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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帶一路”倡議與沿線國家創新能力:基于雙重差分法的檢驗

2024-01-04 12:27李光勤儲夢君牛雯琦
關鍵詞:倡議專利一帶

李光勤 儲夢君 牛雯琦

(安徽財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蚌埠 233000)

2013年,習近平總書記在國際上首次提出建設“新絲綢之路經濟帶”和“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的合作倡議,引發國際廣泛關注。至2022年底,已有149個國家、32個國際組織簽訂了超過200個合作協議,覆蓋人口超過46億,約占全球人口總數的60%?!耙粠б宦贰背h的推進,使中國與沿途各國、地區的經濟交流更加密切。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發布的統計數字,中國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年貿易額已經從2013年的1.04萬億美元擴大至2022年的1.8萬億美元?!吨袊鴮ν庵苯油顿Y統計公報》指出,至2021年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直接投資累計達1 613億美元,為當地創造就業崗位346 000個;同樣,“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在華投資企業已有32 000家,實際累計投資達712億美元??梢?“一帶一路”倡議促使沿線國家經濟高速增長,實力不斷壯大,迎來巨大發展機遇。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推動“一帶一路”建設,必須增強“一帶一路”的自主創新能力,提倡開放合作,構建“海陸一體”“東西雙向”的對外開放格局。在十九屆六中全會上也提出重視共建“一帶一路”創新發展,支持沿線國家發展數字經濟,彌合數字鴻溝,加強創新合作,實現新一輪科技、工業革命成果的共享。在國家戰略上,“一帶一路”倡議是古代絲綢之路的傳承和創新;在建設實施中,“一帶一路”倡議必將激勵沿線各國的合作與創新。在此背景下,探討“一帶一路”倡議提出與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提升之間的關系具有重要現實意義。

現有文獻針對“一帶一路”倡議的研究,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展開: 第一,從宏觀角度探討“一帶一路”倡議對中國及沿線國家的影響?!耙粠б宦贰背h有助于促進中國的產業結構升級、(1)方慧、趙勝立: 《“一帶一路”倡議促進了中國產業結構升級嗎?——基于285個城市的雙重差分檢驗》,《產業經濟研究》2021年第1期,第29—42頁。提升中國的全球價值鏈地位、(2)劉志彪、吳福象: 《“一帶一路”倡議下全球價值鏈的雙重嵌入》,《中國社會科學》2018年第8期,第17—32頁。實現中國的高質量出口;(3)Yu Linhui, Zhao Dan, Niu Haixia, et al. “Does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Expand China’s Export Potential to Countries Along the Belt and Road?” China Economic Review, vol. 60,no. C (April 2020),101419.同時,“一帶一路”倡議有利于刺激沿線國家的經濟增長、(4)曹翔、李慎婷: 《“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經濟增長的影響及中國作用》,《世界經濟研究》2021年第10期,第13—24、134頁。提速數字經濟、(5)Robert M. Solow, “We’d Better Watch Out,” The New York Times Book Review, (July 1987), p.36.改善外交關系、(6)張驥、陳志敏: 《“一帶一路”倡議的中歐對接: 雙層歐盟的視角》,《世界經濟與政治》2015年第11期,第36—52、156—157頁。提升貿易效率并增加社會福利。(7)Zhai Fan, “China’s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 Preliminary Quantitative Assessment,” Journal of Asian Economics, vol. 55, no. C (April 2018), pp.84-92.第二,從微觀角度出發,探討“一帶一路”倡議對中國企業創新、(8)王桂軍、盧瀟瀟: 《“一帶一路”倡議可以促進中國企業創新嗎?》,《財經研究》2019年第1期,第19—34頁。緩解融資約束、(9)徐思、何曉怡、鐘凱: 《“一帶一路”倡議與中國企業融資約束》,《中國工業經濟》2019年第7期,第155—173頁。擴大對外投資、(10)呂越、陸毅、吳嵩博等: 《“一帶一路”倡議的對外投資促進效應——基于2005—2016年中國企業綠地投資的雙重差分檢驗》,《經濟研究》2019年第9期,第187—202頁。促進企業投資(11)趙克杰: 《“一帶一路”倡議對我國制造業上市公司投資的影響》,《上海交通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20年第28卷第4期,第47—56頁.以及提升貿易可持續性(12)Jiang Wenhui, Zhang Hai and Lin Yuanyuan, “Trade Sustainability and Efficiency under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A Stochastic Frontier Analysis of China’s Trade Potential at Industry Level,” Emerging Markets Finance and Trade, vol. 58, no. 6 (May 2022), pp.1740-1752.等方面的影響作用。與本文有較多關聯的是關于“一帶一路”倡議和創新的文章,其重點主要是關于企業創新、(13)曹虹劍、趙雨、李姣: 《“一帶一路”倡議提升了中國先進制造業的創新能力嗎?》,《世界經濟研究》2021年第4期,第104—119、136頁。技術創新(14)鄭登攀、周青、楊偉: 《技術創新能力與“一帶一路”出口貿易: 市場拓展能力和企業年齡的影響》,《管理評論》2022年第2期,第154—165頁。以及技術轉移(15)陳衍泰、齊超、厲婧等: 《“一帶一路”倡議是否促進了中國對沿線新興市場國家的技術轉移?——基于DID模型的分析》,《管理評論》2021年第2期,第87—96頁。等,也有文獻研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創新能力,(16)朱永鳳、王子龍、張志雯等: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空間溢出效應》,《中國科技論壇》2019年第5期,第171—180頁。但是該研究只針對59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創新能力空間溢出效應展開分析,并未涉及“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因果影響研究。

