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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良與重塑:20世紀30年代皖南紅茶運銷中的制度調適

2022-03-23 19:05左海軍
關鍵詞:祁門運銷茶農

左海軍

19世紀80年代以后,中國茶葉出口的數量、價格以及在世界市場上所占份額均明顯下降(1)汪敬虞:《中國近代茶葉的對外貿易和茶業的現代化問題》,《近代史研究》1987年第12期;林齊模:《近代中國茶葉國際貿易的衰減——以對英國出口為中心》,《歷史研究》2003年第12期。。其主要原因是英屬印度、錫蘭等地的茶葉生產逐步實現了產業升級,英國在世界市場上的貿易壟斷進一步擴大(2)陶德臣:《英屬錫蘭茶業經濟的崛起及其對中國茶產業的影響》,《近代中國》2009年第19輯。。中國茶業在種植技術、加工制造以及貿易制度等方面的轉型升級壓力逐漸增大。雖然19世紀末中國已經出現茶業改良之議,但是面對世界市場的快速變化,晚清政府和中國茶商的應對舉措乏善可陳。因此,到19世紀末20世紀初,口岸的外商洋行成為中國茶葉出口實際的市場終端,茶棧通過茶葉貸款控制著內地茶區的貨源,而產地的茶農、茶行、茶號等下層農商在貿易中則處于劣勢地位。從晚清到民國的數十年間,商業資本對茶業利潤的過度分割逐漸成為一個突出的問題,利潤分配的失衡在一定程度上已經影響到茶業的整體發展(3)吳覺農、胡浩川:《中國茶業復興計劃》,上海:商務印書館,1935年,第65頁。。近代中國茶業除應在良種培育、種植管理、機械加工等方面加強長效投入之外,傳統的貿易制度積弊亦亟待革除。20世紀30年代,政府在皖南地區先后推行紅茶合作運銷與統制運銷,試圖通過“運銷”改良,重塑茶葉貿易制度,提高下層農商的盈利能力和華茶國際競爭力。學界對這一問題已有不少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其一,論述茶業合作運動與統制政策對茶葉貿易方式的改變,以及皖南茶葉產銷向近代市場關系的轉化(4)劉淼:《民國時期祁門紅茶的產銷統制》,《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1999年第4期;康?。骸?0世紀30年代祁門茶業合作化運動》,《農業考古》2017年第2期。;其二,分析1936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活動中的官商博弈,解讀中國近代商業社會轉型的曲折過程(5)[日]川井悟:《日中戦爭前中國安徽省における茶統制政策——祁紅運銷委員會設立案の分析》,《經濟論叢》第136卷第4號“大野英二教授退官紀念號”,1985年10月,轉引自鄒怡《明清以來的徽州茶業與地方社會(1368—1949)》,上海:復旦大學出版社,2012年,第35頁;鄭龍發:《1936年祁紅運銷紛爭探微》,《安徽史學》2000年第4期;梁仁志:《從“為民爭利”到“與民爭利”:1936年祁紅統制》,《中國農史》2008年第2期;陳濤:《華茶銷售衰敗與祁紅統制運銷中的官商權勢紛爭》,《安徽史學》2011年第2期。。貿易制度調整與重構是近代中國茶業現代化的重要內容之一,對該問題的研究仍有一定拓展空間。本文從微觀層面剖析20世紀30年代皖南茶業合作運銷與統制運銷的各項舉措,揭示茶業運銷在制度層面不斷調適的過程,并由此考察皖南近代茶葉貿易制度發展的階段性特征。

一、傳統茶葉外銷的制度困境與利潤分配失衡

近代中國茶葉外銷基本遵循這樣一條路徑,即“茶農—茶號—茶?!笮小?,涵蓋了茶葉從生產到銷售的系列活動以及金融往來。這一外銷路徑的形成可以追溯到廣東的“行商”時期,茶農負責種茶以及毛茶粗加工,茶莊(茶行)負責收購毛茶以及毛茶精加工,茶商則負責將成品茶葉運往廣州,再經“行商”中介與東印度公司交易。為保證茶葉的收購,東印度公司與行商,行商與茶商,茶商與茶莊,茶莊與茶農之間,層層實行預購制(6)行商給茶商的預付款一般為第二年購茶合同額的70%~80%,而行商則從東印度公司得到50%的預付款,有時這個數字也高達70%~80%。參見蕭致治、徐方平《中英早期茶葉貿易——寫于馬戛爾尼使華200周年之際》,《歷史研究》1994年第3期。。皖南作為中國最重要的產茶區域之一,數十年間恪守著傳統的茶葉外銷制度與路徑,由茶號收買園戶毛茶,精制之后經茶棧介紹最終售與口岸洋行。從19世紀末開始,作為華茶外銷實際上的終端,洋行具有壟斷地位,而茶棧則利用貸款關系操控著內地茶葉的收購,這樣的貿易結構為洋行和茶棧帶來了豐厚的利潤回報。20世紀30年代,學界和社會上普遍認為商業資本對茶葉利潤的分割已經高達15%~20%。1934年,安徽省祁門茶場與實業部上海商品檢驗局擬定《祁紅復興計劃》,“該項計劃根據事實指陳紅茶因中介商人及洋行之把持操縱,內地制茶商號之受豪奪巧取,一般損失均達十分之二以上”(7)《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在商業資本的操控下,茶業下層農商則遭遇困境,產銷失衡影響了茶業的整體發展。1933年,祁門紅茶“山價和市價,相差總在一倍以上”(8)《祁門茶開始組織運銷合作社》,《申報》1933年5月22日。?!耙虿柁r無組織,受剝削太甚,以致茶業日趨衰落,昔日每年可出茶五十萬箱,近年來則每年不過六萬箱”(9)《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昨開會》,《江西合作》1936年第1卷第1期。。伴隨實際經營中茶葉利潤空間的不斷壓縮,洋行、茶棧、茶號、茶農之間的關系愈發緊張。

