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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中國戰略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維度探索和量表開發
——基于湖南省的經驗與調查

2023-12-12 14:02張浩淼于興尚

張浩淼 譚 洪 于興尚

(四川大學 公共管理學院,四川 成都 610064)

一、問題的提出

健康是人最基本的合法權益,是國家興旺、社會繁榮、人民幸福的關鍵基礎。伴隨傳染病、慢性病、心理疾病等疾病圖譜的擴大,個人對健康認知的深化、生活品質的新期盼以及社會發展提出更高要求。我國政府大力推進健康政策建設,從“健康護小康, 小康看健康”任務的初始提出,到《“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的制定,再到“健康中國”戰略性任務的確定,這些舉措充分體現黨和國家強化全體人民身心健康、增進人民健康福祉的初心?!敖】抵袊睉鹇詫嵤┦玛P全體國民健康素質提升、國家現代化進程推進,是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要根基。然而正如“木桶效應”,要想保證“健康中國”戰略順利推進,關鍵制衡點是提升婦幼、老年及殘疾人三類重點“短板”人群的健康服務水平。殘疾兒童作為兼具“殘疾”與“兒童”兩類“短板”群體特性的關鍵對象,更應是“健康中國”戰略的核心議題。2018年,在“健康中國”戰略指導下,國務院按照“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出臺殘疾人康復領域的第一個專項制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力圖從康復醫學角度,減輕殘疾兒童身體功能障礙,促進兒童健康與福祉。該制度的提出填補了我國殘疾兒童康復服務保障制度的空白,基本實現了殘疾兒童應救盡救。但制度在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效果、優化康復服務精準性以及提升健康水平上并未產生預期的理想效果[1],部分地區殘疾兒童康復效果明顯減緩,甚至出現倒退的局面。

正確的戰略指向與良好制度建設初心為何在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效果優化健康水平這一根本目標的實施上陷入“救助悖論”(效果不佳)及“救助迷局”(效果倒退)?從根源而言,問題的出現是由制度實施邏輯造成的。與中國若干其他新建制度的執行相似,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的實施遵行自上而下高位推動和層層遞進的基本執行路徑,這雖然從全局上確保了制度執行方向,并且極大程度減少制度梗阻與失真現象,但這種路徑的實質是政府獨立推動制度實施邏輯,缺乏其他社會網絡的有機配合和協調推進,無法充分調動殘疾兒童社會支持。社會支持是指一定社會網絡運用信息、法律、財政、心理等物質和精神手段對社會弱者進行無償幫助的一種選擇性社會行為,其具有獨特的主效應功能與緩沖器功能,對殘疾兒童生理、心理、社交等能力的康復發揮著關鍵效用。殘疾兒童社會支持體系越廣闊,不同主體提供社會支持強度越強,意味著殘疾兒童擁有更多資源稟賦去應對環境威脅,此時社會支持獨特的增壓、保健、緩沖、降壓功能即可得到發揮,其個體的健康水平必然提高。因此,當某一地區任一主體力量缺失或失衡,如政府出現執行偏差、機構康復效能低下、家庭康復意識薄弱,都會導致殘疾兒童相應的社會支持缺乏,也就導致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無法有效發揮預期效應。因此,解決該問題的關鍵,即需探析殘疾兒童在康復過程中能獲得哪些潛在社會支持及如何對這些支持內容進行測量,科學挖掘不同主體的支持力量。

縱觀國內外研究,從弱勢群體出發,探究其社會支持的研究不可勝數,尤其在老年群體、留守兒童社會支持的構建上尤為豐富,然則,從殘疾兒童康復視角研討其社會支持的研究乏善可陳,停留于起始階段。早期研究主要集中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現狀[2-3]、問題癥結[4-5]、優化舉措[6]等領域。后期伴隨“健康中國”戰略的提出,殘疾兒童康復問題引起學者的重視,研究內容逐步向殘疾兒童康復與社會支持關系探討[7]、社會支持體系構建[8]等方向轉變。然而在針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結構維度的探究以及科學化的測量方面還存在一定缺失,許多研究基本是沿襲普遍式社會支持分類及測量邏輯,籠統照搬社會支持分類,將其套嵌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內部維度的揭示,并且不顧殘疾兒童自身特征以及康復醫學特性,強行將已有社會支持測量量表運用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測量,其缺乏基于殘疾兒童康復特性、對結構探索與量表開發所進行的規范化和探索性研究。

