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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化脫嵌: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的機制研究——基于貴州省銅仁市茶村的田野調查

2023-11-24 07:43
中共寧波市委黨校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場域社會化婚姻

陳 璐

社會化脫嵌: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的機制研究——基于貴州省銅仁市茶村的田野調查

陳璐

(武漢大學 社會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2)

新世紀以來,與城市初婚年齡增長形成悖論的是,特定農村地區的早婚現象不減反增。數據顯示,當前西部農村早婚呈現出低齡化、女性為主的特點。本文基于貴州省東北部茶村的田野調查,在青少年社會化場域的分析視角下,探究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的特征類型及其生成機制。從過程來看,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呈現出戀愛過程的娛樂性(“體驗至上”)、婚姻締結的隨意性(“先孕后婚”)、家庭維系的脆弱性(“跑婚快離”),體現為一種“失序的成長”。研究認為,家庭缺位、學校有限、社會隱匿和網絡催化共同構成了青少年早戀、早孕和早婚的發生機制,早婚實質上是青少年從多因素共同構成的社會化場域脫嵌的結果。圍繞青少年早婚等問題展開中觀層次的“過程—機制”分析,有助于彌補青少年社會化的抽象理論和碎片化經驗之間的斷裂。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問題在個體、家庭、社會等層面產生諸多負面影響,需要進行積極干預。

早婚;農村青少年;社會化場域

一、問題意識

早婚作為一種婚姻習俗普遍存在于中國傳統社會。直至民國時期,早婚習俗在農村仍然相當普遍[1]。相較于“封建陋習”等高度問題化的大眾認知,學界基于實證研究認為,早婚是適應傳統小農社會生產生活方式的婚姻形態,且體現出補充勞動力、規范性行為等積極的社會功能[2]。新中國成立后,特別是土改之后的集體經濟時代,國家借助集體組織對早婚行為進行了行政干預,早婚在實踐中也被有效抑制。當然,更為根本性的轉變發生于改革開放以來,隨著農業生產生活方式的轉變,與傳統農業社會相適應的早婚伴隨著家長包辦等一系列傳統婚俗也日漸式微。

然而,第七次人口普查顯示,在我國人口初婚年齡普遍推遲的背景下,部分地區的初婚年齡不增反減,尤其是在中西部特定省份農村地區[3]。其中,中部農村男性早婚率更高,而西部農村女性早婚率更高。同時,農村早婚呈現出低齡化趨勢。一項研究顯示,2000年至2015年間,15—19歲年齡組青少年的婚育率出現意外增長[4]。與數據相呼應的是,“廣西16歲新郎迎娶16歲新娘”[5]“貴州花季少女當媽媽”[6]“十六七歲當父母”[7]等新聞報道不斷沖擊著人們的認知,它們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新時期早婚的特殊性。顯然,早婚在中西部農村的“回潮”不再是傳統婚俗的延續。那么,如何理解當前發生于特定農村的青少年早婚,其客觀的表征和內在的邏輯為何?這構成了本文的問題意識。

二、文獻綜述與分析視角

圍繞新時期的早婚現象,學界大致形成了兩條研究路徑。

一是在宏觀因素和微觀個體的聯系中闡釋早婚的形態及其原因。在此路徑下,研究者討論了現代因素對傳統的改變,提出了新時期早婚與傳統形態的相異性。比如聶建亮從擇偶方式、通婚圈、結婚儀式以及婚齡和生育選擇等方面呈現農村婚姻傳統與現代的博弈,認為現代社會改變了早育觀念,形塑出早婚不早育的形態[8]。與此同時,也有研究者將重點置于微觀個體層面,從主體實踐的角度分析了早婚的發生原因。吳魯平等采用“過程—事件”分析,對農村早婚青年的自我合理化話語和行動策略進行動態呈現,反映國家和農民的復雜關系[9]。劉成斌等則關注青年農民工這一特定群體的早婚現象,認為其對愛情和陪伴的需求動機推動了早婚的發生[10]??偟膩砜?,上述兩種分析路徑均在一定程度上呈現了新時期早婚的特殊性,突破了被視為傳統習俗延續的早婚認識。然而,無論是關注宏觀的現代性因素,還是討論微觀層次的個體實踐,都容易陷入到泛化和碎片化的經驗之中,難以形成理論上的對話和推進。

