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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網絡輿情事件的特征與影響

2021-01-21 09:27
科技傳播 2020年24期
關鍵詞:輿情網民

王 敏

1 網絡輿情事件的特征

1.1 網絡輿情事件的產生具有偶然性與突發性

網絡輿情事件具有偶然性,并非所有的網絡爆料和外部事件在網絡上都能引發網絡輿情。同樣是信息爆料,能否為媒體和網絡意見領袖關注轉發引起圍觀是產生的主因。

網絡輿情事件具有突發性,表現為網絡輿情事件何時爆發,以何種方式爆發、在事件的哪個節點爆發往往沒有征兆,出乎人們意料。梳理網絡輿情事件可以發現,爆發網絡輿情事件有的有先兆,有的無先兆。有先兆的突發性是指造成事件發生的矛盾與問題已經形成,無先兆的突發性多表現為某種特定事件的刺激下的突然爆發。

1.2 網絡輿情事件的參與主體表現為分散性和無關聯性

現實的群體性事件往往有具體的利益目標,參與者大多具有同質性和相似的利益訴求。而網絡輿情事件沒有特定的關系集群和利益共同體,其參與者不一定與事件有直接的或現實的利益關聯,也不一定空間相鄰。借助互聯網,網民只要發帖、轉帖、頂貼、關注、評論和圍觀,就可成為網絡輿情事件的主體,甚至在網民無意識狀態下的點贊、頂貼,也可能成為網絡輿情事件的主體。事件參與主體可以是草根網民,也可以是體制內精英,他們對網絡輿情事件起到不同的作用。青少年網民是重要的參與主體,他們有強烈的正義感和道德感,渴望表達,展現自我,成為關注的焦點,甚至運用惡搞的形式以達到娛樂大眾的目的。

網絡輿情事件參與主體一般來自不同地域,可能參與目的不同,沒有事前的組織性、策劃性,甚至與事件不一定有直接利益關系,也沒有互相的關聯性,隨機加入,隨機退出,是一種松散的結合。

1.3 網絡輿情事件的傳播具有快速性

Web1.0時代,網絡輿情事件一發生,一般在5分鐘內就被新聞網站實時抓取,進入后臺進行編輯加工2至3個小時后即可置頂發布,引發網民關注,24小時在網上的跟帖和討論就會形成一個高潮。

Web2.0時代,網絡輿情事件中的現實事件發生的同時,微博就開始了“現場直播”,這種即時性使得微博成為第一時間發布一手信息的媒體。從傳播擴散到形成網絡輿情指向的大方向,需要的時間大概就是事發半小時到一個半小時之間,這一時間是危機處理和對輿情風向進行引導的最佳時機[1]。

1.4 網絡輿情事件的指向呈現出公共性

網絡輿情事件雖然主題多元,內容十分豐富,但只有能夠吸引網民眼球的事件才有可能引發網絡輿情。網絡輿情事件主要指向公共權力、公共利益、公共價值方面的事件。社會敏感問題經常成為網絡輿情事件的焦點,據中國人民大學《輿情月度報告》分析體現為8個方面:一是政府官員違法亂紀行為。二是涉及代表強制國家機器的政法系統、城管隊伍。三是涉及代表特權和壟斷的政府部門、央企。四是衣食住行等全國性的民生問題。五是社會分配不合理、貧富分化。六是涉及國家利益、民族自豪感。七是重要或敏感國家、地區的突發性事件。八是影響力較大的熱點明星的火爆事件等[2]。

1.5 網絡輿情事件的演化表現為虛擬與現實的交互性

互聯網進入Web2.0時代,網絡輿情事件呈現虛擬現實化和現實虛擬化交織的態勢。虛擬社會與現實社會之間相互滲透趨勢明顯,界限越來越模糊。網絡媒體的社會動員功能日益凸顯。網絡空間有可能引發現實事件,現實社會的群體性事件又能助推網絡輿情事件,虛擬空間和現實世界聯動,甚至相互轉化。

1.6 網絡輿情事件過程并存理性與非理性

網絡輿情事件發生后,互聯網空間既存在理性的聲音,又通常具有明顯的情緒性、非理性。情緒性既在網民個體心態中存在,也在網民群體中發生作用。網絡輿情事件經過暗示、模仿、情緒感染,參與者的非理性因素增加,情緒性具有明顯的“同頻共振”效應。由于網絡社會是一個“陌生人社會”,缺乏現實社會的約束力,網民可以無所顧忌地發表言論,宣泄情緒,其群體極化傾向頻發,容易走向一種非理性的狀態。

