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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村振興背景下推動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的路徑研究

2023-02-23 18:32劉文瑞閆翔
寧波工程學院學報 2023年4期
關鍵詞:黃河生態農村

劉文瑞, 閆翔

(甘肅農業大學 馬克思主義學院, 甘肅 蘭州 730070)

0 引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在以工業化、城鎮化為核心的現代化進程的影響下,黃河上游地區自然環境惡劣、生態環境脆弱,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的各種生態環境治理問題突出,嚴重制約了黃河上游經濟社會發展、影響了當地人民的生活質量。 進入新時代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生態文明建設,把通過加強農村生態治理實現可持續發展作為國家重大戰略。2018 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對推進鄉村發展作出全面部署,明確將生態振興作為鄉村振興的內容之一,充分肯定了農村生態建設的重要性[1]。 黃河上游地區作為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先行區,不僅是維護黃河流域內生態平衡的關鍵地區,也是我國重要的生態屏障區,肩負著保障國家生態安全、優化區域經濟發展的重任,在我國發展大局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全局中具有舉足輕重的戰略地位。 因而,在鄉村振興大背景下,在借鑒以往黃河上游生態治理經驗的基礎上,立足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發展理念,結合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的特殊情況創新治理理念和治理手段,構建科學有效、系統完整的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體系,不僅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實現黃河上游地區綠色發展、保護我國生態安全屏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體現。

1 鄉村振興背景下推動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的理論邏輯

鄉村振興戰略是黨和國家著眼于農村社會發展實際、 順應新時代發展要求作出的重要戰略舉措,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在其中發揮著關鍵作用。 良好生態環境是普惠的民生福祉,生態治理與人民群眾的福祉密切相關,也是推進鄉村生態振興的重要突破口。 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要求加強農村生態治理,構建現代化農村生態治理體系,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黃河上游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1.1 農村生態治理是實現鄉村振興戰略的必由之路

加強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是關系當地民生的重大社會問題,也是鄉村振興戰略實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的生動實踐。 從本質上講,構建現代化農村生態治理模式是我國經濟社會發展中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發展深刻調整的反映,是實現鄉村振興、賦能美麗鄉村建設的重要突破口和必由之路。 鄉村振興戰略中“生態宜居”的目標要求,不僅為我國“三農”問題的解決指明了新方向,還為推進我國廣大農村的生態治理明確了目標。 在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過程中,加強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不僅是為了滿足當地農民群眾對“美麗鄉村”的熱切期盼,還適應了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轉化的需要。 因此,鄉村振興戰略從根本上要求統籌協調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工作, 集中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推進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良好治理,走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道路,建設宜居宜業的美麗鄉村。

1.2 鄉村振興戰略是推進農村生態治理的目標導向

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要求加強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構建現代化農村生態治理體系,打造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農業農村現代化發展新格局。 同時,鄉村振興戰略的目標實現要求以生態文明建設為基本要義,科學適度地利用黃河上游地區的自然資源,在遵循自然規律的基礎上大力發展農村生態綠色產業,提供更多優質生態產品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優美生態環境需要。 同時要堅持綠色發展觀念,及時解決黃河上游廣大農村地區的各種生態治理疑難問題,加強農村生態綜合治理,建設農村優美生態環境。 此外,在推進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中,應在保證黃河上游農村地區自然生態環境持續健康發展的同時,大力提高人們在物質產品生產和精神文明產品生產過程中的環保理念與生態保護意識,形成綠色發展理念,助力我國鄉村振興戰略目標的實現。

1.3 農村生態治理是“兩山”理念的題中應有之義

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要求“牢固樹立和踐行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以期通過對農村生態環境突出問題的綜合治理,建設美麗鄉村。 在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過程中,“兩山”理念深刻揭示了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之間的辯證關系,指明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二者不是對立的,而是相互聯系、密不可分的,并指出了二者在農村生產生活實踐中協調發展的新思路,為加強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奠定了總基調。 由于黃河上游地區生態環境脆弱、自然資源有限,高污染、高消耗、高浪費的傳統農村經濟發展模式難以滿足我國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發展需要。 我國可持續發展道路表明,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的經濟社會要想實現可持續發展,必須探索生態治理現代化模式,以重視自然環境的承載力、自然資源的再生力為前提,走綠色化、生態化的高質量發展之路。

