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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行為與就業質量

2015-07-11 10:56羅豎元
關鍵詞:新生代市場化勞動力

羅豎元

( 貴州師范大學 社會工作系,貴州 貴陽550001;廈門大學 社會學系,福建 廈門361005)

一、問題的提出

職業流動能否導致勞動者就業質量的改善,并進而影響在社會職業分層體系中的位置是社會學者普遍關注的一個重要議題?!奥殬I流動”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力市場中變換勞動角色,進行工作單位、職位以及工作地點變更的過程。它既是衡量勞動力市場開放性程度的重要指標,同時也是考察社會經濟結構性變化的重要依據。一般認為,職業流動主要包括工作改變但職業和居住地未變、職業間流動而不涉及地點變換、地區間流動但不涉及職業的改變、伴隨著職業改變的跨地區流動等四種方式。[1]而關于職業流動能否導致了勞動者職業地位的變化,學術界形成了“空位競爭模型”和“遷移者—停駐者模型”等代表性理論觀點?!翱瘴桓偁幠P汀?vacancy competition model)解釋了勞動力市場中職業地位獲得過程,認為職業地位主要是由勞動者所處的結構性位置(職業)決定的,即職業流動是影響勞動力市場中勞動者職業地位獲得的主要因素。[2]而布魯門等人從勞動者的個體特征出發,認為流動性高低是勞動者的一種內在傾向,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傾向性,并提出了著名的“遷移者—停駐者”模型,從理論上分析勞動者因個性的差異而導致不同的職業流動結果,天生喜歡流動的勞動者,往往生產率不會太高,他們稱之為“遷移者”;另一種生產率較高的勞動者,則往往會盡量避免發生工作的轉換,他們稱之為“停駐者”。[3]

農民工群體是我國二元城鄉分割體制下特有的產物,國家統計局發布的《2013年全國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中指出:2013年全國農民工總量26894人,其中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新生代農民工12528人,占農民工總量的46.6%。新生代農民工成為了農民工群體的主體力量,其職業流動性非常顯著,不僅明顯高于城市勞動者,也遠遠高于發達的市場經濟體制國家。[4]其實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行為與其在城市的就業質量息息相關,合理的擇業行為往往能有效的提升其就業質量。而在當前就業形勢依然嚴峻的現實環境下,現階段對新生代農民工就業機會的關注往往掩蓋了對就業質量的關懷。因此,旨在提高就業質量預期的擇業行為也受到了學術界的“忽視”,沒有得到應有的關注。新生代農民工作為一個理性的個體,其提高就業質量的擇業預期能否轉變為現實勞動力市場中客觀就業質量的提升?如果能提升的話,其作用機制是什么?其中“擇業機會”、“職業選擇”與“職業適應”所起的具體作用有多大?而其影響的程度是否會因市場化程度與新生代農民工擁有的勞動力類型的不同而有所差異?本研究試圖通過實證研究回答這些問題。與以往的實證研究相比,本文的改進主要包括:第一,與以往集中從人力資本、社會資本、就業制度等視角研究就業質量不同,本研究擬從擇業的視角研究新生代農民工的就業質量,并將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行為視為一個包括“擇業機會”、“職業選擇”與“職業適應”在內的不斷循環的過程。第二,由于擇業變量可能存在內生性問題,本文試圖尋找有效的工具變量予以修正。第三,以往實證研究大多都是靜態分析,并沒有考慮在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的過程中,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的就業質量提升效應會發生相應的變化,本研究構建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變量與市場化程度的交互項,從動態分析的視角考察市場化程度如何影響擇業對就業質量的提升效應。對于這些問題的回答,能為引導新生代農民工理性擇業的政策的制定與實施提供實證依據,從而有利于提高其針對性與有效性。