近代上海等口岸城市的茶棧議價能力較差,地位僅“為外銷茶重要中間商”(10)《上海茶棧之起源》,《浙江農業》1939年第7-8期。,在與洋行交易時處于劣勢地位。洋行剝削茶棧的方式主要有勒價不購、取貨延期、公開吃磅、九九五扣息以及苛收其他雜項費用。由于中國茶商資力薄弱且消息閉塞,洋行常以國際市場遲滯為由勒價不購,以最大限度地壓低茶價。1932年,“祁門紅茶運抵滬上茶棧后,洋行商人大肆壓價……當年茶價最高者只每擔220元,比上一年低140元之多,全縣虧損達54.6萬元”(11)倪群:《近代祁門茶商》,方兆本主編:《安徽文史資料全書·黃山卷》,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345頁。。茶葉經茶棧掮客兜售成交后,按照茶業慣例“交貨過磅在一星期內辦清,后改定于三星期內”,但常有拖延五六個月的情況,并規定“無論如何延宕,不得另行轉售他人”。洋行延期取貨嚴重影響茶棧、茶號以及茶農的資金周轉。尤甚者,一些不正當的洋行“因時間過久,借口成批貨色與樣品不合,拒絕接收。茶棧無可奈何,只得多方遷就”。此外,洋行還公開吃磅,即茶葉在過磅之后,不按實際凈量計算,而要扣減四五磅至六七磅不等。1919年,茶商因吃磅問題“曾有一度爭議,結果設立公磅處,每箱扣二磅半”,但是實際上仍不止此數。1927年改用市斤,“磅之折合為九.○七一;洋商相約定為九.○七五,聚少成多,數量亦大有可觀,一吃一占,每擔合計六斤”。另外,在售茶之后茶棧在結算余款時還要進行九九五扣息。此項扣息主要是由于洋行未按時過磅付款,“茶價千元實付九百九十五元,扣除千分之五,作為利息”(12)蔣學楷:《祁門紅茶》,《農村合作月刊》1936年第2卷第3期。。貿易雙方地位失衡,茶棧吃虧甚巨。

茶棧所受損失則通過剝削茶號進行抵補。因二者存在貸款關系,茶棧對其放款茶號所產之茶實行壟斷銷售。以祁門縣為例,祁門茶號資本“大半臨時集股而成”,只有少數殷實商號如吉善長、恒信昌等自有資本達到三五萬元,其余茶號約三分之二的資本系“向上海及九江茶棧借貸而來,借用某棧之款,其制出成品,即歸某棧代售”(13)《安徽省立茶業改良場祁門縣茶業調查報告》,《建設周刊》1933年第50期。。茶棧對茶號的剝削首先就是放款利息較重。茶棧對茶號的放款全部為申票,月息高達一分五厘,“貸款由代賣茶價中自行扣除,最少經三個月,每箱一百元,息金四元五角,即使獲利百分之二十,已失去四分之一矣”(14)蔣學楷:《祁門紅茶》,《農村合作月刊》1936年第2卷第3期。。此外,茶棧還要在茶款內扣除各項手續費,其“經手及其剝取費用,名目多至三十余項”(15)具體名目有洋行費、保險、保安、水客伙食、思恭堂貧病院、補辦、電報費、樣茶、棧租、公會、修租、驗關費、叨傭、碼頭浚浦捐、印花、花香保險費、檢驗費、上下力、茶樓磅費、商務律師、輪躉力、棧用、祁門同鄉會、壓磅、警商、釘裱出店行、公磅、打藤、洋行息等。參見《祁門茶業繳納洋行及茶棧用費等》,《湖北省政府公報》1934年第41期。。除種類繁雜外,各項費用中不合理者眾多,例如“不論茶箱有無破損,一律取修補費”;由茶棧代收的各項費用“亦多不實不盡,例如茶葉運抵上海,經存輪船棧房,十日間例免租費,且得延長至一個月,隨到隨銷。其在免費期間賣出者,無不照扣”;“茶價八折”已成祁紅銷售中的陋習,即茶號經營實際收益中約百分之二十被茶棧侵奪(16)蔣學楷:《祁門紅茶》,《農村合作月刊》1936年第2卷第3期。。

茶號受茶棧剝削的損失則取償于茶農。茶農所制毛茶為半干茶,如不能及時售出則有變質之虞。利用毛茶的這個特性,茶號剝削茶農更是手段百出。其一,茶號在收茶時操縱茶價,“每當開號之一二日,必放高價,以廣招徠,隨即緊抑,以事壟斷”(17)李煥文:《安徽祁門婺源休寧歙縣黟縣績溪六縣茶葉調查》,《工商半月刊》1936年紀念號。,“早晨開價五十元者,在下午常有跌落至二三十元”,以致“茶農終年生計所恃之茶葉售價,毫無保障之可言”。其二,茶號用大秤收茶。茶號“收茶所用之稱,常在二十三兩以上,此種大稱,名曰‘堂稱’”。茶戶所售毛茶計算價格僅為實際重量的百分之七八十。其三,除使用大秤取利之外,茶號在收茶之時,另外抽收“秤錢”銅元三枚至六枚,扣“茶樣”三錢至一兩不等。其四,利用幣制混亂,侵奪茶農利益。結賬時“其尾找法幣與銅元之核算,又無理壓低。市價每元合三千文者,茶號則任意作為二千五百文,或二千四百文”;另外,尾數抹零不按照四舍五入,而是“即茶價尾數至九角九分者,亦不準茶農找錢換法幣”。其五,尚有“九八折凈”或“九六折凈”,即舊價內扣百分之二或百分之四等等陋規(18)蔣學楷:《祁門紅茶》,《農村合作月刊》1936年第2卷第3期。。