1.4 生態治理是推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必然選擇

加強農村生態治理進而推進鄉村生態振興,既是鄉村振興的先決條件和現實需求,同時也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舉措。 在人和自然的關系問題上,恩格斯強調,“必須正確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警告人類不要過分陶醉于對自然界的勝利,指出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對我們進行報復”。[2]9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是我國現代化的一個重要特征。正如馬克思所指出,人的“欲望的對象是作為不依賴于他的對象而存在于他之外的”[3]209,可見自然對人具有制約性,人類改造自然的實踐主體能動活動必須遵循自然條件和自然規律。 “兩山”理念明確指出,要在保障農民持續穩定增收的基礎上,促進農民、農業、農村發展和鄉村生態振興協調推進,從而最終實現鄉村生態治理和鄉村振興的有機統一。 推進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是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全面加強農村生態文明建設的必然選擇。

2 鄉村振興背景下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的困境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為黃河上游地區加強農村生態治理、建設美麗宜居鄉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歷史機遇。 但結合當前實際,黃河上游農村生態治理領域在農業配套經濟發展模式、農民生態保護意識、生態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生態治理法治建設等方面還存在一些困境和挑戰。

2.1 農業發展模式滯后,采取大規模粗放型發展方式

生態治理與經濟發展是一個系統性整體,忽視其中任何一方,都不可能實現可持續發展。 但在現實中,黃河上游地區受傳統的農村經濟發展模式以及發展水平、主觀認識、傳統發展觀念等因素的影響,人們的思想和行為在生產生活中被“經濟理性”所主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忽略生態治理和生態保護,一些農村地區的經濟發展模式相對滯后,仍采取大規模粗放型農業發展模式。 黃河上游廣大農民群眾在生產、生活過程中對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治理工作的重視程度不足,農業生產是以犧牲當地生態環境、廣大人民群眾的健康為代價的,環境污染和資源浪費嚴重,農業生產生活中產生的大量廢棄物超過了當地生態系統所能承受的限度。 如在農業生產中,人們為了提高農作物的產量,大量甚至過量使用農藥、化肥和殺蟲劑,而這些農藥和化肥等所含的有害物質長期得不到有效處理,農村地區土壤污染極其嚴重[4]。此外,由于農業經濟發展模式落后、鄉村產業發展缺乏技術支持,農村進行生態治理的技術手段落后,還存在焚燒廢棄地膜和生活垃圾污染空氣、排放工業廢水嚴重污染地下水等嚴重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這不僅阻礙了黃河上游地區的鄉村生態振興,而且還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解決“三農”問題的一大障礙。

2.2 部分農民生態保護意識淡薄,農村生態文化基礎薄弱

農民是鄉村生態振興的主力軍,是推進農村生態治理的重要力量。 一方面,黃河上游的廣大農村地區長期以來受歷史、文化、經濟等多種因素制約,農民的思想意識較為傳統;另一方面,由于受教育程度低、政府環保宣傳力度不夠,部分農民對生態環境保護的認知比較薄弱,尤其是對加強農村生態治理意識較為淡薄[5]。 雖然農村地區有不少專門的垃圾分類處理設施,但部分農民生態保護意識淡薄,家禽排泄物和養殖廢棄物仍被隨意丟棄處理。 此外,黃河流域很多農村的生態文化建設還處于空白或是嚴重滯后狀態,對黃河文化中的生態保護理念挖掘不夠,缺乏科學的生態治理知識的宣傳教育,村民們往往更加注重眼前的物質利益,而忽視了長期發展需要,這嚴重阻礙了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文明建設進程。 因此,要提高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的現代化水平,就必須提高廣大農民的主體責任意識,發揮廣大農民的主體作用,讓加強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創建美麗鄉村成為廣大勞動人民的共同責任和共同追求。

