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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互聯網時代的音樂人類學田野調查方法

2018-01-29 14:44
內蒙古藝術 2018年4期
關鍵詞:音樂學人類學研究者

(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學與人類學研究所 北京 100732)

音樂人類學起源于西方。學科名稱,從最初德國學者阿德勒①和薩克斯②提出的比較音樂學,逐漸發展為荷蘭音樂學家提出的民族音樂學③,美國學者梅里亞姆在其著作《The Anthropology of Music》中將該學科稱之為“音樂人類學”。

在我國,該學科的名稱并不統一。在諸多稱謂中,使用較為廣泛的是“民族音樂學”和“音樂人類學”。其中,對于“民族音樂學”的解讀,常常被誤解為研究民族音樂的學問,而“音樂人類學”這一表述更能夠體現該學科的定位和研究方法,避免更多的誤解,因此本文采用后者。

作為融合了音樂學和人類學的交叉學科,音樂人類學具備上述兩種學科的雙重視角,是運用人類學相關理論和方法,將音樂視為人類社會文化的有機組成部分,對全人類的音樂及相關文化進行觀照的交緣學科,是“人類學理論和方法在音樂學研究領域的具體運用和特殊實踐”[1]。

因音樂人類學的發展與人類學學科發展密切相關,其理論指導也受到了人類學不同發展階段所側重的理論方法的影響,包括文化傳播論、功能主義、結構主義、符號學理論等。在研究方法方面,田野調查作為人類學最基本的研究方法,也是音樂人類學獲得第一手資料最主要的方法。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信息技術的發展為田野調查提供了更多的可能,也拓展了田野調查的內涵,為區分互聯網時代前后的田野調查方法,下文暫將研究者身臨其境的實地考察稱為傳統的田野調查法,將把互聯網信息技術應用到考察工作中的方法稱之為網絡田野調查。

一、傳統的田野調查方法

田野調查是指研究者跳出自身所處的文化世界,長期深入某一地域,通過深入的觀察和積極的參與,對研究對象及所處文化進行觀照,學習該社區或群體的語言、了解其生活生產方式、理解其思想意識形態、參與和體驗其社會生活和民俗生活,并通過觀察、訪談、參與獲得第一手資料的工作過程。音樂人類學的田野調查,“既可從同一角度去觀察不同范圍或不同性質的音樂事象,也可從不同角度去觀察同一范圍或同一性質的音樂事象”[2],但不論研究視角和研究對象怎樣變化,田野調查仍是音樂人類學最重要的調查方式。

(一)傳統田野調查的三重特征與一般程序

“從不同的角度劃分,田野調查可分為多種類型。從調查內容劃分,可分為綜合調查、專題調查、典型調查和個案調查四類”,[3]“從調查地點的數量劃分,可分為一點調查和多點調查;從時間的角度劃分,可分為歷時性調查和共時性調查”[4]等諸多類別。它們均呈現出“長期性、參與性和深入性”[5]的三重特征。其中,長期性是確保調查工作得以深入的時間保障。音樂人類學的研究大多是對異文化的研究。研究的前提是深入的了解,而對不同于研究者自身所熟知的音樂文化環境的深入了解,即作為局外人進行研究,音樂人類學一般要求半年到一年的田野工作。即便是對研究者所熟知的文化環境和音樂事象的考察(作為局內人進行研究),也需要長期的觀照,才能夠將以往的感性體驗提升到更具學術性的理論層面。值得注意的是,局內、局外的概念是相對的。比如,本人作為蒙古族科爾沁部的一員,研究蒙古族音樂文化時具備一定的局內人視角,但因蒙古族是跨界民族,在地域空間上涉及中、蒙、俄、阿富汗等多國,加上蒙古族內部包含諸多部族,各部族的跨界分布情況不盡相同,各部族雖擁有共同的歷史脈絡和民族認同,但其內部在蒙古語地方方言、文字④、服裝、風俗習慣、音樂文化等方面均具備一定的部落特性,存在一定的差異,此時本人在一定程度上就成了局外人。正因局內、局外的相對性界定,本人在進行烏珠穆沁部的田野調查時,累計耗時1年零1個月,其中最久的一次持續性田野調查長達4個月。因此,不論是作為局外人研究異文化還是作為局內人研究熟知的音樂文化,均需要長期的田野調查才能確保研究工作的深入和全面。參與性是從田野工作中獲得感性的直觀體驗的重要保障,是進行細致深入觀察的前提,沒有參與就沒有更直觀的體驗、就做不到更詳盡的觀察,參與的內容包含社會生活和民俗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參與的過程中觀察音樂在社會生活和民俗生活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功用,從而以整體觀角度,將音樂視為整個社會生活和民俗生活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此種視角的參與和觀察,為后續將感性體驗提升到理論高度的案頭工作起到重要作用。沒有長期的田野基礎、沒有建立良好的田野關系、沒有良好的參與和人際互動、沒有詳盡的觀察,田野工作就很難深入,很難了解其社會運作模式和當地人的思維模式、很難解讀處于該社會文化中的音樂文化、很難親身參與和觀察較為私密、神秘的音樂儀式,即便是對公開的音樂活動也很難透過表層觸及本質。因此,田野是否足夠深入,是檢驗田野是否合格的重要標準。

