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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論精準扶貧視角下陜西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

2020-12-07 10:07叢禹月張晟瑋劉啟凡
新西部下半月 2020年10期
關鍵詞:期權陜西省期貨

叢禹月 張晟瑋 劉啟凡

“保險+期貨”模式作為農產品價格市場化的模式,對農產品價格風險管理及精準扶貧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該模式在陜西雖然還處于發展階段,但已經有了初步的進展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同時,陜西“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中也存在著一些問題,如農戶風險管理意識薄弱、操作環節缺乏制度規范、風險管理機制有待建立、農戶違約風險等。

為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國家“精準扶貧”、“金融扶貧”的方針政策,我國三大商品期貨交易所相繼推出“1+N”期保合作模式。即在期貨保證金存管業務的基礎之上,期貨公司與保險公司合作,推進包括場外期權業務、場外互換業務、標準倉單質押融資、商品期貨指數及基金等全方位的金融合作。其中,“保險+期貨”的創新業務模式,將“輸血式”扶貧轉化為“造血式”扶貧,成為串聯起農民、保險公司、期貨公司、銀行,落實國家精準扶貧政策的有力工具。作為一次跨界創新合作,該模式成為在中國農業補貼政策走入十字路口之后的合理、高效的替代政策。陜西作為農業大省,通過“保險+期貨”模式在助力穩定農業生產、促進農民增收、推進精準扶貧等方面發揮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陜西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的價格風險管理現狀

1、我國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的發展現狀

(1)我國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的政策支持

“保險+期貨”模式的試點由大連商品交易所在2015年推出,由保險公司承保農產品價格風險,期貨市場進行風險對沖,兩者緊密合作。這一模式將期貨市場的套期保值功能和通過保險來將收益鎖定的功能發揮的非常充分,降低了農戶所承擔的風險。自該項目提出以來,國家不斷出臺政策支持。2014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出臺《關于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若干建議》;2015年11月,證監會主席姚剛提出,證監會將穩步推進農產品期權試點工作,繼續開展適用“三農”的期貨新品種,積極支持“保險+期貨”試點工作;2016年1月,中央“一號文件”提出“探索開展重要農產品目標價格保險”,首次提出“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2016年3月,農業部提出鼓勵各省探索“保險+期貨”等金融保險融合創新,特別提出了區域性、創新性試點可以申請用于補助的資金;2016年12月,國務院《關于完善支持政策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中提出推動建立農業補貼、涉農信貸、農產品期貨以及農業保險聯動機制;2018年2月,中央“一號文件”提到要深入推進農產品期貨市場的建設,穩步擴大“保險+期貨”試點;2019年2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五部委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服務鄉村振興的指導意見》,提出探索“訂單農業+保險+期貨(權)”試點。

國家對“保險+期貨”模式的推進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補貼,甚至一些地區農產品保險費的補貼達到80%以上,扶持的主要農產品有玉米、大豆、棉花、白糖、蘋果、天然橡膠等,其為推進農業的發展和精準扶貧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我國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發展規模

農產品市場價格波動不僅會給農民帶來巨大的收入損失,同時也會給國民經濟的健康穩定帶來很多問題。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是解決農產品價格風險的一大舉措。截至2019年,相關期貨公司和保險公司已經在玉米、白糖、天然橡膠等十來個農產品種類上開展了多個“保險+期貨”試點項目,呈遍地開花之勢。

截至2019年在全國主要常見的農作物均已開展“保險+期貨”模式。從交易的種類上看,大連期貨交易所主要為玉米大豆、鄭州期貨交易所主要為棉花白糖、上海期貨交易所為橡膠等。除此之外,在相關保障稅收形式方面,目前也完成了對于農產品種類的全面覆蓋,并且在相關農業領域得到了進一步的推廣。對于我國的傳統保險來說也是一種風險管理上的認知升級,通過對農產品期貨的研究,使其風險能夠進一步降低,更好地保障農民收入。