2.3 生態基礎設施不夠完善,農村生態建設資金投入不足

鑒于城鄉二元體制的局限性,長期以來,國家為了支持黃河上游地區城鎮化和工業化的發展,雖然不斷加大了對農村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的人力、資金、技術的投入力度,但是國家關于生態環境治理的相關政策往往以城市為主、向城市傾斜,城鄉之間在生態治理投入方面存在很大差異。 由于政府忽視了對黃河上游廣大農村地區生態治理建設的長期規劃,加之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的渠道尚未順暢[6],對農村進行生態治理的資金投入有限,因而,黃河上游地區的農村環境污染治理的科研技術和資金投入較少,目前不能完全滿足加強農村生態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農村生態治理工作難以有效地開展與實施,農民的生產生活環境有待提高。 加強農村生態治理需要一定的資金投入作為保障,但長期以來黃河上游廣大農村地區生態治理缺乏基礎設備和資金支持,生態基礎設施陳舊并處于低水平運作階段,農業生產和畜牧養殖過程中產生的廢棄物大多直接傾倒在田間地頭或河流中,農民生產生活中污染浪費現象嚴重,農村的生態系統布局極其混亂,農村環境保護和生態綜合治理的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難以有效開展[7]。此外,黃河上游很多農村地區沒有建立起生態環境綜合整治的長效綜合管理機制,沒有明確生態保護和管理的主體責任,資金方面沒有清晰劃分和高效分配,導致缺乏科學具體的生態治理管理手段,嚴重影響了農村生態治理成效。

2.4 農村生態治理法治建設不足,缺乏綜合治理監督問責機制

近年來,我國政府深刻認識到農村生態治理對鄉村全面振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為此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規。 總體而言,我國已基本形成了農村生態治理法律框架,但現有農村生態治理法律體系不夠系統完備。 如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畜禽規模養殖污染防治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填補了法律空白,但這些只是原則性規定的,并不具備可操作性,對推進農村生態治理效用不強。 與農業生產有關的標準,如《有機食品技術規范》《畜禽養殖業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華人民共和國農藥管理條例》等也屬于農村生態治理法律框架的一部分,但立法層次較低;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布局中,黃河上游地區一些農村生態治理出現的新問題仍缺乏有效應對。 與此同時,專門針對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環境治理的法律法規,在立法內容上過于簡單籠統,不夠具體、缺乏程序性規定,在具體法律實踐中難以發揮有效作用。 另外,針對黃河上游的不同農村地區,切合當地農村實際生態治理的環境質量評價的標準和方法不足,導致農村生態綜合治理缺乏強有力的法律后盾。 在黃河上游廣大農村生態治理過程中,還存在權責規定不明晰、標準設計欠科學、監管協調機制不順暢、配套制度保障供給不足等問題,導致農村缺乏科學完備、行之有效的生態綜合治理監督問責機制[8]。

2.5 基層組織引領作用有待提高,農村生態治理參與力量不夠

習近平同志指出:“鄉村振興各項政策,最終要靠農村基層黨組織來落實。 ”[9]目前,黃河上游地區部分基層黨組織在農村治理過程中的引領力、組織力、凝聚力發揮不足。 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基層黨組織在拓寬當地增收渠道、引領農民在保護中增收發展的作用有待提高。 由于黃河上游地區生態環境極其脆弱,產業發展有著很大的局限性,農民增收困難。 黃河上游地區的基層黨組織要立足當地特殊的生態環境,堅持“在發展中保護,在保護中發展”的理念吸引投資,充分落實對綠色環保企業的優惠政策,發展綠色、低碳、環保產業,拓寬當地農民增收渠道,滿足廣大農民增收的現實需要。 其次,基層黨組織在組織動員社會各界力量參與農村生態治理的有效性不足。 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動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只靠政府廣泛宣傳遠遠不夠,還須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引領作用,協同多元主體廣泛參與農村生態治理,激發農村生態治理的內在主體活力。 最后,農村生態治理體制有待完善。 由于黃河上游地區生態環境脆弱、地勢地形復雜,農村生態治理不僅事項繁瑣復雜,而且治理難度高,村級組織在履行生態職責時,面臨流程長、環節多、程序復雜、權責模糊等問題,農村生態綜合治理的效率和效果有待提高。

3 鄉村振興背景下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的現代化路徑

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事關廣大人民群眾福祉,黃河上游的廣大農村地區必須深刻認識到提高生態治理水平、推進生態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性。 因此,在鄉村振興背景下,必須采取多種形式和手段拓寬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途徑,建設系統完備的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體系,進而推動黃河上游廣大農村生態治理邁上新臺階。

