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農業技術合同法律風險及防范探析?

2023-02-08 16:18康宇立王友華
農業科研經濟管理 2023年4期
關鍵詞:訴訟時效專利權許可

崔 艷,康宇立,李 祎,王友華

(中國農業科學院生物技術研究所,北京 100081)

1 農業技術合同的特點

隨著事業單位改革進程的深入推進,農業科研單位逐步進入市場經濟,農業科技與社會經濟進一步緊密融合,在參與社會經濟活動的進程中,科學規范的合同管理不僅能保障科研工作順利進行、科技成果有效轉化,還是維護國家資產安全的保障。技術合同是當事人就技術開發、轉讓、許可、咨詢或者服務訂立的確立相互之間權利和義務的合同[1],主要包括技術開發合同、技術轉讓合同、技術許可合同、技術咨詢合同和技術服務合同。在農業技術領域,這些合同都有涉及,廣泛使用于農業科研單位,并具備以下特點。

1.1 合同標的主要為植物新品種權和專利權

技術成果是指利用科學技術知識、信息和經驗作出的涉及產品、工藝、材料及其改進等的技術方案。農業技術合同的標的主要是植物新品種權、作物品種、技術秘密和專利權。植物新品種是指經過人工培育的或者對發現的野生植物加以開發,具備新穎性、特異性、一致性和穩定性并有適當命名的植物品種,包括農業植物新品種和林業植物新品種。農作物品種是根據《種子法》和農業農村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規定,由國家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或省級農作物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的稻、小麥、玉米、棉花、大豆這5種農作物品種。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具有商業價值并經權利人采取相應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2]。專利權,由于我國不授予動物和植物品種專利,所以農業技術領域的專利可能是動物和植物的生產方法、微生物、基因等。以天然形態存在的基因或DNA 片段不能被授予專利權;但如果是首次從自然界分離或提取出來的基因或DNA 片段,其堿基序列是現有技術中不曾記載的,并能被確切地表征,且在產業上有利用價值,則可得到專利保護[3]。有些情況下,技術合同中植物新品種權還會同時有相應的植物培育方法的專利權。

1.2 涉及種子的合同社會影響面廣

農業在國民經濟中具有基礎地位。不少農業技術合同涉及農作物種子,而種子關乎千千萬萬個農戶,一旦出現質量問題,可能造成大面積減產甚至絕收,社會影響非常大。同時,種子還涉及國家糧食安全。2021 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的《種業振興行動方案》把種源安全提升到關系國家安全的戰略高度[4]。因此,涉及種子的技術合同出現糾紛時影響的可能不僅僅是當事人雙方的利益,還有眾多農戶的群體利益。

1.3 技術許可周期長

我國發明專利保護期20 年,實用新型保護期10 年,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期15 年;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期限,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 年,其他植物為15 年[2];技術秘密保護期不受限制。農業領域的基因相關專利主要為發明專利,許可合同往往一直持續到發明專利到期,一般許可使用期在10 年左右。周期長,受到環境影響、社會影響和經濟影響的可能性就更大,合同雙方權利義務的平衡狀態很可能發生變化,比如專利合同中,使用費標準可能需要調整,而植物新品種權的許可合同也存在類似可能性。

2 農業技術合同常見的法律風險點

2.1 技術成果不達標

技術成果本身存在缺陷而達不到預期標準,可能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對技術成果的評價,需要結合技術背景、技術方案的內容、實施效果等因素綜合判斷,更需要有嚴格規范的評價標準。以下就是有利于技術成果正面評價的:(1)經過國家知識產權局實質審查而獲準授予專利權;(2)通過國際申請在其他國家也獲得專利授權;(3)被國務院授予國家技術發明獎;(4)被國家知識產權局授予中國專利優秀獎;(5)被省級政府授予專利獎;(6)被部委、省級政府授予科技成果獎;(7)經試驗證明,運用該技術方案取得了優良的效果,例如,育出的種子純度接近100%;(8)在其他地方、其他時間曾成功實施過,例如,生產出合格的種子。必要時,雙方當事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技術驗收、出具鑒定意見。

