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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時代出版主體的認識與實踐邏輯

2021-10-12 14:32穆剛
傳播與版權 2021年9期
關鍵詞:實踐邏輯認識人工智能

穆剛

[摘要]人工智能作為技術媒介,是出版主體認識與改造出版客體的強有力工具,在出版主體的實踐—認識—實踐這一無限循環過程中,其對主體的認識水平與實踐形態產生了深刻影響。在出版實踐中,對出版主體、客體進行探討,有助于出版主體理性認識水平的提高,對出版主體實踐邏輯的產生與演化有積極意義。本文從認識論角度探討出版主體的實踐過程,認為出版主體應遵循理性認知、分類組織、技術實踐、反思提升的實踐邏輯,使人工智能成為出版業更好地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技術媒介工具。

[關鍵詞]人工智能;出版主體;認識;實踐邏輯

隨著計算機技術與移動互聯網技術的發展與整合,人工智能對社會各產業產生了深遠影響。人工智能是照亮人類文明發展的火炬,將“徹底改變人類經濟、政治、社會生活的形態”[1]。出版產品是人類精神的外顯與物化,是承載人類文明的物質或非物質實體,其在推動人類社會發展、科技進步、文化交流與信息傳播等諸多方面發揮巨大作用。在出版生產力構成要素中,出版主體是技術工具的使用者,在包括人工智能在內的出版技術應用中發揮主體作用。出版主體的認識來源于人工智能技術背景下出版主體在出版實踐中形成的認識,再通過出版主體的認識反作用于出版實踐。出版主體通過在出版過程中的實踐形成認識,再從認識到實踐,是認識的第二階段,即由精神到物質、由思想到存在的階段。這個過程是出版主體認識的進步,對出版實踐具有指導作用。本文從認識論角度并結合人工智能的特點,探討出版主體的認識與實踐邏輯。

一、出版的認識論范疇

主體是認識論的一個范疇,指的是認識者。在人類認識與改造世界的過程中,主體可以大致分為個體主體、群體主體與類主體。將這一分類方式引入出版實踐,可以衍生為出版主體的三個分類。出版主體大致也可以分為三個類別,即出版個體、出版群體以及出版類群體。其中,出版個體是對應自然人的編輯或出版業從業人員,是作為出版生產力構成的勞動者要素的基礎。出版群體對應出版社、期刊社、編輯部等出版單位實體,是出版個體在中觀層面的集合,構成這一集合的出版個體相互作用、協同進化。出版群體是出版生產力生成的決定性因素,是出版業分化融合、生產技術進步、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提高的歸著點。出版類群體從廣義上說是對出版業所有從業人員而言的。出版類群體是出版業道德建設、價值引領、行業規范等的作用對象。

出版主體實踐是其在主體認識指導下發揮主觀能動性,以出版活動作為生存與發展方式所進行的認識與改造出版客體的行為。出版主體是出版實踐活動的主體,在出版實踐活動中居于中心地位。與物質生產實踐不同,出版實踐的客體是人的思維創造的產品,從其能否被創造角度看屬于人工客體,從所屬領域角度看屬于社會客體,從物質屬性與精神屬性角度看則屬于精神客體。人工智能是主體進行實踐活動的媒介,是作為人的肢體機能的擴展、感官機能的加強或某種能力的增強而被利用的技術工具。出版實踐在多個領域的多層次展開,在這一過程中工具媒介的應用會表現為復雜性與不確定性。

二、人工智能時代出版主體的認識

(一)出版類主體

出版類主體的概念與出版個體、出版群體的概念不同,其并不對應個人或具有確定邊界的社會組織,以其作為出版主體的分類進行討論有助于出版業借助技術媒介來明確出版實踐的目的與實踐過程。出版實踐的目的是以出版產品適應時代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科學文化知識,推動科技與文化事業的發展,增強人民群眾文化自信心等為責任。出版實踐的過程是通過出版產品生產的組織與策劃,實現受眾需求的導向作用。具體說來,出版類主體通過出版產品內容引導受眾產生積極的情緒、崇高的追求、奮發的精神以及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歷史使命感與責任感,通過出版產品的使用來提高人民群眾的科學文化素養。

人工智能技術與相關設備是出版主體進行實踐的技術媒介。人工智能機器或機器人可以通過統計與數據抓取方法獲得當下的熱點問題,或通過人工智能抓取出版內容,使受眾的需求可以被快速、精確定位。在人工智能技術的加持下,出版產品的經濟價值容易被過度放大而偏離其社會效用。出版類主體通過增強主體認識可以牢牢把握人工智能在出版業應用的工具屬性,使人工智能技術始終為實現出版產品的社會價值而服務,不會因為迎合受眾需求、誘使出版業盲目追求經濟利益而導致觸礁。在出版實踐中,出版類主體要發揮主觀能動性,堅守出版業的職業道德,堅持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價值方向,以提高內容質量來推動社會科技與文化的進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思想道德水準與科學文化水平。

