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二屆“法大犯罪治理論壇”研討會會議綜述

2023-03-22 16:16涂欣筠馮夢晗
犯罪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犯罪學暴力犯罪

涂欣筠 馮夢晗 等

由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中國犯罪學學會被害人學專業委員會、《犯罪研究》編輯部聯合主辦,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犯罪學研究所承辦的第二屆“法大犯罪治理論壇”于2023年11月19日在北京舉行。本屆論壇的主題為“后疫情時代的犯罪預防與治理”,由“基層社會治理與犯罪預防”“網絡暴力的形成機制及對策研究”“犯罪學視野下的單位犯罪研究”“非刑罰處罰措施的適用與革新”四個單元組成。

一、論壇開幕式

論壇開幕式由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院長王志遠教授主持。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時建中教授,中國犯罪學學會常務副會長、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周光權教授,《犯罪研究》主編、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吳宗憲教授,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司法部預防犯罪研究所副所長周勇研究員為開幕式作嘉賓致辭。

王志遠教授主持論壇開幕式,向與會嘉賓表示誠摯歡迎與衷心感謝,并認為第二屆論壇較第一屆規模更為擴大,影響力有顯著提升。時建中教授在發言中提道,部門法的劃分導致產生知識壁壘,體系化的法學呈現出割裂的狀態,犯罪學研究應在方法上作出打破壁壘的嘗試,加強犯罪學與刑法學、刑事訴訟法學的一體化建設。周光權教授代表中國犯罪學學會萬春會長及清華大學法學院向論壇的順利召開表示祝賀,并肯定本屆論壇的選題價值與理論貢獻。吳宗憲教授祝賀論壇順利開幕并向在座嘉賓致以親切問候,表示《犯罪研究》編輯部作為論壇主辦方之一始終也將繼續致力于推進我國犯罪學學科發展。同時,吳宗憲教授也建議論壇籌集資金頒發獎項,把發布獲獎名單和頒發獎項作為論壇的一項內容,以便進一步擴大論壇的影響力,更好地促進我國犯罪學研究和應用的發展。周勇研究員首先對主辦方提供的寶貴交流學習機會表示感謝,他肯定了本屆論壇在犯罪學理論與應用層面的重要意義,并指出為犯罪治理實踐提供指導的犯罪學研究需注重多領域學科的支撐,還應重視與國際接軌,加強對國際犯罪學研究領域的焦點和新動向研究,為有效解決世界各國的共通性犯罪問題貢獻中國智慧、提出中國方案。

二、基層社會治理與犯罪預防

單勇(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分析了網絡時代的到來給犯罪治理帶來的轉變,并提出目前我國已進入數字犯罪學時代,應以新型網絡犯罪為研討對象,關注互聯網平臺大規模介入犯罪治理的現象,需要以看門人規則為視角,基于互聯網平臺在線控制的特點探究其在網絡犯罪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他認為,當前刑事規制存在作用范圍有限和預防效果不顯兩大不足,由此產生以互聯網平臺為代表的新型社會力量參與互嵌式治理的現實需求,突出問題在于國家如何對數字犯罪進行在線控制?;ヂ摼W平臺作為數字社會的“看門人”,其對于網絡犯罪的治理與控制已由社會責任轉變為主體責任,具有法定的犯罪控制義務,且該義務仍在不斷擴張。

房珂竹(云南師范大學法學與社會學學院教授)結合當前云南省禁毒工作中的實踐難題,總結出五大新形勢:一是緬北地區毒品種植和生產呈現出規?;?、專業化特征,毒品逐利問題呈現張力,毒情形勢反彈滲透壓力加大;二是毒品犯罪的組織形式與交易模式更加隱蔽,查處難度增大;三是國內毒品擴散機制,特別是毒品流通非法渠道更加復雜化;四是毒品交易全流程呈現出智能化、物聯網化的特征;五是非列管制毒化學品非法輸出嚴重化,查緝難度倍增,打擊依據欠缺。她以此提出對云南省毒品犯罪治理刑事司法現代化新趨勢的展望:一是通過貫徹《昆明會議紀要》精神、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及加大毒品犯罪經濟刑罰適用推動理念轉型;二是建立現代化毒品犯罪查緝智慧新型防線,并嚴格監管毒品犯罪查緝網絡;三是優化毒品刑事治理環境,推動云南省毒品犯罪治理的社會化。