茶葉經營利潤的下降使茶業內部矛盾重重,“茶號與茶農間,竟視若水火。號方以大秤、殺價、陋規等種種慘無人道之方法剝削茶農;茶農乃以粗枝老葉潮茶搪塞茶號,是以鮮葉之原料大壞;而茶號復因受上海茶棧之苛待,乃有摻偽摻雜之舉;茶棧更因受出口洋行之剝削,不得不轉嫁于茶號,循環壓迫,永無已時”(19)蔣學楷:《祁門紅茶》,《農村合作月刊》1936年第2卷第3期。。茶業利潤分配存在結構性的問題,“運銷方面,向例不能與外人直接談判,中間茶棧盤剝,洋行勒抑,縱今年產盡數銷罄,亦不過以土貨奉于駐華外商,售價雖高仍供居間中飽,茶農所獲有限”(20)《百業盈虛錄》,《中國商業循環錄》1933年9月號,轉引自康健《祁門紅茶史料叢刊》第三輯,蕪湖:安徽師范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39頁。。利潤空間的壓縮以及茶業內部權利失衡,使經營茶葉產制的下層農商盈利能力愈低,業茶者收入減少成為普遍問題?!安柁r終年所獲,除供給培植、采摘用費外所余無幾,對于本身全年生活尚需借貸彌縫。年復一年,利上加利,故茶葉生產者,反不及居間販銷者獲利之多”(21)李煥文:《安徽祁門婺源休寧歙縣黟縣績溪六縣茶葉調查》,《工商半月刊》1936年紀念號。。利潤的降低極大影響了茶農的生產積極性,茶農在茶葉采制過程中往往粗制濫造、摻雜作假,“以致茶產日減,品質日劣”(22)《安徽祁門縣平里村坳里村無限責任信用運銷合作社之調查》,《農友》第2卷第3期,1934年。。

茶業內部“產、制、銷”失衡的結構性困境依靠自身很難擺脫,植茶技術科學化、制茶工業現代化以及在世界貿易中地位的提升都較難在短時間內得到扭轉。對此,時人深為憂慮。雖然祁門茶業改良場由“全國經濟委員會、實業部、皖省府合組辦理,設備大加充實”,在“指導茶農組織合作社,實行改良生產,并試行聯合運銷”等方面亦有顯著成績,“惟依照此項計劃進行,預計非三二年之短時間所能得到完美效果”,“為治標之計,惟有同時改善一般紅茶之運銷”(23)《皖贛紅茶改善運銷之意義與經過》,《國際貿易情報》1936年第1卷第14期。。從改善運銷入手重整茶業,在當時已經成為一種普遍認識。

二、合作運銷:新貿易路徑的嘗試

茶業改良的思想發軔于19世紀末,華茶外銷每況愈下,稅厘的損失迫使清政府開始關注茶葉生產。但是,整體上清政府對外銷茶葉困境的認識有限,“只以焙制漸不如法,致印度等茶得以競利銷行”,多認為“茶務雖弊,尚可設法挽回”。因為皖南茶厘對于地方政府稅源具有重要影響,歷任兩江總督對皖南茶務均較為關切。劉坤一曾較為詳細地談到皖南茶葉貿易衰落的情況:“近來中國茶務之弊,固出外洋產茶日多,銷路漸分……實則由于采制之不精,商情之作偽,致使洋商有所借口,退盤割價,種種刁難,過磅破箱,層層剝削,商本多遭虧折,茶務因而日壞”(24)《蘇松太關道蔡咨上海商務局總辦嚴施整頓茶務移文》,《時務報》第46冊,光緒二十三年(1897)十一月初一日。。不但認識較為深刻,劉坤一還將茶業改良付諸行動,1896年札飭茶厘局示諭提倡機器制茶,但是遭到皖南茶商的抵制(25)《鄭觀察世璜擬改良內地茶業辦法上江督稟》,《南洋官報》1906年第34期。。

1905年,南洋大臣、兩江總督周馥派江蘇道員鄭世璜赴印度、錫蘭考察茶業。鄭世璜在給兩江總督的稟文中寫道:“英人用機器在印錫制茶幾六十年,奪我全國茶利即蹙我全國生計,若我終不改良,將來華茶無行銷之路……故現在急起直追,力求整頓,參仿西人現成之制法,實挽回吾民已失之利權……惟是現在財政奇絀,商情渙散,運輸濡遲,非惟力有未臻,抑亦勢所不逮。為今之計,惟有暫設官廠并擇簡便易行之事,先行試辦一二年后,確有效果,然后分別籌勸商辦,則全局改良不勞而自舉?!?26)《鄭觀察世璜擬改良內地茶業辦法上江督稟》,《南洋官報》1906年第34期。鄭世璜不但提出仿效英國制茶之法,更是直接指出清政府在茶業中應發揮積極引導作用。

民國成立后,挽救華茶之議進一步發展。1912年,農林部咨請“擬于湖北、蘇、皖、湘、浙、贛、云、貴、川、陜等省設立茶政督辦處”,但是未取得實質性進展(27)《農林部注重茶政》,《山西實業報》1912年第1卷第19期。。1912年11月1日,在首屆全國工商會議上,“振興外銷華茶”作為一項重要的議案被提出,并形成“變通茶引舊制,參仿印錫新法,籌集巨資,統一茶業,直接運銷外國商場”的共識(28)《工商會議議決組織出口茶業公司實行茶業保育政策案》,《實業雜志》1913年第9期。。19世紀末世界統一市場的形成加劇了貿易競爭的激烈程度,國際貿易不再是簡單的“自由貿易”,政府是一個國家形成商業競爭優勢的主要推動者和執行者。