在此背景下,第二種研究路徑從聯結宏觀和微觀的中觀層次出發,對早婚背后的具體社會情境和發生機制進行研究,極大豐富了對新時期早婚的理解。陶自祥認為,農村女性早婚是多子家庭應對高額彩禮的一種代內剝削,即以女性早婚帶來的高彩禮補充男性的婚姻支付[11]。王德福則從代際責任的視角出發,將早婚視為父代為盡早完成人生任務而為養老做準備的結果,在此過程中父代的推動和子代的回應共同促成了早婚的發生[12]。邱婷從農民家庭的理性選擇出發,認為早婚與入贅婚這兩種非常態婚姻形式,實質上都是家庭應對高漲的結婚負擔時的策略行為[13]。對此,宋麗娜認為這種父代主導下的早婚體現為子代的“成家未成人”,不利于子代家庭責任感的培養[14]。

可以看到,在宏觀變遷和微觀實踐之間,上述分析在中觀層次上拓展了對于新時期早婚發生的特定社會和家庭結構的闡釋,逐漸形成了超越偶然性和片段性的早婚經驗的中層理論,包括了婚姻市場、代際責任、家庭策略等分析性概念。這些研究給予筆者很大啟發,是本文研究開展的基礎。延續中觀層次的分析路徑,本文嘗試在兩個方面繼續推進。其一,既有研究主要以中部地區尤其是華北農村的經驗作為研究對象,相對缺乏對具有不同經驗形態的早婚現象的關注。最明顯的一個事實是,中部農村早婚以男性為主,而西部農村早婚以女性為主且呈現低齡化趨勢。此外,華北農村的早婚中父代發揮強干預角色,子代在此過程中更多表現出被動回應性,而西部農村的早婚則往往是在父母不知情也就是子代主導的情況下發生。從這個意義上說,西部農村的早婚具有與中部農村截然不同的特征類型,對此需要進行新的概括。其二,既有研究在分析視角上大多局限于婚姻本身,忽視了婚姻作為特定節點嵌入到更為一般的個體社會化過程。具體而言,盡管在觀點上有所差異,但是既有研究享有一個共同的邏輯起點,即地方婚姻市場失衡和厚重代際責任帶來的高額婚姻支付,這也是華北地區農村早婚經驗的特殊性所在。在這一研究前提下,早婚實質上是婚配擠壓之下農民家庭推動的結果;然而,在婚配擠壓并不顯著,或者說婚姻市場競爭較弱和婚姻支付成本較低的西部農村,當地早婚的發生依然顯著。調研發現,當地的早婚呈現低齡化的趨勢,尤其越來越多發生在尚未成年的青少年群體中,年齡最小的只有15歲??梢哉f,西部農村的早婚在很大程度上是青少年社會化失敗的結果。

社會化問題的核心是探討人們從自然人成長為社會人的過程及其影響機制,而青少年時期的社會化是個體社會化過程中最為基本、最為重要的一個階段。既有研究大多以社會化的某一方面為重點,對青少年社會化的影響進行抽象的、一般化的討論。圍繞具體事件、以系統經驗為基礎展開的實證研究相對缺乏[15]??v然理論上已經有諸多“應然”的界定,但是青少年社會化過程在“實然”層面的復雜性往往超出理論的預設。事實上,在截然不同的社會化場域之中,包括青少年在內的個體社會化呈現出高度差異化的形態。尤其是在城市化的浪潮之下,農村青少年面臨快速變遷和高度流動的社會化環境[16],因而也更容易出現各式各樣的“異?!眴栴}[17—19]。以農村青少年早婚這一特定的經驗為抓手,結合對典型案例的深入田野調查,有助于理解青少年社會化的內在機制?;诖?,本文從青少年社會化的視角出發,將早婚置于動態的社會化過程之中,呈現西部農村新近產生的早婚之經驗表征,并進一步在家庭、學校、社會和網絡等多重因素形塑的社會化場域中分析其發生的具體機制。

本文的經驗來源于筆者及所在研究團隊于2021年3月在貴州省東北部茶村開展的20天田野調查。茶村共有460戶,1475人,下轄5個村民小組。土地面積為4620畝,以山林為主,將近4000畝,耕地面積約700畝,主要種植水稻、玉米、紅薯等農作物。茶村屬于少數民族聚集村落,95%以上為土家族、侗族、苗族等少數民族,但是演變至今在文化習俗和生產生活上已經與漢族高度融合和趨同,民族性特征并不顯著。近十多年來,當地早婚現象出現新的增長趨勢,且與傳統早婚不同,呈現低齡化特點。據不完全統計,該村00后早婚達到10例以上,其中的代表性案例整理如下(見表1)。對早婚當事人、家長、老師、村干部、普通村民等不同群體的深度訪談,并在此基礎上進行的立足于村莊整體經驗的討論,構成了本研究開展的基礎。

表1 茶村早婚案例基本情況(不完全統計)

