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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載堉操縵學說闡微

2023-02-21 13:10劉晨陽谷杰
文化藝術研究 2023年5期
關鍵詞:弦歌琴瑟

劉晨陽 谷杰

關鍵詞:朱載堉;操縵;琴瑟;弦歌

中圖分類號:J63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180(2023)05-0062-11

朱載堉的操縵說散見于《操縵古樂譜》(成書于1567 年)、《律呂精義》(成書于1596 年)中。明隆慶元年(1567),朱載堉之父朱厚烷復爵,父子合作撰寫了《操縵》《旋宮》等譜,后結集成《操縵古樂譜》?!恫倏z古樂譜》的內容包括:“(總論)論樂以人聲為主;論古傳諸般操縵;論學樂白庚歌始;論學樂先學操縵;論學操縵捷徑法;論雅琴只按十徽;論古人非弦不歌、非歌不弦;論操縵失傳遂至雅樂失傳?!保?]1052-1084 此外,在《律呂精義》內、外篇中,朱載堉也闡述了《操縵古樂譜》的部分內容,進一步深化了操縵說的內涵。從朱載堉的操縵學說,我們可窺見他探求古樂的途徑和方法,吸取他復原古樂的寶貴經驗。

一、朱載堉操縵說的來歷

《律呂精義·進律書奏疏》曰:“原爵鄭世子臣載堉謹奏。為遵奉欽依,進獻書籍,述家學,成父志,敬陳樂律鄙見,仰裨盛典萬一事。臣父恭王厚烷存日,頗好律歷。其悟性所自得,雖與先儒不無異同,而臣愚以為,其義或可補先儒所未發?!几肝裟昃峪P陽時,懲艾之余,琴書自適。偶閱學記有云‘不學操縵,不能安弦,‘操縵兩字,先儒解為‘雜弄,遂悟今琴家調弦所彈‘月朗風清者,蓋即操縵之遺意也?!保?]1 又云:“又閱何瑭所著樂書,其解舜典‘依永‘和聲,引今證古,斯理益明。彼時親寫操縵譜稿,藏諸篋笥,還國出以示臣,且諭臣曰:‘爾宜再潤色之,為我著成一書,以便觀覽。及有口授,指示甚詳?!保?]1 從這些記載可看出,朱載堉除了向其父、外舅祖學習操縵,延續其父朱厚烷“補先儒所未發”的創建之外,又“采古今傳記及先儒舊說”加以充實與闡發,開啟了自己對操縵的理論建構。

(一)操縵說之源

朱載堉的操縵說,有其深厚的歷史傳統?!安倏z”一詞,最早見于漢《禮記·學記》:“不學操縵,不能安弦。不學博依,不能安詩。不學雜服,不能安禮,不興其藝,不能樂學。故君子之于學也,藏焉,修焉,息焉,游焉?!保?]可見操縵是君子之學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主要指“安弦”或“安意于弦”?!安倏z”一詞在歷史演進中存在多重含義。明代之前的相關解說,主要集中在一些禮學著作中,大多是片言只語。主要包括以下幾種含義:操者,操持琴瑟之弦;縵者,雜弄調和;節奏,和而不流;琴曲,暢操弄引等。這些內容正是朱載堉首先要研究的對象。

1. 操者,操弄琴瑟之弦

古傳操縵,其功能在于使初學樂者通曉音律,熟練掌握琴瑟的基本技巧?!秲x禮注疏》曰:“操縵,操弄琴瑟之弦也。初學者手與弦未相得,故雖退息時,亦必操弄之不廢,乃能習熟而安于弦也?!保?]指出初學者“手與弦未相得”之時,須堅持練習操縵的基本功,“雖退息時而操弄不廢”,直至達到“能習熟而安于弦”的程度。

所謂“安于弦”,有兩層含義。其一是指依律呂確定琴弦的音高,并采用一定指法彈奏琴弦來驗證琴弦的音高,即所謂“琴依律呂定,弦從操縵安”[1]212。其二是指“安意于弦”。這種認識見于賈公彥《周禮注疏》“不學調弦,不能安意于弦”[4]899。這是指“手弦相得”而后的“安意于弦”?!耙狻迸c“弦”本為二義:一是指思想;二是指器物。二者本無交集,但若以操縵使之聯系,“意”與“弦”就相關聯。而只有通過操縵使手與弦、弦與音、音與意相合,才能達到“安意于弦”的境界。這也是操縵練習的一項基本原則。