二、變量界定與數據來源

(一)變量界定

(1)自變量:擇業行為

與以往研究將擇業行為視為擇業主體一瞬間的“職業決定”不同,本文將擇業行為視為持續的循環過程,具體而言,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行為是一個包括“擇業機會”、“職業選擇”與“職業適應”在內的不斷循環的過程,是新生代農民工在擁有足夠就業機會的城市空間里有意識地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在需求、供給與供求匹配“三位一體”的擇業機制下進行合理的職業選擇,并在此基礎上不斷適應新就業崗位的過程。其中擇業機會是指新生代農民工進城后能動地尋找城市中“客觀”就業機會并將其轉化為自身可利用就業機會的能力;職業選擇是指新生代農民工對城市就業機會進行理性取舍后的職業流動過程;而職業適應是身處不同職業環境中的新生代農民工自發生成的一種策略性行為,具體包括被動接受各種有利或不利就業環境與待遇的被動型職業適應以及主動爭取有利就業環境與待遇的能動性職業適應,在統計分析中將其設置為一虛擬變量。

(2)因變量:就業質量

通過文獻的梳理發現已有研究一般都通過建構多維度的指標體系來界定與測量就業質量。但因過分關注就業機會而往往缺乏對就業市場中某一特定的處于“劣勢地位”群體(如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的關注,并在測量指標的選取時過分強調客觀性指標,而忽視了主觀性指標的重要性。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是對新生代農民工所處就業崗位的就業過程與結果的客觀測量以及自身主觀評價的總和?;诖?,本文主要從新生代農民工的月收入與職業滿意度兩個主客指標來測量其就業質量,其中月收入是就業質量的核心指標,主要包括新生代農民工就任現職以來所在單位發放的月總收入、工資單以外的每月獎金和其他收入等三部分,在統計分析時將其轉化為自然對數形式以減少異方差,而職業滿意度是一種對自身目前職業境遇的主觀體驗以及對其職業能力實現價值程度的一種比較性評價,是一種自我意識覺醒的能動過程,本文設計一個五等分的李克特量表對其進行測量,從而將其直接轉換為一定序變量。

(3)調節變量:市場化程度、勞動力類型

關于市場化程度的測量,已有研究大都采用某行業中非國有部門從業人員占該行業總從業人員的比重來衡量這一行業的市場化程度[5],而本文采用樊綱等人在《中國市場化指數——各地區市場化相對進程2011年報告》中提出的2009年的市場化進程相對指數來度量市場化程度[6],本文在分析時用新生代農民工就業省份的市場化指數表示市場化程度,并在分析時將在同一省份少于20人的新生代農民工樣本納入市場化指數與其務工地區最為接近的省份,以保證統計分析的無偏差性。

同時,本文根據農民工勞動力的實際情況,將新生代農民工的勞動力類型按其從事的職業崗位對勞動者職業資格的要求高低分為技能型勞動力與體能型勞動力兩種類型。職業資格是對從事某一職業所必備的學識、技術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它既是勞動者先賦的綜合素質與后致的教育水平、職業技能培訓等綜合的體現,同是也與其在勞動力市場的預期貢獻密切相關。目前我國對職業資格的認定已逐漸規范化與制度化,一般由政府勞動與人事部門組織對勞動力市場中的生產、運輸設備操作人員、農林牧魚水利業生產人員、商業、服務業人員、辦事人員和有關人員的職業資格認定,通過資格考試、專家評定、職業技能鑒定等方式進行評價,對合格者授予國家職業資格證書,并在此基礎上建立了職業技術等級。本文中的技能型勞動力是指獲得1 種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的新生代農民工;而體能型勞動力則是沒有獲得過任何職業資格證書的新生代農民工。在統計分析將其設置為一虛擬變量。本文中主要變量的描述統計見表1。

表1 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N=1182)