19世紀末20世紀初,基于對世界茶葉貿易的初步了解,中國開始嘗試機器制茶以及通過組建試驗場進行茶業改良(29)如19世紀末,福州、溫州、漢口等地有茶商仿效印錫,開始采用機器制茶,但影響較小。20世紀初,清政府開始著眼于茶業改良。1905年根據鄭世璜的建議,兩江總督周馥在南京鐘山設立“江南商務局植茶公所”。其后設實驗場推廣茶業改良的還有湖南、四川、江西等產茶省份,1909年湖北在羊樓洞還設立模范茶場,1910年四川雅州成立茶業公司,江西在寧州建立茶葉改良公司。。安徽的茶業改良活動也肇始于這一時期,尤以祁門茶業改良場的建立最具代表性。1915年,北洋政府在安徽祁門平里村建立農商部安徽示范種植場。由于經費不足,地方不靖,技術人員短缺,設備擴充困難,祁門茶業改良工作幾經波折(30)1917年,農商部安徽示范種植場更名為農業部茶業試驗場,這是中國第一家以國家名義設立的以茶葉技術研究、生產改良為主要工作內容的機構,下設歷口、秋浦、修水和浮梁四個分區。1921年由于政局影響,茶場經費不足,四個分場被裁撤。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恢復祁門茶場并更名為安徽省立第二茶業試驗場。1928年與秋浦茶業試驗場合并之后更名為安徽省立第一模范茶場。1932年7月更名為安徽省立茶業改良場,吳覺農出任場長。。直到1934年7月,該場由全國經濟委員會、實業部、安徽省政府合辦,改名為“祁門茶業改良場”,使皖南茶業改良工作進入系統發展時期。雖然祁門茶業改良場的性質是“茶業技術研究試驗之機關”,立足于“以技術方法研究改良祁門紅茶”(31)《祁門茶業改良場合作事業要略(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1936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026—000001—68。,但也認識到其改進茶業使命需“經濟技術兼程并進”(32)胡浩川、馮紹裘:《祁門茶業改良場春茶制造之前后》,《茶業雜志》1936年第1卷第1期。。經濟層面的改進主要體現在推動分散的茶農向有組織的茶農轉變,通過創辦合作社推動茶葉產銷結合。祁門茶業改良場在第一年工作報告中述及創辦合作社的初衷:“本場自改組成立后,即列推行合作為重要事業之一。蓋欲減輕制造成本,非合作制銷,見效固屬不易,而將來本場改良栽培與制造之推行,非先有茶農之基本組織,恐亦不易收功也?!?33)《祁門茶業改良場第一年工作報告》,《安徽政務月刊》1935年第11-12期。全面推進中國茶業現代化是一個系統工程,既需要技術的革新,也需要在制度上做出相應調整。到20世紀30年代,改良植茶技術,提高茶葉品質固然重要(34)傅宏鎮:《改進安徽茶業之管見》,《安徽建設季刊》1933年第1卷第1期。,但是調適茶葉生產與貿易兩個領域的利潤分配,推進中國茶業結構優化的任務則更為緊迫。

清末民初,合作社思想開始在中國傳播。合作社思想誕生于19世紀中葉,其本身就具有反對商業資本及高利貸剝削的特征,這對解決近代中國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問題具有啟發意義。1933年,在安徽省立茶業改良場的主持下,祁門平里村率先成立茶葉運銷合作社。其目的在于使茶農實現“自有生產,自行制造,自為運銷,使茶之企業成有系統之經營”(35)子良:《祁門平里茶葉運銷合作社報告書》,《國際貿易導報》1934年第6卷第8期。,以減少商業資本對茶農的剝削。1934年祁門茶業改良場成立后,對合作社的茶葉生產進行了較為全面的技術指導,使合作社在植茶、制茶、銷售等產銷環節的效益獲得顯著提升(36)《安徽祁門縣平里村坳里村無限責任信用運銷合作社之調查》,《農友》第2卷第3期,1934年。。祁門茶葉合作社發展很快(37)1933年僅有平里合作社,1934年增加坳里等3社,“連同平里社,計共4社”;1935年新增合作社有湘潭等16社,除平里社停辦,工門社中途停止外,合計18社;1936年新增嶺西等23社,原有18社中有蘭溪等5社停止業務,合計36社。參見《祁門茶業改良場合作事業要略(二十二年至二十五年)》(1936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026—000001—68。,通過組織合作社,茶農突破以往僅能植茶及粗制的局限,進一步獲得茶葉精制以及向外運銷的能力,一定程度上改變了茶農在茶葉產銷中的地位,增強了話語權。合作社和茶號在組織結構、制茶方式、成本支出等方面非常相似,但是由于組織方式的轉變減少了一層商業資本對利潤的分割,從而緩解了紅茶粗制與精制環節利潤分配的矛盾,改善了茶葉生產和運銷的關系。1933年平里合作社成立之后,祁門茶業改良場極為重視調整產銷制度以增加茶葉利潤。其著眼點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嘗試壓縮用工成本。普通茶號“至少要用職員八個人。薪金伙食,每人平均以三十元計,即須二百四十元”,而合作社“只用了三個人,支薪金七十二元,伙食二十四元,合計九十六元”。制茶技工與揀工亦有壓縮余地,“制茶的技工,一般每季一人十箱;此次五十九箱,用了八個人,實浪費了四分之一,那一百八十元尚可減少四十五元。揀工亦有浪費,再以四分之一計,八十四元中又有二十一元”(38)子良:《祁門平里茶葉運銷合作社報告書》,《國際貿易導報》1934年第6卷第8期。。

第二,借用銀行低息貸款,切斷對茶棧放款的依賴?!安杼栂虿钘=杩钤孪⒁环治謇濉?,而合作社向銀行貸款月息僅八厘。按照借款三千元計算,茶棧算上拖延結賬用款周期長達四個月,利息總額高達180元;而合作社借用銀行貸款可隨時通融,按兩個月計算利息僅須48元(39)子良:《祁門平里茶葉運銷合作社報告書》,《國際貿易導報》1934年第6卷第8期。。

第三,集中運輸,降低成本;拓展陸運,增強時效。1933年,平里合作社社茶“由祁門運到鄱陽,內河小船行包裝制度。頭批三十箱用了四十一元,一箱合一元三角七分”,“二批二十九箱,因有花香同運,只攤二十二元,一箱不過是七角六分”,“合作有共通的聯絡,將來更可有絕大的減少”(40)子良:《祁門平里茶葉運銷合作社報告書》,《國際貿易導報》1934年第6卷第8期。。另外,利用公路運滬,減少運輸時間與成本。以前茶號運祁紅出口“多由水道而達上海,沿途耽擱,最速亦需半月”,而1933年合作社社茶則經由祁門至屯溪,屯溪至杭州,杭州至上海各公路段,采用自備汽車裝運以及與運輸公司簽訂合同的方式進行陸路運輸,不但時間縮短,且“每擔所省運費,亦在一元以上”(41)《祁門茶業改良場第一年工作報告》,《安徽政務月刊》1935年第11-12期。。

