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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好中國法治故事,加強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的翻譯傳播*

2022-03-13 17:08張武江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學報 2022年4期
關鍵詞:譯者譯文網絡安全

張武江

北京電子科技學院,北京市 100070

一 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翻譯傳播研究現狀

《電子簽名法》、《網絡安全法》、《密碼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條例》和《網絡產品安全漏洞管理規定》等網絡安全法律法規是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國家安全法律體系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這些網絡安全法律法規的出臺,在全球日益受到關注,在海內外引起很大反響,標志著我國網絡空間安全間法制化建設已日趨完善。 我國的網絡安全法律文本目前有全國人大法工委、北大法寶法律數據庫(pkulaw)、萬律(中國)法律數據庫(Westlaw-China)、中國法律翻譯網(Chinalawtranslate)、斯坦福大學弗里曼·斯波格利國際研究所(Freeman Spogli Institute)網絡政策中心數字中國(DigiChina Cyber Policy Center)網站等五個網絡英譯版。 此外,還有郭啟全的Interpret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of Cybersecurity Classified Protection Standards in China(《中國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解釋與實施》)[1]和邁克爾·弗里克(Michael D. Frick)的Chinese Industry 4.0:Designing High-Tech Solutions under the Cybersecurity Regim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國工業4.0:中國網絡安全法律制度下的高科技解決方案設計》)[2],這兩本書翻譯論述了有關《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網絡安全法》和《密碼法》的部分內容并進行了解讀??偟膩砜?我國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傳播呈現出中外譯本眾多;翻譯形式多樣,既有全譯,也有摘譯、編譯和轉譯等;以網絡媒體傳播為主,紙質媒體傳播為輔的特點。

二 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翻譯傳播研究中存在的問題及研究意義

我國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傳播雖然取得了很大成績,但與社會和時代發展的要求還有相當差距。 世界格局中的“西強我弱”法治話語格局在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中依然存在。 研究如何克服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中的障礙,創新對外翻譯傳播的策略,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已經成為時代主題。 新形勢下,用外語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加強我國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的意義主要有以下幾點:一是有利于向世界傳播我國在網絡安全法律上的理念和做法,做好網絡安全法律對外宣傳交流,增強我國網絡安全法治話語影響力。 二是有利于回應國際國內各方關切,統籌好國際、國內兩個大局,在互鑒共贏中推動構建網絡命運共同體。 三是有利于爭取境外輿論的理解和支持,筑牢國家網絡安全防線,有助于實現我國從網絡大國走向網絡強國。 四是有利于服務國家對外工作大局,打造好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三 加強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翻譯傳播的策略與途徑

哈提姆和梅森提出:翻譯是一個動態的傳播過程,翻譯者也就是跨語言、跨文化傳播者,他們在兩種不同文化中為原文作者與譯文讀者協調意義。[3]從這個意義上來說,翻譯也是一種特殊形式的傳播。 基于此,我們從美國傳播學家拉斯韋爾(Harold D. Lasswell)“5W”傳播模式出發,圍繞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傳播,聚焦“譯什么、怎么譯、誰來譯、怎么傳”這幾個問題,我們應從以下四個方面切實加強我國的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用外語在國際舞臺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新聞輿論工作座談會上強調:“要適應分眾化、差異化傳播趨勢,加快構建輿論引導新格局?!盵4]只有采用貼近不同區域、國家、群體的精準傳播方式,推進中國法治故事的全球化表達、區域化表達和分眾化表達,才能增強網絡安全法律體系國際傳播的親和力和實效性,從而實現中國法律體系的傳播從感動受眾向受眾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的轉變。

(一)明確目標受眾需求,及時回應國際關切,做到分眾化精準翻譯。

第一、做好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首先要有受眾意識,多從受眾的立場出發,明確目標受眾的需求。 網絡安全法律翻譯是一種交際行為,它以受眾為導向。 通過對海外受眾的需求分析,我們可以有針對性的選擇翻譯內容,做到精準翻譯。法律翻譯的內容不僅包括法律文本翻譯,還包括法律釋義等的翻譯。 加強網絡安全法律翻譯的完整性和體系性,在做好立法文本翻譯的同時,也要注重相關法律釋義本的翻譯。 我國的網絡安全立法在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規范性文件、國家標準等多個層面進行了立法規范,建立起了一個較為立體的、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 但是,目前我國網絡安全法律對外翻譯的重心僅限于網絡安全法律的立法文本,相關法律釋義本的翻譯至今仍是一片空白。 這種翻譯內容上的偏重不利于海外受眾全面系統了解我國的網絡安全法律體系,不利于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

