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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能源效率的影響

2024-01-08 11:07胡浩志陸夢璇曹宇彤
上海商學院學報 2023年6期
關鍵詞:試點要素能源

胡浩志 陸夢璇 曹宇彤

一、引言

隨著人類工業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和經濟的快速增長,全社會對煤電油運和重要資源的需求量明顯增加,一些重要能源資源價格大幅度上漲,對外依存度大幅度上升,我國重要能源資源短缺對經濟發展的制約進一步加劇。今后,隨著我國工業化和城鎮化推進,能源資源需求總量還會增加,經濟發展面臨的資源約束矛盾將長期存在。中國面臨的能源和環境問題實際上是全球性的能源和環境問題。①Crompton P, Wu Y R,“Energy Consumption in China: Past Trends and Future Directions”, in Energy Economics, 2004, Vol.27,No.1, pp.195—208;Zheng W, Walsh P P,“Economic Growth, Urbanization and Energy Consumption: A Provincial Level Analysis of China”, in Energy Economics, 2019, Vol.80, pp.153—162;Jiang X M, Zhu K F, Green C,“China’s Energy Saving Potential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Energy Efficiency Advantages of Foreign-invested Enterprises”, in Energy Economics, 2015, Vol.49, No.15, pp.104—112;He L Y, Huang G,“Processing Trade and Energy Efficiency: Evidence from Chinese Manufacturing Firms”, in 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 2020,Vol. 276, No.12.節約能源資源,大力促進能源資源的高效利用和循環利用,是緩解能源資源約束矛盾的根本出路。

當前,中國已經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這就要求保持經濟平穩增長和改善生態環境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黨的十八大提出“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主要的戰略任務,強調必須要著力推進綠色循環發展和低碳發展。2020 年,習近平在第75 屆聯合國大會上提出二氧化碳排放力爭于2030 年前達到峰值、2060 年前實現碳中和。這也表明了中國在制定國家未來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時正在將應對氣候變化作為重要的考慮因素,節能減排、低碳發展將是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中國環境治理的一個重要主題和主要方向。近年來,為實現控制溫室氣體排放行動目標,國家做了許多實踐層面的嘗試,比如,國家發改委在2010 年就發布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并先后于2012年和2017 年優化了相關政策并拓展了試點名單,旨在探索實現碳排放目標的發展模式以及有效路徑,推動城市實現全面低碳化以降低經濟發展對環境的負面影響。

降低能源消耗是實現城市低碳化發展的重要條件,而能源效率的提高是實現低能耗的關鍵。隨著能源消耗與環境污染問題的日益顯現,能源效率的提高也越來越受到國內外各個國家的廣泛重視。如何在保證經濟持續發展的基礎上實現節能減排目標,是我國在經濟高質量發展階段中面臨的重大課題,而提升能源效率無疑是我國實現降低能耗和綠色發展的一個有效突破口,同時能源效率的提高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能源供求結構矛盾,對城市綠色發展影響重大。

為了揭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試點城市能源效率的影響效應和作用機制,本文以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作為準自然實驗,利用2006—2019 年中國265 個地級市的面板數據構建DID 模型來開展相關研究。與其他已有研究相比,本文的貢獻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1)本文將低碳城市試點政策這一宏觀政策對能源效率的影響及作用機制作為主要研究內容,豐富了相關研究文獻。而且,本文利用準自然實驗開展實證研究,可以有效緩解內生性問題,研究結論也更加穩健。(2)相較于以往文獻單一集中于單要素能源效率或者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角度探究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本文同時將單要素能源效率和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兩個指標納入評價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效果的框架中,能夠更全面地評價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社會經濟發展以及經濟綠色轉型的作用。(3)在分析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影響能源效率的傳導機制時,相較于以往文獻以專利授權數量衡量的技術創新指標作為傳導機制,本文將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能源效率的創新傳導機制進一步深入至綠色專利授權數所代表的綠色創新水平,這一指標更適合作為衡量低碳化發展的綠色指標,也更能有效反映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

二、文獻回顧與研究假設

(一)文獻回顧

1.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相關研究

隨著中國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推行,涵蓋的試點城市越來越多,關于該政策設計邏輯、理論基礎、分析框架及其實施效果等方面文獻也越來越多。也有很多學者通過構建不同的評價指標來驗證低碳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如霧霾污染、碳排放、能源消耗、技術創新、產業結構升級以及全要素生產率等。目前關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研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向:

一是在政策的設計邏輯與框架和落實對策等方面的研究。莊貴陽在分析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時利用政策的溢出效應構建了“試點—擴散”的分析框架,對國家層面試點城市的選擇、各個城市政策的設計與執行、試點城市基于各項政策要求工作的完成情況、進程的監督以及政策實施效果的評估五個方面進行了具體的分析,肯定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我國推進綠色低碳化發展的重要作用。①莊貴陽:《中國低碳城市試點的政策設計邏輯》,《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0 年第3 期,第19—28 頁。劉天樂和王宇飛認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推動城市低碳化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政策目標過于寬泛和缺少約束性、政策評價體系不完善以及政策執行主體權責不匹配等問題。②劉天樂、王宇飛:《低碳城市試點政策落實的問題及其對策》,《環境保護》2019 年第1 期,第39—42 頁。郭施宏和王雪純研究發現完善城市資金保障機制、監測核算機制以及組織保障機制是各試點城市實現低碳化發展的必要條件。③郭施宏、王雪純:《中國邁向“雙碳”目標的政策執行保障機制研究——來自低碳試點城市的實證經驗》,《北京工業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1 年第6 期,第57—68 頁。