(二)數據來源

本文所使用的數據來自2010年度教育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青年項目“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及其影響因素研究”課題組在湖南、安徽和貴州三省對新生代農民工進行的抽樣問卷調查。本次調查實施于2011年春節期間,調查對象為16-35 周歲的新生代農民工。抽樣具體包括兩個步驟:第一步采用多階段整群抽樣法,首先在綜合考慮農民工來源地的區域分布和經濟發展水平的基礎上,選取了湖南、安徽和貴州3 省作為本次調查的樣本省份,其次,在各樣本省分別隨機抽取了3個樣本縣,然后在每個樣本縣范圍內隨機抽取3個樣本村,最后在抽取的樣本村中各隨機抽取50個有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進行問卷調查,這樣共抽取到1350個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第二步采用入戶調查方法,從以上抽取的1350個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中各抽取1 名新生代農民工進行問卷調查,若一個家庭中有多名新生代農民工,則采用生日法(選擇生日最接近7月1 日的新生代農民工進行調查)抽取調查對象,這樣,最終獲得的1350 名新生代農民工即為本次調查的總樣本。本次調研利用新生代返鄉過年的時間段從來源地獲得調查樣本,這樣既能在對少量樣本省份的調查中得到在全國絕大多數省份就業農民工的豐富信息,同時能有效克服目前大多數農民工研究在缺乏農民工抽樣框的情況下直接在城市進行抽樣調查而造成樣本代表性低的缺陷。此次調查共發放問卷1350 份,回收有效問卷1182 份,有效回收率為87.6%。

三、統計結果與分析

為了客觀地回答“擇業能否提升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這種中心問題,本文以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機會、職業流動次數及其平方項、職業適應為自變量,以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的2個變量——月收入與職業滿意度為因變量進行多元線性回歸分析,并將就業地區的市場化程度與新生代農民工勞動力類型作為調和變量納入回歸模型來檢驗它是否會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和就業質量的因果關系產生影響。同時,本研究除了將新生代農民工的一些重要的人口學變量(如性別、年齡、受教育程度)和社會經濟地位變量作為控制變量外,為了處理可能存在的“未觀測到的異質性”問題,即擇業變量的“內生性”問題,本文試圖尋找有效的工具變量予以修正,統計分析中將新生代農民工初職月收入的自然對數作為控制變量,從而獲得對擇業行為的就業質量提升效應的無偏估計?;貧w分析結果如表2 所示。

(一)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與月收入。

為探討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變量與其月收入的作用機制與影響程度,本文利用SPSS19.0 統計軟件構建了三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表2),其中模型1 為基準模型用來考察主要控制變量的影響,模型2 考察擇業變量的收入提升效應,模型3 則將交互項納入回歸模型中,考察市場化程度與勞動力類型對擇業變量收入提升效應的影響。從模型2 來看,控制其他變量后,新生代農民工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對其月收入有顯著影響,其回歸系數為0.085,表明新生代農民工的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的能力提升一個單位,其月收入會增加8.5%。而職業選擇次數及其平方項都顯著,其回歸系數前者為正(0.088),后者為負(-0.012),表明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次數與其月收入成倒U 型關系,曲線的頂點約為4次①計算方法為將原變量系數除以平方項系數的2 倍[0.071 ÷(2 ×0.011)]≈4。。也就是說,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4次時月收入是最高的,在此之前,月收入與職業流動次數成正相關,而當職業流動次數超過4次時,其月收入會隨著職業流動次數的增加而減少。這是因為勞動者開始進入勞動力市場時,雇主與勞動者自身對勞動者的生產率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但隨著工作時間的逐漸增加,雇傭者會根據勞動者真實的勞動效率來支付其勞動報酬,其中劣質“匹配”者的勞動報酬則將降低或者只有緩慢的增長。這時,劣質“匹配”者會積極通過職業流動尋求更合適的“匹配”職業。[7]而根據職業搜尋理論的假設,勞動者只有在新的工作更適合自己或有更高的職業報酬的前提下才會變換工作。[8]但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終究不能偏離市場機制,其擇業的職業地位提升空間并不是無止境的,而過于頻繁的變換工作不利于工作經驗的積累與就業環境的適應,反而會對其月收入產生負面影響。