嵇康《琴賦》嘗云:“于是器冷弦調,心閑手敏,觸批如志,唯意所擬?!保?]所謂“器冷弦調”,“器冷”是物質性的,“弦調”是人為的,二者并列則是強調音樂主客觀要素的協調?!靶拈e手敏”指心與手的協調,即心情閑逸、手法從容而悠然自得?!坝|批如志”則指技法與心志的統一?!拔ㄒ馑鶖M”可以理解為思想的表達沒有阻礙,心有所想,音有所成。這可以看作是嵇康所說的“手弦相得”“安意于弦”。

2. 縵者,雜弄調和

傳統操縵說強調“雅聲和樂”與“雜弄調和”?!吨芏Y注疏》曰:“縵樂,即操縵也。鄭玄注曰:縵讀為縵錦之縵,謂雜聲之和樂者也?!保?]899 賈公彥曰:“雜聲之和樂者,謂雜弄調和?!保?]899 縵的本義指無花紋的絲織品。清代黃生《義府》上卷曰:“按:繒無文曰縵,此云雅聲,云雜弄,皆謂無文耳?!保?]上述文獻將絲編織成的無花紋的絲織品縵,用以比喻雅聲和樂,強調雅聲的純粹,擯棄俗曲的花哨。此外,“雜弄調和”則指五音調和后的和樂。這就構成“操縵雜弄”的本質意義,表明了操縵雅聲“調和”“和樂”的品質。

3. 節奏,和而不流

傳統操縵說尤重節奏?!吨芏Y》:“鐘師掌金奏,磬師教縵樂??z樂,即操縵也?!保?]《周禮注疏》云:“磬師,掌教擊磬,擊編鐘?!炭z樂、燕樂之鐘磬?!布漓?,奏縵樂?!保?]898-899 其中的“鐘師”“磬師”是節奏的統領,古稱為“金聲玉振”?!吨芏Y注疏》云:“掌鼙,鼓縵樂。鄭玄注:‘玄謂作縵樂,擊鼙以和之?!保?]902 鐘磬、鼓鼙諸器用于縵,以此來把控樂之節奏。

唐梁肅《觀石山人彈琴序》云:“天寶中,言雅樂者稱馬氏琴,石侯嘗得其門而入矣。故其曲高其聲全,余嘗觀其操縵,味夫節奏,和而不流,淡而不厭,凜其感人,而忘夫佚志,已而謂余曰:‘鄙夫徒能彈之,而至和樂,獨善其身,足使情反乎性?!保?]闡釋了雅聲操縵“節奏”的性質。其中的“和而不流,淡而不厭”指操縵的中和氣質。將“和而不流,淡而不厭”的節奏與操縵的樂教功能聯系起來,并上升到“至和樂,獨善其身,情反乎性”的境界。這有助于我們理解《禮記·學記》為何將操縵視作“君子之學”。

4. 琴曲,暢操弄引

“操縵”之“操”,具有多義。其一,“操弄琴弦”。其二,指“德操”或“立操”,即通過操縵達成修養德操的目的。另外,“操”還常與“暢、弄、引”并列作為琴曲題材的標識。東漢應劭《風俗通義》曰:“其遇閉塞憂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菑遭害,困厄窮迫,雖怨恨失意,猶守禮義,不懼不懾,樂道而不失其操者也?!保?]他認為,君子即使身處閉塞憂愁、怨恨失意之境,仍克己守禮,不懼不懾,獨善其身。南朝謝希逸《琴論》曰:“和樂而作,命之曰暢,言達則兼濟天下而美暢其道也。憂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窮則獨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引者,進德修業,申達之名也。弄者,情性和暢,寬泰之名也?!保?0]作為題材含義的“操”與“味夫節奏”“和而不流”的育人宗旨相統一,強調君子“窮則獨善其身,不失其操”的修行,蘊含著以琴成就人的道德義理。