二是從節能減排角度對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目前大多數文獻都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PM2.5和碳排放有著顯著抑制作用④趙彥云、陸香怡、王汶:《低碳城市的CO2 與PM2.5 減排協同效應分析》,《中國環境科學》2023 年第1 期,第465—476 頁。,其影響機制包括環境規制⑤王華星、石大千:《新型城鎮化有助于緩解霧霾污染嗎——來自低碳城市建設的經驗證據》,《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9 年第10 期,第15—27 頁。、產業結構⑥陸賢偉:《低碳試點政策實施效果研究——基于合成控制法的證據》,《軟科學》2017 年第11 期,第98—101+109 頁。、能源結構和技術創新⑦郭沛、梁棟:《低碳試點政策是否提高了城市碳排放效率——基于低碳試點城市的準自然實驗研究》,《自然資源學報》2022 年第7 期,第1876—1892 頁。。禹湘等利用Tapio 脫鉤模型實證分析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過程中碳排放與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在低碳經濟發展過程中,大力發展可再生能源,優化產業結構,加大研發投入和提升城鎮化質量是減少碳排放的關鍵。⑧禹湘、陳楠、李曼琪:《中國低碳試點城市的碳排放特征與碳減排路徑研究》,《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0 年第7 期,第1—9 頁。鄭漢和郭立宏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具有“鯰魚效應”,即政策在試點城市的實施對于鄰接非試點城市的碳排放具有顯著的負效應,而環境質量是傳導這種效應的主要渠道。⑨鄭漢、郭立宏:《低碳城市試點對鄰接非試點城市碳排放的外部效應》,《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2年第7 期,第71—80 頁。趙彥云等將二氧化碳與PM2.5兩種尺度數據納入統一框架來評價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最終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通過改善公共環境而產生了顯著的二氧化碳與PM2.5減排的協同效應,且這種減排的協同效應在經濟發展水平高、產業結構完善的城市以及非資源型城市更為顯著。①趙彥云、陸香怡、王汶:《低碳城市的CO2 與PM2.5 減排協同效應分析》,《中國環境科學》2023 年第1 期,第465—476 頁。除此之外,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降低能耗有著重要作用。李順毅利用合成控制法研究低碳城市試點政策與城市電能消費強度之間的關系,研究發現兩者之間存在顯著負向關系,并且隨著政策實施的時間逐漸變長,其對城市電能消費強度的反向效應也越來越顯著。②李順毅:《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電能消費強度的影響——基于合成控制法的分析》,《城市問題》2018年第7期,第38—47 頁。

三是從技術創新角度評價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目前大部分相關文獻表明,低碳城市建設有利于促進技術創新③逯進、王曉飛、劉璐:《低碳城市政策的產業結構升級效應——基于低碳城市試點的準自然實驗》,《西安交通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20 年第2 期,第104—115 頁。,且這種促進作用存在一定的空間溢出效應④馬麗梅、司璐:《低碳城市與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2 年第7 期,第81—90 頁。⑤ 徐佳、崔靜波:《低碳城市和企業綠色技術創新》,《中國工業經濟》2020 年第12 期,第178—196 頁。。徐佳和崔靜波利用上市公司的綠色專利數建立雙重差分模型進行實證檢驗,最終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企業層面的影響表現為綠色技術創新水平的顯著提升,且對非國有企業以及高碳行業的影響更為顯著⑤;熊廣勤等通過構造三重差分模型,研究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不同企業的影響效果,最終發現該政策的實施對于城市內高碳排放、高污染企業的綠色技術創新水平有著明顯的促進作用⑥熊廣勤、石大千、李美娜:《低碳城市試點對企業綠色技術創新的影響》,《科研管理》2020 年第12 期,第93—102 頁。;李林紅等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企業的創新能力有推動作用,但影響效果呈現邊際效應遞減的規律⑦李林紅、王娟、徐彥峰:《低碳試點城市政策對企業技術創新的影響——基于DID 雙重差分模型的實證研究》,《生態經濟》2019 年第11 期,第48—54 頁。;胡求光和馬勁韜基于創新價值鏈視角,將綠色技術創新效率分解為綠色技術研發效率和綠色技術成果轉換效率兩個部分,創建多重差分模型,最終結論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兩個階段的綠色技術創新效率都有明顯的提升作用⑧胡求光、馬勁韜:《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綠色技術創新效率的影響研究——基于創新價值鏈視角的實證檢驗》,《社會科學》2022 年第1 期,第62—72 頁。; 陳艷春研究發現實施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城市對其周邊其他城市的綠色技術創新發揮技術中介作用,即存在一定的示范效應,并且試點城市的示范效應存在一定的地區異質性⑨陳艷春:《中國低碳城市綠色技術創新的示范效應研究》,《河北經貿大學學報》2016 年第1 期,第107—110 頁。;馬麗梅和司璐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通過加強環境規制作用和推動行業的能源轉型進而促進了試點城市的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并且通過空間自相關檢驗發現試點政策對周邊城市的綠色能源技術創新產生了空間溢出效應且這種效應顯著為正,最終呈現出“高-高”型與“低-低”型聚集模式。①馬麗梅、司璐:《低碳城市與可再生能源技術創新》,《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2 年第7 期,第81—90 頁。

四是從城市全要素生產率角度以及構建城市綠色發展新指標對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進行評價。佘碩等通過檢驗影響機制發現城市創新以及產業結構是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發揮有效作用并最終促進政策試點城市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主要的兩個渠道。②佘碩、王巧、張阿城:《技術創新、產業結構與城市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基于國家低碳城市試點的影響渠道檢驗》,《經濟與管理研究》2020 年第8 期,第44—61 頁。王亞飛和陶文清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顯著促進了城市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且政策成效隨時間延長呈現“倒U 型”特征③王亞飛、陶文清:《低碳城市試點對城市綠色全要素生產率增長的影響及效應》,《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21 年第6 期,第78—89 頁。;丁丁等選擇萬元GDP 排放、森林覆蓋率、人均GDP、三產比例、碳排放峰值年份、城鎮化率等10 個指標構建了低碳城市評價指標體系框架,基于該體系框架將試點城市分為四類即領先型城市、發展型城市、后發型城市和探索型城市,最終根據研究結果針對這四種不同類型的城市提出不同的低碳發展路線建議④丁丁、蔡蒙、付琳等:《基于指標體系的低碳試點城市評價》,《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5 年第10 期,第1—10 頁。;韋東明和顧乃華研究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過程中低碳治理相關制度與法規的建設與實行對試點城市的綠色經濟增長有著顯著的促進作用,其中綠色技術變動為主要的作用機制,且綠色經濟增長效應存在明顯的地域差異,實施效果在東部和西部較為明顯⑤韋東明、顧乃華:《城市低碳治理與綠色經濟增長——基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準自然實驗》,《當代經濟科學》2021 年第4 期,第90—103 頁。。

