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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中俄外交語言探析*

2020-11-24 03:17清華大學
清華元史 2020年0期
關鍵詞:俄文滿文使團

黃 娟(清華大學)

一、引言

關于清代中俄外交語言問題,學界已有不少成果有所涉及,如蔡鴻生的《俄羅斯館紀事》、肖玉秋的《俄國傳教團與清代中俄文化交流》、何新華《威儀天下:清代外交禮儀及其變革》、俄國學者米亞斯尼科夫的《理藩院與俄清關系(17—18世紀)》、葉柏川的《俄國來華使團研究(1618—1807)》、曹雯的《清朝對外體制研究》、閻國棟的《俄羅斯漢學三百年》、陳開科的《嘉慶十年—失敗的俄國使團與失敗的中國外交》、尤淑君的《賓禮到禮賓:外使覲見與晚清涉外體制的變化》、廖敏淑的《清代中國對外關系新論》、加藤直人的《清代文書資料の研究》[1]蔡鴻生:《俄羅斯館紀事》,中華書局2006年版;肖玉秋:《俄國傳教團與清代中俄文化交流》,天津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何新華:《威儀天下:清代外交禮儀及其變革》,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11年版;〔俄〕米亞斯尼科夫著,葉柏川、張勃諾譯:《理藩院與俄清關系(17—18世紀)》,見朱誠如、王天有主編:《明清論叢》,故宮出版社2012年版,第255—258 頁;葉柏川:《俄國來華使團研究(1618—1807)》,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2年版;曹雯:《清朝對外體制研究》,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閻國棟:《俄羅斯漢學三百年》,學苑出版社2007年版;陳開科:《嘉慶十年—失敗的俄國使團與失敗的中國外交》,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4年版;尤淑君:《賓禮到禮賓:外使覲見與晚清涉外體制的變化》,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3年版;廖敏淑:《清代中國對外關系新論》,政大出版社2013年版;〔日〕加藤直人:《清代文書資料の研究》,汲古書院2016年版。,等等。然而,上述成果的關注點并非清代中俄外交用語問題,僅將其作為輔助性內容加以略述。

值得關注的是柳澤明的《17—19 世紀の露清外交と媒介言語》[1]〔日〕柳澤明:《17—19 世紀の露清外交と媒介言語》,《北東アジア研究》別冊第3 號(2017),第147—162 頁。,該文著重對19世紀以前中俄外交中所用的語言做了整體性的梳理,尤其是利用俄方檔案,補充了清代檔案文獻中所記不詳的信息,可惜的是,該文側重點在清前中期,并將較多篇幅用在中俄雙方翻譯人員的培養上,對19世紀以后中俄外交用語的描述失之過簡。事實上,清代中俄外交語言的使用,可用“因地適時”加以概括,語言的使用不僅隨著時間推進而轉變,亦因邊疆袤遠而有所區別。職此之故,對整個清代中俄外交所用語言做長時段考察和總體性把握殊為必要。本文嘗試對此做更深入的探查。

二、人與制:清前中期與俄交涉人員、機構概略

在整個清代對外交往中,漢、滿、蒙古、藏、回(察合臺文)等諸種語言,在不同場合均發揮作用,但無疑以漢、滿語最為重要。在清前中期,滿語是代表清廷最為重要的外交語言,對外簽約時一般都會采用滿文;在平時的交往中,滿語的使用也十分普遍。這一格局在晚清漸變,西方列強和日本等要求以漢文作為清廷的代表文字,滿語使用相對驟少。除了在少數條約文本中、部分正式的外交儀式上,滿語大都僅存在兩國交界地方官員的往來文移中了。這種轉變在中俄外交中呈現得尤為明顯,但同時,中俄外交語言的使用及發展狀況,在清代對外交往中亦有其獨特之處,典型如滿語的使用幾乎貫穿整個清代中俄外交,并一度應用廣泛。個中緣由,還須從制度和人事—即清廷負責、參與中俄交往的外事機構、人員和對俄外事制度—等方面尋查。

早在17世紀中葉,中俄雙方就有頻繁的外交往來并建立了外交聯系?!赌岵汲l約》簽訂于《威斯特伐利亞和約》生效后的1689年,因此,當今學者認為晚清以前的中俄關系在客觀上已具備某種“現代性”或“近代主權意義”[1]黃興濤:《重塑中華:近代中國“中華民族”觀念研究》,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7年版,第12 頁;鄒逸麟、華林甫:《清代政區地理初探》,北京聯合出版公司2015年版,第12 頁。,筆者亦以為然。不過,當我們置身于清廷的立場上后會發現,中俄外交建立并保持下去的前提,是將俄羅斯置于“夷”的地位,其背后邏輯類似于傳統的“華夷秩序觀”,清廷高居“天朝”之位,相對的,俄羅斯則以“外夷”的面目出現,直至晚清。[2]有關清朝秩序觀念及其轉變的文獻及著作頗多,與本主題關系較大者,除諸如乾隆《大清會典》卷56,《禮部·主客清吏司·朝貢》中原始記述外,還可參見〔日〕岸本美緒:《“中國”和“外國”—明清兩代歷史文獻中涉及國家與對外關系的用語》,見陳熙遠主編:“中央研究院”第四屆國際漢學會議論文集《覆案的歷史:檔案考據與清史研究》(下),臺北“中央研究院”2013年版,第357 頁;鄒振環:《利瑪竇世界地圖的刊刻與明清士人的“世界意識”》,復旦大學歷史學系、復旦大學中外現代化進程研究中心編:《近代中國的國家形象與國家認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3年版,第42、60 頁;〔日〕佐藤慎一:《近代中國の知識人と文明》,東京大學出版會1996年版,第204—205 頁;何新華:《威儀天下:清代外交禮儀及其變革》;陳開科:《嘉慶十年—失敗的俄國使團與失敗的中國外交》,第212—239 頁;曹雯;《清朝對外體制研究》,第53—81 頁;〔美〕費正清:《一種初步的構想》、《中國的世界秩序中的早期條約體系》,見〔美〕費正清編,杜繼東譯:《中國的世界秩序》,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0年版,第1—17、277—293 頁。在這一秩序觀念下,作為“夷”的俄國人都要在清廷嚴格規范的儀制之下活動:俄使團、傳教團及留學生來華須遵循規定的時間、地點、頻次、路線、禮儀等,商人只能在固定地點進行貿易,另外,直接與之交涉的并非清朝中央政府和皇帝,主要是理藩院[1]俄國學者米亞斯尼科夫特別關注了理藩院在17—18世紀的清俄外交中發揮的重要作用,具體參見〔俄〕米亞斯尼科夫著,葉柏川、張勃諾譯:《理藩院與俄清關系(17—18世紀)》。和各地方機構及官員。

