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及整合共享路徑探析
——以呼倫貝爾市為例

2022-03-08 12:15王全安
呼倫貝爾學院學報 2022年6期
關鍵詞: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王全安

(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內蒙古 海拉爾 021008)

隨著我國市場化的不斷深入,公共資源配置也在逐漸由原來主要以行政審批為主逐漸過渡到通過公開公平的方式實現市場化配置。國務院辦公廳于 2015 年 8 月印發了《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5〕63 號)(簡稱國辦 63 號文),對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重要性、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整合范圍和整合目標等幾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內蒙古自治區于2016年1月印發了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實施方案,該方案的出臺加快推進了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平臺建設步伐。

深入研究如何建設統一規范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公共資源陽光交易,是規范公共資源交易、有效避免腐敗、實現公共資源市場化的可行之路,對于形成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推動預防和懲治腐敗具有很重要的理論意義。對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和整合共享的現狀進行分析,并找出存在的問題進行剖析,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不斷優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功能和整合共享路徑,加快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推動交易平臺優化升級,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對呼倫貝爾市保障公開、公平、公正、高效配置公共資源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現狀

我國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改革起步于2015年,國辦印發《整合建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工作方案》(以下簡稱63號文件),開啟了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改革的進程。多年來,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在制度體系、數據體系、監管和服務體系、工作推進體系等方面有了進一步的完善和發展。

(一)平臺的政策制度體系基本形成

從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情況來看,依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管理暫行辦法》,積極創新制度標準,充分發揮制度標準在公共資源交易中的規范和引領作用,平臺整合共享的制度保障不斷強化。

1.堅持制度先行。制定出臺或修訂完善了本地區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細化公開事項、內容、時限、監督渠道等;在監督管理制度建設方面,印發《呼倫貝爾市和旗市區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服務平臺現場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等文件;在公共資源交易工作制度建設方面,制定《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關于保障全市重點項目公共資源交易活動實施方案》等工作制度;在項目范本制定方面,制定實行公共資源交易系統統一的公告、公示模板及建設工程、房屋市政類項目招標、評標范本,形成一套完整的建筑工程類項目招標文件范本。

2.堅持標準引領。以標準化為保障,提高服務能力,降低市場主體交易成本。制定了一整套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體系,推動交易平臺服務質量目標化、服務方法規范化和服務管理精細化。按月印發統計月報,按季度、年度制發高質量分析報告,為更好發揮交易數據“晴雨表”作用,從公共資源交易視角為市委市政府決策提供參考。2022年上半年,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共完成各類交易項目1421個,交易總額80.79億元,節約金額1億元,節約率為1.25%。(如圖1、圖2)

圖1 2022年1-6月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數同比變化情況 圖2 2022年1-6月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金額同比變化情況

(二)平臺數據縱橫貫通的交互體系基本形成

呼倫貝爾市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縱向貫通,陸續建設全市統一的“一網三平臺”,推進平臺市縣一體化和中心城區一體化。與各有關部門信息系統橫向對接,推動實現交易信息一網匯聚、統一共享,堅持應進必進,平臺覆蓋領域不斷拓展。

1.全面實現不見面開標常態化,不見面開標率達100%。2022年1-9月份工程建設項目1555個,同比增加407個,同比增減率35.45%;交易額112.62億元,同比增加52.33億元,同比增減率86.80%;節約資金1.08億元,節約率0.95%。自推廣公共資源交易不見面開標以來,減少人員聚集約14000人次,減輕了疫情防控的壓力,為投標人節約交易成本約3500余萬元,提高了交易效率,優化了交易環境。

2.市域內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運行。2022年10月23日,12個旗市區共完成工程建設項目交易359個,其中市域內遠程異地評標324個,遠程評標占比91.78%(不包括海拉爾區和鄂溫克旗項目)。實現共享市本級專家庫專家資源,解決了旗市區專家數量不足、專家專業水平不高和“熟人效應”問題,進一步降低了公共資源交易的廉政風險。