趙文勝(北京市東城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認為當前犯罪模式發生轉變,輕微犯罪數量增加,使得以社區為中心的犯罪治理研究成為重點,并闡述如何通過檢察數據對轄區內的典型類案歸納總結,將辦案數據分析結果傳達到治理前端。

潘振生(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介紹了如何實現從刑事案件辦理向社會治理轉變。首先,基于犯罪圈擴大,社區犯罪增加,以及司法上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人復歸社會問題突出,有必要建設更加完善的社區犯罪治理體系。其次,聚焦社區犯罪治理,分析社區犯罪法律監督模型構建路徑與應用方向,探究犯罪現象折射出的社會治理問題和法律監督線索,并由檢察機關與政府部門、街道和社區聯合履職開展犯罪訴源治理,助力實現社區治理“共建共治共享”。

夏一巍(西南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認為當前養老問題突出、針對被害人實證研究不足等共同催生出對于老年人群體重復詐騙被害問題的關注。他基于對過往研究的文獻梳理總結出重復被害現象的程度、間隔及成因,并對2018年中國健康與養老追蹤調查(CHARLS)數據庫中的10270份數據進行了深入剖析,并得出相關結論:在程度方面,老年群體重復詐騙被害展現出“聚集性”和“持續性”兩大特點;在間隔方面,重復詐騙被害呈現“近因效應”,間隔時間越短,則重復被害的風險越高;在成因方面,主要為被害者“穩定的”易感特質,而“誘發性”機制在重復被害過程的作用相對有限。

在本單元的與談環節,姚建龍(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政治與法律》主編)認為,當前存在犯罪學缺位問題,刑事立法應重視犯罪學研究,提高立法的科學性。此外,他在第三位發言人報告基礎上闡釋了對基層社會治理與犯罪預防的思考,提出應重視傳統中國基層社會治理經驗的當代意義,平衡基層社會治理及犯罪預防的成本與效率,建立穩定的、具有新時代中國特色的基層社會治理模式需要各位犯罪學學者的共同努力。

張勇(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總結各報告人均關注治罪到治理的理念轉變,并談及其對治理理念的三點思考:一是對犯罪進行分層是犯罪治理的前提,對輕罪的界定應采取綜合標準,結合形式與實質側面,在刑罰的制定、裁量、執行的各個階段加以動態考察;二是應對“輕罪趨輕,重罪趨重”的理念予以糾偏,并強調寬嚴相濟政策中的寬緩和嚴厲與輕、重罪之間并非對應關系;三是肯定輕罪立法的必要性,但主張應避免刑法過度參與社會治理,恪守刑法謙抑性本質。

王瑞山(華東政法大學教授、《犯罪研究》編輯部研究室主任)認為,第一位發言人的報告在制定看門人規則時對其自身的利益驅動問題也應給予關注。第二位發言人的報告中提到的“互聯網+物流”的毒品現代化防治模式,也同樣涉及第三方物流企業的利益問題。此外,應區分藥物濫用和毒品概念,針對當前的藥物濫用問題反思原有的禁毒理念。第三位發言人的報告中的社會參與協同治理案例,符合治理現代化理念與趨勢,具有推廣價值。第四位發言人的報告實證研究細致,但問題在于受制于數據。

