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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沖突對初中生問題行為的影響: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的鏈式中介作用

2023-12-28 03:19張興瑜胡朝兵李顯一
平頂山學院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沖突初中生個體

任 靜,張興瑜,胡朝兵,李顯一

(1.重慶師范大學 教育科學學院,重慶 401331;2.重慶師范大學 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中心,重慶 401331)

問題行為是指阻礙個體社會化發展,并給他人和社會帶來不利影響的行為[1]。由《中國青年發展報告》可知,目前在國內大約有3 000萬名兒童和青少年表現出不同程度的問題行為,并且這個數字還在不斷增加。初中階段是個體發展的關鍵期和轉折期,在這個階段,身心發展的不平衡和需要面對的各種成長危機使他們更有可能出現內化問題行為(焦慮、抑郁)和外化問題行為(逃學、攻擊)。初中生的問題行為不僅可能會影響其當前的學習和生活,更有甚者會對其成年期生活產生消極影響。因此,研究初中生問題行為的影響因素是十分必要的。

一、問題提出

根據生態系統理論,個體的社會化發展是受環境因素和個體因素相互作用的結果。在環境因素上,家庭作為微系統之一,對初中生的心理和行為發展有著直接而深遠的影響。根據家庭系統理論,家庭由若干個子系統構成,子系統之間互相影響,而家庭沖突是一種消極的家庭互動模式[2],包括家庭系統中的爭吵、打架、競爭、批評、偏袒和責備,是有效預測個體問題行為的風險變量之一。標準家庭環境模型指出,以婚姻沖突和親子沖突為特征的家庭功能障礙會增加兒童出現各種行為問題的風險。已有研究表明,個體長期暴露于家庭沖突(如家庭成員之間的爭吵、批評、打架)中會增加適應不良的風險[3],增加抑郁、焦慮、攻擊行為和同伴交往問題的發生[4]。因此,本文提出假設 1:家庭沖突能夠正向預測初中生的問題行為。

親子關系是指以血緣和共同生活為基礎,家庭中父母和子女互動所構成的人際關系。一方面,根據溢出假說[5]321,父母間的沖突會給父母雙方帶來一定的情緒困擾,消耗他們的情感資源,降低他們對孩子需求的敏感度,減少對孩子的社會支持。以往研究還發現,經常與配偶發生沖突的父母很可能隨后與孩子產生親子沖突,導致父母與子女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互動,不利于親子關系的維系與提升[6]。另一方面,已有研究表明,親子關系與個體的問題行為顯著相關。高質量的親子關系能降低初中生的抑郁風險[7],在消極的親子關系情況下,青少年更可能發展出憤怒、吸煙、打架等外化問題[8],以及高水平的焦慮、 抑郁等負性情緒[9]。因此,提出本研究假設2:親子關系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間起中介作用。

核心自我評價是一個人對自我價值和能力的基本評價。由自我驗證理論可知,一旦個體有了關于他們自身的看法,就會努力尋求證據去維持和加強原來的自我概念。也就是說,不看好自己、認為自己不受歡迎的低水平核心自我評價者會去尋求各種證據來證明這一觀點,在這過程中就有可能對家庭沖突進行負面反饋,更傾向于負面地解釋信息,這反過來又會產生一系列負面情緒,從而導致問題行為的發生。而高水平核心自我評價的個體存在積極的自我認知,對外界的信息偏向進行積極地加工,從而體驗到更多的積極情緒,獲得更高的幸福感。以往以中學生為對象的調查發現,核心自我評價負向預測問題行為,低水平核心自我評價是導致個體問題行為的易感因素[10]601。核心自我評價越高的個體,其出現抑郁[11]和考試焦慮[12]等心理問題的概率越低,積極情緒的體驗感也越強。綜上,提出本研究假設3:核心自我評價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間起中介作用。

此外,親子關系也會影響個體的核心自我評價水平。根據依戀理論,個體與主要照顧者的關系質量會影響其對自我的心理表征。具體來說,高質量的親子關系會讓個體形成安全型依戀,有助于心理健康和提高對自我和他人的積極評價。實證研究也發現,中學生的自尊水平會受到親子關系質量的影響[13]。來自家庭成員正面和鼓勵的反饋是個體形成積極自我評價的主要原因,如果孩子長期暴露于家庭沖突中,可能會內化家庭成員向他們表達的批評和貶低信息,從而形成消極的自我評價。相反,如果在和家庭成員的互動過程中,個體能夠感受到溫暖、關注和愛,那么他們就會覺得自己是一個出色的人,從而形成積極自我評價。因此,提出本研究假設4: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在初中生家庭沖突和問題行為之間起鏈式中介作用。