漢代蔡邕《琴操》記載了傳統琴曲九引十二操?!肮徘偾懈柙娢迩?,一曰鹿鳴……又有一十二操,一曰將歸操,二曰猗蘭操,三曰龜山操,四曰越裳操,五曰拘幽操,六曰岐山操,七曰履霜操,八曰雉朝飛操,九曰別鶴操,十曰殘形操,十一曰水仙操,十二曰懷陵操。又有九引,一曰列女引……又有河間雜歌二十一章?!保?1]其中,《將歸操》《猗蘭操》《龜山操》是孔子憂心時局、哀嘆國家興亡之作,《拘幽操》是歌詠周文王備受囚禁之辱,依然不移其志的曲子。這些故事關涉道德教化宗旨。北宋陳旸《樂書·琴瑟》云:“暢則和暢,操則立操,引者引說其事,吟者吟詠其事,弄則弄習之,調則調理之?!保?2]表明操縵之“操”有“立操”之義。

綜上所述,傳統操縵說有狹義和廣義之分。狹義的“操縵”,指安弦或“安意于弦”。其中包括掌握“定弦、音準、節奏、指法”等一整套技術規范。廣義的“操縵”,常指涉操縵成就學琴者的道德塑造。

(二)對操縵舊說的辨析

朱載堉的操縵理論,除了承繼其家學之外,還包括他對前人學說的辨析或評判。

1. 節奏“人各不同”、重口傳、不編譜

朱載堉云:“臣父曰:定弦乃琴家先務,而其節奏人各不同。率皆口傳,不編入譜,俗士輕易之而不以為事?!保?]210 闡發了琴家傳承琴技的特點,指出他們除了定弦之外,至于節奏“人各不同”,全憑口傳心授,其往往不編定樂譜,也無法形成統一的節奏。朱載堉認為這種“人各不同”“任性而為”、輕易處之的做法,是導致古操縵失傳的原因之一。朱載堉操縵時,以統一的“字令”及其“總節”和“細節”來規范節奏,并創編系列操縵譜,使其節奏規范貫穿于操縵學習的始終。

2. 操縵失傳,而并非不可得

朱載堉曰:“是知雅樂以操縵為綱要,操縵失傳則雅樂失傳矣?!保?]209-210 即雅樂以操縵為綱要,研習操縵對于復原雅樂具有重要意義。又曰:“自操縵失其傳而弦歌之聲遂絕”[1]424;“近代琴瑟惟有正應,而無和同。古所謂‘專一也。蓋失傳已久,可為慨嘆也”[1]212。他認為操縵的失傳導致了弦歌的失傳,并指出近世操縵指法“和”“同”的缺失。

朱載堉認為操縵并非真正失傳,“弦歌之聲”“不絕如線”,主張“禮失求諸野”,還特別提出:“琴與笙在也。以笙定琴,以琴定瑟,(操縵)則得之矣”[1]424;“操縵安弦,其來尚矣。今琴家定弦所彈操縵譜,即古操縵之遺音也”[1]1053;“今琴家調弦所彈‘月朗風清者,蓋即操縵之遺意也”[1]1;“按舊譜云‘定當達理定,達理定,定當達理定,凡三句共計十三字。從頭再作,是為二章。合二章為一篇,名曰《古操縵引》”[1]1053。

由此可知,朱載堉操縵的實踐基礎是“以笙定琴,以琴定瑟”,以及對當時“諸野”所存的古操縵之遺音的復原。

3. 雅琴不用吟猱

朱載堉不贊成操縵時用“左手吟猱綽注,右手輕重疾徐”。因此,他對操縵的認識有別于俗士琴家的理解?!堵蓞尉x》曰:“俗譜惟禁小指,太古雅琴連無名指亦禁。若夫左手吟猱綽注,右手輕重疾徐,古所謂淫聲,雅樂不用也?!保?]214“吟猱綽注”乃琴家俗譜所最尚者,譜中“亍”即吟,“犭”即猱,“卜”即綽,“氵”即注也。朱載堉的目標是復原古雅聲,自然忌憚“淫聲”。因此,他在操縵譜的編創中一律杜絕使用“吟猱綽注”,這正是朱載堉的操縵譜與俗家琴譜最明顯的區別。

《樂律全書·卷六上》曰:“正風雅頌皆無繁聲,變風雅則有之。無繁聲者,謂之引,又謂之操,言其有節操也。有繁聲者,謂之弄,又謂之暢,言其能和暢也?!保?3]46 朱載堉指出操縵“無繁聲”,有繁聲的“弄”與“暢”不能謂之“操”。他認為“繁手淫聲”不符合雅樂“中和”的旨趣。