注:表中“結婚”是指事實婚姻,即男女雙方未經結婚登記機關登記、未領取結婚證即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婚姻關系。

三、案例呈現: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的經驗表征

一直以來,婚姻對于個人都有著極為重要的意義。從社會學的角度來看,婚姻是一種社會性的成人儀式,是個人脫離父代家庭庇佑、獨立參與社會生活的標志性節點。更進一步說,婚姻是個體進行正常的社會化的重要節點和必要過程,其本身作為一種制度安排,嵌入一整套維系社會秩序的功能體系之中。從這個角度看,傳統時期的早婚實際上是婚姻制度的一個側面,而這整套婚姻制度因為適應傳統農業社會的生產生活方式而具有高度的穩定性。在此前提下,傳統時期的早婚是符合特定社會歷史需要的個體社會化過程的一部分,發揮著積極的社會功能。然而,西南農村新近產生的青少年早婚現象卻并非契合個體和社會需要的制度安排的結果,而是打亂個體正常社會化秩序的“非常態”。具體而言,從縱向的時間維度來看,當地農村青少年早婚具有三個主要特征,包括戀愛過程的娛樂性、婚姻締結的隨意性和家庭維系的脆弱性。

(一)“體驗至上”:戀愛過程的娛樂性

首先,“體驗至上”的戀愛是青少年早婚的促發因素,表現出高度娛樂性特征。

新中國成立以來,婚姻自由從國家意識形態和法律制度層面得到認可,“兩性之歡”逐漸成為重要性不亞于“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的婚姻必要條件。在此背景下,個體間的相處也即戀愛過程具有合法性,同時也被普遍認為是婚姻穩定的基礎。在實踐中,男女雙方的戀愛過程也并不排斥介紹這一傳統形式,兩者常常發揮著相輔相成的作用。以當地60后的婚姻為例,典型的婚前過程是:一般先由父母或者親戚“牽線搭橋”,介紹男女雙方見面,彼此如果都“看中”,則可以開始相互“走動”,男方和女方都會到對方家里上門做客(一起干活、聊天吃飯等),大約一到兩個月見一次,如此一到兩年之后,雙方如果沒有出現問題就結婚。值得注意的是,結婚前的“走動”實際上就是男女雙方深入了解對方及其家庭的過程,在相對長時段的日常性互動中,個體的品性能力及其所在的家庭環境都能夠充分展現出來,有利于彌補前期“介紹”中側重客觀條件匹配的不足。并且,更為重要的是,這里的兩性相處是發生在家庭和地方社會之中的,其相處遵循一定的規則,尤其是不能同居過夜等“禁忌”。諸如此類的規則看似是對個體相處的自由的“約束”,實則反映著對雙方尤其是女性的“保護”,這也是傳統婚姻中婚前懷孕極少發生的原因。因而,傳統婚姻的“走動”本質上是在家庭和地方社會的保障中兩性進行相處互動以深入了解的過程,這構成了婚姻的重要基礎。

然而,在當地青少年的早婚案例中,婚前的兩性相處成為純粹個體性的娛樂體驗。一方面,戀愛被視為個體追求“新鮮”“刺激”“好玩”等體驗的手段,而非為結婚所作的必要準備。其一,從戀愛的過程來看,男女雙方的相處一般以吃飯、喝酒、唱K、逛街、玩游戲等娛樂性活動為載體。其二,與娛樂性活動相對應的是,KTV、酒吧、商場、酒店等消費性場所成為青少年戀愛的特定場景。其三,在戀愛對象上高度不確定,共同標準是“能聊到一起”或者“有心動的感覺”,既有同校同班同學,也有一起聚會認識的朋友,還有本地的社會青年,以及網聊認識的對象。正因此,當地人把這種戀愛過程描述為“小孩子在一起玩”??梢哉f,以“玩”為表征的娛樂體驗是當地青少年進行戀愛的直接指向和實質內核。另一方面,當地青少年的戀愛是純粹個體性的,沒有家庭、社會等結構的約束和保障。在早婚案例中,當事人的戀愛均是在家長、老師甚至同學不知情的情況下發生的。如此一來,在戀愛的過程中,青少年看似享有完全純粹的個體“自由”,但是在缺乏自主意識和自我負責能力的情況下,這種“自由”必然意味著成長的風險。具體表現即是,戀愛過程的被迫公開化常常以女性意外懷孕為標志。