從模型3 分析發現,擇業機會、職業適應與市場化程度交互項的回歸系數分別為0.047 和0.051,表明市場化程度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和職業適應的收入提升效應有促進作用,即市場化指數每提高1個單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的收入提升效應會相應的增加4.7%,而與被動型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相比,市場化指數每提高1個單位,采取能動性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的收入提升效應會相應地增加5.1%。而職業流動、職業適應與勞動力類型的交互項的回歸系數分別為-0.035 和-0.042,表明與體能型勞動力相比,擁有技能型的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流動與職業適應的收入提升效應分別呈下降趨勢,即采取主動型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的收入提升效應會下降3.5%,而與被動型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相比,采取能動性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收入提升效應會下降4.2%。這表明,雖然只從職業適應的回歸系數來看,采取能動型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的月收入比采取被動型職業適應的高出9.5%,但其影響程度會因新生代農民工擁有勞動力類型的不同而產生不同的影響機制,這是因為技能型新生代農民工一般會進入首要勞動市場,其“內部勞動力市場”的運行規范會對其報酬與就業環境做出合理安排,若一味采取過激的抗爭維權行為會與“內部勞動力市場”提供的晉升條件與途徑相沖突,進而會削弱其對月收入的提升效應。[9]

(二)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與職業滿意度。

為探討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變量與其職業滿意度的作用機制與影響程度,本文利用SPSS19.0統計軟件構建了三個多元線性回歸模型(表2),其中模型4 為基準模型用來考察主要控制變量的影響,模型5 考察擇業變量的職業滿意度提升效應,模型6 則將交互項納入回歸模型中,考察市場化程度與勞動力類型對擇業變量的職業滿意度提升效應的影響。從模型5 來看,控制其他變量后,職業選擇的次數及其平方項都顯著,其回歸系數前者為負(-0.131),后者為正(0.021),表明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次數與其職業滿意度成“U”型關系,曲線的最低點約為3次。①計算方法為將原變量系數除以平方項系數的2 倍[0.131 ÷(2 ×0.021)]≈3。也就是說,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3次時職業滿意度是最低的,在此之前,月收入與職業流動次數成負相關,而當職業流動次數超過3次時,其職業滿意度會隨著職業流動次數的增加而增加。而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適應對其職業滿意度的影響顯著,其回歸系數為-0.067,表明與被動型職業適應新生代農民工相比,采取能動性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滿意度低6.7%。

從模型6 分析發現,擇業機會、職業適應與市場化程度交互項對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滿意度有顯著影響,其回歸系數為分別為0.041 和0.057,而只從擇業機會與職業適應的回歸系數來看(系數分別為-0.072 與-0.065),其對職業滿意度均產生負面影響,這表明市場化程度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和職業適應的職業滿意度的負面效應有促進作用,即隨著市場化指數每提高1個單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的職業滿意度的負面效應會相應的增加4.1%,而與被動型職業適應相比,采取能動型職業適應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滿意度的負面效應也會增加5.7%。而擇業機會、職業適應與勞動力類型的交互項的回歸系數分別為0.051 和0.045,表明與只擁有體能型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相比,擁有技能型的勞動力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與職業適應的職業滿意度負向效應有促進作用,即新生代農民工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的職業滿意度的負面效應會相應的增加5.1%,而與被動型職業適應相比,采取能動型職業適應的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滿意度負面效應會相應的增加4.5%。

表2 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的回歸分析

四、結論與討論

本文基于職業選擇的視角探討其對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的作用機制與影響程度,并利用對湖南、安徽與貴州三省新生代農民工抽樣調查數據,從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的能力、職業流動與職業適應三個維度探討對其就業質量的影響,同時也考察了市場化程度與勞動力類型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的收入與職業滿意度提升效應的影響。主要研究發現可以歸納為以下四點。