3.推進跨盟市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運行。2022年6月1日起,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開啟了跨盟市遠程異地評標工作,與赤峰、通遼、呼和浩特、興安盟、錫林郭勒盟、二連浩特市等地區進行跨盟市遠程異地評標項目84個(其中:主場項目47個,副場項目37個)??缑耸羞h程異地評標既緩解了我市專家數量不足,專家分類單一等制約我市公共資源交易健康發展的堵點難點問題,又有效地規避了本市評標專家被“圍獵”的風險,營造更加公平、高效的交易環境。

4.推進跨省域遠程異地評標。2022年6月30日,依托“易采虹遠程評標系統”與大慶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實現跨省域遠程異地評標項目順利評標。通過“標證通”移動CA系統,實現與11省62家公共資源交易中心CA互認,推進跨省域合作交流,構建公共資源交易大市場、大平臺,對標先進地區,實現資源共享、互聯互通,助力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高質量開展。

5.持續提升中心城區公共資源交易一體化水平。連通共享市本級、海拉爾區和鄂溫克旗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評標場所設施、專家、場地、信用、信息資源,目前中心城區公共資源交易項目有共計204個。

(三)平臺高效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機制基本形成

1.一體化電子服務平臺實施業務流程網上固化工程。按照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文件的規定,對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旗市區中心、市和旗市區政府采購中心、市場主體、評標(評審)專家各方的法定主體責任和與之相關聯的操作權限進行明確具體的劃分和確定,各方依法承擔各自相應的法定主體責任,并依靠信息化科技手段將各市場主體、評標(評審)專家以及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旗市區中心、市和旗市區政府采購中心的法律責任明確具體地固定下來,將交易項目的受理和運行、內部管理操作流轉環節細化固定為程序模塊,一體化電子服務平臺網絡系統按照程序自動見證,杜絕人為因素干預招標(采購、出讓)活動。

2.實現抽取評標專家環節信息化管理。一體化平臺對招投標服務工作中的評標專家抽取、電話語音通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信息化、智能化管理。交易發起方抽取代理人自行憑身份證經電子門禁核驗后進入抽取室并在抽取終端上自行憑數字證書登錄抽取系統內專家。評標專家隨機抽取、語音通知、評標專家身份查驗、招標商代表(參加評標人員)身份查驗等過程均由評標區入口門禁系統自動完成。評標(評審)專家、招標(采購)商代表(評委)進入評標區實行電子式簽到,并經電子核驗身份無誤后進入指定評標室。

3.完成一體化行政監督平臺建設上線工作。平臺以協同監管、信用監管、在線監管、智慧監管為依托,實現全過程監管。采取數字化手段對交易過程產生的海量數據進行大數據分析,提供交易主體關系分析、雷同性分析、圍串標分析等功能,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精準性。實現線上監管與線下監管相互結合,有效解決項目監督的地域限制。

4.不斷提升交易服務便捷化水平。以市場主體滿意度為出發點,努力推動平臺提質增效。呼倫貝爾市在拓展交易服務領域,降低交易成本等方面積累了不少好經驗。規劃建設電子保函服務平臺并持續推廣應用。實現保函在線開具,及時推送,全程留痕、方便查詢,實現電子保函非現金方式繳納保證金,保證金網上繳退。

5.建立公共資源交易管理工作的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各成員單位參加的全體會議,加大對平臺整合共享重大事項的督促協調力度。修訂完善服務承諾制、首問負責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時辦結制、責任追究制、工作人員服務綜合評價機制等交易服務制度。各有關部門協同,通過國家政策引領、部門橫向協同、系統上下聯動,深入推進改革的局面已經形成。

二、當前平臺建設面臨的問題和挑戰

隨著平臺整合共享工作的不斷深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管理和服務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弱項,亟待加以解決。主要表現在“五個有待深化”:

(一)“應進必進”工作有待深化

一方面,部分公共資源尚未納入交易目錄。在平臺整合方面進度較慢,林權、排污權等適合于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還沒有納入平臺;另一方面,交易目錄內的項目有的進場交易情況也不理想。有一些交易板塊雖然名義上統一進場,但事實上還是存在獨立運作,數據共享不到位。

