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母子還是夫妻?
——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的墓主關系及相關問題

2023-09-08 01:05
東南文化 2023年4期
關鍵詞:墓主馬王堆漢墓

王 震

(吉林大學考古學院 吉林長春 130012)

內容提要∶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共用同一封土,一號墓打破三號墓的墓道是表現夫婦合葬的一種特殊形式;兩墓使用相同的喪葬模式,出有形制、大小、紋飾相同的器物以及普通生活用品,說明兩墓主曾經長時間共同生活;從年齡鑒定結果上看,兩墓主年齡相差可能不足10 歲,說明兩墓主可能為夫妻關系,而非以往認為的母子關系。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夫婦合葬墓的確認,既有助于理解三號墓的墓主身份,也可為高等級貴族的喪葬制度研究,以及解讀其中蘊含歷史信息提供了新視角,其意義具有廣泛性。

1972—1974 年湖南省博物館等單位在長沙西郊發掘了著名的馬王堆漢墓,三座墓葬中出土了數以千計的隨葬品,是漢代考古的重大發現,引起了學界廣泛關注。馬王堆三座墓葬中,二號墓位于墓地西側,出有“長沙丞相”“轪侯之印”和“利倉”印章,該墓主即為第一代轪侯利倉[1]。一號墓規模最大,發現保存完好的女性尸體,墓內出有“妾避”印章,一般認為墓主是利倉之妻[2]。三號墓與一號墓南北縱向排列,規模略小,應為利倉夫婦之子,但其是否為第二代轪侯利豨尚有不同觀點。

馬王堆漢墓是漢代考古的重大發現,出土了豐富的隨葬品,學界討論熱烈,研究論文和學術著作眾多,主要集中在帛書[3]、帛畫、名物及禮儀制度[4]等方面,但對于墓主之間的關系則關注較少。馬王堆漢墓發掘近五十年來,學界多將馬王堆一號墓、三號墓墓主視為母子關系[5],但筆者細讀報告之后,認為其與考古資料還有若干明顯的矛盾之處。因此,本文擬從考古材料出發,對一號墓和三號墓墓主之間的關系進行研究,并討論與之相關的問題,以期深化對馬王堆漢墓的研究以及漢代喪葬制度的認識。

一、墓葬布局

原報告認為一號墓和二號墓東西并列,都是正南北方向,封土堆幾乎同大,所以才推定兩墓為夫婦合葬墓。且男西女東的分布也符合漢代以右為尊的原則,三號墓位于一號墓的下方,應是其晚輩[6],有可能是子葬于其腳下。但是,此種推論并不充分且還有疑問。首先,從墓葬布局上看,馬王堆漢墓位于原長沙市郊,周圍地勢平坦,但二號墓位于西部顯得較為獨立;而一號墓和三號墓處于東部、南北縱向排列,所以兩者關系顯然更為緊密。其次,原報告認為馬王堆三座墓均是正南北方向,一號墓和二號墓東西并列。但是從墓葬分布圖看(圖一),二號墓大致呈正南北方向,但一號墓和三號墓縱向排列、中心線為一條直線,與正南北方向有一定的偏差,因此一號墓和二號墓并非完全的東西并列。再次,一號墓和三號墓處于同一封土之下,若還認為兩墓為母子關系,則顯得難以理解。此外,漢代夫婦合葬墓中,男西女東亦不是定例。如西漢時期十一座帝陵中,就有五座帝陵明確的是帝陵在東而后陵在西的布局[7]。由此可見,帝陵中尚且不完全是男西女東的模式,馬王堆一號墓雖位于二號墓之東,卻不一定是二號墓墓主之妻。

圖一// 馬王堆漢墓分布圖

最為關鍵的是,此種推斷是以三座墓葬最終的布局形態來推定三墓主間的關系。根據三墓的層位關系和出土遺物可知,二號墓最先埋葬,三號墓次之,一號墓最后下葬,并且一號墓截斷三號墓的墓道。但是漢代的列侯墓都應有一定的規劃,若使一號墓和二號墓成并列之勢,可以有多種處理方式。如最后埋葬的一號墓略微左右偏移即可,而不必采取打破三號墓墓道的方式,來達到與二號墓異穴合葬之目的。且漢代墓葬中,所謂“子葬于其母下方”的習俗,考古發現中此類情形也很少見。母親之墓截斷其子墓葬的墓道更為少見,也難以理解。