二、朱載堉操縵理論建構

(一)操縵詞義及其功能的闡發

1. 操縵詞義之闡釋

朱載堉對操縵有多種角度的闡釋。其一,操縵“定弦”“和弦”?!堵蓞尉x》曰:“定弦、和弦,此二者即古所謂操縵者也。茲譜出于方外口傳,有理有象有數,有音律有節奏,所以超勝余譜。而琴家或未曉?!保?]210 他認為民間口傳的定弦、和弦法,即是古操縵。雖然它常稱作“定弦”“和弦”,但其中深藏理、象、數、音律和節奏之理,往往為琴家所未知。由此可見,朱載堉對古操縵的內涵有著獨特的理解。

其二,操縵“倚于歌聲”。如:“夫操之為言,持也;縵之為言,緩也:謂持歌聲使之緩也。又操乃操演之操,縵乃緊縵之縵:謂演習之不許緊也,此操縵二字之義也?!稑酚洝吩唬骸柚疄檠?,長言之也。不有依據,不能永長,故曰‘歌永言,聲依永。聲依于八音,方能永言也?!保?]1069 又曰:“倚于歌聲則弦聲多,所謂‘聲依永也?!鹆罡杪曄缺M而弦聲未盡,勿令弦聲先終而歌聲未終。弦與歌、歌與弦交相操持,互相依倚,不知歌之為弦、弦之為歌,物我兩忘而與俱化,養性情致中和,由乎此也?!保?]1054 這即是朱載堉“弦、歌一體”觀念的體現,他認為由“弦、歌交相操持,互相依倚”直至“物我兩忘而與俱化,養性情致中和”,正是操縵所要達到的境界。

其三,操縵有其別名?!堵蓞尉x》引朱熹《儀禮經傳通解》曰:“若但以一聲葉一字,則古詩篇篇可歌,無復樂崩之嘆矣,夫豈然哉!”[1]895“‘古樂有倡有嘆。倡者,發歌句也。嘆者,繼其聲也。詩辭之外,應更有疊字散聲,以嘆發其趣。曰弄,曰引,曰疊字,曰散聲,蓋即操縵之別名也?!保?]210又曰:“是故(詩辭之外)有添減者,則謂之弄;無添減者,則謂之引?!保?]212 在朱載堉看來,操縵并非一聲葉一字而一成不變。詩辭之外,常以“疊字散聲嘆發其趣,以繼其聲”,自然存在有無“添減”的不同形式。這一認識顯然是貼近弦歌實際的。因為弦歌的詩與樂之間,并非是機械的對應,歌辭強調義真,音樂追求聲美。二者往往隨創作者、演繹者的情感變化而衍生出相應的結合方式。有時要突出歌辭之義,則可能“一聲葉一字”;有時要強調情感的表現,則要“嘆發其趣,以繼其聲”,或突出聲音之美。

與上述觀點相近的,還有他對“弄”“引”與操縵關系的辨析,如曰:“臣聞宋儒張載曰:‘古之樂章只數句詩,不能成曲調。此所以有弄有引。善歌者知如何為弄,如何為引。又曰:‘善歌者使人繼其聲,言使其聲常從容有余。朱熹亦曰:‘古人詩,只一兩句便衍,得來長。又曰:‘竊疑古樂有倡有嘆。倡者,發歌句也;嘆者,繼其聲也?!保?]210 他認為弦歌的“弄”與“引”即是對古樂章“發歌句”,“繼其聲”,使其聲從容有余。在他看來,“弄”與“引”應是操縵的別名。

2.“學樂崇德”“學樂而后經義益明”

朱載堉的《律呂精義》和《操縵古樂譜》揭示了操縵的思想綱領。如曰:“禮以序尊卑,樂以和上下,禮樂二者不可偏廢?!保?]1005 又引《虞書》曰:“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保?]175 他如:“(操縵)‘歌永言,聲依永是也。人心無所養,豈能永言哉!《樂記》所謂‘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惟樂不可以為偽”[1]209;“以永言試驗,則所養可知,真偽其能隱乎!養性情致中和,其綱要在此也”[1]209。又曰:“樂以人聲為主,人聲和則八音諧矣……心平氣和,八音諧。斯訓也,即舜命夔意也,萬古不易之定論也”[13]1;“永者,聲氣之元,樂之本也”[13]10。他認為,學樂者養成“中和”之品性,內心和順而以中和之聲外發,實現內外合一。詩言“中和”之心志,歌詠詩之真言;以永言檢驗所養之真偽,以養中和之性情。由學樂養成“中和性情”,為先圣“萬古不易之定論”,也是朱載堉“操縵說”的思想綱領。