(一)擇業機會和職業適應對新生代農民工就業質量(月收入和就業滿意度)的影響呈現出截然不同的二元路徑模式。

實證研究發現,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機會與月收入成正相關,職業適應則與職業滿意度成負相關。究其原因,這種擇業對就業質量影響的二元路徑主要是由就業質量指標體系的性質不同造成,其中月收入是客觀性指標,而職業滿意度是主觀性指標。在城鄉二元分割背景下,城市與農村本來就處于社會分層序列的不同位置,隨著以戶籍制度為核心的控制人口流動制度的功能弱化,新生代農民工從機會匱乏的農村流動到充滿諸如“分工日益深化的生產空間、多層次社會生存空間、多元化的社會生活空間、多選擇性的社會創造空間、多層次社會享受空間、自我趨向型社會價值實現空間的城市”[10],自然擁有更多的“經濟機會”,從而實現了結構性向上流動,因而會帶來收入的大幅提升。當然城市客觀機會能否轉化為新生代農民工現實的“高收入”就業機會還取決于其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的能力,識別與利用擇業機會越強的新生代農民工,其月收入也越高。而新生代農民工采取能動型職業適應策略反映了新生代農民工正在以“行動”凸顯自身的群體特征,面對“拆分型勞動力生產體制”、“工廠專制政體”造成的勞動權益侵害,開始積極進行抗爭,在一定程度上直接挑戰了國家現有的規制方式和企業政體,迫使政府與資本部分地對其行為做出加薪、改善就業環境、重組工會、落實集體協商制度等實質性的回應。而能動型職業適應的職業行動激發了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價值期望”,而社會的價值能力提升卻有限,從而導致社會價值能力與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價值期望之間的落差擴大,產生強烈的“發展型相對剝奪感”[11],從而降低其職業滿意度。

(二)新生代農民工的收入與滿意度的不同影響機制導致了職業流動對其截然相反的影響軌跡,即職業流動次數與月收入成倒“U”字型關系,而與職業滿意度則成“U”字型關系。

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4次時的月收入是最高的,而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流動3次時的職業滿意度是最低的。職業流動是新生代農民工尋求高收入和高滿意度職業而采取的一種策略性行動,而研究得出的截然相反的影響路徑主要是因為就業質量指標體系的生成機制不同,其中月收入是新生代在勞動力市場中獲得的職業報酬,其高低雖然與職業流動相關,但最終不能掩蓋勞動力貢獻的決定性作用。而職業滿意度則更多地由其主觀期望值與其現實境遇的關系決定的,并在與工作單位中職業地位相似的人的比較中形成具體的職業滿意度。當面對與勞動付出不相稱的薪資收入,新生代農民工往往選擇“用腳投票”,通過頻繁換工作來表達不滿,一般通過適當的職業流動才能達到收入提升的目的,但過于頻繁的職業流動則會對其收入有負面影響,不穩定的工作不利于其積累工作經驗,學習特定的勞動技能,從而損害其收入回報。而職業滿意度的影響路徑卻與此相反,新生代農民工從農村轉移到城市就業,客觀上實現了結構性向上流動,“進城后的新生代農民工不再以他們來源地的農民而是以市民作為參照群體,起初的那種結構性社會流動對其心態的積極影響就不再明顯?!保?2]此時的農民工容易產生“相對剝奪感”從而降低了其職業滿意度,但當其職業流動次數增加后,逐漸認識到自身就業能力的缺乏以及眾多結構性限制后,會理性地調整自身的期望值,進行合適的角色定位后,此時其職業滿意度又會逐漸上升,從而形成職業流動與職業滿意度之間的“U”影響軌跡。

(三)市場化程度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的收入效應與職業滿意度的消極效應均有顯著促進作用,即其擇業行為對就業質量的影響會因就業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而加強。

實證研究發現,擇業行為對就業質量的影響會因就業地區的市場化程度的提高而加強。在以往有關農民工就業的研究中,主要關注社會關系網絡的存在及其支持作用。正如波斯特“市場化悖論”指出:“脫離政府管制的非正規經濟只是表面上接近真實的自由市場,公平競爭和自由選擇的市場契約可能并不是普遍有效的規則,反而可能更多地是依賴于社會關系來控制其有效運轉?!保?3]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發展,新生代農民工“可能采取主動競爭和自發地形成市場契約規則的方式,以便獲得更好的就業效果,并依賴自己的技術和經驗來增強競爭能力以及應付市場陷阱?!保?4]市場化規則將在其資歷積累、收入和向上流動過程中發揮決定性作用。在市場化程度越高的勞動力市場,新生代農民在需求、供給與供求匹配“三位一體”的擇業機制下進行合理的職業選擇[15]。作為“理性”的個體,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流動大都是收入驅動機制下向高收入崗位流動的過程,是一個“人往高處走”的職業流動效應的真實寫照。因此,市場化程度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的收入效應產生顯著促進作用。