其次,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南北排列,兩墓共用一個封土,此類情形在漢代諸侯王、列侯夫婦異穴合葬墓中很常見。如北京大葆臺漢墓M1和M2 被認為是西漢中晚期燕王夫婦的合葬墓[8],M2 封土疊壓于M1 之上,兩者共用一個長100、寬80 米的封土丘。又如安徽阜陽雙古堆漢墓可能是汝陰侯夏侯灶夫婦的合葬墓[9],兩墓也形成一個東西長100、南北寬60~80 米的封土堆,亦是共用同一封土。再如河北獻縣M36 可能為西漢早期某位河間王后[10],其與鄰近的主墓M40 亦是同用一個封土。由此可見,西漢時期的諸侯王和列侯夫婦合葬墓中,兩者通常共用一個封土,而尚未見到母子共處同一封土之下。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也是共用同一封土,且一號墓打破三號墓,以往學界卻將兩墓主認定為母子關系,顯得不合情理。

馬王堆一號墓截斷三號墓的墓道,若兩墓主為母子關系,母親之墓為何要打破其子之墓,也頗讓人疑惑。但是,西漢時期夫婦合葬成為流行的習俗,以往的考古發現中,漢代夫妻墓葬之間以打破的方式表示合葬關系的其實并不少見。在洛陽燒溝漢墓中,就有在原來墓道一側新建墓室的“二次造”空心磚夫婦合葬墓[11],中原地區也見有兩墓室間打破或有通道以表明墓主之間的夫妻關系[12]。并且,以打破關系來表示夫婦合葬關系,在全國其他地區也都有發現,如遼寧營口漢墓中的夫妻異穴合葬墓,均由兩個有打破關系的墓葬組成[13]。再如浙江杭州老和山13 座西漢中期墓葬中,有4 組8 座夫婦異穴合葬墓之間有打破關系[14]。由此可知,馬王堆一號墓將三號墓的墓道截斷,且兩墓相距僅4.3 米,這實際上是漢墓中常見的以打破關系來表現夫婦合葬。

不過總體來說,馬王堆三座漢墓的布局還是比較奇特的,以往少見。西漢時期的列侯一般都有墓園且都有一定的規劃,并受到當時禮制約束。湖北云夢睡虎地77 號墓的年代為文景時期[15],墓內出土簡牘《葬律》,其中就有徹侯(列侯)級別的喪葬條文。根據簡文記載,列侯“榮(塋)東西四十五丈,北南四十二丈,重園垣之,高丈”,換算下來文景時期列侯墓園東西長104、南北寬97米[16]。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的封土堆以及二號墓的封土堆邊長都在40 米左右,墓園內可能還有建筑與其他祔葬墓,因此東西距離已接近禮制規定。而馬王堆一號墓墓道已發掘長度8、墓口南北長近20 米,馬王堆三號墓墓道殘長近5、墓口南北長16.3 米,而列侯墓葬的墓道總長度20~30 米并不鮮見,由此算來墓園南北長度也已接近制度規定。因此,墓園空間受限,可能是馬王堆一號墓、二號墓看起來像東西并列。也正是由于此原因,馬王堆一號墓最后為與三號墓形成合葬,而成了南北縱列之式。

綜上所述,從墓葬布局上看,馬王堆二號墓位于西部,顯得較為獨立,一號墓和三號墓處于東部,呈南北縱向排列;一號墓和三號墓共用同一封土,兩墓之間的打破關系可能是漢代常見夫婦合葬墓的表現形式,以往認為兩墓主為母子關系,則顯得有違常理。所以,馬王堆一號墓與三號墓墓主更有可能為夫婦,而非原來認為的母子關系。

二、墓葬形制與隨葬器物

馬王堆三座墓都是在原生土面上夯筑土臺,然后再從土臺下挖墓室。一號墓和三號墓的墓葬形制相似,墓口為長方形,一號墓長19.5、寬17.8米,三號墓長16.3、寬15.45 米,墓壁上部有三層或四層臺階。而二號墓整體呈橢圓形,長徑11.23、短徑8.9 米,和一號墓、三號墓的形制迥然相異,規模小得多,且墓壁上部略弧而沒有臺階。不僅墓葬形制不同,棺槨結構上,一號墓、三號墓也與二號墓有差別。一號墓是用松木構筑寬大的槨室,再用木板隔成中部棺房和四周邊箱,棺房內放置四層套棺。三號墓棺槨與一號墓構筑方式相同,只不過中部棺房放置三層套棺,因此兩墓的棺槨結構大體一致。不僅如此,有學者發現三號墓、一號墓的內棺與兩層外棺規格相同[17]。二號墓雖然被盜嚴重,但棺槨形制比較清楚,從殘存的痕跡上看,是兩層棺置于兩槨中間,槨室四周沒有邊箱,結構明顯不同。