2.能源效率測算相關研究

能源效率的測算,參考目前相關文獻,主要可以劃分為單要素能源效率測算和全要素能源效率測算兩方面。在單要素能源效率的測算方面,陳軍和徐士元在研究中使用能耗強度作為代理指標計算單要素能源效率⑥陳軍、徐士元:《技術進步對中國能源效率的影響:1979—2006》,《科學管理研究》2008 年第1 期,第9—13 頁。;夏炎和范英采用生產能耗綜合指數表示單要素能源效率⑦夏炎、范英:《基于減排成本曲線演化的碳減排策略研究》,《中國軟科學》2012 年第3 期,第12—22 頁。;吳健生等利用夜間燈光數據研究能源消費總量⑧吳健生、牛妍、彭建等:《基于DMSP/OLS 夜間燈光數據的1995—2009 年中國地級市能源消費動態》,《地理研究》2014 年第4 期,第625—634 頁。,在此基礎上史丹和李少林將夜間燈光數據所代表的能源消費總量與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作為單要素能源效率的代理指標⑨史丹、李少林:《排污權交易制度與能源利用效率——對地級及以上城市的測度與實證》,《中國工業經濟》2020 年第9 期,第5—23 頁。。

鑒于單要素指標分析的不足,很多研究從多指標投入產出和全要素的角度研究能源效率。在測算方法方面,Tone 提出納入了松弛變量的SBM-Undesirable 模型①Tone K,“A Slacks-based Measure of Efficiency in 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 in European Journal of Operational Research, 2001, Vol.130, No.3, pp.498— 509.。在此模型中,納入了環境污染作為非期望產出進行測算。Tone 還在2010 年提出了定義距離函數的EBM 模型。Ma 和Ma 在假設規模報酬不變的基礎上,構建數據包絡模型并測算了中國的能源效率和能源技術效率。②Ma S Y, Ma Z X, “The Efficiency of Chinese Energy Consumption and GDP”, in Energy Procedia, 2011, Vol.5,No.3, pp.1727—1731.陳詩一利用方向性距離函數重新估算了改革開放以來整個中國工業全要素生產率,最終發現納入環境約束因素的全要素生產率估算值比沒有納入環境因素的全要素要素生產率估算值低③陳詩一:《中國的綠色工業革命:基于環境全要素生產率視角的解釋(1980—2008)》,《經濟研究》2010 年第11 期,第21—34+58 頁。;吳傳清和董旭將污染物納入DEA 模型中去,測算包含非期望產出的能源效率④吳傳清、董旭:《環境約束下長江經濟帶全要素能源效率研究》,《中國軟科學》2016 年第3 期,第73—83 頁。;史丹和李少林在測算各地級市的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時,選取勞動、資本和能源作為投入,基期價格GDP 作為合意產出,工業SO2、工業煙粉塵和工業廢水排放量作為非合意產出,具體測算方法為SBM-Malmquist-Luenberger 指數法⑤史丹、李少林:《排污權交易制度與能源利用效率——對地級及以上城市的測度與實證》,《中國工業經濟》2020 年第9 期,第5—23 頁。。

3.能源效率影響因素的相關研究

學者們從多個角度出發對能源效率的影響因素進行了研究,目前的相關文獻表明,除了經濟發展外,環境規制、產業結構、技術創新、金融發展、外商直接投資等因素同樣會對能源效率產生顯著影響。余康研究發現技術進步有利于能源效率的提升⑥余康:《市場化改革、技術進步與地區能源效率——基于1997—2014 年中國30 個省份的面板數據模型分析》,《宏觀經濟研究》2017 年第11 期,第79—93 頁。;潘雄鋒等研究技術進步與能源效率之間的關系時引入了市場化水平這一指標,最終證實了“能源回彈效應”這一觀點⑦潘雄鋒、彭曉雪、李斌:《市場扭曲、技術進步與能源效率:基于省際異質性的政策選擇》,《世界經濟》2017 年第1 期,第91—115 頁。;周力等基于VAR 模型驗證分析了我國金融發展水平與能源效率之間的關系,最終通過實證發現了金融發展水平對提升能源效率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且在中長期內最為顯著⑧周力、張寧、陳晴旖:《基于低碳視角的我國金融發展對能源效率的影響》,《企業經濟》2013 年第10 期,第16—20 頁。;沈冰和李鑫認為金融發展水平、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與能源效率存在內在關系,最終通過實證檢驗證明了金融發展水平的提升通過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進而推進了能源效率的提升⑨沈冰、李鑫:《金融發展、產業結構高級化與能源效率提升》,《經濟問題探索》2020 年第12 期,第131—138 頁。;景守武和陳紅蕾利用GMM 方法驗證了外商直接投資的增加顯著提高了中國第二產業的能源效率①景守武、陳紅蕾:《外商直接投資是否有助于改善中國能源環境效率?》,《經濟問題探索》2018 年第12期,第172—182 頁。。

(二)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說

全球變暖已經成為全人類共同面臨的環境問題,實現經濟的可持續發展也成為全球各國的共同關注點與話題。近年來,為了緩解工業化發展所帶來的環境壓力,我國積極倡導傳統經濟向綠色經濟轉型,達成經濟平穩增長和生態環境得以改善的平衡。新發展格局具有特定含義。2010 年7 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的低碳城市試點相關文件中將5 省8 市作為首批低碳試點,其中以經濟水平較發達的省份以及一線城市為主。在之后2012 年11 月和2017 年1 月又分別發布了第二批和第三批試點城市名單,低碳試點也逐漸擴展到二三四線城市以及一些縣區地區。國家層面在開展低碳城市試點工作時雖然并沒有涉及具體細化制度設計等,但是規定了試點城市以生態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協同發展為核心主旨的具體任務,其中就包含提高能源效率。根據國家發布的具體任務,相關試點城市可以結合自身經濟發展水平以及資源稟賦具有針對性地制定相關政策體系以及低碳發展的模式與路徑,目前已有多個試點城市在所制定的低碳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將減少能源消耗、降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以及提高能源邊際生產率等作為其推行低碳政策的行動目標。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能源效率的影響可以從以下兩個方面加以分析:

一方面,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可以推動產業結構優化進而提高能源效率。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產業結構的影響主要體現在:第一,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會增加企業的排污治污成本,因此企業會減少進入高污染的產業而轉向進入低污染的清潔型產業,最終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必然伴隨著更加嚴格的排污標準、能耗標準以及更先進的環保執法的手段,以此遏制高污染、高能耗的產業,提高產業準入門檻,淘汰落后產能。例如,2012 年深圳市頒布的《深圳經濟特區碳排放管理若干規定》中提出了嚴格的碳排放管理制度,并規定企業如有超額排放的情況,則根據超額量按照市場價三倍的價格處以罰款;貴陽市也在其發展計劃書中明確設立了低碳發展過程中的“負面清單”以及嚴格的準入制度,淘汰落后產能。嚴格的環境規制政策會增加企業的排污及治污成本和技術更新成本,短期內可能會產生負的溢出效應以及政府干預所導致的擠出效應。但是任何政策都會有一定的滯后性,從長期來看,低碳政策的實施會增強企業的環保意識,促使企業改變其戰略以及發展方向,減少進入高污染高能耗產業,更多地涌向清潔型產業,從而有效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以及低碳經濟轉型。第二,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會增強公眾對于低碳和綠色理念的認可度并派生出新的綠色消費需求,這種“綠色信號”會促進企業的綠色發展,進而推動低碳產業發展。②張兵兵、周君婷、閆志?。骸兜吞汲鞘性圏c政策與全要素能源效率提升——來自三批次試點政策實施的準自然實驗》,《經濟評論》2021 年第5 期,第32—49 頁。而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對能源效率的影響主要表現為使生產要素得以更合理的分配,降低了能源在等量產出所需投入的生產要素中的占比,提高了生產要素配置效率,同時也會減少同等能源投入生產時所產出的污染物,能源效率由此得以提升。

另一方面,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可以通過促進綠色創新進而提升能源效率。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綠色創新影響主要體現在:第一,根據“波特假說”,合理的環境規制政策有助于激發企業的環保意識并能對企業創新形成倒逼機制,進而使得企業通過創新提高生產率以及企業競爭力。①Porter M E,Linde C V D , “Toward a New Conception of the Environment-Competitiveness Relationship”, in 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 1995, Vol.9, No.4, pp.97—118.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提高了污染物排放標準以及治污成本,這會倒逼企業主動進行綠色技術創新,將污染外部性內在化。第二,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會使政府加大對企業的政策幫扶以及資金和技術支持,弱化企業對于創新風險的擔憂,促進企業的綠色技術研發。在推行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時,試點政府會通過實施一系列的財政措施和投資手段來扶持與刺激企業的低碳創新,包括對企業的稅收激勵、使用環保材料和技術的政策優惠以及對于申請綠色專利的獎勵等。例如,北京經開區管理委員會2021 年印發的《關于貫徹新發展理念加快亦莊新城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3.0 版)》中明確規定對于2021 年企業自籌研發投入對比上一年超過20%的企業根據方案給予相應的獎勵;杭州市發布的《杭州市科創領域碳達峰行動方案》中也將構建綠色低碳技術創新體系、搶占技術制高點作為主要目標,并制定了創新激勵機制,對于建設低碳技術創新服務平臺的企業給予一定補助,其中包括對其平臺建設期的設備投入給予30%的補助資金。這些激勵政策有利于緩解企業的創新壓力,促進綠色創新水平的提升,推動低碳技術創新體系的形成和有效輸出。此外,有研究表明,綠色技術創新對能源效率的提升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根據已有文獻,綠色技術創新對能源效率的影響主要體現為創新所帶來的技術效率的提高和科技進步作用于能源系統,減少能源消耗的同時促進經濟的增長,最終提高能源效率。

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在此提出假說:

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推行可以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

三、模型與數據

(一)數據來源與樣本選擇

本文選取2006—2019 年我國265 個地級市作為研究對象。文中所用到的政策實施的相關試點城市數據是通過查閱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相關文件得出的,但政策試點包含了省份和城市兩個層級,為了使數據統一,本研究中將政策試點省份的省會城市認定為試點城市,其余城市作為非試點城市。除此之外,三個批次中試點省份的省會城市與后續試點城市有重合的,如武漢、昆明等,本研究將這些重復的城市的政策實施時間定為第一次發布的時間。在剔除名單中缺失數據的試點城市以及4 個直轄市后,本文最終確定了265 個城市樣本,其中包含61 個低碳試點城市以及204 個非試點城市。此外,三批試點城市名單發布月份分別為7 月、11 月和1 月,前兩批都在下半年,考慮不能作為完整的政策實施年份,故將政策實施時間延后一年即將第一批以及第二批試點政策實施時間分別定義為2011 年和2013 年,第三批政策實施時間不變即為2017 年。

數據處理方面,本研究所用到測算能源效率所需的一部分投入變量的數據以及一系列控制變量的數據均來自《中國城市統計年鑒》,個別缺失項采取線性插值法補齊,并將所有涉及貨幣計量的變量以2006 年為基期進行價格指數平減;能源消費量數據來自《中國能源統計年鑒》,并將單位統一為噸標準煤;測算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所需的夜間燈光數據來自美國國家海洋和大氣局;綠色專利授權數量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

(二)模型設定

本研究利用雙重差分法(DID)進行準自然實驗,探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城市能源效率影響的凈效應,現將本研究模型設定如下:

其中i表示城市,t代表年份,p表示城市i 所在的省份;Yit為被解釋變量,在本研究中被解釋變量包括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post為時間分組變量,實施政策前的年份為0,實施政策后的年份為1;treat為城市分組變量,試點城市為1,非試點城市為0;為雙重差分項,表示第t年及之后城市i是否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虛擬變量,即如果第t年及之后城市i成為了試點城市則取值為1,否則取值為0;為影響城市能源效率的控制變量組,包括要素稟賦結構、對外開放程度、人口密度、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金融發展和政府財政結構等;γt為時間固定效應;ωi為城市固定效應;θpt為省份與年份的交叉固定效應;εit為隨機誤差項。

(三)變量定義

1.被解釋變量

(1)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

用地級市能源消費量與生產總值的比值取對數表示,用以衡量城市單要素能源效率。單要素能源效率與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呈反向關系,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越高,單要素能源效率越低;相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越低,單要素能源效率越高。

(2)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

本研究參考相關成果,利用SML-Malmquist 生產指數法,選取勞動、資本、和能源作為投入,地區生產總值作為期望產出,工業SO2、工業廢水和工業煙塵粉排放量作為非期望產出。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測算過程如下:

本研究在全局參比的數據包絡分析框架下,利用SML-Malmquist 生產指數法對265個地級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進行測算。全局參比的方法有效解決了測度存在跨期不可比的問題,具體表現為通過整個考察期間所有決策單元的投入產出數據構建最佳生產前沿,在這個理想的生產前沿下,所有的決策單元都能獲得最佳的投入產出水平,最后將不同時期的決策單元均在此條件下進行測度。

假設有n個決策單元,m種投入要素,s1種期望產出,s2種非期望產出。在規模報酬不變的前提下包含非期望產出的SBM 模型為:

其中,ρ*為目標函數的值,X、Y g、Yb分別為代表不同單元的投入變量、期望產出與非期望產出的向量集合,λ表示各個投入和產出的權重,s-、sg、sb為松弛變量。

在此基礎上,將非期望產出下Malmquist-Luenberger(ML)分解為技術效率變化(EC)與技術變動(TC)的乘積:

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測度主要包括投入指標和產出指標。投入指標選取能源、勞動和資本。勞動投入指標用城市年末從業人員數表示。能源投入指標所用的地級市能源消費數據由對夜間燈光總亮度值數據進行反演模擬測算得出,即各地級市消費量數據由省級按燈光數據值分解得到。資本投入指標用通過永續盤存法計算得到的城市固定資本存量表示,其計算公式為:

其中,Ki,t和Ii,t分別表示i城市在第t年的固定資本存量和資本形成總額,δ表示折舊率。

產出指標分別選取經濟產出和污染排放作為期望產出指標與非期望產出指標,經濟產出用以2006 年為基期進行價格指數平減的地區生產總值表示,污染排放指標包含工業二氧化硫、工業廢水和煙塵粉排放量。

2.核心解釋變量

本研究的核心解釋變量為表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是否執行的雙重差分項,取值0 或1。如果第t年及之后城市i實行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則取值為1,否則取值為0。

3.控制變量

(1)要素稟賦結構

本研究用城市資本存量與年末從業人數的資本勞動比取對數來表示,它對能源效率的提升有重要影響。能源、勞動與資本在生產中是相互影響的且具有一定的替代作用,資本與勞動的不同配置結構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城市的能源結構,進而影響能源的利用效率。

(2)對外開放程度

本研究用城市外商直接投資額占地區生產總值即GDP 的比重表示。城市可以從吸引外商投資的過程中吸收成熟的技術以及先進的管理機制,利用這些經驗帶動本地區經濟增長與綠色轉型,最終提升能源效率。但是,城市在吸引外資的過程中也會難以避免產生一些負面影響,例如一些高污染低質量外資企業進入市場加重環境負擔,對能源效率的提升產生負效應。

(3)人口密度

本研究用城市年末總人口與行政區域面積比值表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資源的人均水平以及人類活動規模的差異。一方面,人口密度大的城市規模效應更為明顯,能源利用效率也會更高。另一方面,人口密度太大會對城市環境施加更多壓力甚至出現難以承載的現象,不利于能源效率的提升。

(4)經濟發展水平

本研究用城市年末總人口與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即人均GDP 取對數表示。一個城市的經濟發展水平越高,產業結構就更完善,技術、資金以及人才等要素就越集中,綠色技術創新的能力也更強。而根據上文分析,產業結構與綠色創新水平對能源效率有著直接影響。因此,一個城市經濟發展水平會對能源效率產生影響。

(5)政府財政結構

用政府財政支出占GDP 比重表示。政府財政支出占地區生產總值在一定意義上表示了政府的干預程度,政府通過財政支出調節社會資源的配置與利用,在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城市能源效率的提升。

(6)金融發展水平

本研究用年末金融機構存貸款余額與GDP 的比值取對數表示。金融發展對于城市發展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而且也是現代企業進行改革創新的重要支撐。因此,金融發展水平對于城市能源效率有一定的影響。

四、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表1 是有關變量的描述性統計??梢钥闯?,在2006—2019 年的樣本中,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最大值為1.490 7,最小值為0.501 2,平均值為1.001 0,標準差為0.045 2,說明樣本中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差異較大。其他變量與現有文獻基本一致,均在合理取值范圍內。

表1 統計性描述

(二)基準回歸結果

本研究使用雙重差分模型驗證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能夠反映單要素能源效率的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以及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響,并控制了城市效應、時間效應和省份年份交叉效應,回歸結果如表2 所示。第(1)和第(2)列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影響。第(1)列顯示,當模型中未加入任何控制變量時,低碳城市試點政策虛擬變量即雙重差分項(treat×post)的估計系數在1%水平上顯著為負。當加入要素稟賦結構、對外開放程度、人口密度、經濟發展水平、政府財政結構和金融發展水平等控制變量后,如第(2)列所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treat×post)的回歸系數仍在1%的顯著水平上為負。這個結果說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后,試點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有了顯著性減少,即單要素能源效率有了顯著提升。第(3)和第(4)列顯示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影響的回歸結果。第(3)列顯示,當模型中未加入任何控制變量時,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雙重差分項(treat×post)的估計系數在1%水平上顯著為正。當加入一系列如人口密度、金融發展水平和要素稟賦結構等控制變量后,如第(4)列所示,政策虛擬變量的回歸系數仍在5%的顯著水平上為正。這個結果表明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后,試點城市的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有了顯著提升。

表2 基準回歸結果

從第(2)和第(4)列的控制變量回歸結果來看,要素稟賦結構的估計系數在1%的水平上分別顯著為負和顯著為正,表示資本勞動比越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越小即單要素能源效率越高,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也越高。由此可見,要素稟賦結構的完善以及資本效率的提高能夠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對外開放程度的估計系數分別為正和負,表示對外開放程度越大,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越大即單要素能源效率越低,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越低。由此可見,對外開放程度加大會抑制能源效率的提升,“污染天堂”的假說得以驗證。人口密度的估計系數分別顯著為負和顯著為正,人口密度越大可能會使資源的人均占有量越小,資源利用率因此也就越高,最終有利于能源效率的提升。經濟發展水平在第(2)列和第(4)列的估計系數分別為負和為正,說明城市經濟發展水平越高,能源效率也越高。政府財政結構回歸估計系數分別為負和為正,但沒有通過顯著性檢驗,在一定程度上說明政府擴大財政支出、加強干預可以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綜上可知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能夠顯著提高城市的能源效率,假說得以驗證。

(三)穩健性檢驗

1.平行趨勢檢驗

假設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前,無其他政策沖擊,能源效率的變化趨勢在試點城市和非試點城市兩組樣本間應該是相對平行、無明顯差異的。由此,本研究建立如下模型:

其中,Yit為城市i第t年的能源效率,包括單要素能源效率與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Beforeit為城市i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的前t年,Afterit為城市i在政策實施后的第t年;系數αt表示在政策實施前t年或實施后第t年時,試點與非試點的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變化差異。如果αt在政策實施前趨勢較為平緩而在政策實施后存在顯著變化,則符合平行趨勢假設。