在此,早婚青少年的戀愛與傳統以婚姻為目的的個體性相處具有本質差異,其體現為在純粹而危險的“自由”中個體追求娛樂體驗的極端產物。

(二)“先孕后婚”:婚姻締結的隨意性

其次,娛樂性戀愛中的意外懷孕成為青少年早婚的直接誘因,其婚姻締結表現出隨意性特征。

在傳統的婚姻制度中,婚姻締結體現為一個內涵豐富的過程,特別是在地方社會中舉行公開的儀式,也就是民間通常說的“辦喜酒”。在這一過程中,當事人及其家庭作為主家,邀請親朋、好友和鄉鄰共同參與,見證男女雙方的婚禮,婚禮新人還會經歷復雜的儀式過程。相較于以領取結婚證為代表的官方法律認證,公開的婚姻儀式更為民間所認可,并以此作為事實上的婚姻締結標志。事實上,傳統的婚姻締結儀式并不僅僅是一種文化慣習,其之所以穩定存續,在于它發揮著穩定婚姻的積極功能。首先,在個體層面,婚姻締結儀式幫助個體進行心理上的調適,即從個體到丈夫/妻子的角色轉變;其次,在家庭層面,婚姻締結儀式調整家庭結構、重新確立家庭角色的標志,子代成家之后便產生了新的家庭單位,同時也衍生出新的家庭關系;最后,在社會層面,婚姻締結儀式是獲得地方社會公開承認的過程,新人自此具有參與社會交往的合法資格。不管如何,婚姻締結在傳統婚姻制度中是一個蘊含多重功能的重要過程,儀式作為承載豐富內涵的環節具有必要性,體現出超越性和嚴肅性。

然而,在青少年的早婚中,婚姻締結的復雜性和嚴肅性消解,成為高度簡化甚至輕飄飄的過程。上文表明,早婚的青少年常常以娛樂性的戀愛過程為前奏,淺層次的、即時的娛樂體驗成為戀愛的目標追求,最終以女性意外懷孕為節點而公開化。

案例:茶店村楊某,生于1959年,兩個女兒一個兒子,其中大女兒28歲,未婚;小女兒22歲,已婚;兒子20歲,未婚。楊某的二女兒在初中畢業后就結婚,當時只有十七八歲。對于二女兒早婚,楊某一開始是不同意的,但無奈女兒意外懷孕,只能同意,他說,“(早婚的)父母都管不了,很多都是在學校談戀愛,或者是打工認識的。結婚就像開玩笑一樣”。

上述案例在早婚青少年中具有典型性??梢钥吹?,婚姻的締結既不以家庭的客觀適配為基礎,也不以個體的深入相處為前提,而是僅僅成為意外懷孕這一風險后果產生后的被動反應。與之相應的結果是,早婚青少年締結婚姻一方面并不受到國家法律的認可,另一方面在地方社會中也被視為“小孩子不懂事”的表現,即“結婚就像開玩笑”。

(三)“跑婚快離”:家庭維系的脆弱性

最后,早婚青少年在締結婚姻、組建家庭之后,常常發生“跑婚快離”的情況,其家庭維系具有不穩定和脆弱性特征。

在當地人看來,青少年早婚是“高風險婚姻”,至少一半以上的家庭都有破裂的風險。尤其是在雙方均外出務工之后,女方“跑婚”和雙方“離婚”幾乎成為必然。具體來說,早婚的青少年在懷孕結婚后便中斷學校教育,即直接輟學或者不再升學。生完孩子之后的幾年內,男女雙方達到合法勞動力年齡外出務工,在此期間極容易發生家庭破裂。

案例:男,2019年結婚,當時16歲,女方也是16歲左右。男方和女方的父母都已離異,兩個年輕人上初中時談戀愛,之后懷孕就結婚,生了一個女兒。后來男方在銅仁工作,女孩去外地打工,孩子由爺爺奶奶撫養。但是女方出去一年多后一直沒有回來,據男方說“女的跟著別人跑了”。

上述案例代表了青少年早婚后的普遍家庭實踐,即夫妻雙方在生完孩子之后外出務工,爺爺奶奶撫養孩子,最終在短時間內婚姻破裂。事實上,“跑婚快離”之所以常常成為早婚家庭的伴生后果和顯著特征,與前期戀愛過程的娛樂性和婚姻締結的隨意性具有內在的關聯性。其一,早婚青少年在娛樂性的戀愛過程中建立的是“偽情感基礎”,極易隨著個體認知和外界環境的變化而動搖。當地了解過多個早婚破裂案例的婦女主任對此有著生動的描述,“這些早婚的,心智都不成熟,自己都還是小孩子,哪里懂得家庭的意義,結婚之后遇到一點矛盾,很容易就沖動離婚;特別是初中就結婚的女孩子,結婚之前沒有外出打過工,沒見過什么世面,結婚的時候覺得眼前這個男的是世界上最好的,想法很簡單也很天真,真正出去了,見識到更大的世界了,遇到對她好點的異性,就很容易跟著別人跑了”。其二,早婚青少年締結婚姻是意外懷孕誘發的被動反應,既缺乏法律的客觀保障,也被當事人及其家庭乃至地方社會視為隨意性的過程,這弱化了婚姻本身的嚴肅性和責任感,從而大大降低了婚姻退出的成本。