基于此,為在實踐維度回應殘疾兒童康復領域社會支持協同推進的現實需要,在理論維度回應基于規范導向的科學性、規范性探索研究,增強對殘疾兒童康復重要性的社會支持認知,在“健康中國”戰略指導下,以提升殘疾兒童健康水平、優化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為目標,基于定性與定量研究相結合的方式,采取規范化探索程序,深入探索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結構維度,并在此基礎上開發測量量表,以期推動“健康中國”戰略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研究進程,為政府推動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走上協調發展軌道提供價值規范與理論指導。

二、文獻綜述

(一)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內涵

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理解,會直接影響評價體系的構建和實施途徑的選擇。目前學界關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內涵并未有專門定義,大多是沿用社會支持概念所進行的衍生性發展。因此要理解其概念,關鍵在于對社會支持本身含義的梳理。自20世紀70年代社會支持理論誕生后,社會支持作為理論核心概念,引起眾多學者的界定與探究。不同學科背景的學者在不同研究目的驅使下,從不同研究視角進行概念詮釋,導致社會支持尚未達成統一認知,其中,最具典型代表的定義有五種:一是從社會交換角度出發,指出社會支持并非單純的只是一種單向的強者對弱者的關懷、幫扶與救助,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其本質是在綜合考慮多種利益下所做的社會交換[9]。二是基于社會心理與個體心理角度,認為社會支持是一種充分發揮社會聯系效用,緩解個體精神壓抑、緊繃狀態,提升其社會適應力的有效舉措[10]。三是從社會形態角度出發,將其籠統定義為不同社會形態對內部弱勢群體(諸如殘疾兒童、孤寡老人等)所提供的無償性、公益性、主動性幫扶與救助[11]。四是基于單一主體角度,認為社會支持是指來自社會各方面包括家庭成員、親屬、朋友、同事、鄰居等給予個體精神上或物質上的幫助和支持以應對日常生活中的困難[12]。五是從社會網絡出發,基于社會學視野,認為社會支持是指一定社會網絡運用一定物質和精神手段對社會弱者進行無償幫助的一種選擇性社會行為[13]。當然,盡管不同學者對社會支持從多角度進行概念詮釋,但其核心關鍵依然離不開主體、客體以及介體(方式、手段),因此可從以上要素加強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界定。

(二)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維度

深入理解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不同類型、特點,對于發揮社會支持效用、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有著良好效果,然而專門針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維度進行探尋的研究相對較少,已有研究分類基本是圍繞社會支持原始定義及類型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所進行的,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四類:一是基于社會支持來源主體構成劃分,從個體及照顧者所能利用的一切資源來源出發,認為殘疾兒童在康復過程中可獲得來自家庭、親屬關系的基礎性支持[14],專業人士、康復機構的主體性支持[15],社區、民間社會、市場的輔助性支持[3],政府的制度性支持[16]。二是基于社會支持性質劃分,指出來自政府及社會正式組織的正式支持[17],社區提供的準正式支持[18],家庭、親友鄰里及非正式組織等社會網絡提供的非正式支持[19],專業人士及康復機構供給的專業技術性支持是殘疾兒童康復過程中所享有的主要支持類型。三是從社會支持功能出發,指出殘疾兒童社會支持是提供特定類型支持的過程[20],主要分為情感性支持、信息性支持、實際支持、工具性支持[21]以及陪伴性支持[22]。四是基于社會支持內容劃分,從殘疾兒童在康復過程中獲得的具體支持事項出發,認為物質支持[23]、專業技術支持、行動支持和心理及情緒上的支持[24]是其在康復中所享受的最核心類支持。此外,還有部分學者基于社會支持數量、支持結構,對殘疾兒童社會支持進行種類劃分。由此可見,盡管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社會支持在國內外尚未形成統一認知,呈現多元化發展,但其劃分實質均未離開殘疾兒童社會網絡這一角度,認為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需要各方主體協同推進。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是一個涉及多領域、多層次、多方面,需要多主體支持的綜合性社會支持系統,基于主體出發對社會支持進行劃分,是最能兼顧多種領域的方式,而且這與傳統社會支持理論所提出的政府支持、群體支持以及個體支持分析框架亦是相互符合的。