在清前中期中俄雙方往來中,俄羅斯的來華使團、傳教團及留學生、清廷派出的訪俄使團以及雙方商人等為中俄外交往來的主要參與者。順治十一年(1654)的費奧多爾·伊薩科維奇·巴伊科夫(Федор Исакович Баков)使團[2]1654—1658年使華。又譯巴伊闊夫等,參見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北京,1936年(臺聯國風出版社1969年再版),第2 頁。在清朝滿文檔案中還記載了巴伊科夫使團的先遣特使謝伊特庫爾·阿勃林(后在1668—1672年間出使中國),當時記為“畢西里克”。參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中華書局1981年版,第18 頁。是俄國派遣到清朝的第一個正式使團,當年二月,俄外務衙門為使團準備了國書,以期和清政府建立牢固的友誼,實現中俄通商的目的[3]〔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著,中國人民大學俄語教研室譯:《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匯編(1619—1792)》,商務印書館1982年版,第22、23 頁。??上У氖?,當時俄方正多次侵擾黑龍江流域,加之巴伊科夫謹守俄皇的訓令,拒絕遵從清方的禮儀傳統,堅持要將攜帶的國書和禮物直接面呈順治帝而非理藩院,最終在1657年被清政府遣返。不過,中俄雙方正式的外交聯系就此開始建立。

從順治時期巴伊科夫使團使華被遣回,至嘉慶年間戈洛夫金使團再次因禮儀沖突被遣返,俄羅斯共十次遣使團來華。伊萬·斯捷潘諾維奇·佩爾菲利耶夫(Иван Степанович Перфильев)[4]1658—1662年使華?;蚍Q皮爾費利耶甫、伊萬。參見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第2 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20 頁。、謝伊特庫爾·阿勃林(Сеиткул Аблин)[1]1668—1672年使華。又稱阿布林、阿勃齡,參見《清世祖實錄》卷135“順治十七年五月丁巳”條;〔美〕塞比斯著,王立人譯:《耶穌會士徐日升關于中俄尼布楚談判的日記》,商務印書館1973年版,第61 頁;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第2 頁。、伊格納季·米洛瓦諾夫(ИгнатиМилованов)[2]1670年使華。又譯作伊格納季·米洛萬諾夫,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22 頁。、尼古拉·加夫里洛維奇·斯帕法里(СпафариНиколаГаврилович)[3]1675—1677年使華。又稱尼果賴、尼果賴罕伯里爾鄂維策、尼果賚、米庫賴·噶窩里雷齊·斯帕法禮、斯帕發利等,參見劉錦藻編纂:《清朝文獻通考》卷300《四裔考八》,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第7481—7489 頁;何秋濤:《朔方備乘》,《中國邊疆叢書》第二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72年版,第278 頁;《康熙起居注》第1 冊,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258 頁;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第2 頁。、費奧多爾·阿列克謝耶維奇·戈洛文(Федор Алексеевич Головин)[4]1686—1689年使華。又稱費岳多羅等,見《清圣祖實錄》卷134“康熙二十七年三月丙子”條;賀長齡:《皇朝經世文編》卷81《邊政十二·塞防下》。、伊茲勃蘭特·伊臺斯(Избрандт Идес)[5]1692—1695年使華。又譯伊利薩爾·伊茲勃蘭特,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150 頁。、列夫·瓦西里耶維奇·伊茲瑪伊洛夫(Лев Васильевич Измалов)[6]1719—1721年使華。又譯列夫·伊茲麥伊洛夫或伊茲麥伊洛夫、列?!ひ疗潿斠缆宸?,見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404 頁;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第298 頁。、薩瓦·盧季奇·弗拉季斯拉維奇伯爵(граф Савва Лукич Владиславич)[7]1725—1728年使華。又譯作公爵薩瓦·伏拉迪斯拉維奇、薩瓦·拉古金斯基伯爵(“伯爵”似誤譯)或徑稱薩瓦,參見劉錦藻編纂:《清朝文獻通考》卷300《四裔考八》,第7485 頁;國立北平故宮博物院文獻館編:《故宮俄文史料:清康乾間俄國來文原檔》,第2—3 頁;何秋濤:《朔方備乘》,《中國邊疆叢書》第二輯,第273 頁。、伊凡·克羅波托夫(Иван Кропотов,或徑譯為克羅波托夫)[8]1762—1763年使華。何秋濤《朔方備乘》卷12《俄羅斯館考記》“乾隆年間并無使至”,第280 頁。等先后出任使團團長,他們一方面帶來俄國政府的國書和禮物,延續外交上的往來,著重就中俄貿易問題與清朝進行交涉,另一方面積極搜集清朝的消息和情報[1]葉柏川:《俄國來華使團研究(1618—1807)》,第32—46 頁。??滴醵迥辏?686)戈洛文使團來華,他們在1689年《尼布楚條約》簽訂過程中承擔俄方主要談判者之一的角色,涉及兩國政府疆域邊界的外交談判使得俄使團的政治色彩加重,也因此,之后訪華使團的級別逐步提高,其成員的構成漸趨完備。

清代外使來華須走固定的路線,謂之貢道。貢道所經一般是物阜人豐之地,沿途有驛站,配備相應的接待設施,并能確保清政府對外使的活動情況的掌控。[2]何新華:《威儀天下:清代外交禮儀及其變革》,第6—8 頁。有清一代,俄使來京的主要路線有三:即西線、中線、東線。[3]陳開科:《嘉慶十年—失敗的俄國使團與失敗的中國外交》,第233—234 頁;蘇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編,廈門大學外文系譯,黑龍江大學俄語系校:《17世紀俄中關系:資料與文件》第1 卷第2 冊,商務印書館1978年版,第242—262 頁;葉柏川:《俄國來華使團研究(1618—1807)》,第256—266 頁。