鑒于此,為了全面識別“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創新能力的因果關系,本文采用雙重差分模型,利用USPTO數據庫的國際專利數據,考察“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及作用機制。本文可能的邊際貢獻在于: 第一,與朱永鳳等(17)朱永鳳、王子龍、張志雯等: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空間溢出效應》,《中國科技論壇》2019年第5期,第171—180頁。的研究不同,本文將“一帶一路”倡議視為一項政策沖擊,采用雙重差分、PSM-DID等估計方法對“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創新能力的關系進行因果識別,可以豐富“一帶一路”倡議的政策影響文獻;第二,本文從經濟發展水平和政府治理能力兩個路徑出發,詳細分析了“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機制,有助于理清“一帶一路”倡議與各國創新能力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第三,文章還從異質性角度分析了不同區域、不同收入水平國家在“一帶一路”倡議下,其國家創新能力的差異性影響,對于各國因地制宜提升國家創新能力具有重要啟示。

本文余下部分的結構安排如下: 第一部分是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第二部分是模型設定與變量說明;第三部分為實證結果及分析;第四部分為異質性和機制分析;最后是研究結論和政策建議。

一、 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一帶一路”倡議作為國際合作的一項創舉,依靠中國與沿線國家已有的雙(多)邊機制,借助于一系列既存的區域合作平臺,不僅促進了中國經濟的發展,也帶動了沿線國家的繁榮。

新世紀以來,科技創新在提升國家威望和綜合國力中的作用明顯增強,評判國家地位的指標也更多傾向于國家的創新能力。它主要來源于兩個方面: 一是通過加大研發投入、培養創新人才、突破技術壁壘以激發本國創新潛力;二是利用國際市場“引進來”,通過“干中學”吸收他國高端技術,進而提升本國創新水平。(18)Beata S. Javorcik, “Does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Increase the Productivity of Domestic Firms? In Search of Spillovers through Backward Linkages,”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vol. 94, no. 3 (June 2004), pp.605-627.朱永鳳等(19)朱永鳳、王子龍、張志雯等: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空間溢出效應》,《中國科技論壇》2019年第5期,第171—180頁。以“一帶一路”為背景探討了各國創新能力的空間分布,并對其空間外溢效應作了較為詳盡的分析,為“一帶一路”倡議促進國家創新能力提供經驗證據。杜林豐和李貝貝(20)杜林豐、李貝貝: 《“一帶一路”倡議能否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基于雙重差分法的實證研究》,《華北金融》2022年第5期,第18—34頁。研究發現,“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各國的“創新思維”和“開放思維”產生了積極作用。在這一舉措中,數字經濟將會對沿線各國的創新發展產生更大的影響。(21)李曉鐘、毛芳婷: 《數字經濟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績效的影響研究》,《中國軟科學》2023年第1期,第40—50頁。同時,諸如“一帶一路”倡議這類自由貿易協議,能夠有效整合各國間的貿易體制,消除體制障礙,并對體制上落后的發展中國家進行補償,從而有效地彌補其體制缺陷。(22)鄧富華、霍偉東: 《自由貿易協定、制度環境與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中國工業經濟》2017年第5期,第75—93頁。