此外,由于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與英美法系兩大法系在政治法律思想、司法制度、法律文化上存在的諸多差異,所以釋義本的翻譯就顯得尤為突出和必要。 因此,我們需要進行法律釋義本英譯解讀,方便他們更好地理解中國的網絡安全法律體系。 比如《數據安全法》對于重要數據的定義和翻譯仍然不夠精確,對于進行安全評估的確切管理要求也不夠明確;再如《密碼法》中的“大眾消費類產品”是否對應英語中的mass products 等等,這些都需要進行權威的法律釋義翻譯,只有這樣才能做到準確反映立法宗旨和法律條款內容,并保證觀點的權威性和內容解釋的準確性,從而為海外讀者準確把握網絡安全法律的主要精神和內容提供幫助。

第二、加強與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商業密碼產銷、進出口等相關內容的翻譯闡釋,營造良好的外資企業經營投資法治化環境。 就《電子簽名法》、《網絡安全法》、《密碼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等而言,海外受眾對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內容的需求側重于其商業應用方面,比如電子商務的第三方服務和電子認證服務、跨境數據流動、網絡安全等級制度和商業密碼應用開發及進出口等方面,需求的主體主要是來華從事電子商務服務、跨境數據流動、網絡安全設備與商業密碼生產銷售等商業經營活動的外資企業以及一些從事網絡安全司法實踐的跨國律師事務所。 西方譯者對此方面內容的英譯存在不少誤解、誤讀、誤譯甚至歪譯,而我們在此方面的英譯數量很少。 因此,在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實踐中,為了強化依法治國國家形象并營造良好的外資企業經營投資法治化環境,我們亟需加強此方面的翻譯。

(二)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努力提高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工作的政治站位。

譯者在對外翻譯介紹中國法律制度體系時,需要在涉及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等原則問題上表現出鮮明的立場,有勇氣、有信心闡釋新時代中國社會主義法治體系的合理性和優越性。 這就要求譯者必須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不斷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

第一、政治立場堅定、理論功底深厚、熟悉我國網絡安全法律體系是對譯者的政治、專業和素質要求。 在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中,翻譯工作處于傳播過程中的第一個環節,翻譯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影響法律翻譯的對外交流與傳播成功與否。 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翻譯工作的政治站位對于網絡安全法律的翻譯傳播至關重要。 這就要求譯者在工作中必須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不斷進行理論學習,熟悉我國政府在網絡安全法律問題上的立場和宣傳口徑,牢牢把握正確導向,提高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翻譯傳播以及宣傳和輿論引導,努力爭取境外輿論的理解和支持,為全面實施營造和諧穩定的輿論環境氛圍提供有力支撐。[5]中央和地方的外事翻譯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的翻譯工作,不斷加強涉外法治話語體系建設,增強國家軟實力,推動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網絡強國。

第二、法律翻譯具有鮮明的政治特色和意識形態,譯者堅定的政治可靠性與忠誠度至關重要。 法律翻譯不只是法律機制內的交際行為,更是跨越法律文化的交際行為。 法律制度是構成特定社會上層建筑的核心,集中體現所屬社會群體的價值理念并反映該社會的意識形態。[6]譯者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堅定的政治立場是從事翻譯工作的首要要求。 譯者在翻譯傳播網絡安全法律文本時,需要在涉及我國法治道路等原則問題上表現出鮮明的立場,有勇氣、有信心闡釋其合理性,積極引導國際輿論。 作為對外傳播主體之一的譯者在翻譯中還要注意解疑釋惑,全面、準確、深入地宣傳總體安全觀、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中國特色網絡安全道路和中國特色網絡安全法律制度體系的特點和重點,準確傳遞信息,堅決維護國家利益,充分展現黨和國家依法維護國家網絡安全的決心和信心。[7]

在翻譯實踐中,西方譯者對中國文化、語言的理解很難做到全面、公正、深刻,造就了其對中國法律政治制度理解的片面化以至歪曲誤解。例如:網絡安全法律法規體系中“中國共產黨”的譯法,我們要采用我國官方的權威譯法:the Communist Party of China,而不是西方譯者故意歪譯的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法律翻譯的譯者必須要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并且要在翻譯實踐中旗幟鮮明、理直氣壯的翻譯闡釋中國法治道路和中國網絡安全法治體系。