朱載堉操縵說中的許多觀點來自他對經書的解讀。他特別強調“學樂而后經義益明”,將學樂與理解經學的義理聯系起來,關注學子接受知識和技能的一般規律。他認為經學的義理精深,理解經義可通過“學樂”起步,隨著學樂的實踐體驗和知識的不斷積累,久而久之自然便會理解經義。

《操縵古樂譜》曰:“歌聲極長,是為永言;弦聲極長,是為依永;吹聲極長,是為和聲;眾聲相合,是為克諧;始作相合,是為翕如;縱之相和,是為純如;明白不差,是為皦如。接續不斷,是為繹如?!保?]1130 這顯然是由《尚書》“詩言志,歌永言,聲依永,律和聲”之言引發開來。其中弦歌的永言之聲、依永之聲、和聲以及樂舞的翕如、純如、皦如、繹如等合乎禮義的原則,正是其確立“操縵說”的重要依據。

由此看來,朱載堉構建操縵理論的真正意圖,是成就學子的道德人格培養與發展,完善君子之學。

3. 學歌詩,先學操縵

朱載堉《操縵古樂譜序》曰:“(‘樂以人聲為主)此乃一書要,是故大書之?!保?3]1 這反映出其操縵具有“倚于歌聲”的特質,如曰:“古人非弦不歌,非歌不弦,古人歌詩未嘗不彈琴瑟。彈琴瑟亦未嘗不歌詩,此常事也?;蛴胁粡椂?,不歌而彈,此則變也?!保?]1082 不僅如此,他對操縵與歌的關系有自己獨到的認識,“歌以弦為體,弦以歌為用,弦歌二者不可偏廢”[1]1052。他還將弦、歌體用關系具體落實到學樂程序上,闡明了實現“弦歌一體”的途徑,如曰:“故學歌詩必先學琴,學琴必先學操縵,學操縵必先學定弦。定弦既熟,節奏既明,然后可以學歌,此先后之序也?!保?]1083(見圖1)

(二)操縵的形式及其要素

從朱載堉編創的作品看,其操縵形式特征為:依律呂定弦,以操縵安弦,倚于歌聲?!耙缆蓞味ㄏ?,以操縵安弦”[1]212 是其音律與音響之理;而“倚于歌聲”則是其外在形式。這一形式既可以是弦歌,又可作為弦歌的“伴奏模式”。

朱載堉的操縵是以操縵舊譜的“字令”為載體的?!堵蓞尉x》曰:“按舊譜云‘定當達理定,達理定,定當達理定,凡三句共計十三字?!弧豆挪倏z引》。詳其詞旨,蓋謂定弦之人當達定弦之理,然后弦可定也?!保?]1053 字令“定當達理定,達理定,定當達理定”,共十三個字,也稱“十三字令”。這一字令的本義在于定弦,表明“定弦之人當達定弦之理,然后弦可定”[1]1053。同時它又代表調弦過程中的擬弦音。而琴家所傳另有仿此字令形式填詞的十六字令或十三字令,如“滄浪之水清兮,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兮”[1]1057,“風清月朗聲,月朗聲,風清月朗聲”[1]1056,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琴家為字令填詞的做法,可以看作是操縵“倚于歌聲”的第一種形式:在操弄琴弦的同時,唱出字令結構形式的歌詞,其歌聲與琴聲的配合方式是“一字葉一聲”。操縵“倚于歌聲”的第二種形式,即是弦歌的“伴奏模式”,其歌聲與琴聲的配合方式是“一字配多聲”。在朱載堉編創的操縵譜中,還有上述兩種“倚歌”結合的形式。

在這樣的操縵形式背后,包含著定弦、字令歌、指法、節奏等形式要素。以下具體闡述這些要素的規范。

1. 定弦

朱載堉為初學者編寫的“初學操縵口訣”曰:“以笙定琴,以琴定瑟,以簡馭繁,萬無一失,瑟音雖多,琴律止七,琴(瑟)有乃彈,琴無不必,琴引瑟音,瑟協琴律,琴瑟協同,音律引出,琴瑟非二,音律如一,皆成操縵,則能事畢?!保?]433 從中可見,其操縵調律定弦有兩個基本程序——以笙定琴,以琴定瑟或以笙定瑟?!堵蓞尉x·內篇卷之六》“旋宮琴譜第九之上”曰:“借管弦淺事,喻律呂深理,要在琴與笙耳,蓋笙猶律也。吹律定弦,古人本法也;以笙代律,今人捷法也?!保?]190 在他看來,琴音易變,笙則不然,以笙代律而為操縵定弦之捷法。朱載堉定弦調律的具體方法如下:

(1)以笙定琴

“以笙定琴”的操作方式,是依據笙吹音律與琴第十徽音相應合的方式,來確定琴各弦散聲的音高。如曰:“先吹合字,上第一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黃鐘。次吹四字,上第二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太簇。次吹上字,上第三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仲呂。次吹尺字,上第四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林鐘。次吹工字,上第五弦,按第十徽彈之,令與笙音相同,是為南呂?!保?]190-191 通過這樣的定弦程序,朱載堉確定了第一弦至第五弦音高。(見表1)

關于琴的第六、七弦,朱載堉曰:“其第六弦、第七弦散聲,與第一弦、第二弦散聲相應?!?[191]此外,他還提出“吹笙定弦畢,復照調弦法再詳定之。是上琴大略也”1[191],即指在以笙定琴的基礎上,再以琴的調弦法檢驗各弦音高。他認為:“如或未然,只用九徽十徽一節,其音亦無不備。蓋此兩徽實乃琴體三分之二,四分之三,黃鐘損益上下相生之正位焉。其音純正,超勝諸徽,故琴道尚之耳?!保?]1071 琴各弦上的第九徽、第十徽是產生本弦五度、四度音的徽位,即是實施三分損益上、下相生法所用的徽位。所以,朱載堉特別重視琴的第九、第十兩徽。他曾談及這兩徽的作用,“各弦散聲為本律之正音,(一弦,黃鐘)第十徽實音為散聲之母(三弦,仲呂),能生本律也。第九徽實音為散聲之子,本律所生也”[1]190,即第十徽為散聲之母,第九徽為散聲之子。

(2)以琴定瑟

朱載堉指出:“先上中弦,空彈散聲,令與琴第三弦散聲相同,復從中間挨次上之。上弦聽音,空彈散聲,不須安柱?!保?]1063 即先定瑟的中弦,中弦須與琴的第三弦散聲相同。這是以琴定瑟的首要程序,其后的具體程序為:瑟的第一弦對應琴的第一弦十徽按實音;瑟的第二弦對應琴的第一弦十徽、九徽兩徽間按音。如此往復,直至第十二弦應鐘音止。其后的第十二弦不用琴音定,而依據瑟的第一弦至第十二弦“中聲”的高八度定之,直至第二十五弦“小黃清”音為止。(見圖2)

完成瑟的定音之后,就是瑟的安柱程序。朱載堉曰:“如是聽畢,然后安柱。外邊大弦安柱,離尾岳內約有一肘;里邊小弦安柱,離首岳內約有一肘。然瑟長短不同,但言離岳勿太遠、勿太近可也。余弦安柱,形如雁陣,排作一行,勿作兩行。俗士不曉,排作兩行,甚可笑也?!保?]1063-1064 此處提及的“肘”是指大弦離尾岳內的距離為一肘。他還提出安柱應由尾岳到首岳仿若雁陣排作一行,而非俗士所說為兩行。

(3)定瑟須吹笙

朱載堉指出:“今人定瑟,不用笙而用排簫,則誤矣。排簫之精制者亦無不可,但恐不精制,則不如笙也?!保?]1067 笙屬簧管樂器,更近于律管,其簧片又可作精確的調整,其音準穩定性更強。排簫制作時,因管端效應、管經的均勻度、口風的不同,會一定程度地影響音高的精確度。所以,朱載堉定瑟采用笙而非排簫。此外,采用笙還有其內在的原因。朱載堉熟知先秦鄉飲酒禮、鄉射禮所采用的樂器,笙在其中具有重要意義,因此提出“先吹笙后彈弦,弦與笙音合則弦和”。其吹笙定瑟之序見表2:

在以笙定瑟的具體方法上,朱載堉指出笙與瑟的不同之處:“次吹四字,定第三弦及第十五弦,為太簇。隔第二弦不先定者,以俗笙無背四故也。次吹一字,定第五弦及第十七弦,為姑洗。隔第四弦不先定者,以俗笙無背一故也?!保?]1068 故云:“隔夷則無射而不先定者?!保?]1068 但此二音并非不可定。如他所言,“俗笙雖無此音,其有者既已定,則無者可推矣。大呂在于合四二音之間,比合微清,比四微濁。夾鐘在于四一二音之間,比四微清,比一微濁。夷則在于尺工二音之間,比尺微清,比工微濁。無射在于工凡二音之間,比工微清,比凡微濁”[1]1068,“俗呼背四背一,啞工啞凡是也”[1]1068。因此,“世俗之樂不用此音,古樂旋宮則用之矣。今太常瑟無此四律者,旋宮法久廢故也”[1]1068。此外,朱載堉指出今雙彈雙應并非古人鼓瑟之法,“是以合字上字尺字獨彈獨應。四字一字工字雙彈雙應,非古人彈瑟之法也”[1]1068。

朱載堉又補充道:“以上一節,專為天下郡學之習雅樂者而論也。若夫知音之士,用子午琴以定之,則又不必拘于笙矣?!保?]1068 論及“雅琴只按十徽”時,又曰:“大率七徽以左是為正律,七徽以右是為半律?;蛘虬?,隨歌高下,音調既熟,通變由人,今不悉載也?!保?]1071 表明上述定弦法以及半律、變律的使用規則是專為學雅樂之人而設,熟悉操縵音律者則無須拘泥于此法。

從音樂實踐的角度來觀察,朱載堉所謂“以笙定琴,以琴定瑟,以笙定瑟”之法,在不同樂器之間構成了音律統一的閉環。他在此基礎上撰成的操縵譜,確為傳統意義上的操縵提供了切實可行的操作方法。

2. 字令歌

《律呂精義》曰:“舊傳操縵每段各十六聲,今或省去三聲,蓋所省三聲者亦猶文章中助字云?!保?]1058 朱載堉指出,“十三聲”與“十六聲”字令在結構上同源。若省去十六聲字令的助詞即是十三字令。如“滄浪之水清兮,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纓兮”[1]1057(其詞出自孟子《離婁上》中的孺子歌[14]170),省去其中的“兮”就成為十三字令。十三字令最典型的范式是名為《古操縵引》的“定當達理定,達理定,定當達理定”[1]1056。依據這一典型的字令范式,可填入歌詞,直接作為(字令)弦歌。如“風清月朗聲,月朗聲,風清月朗聲”[1]1056,用琴瑟的一聲對字令的一字;也可以另選詞或寫詞歌唱,將字令作為其伴奏模式。歌詞一字長聲,琴瑟則用十三聲或十六聲與之配合。此外,還有將前兩種弦歌形式結合起來的用法。這些在朱載堉的操縵譜中都有實例。

3. 指法

在《律呂精義》中,朱載堉特別強調操縵指法的重要性,如曰:“凡學歌學彈者,先學定弦指法?!保?]214 他將操縵指法歸納為“正、應、和、同”四字,指出“琴瑟譜中皆有‘正、應、和、同四義。具此四義,謂之操縵”[1]1054。

那么,這四字又指怎樣的指法呢?朱載堉曾提及琴瑟的指法:“琴以本律散聲為正,實音應者為應,散聲和者為和。瑟以本律大弦為正,左手小弦為應,右手大指隔八為和?!保?3]21(見表3)

朱載堉還特別提出:“十三字操縵用正、應、和、同四字。十六字操縵則唯用正、應、和三字?!保?]433 強調琴瑟指法與“字令”歌詞的對應。

4. 節奏

朱載堉認為節奏為操縵之至要,如曰:“凡初學操縵者,學節奏為至要”[1]212;“古人于樂,重在節奏。今人學歌學琴,多無板眼。何也?板眼者,節奏之謂也。節奏者,操縵之謂也”[1]1058;“先王雅樂,或以鐘磬為節,或以盆缶為節,或以搏拊為節,或以舂牘為節。鄉飲鄉射,八音之器有其四焉:石音,磬也;絲音,瑟也;匏音,笙也;革音,鼓也。瑟與笙者,曲也;磬與鼓者,節也?!队輹贰畵羰允?,百獸率舞?!渡添灐贰群颓移?,依我磬聲?!吨芏Y》‘鐘師掌金奏,磬師教縵樂??z樂即操縵也”[1]209。他依據《虞書》《商頌》《周禮》中的有關記載,強調操縵重節奏的傳統。又曰:“操縵指法或添或減,或斷或連,千變萬化,板眼不差,皆操縵也?!保?3]23 他認為操縵指法可以有變化,但節奏不能有絲毫偏差,如此才能使操縵“倚于歌聲”,“和諧八音”。