不僅墓葬形制與棺槨結構相同,一號墓和三號墓的隨葬品從位置到種類也都有諸多相似之處。兩墓的隨葬器物都集中放置于四個邊箱之中。其中北邊箱底部均鋪竹席,四周張掛帷帳,邊箱西部放置屏風、憑幾等起居用具,中部為宴飲用具,東部為樂舞俑,可見北邊箱象征墓主生前居室的前堂。兩墓的東邊箱主要放置生活類漆器和漆禮器,三號墓還出有帛書,一號墓中出有遣策和木俑。一號墓西邊箱主要是放置絲織品、食品和模型明器的竹笥,三號墓是放置盛食品的竹笥和飲食漆器。三號墓南邊箱主要放置模型漆器、絲織品和兵器等,一號墓放置盛有食品的漆器、陶器和竹笥等??傮w來說,兩墓中除絲織品和模型明器位置略有差別外,其余各邊箱中的隨葬品較類似,其中北邊箱尤為相似。

不僅如此,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都發現彩色帛畫覆蓋在內棺蓋板上,且帛畫旁邊都有桃枝削制而成的小木俑,可能作為避邪功用,說明兩墓葬俗也相同。其中,一號墓的帛畫保存狀況略佳而為人所熟知,這就是著名的馬王堆漢墓帛畫。兩墓中的帛畫形制與構圖類似,只是三號墓中的帛畫尺寸略大,兩帛畫均成“T”字形,內容都可分為天上、人間和地下幾部分,僅局部內容略有差別。值得注意的是,帛畫中被認為是墓主人的形象也恰好是男性和女性,這也說明兩墓主可能是夫妻。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具有相同的墓葬形制、棺槨結構,隨葬品放置及其喪葬習俗也都呈現出了極大的相似性,這表明兩墓采用相同模式來安排喪葬,這也說明兩墓主有可能是夫妻而非原來認為的母子。

除了具有相同的喪葬模式外,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隨葬品從種類到具體器物都顯示出高度的一致性。兩墓的隨葬品從整體上都可分為簡牘、漆木器、樂器、竹笥和其他器物等幾類。兩墓的遣策簡牘中,記載的器物多有相同,部分竹笥中的器物一致;出土木俑雖形狀不一,但都可分為女侍俑、歌舞俑、彩繪立俑等;兩墓中都出有樂器、冥錢等。其中,兩墓出土的漆器、絲織品以及部分生活用器資料發表較為詳細,還可作進一步的分析。

兩墓中的漆器類型基本相同,主要有鼎、鈁、壺、盒、盤、耳杯等。兩墓中漆鼎均為旋木厚胎,器身為渦卷紋和幾何云紋,底部朱書“二斗”(圖二∶1、7)。漆鈁都為斫木胎,器身為菱形紋和云紋,器外底部朱書“四斗”(圖二∶2、8)。漆壺為旋木胎,幾何云紋(圖二∶3、9)。漆盒為旋木厚胎,盒蓋和器身均有鳥形圖案,外底紅漆書“六升半升”(圖二∶4、10)。兩墓的漆禮器形制、大小、紋飾相同,文字書寫和位置也一致。不僅漆鼎等禮器相同,與之配合使用的漆匕柄部飾云紋(圖二∶5、11),漆勺長柄均飾浮雕龍紋,斗外部為幾何形紋,內部為柿蒂紋(圖二∶6、12),形制、大小、紋飾也基本相同。