西線:托博爾斯克→捷斯克爾→瓦蓋河→額爾齊斯河→塔拉城→亞梅什鹽湖→卡班加松→歸化→張家口→宣化→雞鳴驛→土木堡→懷來→岔道口→南口→昌平→北京。

東線:伊爾庫茨克→尼布楚→額爾古納河→根河→嫩江→喜峰口→遵化→薊縣→三河→通州→北京。

中線:伊爾庫茨克→色楞格斯克→恰克圖→庫倫→張家口→宣化→雞鳴驛→土木堡→懷來→岔道口→南口→昌平→北京。

其中,在《尼布楚條約》簽訂以前,西路曾是中俄雙方通使通商的主要路線,其歸化(今內蒙古呼和浩特)至北京一段原為準噶爾使者入京的主要貢道,因此,西路由于康熙年間清準戰爭的爆發而沒落。東路一度興盛,尤其是在《尼布楚條約》簽訂后,但隨著雍正五年(1727)《恰克圖界約》簽訂,雙方貿易以恰克圖買賣城為重心后,此路亦漸趨沉寂。相對而言,中路路程較短,又途經恰克圖,逐漸成為后來俄使、商團來往清朝的主要路線,直至晚清,這條“系向來學生行走故道”仍是俄人來往送信的重要通道之一。[1]《清文宗實錄》卷254“咸豐八年五月丙戌”條;《清文宗實錄》卷289“咸豐九年七月壬辰”條。貢道所經之地的語言環境,決定了外交語種的選擇,因此,貢道的此起彼落,也影響著外交語言的使用。

上文述及,在“天朝—外夷”觀念指引下,清朝與周邊國家的外交事務主要交予理藩院和各地方處理,這很好地體現在清代中俄雙方外交文書往來機制中。同時,雙方通使、通商路線的變遷也深刻影響著往來文書的對接。[2]廖敏淑:《清代中國對外關系新論》,第281—311 頁。

從現存中俄雙方往來文書看,順治年間至康熙初年,中俄文書對接尚處于較為隨意、混亂的局面,甚至有“本朝頻行宣諭,曾未一答,而雅克薩羅剎,又死守不去?;蚰岵汲敝T地阻隔,前書未達?或雅克薩羅剎皆彼有罪之徒,不便歸國?俱未可知。今問荷蘭國貢處,稱‘伊國與俄羅斯接壤,語言亦通’。其以屢諭情節,各悉作書,用兵部印,付荷蘭國使臣轉發俄羅斯察漢汗處”[3]《清圣祖實錄》卷127“康熙二十五年七月己酉”條。的情形。陸上交界的雙方須由第三方荷蘭傳遞信息,可見交流之遲滯。

《尼布楚條約》簽訂后的很長一段時間內,有相當一部分俄方來文都直接發給索額圖,置言之,是個人而非某一機構一度承擔了對俄文書往來的重要職責;在索額圖晚年,尤其是在他去世后,理藩院成為處理清廷對俄文書的主要部門,并在雍正五年(1727)《恰克圖界約》(即《喀爾喀會議通商定約》)第六款中得以確定,兩國中央政府往來文移經由俄羅斯樞密院(即薩納特сенáт 衙門)與清朝理藩院。[1]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57年版,第11 頁。在地方層面,隨著《恰克圖界約》的簽訂,東路聯系相對減少,乾隆年間設置庫倫辦事大臣,其職責之一就是負責與俄羅斯的交涉。所以,當時承擔中俄外交文書交接的機構主要有:中央層面是俄羅斯樞密院?清朝理藩院,地方層面是伊爾庫茨克省省長或西伯利亞總督?庫倫辦事大臣[2]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編譯組、《歷史研究》編輯部合編:《故宮俄文史料》,內部資料2005年版;《19世紀俄中關系:資料與文獻·第一卷1803—1807》;〔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著,中國人民大學俄語教研室譯:《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匯編(1619—1792)》;蘇聯科學院遠東研究所編,廈門大學外文系譯,黑龍江大學俄語系校:《17世紀俄中關系:資料與文件》;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編:《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596 頁;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軍機處滿文錄副奏折等。,但黑龍江將軍等作為中俄邊境地方文書往來的窗口之一,依舊與俄國西伯利亞總督等保持文書往來,這種格局一直保持到了19世紀中期。

三、多語兼用:清前中期中俄外交用語

最早順治皇帝致俄國沙皇的敕書,是由滿、蒙文書就[3]《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18 頁。,順治十三年(1656),巴伊科夫使團訪華時所帶國書用俄文和韃靼文(即蒙文)寫成,然而,俄使團成員內無人通曉滿、漢語,導致雙方在交談時頗為不暢,誤解叢生,這是使團最終被遣回的原因之一。[4]周寧:《世界之中國—域外中國形象研究》,南京大學出版社2007年版,第158—159 頁。

康熙十五年(1676),斯帕法里率使團訪華,在使團抵達嫩江時,時任禮部侍郎的馬喇前往迎接。對于當時的場景,后來斯帕法里曾有報告,其報告稱,由于所請翻譯人員的滿文水平一般,致使自己“幾乎聽不懂侍郎講的是什么,他也同樣如此”[1]〔英〕巴德利著,吳持哲、吳有剛譯:《俄國·蒙古·中國》下卷第2 冊,第1419 頁。。幸運的是,西方傳教士的參與改變了這一窘境,為清、俄雙方的交流增添了可能性。使團到了北京以后,斯帕法里等人就妥善解決雙方在邊境和貿易等問題上,與理藩院官員展開多達20 余次的談判。最后,俄國使者不愿在國書格式上遵照清廷的規制,因此雙方最后決定,以口頭報告的方式將商談結果轉達給俄國沙皇,這一口頭轉達的分工是:大學士索額圖負責傳話事務,理藩院的尚書阿穆瑚瑯陪同到場,耶穌會傳教士南懷仁(Ferdinand Verbiest,比利時人)負責拉丁語的翻譯部分。具體流程為:索額圖先用滿語口述,南懷仁將其口述內容翻譯成拉丁語,斯帕法里將南懷仁的拉丁語內容轉譯成俄語,再由俄方的翻譯將俄語翻譯成蒙古語,最后由阿穆瑚瑯將俄國使者的蒙古語內容、文詞與最初索額圖口述的滿語內容進行核對。[2]〔英〕巴德利著,吳持哲、吳有剛譯:《俄國·蒙古·中國》下卷第2 冊,第1571 頁;曹雯:《清代對外體制研究》,第114 頁。清、俄雙方的談判人員不厭其煩地通過這一細致甚至有些繁瑣的過程,以確保傳達的信息并無二致??梢?,彼此語言不通對于雙方交涉滯礙之深,這也是之后俄方派傳教團隨團學生來中國學習滿、漢語的起因之一。