第四,改善與茶棧關系,打破銷售壟斷,降低額外支出。由于不再領用茶棧貸款,社茶銷售具有更多的靈活性。銷售上“打破向來一家茶棧把持之惡例,凡甲棧兜售不得善價者,即交乙棧代賣……故茶棧無從把持”。社茶存儲于“自租之新式倉庫”,“隨時提取,不受他人勒制,處理售賣上尤多便利”,以往茶棧堆棧費用高昂、管理不善、偷盜受潮等各項弊端皆一律避免。因合作社的組織關系,社茶在市場上具有更高的話語權,“茶之品質之優劣,則先經數方決定,所得售價與品質相合,則脫售,否則即不售”。因“有組織關系,茲蒙各方面協助”,各項細節支出亦隨之減省,“例如送茶車力一項,通例以人力輸送,為每箱二角,而社茶以用汽車自運,每箱只費五分而已”(42)《祁門茶業改良場第一年工作報告》,《安徽政務月刊》1935年第11-12期。。

第五,嘗試直接與洋商交易,開拓銷售市場。合作社社茶嘗試繞過茶棧與洋行直接交易,以減少陋規的影響,但是“恐影響市面,故未大規模積極進行”。合作社還嘗試將優質紅茶直接運銷英國,“倫敦祁紅市價,較滬約高百分之十五”(43)《祁門茶業改良場第一年工作報告》,《安徽政務月刊》1935年第11-12期。。此外,還嘗試拓展北美及香港等新市場。

平里運銷合作社具有試驗性質,其活動既有成功的一面,也存在很多不足。其成績主要體現在“社茶所得售價,遠較商茶為優”(44)《祁門茶業改良場第一年工作報告》,《安徽政務月刊》1935年第11-12期。。在茶號經營普遍虧折的情況下,社茶“居然盈余二百三十八元七角五分”,社員在售茶之后又獲得茶價百分之十的紅利。更重要的是通過一年的運銷實踐,證明運銷合作社完全可以取代茶號完成毛茶精制并運銷到滬,并能有效規避茶號對茶業利潤的分割。但是,合作運銷也存在較大局限。學界對合作社的局限已有論述,日本學者川井悟認為紅茶合作社在建立伊始仍依賴茶號商人,從而不能達成排除茶棧、茶號中間剝削之目標(45)[日]川井悟:《日中戦爭前中國安徽省における紅茶生産合作社育成政策の展開》,《福山大學経済學論集》第12卷第1/2合期,1987年12月,轉引自鄒怡《明清以來的徽州茶業與地方社會(1368—1949)》,第35頁。。實際上茶葉運銷合作社的不足不僅限于此。首先就是社茶到滬仍以茶棧為主要交易對象,對茶棧陋規仍大部分予以妥協。1933年合作社頭批茶30箱運滬銷售,茶棧的利潤侵蝕有三:“一吃磅:每箱三磅,合計九十磅,計洋一百零八元。二扣息:付出茶價,扣除千分之五,謂之九九五扣息??廴ナ辉沤瞧叻?。三打包:每箱一角一分二厘,扣去三元三角六分?!迸c第一批茶相比,二批茶損失更大,除“明吃磅”“暗吃磅”“樣茶”“九九五扣息”外,還有打包、修箱、回傭等名目不一而足。其次,合作社在與茶農的交易中也沿襲了茶號的傳統商業習慣。如在衡制上亦采用“二十二兩(或二十三或二十四兩)”大秤收購毛茶,“副產運出亦是二十二兩;精茶用十八兩”。再有,合作社收購茶農毛茶也延續了“扣樣”舊制。1933年平里合作社“第一批毛茶二千八百四十七斤,加九八(即百分之二)扣樣應有五十七斤,合計二千九百零四斤。折合精茶用秤,得三千五百四十九斤”(46)子良:《祁門平里茶葉運銷合作社報告書》,《國際貿易導報》1934年第6卷第8期。。除了不能徹底割斷與茶號、茶棧的聯系,合作運銷覆蓋的范圍過小以致影響有限。到全面抗戰爆發前,鼎盛時期合作社也僅有36社,且僅局限在祁門縣西南鄉一帶,合作運銷的影響力頗受限制。而茶號則保存有較大實力,“祁地合作社數量不及四十,茶號則在百外。一鄉中若合作社與茶號并立,則合作社鮮有不受其掣制而蒙其害者,且茶號之成立,于政府統制上亦不能收指臂之效。憶今歲本部通令,茶箱之三角木須添加四根,大多數茶號均不能遵守”(47)張宗成、嚴賡雪:《祁門紅茶區茶業近況》,《實業部月刊》1936年第1卷第8期。。雖然如此,合作運銷的意義依然值得肯定,它有效地證明了運銷改良能夠為基層茶業經營者帶來利潤,調整“產、制、銷”之間的關系,并為其后的茶業統制奠定了基礎。

三、統制運銷:重塑茶葉貿易制度的努力

茶葉合作運銷對于減少商業資本的利潤分割起到了一定作用,但是沒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一方面,合作社數量少,社員占茶農比例低,因此影響力有限。茶號則數量多,分布廣。僅祁門縣,1930年有茶號99家,1931年增至114家,1932年182家(48)《安徽省立茶業改良場祁門縣茶業調查報告》,《建設周刊》1933年第50期。。皖南茶葉多數仍由茶號加工、轉運,整體上仍處于舊的外銷路徑中。另一方面,即使是社茶,絕大多數仍以茶棧為交易對象,茶棧在茶葉銷售中仍占據核心地位,吃磅、扣樣、扣息等舊慣仍在延續。此外,茶號的經營亦逐漸陷入困境,主要體現為市場不景氣,制茶成本增加以及茶號資金籌措難度加大。如1933年歙縣“專門經營洋莊茶之茶號,年有六七十家……無如近數年來,因受洋商進胃緊縮,以及內地山價成本增高之影響,營業的遭虧折,尤以去歲受創為最甚……資本竭蹶者,困于新資本不易籌措,彼此相率觀望……目下各鄉開場辦茶之茶號,較之往歲減少十余家”(49)農菊:《徽州產茶》,《人民周報》第78期,1933年7月14日,轉引自康健《祁門紅茶史料叢刊》第三輯,蕪湖:安徽師范大學出版社,2020年,第35頁。。因此,茶業需要從整體上改弦更張。在產業升級遲緩的背景下,調整貿易制度,理順茶葉外銷路徑成為當時較為現實可行的舉措。