從反面來看,當前能夠維持穩定的青少年早婚家庭,主要依靠的是“家庭條件好”和“公公婆婆像對小孩一樣包容”。而在早婚和離婚兩者之間在實踐中表現出“強相關”的情況下,受到“教訓”的早婚青少年的父母為了盡可能維系家庭的完整,會通過自身經濟、勞動力甚至情感的無限付出來替代子女的獨立自主奮斗和家庭責任承擔,讓其仍然維持享樂狀態。

案例:2018年結婚,男女雙方當時16歲,兩個人是初中同學,戀愛之后懷孕,隨即結婚。男方家里是做工程的,有點積蓄,兩個人就沒有出去打工?,F在小夫妻生了兩個孩子,公公婆婆幫忙帶,自己想去玩就去玩,想買什么就買什么,尿不濕都不用自己花錢。

可以看到,相較于已經離婚的案例,仍然維持的家庭也多是依靠父代兜底這一消極形式。從這個意義上說,青少年早婚家庭由于其戀愛過程中的娛樂性和婚姻締結的隨意性等“先天不足”而具有內在的矛盾和張力,從而表現為在家庭維系中的脆弱性。

四、社會化脫嵌:西部農村青少年早婚的生成機制

青少年社會化發生在特定的結構作用之下,家庭、學校、社區等都構成了社會化的重要場域。調研發現,農村地區的青少年早婚的實質在于正常的社會化場域失序,個體從社會化的常態軌道中脫嵌出來。具體而言,家庭缺位、學校有限、社會隱匿和網絡催化這一系列機制是青少年社會化脫嵌的結構性原因。

(一)家庭缺位:管教能力弱化和干預意愿降低

家庭是青少年社會化的首要場域,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發揮著根本性和決定性的作用。特別是在確保青少年進入常規社會化軌道而不至于發生“越軌”行為中,家庭更是基本的責任主體。然而,當前家庭管教能力和干預意愿出現弱化趨勢,這成為青少年早婚增加的基礎性因素。

其一,家庭的“不能”,即管教能力的弱化,使得青少年容易發生早戀及早孕行為。在廣大中西部農村,自2000年之后青壯年大規模外流,進入沿海發達地區和城市參與勞動力市場,由此產生了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表現為青壯年勞動力務工以積累家庭經濟來源,而將子代留在農村中由祖輩隔代撫育。這帶來的結果是:作為家庭教育責任主體的父代離開村莊和家庭,受制于空間距離客觀上沒有能力對子代進行管教;與此同時,替代父代而成為實際教育承擔者的祖輩由于作為“委托教育”的角色也缺乏管教的權威。換言之,家庭在早婚青少年前期發生的戀愛過程中處于缺位狀態。

其二,家庭的“不愿”甚至“默許”,也就是干預意愿的降低,在很大程度上是發生早孕情況的青少年走向婚姻的內在推動力。從男方家庭來看,農村婚配結構的失衡和男性結婚難度的提高使其內在具有“積極”的意愿助推子代的早婚。隨著計劃生育帶來的出生性別比失衡和女性的大量外流,當地村莊出現了越來越多的“找不到媳婦”的青年男性,如果超過三十歲則被認為結婚希望渺茫甚至可能淪為光棍。在此情況下,如果父母發現兒子談戀愛甚至致使女方早孕,即便是在尚未完成基本義務教育且身心尚不成熟的青少年時期,也不會反對而是持默許態度。對于男方父母而言,結婚是重要的人生事項,子代找到對象在最低限度上消除了成為光棍的風險,甚至在某種程度上被視為個人“有能力”的表現。并且,盡早結婚能夠減輕家庭承擔的經濟成本和心理成本。與此同時,對于女方家庭來說,傳統生育觀和現代生育知識的交織造成了女性從意外懷孕到生育選擇的發生。一方面,青壯年父代依然持有傳統的生育觀,即將生育視為婚姻的必要基礎和核心內容,生育能力被認為是考察女性在婚配中競爭力的基本標準,并且認同婚姻作為生育行為之合法基礎而排斥制度外生育,婚外生育被認為是一件“丑事”;另一方面,現代醫學系統之下的生育知識進入村莊,諸如“墮胎影響生育能力”和“試管嬰兒花費高”的新型生育知識在注重生育的傳統觀念下被放大和強化,進而在地方社會中快速傳播開來。如此一來,面對已經意外懷孕的女兒,父母即便一時間難以接受最終也不得不妥協。