康熙二十八年(1689),中俄簽訂第一個條約—《尼布楚條約》時,耶穌會士徐日升(Tomás Pereira,葡萄牙人)和張誠(Jean-Fran?ois Gerbillon,法國人)均參與了條約的談判。在此過程中,俄方使者曾懷疑耶穌會士偏袒中國并給俄國制造困難,想直接用蒙古語與中方代表交談,這遭到了耶穌會士的反對,他們認為自己的身份是清廷所派的官方譯員,中俄兩方使者傳達信息應由他們承擔,但是俄國人并未理會耶穌會士,還是直接用蒙古語和清朝使臣交談。就此,滿語又成了俄使和耶穌會士的中介語,中方使臣則用滿語為兩方翻譯、解釋。[1]〔美〕約瑟夫·塞比斯著,王立人譯:《耶穌會士徐日升關于尼布楚談判的日記》,商務印書館1973年版,第104 頁??梢?,在《尼布楚條約》的談判過程中,多種語言的擇用隨機應變,拉丁語的“中介語”作用未必如學界原先預想的那么大,反而是滿語,一度曾扮演“居間調?!钡闹匾巧?。同時,在條約文本擬定時,由于“中國的全權代表都是滿人,而協定的第一次草稿,如華爾特·??怂棺罱C明的,(都是)使用滿文寫的”[2]〔美〕約瑟夫·塞比斯著,王立人譯:《耶穌會士徐日升關于尼布楚談判的日記》,第106 頁。。僅幾年后,伊臺斯使團來華,在康熙三十三年(1694)初,索額圖在代表清廷與伊臺斯談判時,向俄方提出要求:此后俄國使團來京,需有通曉拉丁文和蒙古文的通譯,這是因為雙方在交談時,很多詞匯無法用蒙古語表達,而中國當時有通曉拉丁文的耶穌會傳教士。[3]〔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著,中國人民大學俄語教研室譯:《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匯編(1619—1792)》,第93 頁。

在日常往來文移的書寫上,康熙時致俄方文書,早先兼用滿蒙文。[4]《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22 頁??滴跏迥辏?676),裕親王福全的奏本中稱,斯帕法里聲稱俄國因無通曉滿、蒙文之人,對順治帝敕書的內容無從得知,故未回應順治皇帝敕書[1]事實并非如此,俄國文獻中記載:“中國皇帝讓庫賽特庫爾·阿勃林帶給沙皇阿列克謝·米哈伊洛維奇的書信。目前知道,這一書信是于1657年由庫賽特庫爾從托博爾斯克帶到莫斯科,并交予西伯利亞衙門?!撕?,這一書信及其俄譯本經由西伯利亞衙門轉到國庫衙門,而‘為了對此書信進行重譯,其復寫本被交給外交衙門’?!?〔俄〕中央國家古代文書檔案館:《西伯利亞衙門》,縱第535 行,第8—9 頁。轉引自〔俄〕娜·費·杰米多娃、弗·斯·米亞斯尼科夫著,黃玫譯,米鎮波校:《在華俄國外交使者:1618—1658》,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0年版,第99 頁。,為此請求“嗣后中國大皇帝若行文,請兼寫滿文、拉丁文。我國若行文,亦兼寫俄羅斯文、拉丁文”。清朝回應“依其請求而行”[2]《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26—28 頁。,并在當時的副都統薩布素[3]此時薩布素應為寧古塔鑲紅旗駐防協領,康熙十七年擢任寧古塔副都統。處發現“伊萬、阿嘎凡二人,曾習學滿文,能以俄羅斯文翻譯滿文”,遂將發送雅克薩之滿文、蒙古文文書,交薩布素處譯成俄文,一并發送[4]《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42 頁。。

此后,清政府致俄方文書漸有“羅剎字作書”[5]羅剎字即俄羅斯文,《清圣祖實錄》卷121“康熙二十四年七月己卯”條。,開始形成了在滿文、蒙古文、拉丁文、俄羅斯文之中至少選擇兩種文字行文的慣例。不過,康熙時期的尼布楚城內尚無擅長翻譯滿文、拉丁文書之人,清廷致尼布楚地方的文書多用蒙古文、俄羅斯文。與此同時,清朝方面也缺少通曉俄文和拉丁文之人,參與翻譯者并不固定,除了上文提到的薩布素屬員外,還曾將俄羅斯致清廷的各類俄文文書交希圖班、鄂果番、羅多渾、庫西瑪、伊凡、雅稿、尼坎等人翻譯,他們大都屬俄羅斯佐領。拉丁文本則先后交予西洋人南懷仁、徐日升、張誠、吉利安(又寫作紀理安,Kilian Stumpf,德國人)、巴道明(即巴多明,Dominique Parrenin,法國人)等翻譯。[6]參見《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78、179、306、313、321 頁;陳鵬:《清代前期俄羅斯佐領探賾》,《民族研究》2012年第5 期。此外,他們還負責將清政府致俄方文書的滿、蒙古文底本翻譯成俄文和拉丁文,以便一并發出。

概而言之,康熙時期清俄外交語言的選擇視具體使用場合而異:中央機構如理藩院發給俄國西伯利亞總督、俄皇近侍大臣等的日常往來文移,滿文、拉丁文、俄羅斯文三者兼用的情況較多,黑龍江將軍與尼布楚城長官來往文書多是蒙古文與俄羅斯文并行;在簽訂正式條約時,除必行俄文外,一般再在滿文、蒙古文、拉丁文中至少選用兩種;清朝皇帝致俄皇函件則兼行滿文、俄文、拉丁文[1]《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215 頁。;國書則多“以滿文、蒙文、西洋文和俄羅斯文”[2]西洋文即拉丁文,《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60 頁。行文;設立中俄邊界界碑時,則要求“滿文、蒙文、漢文應勒于碑陽,俄文、拉丁文勒于碑陰”,這五種文字樣式由翰林院繕擬[3]《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125 頁。。