下圖分別報告了反映單要素能源效率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與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平行趨勢檢驗結果,可以看出,兩圖中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前各期回歸系數的估計值在各個年份之間的變化相對平緩且均不具有統計顯著性,表明本研究的研究樣本通過了平行趨勢檢驗。然而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之后,如圖1 所示,回歸系數的估計值則開始大幅度下降且均顯著,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顯著地降低了試點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即提高了城市單要素能源效率的水平。圖2 也顯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之后,回歸系數開始大幅度上升,且在第二期較為顯著,說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能夠提高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但存在一定的滯后性。

圖1 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平行趨勢檢驗

圖2 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平行趨勢檢驗

2.反事實檢驗

為了進一步保證實驗組與對照組具備可比性,本研究將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各地區開始實施的年份分別提前4 年和5 年再進行回歸檢驗?;貧w結果如表3 所示,從中可以看到,在將政策實施時間分別提前4 年和5 年后,虛擬變量的估計系數均不顯著,說明實驗組與對照組具備可比性,即在沒有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沖擊時兩組城市樣本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變化趨勢不存在明顯差異。這進一步驗證了基準回歸結果的準確性,意味著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確實對于城市能源效率的提升有著顯著的正向影響。

表3 反事實檢驗結果

3.PSM-DID 估計

本研究在分析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能源效率的影響時選取的樣本涵蓋了全國265 個地級市,這些城市分布全國不同方位,在地理條件和經濟發展水平等方面具有較大的差異。這會導致在采用雙重差分法分析時產生“選擇性”偏差,即無法保證試點城市與非試點城市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前具備較為一致的個體特征。因此,為了排除樣本之間差異性導致的結果偏差,本研究采用傾向得分匹配法,以控制變量作為特征變量對試點城市和非試點城市進行匹配。本研究將是否實施低碳城市試點政策作為被解釋變量,將表示特征變量的控制變量作為解釋變量,利用Logit 模型估計傾向的分值。結果如表4 所示,可以看出,除了政府財政結構外,其他控制變量的P 值均顯著,說明樣本傾向的得分值是可靠的,且要素稟賦結構、對外開放程度、人口密度、經濟發展水平以及金融發展水平是影響城市是否能納入低碳試點的顯著性因素。

表4 Logit 回歸結果

表5 與圖3 分別列示了平衡性檢驗結果和傾向得分匹配前與匹配后各控制變量標準差的變化??梢钥闯?,經過匹配后,兩組各控制變量的均值不存在顯著性差異。因此,利用傾向得分匹配得到的估計結果是穩健的。

圖3 傾向匹配得分

表5 PSM-DID 平衡性檢驗結果

在上文結果的基礎上,本研究進一步使用雙重差分法回歸,結果如表6 列示,從第三行雙重差分項的系數及顯著性可以看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仍顯著降低了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并提升了試點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說明上文基準回歸所得結論仍具有穩健性。

表6 PSM-DID 估計結果

4.排除其他政策干擾

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推行過程中,還實施了一系列可能會對能源效率產生影響的政策。因此,在考察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能源效率的影響時,需要剔除這些政策的影響。在2007 年,國家發改委發布了排污權交易制度,將天津、河北、江蘇、湖北等11 個省份納入試點;在2008 到2013 年將深圳、大連、青島等57 個城市明確納入創新性城市試點;在2013 年和2016 年將深圳、湖北、廣東、北京、重慶、上海、天津和福建省設為碳排放權交易制度試點地方。為了排除這些政策的影響,本研究將涉及這些政策的城市樣本分別或同時刪除,估計結果顯示在表7?;貧w結果顯示,在單獨或同時剔除創新試點城市政策、排污權交易制度和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影響之后,解釋變量的回歸系數仍然顯著,表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仍然對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具有顯著負效應即對單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具有顯著正效應,并且對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有顯著正效應,說明本文的結論仍具有穩健性。

表7 排除其他政策干擾回歸結果

五、影響機制檢驗

以上研究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可以顯著提高能源效率,那么,具體的傳導機制是什么呢?通過上文分析,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影響能源效率的具體作用機制主要分為產業結構和綠色創新兩個方面。接下來,本研究通過構建中介效應模型從產業結構和綠色創新兩方面對影響機制進行檢驗。

中介效應模型中,通過影響其他變量而對被解釋變量產生影響的變量稱為中介變量。因此,要全面了解變量間的關系,就需要檢驗其他變量與中介變量的關系以及中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的影響。在此基礎上,本研究建立以下中介效應模型:

其中,Xit表示i城市t年的中介效應變量。treatit×postit表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雙重差分項,controlit表示影響城市能源效率的其他控制變量。系數α1為解釋變量對中介變量Xit的效應;系數α3和α4分別是在控制了中介變量Xit和解釋變量的影響后,解釋變量和中介變量對被解釋變量Yit的效應。如果系數α1和α4均顯著, 則中介效應顯著。

本部分的中介變量——產業結構——用第三產業增加值與地區生產總值的比值表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之后,試點城市為達到節能減排和經濟發展的多維目標會淘汰一些產能過剩、污染嚴重、高能耗和低效益的企業和產業,同時也會重新布局一些綠色技術水平高、經濟效益高、增長潛力大的高新技術產業和現代服務業,以促進城市的產業升級。這種產業的優化調整會引發生產要素從高污染排放型產業向新型高效益產業轉移,進而促進城市能源效率的提升。

另外,綠色創新水平用地區綠色專利申請授權數的對數表示,代表城市整體的綠色技術水平。綠色技術進步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環境污染以及污染所帶來的治理成本,最終提升城市的能源效率。

(一)產業結構中介機制實證檢驗

為了驗證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會通過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而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本研究引入以下模型對產業結構的中介效應進行分析。

其中,strucit表示i城市t年的產業結構水平。產業結構檢驗的估計結果如表8 所示,第(1)列中雙重差分項的系數顯著為正,說明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顯著提升了第三產業占比,促進了區域內的產業結構優化;第(2)列顯示在加入產業結構變量后,雙重差分項的系數和產業結構的系數均顯著為負,說明產業結構是影響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中介因子;第(3)列顯示在加入產業結構變量后,雙重差分項的系數和產業結構的系數均顯著為正且相對于原基準回歸系數有所下降,說明產業結構是影響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中介因子。由此可見,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引起的產業結構升級對于城市能源效率的提升有著顯著的正效應。

表8 產業結構中介機制檢驗結果

(二)綠色創新中介機制實證檢驗

為了驗證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會通過推動企業綠色創新進而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本研究引入以下模型對綠色創新的中介效應進行實證分析。