20世紀30年代初,統制經濟思想在中國學術界廣為流傳,其核心主張是國家應對生產和市場進行有限度的干預,使社會生產得以有序進行(50)鄭會欣:《戰前“統制經濟”學說的討論及其實踐》,《南京大學學報(哲學·人文科學·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1期。。當時世界上政府干預大宗商品的產制已有先例,印錫茶業的興起就是在英國政府的扶植下實現的,日本的綠茶生產也在政府的計劃指導下取得顯著成績。另外,咖啡、橄欖油等世界性的經濟作物,其貿易都已經被納入國家干預的軌道。中國從晚清開始即有人主張由政府統制茶葉生產,以應對茶葉貿易的逐年衰落,但是一直沒有有效推行。1936年,在政府的引導下茶業統制運銷政策率先在皖贛兩省實施。學界對1936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褒貶不一。日本學者井川悟認為這場由中國技術官僚推動的以茶棧為改革對象的嘗試,基本值得肯定(51)[日]川井悟:《日中戦爭前中國安徽省における茶統制政策——祁紅運銷委員會設立案の分析》,《經濟論叢》第136卷第4號“大野英二教授退官紀念號”,1985年10月,轉引自鄒怡《明清以來的徽州茶業與地方社會(1368—1949)》,第35頁。。鄭龍發從順應統制經濟發展宏觀趨勢的角度,高度評價了此次紅茶統制運銷(52)鄭龍發:《1936年祁紅運銷紛爭探微》,《安徽史學》2000年第4期。。陳濤肯定了紅茶統制運銷對振興華茶,增強華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意義(53)陳濤:《華茶銷售衰敗與祁紅統制運銷中的官商權勢紛爭》,《安徽史學》2011年第2期。。梁仁志則認為1936年的祁紅統制更多的是為既得利益集團謀利,而忽視了最底層的茶農及普通中小商人的利益,因此這個政策不可能成功,更不能開啟中國茶業現代化之路(54)梁仁志:《從“為民爭利”到“與民爭利”:1936年祁紅統制》,《中國農史》2008年第2期。。

從整體而言,1936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是值得肯定的。統制運銷活動在對外貿易中強調政府應發揮積極作用,并通過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重塑了茶葉產區與口岸洋行、茶棧之間的關系。這些舉措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中國貿易制度現代化的發展。首先,統制運銷目標明確。1936年紅茶統制運銷就是針對洋行與茶棧,“其目的在救濟茶商,統一運銷,改良制造,以冀出品之標準化,借以博得國際間之信用,而恢復吾國茶業固有之光榮”(55)王慕蝶:《安徽祁門茶市保險調查》,《太安豐保險界》1936年第2卷第12期。。其次,統制運銷活動體系較為完備。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于1936年4月1日成立,在上海、倫敦設分銷處,并于九江、安慶、屯溪等地設立運輸事務所。統制運銷的著力點集中在“運”和“銷”,在政府的支持下統制運銷活動得到了金融、交通上的保障,并通過集中銷售的方式提升了與外商貿易中的議價能力。再次,統制運銷的舉措較為務實。統制運銷是在政府主持下將皖贛各縣紅茶集中運輸到滬,同時對于茶葉品質、包裝、倉儲等方面的管理有所加強,并極力革除洋商壓價、扣樣、抹零等傳統陋規。

通過將分散的農商組織起來,從根本上增強茶葉產地農商的議價能力,這有助于打破上海洋行的貿易壟斷,減少茶棧等中介商人對茶業利潤的過度分割,其意義不言而喻。統制運銷政策一經確定,上海茶棧一片嘩然,指摘政府與民爭利,并以停兌相要挾。洋商對于政府統制紅茶運銷亦心存疑慮,明確提出三項問題請求答復:“(一)運銷處是否欲將紅茶自己運出國外;(二)交易上一切費用須與從前相同;(三)運銷處須保證所交貨品與茶樣一致?!?56)《皖贛紅茶總運銷處工作報告》,《經濟旬刊》1936年第7卷第13-14期。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經過多方遷就與磋磨(57)鄭龍發:《1936年祁紅運銷紛爭探微》,《安徽史學》2000年第4期。,最終堅持對皖贛紅茶進行統制運銷。從統制內容上看,茶葉的生產、制造仍由茶農、茶號、合作社主持,但是運輸和銷售則由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統籌。政府統制運銷在較大程度上改變了皖贛紅茶的外銷路徑。統制運銷的范圍比合作運銷更為廣泛,除各合作社外還包括皖贛兩省重要產茶區的茶號。1936年先后完成茶號登記241家(祁門128家、浮梁67家、至德46家),發放貸款1534600元(祁門906500元、浮梁430100元、至德198000元)(58)《皖贛紅茶運銷工作報告簡要》,《經濟建設半月刊》1936年第2期。。皖贛紅茶統制運銷活動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運銷委員會向銀行商借貸款,轉放茶區營制商人,解除茶號對茶棧的資金依賴。茶棧向產地支付預付款的制度由來已久,“內地營制商人,大都缺乏資金。中介商人利用貸款關系,得以遂其把持鐵腕。該會借用國省銀行資金并負一切損失承還保證責任。貸款營制,使中介商人,失其把持憑借”(59)《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按照1936年業務計劃綱要,“估計本年祁紅產額六萬箱,寧紅產額為二萬箱,擬祁紅每箱貸銀三十元,共需銀一百八十萬元,寧紅每箱貸銀十五元,共需銀三十萬元。祁紅事先已由茶業合作社向安徽地方銀行暨交通銀行合貸銀五十萬元,尚需銀一百三十萬元。后經以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名義與安徽地方銀行訂立貸款協約,貸款總額為一百四十萬元,運委會認二成,計二十八萬元,其中贛省應認八萬元。又此項貸款一律月息八厘,并規定若遇茶之舊價不足清償銀行本息時,應先就運銷委員會所認之二成內撥還。至于寧紅所需之銀三十萬元,則由寧茶復興委員會單獨向本省裕民銀行商借,由贛省政府予以保證”(60)《本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經過》,《工商通訊》1936年第1卷第1期。。銀行貸款利息僅為8厘,而且對于紅茶銷售沒有附加條件,均由運委會統一銷售。