簡言之,家庭管教能力的弱化和干預意愿的降低是家庭在青少年社會化中缺位的具體表現,這是早戀、早孕進而早婚發生的根本性機制。

(二)學校有限:教育體制下的差異管理

對于尚處于義務教育階段的青少年來說,學校成為其社會化的重要場域。從客觀時間上來看,學校是承載青少年社會化最為豐富實踐的時空場域,因而學校內部的管理也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影響青少年社會化的進程。而在青少年早婚尤其是早戀發生的情況中,學校管理的有限性是不可忽視的原因。

從橫向的教育差距來看,農村學校的弱質性帶來了學生管理上的困境。據當地人普遍反映,鄉鎮學校的管理水平在近十年來明顯下滑,“學校管得不嚴”成為家長們最為直觀的感受,而這也是許多初中學生發生早戀的重要原因。實際上,管理困境的背后是農村教育結構性的變化。隨著農民家庭自發城市化和地方政府教育城市化的趨勢,農村學校成為弱勢家庭、弱勢生源和弱勢師資的教育“洼地”。換句話說,經濟條件好的、重視教育的家庭越來越多進城,有能力、想發展的老師也不會選擇留在農村。在鄉城流動所塑造的弱勢地位下,農村學校的管理水平降低也就具有相當大的必然性。并且,在整體管理水平有限的農村學校內部,圍繞升學目標而展開的“分類管理”策略,具體表現為“重點班”和“普通班”的區分和“重點學生”和“普通學生”的區分,更加縮小了管理上的目標范圍,強化了管理上的有限性。在此情況下,農村學校中的相當部分學生處于學校管理時間和精力投入的邊緣地帶,成為有限管理的對象。

從縱向的教育體制來看,分化的教育目標形塑了差異化的管理定位。從階段特征來看,早婚青少年群體主要分為三類,一是初中階段,二是中職階段,三是初中畢業后未繼續升學又尚未進入勞動力市場的“游蕩”階段。盡管存在具體階段上的差異,但是其背后反映的是共同的群體特征,即在以升學為目標的教育競爭中被淘汰,但又無法進入以職業為導向的教育軌道的群體。在國家大力發展多元教育體系并推動職業教育的背景下,義務教育階段之后的“普職分流”成為普遍的教育實踐。也就是說,在完成基礎性的九年義務教育之后,青少年將會基于學業成績而受到在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之間的選擇性分流。雖然職業教育的目標在于為部分青少年提供不同于升學競爭的培養渠道和更好適應市場分工的能力,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受制于地方產業基礎的薄弱和辦學能力的不足等原因,中西部農村的中職教育難以為青少年提供符合市場需要的職業能力教育。據當地一位中職老師介紹,即便是該?!巴跖啤睂I,也缺乏有專業能力的教師,同時缺乏與企業的合作培養,畢業生只能進入企業流水線。正因此,王牌專業的“流失率”非常高,約三分之二的學生輟學,剩余的則幾乎都轉專業。在此情況下,在中西部地區,進入中職的大多是在初中階段就調皮搗蛋、成績不好上不了普通高中的群體,學生自身無學習專業的興趣和動力,而家庭也常常只是基于“不出事”的意圖將學生送到學校,中職實際上成為底線式的“托管”機構??梢钥吹?,從升學體制來看,在教育競爭中失敗的青少年群體面對的是消極性的自我定位和底線式的管理定位。

可以發現,不管是橫向教育差距下的農村學校管理困境,還是縱向教育體制中的教育目標分化及差異化管理,農村青少年普遍面臨的是有限的甚至底線式的管理,這意味著其無法被高度整合到學校的教育場域之中。

(三)社會隱匿:熟人社會的去在場化

對于農村青少年而言,村莊所代表的熟人社會構成了其社會化過程中的整體性場域??梢哉f,在農村的教育場域之中,家庭、學校本身即是嵌入地方熟人社會之中的,后者往往并不顯見卻又無處不在??梢哉f,熟人社會在青少年社會化中發揮作用的關鍵即是其“在場性”。這種“在場性”既包括空間上的在場,即在開放的鄉土空間中,信息是高度對稱和透明的,故而青少年的行為在熟人社會的空間內是可視化的;也包括責任上的在場,即在生產生活高度關聯的熟人社會關系中,教育在很大程度上并非作為家庭內部的“私事”存在,而是成為村莊中為大家共同關心的“公事”,也就是個體社會化的成功和失敗會被自然轉化為村莊公共的榮譽和恥辱存在。然而,在當前中西部地區農村,熟人社會普遍面臨去在場化的趨勢,青少年早戀早孕等行為在隱匿的社會場域中獲得了“自由”空間。