周凌(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認為,第一位發言人的報告強調在制定看門人規則時對技術黑箱和司法權外溢、變相行使司法權問題等加以考量。對于第二位發言人的發言,他認為毒品犯罪會出現打擊力量與犯罪力量相互博弈的循環,內地消費端防控也極為重要。此外,還應考慮社會成癮因素影響。針對第三位發言人的報告,他認為公安機關當前更多采取情報導向偵查的做法,檢察機關在結合大數據進行社會犯罪控制方面會有更高的積極性。對于第四位發言人的報告,他對于重復被害的研究結論提出兩個考量因素:一是被害人角度的易感性問題;二是電詐犯罪角度,犯罪本身的非接觸性、犯罪分子對大數據的運用能力、對被害人心理的精準控制以及當前個人信息泄露的嚴峻形勢均為影響詐騙犯罪重復被害的重要因素。

三、網絡暴力的形成機制及對策研究

蘇明月(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副教授)認為由于網絡暴力的匿名性與涉眾性,網絡暴力查處難、網絡暴力受害人維權難、網絡道德建設和現行法律對網絡暴力防范和治理的效果不明顯。網絡暴力治理困局的根源在于將網絡空間視為“虛擬”空間,應賦予數字公民身份以形塑網絡行為的主體性,允許網絡暴力受害人直接以數字公民身份確定被告人以實現實體法與程序法的有機銜接。

朱賀(河南財經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認為暢通刑事追訴程序是網絡暴力刑事治理的關鍵,應在實體與程序的雙層審視下完善網絡暴力的治理機制。他提出目前網絡暴力存在刑事立法模糊、司法程序啟動難、執法取證困難、聚合性傷害難追究個體責任的刑事治理困境,認為應當以比例原則、積極刑法觀、寬嚴相濟刑事政策以及公平正義與公眾利益優先相結合的原則為指導,在實體與程序兩個方面完善網絡暴力刑事措施。

許博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講師)從犯罪學“行為—被害”二元視角,通過定量分析構建青少年網絡暴力的整合解釋模型,并從行為及被害層面提出網絡暴力的防范與預防體系?;谏鐣~帶理論、自我控制理論、社會學習理論提出假設,并推演了“社會—個體—互動”誘發機制、網絡暴力的“行為—被害”衍化機制、網絡暴力的風險疊加機制的假設路徑,通過實證分析驗證了假設的正確性?;谘芯拷Y論,他提出:一是家長與教師應為青少年構建起以自我控制和社會紐帶為根基的“控制—支持”系統;二是根據不同學段青少年面臨的社會、自身、網絡、同伴等累積的風險差異,應聯合家長、學校(教師)與網絡監管部門,構建“家庭—校園—網絡”一體化被害預防體系。

李政達(新疆師范大學政法學院講師)從網絡犯罪的演變歷程及當代性特征出發,在引入“場域”概念基礎上重新厘定了犯罪學視域中的網絡犯罪概念。他提出編碼的決定性、“犯罪—被害”二主體內部的主體性思維和外部的網絡犯罪運作模式、內生安全問題是網絡犯罪突出的當代要素,結合場域概念與犯罪場理論,搭建起以網絡犯罪人為核心的網絡犯罪的運作模式,在犯罪學“預防與減少犯罪”的學科任務指引下進一步得出網絡犯罪的廣義概念與狹義概念,提出引入一體化刑事政策觀念,最終建立分類、多維、鏈條式治理體系。

在本單元的與談環節,田宏杰(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教授)提出了三點意見:一是報告人研究視角得當。二戰后和平主義成為犯罪研究的主體,但個體之間的暴力表明了暴力與現代化如影隨形,肯定了重回社會學的視野。二是研究理論有重大突破,網絡技術的公眾性、匿名性、遠程性導致了施暴者與被害人人性退位,引發對權益的侵害,是現代性危機的典型表現;同時高度認同了蘇明月副教授提出的治理路徑。三是拋出了網絡暴力因果關系的溯源問題,希望引發與會同仁們的思考。