3.1 發展鄉村綠色產業,培育技術人才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是發展鄉村綠色產業的重要指南。 黃河上游大部分地區位于干旱、半干旱地帶,降水較少,植被覆蓋率低,水土流失、草場退化、荒漠化嚴重。 因而,要以科技創新為支撐,遵循環境友好和資源永續利用原則,探索綠色高效的農業生產技術和生態治理技術,促進黃河上游地區農業生態化發展,提高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協調平衡、可持續發展水平。 黃河上游地區生態環境脆弱,加強生態保護和涵養水源是重點,黃河上游地區要想發展鄉村綠色旅游產業,應將重點放在推進建設具有本地區特色的田園風光,并積極培育特色民宿經濟、生態鄉村旅游、農村電商產業等新產業新業態,將生態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拓寬農民增收渠道,進一步推動黃河上游廣大農村走綠水青山生態事業發展道路。 同時,運用科學的方法推進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的生態治理,加強生態修復與保護,遏制生態環境退化衰退,并提高自然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效率,努力實現農業生產中所產生的污染物的循環利用和變廢為寶,提高農業可持續發展能力,進而推進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綠色可持續發展。 此外,在鄉村振興戰略的大背景下,黃河上游地區廣大農村傳統的農業發展方式已經不能滿足現代化發展的需要。 因此,必須要在黃河上游地區基層政府的指導與帶領下,建立完備的科技人員定期服務鄉村的運行機制,對農民進行技術培訓,引導并培訓農民采用環保、低碳、低耗的農業生產技術,不斷更新和推廣農作物栽培種植技術和畜禽養殖技術,同時科普生態治理知識和技術使用方法,從而推動農民增收致富和鄉村產業綠色化轉型,實現黃河上游地區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贏”。

3.2 塑造鄉村生態文化,普及生態教育

在現代化進程加快的背景下,文化治理逐漸成為加強農村生態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10]。雖然文化措施對生態治理的影響是間接的、長期的,但其在當代農村生態治理中的作用不容忽視。 黃河被譽為中華民族的母親河,哺育滋養了世世代代的炎黃子孫。 黃河上游廣大農村地區應因地制宜地挖掘、培育和弘揚黃河流域從古至今人們在生產生活中所蘊含的獨特傳統生態文化,并創新生態文化傳承方式,形成黃河上游地區生態文化認同,幫助廣大農民群眾樹立“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價值理念。 在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的生態文化建設中,必須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以敬畏自然的傳統文化生態觀為基礎,汲取傳統文化中敬畏自然的生態思想來塑造農村生態文化,推進農村生態治理,在理論層面和實踐層面形成和培育“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生態理念。 在實踐中,要著力豐富黃河上游生態文化內涵,加強推進黃河上游地區農村各個群體關于生態治理的文化知識教育,創新生態文化的宣傳途徑,以廣大農民群眾所喜聞樂見的方式大力宣傳黃河上游地區的生態文明建設制度體系和農村生態治理方針政策,重點培育農民和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塑造人人有責參與農村生態治理的良好氛圍。

3.3 完善生態設施建設,加大資金投入

“十四五”期間,要進一步加大國家財政資金在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環境治理方面的投入力度,特別是要完善資金運行機制,設立農村生態治理設備專項資金,完善生態設施建設,并確保設施正常運行和管理維護的資金需求。 為此,要結合黃河上游農村地區推進生態治理的復雜性,因地制宜做好生態治理規劃,加大鄉村生態基礎設施在農村生態治理的投入與使用,提高農村生態基礎設施對農村生態治理的貢獻率和使用率。 比如,以農村社區為單位,投資建設農村垃圾防治設施,加大對生產生活污水、生產生活垃圾、廁所和人畜糞便的無公害化處理力度,開展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加強鄉村整體科學規劃,改善鄉容鄉貌從而全面提升農村生態治理成效,建設美麗宜居村莊。 另外,要拓寬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資金的來源渠道,確保農村生態治理資金到位。 當前,雖然政府大力支持鄉村振興,推動建設鄉村生態文明,但農村生態治理遠不能僅僅依靠政府的力量,還需要社會各界廣大力量的參與,積極拓寬生態環境治理資金的流入渠道。 為此,充分發揮地方政府的引導作用,打造多渠道的投融資機制,為企業提供優惠政策和稅收減免,吸引企業下鄉,吸引更多社會資本投入到農業農村發展中,實現政府投資與社會投資相結合,從而為黃河上游地區鄉村振興和生態治理提供更多的資金來源渠道。

