范,回應了數字時代背景下數據安全問題,對有效保障人民群眾數據信息權益提供法律支撐;除此以外,國家關注重點人群合法權益的保護。2022 年10 月30 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七次會議審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2022年修訂),這是自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從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全局出發,就維護婦女權益、促進婦女全面發展,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進一步保障了婦女合法權益,是對婦女特殊權利保障作出的更加全面和系統規定的一部重要法律。通觀以上法律法規等制度規范的制定和完善,符合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觀要旨,是人民群眾美好生活中各方面權利體現,進一步從立法上回應人民群眾權利保護的需求。

(二)司法層面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嚴格公正司法,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健全人民群眾權利保護和救濟的渠道關鍵在加強權利的司法保障,同時也是人民群眾權利實現和得到有效保障的最后一道防線。而司法改革是提高司法公信力,實現從抽象的權利到具體權利實現的過程,訴訟中通過保障當事人平等參與訴訟的權利、充分知情權、完整陳述權、辯護權等相關制度的保障,保障當事人相關權利實現。

結合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觀實現上,具體是應秉持《民法典》為代表的私法在司法實踐中的貫徹落實。通過正確有效實施《民法典》,不僅要有效貫徹立法精神,更要在司法審判中秉持公正司法的理念,妥適處理民事類司法案件,有效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提高司法公信力。隨著我國進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偉大征程中,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環境等各方面的要求日益豐富和多元化,至為重要的是對權利保護的渴望更加殷切,希望國家對其權利保護更為周全和有效?!睹穹ǖ洹肥且徊繖嗬?,始終以民事權利保護為主要宗旨,不僅是以人民為中心的體現,同時也是切實回應人民群眾的現實法治需要。具體到司法審判中,人民法院工作應將增進人民整體利益、促進其權利實現和維護為旨要,將人民群眾權利保護貫穿于司法審判工作始終,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尤其面向數字時代背景下的個人信息權益保護問題,不僅應體現在立法上,更應在具體的司法案件中貫徹執行,這也是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屆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五次集體學習時強調:“把‘紙上的法律’變為‘行動中的法律’”的重要體現。[16]除此以外,還要重點關注兒童、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的權利保護和實現問題,并對受到侵害的民事主體民事合法權益及時提供法律救濟。

現實生活中,人民群眾對涉及“司法不公,司法腐敗問題”關注度較高,這同時也是人民群眾權利實現的重要問題??梢钥闯?,人民群眾更為關注的是法律上抽象的權利向具體權利實現的過程。司法審判中,堅持問題導向,及時發現和研究解決司法審判中存在的問題,應堅持公正司法,加強涉及人身權、財產權及其他人格性權利的進一步保護力度,堅持平等、公平、依法和全面的保護原則,提高民事案件關于權利保護的審判水平,提高司法案件的辦理質量。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實現在司法方面應秉持司法審判以人民為中心立場,公正司法,用制度牢籠嚴防司法腐敗,讓公平正義真正落地,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在司法領域得到有效保護。首先,持續深化司法體制綜合配套改革,保障司法獨立行使,健全司法機構運行機制;其次,進一步全面落實司法責任制,在司法案件的辦理中,司法工作人員要嚴格遵照國家既定法律法規等成文法行為規范,但同時應顧及公序良俗在司法案件中的具體體現,以高度的責任心對每一件案件負責;最后,加快建設符合時代發展所需的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和司法體系。數字時代背景下,司法機關可借助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深度算法等高新科技手段,助力司法審判結果達到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質言之,法律的生命在于實施,通過司法路徑將字面上抽象的權利內容轉化成人人得以具體感知的權利,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實現的體現。

(三)執法層面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的實現至為重要的一環在于執法,而嚴格執法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嚴格執法,政府應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轉變政府管理理念,無論從制度設計還是具體實施上,應向服務型政府轉向。執法過程中,自覺抵制不利于嚴格公正執法的外來因素侵擾。具體而言,首先,在執法理念上,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始終牢記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其次,執法方式上,應轉變管理、管制型執法方式,向合作和服務型執法方式轉變,通過優化政府組織結構,加強執法人員文明執法方面的培訓等,提升執法水準,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執法的力度和溫度;再次,政府在執法標準和執法方向上,應始終堅持人民立場,以人民群眾的滿意度為政府是否公正執法的判斷標準,應重點關注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權利追求中的各項權利;最后,從制度層面完善執法依據,加強執法監督等。嚴格執法的目的在于“讓人民群眾權益受到公平對待、尊嚴獲得應有尊重”[17],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共產黨一直重視嚴格行政執法,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在不同場合重點闡釋行政執法的相關理論,包括嚴格執法的重要意義、實踐要求和具體的推進措施,形成內涵極其豐富、邏輯嚴密、制度完備、規則齊全的執法理念,還引用“為官之義在于明法”等具有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公正觀念闡述行政執法的道理,要求政府的領導干部遵紀守法,這同時也是在鄧小平理論“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基礎上包括內容、思想上的深化和升華。