2.2 合同款項支付遲延

延遲付款可能構成違約而導致合同解除。技術合同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30 日內仍未履行,另一方可以依據《民法典》的規定主張解除合同。

農業技術合同中,農作物品種正式公告的時間常被當事人作為支付款項時間的計算基礎,進而決定著支付款項是否遲延而導致違約。原農業部《主要農作物品種審定辦法》(農業部令第6 號)第24 條規定:“審定通過的品種,由品種審定委員會編號、頒發證書,同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公告,審定公告在相應的媒體上發布”??梢?,在相應的媒體上發布才能算正式公告。實踐中,有的當事人主張以省品種審定委員會審定作物品種的政府文件的發文日期為公告日,法院沒有支持。

有時,短期遲延付款且為對方接受的情形不再視為違約。曾出現一方當事人付款時間與合同約定相比遲延了3天的情形,但是,對方當事人收到該筆付款時并沒有提出過異議,也沒有提出終止合同的意思表示;相反,其收到該筆款項后即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了自己交付制種、栽培技術資料以及示范種子等義務,這就意味著用自己的履約行為對付款遲延3天的行為表示了認可,過后則不能再以付款遲延構成違約為由請求終止合同。

2.3 技術實施過程不合規

技術實施過程要符合相關技術標準、規程和合同約定。在農業科研生產中,不論是種子、食品還是藥品,都應符合相應的制造檢驗規程和質量標準,否則,就有可能因違反行業規定而違約,從而造成雙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這將導致合同解除。例如,一種疫苗在原農業部公告的質量標準和說明書中均注明成分中的免疫佐劑為QuilA,但當事人卻使用了皂苷作為佐劑,盡管當事人辯解其使用的皂苷可以達到相同作用、其生產過程和產品已經國家有權機關檢測認可,但法院認為此類替代行為一旦被允許,疫苗的質量很難保證,因此認定這種行為構成違約。

又如,為避免低溫冷害,專利技術將抽穗期控制在8月中旬,而被許可方因勞動力緊張,插秧遲延,抽穗期推遲到9月上旬,這就屬于在育種過程中存在沒有嚴格按照專利制種技術進行操作,造成了所培育的種子純度不夠。

2.4 訴訟時效過期

一般情況下,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 年,之前曾經規定為2 年。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5]。如果原告已經過了訴訟時效,而被告又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原告喪失了勝訴權。

實踐中,確有因為過了訴訟時效而權利不能得到保護的情形。例如,在農作物品種權許可使用合同中,約定使用費分批支付,具體而言是在品種審定前后分別支付,結果被許可方在品種審定后沒有按約足額支付,品種權人在約定的支付日期5年之后才起訴主張支付剩余使用費,并且未舉證證明發生過訴訟時效中斷的情形,而只是提出被許可方一直在從合同約定的第三方公司購買該農作物品種的種子,試圖證明被許可方一直在履行合同從而訴訟時效并未經過,但是法院認為購買品種權對應的母本種子與支付品種使用費系不同的法律關系,且第三方公司與品種權人系獨立的主體,即便被許可方一直在履行購買種子的義務,也不能因此即推定品種權人向被許可方主張過剩余的使用費。

3 農業技術合同法律風險的應對措施

根據農業技術合同的特點,為減少其法律風險,避免法律糾紛,提出以下應對措施。

3.1 持續關注法律法規發展

農業技術合同涉及的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很多,不僅有《民法典》《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和《專利法》等法律,也有《專利法實施細則》《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等行政法規,還有《專利審查指南》《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等部門規章。2020 年制定的《民法典》是民事法律的集大成者,其他法律法規有的在近年也進行過修訂,其中的修改點尤應關注。

例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規定,科技成果完成單位未規定、也未與科技人員約定獎勵和報酬的方式和數額的,將該項職務科技成果轉讓、許可給他人實施的,從該項科技成果轉讓凈收入或者許可凈收入中提取不低于50%的比例,對完成、轉化職務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6]?!秾@ā芬幎?,單位可以依法處置其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促進相關發明創造的實施和運用;《專利法》還規定了開放許可制度。