從某種程度上說,網絡安全法律翻譯的本質是闡述中國法律制度,也是在講中國法治故事。如何找到合適、精準的術語,如何表述這些新的或特有的概念、話語,這是在翻譯中一個難點。我們要堅定四個自信,積極創造新詞匯來表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新概念、新話語。例如網絡安全法律體系里提到的“總體國家安全觀”術語表達的英譯。 這個新術語的英譯應該統一規范。 通過查詢“中國特色話語對外翻譯標準化術語庫”,我們發現權威的譯法為:a holistic approach to national security,而不是西方譯者翻譯的an overall approach to national security。

(三)加強譯者的“翻譯+”能力,提升用外語講述中國法治故事的效果。

網絡安全法律的譯者大致有以下幾類:國外譯者群(如斯坦福大學的美國譯者和萬律法律數據庫的英國譯者),中國譯者群(如國內高校法學界和外語學界的學者教授專家、律師事務所、法律研究機構)以及旅居海外的華裔譯者群(如一些跨國律師事務所的中方雇員)。 就這些譯者群體來看,作為網絡安全法律譯出主體的國內譯者群無疑是這支翻譯隊伍的絕對主力,而且發揮著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作為對外傳播的使者,譯者擔負著“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的時代使命。 在一定程度上,譯者還起著把握正確導向,提高網絡安全法律的宣傳和輿論引導的重要作用。 在加強網絡安全法律對外傳播能力建設的進程中,作為翻譯主體的譯者,其“翻譯+”能力是一個重要環節,也是關鍵環節。這里我們主要談譯者的敘事重構能力和審定稿能力。

第一、加強譯者的敘事重構能力,做到“中國故事、國際表達”,提高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的接受效果。 豪斯(Juliane House)指出,翻譯和傳播活動都可以被視為一種語境重構。[8]這里的語境重構其實就是敘事重構。 我國的法律翻譯以宣傳、交流為主要目的,如何將法律文本翻譯得準確形象,并兼具可讀性和可接受性,如何在信息準確和文本可讀性之間找到最佳平衡點,這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譯者對譯文的敘事重構能力。 網絡安全法律英譯是中國文化走出去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譯者面對的受眾是英語為母語的讀者。 譯者的文化身份決定了其行為目標是輸出文化,這就意味著譯者既要關注法律原文的解讀效果,也要關注其在海外的傳播接受效果。

我國法律英譯的目標受眾為講英語的外國人,譯文本應采用符合其語言表述習慣的表達方式。 法律翻譯是一種對外傳播活動,也是一種交流行為,在強調“中國式表達”的同時,全球化時代更要采取國際化表達的方式與策略。 實現中國法律的全球認同要求我們要跳出自身習慣的敘事模式,注意中西方法律敘事方式差異,并積極運用不同的翻譯策略對原來的敘事模式進行調整,從而引導目標受眾達到更好的接受效果。[9]例如全國人大法工委譯本不僅僅是簡單的進行了漢英文字層面的轉換,而是針對西方媒體的話語偏見采取了選擇性構建、時空構建、參與者重新定位建構和加標記建構等敘事重構策略[10],使得該譯本成為海內外下載率和引用率最高的一個譯本。 但是,通過相關可讀性分析軟件對四個譯本的分析,我們發現《網絡安全法》和《密碼法》的四個譯本的可讀性(readability)中,西方的萬律數據庫和中國法律翻譯網譯本的可讀性均高于國內的兩個譯本,[11]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我們還需在翻譯敘事重構中還要采取相應的敘事策略,增強譯文的可讀性和讀者接受性。 由此可見,我們要充分考慮到海外受眾的文化背景,用他們可以理解的敘事方式闡述中國的法治,方便他們更好地理解中國的立法、執法、司法和法律服務。