第二,運輸路線及方式統一規劃。按照茶業舊慣,“祁紅出境,在昔路由有三:自閶江南下,入贛境,走鄱陽至九江,分赴滬、漢,此其一;自黟縣屬漁亭鎮(離祁東約五十里)下徽江而達杭州,再轉上海,此其二;走屯溪,北達宣城、蕪湖過京入申,此其三。一二兩項水陸兼程,而第一項之路線迂回曲折,頗費時間,途中之危險程度則較大”?!敖衲?1936年)統制運銷,于是出境路線亦明令決定采由第三項。自祁門至宣城一段由皖省公路局承包,全線長二百七十一公里,運費每箱二元一角,其運送之先后,依交箱時間之遲早而定……宣京、京滬兩段則由江南、京滬兩路負責……茶商不得任走他道。平心論之,路線之最短者為第二項,但須經水道,不如第三項之速,且沿途均在省境,各方均予以便利?!送?,各茶號均強制其保險費,以免意外,果也途中傾翻二次,茶商損失之不致太大,賴有此耳”(61)張宗成、嚴賡雪:《祁門紅茶區茶業近況》,《實業部月刊》1936年第1卷第8期。。

第三,革除銷售環節積弊,減低手續各費。按照茶業舊慣,茶號委托茶棧銷售茶葉,傭金及其他各項費用保守估計約占茶葉價值的15%。到20世紀30年代,“紅茶因中介商人及洋行之把持操縱,內地制茶商號之受豪奪巧取,一般損失均達十分之二以上”。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主持下手續費統一收取2%,并對茶號、茶棧的舊慣陋習予以革除,“產地營制商人收買原料,向有扣樣以及付價抹零并代地方收取種種捐費,從事浮收,均經嚴于禁止,確見成效。至上海售茶之種種陋規,亦有若干取消。其屬于洋行者,如每箱吃兩磅半,由中介商人經手時,照例加吃兩磅,甚至三磅不止(謂之暗磅),亦以之廢除”(62)《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此外,明確規定了付款期限,不得拖延茶商茶款。茶葉的收購價格,由管理機關、收購機構以及合作社商人代表合組的評價委員會通過將樣茶編制密碼公平議定,綜合考慮了制茶成本、商人合理利潤及茶葉品質。這些茶葉統制政策,無疑為茶葉經營提供了更多的便利。

第四,改變銷售路徑,直接與洋行接洽或者辦理國外直銷,增強貿易話語權。按照茶業舊慣,“往年祁門紅茶運輸到滬,均由各茶棧負推銷之責”(63)酆同禧:《祁門紅茶銷售之程序》,《銀行周報》1937年第21卷第16期。,1933年祁門茶業改良場辦理合作運銷時,由全國經濟委員會農業處在上海設立茶業推銷所,負責推銷祁門各合作社紅茶。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成立之后下設運銷處,1936年“所有皖贛兩省紅茶統歸運銷委員會運銷處代運代售”(64)《本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經過》,《工商通訊》1936年第1卷第1期。,由其取代茶棧直接與洋行交易?!巴其N時之手續可分五部:一曰評價,二曰布樣,三曰交易,四曰過磅,五曰收銀”。對于茶葉品質評定,上海推銷處“特組品質評定委員會專理之,以期妥善公允”(65)《皖贛紅茶總運銷處工作報告》,《經濟旬刊》1936年第7卷第13-14期。,這比以往由洋行茶師品評定價又進一步。此類措施一方面較為徹底革除了茶棧、茶號的逐層剝削以及各類地方苛捐(66)《皖贛紅茶運銷工作報告簡要》,《經濟建設半月刊》1936年第2期。,另一方面在銷售層面增強了華茶對洋商的話語權。往年“祁茶售價漫無標準,漲跌起伏全隨洋行之馬首是瞻”(67)酆同禧:《祁門紅茶銷售之程序》,《銀行周報》1937年第21卷第16期。,“茶市開始價格恒高,旬日之后即行抑低,以致每況愈下。營運商人不得不搶先運送,搶先出售,無謂耗費,貶價脫手視為當然”,統制之后則由運銷處“在上海統一推銷,洋商抑價伎倆亦不無失其自由之外”(68)《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上海推銷處集中掌握皖贛紅茶的推銷工作,比各茶棧各自為政具有更好的議價能力。

除了運銷統制之外,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還逐漸加大對茶葉貸款、質檢、品級等方面的干預。如,通過祁門茶業改良場辦理植茶示范經營并舉辦茶園貸款,“農商觀摩興起,年來祁紅品質之一般向上實非偶然”;杜絕摻雜作偽,邀請實業部上海商品檢驗局舉辦產地檢驗,“因此粗制濫造之風,于以逐年減少”;在交易制度上,“關于花色劃分,品質鑒定,以及對樣過秤,均作合理之處置。一洗過去茶市漫無準則,討價還價之陋習”;在商業利潤中提留基金,供應茶農“專充改良種植經營之用”;由政府出面組織運銷,增強應對時局的能力,全面抗戰爆發后“內地農商,得以放膽經營”(69)《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另外,祁門茶業改良場還組織祁門茶葉參加南京全國手工藝品展覽會,以及與上海汪裕泰茶莊深度合作試制美銷夏茶,進一步擴大皖南茶業的影響力(70)《祁門茶業改良場二十五年度業務報告(續)》,《經濟建設半月刊》1937年第19期。。