(二)公共資源交易全流程電子化、信息化有待深化

一是電子交易制度建設相對滯后。適應數字化發展的統一的交易規則、數據標準和數據規范不健全;二是電子交易系統功能不夠完善。項目全部實施全流程電子化對評標機位、網絡條件要求高,硬件及網絡資源不足,電子交易系統便捷性、穩定性不高,未能實現“一網通辦”;三是數據信息對接共享的通道有待加強。各平臺電子系統建設標準不一,CA全國互認推進難度大,專家庫信息不共享,導致跨省域公共資源交易探索進程很慢。

(三)全流程監管工作有待深化

一是行業監管部門職責邊界還不夠清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機制上還存在部門職能交叉和條塊分割的問題,多頭監管與監管缺失并存。個別監管單位存在“不愿管”的傾向、“不會管”的問題,甚至把一些行政監管職責推給交易中心,容易導致監管部門“缺位”、服務機構“錯位”;二是監管方式和手段還不適應全流程電子化交易的新形勢。一些行業監管部門仍然偏好采用傳統辦法履行法定監管職責,對開展在線監管積極性不高。目前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仍在建設當中,呼倫貝爾市已經建成的電子監管系統功能不完善,實際利用率不高,沒有實現全面、動態、實時監管;三是信用監管的激勵約束機制應用不足、效果不好。各地區、各行業部門產生的信用信息還未能完全互聯共享,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共資源交易領域依法開展失信懲戒。公共資源交易信用評價的頂層設計缺位,結果應用方面還需進一步加強和規范。

(四)規范交易平臺管理有待深化

現行的公共資源交易制度體系整體性、統一性和協調性不足。推進全流程電子化交易涉及的電子合同簽訂、履約電子保函、支付結算系統與財政國庫支付系統對接等問題,都需要具體政策的支撐和行業監管部門支持配合。

(五)信用信息共享有待深化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發展很快,但是市場主體的信用評價體系卻一直沒有建立起來,招投標領域的信用體系目前也是各行業內部使用,只有建立起大的市場主體信用體系,不同地域、不同領域共享后才可以讓違法違規者望而卻步,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三、解決策略與實施路徑

(一)堅持法治化保障,規范化建設,全面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水平

1.全面清理制度規則。各級行業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全面清理現行招標投標相關制度規則類文件。清理各類文件中與法律法規不相適應的內容以及暫行性、超過法定有效期的規范性文件。形成現行制度規則的目錄清單,在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門戶網專欄公開,并上報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統一公開。

2.推進交易服務機構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一是強化交易服務機構公共服務定位,切實履行公共服務職責。建立健全平臺管理服務制度和流程,保障一體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正常運行和維護,持續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標準化;二是發揮資源整合共享的優勢,為公共資源交易活動提供政策法規咨詢、場所管理、信息發布、專家抽取、交易見證、檔案管理等公共服務。

(二)深化平臺整合共享,積極推進電子化向數字化轉型,全面提高資源配置效率

1.推進“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持續推進全市“互聯網+公共資源交易”。全面推行電子化交易和數字化轉型,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電子交易系統和電子監管系統數據對接互聯共享,實現全過程規范化服務、全流程電子化交易、全方位智慧化監管。

2.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依托全區統一的綜合評標專家庫,實現旗市區與市本級間、盟市間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共享優質專家資源,提升評標評審效能。創新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開展跨區域合作,探索推進跨省域遠程異地評標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區塊鏈應用。

3.擴展交易目錄范圍。按照應進必進的原則,落實自治區統一公共資源交易目錄內項目進入平臺交易,各級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將本行業適合以市場化配置的各類公共資源交易項目納入平臺交易。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制定針對國有林地使用權、租賃權等自然資源交易的規則和流程。

4.推進各平臺互聯互通。推進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全區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監管系統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的對接,實現市場主體信息、交易信息、信用信息、行政監督等信息與內蒙古自治區同步共享、動態更新。

5.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進一步推進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提升基層政務公開能力和政務服務水平,貫徹落實全區統一實行的《內蒙古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加強合同公示、履約信息、投訴處理結果等信息公開,推進公共資源交易全過程公開,擴大公眾監督,增強公開時效,維護企業和群眾合法權益。