其中,lninnovait表示i城市t年的綠色創新水平。綠色創新機制檢驗的估計結果如表9 所示,第(1)列中低碳城市試點政策虛擬變量的系數顯著為正,說明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顯著地提升了試點城市的綠色創新水平;第(2)列結果顯示在加入綠色創新變量后,雙重差分項的系數和綠色創新水平的系數均顯著為負,說明綠色創新是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影響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中介因子,且綠色創新水平的提高對于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降低即單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有顯著的正效應;第(3)列結果顯示在加入綠色創新變量后,雙重差分項的系數和綠色創新水平的系數均顯著為正,說明綠色創新是低碳試點政策影響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中介因子,且對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有顯著的正效應。從綠色創新機制檢驗中我們可以看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會提升城市的綠色創新水平,進而提升城市的能源效率。

表9 綠色創新中介機制檢驗結果

六、異質性分析

(一)城市發展類型

本研究將城市是否為資源型城市作為劃分城市發展類型的依據,并根據國務院在2013 年印發的《全國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規劃》,將本研究的265 個樣本城市劃分為107 個資源型城市和158 個非資源型城市。資源稟賦是城市發展的基礎,也是影響城市創新的重要因素。除此之外,資源型城市與非資源型城市在產業結構、經濟發展方式以及綠色發展理念上有較大的差異,這會導致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城市能源效率的影響效果產生異質性。這些異質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兩方面:一方面,豐富的資源稟賦標志著資源型城市在工業發展上具有良好的“先天條件”,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促進經濟增長。另一方面,自然資源豐富的城市往往將資源型產業放在產業發展順位中靠前的位置,此時豐富的資源可能會抑制城市的綠色創新并且導致城市發展過度依托城市資源的存儲量以及資源密集型產業,從而陷入高污染、高能耗的經濟發展模式,這在一定程度又會阻礙技術進步和能源效率的提升,這就是所謂的“資源詛咒”。然而,有效的環境規制政策能夠抑制甚至消除“資源詛咒”①于向宇、李躍、陳會英等:《“資源詛咒”視角下環境規制、能源稟賦對區域碳排放的影響》,《中國人口·資源與環境》2019 年第5 期,第52—60 頁。,政府的適當干預如制定相關制度懲罰過度排污的企業以及補貼積極進行綠色轉型的企業使得生產要素得以優化調整和再分配,這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減弱資源稟賦對能源效率的負影響甚至將這種影響轉負為正。

為了檢驗城市發展類型異質性,本研究對107 個資源型城市和158 個非資源型城市分別進行回歸,結果如表10 所示。從表中第(1)列和第(2)列可以看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資源型城市和非資源型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都有抑制作用即對單要素能源效率的提升有促進作用,但對資源型城市的影響并不顯著而對非資源型城市的影響十分顯著;從第(3)列和第(4)列可以看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資源型城市和非資源型城市的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都有正向促進效應,但對于非資源型城市的能源效率影響更為顯著。這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試點城市能源效率的影響在城市發展類型方面存在異質性,而產生這種異質性的原因可能是相對于資源豐裕的城市,非資源型城市前期沒有自然條件優勢,其發展更多依靠的是更為完善的產業結構和良好的創新基礎。在實施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后,更有利于非資源型城市進一步發揮產業結構的優勢并推動綠色創新發展,提升能源效率。

表10 城市發展類型的異質性分析

(二)城市地理位置

中國地理經度跨度大,不同位置的城市在經濟、文化以及綠色發展的條件等各方面有較大差異,因此中國各城市之間不同的地理位置也會造成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產生一定的差異性。雖然我國整體產業結構呈現優化升級的大趨勢,但東、中、西部之間仍存在較大的差距。其中,東部地區相對其他兩個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較高且第三產業占比較大,產業結構轉型升級較早且基礎較好。因此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東部地區能源效率提升的影響可能比其他兩個地區要好。近年來,國家提出了“中部崛起”等相關經濟政策,對于中部地區的經濟增長帶來了很多幫助及便利,且中部地區相對于其他地區具有勞動力資源豐富、基礎設施完善、產業專業以及交通便利等優勢。從發展的角度來看,經濟發展水平較高的地區的能源效率一般高于經濟發展水平低的地區的能源效率,因此如果欠發達地區的能源效率能夠追趕持平甚至超越發達地區,那么我國能源效率的總體水平將會得到極大提高。

因此,本研究根據全國人大在1986 年通過的“七五”計劃中的城市分類將265 個樣本城市的所屬區域劃分為三類,分別為東部地區、中部地區和西部地區,屬于東部地區的樣本城市有95 個,屬于中部地區的城市有102 個,剩下68 個樣本城市屬于西部地區。本研究分別對三類樣本進行回歸,估計結果見表11。在單要素能源效率方面,三個地區解釋變量的估計系數都為負即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三個地區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都為負效應,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東部和中部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影響比較顯著,在西部城市中的表現并不明顯。在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方面,三個地區解釋變量的估計系數都為正,其中東部地區的估計系數較為顯著,中部和西部的估計系數不顯著,且對西部的影響最小。由此可見,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城市能源效率的影響存在城市地理位置上的異質性。這可能是因為西部地區在基礎設施方面相對于中部和東部地區來說比較落后,產業結構優化進程較慢,導致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西部地區能源效率的影響相對較小且不明顯。

表11 城市地理位置的異質性分析

(三)城市規模

城市規模的大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出大眾對城市的選擇偏好以及該城市所具有的資源優勢對大眾的吸引力,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市所擁有的勞動力資源、創新水平和能源消耗總量都具有較大差異。因此,城市規模的不同可能會導致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試點城市能源效率的影響產生一定程度的差異性。

為了驗證城市規模不同導致的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實施效果的差異性,本研究參考2014 年發布的《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標準的通知》,將研究樣本劃分為小城市和中城市以及大城市。其中,按常住人口數大小排名,大城市的常住人口大于100 萬;中城市的常住人口在50 萬到100 萬之間;常住人口在50 萬以下的為小城市。本研究分別對三類樣本進行回歸,估計結果見表12??梢钥闯?,不論是從單要素能源效率角度還是從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角度,與大城市相比,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能源效率提升的效應在中小型城市更為顯著。這說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能源效率的影響存在城市規模上的異質性,而產生這種異質性的原因可能是:大型城市經濟基礎較好、經濟發展的思路與模式都較為成熟,并且綠色經濟轉型的進程也相對較快,此時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在短時間內對其能源效率的影響也會相對小一些。然而,大部分中小型城市經濟基礎相對于大城市而言較為薄弱,目前正處于綠色經濟轉型的萌芽期,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推行使得這些中小型城市借助政策“東風”更好更快地實現綠色轉型,進而促進城市能源效率的快速提升。