(二)出版群體

在人工智能時代,出版群體應具備創新意識與危機意識。由于人工智能的應用將出版群體從大量重復性、事務性的工作中解放出來,出版群體要體現自身的意義與價值就必須加強工作的創新意識,推出有內涵、有思想、有觀點、有啟發的學術產品。人工智能的模型建立與算法優化離不開大量數據。出版單位數據規模大、種類多、分布不集中,數據采集、分類以及統計要由出版群體合作完成。人工智能給出版業帶來的影響具有某種程度上的不可預知性。出版業智能水平程度的提高必然帶來生產效率的提高與產品成本的降低,而成本降低中必然包括人力成本的降低。劉平認為,編輯加工自動化可能導致編輯技術人員的失業[2]。因此,出版群體要增強危機意識,要清晰地認識未來發展過程中自身需要面對的挑戰與機遇。

(三)出版個體

在人工智能時代,出版個體應具備信息意識、數據意識、效率意識與鉆研意識。人工智能的核心是機器學習的算法,而機器學習建立在大量數據的基礎上。出版單位廣泛使用WORD、EXCEL等軟件,這些軟件可以積累大量數據。出版個體從傳統編輯方式轉換為以計算機軟件應用為基礎的方式,有利于出版基礎數據的積累。信息技術運用能力是出版個體的核心素養[3]。

人工智能機器學習算法要求數據具有價值,計算機通過對數據的深度學習、強化學習等獲得最優處理模式。出版個體通過關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迫切需求進行選題策劃,經過科學、嚴謹的出版流程形成優良的出版產品。之后,出版個體對產品內容進行加工使其具備多種形態,在完成傳播過程的同時對傳播效果進行分析,以確定新的選題方向,這一過程可以形成豐富的數據。出版個體獲取數據并對其進行處理,有助于形成人工智能可識別的知識表示,為后續的機器知識獲取與知識應用打下基礎。在人工智能時代,出版個體應具備效率意識。人工智能的應用使出版過程如印刷、發行等環節進一步網絡化、數據化,也使信息采集、加工與傳播環節提高效率。在人工智能技術的輔助下,內容分類、傳播目標篩選以及效果追蹤將更加實時與精準。無論是出版內容的組織策劃,還是出版內容的推送傳播,都要求出版個體高效完成。

隨著5G技術與物聯網的協同發展,數據采集速度更高、響應更快,這要求出版個體在數據采集、加工與處理方面具備更高的工作效率。出版個體應加強鉆研意識,通過研究具體問題形成問題導向,通過解決具體問題形成對出版過程中相關模式的抽象知識表示,為人工智能應用打下數據基礎。

三、人工智能時代出版主體的實踐邏輯

根據筆者對人工智能在出版業應用的觀察,本文結合人工智能在出版業應用對出版主體的實踐邏輯加以

闡述。

(一)出版類主體的實踐邏輯

出版類主體可以通過組建包含范圍廣、行業認可度高的組織,在符合出版政策法規相關要求的前提下開展學術研討會或職業技能培訓會,通過多種活動進行全行業思想與行為的協調。出版類主體應在出版理念、出版規范、出版倫理等方面形成共識,并制定具有一定約束力的行業標準。出版類主體可對人工智能在國外出版業的應用進行考查,或通過文獻收集國外關于人工智能在出版業的應用方面的信息。通過對國外人工智能在出版業的應用的了解,出版類主體可結合國內出版業實際,每年發布人工智能在國內外出版業應用的現狀與問題的調查報告。出版類主體可通過行業知名度高的網站及時發表相關調查報告,以利于國內出版業人工智能應用的推進。出版類主體既要認識到傳統思維的局限性,又要認識到人工智能的工具與媒介屬性,始終堅持道德引領而非需求迎合,始終堅持社會效益主導而非經濟利益驅使。

基于新一代移動通信技術的物聯網發展使得大數據的采集與分析有了現實技術基礎,而云計算使得數據處理能力更強、速度更快。這使得人工智能具備自身發展的內在邏輯,其發展方向可能與出版類主體的理性認識產生背離。出版類主體還要重視對人工智能應用倫理的研究,避免技術過度應用從而對出版業產生負面影響。