雍正時期,兩國外事涉及地區逐漸由黑龍江流域轉向恰克圖地區,這對清俄外交所用語言的影響頗深。是時,喀爾喀地方少有精擅俄文之人,很多文件只能原樣轉送理藩院,或依據俄方翻譯的文本,為擺脫這種被動的狀態,喀爾喀副將軍策凌不得不向理藩院請求派選通曉俄文之人。[4]《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480 頁。另外,在策凌、圖里琛與俄使薩瓦商議《恰克圖條約》時,底本為蒙古文本,后將其譯成滿文、拉丁文和俄羅斯文本[5]《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520—521 頁。,足見俄方使團中也缺少擅長滿語之人?!肚】藞D條約》簽訂后,俄羅斯開始有規律地派遣留學生來華,雖然他們當中有酗酒或行為不端者[1]〔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著,中國人民大學俄語教研室譯:《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匯編(1619—1792)》,第247 頁。,不過,大多數成員還是能在學成后返回俄羅斯,分派至科學院等機構從事翻譯工作[2]見《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575 頁;〔俄〕尼古拉·班蒂什—卡緬斯基著,中國人民大學俄語教研室譯:《俄中兩國外交文獻匯編(1619—1792)》,第285、360 頁。,使得俄國在致清朝的日常外交文書中行用滿文成為可能,從長遠來看,俄羅斯的漢學、滿學及滿、漢語教學也由此漸興。

雍正九年(1731),因慶賀新任俄皇彼得二世(Петр II)登基,清朝派托時使團前去慶賀,使團尚未到達俄羅斯,彼得二世去世,其姑母安娜一世(Aнна I)加冕,清方隨即派出德新使團恭賀安娜繼位。他們都受到俄女皇的隆重接待,其間,清朝使臣托時以蒙古語[3]托時致安娜一世的賀詞,見俄羅斯帝國外交檔案館,全宗62,目錄1,1731年9 號文件。轉引自〔日〕柳澤明:《清代中俄關系中滿文所占的地位》,學術報告,北京社會科學院滿學研究所,2017年3月15日。向安娜一世致敬辭,另外,俄科學院特地為德新使團印制簽名紙,上用漢字印刷“大清雍正皇帝”,并有俄、滿、拉丁文對照[4]周寧:《世界之中國—域外中國形象研究》,第183—184 頁。。德新使團參觀圣彼得堡皇家科學院時,德國籍院士拜耶爾[5]拜耶爾(T.S.Bayer,德國人,1694—?),圣彼得堡皇家科學院首位院士級漢學家,他將西歐早期漢學引入俄羅斯,對俄國漢學的創立影響重大,代表作有《中國日食》、《中文博覽》(或稱《中國博物論》[Museum Sinicum])等,參見閻國棟:《俄羅斯漢學三百年》,第6—11 頁;〔英〕詹姆斯·薩默斯著,于海闊、方環海譯:《18—19世紀歐洲漢語教學研究〈漢語手冊〉前言(1863)》,《海外華文教育》2011年第1 期。用漢語與中國使臣交流[6]Pадовски M.И.Посщение Петербургско академии наук китаскими гостями в 1732 г.// Из истории науки и техники в странах Востока.Вып.2.1961 г.轉引自閻國棟:《俄羅斯漢學三百年》,第11 頁。,他還向使團秘書福祿(Folu,又寫作福盧)請教他擁有的一幅畫像的相關問題,福祿則告訴他“這個神滿文叫Doksin(兇神),那個小神叫Mand?usiri(至高神,按或為文殊室利),他賦予兇神作惡的法力。這兩座神的中文名字他說記不住了。不過他還是用滿文寫了兩個(中文)名字,一個是Fu?ihi,另一個是?itǐafo(這很可能是中文‘釋迦佛’)”[1]〔捷克〕嚴嘉樂著,叢林、李梅譯:《中國來信(1716—1735)》,大象出版社2002年版,第136 頁。。足見當時在俄國的學者受西歐早期漢學影響,對漢語文的熟悉程度甚于滿語文,漢語在實際交流中的作用并不遜于滿語。

相應的,康雍時期俄方致清朝文書所用的文字同樣是靈活多樣,據筆者目力所及,其規制不如清朝嚴明,大體為:俄國政府秉承斯帕法里訪華期間所定慣例,來文繕寫俄文、拉丁文,后逐漸增加了蒙古文[2]《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一編,第70、136、195 頁。,行滿文者則寥寥;俄方貿易來使所帶文書行用“喇提諾、托多烏祖克、俄羅斯三種文”[3]《清圣祖實錄》卷223“康熙四十四年十一月壬申”條。,即拉丁文、托忒蒙古文、俄羅斯文;此外,雙方簽訂條約時使用語種相同。

乾隆時期致俄羅斯文書基本沿襲了康雍時期的習慣,以行用“滿洲、俄羅斯、拉題諾(拉丁文)三體字”[4]《清高宗實錄》卷914“乾隆三十七年八月丙子”條。居多。與此同時,傳教團的隨團留學生在歸國后服務俄方政府機構及教育部門,大力推進了俄國國內的滿語文的翻譯和教育工作,在此基礎上,滿語才開始成為兩國的談判語言。[5]Pусско-китаские отношения XVIII в веке.T.3.1727-1729.M., 2006, введение.轉引自葉柏川:《俄國來華使團研究(1618—1807)》,第329 頁。

從現存中俄外交文獻看,嘉慶時期理藩院致俄樞密院文書“包括俄文、滿文和拉丁文文本”,三種文本皆為正本。清朝信使將文書送至俄西伯利亞總督后,由伊爾庫茨克省辦公廳對清朝的滿文原件進行翻譯(嘉慶前期的譯者是帕雷舍夫[Парьшев]),核對后的譯本會連同原件送往俄外務院,外務院在收到文書后,由符拉德金(Bлaдыкин,又寫作弗拉德金)再次翻譯。所以,俄方保存的清理藩院致俄樞密院文書除了有三種文本寫成的原件、滿文譯本、拉丁文譯本,還有多份經過核對的抄本。與此對應的,俄樞密院致理藩院文書也有俄文、滿文和拉丁文三種文本,其過程一般是俄國務總理大臣指示外務院亞洲司草擬文書,向沙皇亞歷山大二世奏報、審核、批準后,交予外務院按御批生成文件正本及沙皇致西伯利亞總督敕旨。就地方層面看,庫倫辦事大臣致伊爾庫茨克省省長或西伯利亞總督的信件繕寫滿、蒙古文本,滿文由帕雷舍夫翻譯,桑熱哈耶夫(Санжихаев)兼任信使和蒙古文翻譯。俄方送往庫倫的公文以滿、蒙古、俄文書寫。[1]《19世紀俄中關系:資料與文獻·第一卷1803—1807》(上),“古文獻學引言”,第8—9、12、20 頁。