綜上來看,“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創新能力提升的關系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理解: 第一,激增的貿易對產品質量和產品革新產生要求?!耙粠б宦贰背h會增加成員國間、成員國與其他國家間的經貿交流,貿易額度的提升會敦促成員國更加注重產品質量,進而提升國家的創新能力。(23)David T. Coe, Elhanan Helpman, “International R&D Spillovers,” European Economic Review, vol. 39, no. 5(May 1995), pp.859-887.第二,合作和交流的平臺為創新發展提供機會?!耙粠б宦贰背h作為一項國際性合作協議,屬于國際經濟活動,為各國技術交流、切磋學習提供平臺,對創新活動具有直接影響。(24)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第三,良好的貿易環境有助于發展創新能力?!耙粠б宦贰背h能夠提供標準化的貿易規則和框架,這有助于減少成員國間、成員國與其他國家間的制度風險,為投資者和企業進行跨國創新提供體制上的便利。(25)鐵瑛、黃建忠、徐美娜: 《第三方效應、區域貿易協定深化與中國策略: 基于協定條款異質性的量化研究》,《經濟研究》2021年第1期,第155—171頁。同時,“一帶一路”倡議可以改善成員國的營商環境、制度環境,進而使其在參與全球生產網絡的過程中提升創新能力,制度環境水平較低的發展中國家更易受到促進。(26)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目前,沿線的發展中國家已經建立起自己的工業體系和制造業生產網絡?;谝陨戏治?本文提出假說1:

假說1:“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

“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機制,主要從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兩個路徑展開分析:

第一,“一帶一路”倡議會吸引世界各國對“一帶一路”成員國的關注,增加對成員國的投資,壯大其經濟規模,進而帶動“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提升。首先,中國是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對外投資流量達千億美元,投資實力十分強勁?!耙粠б宦贰背h作為中國主導的國際合作項目,必然會吸引中國企業對沿線國家進行投資,促進其經濟規模的壯大和國家創新能力的提升。周杰琦和夏南新(27)周杰琦、夏南新: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便利化與中國對外直接投資——基于對外投資廣度、深度及績效的視角》,《經濟問題探索》2021年第11期,第164—178頁。研究發現近十年中國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OFDI流量額度呈現波動上升的趨勢,幫助提高了中國及沿線國家企業的創新績效。其次,“一帶一路”倡議的優勢逐漸顯現,吸引了上百個國家參與其中,形成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國際投資熱,良好的投資環境和活躍的經濟發展便成為創新能力孕育和提升的溫床。周芮帆和洪祥駿(28)周芮帆、洪祥駿: 《雙循環背景下“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投資的協同效應》,《財經科學》2021年第7期,第107—119頁。的研究顯示,“一帶一路”倡議已經利用對外經貿合作、能源結構優化和外資及技術引進等方式幫助沿線國家構建起自己的國民經濟體系。最后,在“一帶一路”新一輪技術和產業轉型背景下,數字經濟已成為推動經濟發展的新引擎,它具有跨時空信息傳播、數據共享等特征,可以通過“數字+”方式進行創新要素賦能,對創新績效產生間接作用。(29)李曉鐘、毛芳婷: 《數字經濟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績效的影響研究》,《中國軟科學》2023年第1期,第40—50頁。