(三)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測量

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測量是指在科學、全面分析的基礎上,基于一定原則和標準,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內在結構進行操作化與標準化的基本過程。然而目前學界基于殘疾兒童康復角度出發去測量其獲得的社會支持,尚停留于初始階段,絕大部分研究的邏輯基本是沿襲已有社會支持測量成果,缺乏嚴格指標選取程序。具體而言,主要采取兩種測量方式。一是借鑒已有成熟社會支持量表。不顧殘疾兒童特征,直接開展殘疾兒童社會支持測量,如喬月平等立足支持主體,直接采用領悟社會支持量表,從家庭支持、朋友支持和其他人支持三個維度對聽力殘疾兒童的社會支持情況進行測量[25]。此外,最普遍使用的社會支持量表是肖水源于1986年基于心理學角度,圍繞主觀支持、客觀支持及支持利用度,結合中國國情所編制的針對大眾的社會支持測量量表[26],直接對殘疾兒童的社會支持進行測量[27-28]。二是在借鑒已有量表基礎上,結合殘疾兒童自身特征,進行微弱的本土化修訂。如李靜在肖水源開發的社會支持測量量表基礎上,結合殘疾兒童自身特征,對其第四、第五、第十題進行細微的改動,就學前殘疾兒童社會支持情況測量[29]。也有研究者在研究聽力殘疾兒童社會支持情況時,就領悟社會支持量表進行部分表述的修改。

現有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探究存在些許不足:第一,從研究進程而言,學界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研究尚停留于初步發展階段,對殘疾兒童康復進行研究的學者也不多。第二,從維度揭示上,籠統地將社會支持基本性結構嵌套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未充分結合殘疾兒童康復特質,照搬已有經驗對其進行抽象的、簡單的分類,缺少規范的探索性研究。第三,從量表測量來看,現有殘疾兒童相關的社會支持測量量表幾乎是籠統地沿襲早期社會支持量表或者是在其基礎上使用細微修改而未經檢驗的量表,就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現狀進行粗糙性測量,缺乏基于殘疾兒童特性,經過嚴密性、科學性開發與檢驗的可靠合理測量量表。

鑒于此,為彌補現階段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研究的不足,筆者提出“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應包括哪些內容”“如何測量其社會支持現狀”的研究問題,在“健康中國”戰略指導下,基于需求導向,采取定性與定量相結合的研究范式,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開展嚴格的、科學的結構探索與量表開發研究。

三、健康中國視域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維度的探索性研究

(一)研究方法

扎根理論作為質性研究范式中的一種典型研究方法,于1967年由 Glaser 和 Strauss 所提出[30],其核心研究邏輯是通過對訪談原始資料與數據進行數字化的多層編碼,并在此基礎上反復比較,逐層進行總結、濃縮與分析,從而歸納出抽象化、定義化、合理化的概念與范疇,并建構理論框架,是一種典型的自下而上的歸納式研究方法,在前沿領域的探索性研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由于其歸納性、邏輯性、本土性特征,扎根理論被廣泛應用于各類量表開發前概念范疇的揭示,成為量表開發的重要步驟[31]。本研究基于該方法,結合殘疾兒童特性,就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量表進行開發,其可以較好歸納出符合實際和生活本質、內部耦合性強、有機聯系的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初步概念范疇。

(二)樣本選取

為全面有效收集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原始性數據與資料,了解不同人群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狀況的看法與建議,本研究采取理論抽樣的方法,基于全面性、目標性、多樣性的原則,選取殘疾兒童及其家長、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工作人員、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工作人員作為調查樣本。其原因如下:一是以上對象是殘疾兒童康復的受益者及直接相關主體,對殘疾兒童康復所獲得的各種政策、資金、康復醫療、功能訓練、器具適配、精神關懷等支持內容具有更為全面、切實的了解,能精準辨別其關鍵性、持續性要素。二是因為訪談對象類型的多樣性,可從多種角度互相印證彼此觀點,從而增強結論的普適性。