二、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以四川省、河南省三所中學的900名初中生為研究對象,通過整群抽樣調查,共回收有效問卷858份,有效率為95.33%。其中男生 427名(49.77%),女生 431 名(50.23%);初一學生358 名(41.72%),初二學生 292 名(34.03%),初三學生208名(24.25%)。農村學生240名(27.97%),城鎮學生618名(72.03%),獨生子女252名(29.37%),非獨生子女606名(70.63%)。

(二)研究工具

1.家庭沖突量表

選取Moos等人編制,費立鵬等人[14]修訂的家庭環境量表中的矛盾性因子測量,共9題,2點計分。本研究中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系數為 0.717。

2.核心自我評價量表

采用任志洪、葉一舵修訂的核心自我評價問卷[15],共計8個題項,采用Likert 5點計分,得分越高代表被試的核心自我評價水平越高。本研究中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系數為 0.910。

3.長處和困難問卷

采用Goodman編制,寇建華等人修訂的長處和困難問卷[16],共25個題項,五個維度,分別為情緒癥狀、品行問題、多動、同伴交往問題和社會行為,其中前四個維度的總分為問題行為總分,采用0~2級評分。在本研究中,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系數為0.797。

4.親子關系量表

采用Buchanan等人編制的親子親密度量表[17],分別對父子和母子的關系進行評述,共9個項目,采用5點評分。本研究中量表的內部一致性系數為0.924。

(三) 統計分析

采用 SPSS 25.0 進行統計分析,并使用 SPSS 宏程序 PROCESS 中 model 6 對本研究中的鏈式中介效應進行檢驗。

三、研究結果

(一)共同方法偏差檢驗

采用 Harman 單因素檢驗法進行共同方法偏差檢驗[18]。結果顯示,有11個因子特征根大于1,且第一個因子解釋的變異量為29.93%,小于臨界標準(40.00%),說明本研究中存在共同方法偏差的可能性較小。

(二)各變量的描述性統計分析

各變量的描述統計和相關分析見表 1。結果發現:家庭沖突與問題行為呈顯著正相關,親子關系與家庭沖突呈顯著負相關,與問題行為呈顯著負相關;核心自我評價與家庭沖突及問題行為呈顯著負相關,與親子關系呈顯著正相關。

表1 各變量的描述統計和相關分析

(三)家庭沖突與青少年問題行為的關系: 鏈式中介效應檢驗

為進一步探討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在初中生家庭沖突與問題行為之間的作用,采用PROCESS中的模型 6 進行中介分析,分析前對四個變量進行標準化轉換。人口學變量差異分析結果顯示,初中生問題行為在性別、年級上具有顯著性差異,因此將性別、年級作為控制變量。

結果顯示(見表2),家庭沖突對問題行為的直接效應顯著(β=0.33,P<0.001),家庭沖突顯著負向預測親子關系(β=-0.54,P<0.001)和核心自我評價(β=-0.39,P<0.001);親子關系能夠顯著負向預測問題行為(β=-0.11,P<0.001),顯著正向預測核心自我評價(β=0.32,P<0.001);核心自我評價顯著負向預測問題行為(β=-0.50,P<0.001)。

表2 鏈式中介模型分析

中介效應檢驗結果顯示(見表3),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的中介效應值的Bootstrap95%置信區間均不包含0,說明兩者是家庭沖突與問題行為的中介變量。具體而言,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的中介效應由以下三條路徑組成,路徑1:家庭沖突→親子關系→問題行為;路徑2:家庭沖突→核心自我評價→問題行為;路徑3:家庭沖突→親子關系→核心自我評價→問題行為。三個中介效應在總效應中的占比分別為9%、29%和13%。

表3 中介效應檢驗

四、討論

(一)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的關系

本研究發現,家庭沖突顯著預測初中生問題行為,即家庭沖突越多,初中生問題行為表現越多。這一結果證實了研究假設1,說明家庭沖突對初中生心理發展的重要影響。以往研究也表明,父母沖突是影響個體心理發展的家庭風險因子之一[19]。根據社會學習理論,在青少年成長環境中,父母是其最直接也最易接觸的模仿對象,而長期暴露于父母沖突中,會使得青少年內化父母解決問題、解決沖突的行為模式,更容易對社會關系進行負面認知和加工,增加他們的敵意歸因,從而更傾向于使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20]。除此之外,情緒安全感理論指出,當青少年長期處于消極、敵對的家庭氛圍中,其情緒不安全感就會被喚醒,而安全感作為人們的低層次需要,會影響個體的認知和行為,從而引發悲傷、恐懼、焦慮等一系列消極情緒,增強攻擊行為的發生[21]。