3.4 加強農村生態立法,提供法治保障

良法是善治的前提。 立法手段保障了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手段和方法的合法性、穩定性,推動著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進入具有區域特色的法治化新階段。 針對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的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問題,加強農村生態治理應重點推進地方生態立法,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從立法、司法、執法等各個方面建立起科學嚴密的農村綠色生態法律體系,完善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法治保障,有序推進農村生態治理體系系統化、法治化、現代化[11]。厲行法治,在于法之必行。黃河上游地區的各級環保部門要按照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建立農村生態環境協同執法機制,形成執法合力,提高執法質量和效率。 此外,要提高生態保護執法監督力度,嚴懲工業企業污染行為,充分保障農民合法權益,切實保護農村人居環境。同時,將中央環境督察常態化,對基層生態環境污染行為構成震懾[12]。 此外,充分發揮黨員干部帶頭作用,做好農村黨員干部的相關責任分配,加強農村生態環境監測與管理隊伍的專業化建設,并配備專職的行政在編環保人員落實各項政策,為農村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工作保駕護航[13]。因此,加強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需要根據本地區的獨特生態系統,制定、實施農村生態治理的地方性法規,推進生態治理法治化建設,助推鄉村生態振興。

3.5 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協同各方力量

新時代,積極探索中國特色基層黨建引領農村生態治理模式,走符合中國國情的鄉村生態治理創新之路。 在探索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過程中,基層黨組織應充分發揮引領作用,立足當地生態環境的特殊性,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健全完善適合本地區的生態治理體制機制以及方式方法。 同時,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號召力、執行力與戰斗力,廣泛動員各級各地政府、當地環保部門、農民、鄉村企業、社會組織等多主體共同參與黃河上游農村生態治理,從宏觀上抓好農村生態治理規劃的落實,構建共商共享的農村生態治理格局,形成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的主體合力,提高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成效,有效踐行綠色、可持續發展理念[14]。 此外,基層政府應明確各部門的生態治理職責,協調各職能部門在農村生態管理方面的工作,引進先進科學的生態治理技術,對基層黨員干部進行必要的生態治理技能培訓,助推鄉村生態振興。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明確提出,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的基本原則之一是“堅持農民主體地位”[1]。農民是農村生態治理最基本的行動單位。在美麗鄉村建設中,黃河上游地區的基層黨組織應整合農民力量、發揮農民主體作用,培育農民的內生動力和凝聚力,激發農村社會的生態治理公共情感,促使廣大村民主動遵守生態治理規則,提升對生態治理的參與意愿和配合程度,推動廣大勞動人民在農村生態治理過程中從“自發”轉向“自覺”,自覺成為農村生態治理的參與者、行動者和監督者,促進農村生態共治集體行動從部分人向整個農村社會延伸。

4 結語

本研究通過對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生態治理困境的分析,了解到黃河上游農村地區面臨著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突出矛盾。 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現代化不僅是生態文明建設的內在需要,也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同時,黃河上游農村地區生態治理仍面臨農業發展模式滯后、生態文化建設薄弱、生態資金投入不足、生態法治建設不足、參與力量不夠等現實問題,并從生態產業發展、生態文化建設、生態設施建設、生態法治建設、基層黨建工作五個方面提出針對性措施,以期形成生態治理合力,全面提升農村生態治理水平,確保黃河上游地區鄉村全面振興行穩致遠。

但本研究僅以黃河上游地區農村生態治理為對象,對于黃河中上游農村地區生態治理研究還不夠深入,因此,下一步將更加明確農村生態治理在鄉村振興中的重要作用,以期加強黃河全流域農村地區生態治理,助力實現黃河流域生態保護與高質量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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