(三)數據收集

在核心維度探索上,以湖南省長沙市、邵陽市、衡陽市的定點康復機構為研究區域,采取半結構式深度訪談的方法對原始資料搜集。訪談對象涵蓋12位殘疾兒童、8位殘疾兒童家長、8位殘疾兒童康復機構工作人員、5位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工作人員。訪談內容就殘疾兒童自身而言,主要記錄與其康復效果相關的切身體會、想法以及受到過的幫助;就殘疾兒童家長而言,主要記錄其為殘疾兒童康復提供的支持情況;就殘疾人聯合會工作人員而言,主要記錄政府在推動殘疾兒童康復過程中提供的支持舉措、支持內容及支持力度;就康復機構工作人員而言,主要記錄機構為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效果所采用的各項舉措。訪談時間為2021年6—8月,歷經2個月。訪談程序嚴謹且遵守流程,在訪談前,清晰且全面地向被訪談者介紹研究目的、保密原則以及錄音請求,并在征得對方同意基礎上方能開展訪談;在訪談過程中,尊重被訪者表達意愿,客觀記錄被訪者敘述事實,不使用任何主觀性誘導問題;在訪談結束后,向對方予以感謝,同時適當詢問其訪談感受,獲得反饋,以便后期修正。每次訪談后,對訪談錄音進行轉錄,進行語言資料整理。

(四)資料分析過程

1.編碼

基于33份訪談所整理的文本資料,利用NVIVO質性分析軟件,對原始資料開展理論性編碼,逐層分析和濃縮,將不同概念和觀點整合濃縮,進行理論抽象與概括。具體而言,其編碼過程分為三步:一是開放式編碼。首先,對所收集的33份文本資料逐字逐行逐句進行分析,按照代表性、關鍵性原則進行詞組及句子的提取,并刪除文本資料中含義與社會支持明顯不符以及無實質性含義概念,形成421條語句和68個初始概念。其次,基于典型性原則,通過持續比較,將重復頻次在3以下的初始概念剔除。再則對剩余概念精煉、縮減、歸類和重新組合,基于關聯重要性、頻繁重現性的原則,按照其概念表述事物含義與特征的相似性,將這些概念聚合為8個子范疇。二是主軸編碼。就開放式編碼過程中提煉出的8個子范疇進行分析、調整、歸納和提煉,澄清和梳理各范疇間的層次關系、內在關聯和邏輯次序,建立范疇間的邏輯從屬結構,將8個子范疇歸納為3個主范疇。三是選擇性編碼。選擇性編碼旨在通過系統、科學、全面的探究,深入分析各主范疇間的邏輯關系,以故事線的方式描述行為現象,識別核心范疇。因此,在此過程中,經過反復比較及分析,在參考陳向明所提出的核心范疇需要滿足的特征基礎上[32],將“社會支持”確定為核心范疇,并將其與其他主范疇系統連接起來。

2.信度和效度保證

為確保研究具有良好的信度與效度,本研究從訪談對象篩選、資料收集、編碼人員、編碼校對以及編碼過程等方面均進行嚴格的程序性、科學性控制。在確保信度方面,由4名經過專業訓練的社會學碩士研究生按照兩人一組的形式,組成兩組,采取“背對背”的形式分別獨立對原始資料進行編碼。再則,選取2名社會學博士研究生對之前兩組所得出的初步編碼結果進行嚴格的二次篩選與校對。最后,再一一比對兩組編碼結果,結果顯示兩組編碼結果的一致性達到75%以上,處于較為理想的水平,而有差異的編碼結果也經過討論達成共識,形成一致的編碼結構。

在效度的保證方面,首先選取了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殘疾兒童及其家長、康復機構的工作人員、康復研究中心工作人員進行調查,力求使訪談樣本具有足夠的多樣性與代表性。其次,修訂訪談提綱時,由2位湖南省殘疾人康復研究中心的康復專家及1位中南大學和1位四川大學社會保障研究方面的教授,對訪談內容開展專業化評閱并修正;在正式訪談前,提前將訪談提綱發放到調查對象手中,以使其有充足時間熟悉訪談內容;在訪談過程中,保證每次訪談時間均不低于35分鐘,確保訪談有效性。

3.理論飽和度檢驗

為檢驗研究結果的理論飽和度,在33份訪談樣本基礎上,隨機訪談2位殘疾兒童家長、2名康復機構工作人員及1名康復研究中心工作人員,并將其訪談文本重復以上步驟,逐層分析、濃縮、歸納,提取維度。結果發現編碼后,沒有新的重要概念和范疇產生,且核心范疇不變,這表明本研究所歸納的核心概念和范疇達到理論飽和。