(二)親子關系的中介作用

本研究發現,家庭沖突也可以通過親子關系間接預測初中生的問題行為,這一結果證實了研究假設2,顯示了親子關系對初中生心理健康的重要作用。這一研究結果也支持了溢出假說的觀點[5]321。具體來說,家庭沖突即父母沖突、親子沖突不僅僅會給發生沖突的雙方帶來一定的消極影響,如產生消極情緒和行為、消耗情感資源等等,而且這種負面影響還會外溢到家庭互動過程中,消耗家庭成員的心理能量,減少家長對孩子的社會支持,導致父母與子女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和互動,不利于親子關系的維系與提升。而不良的親子關系會導致初中生對父母的教養提出抗議,對父母感到厭煩,從而更有可能發展出憤怒、焦慮等問題行為[22]。

(三)核心自我評價的中介作用

本研究發現,核心自我評價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之間起中介作用。這一結果證實了研究假設3。由依戀理論可知,家庭沖突會導致個體出現依戀焦慮或依戀回避,導致消極的認知,從而形成消極的自我評價。除此之外,長期暴露于家庭沖突中的青少年會從沖突中感受到威脅和情緒上的不安感,這些消極結果會致使他們對自身價值的評價和體驗產生負面影響,造成自我否定,影響個體自尊水平的發展,降低了初中生的核心自我評價,導致初中生產生問題行為的風險增加。以往研究也表明,個體問題行為的發生與低水平核心自我評價有關[10]604。根據自尊的緩沖假說,低自尊的個體與高自尊的個體相比,應對資源更少,從而在面對家庭沖突時會對沖突進行負面反饋,傾向于負面地解釋信息,這反過來又會產生一系列負面情緒,從而導致問題行為的發生。

(四)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的鏈式中介作用

本研究進一步發現,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在初中生家庭沖突和問題行為之間起鏈式中介作用,支持了研究假設4。一方面根據溢出假說,家庭沖突會溢出影響親子間的互動進而影響青少年的發展;另一方面根據問題行為的綜合理論模型,作為外部環境因素的親子關系可以通過影響內部心理因素——核心自我評價間接影響初中生的行為發展。根據自尊的社會計量器理論,個體對自己的看法受到他人評價的影響。也就是說當他人認可并接納我們時,我們會感到自己被尊重和珍視,這滿足了我們對自我價值的需求,自尊水平就會隨之提升[23]。研究發現,良好的親子關系可以幫助個體感受到被別人尊重、接納和認可,滿足個體的自尊需求,從而形成積極的自我評價[24]。而核心自我評價作為問題行為的保護性因素,當家庭沖突降低初中生的親子關系質量時,初中生也可以通過提升個體的核心自我評價來抵御沖突環境帶來的不利影響。

五、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得出以下結論:家庭沖突顯著預測初中生問題行為;親子關系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之間起中介作用;核心自我評價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之間起中介作用;親子關系和核心自我評價在家庭沖突與初中生問題行為之間起鏈式中介作用?;诖?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夫妻之間應學會先處理情緒再解決問題,減少家庭沖突的發生。根據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父母處理問題的方法就像一部活生生的教科書,在孩子的成長歷程中會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如果家庭成員總是以沖突的形式來解決家庭矛盾,那么經歷過沖突的個體會習得這一解決問題方式,并認為這一方式是合理可行的,從而在自己的社會交往過程中用此方法解決問題,影響其社會適應能力的發展。因此,家庭成員之間應該學會高效的溝通交流方式、積極的應對方式,共同尋找解決家庭矛盾的方法。如果不慎將孩子卷入家庭沖突中,父母也應該及時與孩子進行積極溝通,先處理好情緒,再解決問題,讓孩子意識到沖突是可以得到妥善處理的,從而幫助其學會解決問題的正確方式。

其次,搞好親子關系,充分重視其在預防初中生問題行為中的保護作用。在平時的教養過程中,家長應該注意多采用溫暖、民主、接納的積極教養方式,注重與孩子的情感培養。給孩子自己做決定的機會,并對孩子的行為和選擇給予尊重、理解和接受,促進良好的親子溝通。除此之外,父母也應該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不斷學習、更新自己的家庭教育技巧,給孩子提供安全、溫暖和諧的家庭氛圍,建立良好的親子關系。

最后,家校合作,共同培養初中生積極的核心自我評價。核心自我評價作為保護性因素可以削弱風險因素對問題行為的影響。因此,要積極提升青少年的自尊水平和自我效能感, 這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緩解家庭沖突以及其他風險事件對問題行為的消極影響。因此,家長和學校教育工作者應把握青少年發展的階段性特征, 為培養高水平核心自我評價的學生創造良好的環境。一方面,學校應開設相應主題的心理健康教育課和團體心理輔導,引導初中生能夠正確認識自我、學會接納自我,增強自信心,提升對自我的評價。另一方面,家長應該用發展的眼光看待自己的孩子,不斷發現、挖掘孩子身上的閃光點,對孩子給予積極的評價,增強其積極情緒體驗,提升其自我價值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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