但我國在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變的過程中,往往主要以政府管制的退出作為市場化進程的衡量標準,缺乏市場機制的建立與完善。在勞動市場中形成的“工廠政體”中,勞動者的強度大,時間安排和身體的空間移動被嚴格管制,管理者的規訓和電子眼的監控無處不在,人格羞辱、身體侵害、職業病時有發生。[16]如查克利巴蒂所說,在資本主義生產關系中,主奴特征的地方性生產關系的再造甚于公民規則的形成,市場或者利潤的邏輯無以捍衛個人朝向公民邏輯的轉向。[17]因此,在向完全市場化邁進的過程中,市場化程度的提高幅度不足以彌補退出市場的原來政府管制對勞動者的保護,在這種就業環境下,市場化程度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職業滿意度的消極效應會產生顯著促進作用。當然,從更長遠來看,隨著市場化程度的進一步提升,其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行為職業滿意度的消極效應會逐漸消除。

(四)新生代農民工擇業對就業質量的影響會因勞動力類型的不同而呈現出差異性。

技能型勞動力因“內部勞動力市場”的存在降低了擇業對就業質量的提升效應,而體能型勞動力的擇業則是在缺乏“職業庇護”情況下利用市場機制來提高就業質量的理性選擇。

實證研究發現,與體能型勞動力相比,技能型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的職業流動與職業適應的收入效應分別呈下降趨勢,而技能型的勞動力對新生代農民工擇業機會與職業適應的職業滿意度消極效應有促進作用。究其原因,具有技能型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因具備相關的職業資格證書而大都就業于工作條件相對優越、勞動報酬高且工作穩定的首要勞動力市場,而只具有體能型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則只能進入低報酬、工作環境惡劣、缺乏發展空間的次要勞動力市場。在首要勞動力市場中存在一系列次要勞動力市場沒有的“內部勞動力市場”,從而為其提供特有的“職業庇護”,具體表現為勞動配置、工資決定等活動都是在企業內部通過管理規則或慣例來進行的,而不受外部的勞動力市場控制。[18]同時,內部勞動力市場對勞動者的工作經驗的積累與工作年資有很高的經濟回報,隨著在本單位工作時間的增加,工資水平呈現出顯著的上升趨勢。[19]如果頻繁流動的話,會對其收入和職業滿意產生負面效應。與此相反,只擁有體能型勞動力的新生代農民工則因缺乏“內部勞動力市場”的職業庇護,只能在市場收入機制的驅動下,通過職業流動提高其收入。同時,次要勞動力因缺乏特有的“職業庇護”降低了他們采取維權抗爭的風險與代價,從而極大的增加了維權抗爭發生的可能性。他們可以利用“偷懶、裝糊涂、假裝順從、裝傻賣呆、暗中破壞等弱者的武器進行日常形式的抗爭,他們幾乎不需要協調或計劃,他們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網絡,通常表現為一種個體的自助形式,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和權威對抗?!?他們也可以利用當前國家大力提高農民待遇與權益的“三農政策”背景下政府層面的有關新生代農民工的優惠政策與相關規定、企業為了貫徹中央與地方政府的有關“三農問題”的精神而出臺的企業層面的文件與規定進行“以法抗爭”,從而切實維護自身利益。伴隨著自身生存環境的持續改善,新生代農民工的擇業動機也相應地實現了由“生存理性”向“經濟理性”與“社會理性”的轉變,這既體現了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能獲得多樣化的選擇機會與發展空間,也從側面折射出新生代農民工在城市生存境遇的持續改善,獲得收入與職業滿意度的同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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