“人類學的田野調查經驗為音樂人類學田野調查提供了田野工作范示,在音樂人類學田野作業的一般程序上,我們把它分為準備、實施和撰寫三個階段?!盵6]開展田野調查的準備階段應以查閱相關文獻資料作為調研基礎,再以田野調查的理論指導和訓練為輔,從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角度學習統領性的方法論、掌握相關的文獻資料,再根據所學理論進行簡單的田野訓練,從而為正式進入田野做好準備工作。其中,相關的文獻資料包括關于研究對象的歷史淵源、發展脈絡、分布情況、風格特征、類別劃分等基本情況。對基礎性文獻資料的掌握可避免研究者在田野中毫無目的地做無意義的工作,節省時間成本,根據研讀文獻過程中所提煉的問題,集中精力進行調查,使得后續的田野具備明確的問題意識,更具針對性和高效率性。隨后,再根據文獻資料、研究視角和自身興趣點等多方因素,對調查區域、調查對象、所采取的調查類別、調查的時間段、調查的目的等進行明確選定,并注意多種載體的資料,做好搜集、整理和記錄工作。包括確定田野調查的地域空間和民俗空間、確定調查對象的社會階層或是族群類別、根據調查的問題和期望最終能達到的目標選擇調查類別、根據研究對象的特點選定進行調查的時間等。結束了田野調查的實施工作,便進入了撰寫階段。在這一階段需要完成以下幾方面工作:將田野調查得來的所有資料進行系統整理,將其轉換為音樂人類學的概念性語言,并根據文本寫作的框架進行材料組織、加工,甚至田野材料的補充(即又一次的田野)。完成了該階段,才能進入到文本寫作階段。

(二)傳統田野調查存在的弊端

傳統的田野調查方法較之網絡田野調查,雖發展歷史較長,也逐漸趨于成熟,具備嚴謹科學的理論體系和方法論指導,但仍具備一定的弊端。音樂作為人類口頭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突出代表,是口頭性的時間藝術。音樂和音樂事象、音樂活動,是在某種特定的時空下展開的,而我們傳統的田野調查需親臨音樂或音樂事象發生的現場去感知、參與、觀察和記錄音樂活動,也就是說研究者需要在音樂活動開始前到達特定的地域空間去進行實地考察,一旦錯過音樂活動發生的時間,不能到達音樂活動發生的空間,只能錯失此次田野調查機會。而有些音樂活動一年只有一次,如侗族的花炮節。侗族的花炮節是集音樂活動和民俗活動于一體的節日,舉辦時間是每年的農歷三月初三,若研究者未親臨現場,就很難感受到搶花炮、斗牛斗馬、對歌、踩堂的節日氛圍,也很難體會到該節日產生的民俗語境。再如,廣西壯族三月三的歌仙節。若研究者由于某些原因錯過了每年的農歷三月三,就不能身臨其境地參與和觀察壯族趕歌圩、搭歌棚、辦歌會等一系列民俗音樂活動,這對研究者來說是非常大的損失,在傳統的田野調查中,只能夠等待第二年的三月三來獲取與之相關的第一手資料。

二、網絡田野調查

田野調查既是音樂人類學獲得第一手資料的手段,又是自成體系的方法論。隨著時代的發展,田野調查的技術手段和方式方法也不斷在發展。

音樂采集是音樂人類學田野調查的重要工作。音樂作為時間的藝術,對其進行采集有賴于錄音錄像等技術的支持和發展。1877年,美國科學家托馬斯·愛迪生發明了留聲機,自此,科學、規范的音樂采集才能成為一種可能。此后,隨著錄音技術的不斷發展,蠟筒錄音、鋼絲錄音、磁帶錄音不斷被應用到田野調查中。