1936年皖贛紅茶統制取得較為顯著的成績,一是“價格增高,本年最高價值比去年高出百分之五十”。二是“結賬提早,往年結賬之期須至年底,甚至有遲至明年一二月者;而今年則于九月售清,十月結束,相較提早三個月”(71)《本年皖贛紅茶運銷成績》,《銀行周報》1936年第20卷第37期。。三是嘗試拓展紅茶海外市場。洋商的壟斷地位使其常以“中止進貨”為手段貶抑茶價。1936年皖贛紅茶統制運銷委員會派專員在滬積極應對,“經決定將余茶八千余箱請由政府出資躉買”,其余則直接運銷國外,“各洋行聞訊,紛紛漲價爭購,所積八千余茶箱,遂于二日內完全銷罄,而倫敦、紐約等處來電訂貨者,絡繹不絕,大有供不應求之勢”(72)《皖贛紅茶運銷委員會設立經過及其成績》,《經濟旬刊》1936年第7卷第13-14期。。1936年的統制運銷使皖贛兩地的紅茶銷售情況有很大改善,1932年至1935年“不虧本者,乃為例外,而統制之第一年(1936年),其虧本者,則為例外”(73)《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今歲(1936年)祁紅優少劣多,然滬市盤價則反旺,于統制運銷不無關系。蓋昔日憑各茶棧各自為政,今則由當局統盤籌劃,于是除商業經驗外,更添有政治力量以推進,此外如宣傳也、信用也均更甚于從前,故外銷乃得而暢矣”(74)張宗成、嚴賡雪:《祁門紅茶區茶業近況》,《實業部月刊》1936年第1卷第8期。。統制運銷雖然取得顯著成績,但也存在較為明顯的問題。皖贛紅茶統制運銷仍以洋行為最主要交易對象,“該會之于洋商操縱及其陋規未獲解除”(75)《皖南茶葉管制簡史》(1945年),安徽省檔案館藏,檔案號L26—000001—69。,直接運輸茶葉到海外市場仍力有未逮。皖贛紅茶售與洋行,仍存在以下不合理之收費:“一、打包費每包一角一分二厘;二、樓辦十二斤照價七五折;三、茶樓費磅費每箱共二分;四、修箱費每箱一角;五、扣息每千五元;六、海關檢驗費每箱三分;七、檢驗費每百斤一角一分?!睂Υ?,總推銷處在工作報告中解釋道:“洋行各種費用名目繁多,高低不齊,往年由茶棧推銷出費多少悉憑自理。此次既由本處統銷,原欲一律革除,只以積習過深,操之未可過急,惟有截長補短以求統一?!?76)《皖贛紅茶總運銷處工作報告》,《經濟旬刊》1936年第7卷第13-14期。另外,紅茶統制過于偏重運銷,對生產關注不夠,“今歲實行統制,然其方式僅自祁門各茶號所產之精茶起,至上海洋莊開盤止,在此過程內,于茶號茶棧間之種種陋規誠大半淘汰,然而茶農與茶商間之種種隔膜則仍不能消除其什一”(77)張宗成、嚴賡雪:《祁門紅茶區茶業近況》,《實業部月刊》1936年第1卷第8期。。

統制運銷有針對性地嘗試解決下層農商的金融、運輸、倉儲、銷售問題,使原來處于分散經營甚至互相傾軋的茶農、茶號的關系發生變化,彼此之間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緩和。通過政府統籌下的集中銷售,茶葉產區面對上海的洋商提升了議價能力,這對于消除傳統茶業交易中的陋習,改善中外茶商的關系,提升中國茶葉在國際市場的地位都產生了一定積極作用。

四、結 語

茶葉是近代中國對外出口的大宗商品之一,在19世紀80年代以前華茶在世界市場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19世紀末世界統一市場的形成,使中國茶葉出口貿易面臨著技術更新、產業升級、貿易規則變化等多重競爭壓力。同其他領域一樣,近代中國社會轉型的滯后在大宗土產的出口貿易中也有深刻體現。茶業現代化是涉及種植、制造、運輸、貿易的系統工程,既需要科學技術普及與產業體系構建,也需要產業資本的優化與政府的支持。20世紀30年代皖南地區推行的茶業合作運銷與統制運銷是近代中國茶業改良的閃光之筆。合作運銷與統制運銷,二者在內容上具有一致性和延續性,一個基本的政策指向就是打破洋行、茶棧壟斷,增強茶農與營制商人的話語權,提高下層農商的盈利能力。合作運銷主要是通過組建合作社取代茶號,使茶農增強毛茶精制及運銷外埠的能力;統制運銷則是由政府組織,打破茶棧的銷售壟斷,二者本質上都是為了減少商業資本對茶業利潤的過度分割。在傳統的茶葉出口路徑難以為繼時,政府主導下的運銷改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茶業產、制、銷環節在利潤分配上的矛盾,茶葉生產與貿易機制得到一定程度的優化。

20世紀30年代皖南將改善運銷作為突破口,在整體上重新構建了茶葉出口貿易的制度體系。其中,在保留分散的小農種植和茶號加工的基礎上,減少了茶農、茶號對茶棧放款的依賴,在深層次上割斷了中國茶業與外國洋行商業資本的關系,從而打破洋商對中國茶葉出口的貿易壟斷。分散的茶葉種植與加工活動一定程度上轉變為有組織的生產,中國茶商的議價能力與盈利能力有所增強。政府在貿易中的影響力逐漸增強,政府的支持在貿易中成為一種不可或缺的要素,增強了中國茶葉在世界市場的話語權,行之數十年的茶業陋習大部分在運銷改良中被消除。此外,中國茶業在政府的支持下,開始逐步具備自行開拓海外市場的能力,以更寬廣的視野看待世界茶葉貿易。綜上所述,雖然20世紀30年代皖南的茶業運銷改良尚屬權宜而非遠略,但是對于推動中國茶業現代化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ImprovementandReconstruction:SystemAdjustmentintheTransportationandMarketingofBlackTeainSouthernAnhuiinthe1930s

ZUOHaijun

Abstract: In the 1930s, cooperative and controlled marketing of black tea, which were essentially consistent, were successively carried out in southern Anhui. Through a series of measures such as cost control, financial support, centralized transportation and elimination of unfair trade practice, excessive control of tea industry profits by commercial capital was systematically reduced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government. To a certain extent, the improvement of transportation and marketing has enhanced the power and profits of the lower-level rural businessmen in China’s tea industry in export trade, breaking the long-standing structural dilemma of “imbalance in tea planting, processing and marketing” in modern Chinese tea industry. While the industrial upgrading of tea industry in modern China is still lagging behind, transportation and marketing improvement is significant for the reform of tea export in system and shipping route as a positive attempt to enhance the competitiveness of Chinese tea in international market and to reshape the tea trade system in modern China.

Keywords: southern Anhui; Huizhou area; tea industry; black tea; international trade; Huizhou mercha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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