黨的二十大報告指出:“扎實推進依法行政,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政府職責體系和組織結構,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行政執法作為政府等相關行政部門實施國家法律法規等規章制度,履行政府管理和服務職能,統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等方面的主要形式,同人民群眾切實利益直接相關??梢哉f,政府等相關部門是否做到嚴格公正執法,是人民群眾合法權益能否實現的最直接、最密切關聯,同時也是國家法治政府建設中至為關鍵的一環。從嚴格執法的內涵上看,嚴格執法包含公平正義理念,通過嚴格執法的方式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律基準,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使得其法定權利得到實現和維護??梢哉f,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可在嚴格執法中得到體現。

(四)法律監督層面

“權力不論大小,只要不受制約和監督,都可能被濫用”,[18]堅持人民立場的嚴格執法和有效的法律監督,關涉全面依法治國這一深刻革命任務,是人民群眾幸福安康美好生活中所享有各項權利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建設中必須面對的問題。質言之,國家建立和完善嚴格且有效的法律監督體系可有效保障人民群眾的各項權利的順利實現。

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實現在法律監督層面應從以下幾點體現:

第一,嚴格設定公權力和私權利界限。公權力機關作為國家公共事業管理機構,應始終堅持人民立場綜合管理和服務,明確公權力機關在法律法規等既有規范制度的授權下為或不為,即公權力的行使做到法無授權不可為。而對于私權利而言,既要保護法律明確規定的權利,同時對法律等制度規范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追求中所應受法律保護的利益,公權力機關不能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隨意侵害自然人的合法權益,如環境生態權、食物權,個人信息權等;第二,加強執法過程監督。國家公權力相較私權利而言,具有絕對優勢地位,而政府行政執法等在權力行使上所涉面更廣,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關系更為緊密,引致人民群眾各方面權利實現和保護上,對國家公權力的行使應實施“全方位、全流程”的過程監督;[19]第三,發揮人民群眾等社會力量的監督。應加強對國家公權力機關執法方面的監督,尤其應重視發揮人民群眾執法監督上的價值和作用,因為人民群眾是相關權利的切實享有者,保障人民群眾在執法監督中渠道的暢通,不能對其設置違法或違規障礙;第四,加強公權力機關內部監督和互相監督相結合。國家對公權力機關的內部監督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有監察機構對公權力機關進行監督已經成為我國主要的監督方式,除此以外,應加強外部監督實現公權力機關對有關人民群眾權利實現和保護運行;第五,建立和完善輿論監督制度體系建設。除了上述之外,至為重要的是建立和完善國家輿論監督體制建設,這對人民群眾權利實現和保護尤為關鍵,同時也是數字時代背景下的重要體現。

綜合而言,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實現在法律監督層面,不僅應包括通過制定法等形式的監督,至為重要的是法律之外的監督,這對人民群眾權利實現和保護密切相關。國家歷來重視監督機制的建設,只有制定統一且有效的法律監督機制并實現全過程的貫徹理念,并且政府等相關公權力機構在執法中應堅持以人為本,都必須在人民群眾的監督之下進行,才能實現對人民群眾權利實現和保護進行有效規制,是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權利實現的重要組成部分。

習近平同志指出“我們要始終把人民立場作為根本立場,把為人民謀幸福作為根本使命,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群眾路線,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始終保持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凝聚起眾志成城的磅礴力量,團結帶領人民共同創造歷史偉業”,[20]并強調“要把體現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權益、增進人民福祉落實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21]習近平法治思想嚴格貫徹“以人民為中心”根本立場,體現人民性,反映人民愿望,維護人民利益,貫穿于國家立法、司法、執法、守法全過程。習近平法治思想權利內涵豐富,是馬克思主義權利理論結合我國實際的深化和升華,符合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需求。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符合“以人民為中心”的根本立場,其內容所涉權利全面,不僅包括身份性權利、財產性權利還包括新興領域數據信息權(益),并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向往過程中相關權利納入其中。習近平法治思想的權利蘊含平等權利理念,體現發展思維,是中國式現代化重要組成部分。國家在法治軌道上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中,為有效踐行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權利觀念,需通過立法上確定人民群眾所享有的各項權利,司法上嚴格公正司法并健全人民群眾權利保護、救濟渠道,執法上政府應秉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執法理念并牢記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法律監督上制定和完善統一且有效的法律監督機制等綜合路徑,保障人民群眾權利的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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