第二,“一帶一路”倡議使沿線國家參與到全球生產網絡中,激增的貿易機遇和風險從正反兩個方向促使政府提升其治理能力,能力的提升一方面會使政府提供更優質的社會服務,推出鼓勵型治理政策,激發國民的創新動力并提高國家創新能力,另一方面也會使政府對科技研發的管控和審查更加嚴格,導致國家創新能力下降。長期以來,“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多數屬于落后國家,嵌入全球生產網絡的程度較低,經濟相對封閉?!耙粠б宦贰背h的實施,使這類國家逐漸享有全球化益處,并通過倒逼機制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提高全球生產網絡的嵌入程度。(30)周光輝、劉向東: 《全球化時代發展中國家的國家認同危機及治理》,《中國社會科學》2013年第9期,第40—54頁。相關研究表明,“一帶一路”倡議促進了中國對法治較弱、政府問責較少的成員國的直接投資,這在一方面促進了參與國的經濟增長,另一方面也“加劇了這些國家的集權程度”,即提升政府治理能力。(31)Dylan Sutherland, John Anderson, Nicholas Bailey, et al., “Policy, Institutional Fragility, and Chinese Outward 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 An Empirical Examination of the 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Policy, vol. 3, no. 3(July 2020), pp.249-272.同時,有學者認為,雖然“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中清廉水平較低的成員國對來自中國的直接投資有更強的吸引力,但在加入“一帶一路”倡議后這些成員國的清廉水平也逐漸改善。(32)陳升: 《東道國清廉水平對中國對外直接投資的影響——基于“一帶一路”沿線54個國家的實證研究》,《經濟問題探索》2020年第10期,第146—157頁。原因在于,隨著融入全球化的程度加深,沿線國家會通過學習機制抓住倡議所帶來的共建機遇和發展紅利提升其治理能力。(33)楊竺松、陳沖、楊靖溪: 《“一帶一路”倡議與東道國的國家治理》,《世界經濟與政治》2022年第3期,第4—29、156—157頁。但是,政府治理能力對創新的影響存在爭議,有學者認為政府會通過政策投資、創新平臺建設、財政補助和減免稅等方式促進國家創新能力提升;(34)臧雷振: 《政府治理效能如何促進國家創新能力: 全球面板數據的實證分析》,《中國行政管理》2019年第1期,第121—127頁。也有學者認為企業會依賴政府投資和補助,通過偽造科研成果騙取補貼,此時國家創新能力下降。(35)Dimitris Zelepis, Dimitris Skuras, “The Effects of Regional Capital Subsidies on Firm Performance: An Empirical Study,” Journal of Small Business and Enterprise Development, vol. 11, no. 1(March 2004), pp.121-129.

將上述兩個路徑繪制成圖1,并提出本文的第二個假說:

圖1 影響機制

假說2:“一帶一路”倡議通過影響沿線國家的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進而影響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

二、 模型設定與變量說明

(一) 模型設定

為評估“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本文借鑒陳紫若等(36)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的方法,將“一帶一路”倡議作為一項準自然實驗,采用雙重差分模型進行估計,模型設定如下:

pat_grait=α+βpostit×treatit+σpostit+τtreatit+Xγ+μi+δt+εit

(1)

式中,i為國家,t為年份;pat_gra代表專利授權數量,反映國家創新能力的質量;post為“一帶一路”倡議提出的時間虛擬變量,提出之后為1,反之為0;treat為“一帶一路”倡議的處理組與控制組,如果為“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則取值為1,否則為0;postit×treatit為本文關心的核心解釋變量,“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之后的沿線國家取值為1,否則為0;X為控制變量合集,即影響國家創新能力的其他因素;μi為年份固定效應,δt為國家固定效應,εit為隨機擾動項。β是本文重點關注的系數,若β>0,則說明“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具有正向影響。α是常數項。

(二) 變量說明

國家創新能力(pat_gra)為本文的被解釋變量。國家創新能力的衡量方法很多,但為世界所公認的是持有專利數量指標。因此,本文借鑒陳紫若等①的研究,采用國際專利授權數量(pat_gra)來衡量一國的國家創新能力,數據來源于USPTO數據庫。除此之外,實證部分還采用專利申請數量(pat_app)、專利主權性(pat_rank)、專利拓展性(pat_class)、專利本土性(pat_dom)和專利國際性(pat_inter)五個變量替換進行穩健性檢驗,數據均來自USPTO數據庫。核心解釋變量為“一帶一路”倡議的政策變量,前文已作說明。

除核心解釋變量外,本文還加入以下控制變量:

(1) 經濟發展水平(lnpgdp): 本文借鑒徐俊和李金葉(37)徐俊、李金葉: 《中國與“一帶一路”國家貿易合作的第三國效應研究——基于自然資源稟賦和技術創新的雙重視角》,《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22年第3期,第19—33頁。的做法,采用不變價計算的人均GDP的自然對數來衡量國家經濟發展水平。國家經濟對于創新能力的提升具有重要推動作用。一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愈高,就愈向開放型經濟邁進,從而擁有更多的資金和更大的科研能力進行研發工作,預期符號為正。

(2) 勞動參與率(lnlab_rate): 本文采用參與就業人口占勞動年齡人口比率的自然對數來衡量勞動參與率。將勞動生產力作為資本便是人力資本,根據Cobb-Douglas知識生產函數理論,一國勞動參與率越高,其參與生產并進行價值創造的能力就越強,預期符號為正。

(3) 外商直接投資存量(lnifdi): 本文借鑒朱永鳳等(38)朱永鳳、王子龍、張志雯等: 《“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空間溢出效應》,《中國科技論壇》2019年第5期,第171—180頁。的做法,采用外商直接投資存量的自然對數進行衡量。創新活動需要考慮國家所處的外部環境以及在國際市場的技術溢出。外資大多采用合資、獨資和合作發展的模式,合作者提供資金技術,貿易母國提供基礎設備。從國際貿易規則的慣例中可以發現,發達合作者投入的往往是輔助技術,貿易母國很難學習到核心技術,預期符號為正。

(4) 出口規模(exp_gdp): 本文借鑒陳紫若等(39)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的做法,采用出口總額占GDP的比重來衡量出口規模。進出口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占有重要地位,一國進出口規模越大,其參與國際化分工與合作的程度越深,較其他國家更有潛力進行研發創新,預期符號為正。

(5) 進口規模(imp_gdp): 采用進口總額占GDP的比重來衡量進口規模,預期符號為正。

(6) 研發成果(R&D_ach): 本文利用科技期刊數量占國家總人口的比重來衡量一國的研發水平。研發成果體現了一個國家的創新能力,預期符號為正。

(三) 數據來源

本文使用的數據主要有三個來源: 第一,國家創新能力的衡量指標專利數據來源于USPTO數據庫,該數據庫的優勢在于其中的專利具有較高的技術水平,更能代表一國的國家創新能力,且采用單一的專利數據庫可以保證專利審查標準的統一性,便于對國家創新能力進行跨國比較;第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劃分,借鑒呂越等(40)呂越、陸毅、吳嵩博等: 《“一帶一路”倡議的對外投資促進效應——基于2005—2016年中國企業綠地投資的雙重差分檢驗》,《經濟研究》2019年第9期,第187—202頁。的研究,確定66個國家為受到“一帶一路”倡議影響的沿線國家;第三,其他數據來自WDI數據庫及世界銀行。

考慮到“一帶一路”倡議提出時間為2013年,本文選擇的數據是時間周期為2000—2018年120個國家的面板數據(因數據缺失問題,已剔除12個僅一年數據樣本的國家)。并且,由于一些變量,特別是專利數據存在較多年份樣本缺失問題,因此本文使用的是非平衡面板數據,總樣本為1 047個。為克服極端值影響,本文將主要的連續性變量以1%和99%的水平縮尾。表1為主要變量的描述性統計。

表1 描述性統計

三、 實證結果及分析

(一) 基準回歸

由于本文的被解釋變量為整數型專利數據,可以采用面板負二項固定效應模型進行估計,結果呈現在表2。第(1)列為控制了國家固定效應、未控制年份固定效應的估計結果;第(2)列在第(1)列基礎上控制了年份固定效應;第(3)列在第(1)列基礎上加入所有控制變量;第(4)列在第(1)列基礎上控制年份固定效應并加入所有控制變量。四個模型中,post×treat的估計系數均在1%的水平上顯著為正,而且系數變化很小。這說明“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創新能力具有顯著正向影響。假說1得以驗證。整體來看,post的系數顯著為正,說明“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以來,所有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均顯著提升;treat的系數顯著為負,說明與非“一帶一路”國家相比,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整體更低。以第(4)列的估計結果為例說明控制變量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 經濟發展水平、勞動參與率、外商直接投資存量、進口規模和研發成果對國家創新能力均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但是出口規模對國家創新能力具有顯著的阻礙作用,可能的原因在于沿線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創新能力較弱,進口規模的增加有助于學習他國的技術,提升創新能力,出口規模的增加反而使其將重心轉移到生產領域,忽略了創新發展。