兩墓中出土漆禮器等多為木胎,也有部分器物為夾纻胎。如兩墓出有相同的漆卮,都可分為“斗卮”“七升卮”“二升卮”和“?布小卮”四類。其中“?布小卮”即為夾纻胎,器身錐畫云氣紋、神人和龍,內綴紅點紋和弦紋,顯得尤為精致(圖三)。兩墓中出有四種耳杯,形制、大小、紋飾完全相同,器物有的標明容量“四升”“一升”等,似為成套使用;耳杯內部文字“君幸酒”“君幸食”的位置與字體也完全一致[18](圖四)。此外,一號墓和三號墓中的漆盒裝有耳杯,三號墓中每盒裝九個小酒杯,一號墓中只有七個。盒蓋和器身繪云紋、旋紋和幾何圖案(圖五∶1a、1b、4a、4b),上下口沿均紅漆書“轪侯家”三字(圖五∶1c、1d、4c、4d),酒杯順疊,最后一件反扣,制作精巧。兩墓中的漆盒與其中小酒杯形制、紋飾和大小相同,文字及書寫位置也完全一致(圖五∶2、3、5、6)。

圖三// 馬王堆漢墓漆卮比較圖

圖四// 馬王堆漢墓漆耳杯比較圖

圖五//馬王堆漢墓漆器比較圖(二)

除了禮器外,一號墓和三號墓還有部分生活類漆器。如兩墓中的漆盤都可分為“大盤”“平盤”“食盤”和“小盤”四種。其中食盤有直壁和弧壁之分,直壁淺盤口徑較大,盤內繪云龍紋,外壁為鳥頭形圖案,外底朱書“轪侯家”(圖六∶1、6)?;”诒P身略深,口徑較小,盤內繪卷云紋和動物紋、近中部朱書“君幸食”,盤外底朱書“轪侯家”和“九升”(圖六∶2、7)?;”诘倪€有一種口徑更小的漆盤,盤內亦繪卷云紋,其中間黑漆“君幸食”,盤外近底部朱書“一升半升”(圖六∶3、8)。另外,兩墓中出土的漆盂(圖六∶4、9)、漆匜(圖六∶5、10)、漆案等形制大小和紋飾也完全相同。

圖六// 馬王堆漢墓漆器比較圖(三)

原報告也指出三號墓中絕大部分漆器無論胎骨、制法、器形、大小、紋飾和文字都與一號墓中完全相同,銘文顯示也是同一地點所造,很有可能是相同作坊的同批產品[19]。因此,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漆器類別一致,形制、大小、紋飾、銘文字體和位置均相同,為同一作坊同批次所造;這些漆器都是生活用器,可見兩墓主生前曾一起長期共同生活,這似更說明其可能是夫婦。

除漆器外,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在絲織品上也表現出了極強的相似性。兩墓同樣都使用了“絞衾”習俗:一號墓墓主包裹18 層衣衾,另有2 層貼身內衣;三號墓墓主同樣包裹18 層衣衾,棺槨中也出土了許多絲織品,可惜均保存不佳。從三號墓發表的材料看,絲織品的種類主要有絹、紗、綺、羅、錦和刺繡等,基本與一號墓相同;兩墓中部分圖案紋樣,如綾紋羅綺紋樣(圖七∶1、7)、長壽繡(圖七∶2、8)、方棋紋(圖七∶3—4、9—10)、起絨錦紋樣(圖七∶5—6、11—12)等也一致。因此,原報告也曾指出兩墓的絲織品在織造工藝技術、刺繡紋飾、針法上均無明顯差別[20]。兩墓同出極為相似的衣物絲織品,也說明兩墓主可能為夫妻。

除漆器和絲織品外,兩墓中還有相同的普通生活用器。如兩墓中的草席均寬0.8、長2 米左右,編織方法也相同,都以五十三根麻線為經、莞草為緯編織而成,周邊以絹或錦包邊。三號墓中草席邊緣尚能分辨是起絨錦,一號墓中的邊緣保存不佳而無法辨識紋樣。除了草席外,兩墓中還出相同形制和材質的絹面麻底鞋。鞋底為麻線平紋編制,孔眼稀疏,鞋面為絹。兩墓中普通生活用品如草席與鞋子都相似,說明墓主可能長時間共同生活,所以兩者更有可能是夫婦。