分析網絡輿情事件時可以發現,網民理性的爭論對社會發展產生了積極作用。而網民受到非理性情緒的支配,則仇官、仇富、仇腐情緒蔓延,出現了對當事人施以網絡暴力、網絡審判甚至現實生活中侵犯他人權利的行為。

1.7 網絡輿情事件的擴散表現為非線性

網絡的無界性,使網民可以跨越時空的阻隔接受信息;網絡的快速性,減少了信息的不對稱。網絡輿情事件的擴散不再遵循傳統媒體的線性擴散、單向擴散模式,而是呈現非線性的特征。

網絡輿情事件的擴散既可能從網絡媒體擴散到傳統媒體,也有可能是從傳統媒體擴散到網絡媒體,更可能是互動擴散;既可能是圈層化的網民小眾傳播幾何級的增長,也可能是大眾媒介的傳播,也可能是網絡輿情事件可能是小眾傳播與大眾傳播的結合。網絡輿情事件的擴散會引發一系列連鎖反應。一是同質牽連,指與危機具有相同或類似品質的人、事或者產品會受到牽連;二是因果牽連,指某一種危機導致相關危機的爆發;三是擴散牽連,指由于危機造成的心理恐慌使得人們把危機人為擴大到那些根本不存在危機的領域[3]。

1.8 網絡群體性事件走向具有難控性

由于網絡輿情事件具有非線性系統的特征,往往由于微小因素的變化而出現難以預料的演變,網絡輿情事件的擴散、衍生、耦合、轉化方向具有不確定性。網絡輿情矛盾由于處理不及時、不妥當,就可能激化。

網絡輿情事件的走向難控性的原因在于:網絡輿論主導權是博弈的產物,既可能是網絡意見領袖主導,也可能是由參與議論的網民數量和表達的強度決定,亦有可能是政府權力主導,還有可能受商業資本影響?;ヂ摼W的開放性,使得各種各樣的信息都有可能傳播,網站管理者也無法對網上的海量信息進行控制。

2 網絡輿情事件的多重影響

網絡輿情事件某種程度是網絡民意的一種表現形式和折射。移動互聯網與自媒體融合促使信息傳播高速化和實時化,信息內容海量化和多樣化,傳播方式超時空。一旦發生網絡輿情事件,論壇、博客及微博等往往同時引發輿論熱議[4]。具有多重影響:

2.1 詮釋與設置網絡輿情事件的議題

媒介具有議程設置功能。Urban經過實證研究發現,傳播媒介作為“大事”加以報道的事件,同樣也作為大事反映在公眾的意識之中。傳播媒介所給予的強調越多,公眾對該問題的重視程度就會越高[5]。麥克姆斯(McCombs)和肖(Shaw)證實了議程設置(agenda-setting)這一猜想。議程設置理論認為,公眾更傾向于關注媒介所關注的議題,并且會依據媒介對各種議題的重視程度而確立自己對事物重要程度的優先順序和看法[6]。即在媒介中被注意的內容,將被人們感知為最重要的內容。

網絡輿情事件中,各方通過信息的篩選與編排,冀以影響網民對當前議題以及議題重要程度的認識,引發網民對原議題和衍生議題的持續關注,在情緒以及意見尚未形成的階段,媒介的議程設置就會影響網民的態度形成。網民作為信息的創造者、傳播者和接受者同樣可以形成議題。所以,議程設置不僅關注哪些議題應該被強調,同時也關注這些議題是如何被表達的,對受眾可能會產生什么影響。議程設置理論肯定了媒體對普通民眾的影響作用,并且為本研究中網民、網媒之間的互動提供了理論依據[7]。

應該說,網絡輿情事件的議題設置決定了什么是我們應該關注的,網絡媒體也許不能決定你如何想、如何做,但在決定你想什么、想什么方面往往比較有效。

2.2 倒逼網絡輿情事件的解決

網絡輿情事件一旦爆發,影響巨大,社會廣泛關注,上級政府經常通過問責介入事件的解決,或者促使本級政府對事件高度重視并著力抓緊解決,使事件得以妥善處置,較快平息輿情;同時,對進一步規范權力運行,減少公權行為不當,推進政策與制度的完善起到一定的作用。事件產生的強大輿論壓力,倒逼政府治理相關網絡事件。一方面,它往往能促使事件得到合理的解決,推動了相關問題公共治理的進程,促進了社會進步。另一方面,網絡輿論負面效應會在一定程度上妨礙相關問題的解決。尤其是網絡群體極化現象突出,對網絡輿情事件的治理帶來了不確定性和治理難度。