2、陜西省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發展現狀

(1)陜西省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發展歷程

縱觀陜西省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發展歷程,該模式在近幾年得到了快速的發展。

2016年4月,陜西省商品交易所發布了《2016年期貨公司相關期權活動和“保險+期貨”試行通知》;2017年9月,陜西省首單玉米 “保險+期貨”項目在楊凌示范區正式落地;2017年12月,全國首單蘋果“保險+期貨”價格保險在國家貧困縣陜西省宜君縣簽約; 2018年3月,陜西省首單政策性雞蛋“保險+期貨”落地銅川市;2018年12月,陜西省銅川市宜君縣正式啟動玉米“保險+期貨”項目;2019年4月,平安產險陜西分公司落地全國首單政策性紅棗“保險+期貨”扶貧項目。

從陜西省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交易的農產品主要為玉米、蘋果、紅棗等,區域主要集中在農產品聚集的楊凌市、銅川市等,對陜西農業尤其是陜西貧困地區農業的發展起到積極推動的作用。

(2)陜西省農戶在 “保險+期貨”模式中的參與情況

隨著農產品“保險+期貨”模式在陜西的逐步推進,農民投保的積極性不斷提高,同時農產品保險的品種也在不斷的增加,在政府的大力推進下,保險機構和期貨公司也給予了大力的支持。

陜西“保險+期貨”模式農戶參與較多的是玉米和蘋果等農產品,參與的金融機構主要集中在人保、平安、太保等大型保險公司及廣發、中信、邁克等期貨公司,主要與陜西的地緣經濟及陜西農民的主要收入來源相關性較大,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陜西金融業的發展程度。通過“保險+期貨”模式,轉移了農產品未來的價格不確定風險,農民的收入得到保障,農業發展進而支持農村金融的發展和提升。

(3)“保險+期貨”模式在陜西省賠付情況

從2017年12月到2019年4月,隨著農民參保戶數和承保數量的不斷上升,賠付總額也在不斷上升,在期貨種類上主要集中于蘋果,賠付總額從2017年12月宜君蘋果的9.4萬上升到2019年11月富縣蘋果的1800萬,說明“保險+期貨”模式的開展已經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農民的收入得到了保障,為未來“保險+期貨”模式的推進打下了堅實的基礎,農民認識到該模式的實惠,就會積極參與其中,進而不斷推進實現陜西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的總目標。

陜西“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農戶風險管理意識薄弱

相關數據的收集發現,農戶購買農業保險的過程中,盡管絕大部分的保費都由當地政府出資補貼,農戶購買保險還是要通過村內集體購買或者是保險公司地銷,或者在當地村干部的帶領下才購買,只有不到4%的農戶能做到積極主動地購買保險。絕大多數的農產品種植戶對于保險的意識都比較薄弱,倘若提到繳納保費農戶更是不愿參與。只有在農戶種植農產品的過程中,預計農產品價格肯定會下跌,且行情不好的情況下才會考慮到底應不應該買保險。農戶的僥幸心理使得保險公司的業務在農村不好開展。

2、操作環節缺乏制度規范

陜西省“保險+期貨”模式雖已有多個試點順利運行并結束,但因沒有明確的制度性文件,導致在具體操作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遇到很多問題。就保險公司方面來說,其通過期貨市場買入場外看跌期權,這種行為在保險方面看來屬于再保險范疇,但是保險公司在購買期貨公司的場外看跌期權時所用的費用卻無法被列為再保險費用,因此就需要其他費用來支付;而保險公司通過項目得到的賠款需要被認定為保險公司的收益,既然是收益就需繳納一定數量的稅費。同樣的道理,對于期貨公司的財務也是如此。正是因為這些問題的存在,導致在整個交易過程中保險公司與期貨公司面臨的交易成本不斷提高,與傳統業務有較大的差距,這些問題不斷降低保險公司和期貨公司的參與主動性,因此我們還需要在制度上不斷地完善與創新。