從20世紀60年代末誕生的阿帕網,到20世紀80年代以來網絡技術的發展、再到當今移動互聯網的發展,數字技術和網絡技術得到了全面發展,網絡傳播平臺及傳播模式得到了多樣化的發展,計算機網絡技術、手機通信網絡技術、廣播電視網絡技術、移動互聯網、大數據技術和物聯網技術等得到了廣泛的應用和發展。在中外音樂人類學界,互聯網信息技術除了被應用到網絡資源的共享外,還未被充分使用于田野調查,網絡田野調查尚處于萌芽狀態。常年居住海外的音樂人類學學者楊沐非常敏銳地感知到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發展,并較早地將此技術應用到了音樂人類學的田野調查中,對福州祭祀樂舞和海南儋州調聲等進行了考察。下文將此種田野調查稱之為網絡田野調查,它指“在特定時間內,通過持續的網上參與式觀察 (觀察并參與網絡社區的討論),描述虛擬社區 (論壇、網絡圈子、博客、QQ群等)中的族群及其文化現象的過程”。[7]

(一)網絡田野調查法的特點

網絡田野調查不同于以往傳統的田野調查,其不同之處可從研究者、被研究者和二者雙方的互動關系上略知一二。

從研究者的角度來看,隨著網絡田野的誕生,田野空間和研究對象的內涵得到了進一步擴充,即把互聯網信息技術構織的虛擬世界作為展開調查的田野空間和研究對象。也就是說,網絡平臺成為音樂人類學又一個研究領域,網絡平臺上的音樂有別于傳統田野調查中研究對象所處的空間,成為音樂人類學又一個研究對象;除此之外,在網絡田野調查法中,研究者不受某一次進行實地考察的時空所限制,可通過網絡與研究對象建立聯系和互動關系。隨著2004年博客的普及、2007年社交SNS的普及、2009年手機APP的普及、2010年微博的普及、2012年微信的普及,研究對象可通過QQ、MSN、FACEBOOK、郵件、智能手機視頻通話、微信等的普及,隨時隨地和被研究者進行雙向聯絡,考察時間也不受傳統田野調查的時空限制;考察手段和記錄工具的增加也是網絡田野調查的重要特征,其中,手機、電腦、互聯網信息技術是網絡田野調查的重要工具,錄音筆等專業的錄音設備、專業的攝像設備、數碼相機和智能手機等均為記錄帶來了一定的便利;網絡信息平臺的發展使得研究者獲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樣,為研究者的信息來源提供了更加多元的可能;另外,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有助于研究者獲取新材料、也為獲得研究對象的最新動態提供了便捷。

從被研究者的角度看,被研究者可通過信息技術記錄和儲存音樂事象、民俗儀式及其中的音樂作為一種以家庭或社區或族群的集體記憶進行保存和傳承。有了此種記載方式,研究者雖未能涉足該研究對象,但可通過此類信息,較為直觀地感受其音樂文化,此種儲存也為將來的進一步研究留下了寶貴的學術資料;另外,通過互聯網將音樂事象上傳至國內外的視頻網站和社區平臺,還可更為迅速、便捷和廣泛的傳播、也使得研究者的觀察面、參考面和研究面更為廣闊,彌補了傳統田野調查在涉及面上的局限。此類資料并非局外學者搜集所得,而是局內人的第一手資料的共享,因此,它仍具備重要的學術研究價值;分布在各國家、各地區的被研究者可打破地域空間限制,共同創建一個虛擬的交流空間,以此作為平臺進行文化交流和互動,如中國和蒙古國境內的烏珠穆沁人就曾建立了微信群和虛擬社區,用以交流歷史文化、民俗活動和音樂文化,并通過該平臺開展了文化促進活動。此種跨越國界的、被研究者之間的文化交流和互動,也為研究者了解和把握研究對象在境內外的宏觀景象提供了更為便利的條件,應該多加利用。

總的來說,在網絡田野調查中,我們不必只依靠傳統的調查方式(面對面訪談)進行材料獲取,而可以通過更加多元的方式獲得信息,如研究者與研究對象建立直接的網絡通訊、研究者通過研究對象在互聯網平臺發布的文字、圖片、音頻、視頻資料獲取信息、研究者可獲得研究對象利用數字化儲存方式(CD等)記錄的數字化影像來獲取材料,這為研究資料的獲取和交流提供了更為便捷和高效的方式。另外,通過網絡可彌補實地考察中所未能見到的音樂事象。網絡田野調查打破了傳統田野調查工作和案頭工作的分界線,縮短二者的距離,甚至將二者同步進行,將音樂人類學的田野調查從純粹的實地考察擴展到了網絡,也將拓展田野調查的內涵、豐富調查的手段。