乾隆二十二年(1757),清政府在制定了俄羅斯文館章程時回溯了俄文館的歷史,康熙時期延庫西瑪、雅稿為教習,選八旗子弟學習俄羅斯文字以充翻譯,后因俄羅斯佐領無人可任教習,故規定“五年一考,列一等者作八品;二等者作九品。教習缺出,即以考授八品官學生奏請補充,候升主事。以學生優劣,定教習黜陟。歸內閣理藩院管理”[2]《清高宗實錄》卷539“乾隆二十二年五月丁巳”條。。不過,這一措施似乎成效不顯,有據可查的優秀譯者極少。目前可見較典型者為員承寧,乾隆五十六年,他被授予直隸州知州,直至將赴任時,乾隆皇帝才注意到他“熟習俄羅斯文字,向來俄羅斯事件,俱能悉心妥譯”,故將其留京以員外郎用,給予經濟補貼,一方面使其安心翻譯俄羅斯文書,另一方面,給予所有俄羅斯學生以鼓勵[1]《清高宗實錄》卷1375“乾隆五十六年三月甲午”條。,可見,當時清廷對俄文譯才的重視不足,學生也未將翻譯視為從業首選。

嘉慶年間,清朝已很少能勝任俄羅斯文館教習之人,不得已請俄羅斯傳教團的隨團學生充任內閣俄羅斯文館的教習[2]《清代外交史料》(嘉慶朝)卷6,臺北成文出版社1968年版,第32—33 頁。;及至道光時期,俄羅斯官學學生的俄文水平嚴重下降,所譯“俄羅斯來文,頗有支離,承翻事件,無從考查”,不得不在駐京學習滿文俄羅斯學生內擇選教習,以資校正[3]《清宣宗實錄》卷74“道光四年十月乙亥”條,第20 頁。。當時的俄文學堂還得到了俄國政府贈送清朝的諸多俄文書籍[4]國家清史編纂委員會編譯組、《歷史研究》編輯部合編:《故宮俄文史料》,第365 頁。,以資輔助之用,但是學生們似乎并不重視這些資料,也未充分利用這些優勢。

咸豐以后,俄文館的衰落情景已經十分不堪了,丁韙良曾記述到:“多年來,俄文館中只有中國教習,并無學生。在被并入同文館時,那兒只有一名不懂俄文的老教習。他沒有帶來任何學生或書籍,而且他本人也很快就被一個俄國人教習所取代?!盵5]〔美〕丁韙良著,沈弘等譯:《花甲憶記—一位美國傳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國》,廣西師范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200 頁。

可以說清中葉以后的俄羅斯文教育確實成效不彰。相比之下的俄羅斯,定例來華學生返回俄國后參與滿、漢語翻譯和教學事宜,雙方人員在語言教習方面呈此消彼長之勢,這也是后來清廷在與俄方往來中因不甚通曉俄文而備受掣肘[6]如中俄《天津條約》歧義多處,見《中俄天津條約與俄國清文互異二條》,賈楨等編:《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中華書局1979年版,第1230 頁;中俄《北京條約》的漢文本與俄文本間存有八處差異,見《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1118 頁。的緣由所在。

四、漸行漸遠:滿語在中俄外交中的式微

晚清變局之下,外交體制也逐漸近代化,外交事務交歸中央直接處理,原本“天朝體制”下的理藩院、地方大員(兼欽差大臣、地方督撫將軍雙重身份)[1]陳開科:《巴拉第與晚清中俄關系》,上海書店2008年版,第400—401 頁。負責處理外交事務的模式逐漸被替代,咸豐八年(1858)的《天津條約》第二條對中俄外交文移做了細致的規定:

嗣后兩國不必由薩那特衙門及理藩院行文,由俄羅斯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大臣或徑行大清之軍機大臣,或特派大學士,往來照會,俱按平等。設有緊要公文,遣使臣親送到京,交禮部轉達軍機處。致俄國之全權大臣,與大清之大學士及沿海督撫,往來照會,均按平等。俄國酌定駐扎中華??谥珯啻蟪寂c中國地方大員與京師大臣,往來照會,均照從前各外國總理辦理。遇有要事,俄國使臣或由恰克圖進京故道,或由就近???,預日行文,以便進京商辦。[2]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第87 頁。

要言之:照會成為晚清外交文書的重要范式[3]郭衛東:《“照會”與中國外交文書近代范式的初構》,《歷史研究》2000年第3 期。;對雙方文移交接機構、派送路線等細節做了詳盡的說明。不過,《天津條約》未對所用文種做任何規范,所以當時中俄外交文書書寫延續了此前的管理,除行用滿、俄文[4]《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8、822 頁。之外,漢文也多被使用,甚至出現僅繕漢、俄文,棄用滿文的情況,當然,這與晚清滿語文全面寖衰不無關聯。

咸豐十年(1861年1月)總理各國事務衙門成立,于內閣部院軍機處各司員章京內挑選滿漢各八人,輪班入值,仿照軍機處辦理與諸外國往來文書[1]賈楨等編:《籌辦夷務始末》(咸豐朝),第2676 頁。,俄方來文及照會也照此辦理,不再轉行禮部,對所用文種也無特別規定,具體因時、因地變通選擇滿文、漢文和俄文[2]《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1070、1088 頁。。