江溯(北京大學法學院研究員)認為,網暴的因果關系是網絡暴力治理的重大問題。對網絡暴力規制的前提是對網絡暴力概念的界定,對網絡暴力的治理應以刑事法為最后手段,必須在暴力概念確認的基礎上研究網絡暴力的概念。他提出網絡暴力無法準確界定內容,且當前我國刑法中的侮辱、誹謗等罪名足以進行刑事法規制而無須增加新罪名;當下已經有推定制度,再行降低證據標準的做法不可取;已經有案例證明設立為公訴案件可行性低,討論不充分。

夏菲(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犯罪研究》常務副主編)提出,在網絡暴力概念尚不明確的情況下不宜擴大犯罪圈,網絡時代類似于網絡暴力行為等諸多問題可優先通過技術手段介入進行治理,而無須優先動用刑事法手段。同時認為發言人許博洋報告中對攻擊與辱罵分類的方式并不可取,二者并不能準確區分。此外,她認為犯罪圈擴大可能增加觀點入罪的刑事風險;應當關注于執法,通過執法程序,如警務反應、行政執法等維度的觀察進行解決。

印波(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犯罪學研究所副所長、教授)認為刻意強調區分犯罪學與刑法學中的“犯罪”概念對于犯罪學學科發展與獲取支持無益,但犯罪學對“犯罪”的研究應有獨特的視角并服務于司法實踐。他對李政達老師在不同范疇進行網絡犯罪理解的研究方式表示認可,但同時認為沒有對計算機技術進行闡釋,缺乏一定實務支持性。

四、犯罪學視野下的單位犯罪研究

呂露鵬(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主張在對重罪企業合規不起訴進行問題性反思的基礎上,通過犯罪學觀察闡明決策依據,通過教義學供給明晰實體內容,在刑事一體化融貫中推進重罪企業合規不起訴的縱深發展。她認為,在目的正當性證成的問題上,應當建立重罪企業合規的合比例性審查,在比例原則的指導下從妥當性、必要性、相稱性三個方面構建具體審查標準。在手段合法性回歸的問題上,她提出應在組織體功能責任論下實行分案處理模式;檢察機關應貫徹刑事一體化思維,厘清重罪案件的劃分標準,靈活把握重罪企業合規的協商運行規制,實現社會效果與法治效果的統一。

張陽(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認為民營企業腐敗治理有必要從“公力主導”模式轉變為“合規治理”模式,構建企業合規從寬機制作為實現民營企業腐敗犯罪合規治理的制度路徑。公力模式下民營企業的腐敗犯罪治理由國家掌握了犯罪治理的主導權,民營企業則作為被治理的對象,處于被動地位。就具體的制度路徑來說,他提出有必要建立企業合規從寬機制,并在適用范圍、考察期限以及從寬幅度三個方面進行了闡釋。

詹奇瑋(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講師)主張應當重視組織體犯罪學的觀察視角。公司企業自身的因素在罪責評價中有獨特的作用,如何識別與評估及其依據等問題在現有刑法理論體系中難以解決。組織體犯罪學的適時提出,能夠為單位犯罪理論的優化和刑事法律制度的調整提供堅實的支撐和指引,從而實現理論與制度之間的貫通。同時,組織體犯罪學也有助于對單位提出有效的懲治對策。圍繞組織體開展犯罪學意義的研究,既提升了組織體的獨立存續價值,也促進了組織體的目標實現,是組織體長遠發展的必由之路。

在與談環節,趙軍(中國犯罪學學會副會長、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暨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提出應重視域外法律制度、法學理論引介、移植與重構過程中的話語陷阱,在充分肯定“刑事合規”“合規不起訴”等一系列話語標簽對本輪涉案企業合規改革積極作用的同時,也應透過多元視角的審視,尤其是通過教義學與犯罪學研究的良性互動,通過對“合規原產國”制度實踐的透徹理解與我國本土治理需求的精準把握,對這些在原有教義學話語引導下建構的話語標簽及相應話語系統展開反思,以期達成借鑒與重構、理論與實踐的最佳平衡。