(三)創新監管方式,凈化市場環境,全面推進公共資源交易監管智慧化進程

1.研究制定統一的監管制度規則。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完善入場交易項目交易全過程實時見證與記錄機制,及時記錄、制止和糾正違反現場管理制度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報告發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統一執行公共資源交易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的相關規定,做到監管和公共服務的有效銜接。

2.一體化行政監督平臺實現在線“智慧監管”。公共資源中心會同相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按分級屬地管理原則實現交易全過程在線動態監管。通過電子監管系統全面記錄交易主體、評標評審專家、中介服務機構、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等信息,綜合運用信息系統控制、大數據分析、預警研判等方式,形成完整信息鏈條,構建公共資源交易智慧監管場景。

3.加強評標評審專家和中介機構日常監督管理。一是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常態化征集評標評審專家通過線上、線下等多種形式,每年至少對本行業專家進行兩次培訓、兩次警示教育、四次評價和一次年終考核,同時加大日常管理力度;二是分行業加強中介機構管理,加強行業自律,規范代理行為,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培訓、兩次警示教育,監督本行業項目的中介服務機構依法執業。

4.加強社會監督和社會評價工作。暢通異議、質疑、投訴在線辦理渠道,依法公開相關信息,實現數據同步共享,接受社會監督。鼓勵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公眾、新聞媒體、第三方機構對公共資源交易活動進行監督,并向相關部門反饋監督意見。對依法必須招標項目,可通過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電子交易服務平臺系統在線提出異議和作出答復。

(四)推進信息資源整合共享,創新評價機制,全面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1.持續推進信用評價工作。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結合本部門實際出臺信用評價辦法實施細則,加強信用評價工作的監督管理,充分發揮信用評價結果的作用,維護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秩序。交易服務機構配合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對中介機構進場服務情況、評標評審專家履行職責情況現場記錄、組織評價,記錄結果反饋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為信用信息應用、交互共享及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對各交易當事人進行考核評價和懲戒提供依據和參考。

2.建立健全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一是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會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立健全全市公共資源交易信用體系,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二是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高度重視《關于對交易當事人現場不規范行為情況的通報》,將其作為對所監管的交易當事人進行信用評價和懲戒的依據和參考,并按相關規定及時進行處理,起到警示作用;三是各行政監督管理部門要對招標投標違法行為所作出的行政處理決定及時錄入市公共資源交易網“信用信息—誠信公開”欄目中,做到信用信息及時公開共享,充分發揮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作用。

3.探索創新多方評價機制。一是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應構建平臺綜合服務能力評價機制,采用自我評價和外部評價相互結合的方式開展平臺服務質量綜合評價和服務滿意度調查,每季度開展一次,評價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二是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立公共資源交易項目評價機制和項目發起方、項目響應方、中介服務機構、評標評審專家等公共資源交易項目多方互評機制。及時為行政監督管理部門對交易當事人考核評價和進行懲戒提供依據。

(五)強化宣傳培訓,提高履職能力,全面抓好公共資源交易各項工作有效落實

1.加強教育培訓。聯席辦要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培訓機制,加強政策指導、工作協調和業務培訓。以集中培訓、專題講座、走訪學習、經驗交流、典型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強業務培訓,著力提升人員素質、提高工作效率。

2.宣傳創新做法。將公共資源交易領域法律法規、政策、創新做法和典型經驗宣傳納入工作要點。在網站、新媒體平臺等開設專欄,及時宣傳報道我市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的實踐成效,加大對典型案例和先進事跡的宣傳力度。

綜上,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要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持續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加快完善公共資源交易“一張網”,規范交易行為,提升整體效能,努力營造風清氣正的交易環境。

猜你喜歡
呼倫貝爾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
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構建及體制機制創新
呼倫貝爾市額爾古納市卡倫敖包清理
豐收會
環太湖藝術品交易平臺上線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城市綠地系統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云南省積極推進公共資源交易標準化工作
基于Android的C2C交易平臺關鍵技術研究
交易平臺應兼顧效率和公平
公共資源要姓公
云南省搭建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平臺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