表2 基 準 回 歸

由于研發投入(R&D_inv)能夠顯著影響創新活動,多數研究將研發投入作為主要控制變量,(41)劉慧、綦建紅: 《FTA網絡的企業創新效應: 從被動嵌入到主動利用》,《世界經濟》2021年第3期,第3—31頁。但是其全球數據存在嚴重缺失問題。所以本文參考陳紫若等(42)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的方法,在第(4)列的基礎上加入研發投入變量用以穩健性檢驗,估計結果呈現于第(5)列。結果顯示,樣本問題并不會影響本文研究結論的穩健性,假說1得以驗證。后文的研究仍然以第(4)列的樣本為基礎展開分析。

(二) 平行趨勢檢驗

關于多時間點雙重差分的平行趨勢檢測,本文借鑒羅知等(43)羅知、趙奇偉、嚴兵: 《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對國有企業長期投資的影響》,《中國工業經濟》2015年第10期,第69—84頁。和智艷等(44)智艷、陳智韜、羅長遠: 《“走出去”對公司治理的影響——來自“一帶一路”倡議準自然實驗的證據》,《復旦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年第6期,第166—180頁。的方式: 將樣本周期限定在2009—2018年,利用事件發生法,將“一帶一路”倡議假定在事前或者事后某一年發生,從而構建事件發生的虛擬變量DIDit,如果國家i在t時期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其值為1,否則為0;將2009年作為基期,模型構建如下:

(2)

其中,βt表示如果在t年實施“一帶一路”倡議,沿線國家與非沿線國家創新能力的差異。估計結果如圖2所示,在推進“一帶一路”倡議之前,只有2010年的系數顯著不等于零,而之后的三年,均不顯著,即說明“一帶一路”倡議之前是基本滿足平行趨勢的;在“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之后,即2014年之后的五年里(含2014年),其中,2014年和2015年的系數在5%的顯著性水平上是顯著的;2016年和2017年的系數在1%的顯著性水平上顯著為正,到2018年變為在10%顯著性水平上顯著為正;整體來看,在“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之后,與非沿線國家相比,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存在顯著提升的趨勢,這種趨勢存在先弱后強的動態效應。因此,平行趨勢的估計表明,采用雙重差分模型是可信的,假說1再次得以驗證。

圖2 平行趨勢檢驗

(三) 穩健性檢驗

上文的研究分析了“一帶一路”倡議可以顯著提升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為了讓“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結果更具可信性,本文從三個方面進行穩健性檢驗:

第一,替換被解釋變量。上文采用專利授權數量衡量國家創新能力,為了讓國家創新能力的衡量更具科學性,我們借鑒陳紫若等(45)陳紫若、盛偉、張先鋒: 《全球貿易協定網絡對國際創新活動的不對稱影響——基于制度環境的視角》,《中國工業經濟》2022年第4期,第80—98頁。的方法將專利授權數量替換為專利申請數量(pat_app)、專利主權性(pat_rank)、專利拓展性(pat_class)、專利本土性(pat_dom)和專利國際性(pat_inter)五個變量,估計結果呈現在表3。從五個模型的估計結果來看,post×treat的系數均顯著為正,說明采用面板負二項估計結果,“一帶一路”倡議對不同指標衡量的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均顯著為正,再次驗證假說1成立。值得注意的是,post的結果較前文相比呈現負向顯著的結果,可能的原因是上述幾個國家創新能力指標,在2014年之后所有國家均呈現減少的趨勢,而剛好專利獲得量(pat_gra)是呈現增加趨勢;但是由于模型中控制了國家固定效應、年份固定效應、treat和post×treat等因素,此時post的經濟學含義已顯得不是那么重要。