付玉明(西北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法律科學》副主編)認為合規改革實質上是落實國家層面優化營商環境的具體政策,實踐中涉案合規改革面臨三階層創新:一是理論上創新的同時也要關注現實如何推進;二是合規是一個實踐性的、邏輯更強的問題;三是合規問題的討論還是要構建中國本土的社會治理結構,結合中國經濟發展的環境進行。結合第二位發言人的報告,他認為要看到當下民營企業保護立法缺失、學界關注不足的問題。

徐然(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碩士學院副教授)對于第一位發言人的報告,提出其在目的正當性討論中采取自我控制理論與緊張理論并沒有完全的本土化和企業治理化,論證不足;目的正當性的解決路徑在于區分法益的類型,但過多限縮了國家權力的內容,需要加以調整。對于第二位發言人的報告,他認為其沒有突出民營企業腐敗的特殊性,在討論實踐中可能落入了話語陷阱,本土化不足。對于第三位發言人的報告,他認為在組織體犯罪的研究中,單單從規范意義上去解決規范規則的問題是不夠的,要還原到現象本身。最后,他就當下規范學對單位犯罪組織體理論的三種處理方案進行了簡要評價,并認為單位犯罪的認定要回歸組織體的本質,且需對小微企業與大型企業進行區分。

五、非刑罰處罰措施的適用與革新

馬光遠(海南大學法學院博士研究生)認為應當以我國刑法條文為出發點探尋刑事涉案財物處置的實體法原理。為此,他以“刑事中心主義”作為切入點,認為《刑法》第64條的規定是“前置法銜接機制”,存在民事法益修復、行政秩序維護、確認刑法規范三個優先級不等的規范目的。首先,《刑法》第64條的規范目的具有多元性,不宜將視角局限于“刑罰”或“保安處分”。其次,在刑事財產處置措施的評價層級中,民事法功能是最優先的規范目的,行政法功能是次一級的制度目標,“象征性地確證法規范”構成最次一級的規范目的。最后,基于“前置法銜接說”展開對《刑法》第64條的各類措施的細節進行解釋,以回應實務中的具體問題,為刑事涉案財物處置提供了理論基礎。

于嘉儀(中國人民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以特別沒收制度的現狀作為切入點,認為刑事涉案財物處置的問題根源在于其法律屬性并不明晰。對此,她以基礎理論為出發點,基于“財產正義”與“多元制裁體系”兩個命題,得出特別沒收制度具有“確立為對整體財產法秩序的確證和維護”的功能。因此,她認為特別沒收制度在針對對象、制度功能、適用規則以及限制條件等方面與“對人制裁體系”中的刑罰和保安處分有著顯著不同,故而特別沒收制度屬于“對物制裁體系”中的“對物刑事實體處分”,因而其實際上屬于獨立于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外的“第三種涉案財物處理方法”。她針對《反有組織犯罪法》特別沒收制度圍繞“適用條件”“具體措施”“適用對象”相關問題展開規范性分析。

孫瑞佳(東南大學法學院碩士研究生)以生涯犯罪人的犯罪學理論為基礎,將2022年第一季度的裁判文書作為分析對象,以因變量“生涯犯罪人趨勢”、自變量“犯罪類型一致性”、控制變量“前罪刑期”開展回歸分析。結合研究結果,她發現我國生涯犯罪人具有三個特征:一是累犯發生頻次最多的是侵犯財產罪;二是“前罪+后罪”的犯罪類型組合出現最多的是“侵犯財產罪+侵犯財產罪”;三是前后罪均主要發生在東部地區和中部地區?;谏鲜鼋Y果,她建議應當增強識別生涯犯罪人的能力,并著重關注財產類犯罪、毒品犯罪和網絡犯罪,開展專項行動重點打擊。同時,充分把握不同犯罪類型對犯罪持續進行的影響,積極推動多元主體實現共同治理。