圖七// 馬王堆漢墓絲織品紋樣比較圖

其實在以往的諸侯王或者列侯夫婦墓中,也多見兩墓隨葬相同器物的現象,但未充分引起注意。如安徽阜陽雙古堆漢墓,可能是汝陰侯夏侯灶的夫婦墓,與馬王堆一號墓、三號墓一樣,兩墓的墓葬形制、棺槨結構也相同,隨葬品均放置于頭廂和邊箱中。兩墓均被盜擾,但也出有諸多相同器物,兩墓中漆器種類相近,形制、大小相同,紋飾多為彩繪云紋,都有“汝陰”銘文。如漆耳杯形制、大小和紋飾相同,銘文還顯示部分器物可能為同一人所制[21],這和馬王堆一號墓、三號墓出有相同器物的情形一致。再如大云山一號墓和二號墓亦為夫婦合葬,二號墓被盜嚴重,但兩墓中仍有部分漆器相同,如漆耳杯和漆盤形制、大小、紋飾均一致[22]。又如河北滿城中山靖王劉勝夫婦墓,“中山內府”銘文的器物同見于兩墓之中[23]。此外,湖南永州鷂子山一號墓和二號墓被認為是泉陵侯夫婦合葬墓,兩墓均被盜擾,但仍出有形制、紋飾基本相同的銅壺[24]。因此,諸侯王或列侯夫婦墓中出有相同生活用器的現象,應是將生前共同使用器物分別隨葬,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中出有大量相同的器物,也說明兩墓主更可能為夫妻。

由此可見,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的墓葬形制和棺槨結構相同,隨葬品位置與種類都相似,內棺上覆蓋帛畫以及使用“絞衾”等喪葬習俗,說明兩墓使用相同的模式來安排喪葬。兩墓中出土的隨葬品如漆器種類相似,器物形制、大小、紋飾、銘文字體和位置均一致,甚至部分普通生活用品也表現出極強的相似性,這說明兩墓主曾經長時間共同生活。而以往諸侯王和列侯夫婦墓中多見類似情形,這些都表明兩墓主更可能為夫婦而非母子。

三、體質人類學和古DNA 鑒定

馬王堆二號墓人骨無存,但一號墓和三號墓中人骨都經過性別年齡鑒定。原報告認為一號墓主是年齡50 歲左右的女性[25],三號墓主“為30—40 歲之間的男性”[26]。以往學界多默認兩墓主年齡差最大為20 年,但忽略兩者年齡差可以小至10年的可能,所以才認為兩者為母子關系。但由于兩墓發掘年代較早,兩墓主的年齡鑒定及其分析都有可再討論之處。

馬王堆一號墓古尸保存較好,原報告從骨骼哈弗管徑、X 射線骨骼檢查、婦科檢查、病理變化和牙齒磨耗等方面推斷了古尸年齡。骨骼哈弗管徑是法醫學使用的一種鑒定年齡方法,現在鑒定中很少使用。經過X 射線檢驗,一號墓主顱骨的矢狀縫、冠狀縫已經愈合,人字縫大半縫合。人體的顱骨骨縫按照矢狀縫、冠狀縫和人字縫的先后順序愈合。人字縫的最終愈合年齡為47 歲[27],而女性一般略晚,所以鑒定報告依據骨縫愈合程度判斷墓主年齡為45~55 歲。但一號墓主的顱骨只是人字縫大半縫合,其年齡更有可能處于45~50歲。另外,根據婦科檢查,一號墓主仍處于更年期,原報告指出我國古代醫書記載更年期年齡為49 歲,所以一號墓主死亡年齡極有可能不足50歲。通過病理檢查,還發現一號墓主有全身性動脈粥樣硬化癥、冠心病及膽道結石癥等疾病,參考這些疾病一般的發病規律,推測墓主的年齡在40~50 歲。綜合上文分析可知,有相當多證據表明一號墓主死亡年齡處于45~50 歲,可能不足50歲。

馬王堆三號墓中人骨保存略差,原報告根據顱骨骨縫愈合和牙齒磨耗情況,認為墓主死亡年齡在30~40 歲。三號墓主的顱骨保存較好,鑒定報告指出冠狀縫已基本愈合,矢狀縫有大部分尚未愈合。但按照人體骨骼愈合的規律,矢狀縫一般35 歲愈合,冠狀縫41 歲愈合,所以不會出現冠狀縫愈合而矢狀縫剛開始愈合的情形。馬王堆三號墓主的冠狀縫已愈合,根據現有的體質人類學認識,說明墓主死亡年齡當在41 歲左右[28]。同時,原報告根據牙齒磨耗程度,也推斷墓主年齡在41歲。但原報告同時也指出,牙齒鑒定是以現代人為基礎推定年齡,而古人的牙齒磨耗程度一般要比現代人嚴重,所以三號墓主的年齡應小于41歲,所以才得出了“或者在30—40 歲之間”的結論。雖然按照原報告的鑒定方法,其牙齒磨耗等級與現行標準有著明顯區別,但兩者也有相通之處[29]。依據鑒定結果,可以看出三號墓主的左上第二臼齒和右上第一臼齒明顯磨耗嚴重,而這兩種牙齒磨耗程度現在也常用來判斷墓主年齡。經鑒定,第二臼齒在4 級分類中的磨耗值已為3.23,至少齒尖大部分磨去、齒質點暴露,依據現行的體質人類學鑒定標準,其有效年齡在36~40 歲,平均年齡在38 歲[30]。由此可知,依據冠狀縫已經愈合和部分牙齒磨耗比較嚴重上看,墓主的死亡年齡有可能接近40歲。