表3 更換被解釋變量

第二,更換估計方法。本部分將衡量國家創新能力的專利指標加一后取自然對數,采用普通面板數據模型進行估計。估計結果呈現在表4,從五個模型中可以看出,與非“一帶一路”國家相比,“一帶一路”倡議提出之后,沿線國家的專利授權數量(lnpat_gra)將提升37.2%,專利申請數量(lnpat_app)將增加18.2%,專利主權性(lnpat_rank)將增加22.1%,專利拓展性(lnpat_class)將增加39.3%,專利本土性(lnpat_dom)將增加27.2%,假說1得以驗證。

表4 更換估計方法

第三,熵平衡匹配方法。在普通面板數據模型估計的基礎上,我們繼續采用熵平衡匹配方法進行檢驗。該方法通過預先設置一組平衡性約束與規范性約束條件,確保實驗組和控制組在特定矩下實現數據的精確匹配,并自動計算一組與約束條件相匹配的最優權重。與其他匹配法相比,熵平衡可以在整體樣本中為每一個實驗組樣本匹配一個與之完全相似的控制組,進而保留所有樣本信息,并最大限度地消除樣本中的內生偏誤,實現實驗組與控制組之間樣本的精確匹配,使協變量標準化均數差及均值差異性檢驗更為穩健,結果更為可靠。由表5可知,post×treat對專利授權數量(lnpat_gra)、專利申請數量(lnpat_app)、專利主權性(lnpat_rank)、專利拓展性(lnpat_class)和專利本土性(lnpat_dom)的影響系數均顯著為正,而且系數與表4的差異并不大,說明估計結果是穩健的,假說1得以驗證。

表5 熵平衡匹配方法

四、 進一步分析

(一) 異質性分析

本部分重點討論“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異質性影響,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討論:

第一,區域異質性。由于“一帶一路”沿線國家主要分布在亞、歐兩個洲,所以我們將國家樣本劃分為亞洲國家、歐洲國家和其他國家三個子樣本。表6為采用面板負二項模型的估計結果。從三個模型的估計結果可以看出,post×treat的系數在亞洲國家樣本和其他國家樣本中顯著為正,但在歐洲樣本中不顯著。說明“一帶一路”倡議主要的受益國家為亞洲沿線國家及其他國家,這與亞洲國家與中國鄰近,且存在較強的文化認同感相關;其他國家經濟落后、可提升空間大、受影響程度深,所以對其他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的促進作用更為明顯;歐洲國家本身較為發達,國家創新能力較強,“一帶一路”倡議對其影響較小,所以在歐洲子樣本中不顯著。

表6 區域異質性

第二,收入異質性。對國家當年的人均收入水平進行劃分,將人均收入小于6 000美元的國家確定為低收入國家,人均收入6 000—12 000美元的國家確定為中收入國家,人均收入大于12 000美元的國家確定為高收入國家。表7為采用面板負二項模型的估計結果,三個模型中,post×treat的系數在低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樣本中顯著為正,但是在中收入國家樣本中不顯著。結果說明在低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樣本中,與非“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相比,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的創新能力存在顯著促進作用。關于中收入國家回歸結果不顯著,可能的原因是: 在低收入國家和高收入國家樣本中,參與“一帶一路”倡議都可以帶來更多的競爭力,提升國家創新能力;但是在中收入國家樣本中,大部分中收入國家既不同于低收入國家的科技落后,又很難獲取高收入國家的核心技術,容易陷入創新研發的瓶頸期,因而是否參與“一帶一路”倡議,對其國家創新能力沒有顯著影響。

表7 收入異質性

(二) 機制分析

為了檢驗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對“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機制,本部分借鑒中介效應模型的方法,(46)溫忠麟、葉寶娟: 《中介效應分析: 方法和模型發展》,《心理科學進展》2014年第5期,第731—745頁。構建如下模型:

lnpat_grait=α+βpostit×treatit+Xγ+μi+δt+εit

(3)

lnGDPit=α+βpostit×treatit+Xγ+μi+δt+εit

(4)

wgiit=α+βpostit×treatit+Xγ+μi+δt+εit

(5)

lnpat_grait=α+βpostit×treatit+ρlnGDPit+Xγ+μi+δt+εit

(6)

lnpat_grait=α+βpostit×treatit+θwgiit+Xγ+μi+δt+εit

(7)