此外,他認為“節奏”應有兩個層次的含義,一曰“和”,二曰“節”。如曰:“和者,齊聲如一之謂也”;“節者,板眼如一之謂也”。[15]前者指樂聲整齊劃一,后者指具體的節奏布局及形態的統一。

關于操縵具體的節奏布局及形態,《律呂精義》記載:“唯(字令)總節二與細節八,則不敢添減耳。故操縵譜有十三字者,有十六字者,弦聲多寡,大同而小異也?!保?]1055 朱載堉在字令中對節奏做了精確標識:“每段句首有圈,即所謂總節也;每句字旁有點,即所謂細節也??偣?、細節,皆板眼也?!保?]212 即以“圈”代表“總節”,“點”代表“細節”?!翱偣潯奔礊闃非写蟮墓澴鄦挝唬愃平裉斓摹岸温洹被颉皹范巍保?,“細節”即樂曲中小節奏單位;“總節”統領“細節”。在總節之前,以擊鐘開頭,總節的末尾以擊磬收尾,這種節樂方式,古稱“金聲玉振”。這一安排是有其歷史依據的,我們可以從《孟子》所言“孔子之謂集大成;集大成也者,金聲而玉振之也。金聲也者,始條理也;玉振之也者,終條理也”[14]233,察知“金聲玉振”之稱謂的來源。

朱載堉對字令的“總節”“細節”,及其節奏的強弱要素與所用樂器做了提示。如曰:“總節明板,或擊鐘磬,或擊盆缶,須明顯也。細節暗板,初但拍手為節,習熟不須拍手,默識而已。古人細節則擊搏拊,不欲明顯,故用韋表糠里,亦默識之意也?!保?]212 所謂總節“明板”,以明示段落間的強拍,即段落首句第一字為固定性強拍,須明顯且有不同樂器以合之。細節“暗板”,則強調段落內部的強拍。朱載堉在八音和樂之《立我烝民》曲譜中,以“左手輕擊為拊,右手重擊為搏”[1]1094 來表現細節中的強弱關系,而在后或為默識節奏時則可以不擊打。朱載堉正是以此種節奏規范貫徹于操縵弦歌的奏與唱之始終。

結語

筆者在考察朱載堉操縵理論的來源時,發現以往諸家的著作中關于操縵說多為零星的記載,對“操”“縵”二字既有分述,又有合論。據先秦文獻記載:“操者,操持琴瑟之弦”,“縵者,雜弄調和”,從音樂本體的規律和音樂技術角度來看,操縵作為學樂者的基本練習,即熟悉音律與安意于弦。關于“操縵”,漢以后有“節奏,和而不流”,“琴曲,暢操弄引”之說法,強調操縵“中和”的境界與君子道德修養之義。

朱載堉的操縵理論,部分來自其家學淵源,相當大部分則是他對操縵遺留問題的發微與求解。針對世俗琴家節奏人各不同、重口傳、不編譜的現象,他提出了“節奏為操縵至要”的觀點,認為“操縵失傳并非不可得”,恢復操縵的有效途徑即為“以笙定琴,以琴定瑟,以笙定瑟”而后“操而弄之”。他通過自己的學樂實踐,將安弦、節奏與字令歌相結合,編寫了具有較強實操性的操縵樂譜。這不僅創新了傳統操縵的實踐,也使操縵復原有了較大的可能性。

朱載堉以“立君子德操”為總體目標,其操縵其實是學禮、修身的途徑。他認為學樂只是助人成長的方式,而深明經理大義才是目的。他強調操縵只是初學者的基本規范(如調弦、節奏、和聲等),“知音之士不必拘于此”,學樂嫻熟者,只要不與樂之旨趣相悖,則可靈活處之,即“魚兔既得,筌蹄宜棄”。在他看來,操縵安弦與節奏只是初學之“筌蹄”,對于得樂者來說,可以默識不顧。凡此種種,皆顯出其深諳學樂規律及其固本而務實的學風。此外,朱載堉還有一整套操作性極強的學樂實操方法,包括操縵的口訣、字令、古樂譜、新樂譜等。擬另文再論。

(責任編輯:相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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