《專利法實施細則》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規定的專利許可備案制度也應該加以注意。專利權人與他人訂立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應當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備案[7]。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對專利維權具有重要意義,合同中的許可使用費標準是以后專利侵權案件中確定損害賠償標準的重要證據。

3.2 完備合同條款

簽訂規范的技術合同,除了要建章立制、聘用專門的法務人員外,相關科研人員、管理人員也應對合同主要條款進行學習掌握。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規范技術合同交易活動,提高技術交易質量,依法保護技術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2016 年科學技術部印發了《技術合同示范文本》。為提供更加規范、便利、高效的專利權轉讓合同登記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服務,指導當事人更好防范法律風險、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促進專利轉化實施,2023 年6 月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修訂了《專利(申請)權轉讓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這些合同模板文件應是我們簽訂農業技術合同的參考依據。

因此,合同的規范性管理就很重要:比如,應加強對合同文本的審核以及合同簽署的審批,避免出現先簽字蓋章形成空白函或空白合同,再續加合同條款或順序顛倒。同時,還應注意農業科研、生產相關資質的要求,例如,農藥殘留清除劑試驗需要具有農藥殘留試驗資質的單位承擔,原農業部公布有農藥登記殘留試驗單位(第1482號)名單,簽訂合同時最好與有相關資質的單位簽約。被許可方付款時間一般都會注意做到明確具體,但許可方提供技術服務和指導的相應義務有時可能未能明確履行期間。針對遲延付款,可約定合同解除條件,例如,違反合同規定的付款義務,應當支付違約金10萬元,并終止本合同。

3.3 按約合規執行合同

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雙方當事人在履行合同時,要遵守法律、法規,要符合相關的技術標準和規程,要符合雙方的合同約定。比如同時履行的問題,即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又如,針對雙方關于許可使用費中銷售額提成或者利潤提成的數額爭議多發的情況,合同可以約定:被許可方應當保存詳細、完整和準確的賬目記錄,包括財務賬目、生產賬目、運輸賬目等,確保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提成費用支付義務的履行情況進行審計。在許可方合理事先通知的情況下,被許可方應當向許可方或許可方委托的機構開放該等記錄以供許可方審計。

3.4 嚴格履行執行時限

當事人應認真管理履行合同義務、繳納專利年費、訴訟時效等的時限。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許可人負有在合同有效期內維持專利權有效的義務,包括依法繳納專利年費和積極應對他人提出宣告專利權無效的請求,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專利權人未按時繳納年費或者繳納的數額不足的,可以在年費期滿之日起6個月內補繳,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期限但不足1 個月時,不繳納滯納金[8]。補繳時間超過規定時間1個月或以上的,需要繳納滯納金。專利年費滯納期滿仍未繳納或者繳足專利年費或者滯納金的,導致專利權終止。但是,當事人還有自收到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的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向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請求恢復權利的機會。

關于訴訟時效,權利人向義務人提出履行請求、義務人同意履行義務、權利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等情形可造成訴訟時效中斷,訴訟時效期間重新計算。所以,權利人應在訴訟時效將要到期時及時向義務人提出履行義務的請求,否則,過了3年的訴訟時效,再提出履行請求則不會發生訴訟時效中斷的效果了。

3.5 確定有利的管轄法院

技術合同糾紛案件一般由中級以上人民法院管轄。各高級人民法院根據本轄區的實際情況并報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可以指定若干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技術合同糾紛案件。

在訴訟中應爭取對己方有利的管轄法院,如果能夠在當事人所在地法院進行審理,該當事人將會比較方便?!睹袷略V訟法》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系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9];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規定,合同約定履行地點的,以約定的履行地點為合同履行地。合同對履行地點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爭議標的為給付貨幣的,接收貨幣一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猜你喜歡
訴訟時效專利權許可
帶您了解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訴訟時效
版權許可聲明
版權許可聲明
版權許可聲明
民法典訴訟時效制度新變化
本期作者介紹
論實用新型專利權終止對同日申請的發明專利授權的影響
——兼評專利法第九條
論FRAND原則對標準必要專利權行使的限制
論專利權無效判定的基礎
專利權與生命權如何平衡?——白血病患者陸勇案引發思考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