其中,lnpat_gra為對數形式的專利授權數;模型(3)為考慮“一帶一路”倡議對專利授權數的影響;模型(4)和模型(5)為分別考察“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的影響;模型(6)和模型(7)為分別加入國家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后,考察“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模型(3)、(4)和模型(6)構成一組,考察國家經濟規模在“一帶一路”倡議影響國家創新能力過程中的中介效應;模型(3)、(5)和模型(7)構成一組,考察政府治理能力在“一帶一路”倡議影響國家創新能力過程中的中介效應。由于經濟規模和政府治理能力均是連續變量,為了保證中介效應的三個步驟具有可比性,本部分將專利獲得量取對數,采用普通面板數據模型中的固定效應模型進行估計。

經濟規模采用國民生產總值的自然對數(lnGDP)表示,估計結果呈現在表8。前三列為未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此時,經濟規模的中介效應是顯著的。后三列為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從第(4)列和第(5)列可以看出,“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和國家經濟規模均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第(6)列中,加入經濟規模后,“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系數仍然顯著為正,但系數有一定的下降,而此時的經濟規模系數也顯著為正,說明經濟規模在“一帶一路”倡議影響國家創新能力過程中具有部分中介作用,中介效應約為7.62%。假說2得以驗證。

表8 經濟規模效應

政府治理能力(wgi)采用世界銀行公布的“全球治理指數”表示,估計結果呈現在表9。前三列為未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后三列為加入控制變量的回歸結果。此時,“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直接效應和中介效應的符號是相反的,存在遮掩效應。(47)溫忠麟、葉寶娟: 《中介效應分析: 方法和模型發展》,《心理科學進展》2014年第5期,第731—745頁。從第(4)列和第(5)列可以看出,“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和政府治理能力均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第(6)列中,加入政府治理能力后,“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系數仍然顯著為正,但政府治理能力系數顯著為負,說明“一帶一路”倡議通過提高政府治理能力反而抑制其創新能力,遮掩效應約為7.46%??赡艿脑蛟谟?“一帶一路”倡議所帶來的投資機遇和風險促使政府提升其治理能力,能力的提升使國家對科技研發的審查和認證標準提高,申請國際專利時相對更為嚴格,存在科研偽造和不達標問題的專利被剔除,專利的授權數量減少,因而國家創新能力下降。假說2得以驗證。

表9 政府治理能力效應

五、 研究結論與政策建議

中國始終堅持以積極態度開展對外合作,并通過倡導和引領“一帶一路”建設的方式,為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作貢獻。本文將“一帶一路”倡議與國家創新能力納入同一分析框架,利用USPTO數據庫的國際專利數據,構建雙重差分模型考察“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的影響及其機制。主要結論: 第一,“一帶一路”倡議對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具有顯著的促進作用,該結論在經過一系列穩健性檢驗后仍然成立;第二,異質性分析發現,“一帶一路”倡議對非歐洲國家、低收入及高收入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影響更為顯著;第三,機制分析發現,經濟規模與政府治理能力在“一帶一路”倡議對國家創新能力影響中分別存在中介效應和遮掩效應。

基于以上結論,本文的政策啟示為: 首先,“一帶一路”倡議有利于提升沿線國家的國家創新能力,該結論可以有力地駁斥“中國威脅論”。隨著全球化的深入推進,世界各國已經成為不可分割的有機整體,“一帶一路”倡議使成員國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這有利于沿線國家的共同發展,有利于“人類命運共同體”的構建。其次,“一帶一路”倡議并非要求沿線國家被動接受,而是希望成員國主動融入全球生產網絡,積極營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提高經濟規模,從而實現國家創新能力的提升。同時,政府治理能力的提升對于國家創新能力的抑制影響并非壞事,它能幫助科技研發,杜絕作假、提高質量,真正意義上造福社會。最后,中國倡導的“一帶一路”不是中國的“獨角戲”,而是需要全世界相關國家的共同努力,特別是沿線國家的共同努力?!耙粠б宦贰毖鼐€國家要深化彼此間的戰略合作,為經濟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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