中俄約章的行文所用語種也基本如此,咸豐八年(1858)簽訂的《天津條約》開始行用漢文;咸豐十年,在簽訂中俄《北京條約》時,因清朝代表不懂俄文,俄國翻譯官“深悉漢文”,所以本約“用漢話商定,用漢文繕寫刊刻成書”[3]《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1118 頁。。盡管滿文在中俄外交約章中使用至1907年??v觀清代,盡管漢文首次在條約中出現是在1858年的中俄《天津條約》中,滿文最晚在光緒三十三年八月初四(1907年9月11日)簽訂的《中俄交界立碑記》[4]又稱中俄“勘修塔城中俄交界處所牌博文據”,光緒三十三年八月初四(1907.9.11),臺北故宮博物院藏,“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條約協定”,文獻編號:910000151。中仍有使用,但是,用漢文簽訂的約章數仍遠超用滿文所簽訂的約章,此外,蒙古文較多地使用在早期約章中,晚清行用甚少。

還值得特別指出的是,在涉及新疆及周邊地區、“回人”及哈薩克等商民事務時,“回文”(即察合臺文)曾一度作為中俄兩國簽約的正式文本用語,其中中俄《管轄哈薩克等處條款》就是“中國用清、漢文繕寫,俄國用俄文、回文繕寫”的;除了在正式約章中,“回文”在日常文移中也多有使用。多語文的使用狀況及個中緣由在一份照會中得以條縷清晰地呈現,筆者照錄如下:

大俄欽命全權大臣倭為照覆事,本年八月初四準貴王大臣照會,請飭嗣后邊界俄員因事行文烏(即烏里雅蘇臺)、科(即科布多)二城,暨各邊界官員,或用清字,或用蒙古文字,或徑用漢字云云。此議乃系科布多大臣接到本國公文,內因俄字及翻譯回文,不能通曉,難以辦理等因前來。本大臣當以原為邊界公事妥速,官員和睦起見,甚屬實情,已經轉行東西悉畢爾(即東、西西伯利亞,下同)二督辦理,并查東悉畢爾向有曉習以上二種文字之人,不難照辦?,F今已系如此,惟西悉畢爾殊少其人,誠恐不能即行照辦,蓋西悉畢爾交界處所及,哈薩克隔壁與貴國近邊一帶,多系回部,因而曉習回文者尚屬不乏,向來行文皆用回字,前咸豐初年,本大臣聞貴國官員行文多用回字,本國則原文用俄,譯文用回。迨因邊界時有緊要事件,伊犁塔城所充領事,均識滿漢文字,故請該處貴國大員行文用清文,或用漢文,并加譯文回字,俾免含混。而該領事自行文書,除俄文外,或滿或漢,均加回文翻譯,其貴國大員以用回文為便者,特因此文直賚該督,而督署素有練習回文之人,尚能立即通曉。厥后認識滿漢字領事離任,彼此僅恃通曉回文之人,尤以回文為重,因我兩國人員尚有知曉其字者,令準前因西悉畢爾總督,自必設法照辦,然恐一時或尚礙難?,F擬兩國行文暫用通曉回字人員,始免耽誤事機,徒勞無益,相應照覆貴國王大臣查照施行。須至照覆者。右照會大清欽命總理各國事務王大臣

一千八百六十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同治七年八月二十二日[1]清季各國照會(中俄):“照覆兩國邊界官行文或滿或漢擬加回文翻譯”,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藏,縮微號:173.127。

可見,即便到了同治年間,中俄涉及新疆地區事務中的語言擇用,更多是依靠官吏的個人語言能力,并無普遍使用滿、漢語文的慣例,蒙古文、察合臺文在中俄地方機構往來文書中尚有一席之地。故此,可以初步斷定,當時新疆地區的中、俄兩國外交文書所用文字并沒有嚴苛的規律和規則,而是受各地語言環境及地方政府機構辦事人員語言能力的影響和牽制。不過,不能忽視的是,除了條約文本外,在其他一些正式的外交場合中,漢文地位已然上升。例如,咸豐朝以后的勘分中俄疆界,設立界牌時,常例是滿、漢、俄文三文并行書寫于界碑上[2]《修改俄約研究書》第五款“界碑文字”,中國國家圖書館藏文獻開發中心編:《清末邊境界務匯編》,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2008年,第1134—1140 頁。,但個別牌文所用文字有時也僅書漢、俄文[3]《清代中俄關系檔案史料選編》第三編,第1170 頁。,這一現象與清前期已截然不同。

最后,還有必要特別提出晚清外國公使覲見清朝皇帝時所用的語言問題。外國公使覲見清朝皇帝時禮儀的改革[4]參見茅海建:《戊戌變法時期光緒帝對外觀念的調適》,《歷史研究》2002年第6 期。,是晚清外交體制近代化的重要表現之一,而且這一改變,在很大程度上是迫于西方的壓力。清朝與英、法、美、俄簽訂的《天津條約》中有“互派使節”的約款,基于這個前提,同治皇帝親政后不久,俄、德、英、美、法五國公使就向清政府提出覲見的要求,經過長達半年的來回商討,最終在本次覲見的人員、路線,尤其是禮儀等細節方面達成一致。[1]詳細論述參見尤淑君:《賓禮到禮賓:外使覲見與晚清涉外體制的變化》,第215—236 頁。同治十二年六月初五(1873年6月29日),同治帝在紫光閣召見各位外使,恭親王奕?和博德勒噶臺親王伯彥訥謨祜隨侍左右。其中,俄使用俄語向同治帝致敬辭,由其背后的翻譯官譯出漢語,恭親王再譯為滿語。同治帝用滿語回復,然后再由奕?譯成漢語,對方翻譯官再行轉譯。[2]《各使請覲抄案》,全國公共圖書館古籍文獻編委會:《中國公共圖書館古籍文獻珍本匯刊·史部·晚清洋務運動事類匯鈔》中,全國圖書館文獻縮微復制中心,1999年,第814—815 頁;《譯西友詳論覲見事》,《申報》1873年7月23日;董恂:《還讀我書室老人手訂年譜》,《近代中國史料叢刊》第29 輯,臺北文海出版社1973年版,第156—157 頁。如此繁復的過程,體現出朝廷的刻意。從禮儀角度看,此次外使覲見以奕?用漢文代行轉述的程序,仍有“天子—擯者—諸侯”的痕跡,可見,清政府尚未完全放棄傳統藩封體制下的“客禮”。就語言本身來說,皇帝專用滿語彰顯的是滿語的國語地位,俄使、奕?分別使用漢、俄語,又表明了漢、俄語在中俄外交實踐中的重要作用。