第二、加強譯者的審定稿能力,當好“媒體看門人”。 在對外傳播鏈中,翻譯是其中重要的一環,也是信息傳播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節點、關口和把關鏈。 翻譯能力和對外傳播能力是國際傳播能力的核心要素。[12]翻譯的質量影響著傳播的效果,而傳播的手段又反過來影響翻譯的效度。 從這個意義上看,譯者也是傳媒工作者,對譯稿進行審定和校對是法律翻譯中重要的一環。譯者的審定稿能力對于提高譯文質量至關重要。國務院法制辦也曾對法律法規英譯送審稿的審定做出了嚴格規定,所有送交國務院法制辦批準的法律法規英譯稿都要經過三審三校,從而確保法律法規譯文的質量。 但是,在網絡安全法律翻譯中,有些譯文由于審定稿不夠嚴謹,導致譯文相關術語概念表達不規范,或者有錯漏的地方。例如西方的萬律法律數據庫和中國法律翻譯網的譯文不同程度的存在格式體例不規范、法律術語前后不統一等問題,北大法寶譯文數據庫中有些地方存在術語譯文前后不一致的問題,比如《密碼法》中的“密碼”一詞,這里的“密碼”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密碼,是密碼學中的一個術語,英譯是cryptography,而該數據庫中,有多處將其譯為password。 這些問題說明,我們要切實加強譯者的審定稿能力,當好“媒體看門人”,確保網絡安全法律的譯文準確無誤,統一規范。

(四)創新對外傳播方式,實現網絡安全法律翻譯的有效傳播。

習近平總書記在關于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講話中強調:要加強提煉和闡釋,拓展國際傳播平臺和載體,把當代中國價值觀念貫穿于國際交流和傳播的方方面面。[13]這就要求我們要著力突破傳統手段,積極拓展傳播渠道,打破傳播隊伍之間的壁壘,實現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的有效對外傳播。

第一、積極探索網絡安全法律的對外傳播策略,不斷創新傳播模式,獲得最佳傳播效果,做到與時俱進、多元輸出、立體傳播。 我們要拓寬傳播媒介渠道,充分利用國內外多媒體平臺進行多層次、多角度、多方位的傳播,提升對外傳播效能。 我們要著力搭建好網絡安全法律對外交流平臺,創新對外傳播方式,為用外語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打牢基礎,要將數字技術、互聯網技術與媒體技術有效結合,把握數字時代的傳播規律,加大視覺化、碎片化、社交平臺化的力度,促進網絡安全法律對外傳播的立體化、多樣化、動態化。[14]網絡安全法律的對外傳播并非單向傳播或片面灌輸的過程,而是雙向交流互動的過程。 具體說來,有以下幾點:首先,要從理念上變傳統的“瀑布式傳播模式”為“蒸騰式傳播模式”,變單向度傳播為扁平化的多維度互動式傳播,從“一對多”轉變為“多對多”的對話。 其次,在提升現有渠道影響力和傳播力的同時,努力拓展網絡安全法律資源數據庫、漢英法律雙語平行語料庫等對外傳播渠道模式與平臺,做到精準化、分眾化傳播。

通過對《網絡安全法》和《密碼法》的翻譯傳播模式研究,我們發現,中國法律翻譯網的網絡眾包翻譯傳播模式值得借鑒。 該網站采取“分割原文—眾包—整合譯文”的并行多向“協作翻譯”模式。 讀者可以對譯文質量進行打分,也可以對譯文進行調整與修改,從而不斷完善提高譯文質量。 這樣就有效實現了譯者與受眾之間的良好互動交流和傳播,是一種翻譯效率高、傳播速度快、傳播影響力大、接收效果好的翻譯傳播模式。

第二、打破官方與民間傳播隊伍之間的壁壘,加強溝通,做到政府主導、民間輔助、協同創新。 不同的對外傳播主體之間要加強協同協作,官方渠道與民間渠道相互補充,互為合力,從而實現資源整合與優勢互補,提高網絡安全法律的對外傳播與接受效果。[15]就網絡安全法律的對外傳播而言,我們要從以下三方面入手:(1)作為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的主導者和主體,政府職能部門要重構對外翻譯傳播的整體戰略和主流話語體系,同時統籌協調、調整、優化公共資源。 (2)政府職能部門要提供組織機構保障,把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作為一項具有戰略性和長期性的工作,加強宏觀指導,建立相關領域和部門合作共建機制,推動協同發展。 (3)政府職能部門要采取各種措施為民間團體和社會組織開辟空間,提供更多的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和對外傳播渠道,逐步積累民間參與的力量和貢獻。

四 結語

當今中國正在前所未有的接近世界舞臺中央,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已經成為時代使命。 站在“兩個大局”相互激蕩的時代背景下,站在“兩個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點上,我們要正視當前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傳播中存在的不足,切實提高網絡安全法律體系翻譯及傳播內容的精準化和表達的分眾化;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努力提高網絡安全法律翻譯工作的政治站位;加強譯者的“翻譯+”能力,并不斷創新對外傳播方式,真正實現講好中國網絡安全法治故事,為建設網絡強國,構建完善的對外法治話語體系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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