3、風險管理機制有待建立

目前確定價格的方式共有兩種,一種是在承保期間標的物指數價格平均值,另外一種是承保期間標的物期貨價格平均值,究竟哪種價格才能作為在“保險+期貨”模式應用與推行時候的標準價格,沒有專門的規定,容易在操作過程中產生糾紛。同時在風險管理分散機制方面,場外看跌期權能非常容易地解決農產品價格風險分散問題,但目前場外期權創新不足,市場呼喚成本低、效率高的場外期權進行風險分散。目前在陜西省現有的“保險+期貨”模式試點的開展中,保險公司與期貨公司都是基于這種臨時性的試點開展合作,雙方并不熟悉,這并不利于業務的開展和可持續發展。

4、農戶違約風險的問題

農戶的違約風險同樣也是“保險+期貨”模式中所面臨的風險之一。農戶購買保險后與保險公司簽訂合約,但是這份合約并不代表保險公司擁有對農產品的所有權,所以當發生當前農產品的售價大于該產品的市場價格后,農戶不能抵抗高額利潤的誘惑,在價格鎖定期不通知保險公司的情況下將農產品擅自出售,農戶的這種做法發生在保險合約并未到期的時候,使得保險公司在期貨市場并不能拿到相應的農產品期貨,從而承擔巨額損失。期貨公司同樣作為合約的參與者也面臨著巨額損失。

結論性評價和政策建議

基于陜西省“保險+期貨”模式價格風險管理的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通過增加對農戶的教育和培訓提高農戶的價格風險管理意識

首先,政府加大對農戶教育培訓力度,開展專項培訓課程,提高農業市場中經營者和管理者對風險管理的認識。其次,保險公司與期貨公司對農戶農業保險進行普及,讓農戶重新認識風險,提高風險管理意識,使農戶積極主動地參與投保。第三,通過外部因素促使農戶購買保險,主要可以通過政府補貼保費,降低農戶因為購買保險而產生的成本。針對農戶和農村合作社應該也制定相應的激勵和績效的相關制度和政策,通過對制度的不斷完善不斷發揮“保險+期貨”模式的優勢。

2、通過對“保險+期貨”模式設計創新來規范各環節運行

首先,加快期貨交易所更多的期貨品種上市,以及相應期貨品種的期權也應及早推出,以避免推行試點是缺乏場內期權,降低“保險+期貨”模式的效益。需要盡快推出并與期貨交易所上市的品種包括四個方面:大宗畜產品,如牛、羊、豬等;果蔬類,如橘子、芒果、梨等;自然氣象等衍生品。 其次,把保險公司購買看跌期權在制度上列為再保險,期貨公司賠付給保險公司的賠款進行稅務免除。第三,在產品設計上,盡量選擇目標價格處于合同簽訂時期貨價格附近范圍、波動率較保守的歐亞期權保險和美式期權保險作為“保險+期貨”模式試點推廣的主要方案,能更好發揮“保險+期貨”模式性能。

3、促進農業保險和農產品期貨市場的發展

為實現三農的發展和維護農戶的利益,應加大對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的政策支持,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建立科學高效的理賠機制。同時改善期貨市場的投資者結構,加大企業扶植力度及市場服務力度,為相關保險公司等機構投資者入市參與期貨交易,開辟資格權限“綠色通道”,投入增量資金以提升期貨合約的活躍度和規模,有效發揮市場機制的功能。

4、探索“保險+期貨+訂單”創新模式

鼓勵探索 “保險+期貨+信貸”、“保險+期貨+訂單”及雙向承保等創新模式試點。積極主動地開展對農產品經營者的貸款融資、信用擔保等金融服務,不僅能夠解決農產品經營者因為缺乏資金而不能大規模生產的問題,同時還可以全面保障農戶的收入。充分發揮期貨市場的兩大功能中的風險管理功能,通過農戶購買保險的方式來防止農產品下跌的風險,同時以購買保險的形式降低了農戶購買種植農產品原材料的成本費用,這種雙重保險有效地保障了農戶的收益,也有利于農產品企業往更好的方向發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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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叢禹月 西安歐亞學院金融學院副教授

張晟瑋 西安歐亞學院金融學院本科生

劉啟凡 西安歐亞學院金融學院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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