這一慣例在清帝隨后數次接見外使時都得以踐行[3]參見〔美〕丁韙良著,沈弘等譯:《花甲憶記—一位美國傳教士眼中的晚清帝國》,第296 頁,原注引自《京津時報》,1894年11月17日;〔法〕施阿蘭著,袁傳璋、鄭永慧譯:《使華記(1893—1897)》,商務印書館1989年版,第36 頁;翁同龢著,陳義杰整理:《翁同龢日記》第5 冊,中華書局1997年版,第2750、2881 頁。,直至光緒二十四年(1898)俄使巴布羅福覲見,當時光緒帝直接“宣諭用漢語”,翁同龢在當天日記中稱:“此皆從前所未有也。此次儀節,慶邸不知,臣等亦不知,真辟門達聰之意矣?!盵4]翁同龢著,陳義杰整理:《翁同龢日記》第6 冊,中華書局1998年版,第3109 頁??梢?,翁同龢也認為光緒帝放棄滿語,直接用漢語與外使交談頗為明智,語言擇用的便宜原則使得滿語在外交中使用漸少。

五、結語

有清一代,在中俄外交中,拉丁、蒙古、俄、滿、漢、回(察合臺文)等語言均被運用。其中,就約章用文而言,作為“國語”的滿文地位基本被保持到晚清,但在清末簽訂的中俄約章中,絕大部分以漢文書寫。在日常往來時,滿語的運用受到不同地域語言環境、司職人員語言能力的影響較大。所以,相對約章,日常外交文移用語的地方性呈現得更為突出:晚清中俄兩國在東北地區的交涉中,尚行用滿文[1]中華書局編輯部、李書源整理:《籌辦夷務始末》(同治朝),中華書局2008年版,第45 頁。,但同時期的新疆卻不如此,“回文”也被使用,這完全取決于參與外交事務之地方官員的語言能力;甚至,在晚清滿語衰落的大勢下,精擅滿語者較少,在地方機構中可能僅有個別通曉滿語文的人員,他們的去留決定了當時當地中俄兩國的外交文書中是否行用滿文。滿文存續之岌岌可危的境況,由此可見一斑。

就口語交流而言,由于語言不通,清前期中俄外事人員只得以滿、蒙古、俄、拉丁等多種語言循環往復地對勘才能保證信息傳達的精確,雍正年間遣使團赴俄時,蒙古語、漢語均有發揮作用,隨后,俄傳教團隨團學生學習滿、漢語,并回國服務,交流不暢的窘境得到進一步紓解,同時,滿語也因此在乾隆中期以后成為兩國談判用語之一。作為隆崇政治地位的“國語”,滿語在口頭交流中的象征性使用一直被保持到清末,不過,最后被光緒皇帝親自放棄。

表1 清代用滿文簽訂中俄外交約章簡表[1]學界已出版多種清代中外舊約章匯編,其中以王鐵崖先生的《中外舊約章匯編》為最全,本表因循《中外舊約章匯編》的收錄原則,所包括的約章有:清代中俄政府之間正式締結的條約和協議;清朝地方官員或官辦企業代表與俄方企業、公司及法人代表等締定的各類章程、合同、約定及協議中較重要者。另,未收錄清政府參與簽署的國際公約。參考文獻: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издание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иностранныхъ дьлъ: Сборникъ договоровъ россьи китаемъ, Санкитпетербургъ, Типография императорскоакадеии наукъ, 1889(俄國外交部:《俄中條約匯編》,圣彼得堡皇家科學院,1889年);臺北故宮博物院藏:“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條約協定”;田濤主編:《清朝條約全集》,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商務印書館編譯:《中俄邊界條約集》(俄文漢譯本),商務印書館1973年版;海關總署《中外舊約章大全》編纂委員會:《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二分卷1903—1919)》,中國海關出版社2004、2007年版;步平、郭蘊深、張宗海、黃定天編著:《東北國際約章匯釋1689—1919年》,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黃月波等編:《中外條約匯編》,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等等。

表1 清代用滿文簽訂中俄外交約章簡表[1]學界已出版多種清代中外舊約章匯編,其中以王鐵崖先生的《中外舊約章匯編》為最全,本表因循《中外舊約章匯編》的收錄原則,所包括的約章有:清代中俄政府之間正式締結的條約和協議;清朝地方官員或官辦企業代表與俄方企業、公司及法人代表等締定的各類章程、合同、約定及協議中較重要者。另,未收錄清政府參與簽署的國際公約。參考文獻:王鐵崖:《中外舊約章匯編》;издание министерства иностранныхъ дьлъ: Сборникъ договоровъ россьи китаемъ, Санкитпетербургъ, Типография императорскоакадеии наукъ, 1889(俄國外交部:《俄中條約匯編》,圣彼得堡皇家科學院,1889年);臺北故宮博物院藏:“中華民國外交部保存之前清條約協定”;田濤主編:《清朝條約全集》,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商務印書館編譯:《中俄邊界條約集》(俄文漢譯本),商務印書館1973年版;海關總署《中外舊約章大全》編纂委員會:《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一分卷1689—1902)》、《中外舊約章大全(第二分卷1903—1919)》,中國海關出版社2004、2007年版;步平、郭蘊深、張宗海、黃定天編著:《東北國際約章匯釋1689—1919年》,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黃月波等編:《中外條約匯編》,商務印書館1936年版,等等。

編號約章名稱簽約日期、簽約地點文種1《尼布楚界約》康熙二十八年七月廿四日(1689年9月7日)尼布楚滿、俄、拉丁2《布連斯奇界約》雍正五年七月十五日(1727年8月31日)〔1〕布連河邊滿、蒙古、俄、拉丁3《恰克圖界約》 雍正五年九月初七日(1727年10月21日)恰克圖滿、俄、拉丁4《色楞額界約》 雍正五年九月廿四日(1727年11月7日)布連河邊滿、蒙古、俄5 《修改恰克圖界約第十條》乾隆三十三年九月廿日(1768年10月30日)恰克圖滿、蒙古、俄6《恰克圖市約》乾隆五十七年正月廿八日(1792年2月20日)恰克圖滿、蒙古、俄7 《伊犁塔爾巴哈臺通商章程》咸豐元年七月初十日(1851年8月6日)伊犁滿、俄

續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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