表12 城市規模的異質性分析

(四)城市工業基地類型

城市工業結構特征即城市的工業基地類型對于城市的能源效率有著重要影響,不同工業基地類型的城市在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方面存在一定的異質性。根據國家發改委發布的《關于印發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的通知》,老工業基地城市的能耗強度和單位地區生產總值二氧化硫排放量的水平分別比全國平均水平高30%和50%。產生這種異質性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兩個方面:一方面,相比于非老工業基地,老工業基地的產業結構中高污染高能耗的產業占比較大,生產對于現有技術路徑的依賴性較大,節能減排的形勢嚴峻,能源效率短時間內難以得到提升。另一方面,非老工業基地產業結構相對更加完善且市場化程度較高,低碳試點政策的實施能夠更好地促使其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以及綠色創新水平的提高,進而推進能源效率的提升。

為了檢驗城市工業基地類型不同所帶來政策實施結果的異質性,本研究根據國家發改委在2013 年印發的《全國老工業基地調整改造規劃(2013—2022 年)》,將265 個樣本城市劃分為87 個老工業基地城市和178 個非老工業基地城市?;貧w結果如表13 所示。從前兩列可以看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于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影響為負且并不顯著,但對非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影響在5%的顯著水平上為負且系數要大于老工業基地城市的系數;第(3)和第(4)列顯示,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老工業基地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響為正但并不顯著,但對非老工業基地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影響在5%的水平上顯著為正且系數要大于老工業基地城市的系數。由此可以看出,不論是從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角度還是從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角度,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非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實施效果要比在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實施效果更好且更顯著。這種異質性產生的原因可能在于老工業基地城市總體上對于高污染高能耗的產業依賴度更大,產業結構優化完善的進程也相對較慢,而非老工業基地城市的市場化程度相對較高而且其對環境質量較高的訴求會促進綠色技術的進步,最終使得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在提升能源效率方面在非老工業基地城市有更好的表現。

表13 城市工業基地類型的異質性分析

七、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以低碳城市試點建設為基礎構造準自然實驗,選取2006—2019 年265 個地級市的相關面板數據,運用多期雙重差分法進行分析,以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所表示的單要素能源效率和利用SML-Malmquist 生產指數法測算的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為雙重切入點,探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得出以下結論:

第一,通過基準回歸結果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試點城市的單要素能源效率與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此外,本研究的基準回歸結果通過了平行趨勢檢驗、反事實檢驗、PSM-DID 方法、剔除其他環境及能源相關政策影響等穩健性檢驗,進一步驗證了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推進了能源效率的提升這一結論是可靠的。

第二,通過影響機制分析發現,低碳城市試點政策通過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提高綠色創新水平最終推進能源效率的提升。

第三,異質性分析結果顯示,試點城市之間在城市發展類型、城市地理位置、城市規模以及城市工業基地類型方面的差異會對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效果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首先,從兩種不同類型的能源效率角度來看,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非資源型城市的實施效果更顯著。這說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雖對于資源型城市的低碳轉型有一定的促進作用,但“資源詛咒”仍未破除。其次,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東部和中部地區能源效率提升的影響效果較好,西部地區的政策實施效果最弱。再次,不論是從單要素能源效率角度還是從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角度,與大城市相比,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的實施對于能源效率提升的效應在中小型城市更為顯著。最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對非老工業基地城市在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的降低與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的增長方面的影響效果要比老工業基地城市更好。

基于以上結論,本文對我國進一步擴大低碳試點城市范圍、提高城市能源效率、加快城市低碳轉型進程提出以下建議:

首先,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可以降低城市單位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即提高城市單要素能源效率和提高城市綠色全要素能源效率,有助于平衡經濟平穩增長與節能減排之間的關系,加快了傳統經濟向綠色低碳經濟轉型的進程,符合國情。因此,從國家層面來說,中央政府應強化完善低碳城市試點政策相關的制度安排并對城市的低碳發展進行中長期的戰略指導,在此基礎上總結表現優異的試點城市的經驗然后做進一步的推廣與宣傳,對政策實施效果不理想的城市實行專項幫扶計劃。除此之外,地方政府應借鑒相關經驗,積極參與低碳城市建設,加快綠色低碳經濟轉型進程。

其次,本文影響機制分析的結果表明優化產業結構以及促進城市綠色創新對于城市降低能耗、提高能源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因此,在推行低碳城市試點政策時,相關地方政府應不斷強化和完善相關配套措施,如完善監督體系以及相關財稅激勵制度,進而促進產業結構的不斷優化升級以及綠色技術的創新與進步。在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方面,各試點政府應根據自身狀況與發展進程,引導高消高排產業向低碳清潔型產業轉移,建設低碳產業聚集區,形成并不斷完善低碳產業體系。除此之外,試點城市要積極向公眾推廣綠色低碳的生活方式,促進綠色需求增加進而引導企業進行綠色生產,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最終推進城市能源效率的提升。在促進城市綠色技術創新方面,試點城市政府應加快綠色技術支撐體系的建設。綠色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離不開政策扶持,這就要求地方政府應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相關財稅激勵政策以及補貼獎勵制度。同時,試點城市也要加強人才隊伍的建設,打造高質量的研發平臺,為低碳城市的建設與發展提供更好更強的支撐。

最后,異質性分析的結果表明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不同類型城市的實施效果各不相同。因此,試點城市政府制定低碳發展的方案以及戰略時應因地制宜,抓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探索能夠充分發揮本地區優勢的低碳發展路徑。從城市發展類型和城市工業基地類型角度來看,資源型城市以及老工業基地城市應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大力發展清潔型產業,促進產業結構的優化升級;非資源型城市以及非老工業基地城市應利用好自身產業優勢,吸引高質量創新人才,進一步提升產業素質與綠色創新水平。此外,針對低碳城市試點政策在東中西三個地區之間實施效果的差異,西部各地方政府應注重人才梯隊的建設以及教育水平的提升,積極制定和完善人才引進政策與計劃,帶動各試點地區經濟的發展進而促進能源效率的提升。此外,城市間要積極借鑒對方的經驗,棄糟取精以形成良性循環,推動能源效率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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