(五)研究發現

就編碼結果而言,最終發掘出1個核心范疇“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3個主范疇“政府支持、康復機構支持、家庭支持”及8個子范疇。其結構具體分布如下:①政府支持。包含制度保障、行為協調以及輿論支持3個子范疇,意指以政府為軸心的公共部門為殘疾兒童康復所提供各種制度和服務的總和。②康復機構支持。涵蓋場所、器械等硬性環境支持及人才、技術等內部軟件支持2個子維度,意指以醫療結構為載體,綜合運用康復醫學手段與技巧,為各類殘疾兒童提供臨床診斷、功能測評、康復醫療、功能訓練、器具適配等綜合康復醫療的各項舉措[33]。③家庭支持。蘊含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3個子范疇,意指具有血緣、情感、高內部凝聚力的家庭成員為殘疾兒童所提供的各項物質與精神支持的總和。

四、健康中國視域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測量量表的編制

(一)初始量表的形成

在初始題項制定中,遵循科學性、獨立性、典型性、動態性、可操作性的原則,以主軸式編碼的3個主范疇、開放式編碼的8個子范疇為選取依據,在421條原始語句中選取與各主、子范疇內涵相同并相似語句,并以陳述句形式對其進行整理與補充,在保證各子范疇不低于4個測量題項的基礎上,形成42個初始測量題項。隨后,為保證初始量表內容效度,一是邀請2位社會保障領域博士研究生,圍繞題項的重復性、表述的精確性對初始題項合并與刪減。最終經過協商討論,總計刪除13個測量題項。二是在此基礎上,邀請2名社會保障領域專家對剩余的29個測量題項,就維度間差異性、題項與維度的匹配性、題項的完備性以及題項的表述進行更深入評估與修改,確保量表測量的精確性、科學性。刪除9個測量題項后,形成包含3個主維度,20個題項的初始測量量表。具體情況見表1。

表1 社會支持初步測量維度與題項

(二)預試與分析

1.樣本選取

為保證量表開發科學性、合理性,基于所編制初始量表,本研究選取湖南省益陽市、懷化市及婁底市作為試調研區域。調研對象為在3個城市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訓練的具有一定思考及回答能力的殘疾兒童(如無法回答,則咨詢負責照顧該兒童的親屬),調查時間為2021年9—10月。在確保預試樣本量達到問卷觀察變量10倍以上的基礎上,以3個城市定點康復機構數量為抽樣依據,其中益陽市15個、懷化市15個、婁底市13個。利用等額概率抽樣方法,確定發放問卷數,其中益陽市120份、懷化市120份、婁底市104份。在湖南省殘疾人聯合會的協調下,采取線下和線上結合的方式,在各定點康復機構發放8份問卷的基礎上,向殘疾兒童及其家長總計發放問卷344份,剔除邏輯沖突、缺失值過多、有固定作答傾向的問卷后,回收有效問卷298份,回收率達87%?;厥沼行柧碇心行哉急?7.7%,女性占比52.3%;未定殘疾等級占比12.2%,四級殘疾占比20.6%,三級殘疾占比27.2%,二級殘疾占比22.7%,一級殘疾占比17.3%;完全自理的占比3.6%,大部分能夠自理的占比13.8%,部分能夠自理的占比31.2%,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占比23.5%,完全不能自理的占比27.9%。

2.題項區分度指數法

題項區分度指數法,是通過計算每個題項與總分之間的相關系數,從而來判斷量表區分度的一種方法,是進行量表刪除或修改的重要依據。為進一步檢驗量表各題項的區分度和解釋力,采取題項區分度指數法對該量表進行檢驗。結果發現在社會支持量表中,pol6及fam4兩者雖然通過顯著性檢驗,但其與各自支持總分的相關系數均小于0.4的閾值,說明該題總分之間呈現低度相關,缺乏解釋力,將該兩項刪除。具體情況見表2。

表2 社會支持每個題項與總分的相關性

3.同質性檢驗

同質性檢驗又叫內部一致性檢驗,檢驗指標包含校正的項目總體相關性系數(CITC)以及刪除項后的克隆巴赫系數(Cronbach’s α),是檢驗各題項與量表總體測量方向是否一致的重要標準。如表3所示,為刪除與量表測量行為不同質的題目,在題項區分度檢驗基礎上,采用CITC檢驗與刪除項后的克隆巴赫系數檢驗方法對剩余題項測量。在政府支持分量表上,將pol7刪除后,政府支持分量表的克隆巴赫系數從0.91升到0.911,其內部一致性系數增加,表明該題與政府支持測量行為不同質;在機構支持分量表上,分別將mec6和mec7刪除后,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系數均得到增加,反映出兩者對機構支持的測量產生了負效應;在家庭支持分量表上,fam5和fam6的CITC分別為0.304和0.324,小于0.4的閾值,且將fam5和fam6分別刪除后,家庭支持量表的克隆巴赫系數均從0.707變化為0.717,其內部一致性系數增加,表明其兩者與家庭支持測量行為不同質。綜上,以上題項未通過同質性檢驗。