徐永偉(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講師)提出如果將犯罪附隨后果認為是具有“監管性”“預防性”的民事行政措施,會使得犯罪附隨后果與刑罰產生距離并遠離刑事司法系統的審查。他認為,犯罪附隨后果本質是刑罰懲罰性的延續或擴大,其“隱形性”使其脫離責任主義或報應主義的束縛。他認為,應當建立起一套以“尊嚴性審查、罪責性審查、比例性審查、恢復性審查”為內容的犯罪附隨后果懲罰性審查框架,從而合理控制和理性評估犯罪附隨后果的懲罰性功能以避免公權力借助犯罪附隨后果行擴張刑罰權之實。

在與談環節,吳宗憲教授認為,在研究刑事涉案財物處置過程中,應當注意如下三個問題:一是應當考慮成本效益原則;二是刑事財產處置制度與維護被害人利益密切相關,有必要圍繞這一角度深入研究;三是在處置財產中要堅持公平合法,預防不當處置。

王順安(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認為于嘉儀的報告內容所作綜述縱橫中外,將特別沒收制度定義為區別于“刑罰”與“保安處分”之外的第三種獨立類型,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同時,對于特別沒收制度的性質問題,他認為《反有組織犯罪法》中的特別沒收制度與預防黑社會性質組織相關,故而特別沒收制度更傾向于一種“治標且治本”的交叉性特殊預防措施。

袁小玉(上海政法學院刑事司法學院副教授)表示,發言人孫瑞佳所采用的規范的統計學方法值得贊賞,并針對孫瑞佳的研究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應當進一步明確引入生涯犯罪人理論的問題意識與所要實現的目標;二是可以將生涯犯罪人同我國的累犯制度結合起來,以應對累犯制度中的新問題;三是提出對策性建議應當保持謹慎態度。

郝英兵(中國人民公安大學犯罪學院院長助理、副教授)對于第四位發言人的研究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應明確犯罪附隨后果的概念;二是對于恥辱刑和資格刑的討論主要側重于懲罰性特征,而忽略了二者的預防性特征;三是對于犯罪附隨后果的評價應當同時兼顧積極方面;四是犯罪附隨后果的懲罰性同樣發揮著預防作用,故而可以引入“預防主義”的相關理論對報告作進一步補充;五是對于犯罪附隨后果的研究不應當局限于思辨,同時可以進行實證研究;六是犯罪附隨后果的審查主體有待進一步明確。

六、論壇閉幕式

論壇閉幕式由印波教授主持,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皮藝軍教授、王志遠教授分別對論壇進行了總結致辭。印波教授首先對與會專家學者表示感謝,接著就其在從事犯罪學研究過程中對犯罪學學科發展的思考進行匯報。皮藝軍教授對此次論壇的邀請表示感謝,并結合自己的研究經歷,對論壇舉辦的意義加以肯定。他認為,犯罪學應當是研究犯罪現象背后的原因、原理和規律的“無用之學”,因此犯罪學研究必須求真務實,為規范解釋提供堅實的事實基礎。犯罪學研究應當開闊視野,研究者應當培養創造性的越軌思維,讓犯罪學研究更具特色。王志遠教授首先對到場嘉賓表示衷心感謝,并高度肯定了犯罪學論壇的重要意義。他認為,針對犯罪問題,當前的刑法學研究存在短板,這需要犯罪學的智慧予以支持和補強,這也正是犯罪學論壇舉辦的意義所在。同時,犯罪學是一種未來的力量,對于刑法學研究者進入犯罪學領域的現象,應當強調揚長避短,通過三個方面的觀念轉變實現刑法學研究者的任務使命。最后,王志遠教授肯定了論壇中多視角、多方法碰撞帶來的啟發意義,給社會治理和政策制定留下了更多可供借鑒的方法與素材。

猜你喜歡
犯罪學暴力犯罪
反性別暴力
“暴力”女
Televisions
中國犯罪學家推介
——許春金先生
中國犯罪學家推介
——張荊先生
中國犯罪學家推介
——張荊先生
中國犯罪學家推介
——張黎群先生
暴力云與送子鸛
什么是犯罪?
重新檢視犯罪中止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