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嶺
對于嬰幼兒來說,再沒有比獲得語言更能使父母和親人感到喜悅、欣慰和幸福了。兒童獲得語言,便開始掌握社會交往和思維的工具,逐漸學會使用語言來表達自己的需要和情感,用語言來調節自己的動作和行為,用語言來認識整個世界。
一、幼兒口頭言語的發展
幼兒口頭言語的發展主要表現在語音、詞匯、語法和口語表達能力及言語機能等方面的發展。
(一)逐漸掌握本民族的全部語音
兒童在四歲左右才能全部掌握本民族語言的全部語音,但較復雜的語音要在6-8歲才能完善起來。
兒童在學習語音時,成人應給予及時的、正確的關心,同時有意識地引導兒童注意成人的口型和發音示范,使兒童的語音系統一開始就符合社會既定的標準語音,能夠準確地聽和說。無論是家長,還是幼兒教師都不應該對兒童語音采取無所謂的態度,或者遷就兒童不正確、不規范的發音。此外,成人還要注意兒童發音器官和聽覺器官的功能是否正常,如果發現有障礙要及早采取措施。對于發音有困難的兒童,要及時鼓勵和強化。
兒童掌握語音的階段,總的趨勢是一致的,不可逆轉的,但發展的速度有快有慢,這是正常的。但如果兒童到了5歲,經過教育仍然不能發全音,則應及時檢查、治療。
(二)幼兒期是詞匯量增加最快的時期
1.詞匯數量增加
3-7歲是一生中詞匯增加最快的時期。我國兒童3歲的詞匯量在1000左右,到6—7歲時約為3歲時的4倍。
2.詞類范圍逐漸擴大
幼兒一般先掌握實詞,再掌握虛詞。實詞中最先掌握的是名詞,其次是動詞,然后是形容詞等。幼兒掌握虛詞較晚,且數量較少。
3.詞義逐漸確切和加深
不同年齡的孩子對同一個詞的理解是不同的。例如“貓”這個詞對于1歲的孩子,可能代表一切毛絨絨的物體,包括皮毛大衣。但對幼兒來說,已知貓的確切含義,專指一種動物。
(三)幼兒言語的語法結構
兒童掌握了語音,僅僅是基礎,必須獲得語法結構,掌握組詞成句的規律,才能真正掌握語言。
【知識鏈接】
心理學家朱曼殊、武進之、繆小春的研究表明:2-6歲兒童的語法結構有以下發展趨勢:
1.從混沌一體到逐漸分化。
2.句子結構從簡單到復雜。
3.句子結構從不完整到完整。
4.句子長度由短到長。
(四)幼兒言語的交際功能
1.幼兒的外部言語
外部言語分為口頭和書面兩種,幼兒期以口頭言語為主。而口頭言語又分為對話和獨白兩種形式。
對話是在兩個或更多人之間進行的一種言語活動。如聊天、座談等。對話言語的突出特點是具有“情境性”,也就是在言語過程中,輔之以表情、動作等非言語手段。
獨白是一個人在比較長時間內獨自進行的言語活動。如報告、演講等。
3歲以前,兒童基本是對話言語,依賴情境;到幼兒晚期,逐漸使用連貫性言語。
2.幼兒的內部言語
內部言語是言語的一種特殊形式,是一種不出聲的語言。3歲前的兒童是沒有內部言語的,他們不能默默思考,而是要邊想邊做。到了幼兒期,內部言語才逐漸產生。
在內部言語產生的過程中,出現了一種過渡形式,即出聲的自言自語,介于有聲的外部言語和無聲的內部言語之間。
這種自言自語有兩種形式:問題言語和游戲言語。
3.幼兒言語的交際功能
皮亞杰著重研究了2-7歲兒童的語言,將兒童的語言劃分為兩大類:自我中心語言和社會化語言。
所謂自我中心,就是指兒童把注意力集中在自己的動作和觀點之上的現象。表現在語言方面,即說話不考慮他人。
社會化語言有以下四種:
(1)適應性告知。這是兒童要促使別人聽他講話,并想方設法影響他人,是在傳遞思想。
(2)批評和嘲笑。如:“我有一支筆,比你的好看?!?/p>
(3)命令、請求和威脅。這類語言用于兒童之間有明確的相互作用。如:“你讓開點兒,我看不見了?!?/p>
(4)問題與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