一方面,熟人社會在青少年社會化空間上發生了“去在場化”。隨著教育資源的聚集,個體的教育場景也逐漸脫離其所在的村落,向鄉鎮、縣城等層級轉移。對于留在農村的家庭來說,青少年接受教育的空間往往是脫離其所成長的村莊空間的。這意味著,熟人社會基于特定范圍內的信息對稱和透明難以發揮作用,青少年在空間上進入到了趨于陌生化的教育場景。并且,市場化進程也打破了村莊社會在空間上的開放性,塑造了以消費為門檻的封閉空間,包括KTV、酒店、酒吧等各種娛樂場所,這是青少年逃離“注視”同時獲得“自由”的具體場景。正如上文已提及的,這些封閉性的商業娛樂場所正是早婚青少年早戀滋生的特定環境。

另一方面,熟人社會在青少年社會化責任上也出現了“去在場化”。在青壯年勞動力外流的背景下,村莊出現不可逆轉的空心化趨勢,共同生產生活的主體不斷流失,農民家庭之間的關聯性也逐漸弱化,“關起門來各過各的日子”成為常態。也就是說,在村莊中,農民家庭越來越缺乏在生產生活中的關聯,更缺乏共同認可的價值規范,彼此之間產生關系的空間縮小,也難以有建構關系的動力,在互動中遵循“不麻煩”和“不干涉”的原則。這一原則表現在教育上就呈現為教育的私人化,即面對處于社會化過程中的個體,村莊中的成員不再將其視為公共事件,而越來越多將其視為僅與當事人家庭有關的私事,無論好壞都與自己無關,否則會被視為“多管閑事”。如此,即便當其他社會成員發現青少年出現早戀等問題時,也常常不會將其視為自身的責任而加以干預。

概言之,熟人社會在青少年社會化空間和責任上產生了“去在場化”趨勢,使青少年身處的社會場域實質上“隱匿”起來而難以發揮作用。

(四)網絡催化:價值觀偏離及實現手段獲得

隨著互聯網時代的到來和信息下鄉,網絡成為農村青少年社會化過程中的新興場域。相較于家庭、學校和社會等傳統社會化場域,網絡所發揮的功能并不具有確定性,作為一種中性的技術手段,其能夠為不同的目的服務??梢哉f,網絡本身是作為“催化劑”存在的,其功能導向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其所處的特定場域的影響。一個值得注意的現象是,網絡在城市和農村常常呈現出不同的作用趨向,即在賦予城市青少年知識學習等積極影響的同時導致農村青少年容易陷入沉迷網癮等負面問題之中。這一現象實際上源于城鄉之間社會化基本場域的差異。在上述家庭缺位、學校有限、社會隱匿的基本社會化場域下,網絡的影響更為加劇并放大青少年的社會化脫嵌。在青少年早婚案例中,網絡之于當事人在其早戀過程中扮演著關鍵角色。

一是,在缺乏引導和干預的情況下,網絡容易誘發青少年的價值觀偏離。網絡作為信息傳輸的渠道和載體,承載著海量的信息,這些信息相對來說并不具有特定性和針對性,是面向所有人開放的。更為重要的是,相較于家庭、學校和社會所傳導的主流價值觀,網絡信息顯然承載著高度差異化的價值觀。因而,在農村基本社會化場域作用缺乏的情況下,面對缺乏篩選的網絡信息及背后反映的價值觀,處于青少年階段的個體尚未形成辨識能力,容易偏離主流價值觀和常態的社會化進程。據當地家長和老師反映,進入初中的孩子特別“不好管”,不僅在于其生理上所處的特定階段,更在于手機和網絡的使用。在早戀的群體中,網絡是其形成和模仿以娛樂為核心的消費主義和以開放性行為為代表的戀愛文化等不良價值觀的主要途徑。