(二)出版群體的實踐邏輯

人工智能要求出版業在人力、資本以及技術方面相對集中,因此,出版群體可以將人力、資本以及技術的集聚作為出發點。出版群體可以主動變革,以區域中心城市作為單元對出版單位進行整合,力爭組建較大的出版集團。出版群體之間要加強交流,互相分享人工智能應用的成功經驗,還可以通過有償交換數據資源實現資源共享。

出版群體的數據及其分析結果將是最有價值的核心資產。出版群體在實現區域內整合重組后,還要實現內部互聯。由于傳統出版方式還廣泛存在,出版群體的數據多分散于點狀分布的電腦和服務器中。出版群體應對數據的存儲方式進行改進以方便數據的訪問。出版群體可以通過云計算將出版過程中產生的數據集中于數據中心,利用云計算技術對數據進行處理。由于出版過程既包含精神生產過程,又包含物質生產過程,其復雜性決定了人工智能應用呈現多種形態而難以形成統一模式。出版群體可在選題策劃方面借助人工智能的數據與算法,選擇對社會發展與人民群眾科學文化素養提高有較強作用的選題。出版群體可以在編輯加工階段采用具有自動處理與人機交互功能的軟件來加強對出版內容質量的分析與檢測。出版群體可以采用人工智能技術中的文本檢索、語音識別、視頻理解等技術提高信息加工與傳播效率。出版群體可以采用人工智能技術中的大數據精準定位目標群體,結合人機交互功能對傳播對象進行篩選,并借助數據可視化技術對信息傳播軌跡進行可視化處理,使信息傳播精準化。出版群體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術中的實時查看數據與引用反饋數據的功能,對信息傳播效果進行評價。出版群體通過對信息傳播效果進行評價,可以明確自身傳播方式存在的問題,為后續傳播方式的改進積累數據,同時評價結果對今后的選題策劃也具有參考意義。出版群體應主動采用先進技術,從現實條件出發,從外部引進相關技術與設備,或充分發掘自身潛力進行自主研發,還可以對既有設備進行智能化改造以提高設備的智能化水平。

(三)出版個體的實踐邏輯

人工智能時代出版個體在工作方式上應主動求變。出版個體要善于將出版過程進行模塊化抽象加工,通過建立出版模型完成知識表示以便于計算機對知識進行識別、獲取與應用。出版個體不僅要加強文字處理能力及圖片、音視頻等方面的加工與組合能力,還要加強數學、管理學等方面的能力。數據計算技術的發展使數據可視化正在變成現實,復雜數據可被轉化為易于理解的圖形或表格。出版個體提高自身對圖形與表格的識別與理解能力,可以更深刻地理解數據形成的圖形與表格揭示的出版規律。出版個體要加強數據挖掘與可視化分析技術的學習,分析當前出版需求并了解用戶偏好,為選題策劃明確方向。出版個體要加強人機交互能力,利用算法來調整和提高內容生產、編輯校對以及出版傳播的智能化水平。出版個體可通過參加學術會議、行業培訓或參與出版相關科研課題來加強與行業或跨行業的聯系,為主體實踐視角在施動者與詮釋者之間進行切換創造有利條件,在出版實踐中形成更加客觀、全面的理性認識。人工智能使出版實踐虛擬程度加深,出版個體應通過人際交往或田野調查與現實社會中的人進行溝通和交流,通過具體的社會活動挖掘出版需求,避免過度依賴技術使出版實踐與現實相背離。出版個體要養成終身學習的習慣,通過加強與同行的交流發現自身的不足,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四、結語

人工智能無論發展到何種程度,其只是主體實踐的技術媒介。出版主體要堅守出版的職業道德與行業規范,堅持社會效益為主的價值取向,以優秀出版物推動全社會科技與文化的進步,提高人民群眾的思想道德水準與科學文化水平。出版個體要堅持終身學習的理念,通過不斷學習來提高自身的信息技術能力。出版管理相關部門應加強頂層設計,推動區域內出版單位進行整合,或進行跨區域聯合,形成出版資源的規模效益。人工智能正在快速發展,應用范圍會更廣,其相關技術可以使數據自動采集完成后由計算機通過模式識別、深度學習、計算機視覺等提煉成有價值的信息,并指導數據進行加工。在出版實踐中,出版主體要始終居于中心地位,讓人工智能作為技術媒介更好地服務于出版實踐。

[參考文獻]

[1]李彥宏.智能革命:迎接人工智能時代的社會、經濟與文化變革[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7.

[2]劉平.人工智能與學術出版融合發展的機遇、挑戰與應對[J].貴州社會科學,2019(08):162-168.

[3]戴杰,趙躍峰,楊海挺,等.新時期科技期刊編輯的核心素養[J].科技與出版,2018(10):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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