(二)網絡田野調查存在的弊端

在互聯網時代,田野調查的范圍得到擴大,具備了更為豐富的內涵,其調查方式、技術手段也變得更加多樣。與此同時,隨之而來的弊端不容忽視。在實際的應用中,因非傳統田野調查與傳統田野調查的截然不同,也必然會遇到一些問題。

誠實守信、虛心求教的交流態度,是順利、有效地進行網絡田野調查的首要前提。此外還需要注意長期關注通過網絡建立的研究對象和相關社區,與之進行長久的、平等的互動。其中,自我誠信度的建立和維護是展開網絡田野調查的重要基礎。遇到質疑聲,就會有其他較為了解情況的網友為其發聲證明,獲取新網友的信任;因此一開始的誠信,便為此后整個網絡交流奠定了良好的信任基礎。

除此之外,單一的網絡田野調查所獲取的資料仍存在一定的失真風險。面對網絡田野調查所獲取的材料,雖大部分屬局內人的第一手資料,未經學術闡釋和加工,但仍要注意與自身所進行的實地考察所獲得的相關情況進行對照、篩選和核實,力求與傳統的田野調查所獲取的情況進行互證,確保網絡田野所獲資料的真實性。因此,網絡田野調查方法缺失了傳統田野調查的參與性,必然要以傳統的田野調查,即真實的田野調查為基礎,沒有身臨其境就不會有最直觀的感受和最真切的體驗,也就缺少了親身經歷的切實感受和只有在實地才能獲取的資訊,而這些是再豐富再精確的網絡田野資料都不能替代的。

作為音樂人類學研究者,保護和尊重研究對象、為其提供的資料注明所有權、對資料的使用享有知情權是進行傳統田野調查、網絡田野需要共同遵守的職業操守和學術道德。

網絡田野雖存在上述缺陷,但在未來仍具有無限的發展潛力。

(三)未來發展趨勢

隨著互聯網信息技術在未來的不斷發展,它不僅將對我們的社會生活產生更深遠的影響,在學術領域也將得到更為全面和深入的應用,將更大地縮短研究者和研究對象因地理距離產生的空間距離,建立一種不受地理局限的研究空間。此種研究空間及相關研究方法、信息資源共享的多重渠道等將滲透到各學科學術界,為學術發展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效率。未來,隨著網絡田野調查的全面興起和發展,它將走上更為規范、科學、系統的發展道路,甚至網絡田野調查可自成一派,形成一個較為獨立、系統的分支學科或方法論,其未來發展前景無法估量。

小結

互聯網時代的到來,給音樂人類學的傳統田野調查帶來了新思路、新契機、新挑戰和新的可能。它的產生,使田野調查的基本概念得以豐富,內涵得到了拓展,調查的途徑、手段和獲取資料的平臺呈現出更為多樣化、信息化的特征,它打破了傳統田野調查在時空上的界限,彌補了傳統田野調查的缺陷,但同時又體現出其新興事物的不成熟性和網絡田野自身所具有的弊端。當今音樂人類學界仍以傳統的田野調查方法為最主要的研究方法,網絡田野調查法迫切需要建立科學、系統的理論指導和方法論體系,為互聯網時代的音樂人類學網絡田野調查提供科學、全面的指引,完善網絡田野調查的框架,豐富和拓展田野調查方法的內涵與外延。

注釋:

①德國學者阿德勒將“從人種學的角度對民族音樂進行比較研究”定義為比較音樂學。他的觀點載于董維松、沈洽編:《民族音樂學譯文集》,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5年6月第1版“前言”。

②“比較音樂學——異國文化的音樂”.董維松,沈洽編.民族音樂學譯文集.北京:中國文聯出版公司,1985年6月第1版。

③1950年出版的《音樂學》一書中,提出并使用了“民族音樂學”這一學科名稱,并主張用這一名稱代替之前的“比較音樂學”這一稱謂。

④中國內蒙古境內的蒙古族所持文字相同,均為傳統蒙古文;中國新疆蒙古族所持文字為托忒蒙古文;蒙古國蒙古人多持文字為西里爾蒙古文;俄羅斯布里亞特聯邦共和國、卡爾梅克共和國、圖瓦共和國的蒙古人所持主要文字為俄文,少部分人掌握了托忒蒙古文和傳統蒙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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