表3 社會支持量表的同質性檢驗結

4.探索性因子分析

探索性因子分析是量表開發的重要步驟,常用于對量表開發測量題項的篩選及變量內在結構的探尋。為保證量表開發流程科學性,通過主成分分析法和最大方差正交旋轉法對剩余題目開展探索性因子分析,并按照如下標準刪除預試量表中不合理項目:①因子載荷小于 0.4的題項;②共同度小于 0.2的題項;③跨載荷超過0.4且載荷值相接近的題項;④獨自形成一個潛在因子的題項;⑤歸類不當的題項。結果發現,其克隆巴赫系數為0.905,KMO值為0.904,Bartlett球度檢驗值為2898.56,p<0.001,具有良好信度與效度。同時,按照特征根大于1的原則,提取出3個因子,累計方差解釋率達76.241%,表明所提取的3個公因子能有效涵蓋各測量指標基本信息,具有較強概括力。此外,旋轉后各維度分布指標的因子載荷均大于0.665,未出現跨因子載荷與歸類不當情況,各測量指標均集中分布于各維度中,表明所提取公因子結構與之前假定的因子結構有效匹配,且變量共同度均大于0.2,表明問卷不存在需要刪除的變量。

五、健康中國視域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

支持測量量表的分析與驗證基于嚴格的量表開發程序,運用扎根理論、題項區分度指數法、同質性檢驗、探索性因子分析等方法,逐步剔除部分不合理題項后,形成由政府支持、機構支持以及家庭支持等13個題項所構成的修正量表。然而修正量表的科學性、穩定性、適用性如何,是否具有良好的信度、效度,各題項與維度間的從屬關系是否合理,還需重新選取新的樣本,發放修正問卷,開展檢驗。

(一)被試結構

為檢驗剩余題項所構成量表的適切性,2021年10—11月,基于修正后量表,就湖南省長沙市、邵陽市以及衡陽市3個城市開展實證調查,調研對象為在3個城市定點康復機構進行康復的具有一定思考能力及回答能力的殘疾兒童(如無法回答,則咨詢負責照顧該兒童的親屬)。此外,為保證此次調研樣本的代表性及合理性,本次調查主要采取等額概率抽樣方法,以3個城市的殘疾兒童定點康復機構數量為依據,其中長沙市53個、邵陽市16個、衡陽市17個。在每個康復機構發放8份問卷的基礎上開展調查,共計發放688份問卷,剔除無效問卷后,回收有效問卷624份,其中長沙市379份、邵陽市115份、衡陽市130份,有效回收率達到90.7%?;厥沼行柧碇心行哉急?0.3%,女性占比49.7%;未定殘疾等級占比27.4%,四級殘疾占比8%,三級殘疾占比8.7%,二級殘疾占比30.1%,一級殘疾占比25.8%;完全自理占比2.7%,大部分能夠自理占比17.6%,部分能夠自理占比31.1%,大部分不能自理占比23.8%,完全不能自理占比24.8%。

(二)信效度分析

表4 各因子的相關系數、CR值和AVE值(N=624)

(三)因子分析

1.探索性因子分析

對一個具有良好信效度的測量量表而言,基于不同地區所調查的不同樣本所得的測量結果應具有較強的一致性、穩定性。因此,本研究基于新調查的數據進行探索性因子分析,并將其結果與試調研的數據對比。結果發現,在累計方差解釋率上,該指標達到73.035%,大于60%的標準,表明其能涵蓋指標基本信息。在因子結構上,第一公因子在pol1、pol2、pol3、pol4、pol5上存在較大因子載荷(0.746~0.872),第二公因子在mec1、mec2、mec3、mec4、mec5上存在較大因子載荷(0.659~0.866),第三公因子在fam1、fam2、fam3上存在較大因子載荷(0.759~0.865),所得公因子結構與前文預測數據所得維度一致,各測量指標均有效從屬于各自理論概念維度,表明其具有良好的結構效度。詳情見表5。

表5 因子旋轉載荷矩陣(N=624)