因此,從體質人類學的鑒定結果看,一號墓主的死亡年齡很有可能不足50 歲,三號墓主很可能接近40 歲,那么兩墓主年齡相差不到10 歲甚至更小,所以兩者的年齡差可能并不像原來認為的如此之大。以往正是由于一號墓和三號墓的母子關系推定的影響,所以一號墓主的死亡年齡偏大而三號墓主的明顯偏小。并且學界以往論證一號墓和三號墓主之間的關系,都是按照兩墓主年齡最大差20 年計算,所以才誤認兩墓主為母子關系?,F在從年齡鑒定結果上看,兩墓主年齡相差可能不足10 歲甚至更??;且兩墓中都出有文帝時期半兩錢,原報告也認為兩墓年代相當接近,可能只是相差數年而已,那么兩墓主只有可能是夫妻,而不可能是母子。

最近,相關單位發表了馬王堆漢墓的古DNA研究成果,仍然認為一號墓主和三號墓主之間為母子關系[31]。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由于遺存長期深埋地下,從古代生物體內提取到的DNA 受到環境中氧化和水解等作用的影響,DNA 通常降解成非常短的片段,內源DNA 含量非常低,并且存在廣泛的損傷。這一系列特性決定了古DNA 的獲取非常困難,而且極易受到外源污染。因此,古DNA的研究從取樣到獲得DNA 序列的過程都需要在專業的實驗室內進行。

該研究實驗過程及方法也存在諸多疑點,如研究提取到的DNA 片段接近1000bp,這么長的DNA 片段在以往的研究中還未曾見到,實際上超過100bp 的古DNA 片段長度都很少見。再者,通過常染色體有限的、隨機獲取的SNP/Indel 位點進行親緣關系研究不太合適,親緣關系判斷還應慎重。該研究對線粒體DNA 的分析也同樣存在問題,因為線粒體突變大致每3800 年出現一次,如果是母子關系,兩個體的線粒體DNA 序列應完全一致,而研究中對兩者是否一致未進行探討。

因此,馬王堆一號墓、三號墓兩墓主的母子關系從分子生物學角度上看缺少依據,期待未來能夠披露更多實驗數據,以便對墓主關系進行更為深入的研究。

四、相關問題討論

馬王堆漢墓中,二號墓中出有印章,墓主為第一代轪侯利倉應無疑問,一號墓、三號墓也都出有“轪侯家丞”封泥,所以此處當為轪侯家族墓地。前文已指出二號墓單獨在西,一號墓和三號墓南北縱向排列的布局,共用同一封土;一號墓和三號墓墓葬形制及隨葬品擺放位置,甚至兩墓中出有相同的漆器、絲織品和普通生活用品;兩墓主死亡年齡差可能不足10 歲,由此可知兩墓主更可能為夫婦。以往將兩墓主認定為母子關系,是當時囿于時代而造成的歷史誤解。

馬王堆二號墓主為轪侯利倉身份明確,但三號墓主是否為第二代轪侯利豨目前還有不同觀點。三號墓口長16.3、寬15.45 米、墓葬規模較大,具有一槨三棺,隨葬品種類繁多、內容豐富,這都說明墓主身份較高。有學者根據墓中帛畫以及簡牘記載的家丞、家吏、謁者、車騎等[32],通過考證三號墓出土的地形圖[33]、車馬儀仗圖等帛畫內容[34],結合歷史文獻[35],均論證三號墓墓主是第二代轪侯利豨;也有學者對此尚有不同看法[36]。若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為夫婦合葬墓,則為探索三號墓主的身份提供了新思路。