2.3 加速了網絡負面消息和網絡謠言產生

隨著自媒體時代的到來,網民變為公民記者,手機變成直播設備,微博變成直播平臺時,傳統媒體中的把關人作用缺失。網民成為信息內容的生產者和發布者,未經核實的信息在互聯網空間的傳播,加速了網絡負面消息和網絡謠言產生和傳播。

謠言無疑是網絡輿情事件從醞釀到爆發的催化劑。謠言的傳播動員了社會底層民眾的情感與力量,尤其在信息較為封閉的環境中,特別是在主流媒體集體“失語”的狀態中,謠言便獲得了極大的衍生空間。每一個獲知事件某一細節的人、每一個渴望事件真相的網民都會變成積極主動的謠言傳播者。

2.4 為破壞性政治動員提供了基礎

互聯網和手機的信息傳播在集體行動中發揮著組織動員作用,游行示威集結之快、人數之眾、主題之明確、形式之松散、組織者之隱秘的特點,得到前所未有的展現[7]。人稱“互聯網革命思考者”的克萊·舍基指出:“社會性軟件讓人們擁有了前所未有的組建群體和共同行動的能力?!盵8]其無邊界、去中心的傳播關系網絡,使每個網民都能即時“動員”和“被動員”,從而最大限度地釋放社會動員能力。

網絡輿情事件對現實群體性事件具有放大器和助推器的功能。掌握了互聯網技術的普通民眾或政治家,利用這些新的工具,在網上及網下組織動員活動,試圖對現實事件產生影響甚至是推動社會變革。在突尼斯、埃及事件中,無一例外,網絡輿情事件自始至終都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盡管不少專家認為,事件的根源還是兩國現實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等領域出現了嚴重的問題,但如果沒有來自互聯網的大規模破壞性政治動員,兩國政壇不會這么快風云突變?;ヂ摼W摧枯拉朽,在一些節點上發揮了有目共睹的巨大作用,起到了社會變遷加速器效應。

2.5 對國家治理與社會治理可能形成嚴峻挑戰

2010年底,在突尼斯發生的政局變動中,社會化網絡媒體是關鍵的助推器。雖然在本·阿里的統治下,突尼斯的網絡一直處于嚴密監控狀態,但唯獨Facebook沒有被禁,而1 100萬突尼斯人中有200萬Facebook用戶。于是,Facebook和Twitter成為當地示威人群互相聯系的最重要陣地,在突尼斯的政局變動中起了推波助瀾的重要作用。2010年12月17日失業大學生青年自焚事件更是火上加油,將原本就積累已久的矛盾點燃。由此,在反對派的精心策劃與推動下,觸發了一場全國性的抗議活動。事件爆發之后,本·阿里政府才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突尼斯網絡監管部門開始封鎖關鍵的新聞網站以及由抗議者創建的Facebook頁面,并試圖通過竊取異議者和活躍分子的賬號監視抗議活動、壓制反對聲音,政府開始“堵漏”。大量網民通過代理、加密和VPN(虛擬專用網絡)繞過審查。此外,還有匿名組織發動了代號為“突尼斯行動”的網站攻擊行為,迫使突尼斯監管機構的網站癱瘓[9]。

社交網站等網絡新技術帶來的強大的傳播能力和組織能力,構成了對國家治理的挑戰,不僅是中東北非國家,發達國家也面臨著同等的風險。2011年8月,英國倫敦及周邊地區爆發了一系列社會騷亂事件。8月4日,警方在倫敦北部托特納姆區射殺了一名年輕男子馬克·達根(Mark Duggan),這一事件成了騷亂的“導火索”。此事發生后有人在Facebook上為他建了一個頁面,很快便吸引了上萬名粉絲。管理員發起了“抗議警察暴行”游行。8月6日約300人聚集在倫敦托特納姆路警察局附近抗議示威,晚上,示威演變為暴力事件,200多名青年在夜色中朝警察密集投擲磚塊、酒瓶、雞蛋等物品,發動騷亂。接下來的幾天,騷亂的規模持續擴大,并且向倫敦周邊的伯明翰、利物浦、諾丁漢等城市蔓延。一些騷亂分子利用黑莓手機互相通氣,通報警方動向,商討攻擊目標。還有人用群發功能散布大量鼓動騷亂的言論[10]。

從上述多個國家發生的事件,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網絡輿情事件對現實事件具有放大器和助推器的功能。

因此,研究和把握網絡輿情事件的特征,對我們遵循新媒體的運作規律,創新觀念和管理手段,提高輿論引導能力,營造良好輿論環境,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實現國家的有序治理具有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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