2.驗證性因子分析

驗證性因子分析是基于探索性因子分析所發展出的方法,基本原理是在已知因子結構前提下,通過對已知結構與收集數據的一致性檢驗,驗證兩者匹配程度,從而確定理論量表結構的正確性、適切性。因此,為檢驗量表因子結構,驗證三因子模型是否為測量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最佳模型,對三因子開展不同組合,采用CFA方法對其擬合。如表6所示,一因子模型和二因子模型各指標均不理想,未達到規定閾值,三因子模型擬合指標最優,CMIN/DF為3.067,略高于3的閾值,其他的指標均達到規定閾值(RMSEA=0.058、GFI=0.955、NFI=0.963、IFI=0.975、CFI=0.975),且各題項的標準化因子載荷分布于0.67~0.907,說明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三因子模型得到支持。由此可見,將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劃分為政府支持、機構支持和家庭支持3個維度是理想的測量模型,所開發的量表具有合理的、良好的結構效度。

表6 模型擬合度檢驗(N=624)

六、結論與討論

(一)研究結論

以“健康中國”戰略為指導,基于需求導向,采取混合研究范式,遵循嚴格的量表開發程序,運用扎根理論及統計學研究方法,得出如下結論:

第一,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包含政府支持、機構支持與家庭支持三大核心維度,其中政府支持由制度保障、行為協調及輿論支持3個子維度構成,康復機構支持由場所、器械等硬性環境支持及人才、技術等內部軟件支持2個子維度所構成,家庭支持由經濟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3個子維度構成,是一個具有豐富內涵的多維度概念。

第二,經過嚴密的問卷開發流程后,所開發的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測量量表總計包含3個因子,13個測量題項,且經過一系列檢驗后,該量表的信度與效度均處于良好水平,是一個科學且有效的測量量表。

(二)討論

本研究的理論貢獻在于:一是揭示了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內部結構維度。與現有籠統使用普遍性社會支持結構維度的研究相比,本研究所探索出的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維度更加具有科學性、契合性以及嚴密性,不僅在程序上層層編碼,逐步歸納、濃縮與提取,保證其程序與結果的科學性,而且立足于殘疾兒童康復自身特性以及康復特征,著眼于提升健康水平及滿足殘疾兒童對康復專業性、有效性的需求,拓展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新型測量維度,為理解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內涵起到推動作用。二是開發了在殘疾兒童康復領域里科學的社會支持量表。與現有不顧殘疾兒童特征,而直接借鑒已有公民測量量表進行的研究相比,在扎根理論探索的基礎上,本研究嚴格遵循量表開發程序,綜合運用多種統計方法進行量表探索與驗證,形成具有適合中國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特色的,且具有良好信效度的科學測量量表,為當前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領域相關定量研究提供了測量手段與方法。

本研究的實踐貢獻在于:一是為地區政府優化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提供方向引領與理論引導。本研究創新性地從殘疾兒童自身角度挖掘其康復領域所享受的社會支持維度,不僅為政府改進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以及協調各方支持提供了著力點、指示燈,而且有利于推動政府建構適合中國國情的殘疾兒童康復救助社會支持體系,從而更加有力且精準對接和滿足殘疾兒童康復的多層次、多樣化、個性化的健康需求。二是為政府診斷殘疾兒童康復效果問題提供借鑒工具。社會支持對殘疾兒童康復效果起著關鍵性、重要性效用。本研究提出的測量量表,為地方政府探析殘疾兒童康復領域不同社會支持發展狀況,為探尋各主體存在問題提供良好的診斷工具,有利于調動政府、機構、家庭不同主體促進殘疾兒童康復效果的精準性提升。

然而,本研究也存在一定局限性:其一,從空間分布而言,核心維度的揭示與量表的編制主要是基于湖南省部分城市的調查資料展開,未能從中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整體維度去研討,探索性廣度不足。中國疆域廣闊、文化多元、區域經濟發展不協調、社會事業建設不均衡,決定了其康復社會支持問題的空間異質性與獨特性并存。因此,未來研究應將范圍進行擴展與分散,關注國家整體以及內部不同地域及不同空間尺度下殘疾兒童康復社會支持的狀況及差異。其二,從核心維度而言,由于殘疾人社區康復站目前在全國尚未得到有效普及,截至2020年,湖南省僅有100余個多功能殘疾人社區康復綜合服務試點,殘疾兒童康復的家長、康復機構工作人員等對其并未有深刻、清晰的主觀認知,致使此次維度探索中并未如期揭示出筆者所預想的社區支持維度,亦無法就其測量指標予以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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