首先需要說明的是,無論墓主是否為第二代轪侯利豨,學界以往認為一號墓和二號墓為夫婦合葬,三號墓主死時已近40 歲而不見其夫人墓,卻與其母之墓形成南北并列的布局都顯得極為奇怪。若按照本文的理解,一號墓和三號墓為夫婦合葬墓,從現有情形看,兩墓葬規模較大,具有多重棺槨,出有大量的絲織品、精美漆器和其他隨葬品,兩墓都有“轪侯家丞”封泥,且三號墓中還出有“利豨”封泥[37],一號墓為轪侯夫人學界并無異議,所以從兩墓為夫婦合葬墓的角度看,三號墓主很有可能是第二代轪侯利豨。若此,已發掘的馬王堆墓地葬有兩代轪侯,第一代轪侯利倉的墓葬單獨在西,第二代利豨夫婦合葬墓在東,此種布局則顯得比較合理。

此種布局中,為何二號墓單獨埋葬,而不是夫婦異穴合葬倒也奇怪?!妒酚洝せ菥伴g侯者年表》中記載∶“轪,長沙相,侯,七百戶。(孝惠)二年四月庚子,侯利倉元年。(高后)三年,侯豨元年?!保?8]若依據性別年齡鑒定,可知三號墓主利豨死時可能已近40 歲,按照墓中簡牘記載其死于公元前168 年,那么利豨可能在秦朝末年公元前208年左右出生。而據學者研究利倉是在公元前196年被委以長沙國丞相的重任[39],那時利豨可能已十歲。此前利倉夫人可能在秦末動亂中不幸早亡,而后利倉來到長沙國異地擔任丞相,并于公元前186 年去世后直接葬于長沙,自然未能與夫人合葬。以往也發現有諸侯王墓未曾合葬的情形,如長陵陪葬墓周圍發現一組“齊”字瓦當[40],有學者認為墓主是未合葬的齊王[41]??赡苷怯捎诶麄}前來長沙國做丞相,后來利豨亦是在長沙為吏,所以才形成了馬王堆三座墓中轪侯利倉墓未能合葬而單獨在西、第二代轪侯利豨夫婦合葬墓在東的情形。

第三代轪侯利彭祖在《漢書·百官公卿表》中記為“吳利”,其文載∶“景帝中元五年,轪侯吳利為奉常;六年,奉常利更為太常;后元三年,柏至侯許昌為太常?!保?2]有學者指出許昌繼任太常之年,恰是利彭祖的卒年,所以認為“吳利”應該就是利彭祖之誤[43],此種說法很有道理。而第四代轪侯利秩《漢書》中記載∶“元封元年,侯秩為東海太守,行過不請,擅發卒兵為衛,當斬,會赦,國除?!保?4]兩位轪侯均離開長沙,在別處任職,所以目前僅發現轪侯利倉和第二代轪侯利豨夫婦的墓葬。

總之,本文從墓葬布局、墓葬形制、隨葬品和體質人類學鑒定等方面分析,類似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的夫婦合葬墓共用同一封土的現象,在以往發現中比較常見,三號墓打破一號墓的墓道則是表現夫婦合葬的一種特殊形式。兩墓使用相同的喪葬模式,出有形制、大小、紋飾相同的器物以及普通生活用品,說明兩墓主曾經長時間共同生活,應為夫妻關系,而非以往認為的母子關系。馬王堆漢墓發掘近五十年來,學界認為一號墓與二號墓是夫婦合葬,是囿于時代而造成的歷史誤解。馬王堆一號墓和三號墓夫婦合葬墓的確認,既有助于理解三號墓的墓主身份,也可為高等級貴族的喪葬制度研究,以及解讀其中蘊含的歷史信息提供了新視角,其意義具有廣泛性。

猜你喜歡
墓主馬王堆漢墓
銀雀山漢墓竹簡博物館
大云山漢墓發掘記
馬王堆下有古墓
遼寧法庫葉茂臺七號遼墓的年代及墓主身份
1940年4月郭沫若在重慶嘉陵江北岸發掘漢墓
“梳妝樓”墓主考淺析
與趙琦先生商榷
岳麓秦簡《廿七年質日》所附官吏履歷與三卷《質日》擁有者的身份
健身氣功·馬王堆導引術教學口令
《馬王堆漢墓帛書[叁]》釋文補正四則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