二是,憑借著跨時空的虛擬互動,網絡使得青少年獲得了實踐的現實手段。不同于傳統面對面互動的時空在場性,網絡的顯著特征在于其能夠跨越時空的限制而建構虛擬的互動場景。無疑,網絡的發明是科學技術進步的標志,其在廣泛意義上所產生的積極影響是顯而易見的。問題在于,在農村青少年所處的特定社會化場域之中,網絡的虛擬性特征在具體情境下為青少年所利用,成為其進行隱蔽性和廣泛性交往的手段。一方面,青少年通過手機的qq、微信等社交軟件進行無聲而隱蔽的交往,由于不需要共同在場和面對面互動,青少年的交往對象并不為他人所知曉。另一方面,青少年借由網絡能夠擴大其交往范圍,即不僅包括與其有著直接聯系的同學、朋友、熟人,還涉及沒有直接互動的校外社會青年,乃至遠隔千里之外的純粹陌生人。交往的隱蔽性和廣泛性使得青少年具有將其所習得的網絡價值進行實踐的極大空間,在實踐中表現為不為人所知的“地下戀”的發生。一個極端的例子是,當地職校一個17歲的女生,在入學一年后從學校不聲不響地離開,其家人、同學和老師都不知道原因,聯系上之后發現該女生是在網上認識了一個湖南的男性,通過手機與其戀愛一段時間后,便要跟隨該男性一同外出打工,最終以該女生回家告終。

總的來說,在家庭、學校、社會等農村青少年所處的基本社會化場域不足的情況下,網絡這一新型社會化場域因其本身所具有的價值多元和虛擬互動特征,催化了青少年價值觀的偏離,同時為其提供了隱蔽的實踐手段,從而強化了青少年從常態社會化進程的脫嵌。

五、結論與討論

本文的研究表明,當前西部地區農村呈現增長趨勢的早婚現象背后隱含的是青少年社會化問題。通過對黔東北茶村的田野考察,發現當地新增的早婚主要以青少年群體為主。在青少年社會化的視域之中,青少年早婚表現為常態社會化進程的打亂,可以說是一種“失序的成長”。從過程來看,農村青少年早婚的主要經驗表征在于:一是“體驗至上”,即戀愛過程的娛樂性;二是“先孕后婚”,即婚姻締結的隨意性;三是“跑婚快離”,即家庭維系的脆弱性。進一步探究其生成機制發現,青少年早婚發生于家庭、學校、社會和網絡等因素共同形塑的社會化場域之中。在家庭缺位、學校有限、社會隱匿和網絡催化這四重機制的作用下,青少年從常態的社會化場域脫嵌。首先,家庭缺位表現為家庭管教能力弱化和干預意愿的降低,這是最為決定性的因素;其次,學校有限體現為教育體制下的差異管理,農村青少年面臨底線式管理定位;再次,社會隱匿體現為熟人社會在空間和責任上的去在場化,難以在家庭和學校不足的情況下發揮補充作用;最后,在缺乏其他社會化場域有效引導和約束的情況下,網絡成為誘發青少年價值偏離及進行實踐的催化手段。因而,早戀、早孕及早婚等行為體現為青少年社會化脫嵌的具體產物。

當前農村不減反增的早婚現象并非傳統時期早婚的延續,在不同區域也表現出截然不同的特征和邏輯。不同于既有研究大多關注的中部地區農村婚配壓力倒逼和父代主導的早婚,西部地區農村的早婚呈現出顯著的低齡子代主導特征,實質上是農村青少年在無限制而危險的“自由”中肆意成長的結果。在這個意義上,如果說中部農村早婚反映的是婚姻市場擠壓的問題,那么西部農村早婚則體現了青少年社會化的問題。調研發現,與早婚并存的還有一系列其他青少年問題,比如吸毒、網癮、犯罪等,這些問題的發生具有內在的一致性,即農村青少年身處的社會化場域的復雜變化。對此,通過在完整經驗場景之中針對特定問題進行機制分析,有利于深化對青少年社會化問題的理解闡釋,同時打通在青少年社會化抽象理論和碎片化經驗之間的“斷裂”,這是值得未來研究進一步拓展的方向。

從現實后果來看,西部農村早婚在個體、家庭乃至社會層面均產生巨大的負面效應。在個體層面,早婚不利于青少年正常社會化過程的完成,尤其是對于女性來說,未婚先孕是中斷教育的重要原因,而其中有部分甚至尚未完成義務教育;在家庭層面,早婚的青少年家庭自身具有高度的脆弱性和不穩定性,婚姻破裂的風險極高,而在婚姻破裂之后,尚年幼的孩子成為離異家庭兒童,在成長過程中可能面臨心理健康等問題;在社會層面,青少年早婚可能成為西部農村經濟發展、擺脫貧困的阻礙,同時增加社會不穩定性因素。對此,需要政府、社會和家庭等多主體配合進行直接或間接的干預,為創設青少年健康成長的環境提供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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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1

A

1008-4479(2023)06-0096-11

2023-03-22

陳璐(1997—),女,湖北仙桃人,武漢大學社會學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為農村社會學。

責任編輯 杜亦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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