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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為中國話語?為何比較文學?
——論“異同游戲”對“可比性”問題的遮蔽

2024-01-10 13:42
江海學刊 2023年6期
關鍵詞:比較文學學派變異

姜 哲

近年來,大陸學界建構各種“中國話語”的呼聲不斷高漲,“中國比較文學”不僅不甘其后,而且似乎已經在“國際比較文學界”提前完成了任務。其主要體現在:已有比較文學相關學者在世界知名出版社出版了英文專著或參與編寫了英文論集;已有學者受邀為某大型英文百科全書撰寫了與比較文學相關的若干詞條;還有國際著名比較文學學者為中國學者的英文專著撰寫序言、書評,發來賀電,等等?!爸袊捳Z”在國際比較文學界的“英文發聲”確實不得不令人矚目,但我們是否還可以更為冷靜地加以反思,這些出版、邀請和好評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是源于中國學者厚積薄發的“學術產出”,還是西方學界居高臨下的“學術正確”使然?且更應令學界警醒的是,世之所謂“顯學”愈是“烈火烹油、鮮花著錦”,愈有可能變異為“群趨若鶩、爭相研誦”的“俗學”。(1)參見鄭朝宗:《錢學二題》,《廈門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1988年第3期。

比較文學不是“異同游戲”

20世紀70年代,一批臺灣、香港學者開始大力倡導建立比較文學的“中國學派”。臺灣學者古添洪、陳慧樺在《比較文學的墾拓在臺灣·序》中提出:“我們不妨大膽宣言說,這援用西方文學理論與方法并加以考驗、調整以用之于中國文學的研究,是比較文學中的中國派?!?2)古添洪、陳慧樺編:《比較文學的墾拓在臺灣·序》,臺灣東大圖書股份有限公司1976年版,第2頁。其后,某些大陸學者亦響答而影從,遂使建立學派的呼聲日益高漲。與“中國學派”同時出場的是其標志性研究范式“闡發研究”,其與“法國學派”的“影響研究”及“美國學派”的“平行研究”恰成鼎足之勢。而“闡發研究”則至少可以追溯至王國維的《紅樓夢評論》,該文于1904年分五期發表于羅振玉主編的《教育世界》。王國維以叔本華的悲劇思想闡釋中國古典名著,既有開創之功亦顯試煉之效。至于《紅樓夢評論》及臺港學者所提倡的“闡發研究”,學界已多有詳論,本文則不再置評。

然而,就比較文學的“中國學派”本身而言,很多大陸學者還是發出了不同的中國聲音。如北京大學學者嚴紹璗先生在《雙邊文化關系研究與“原典性的實證”的方法論問題》中即已指出:

80年代重振的中國比較文學與文化研究,從一開始有些學者就走入歐美學派之爭的誤區。甲主美國學派,乙主法國學派,并用歐美學派來劃分中國學者的研究。研究剛剛起步,便匆匆地來樹中國學派的旗幟。這些做法都誤導研究者不是從自身的中國文化教養的實際出發,認真讀書,切實思考,腳踏實地來從事研究,而是墮入所謂“學派”的空洞觀念之中。學術史告訴我們,“學派”常常是后人加以總結的,今人大可不必自己為自己樹“學派”,而應該把最主要的精力運用到切切實實的研究之中。(3)嚴紹璗:《雙邊文化關系研究與“原典性的實證”的方法論問題》,《中國比較文學》1996年第1期。

此文發表于《中國比較文學》1996年第1期,其主要針對的是當時主張建立“中國學派”的大陸比較文學學界,但即便是在現下的學術語境重溫此語,仍不乏警世之義。

而且,更為重要的是,在這篇文章中作者亦基于多年“切切實實”的中日文學關系研究,談到了“異質文化關系間的文學變異問題”:“它指的是在一個獨立完整的文本中,確實內含著異質文化的因子——這些異質文化因子,程度不同地已經被‘變異’而融匯于文本之中,只是研究者采用實證的手段使它得以還原?!?4)嚴紹璗:《雙邊文化關系研究與“原典性的實證”的方法論問題》,《中國比較文學》1996年第1期。按:根據該文的后出版本,引文刪去“融匯”之前增衍的“成為”二字,參見陳瑞紅主編:《比較文學與比較文化學論著精選》,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8年版,第39頁。其實,嚴紹璗文學“變異體”的研究方法與治學理路,至少可以回溯至1985年發表于《中國比較文學》的《日本“記紀神話”變異體的模式和形態及其與中國文化的關聯》一文。(5)嚴紹璗:《日本“記紀神話”變異體的模式和形態及其與中國文化的關聯》,《中國比較文學》1985年第1期。該文的標題亦與其1987年出版的《中日古代文學關系史稿》一書的第一章同名。2000年,嚴紹璗還在《中國比較文學》第3期上發表了《“文化語境”與“變異體”以及文學的發生學》一文,在“文學發生學”(literary genealogy)的“文化語境”下“系統分析和總結”了中日文學關系中的“變異體”(variants)問題。(6)參見嚴紹璗:《“文化語境”與“變異體”以及文學的發生學》,《中國比較文學》2000年第3期。

由此可見,若以“中國比較文學理論的發生學”觀之,則“填補世界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空白”(7)參見莊佩娜:《填補世界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的空白——曹順慶教授英文專著〈比較文學變異學〉評介》,《外國文學研究》2014年第3期。的《比較文學變異學》(TheVariationTheoryofComparativeLiterature)一書,實為嚴紹璗文學“變異體”理論本身的“變異體”。該書于2013年由國際頂級出版社“斯普林格”出版,如書中所言,其“變異學”在2005年“第八屆中國比較文學年會”上首次提出。(8)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Heidelberg: Springer-Verlag, 2013, p.xxix.然而,即便如此,該理論距嚴紹璗1985年發表的相關論文已有20年之久,距其總結性文章《“文化語境”與“變異體”以及文學的發生學》也有5年的時間。

其實,從“發生學”對“文學基因”之“起源”與“演變”的研究來看,以“變易”一詞名之似乎更為貼切?!吨芤住は缔o上》曰“生生之謂易”,注曰“陰陽轉易,以成化生”。(12)王弼、韓康伯注,孔穎達等正義:《周易正義》,《十三經注疏》(上冊),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78頁。因此,“發生學”之“genealogy”,即是“生生之學”“變易之道”也。陳寅恪在1930年發表于《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上的《〈西游記〉玄奘弟子故事之演變》一文,即是在印中文化的影響與接受中,探討“說經多引故事”所產生的“變易”問題,其曰:

故今大藏中《法句譬喻經》等之體制,實印度人解釋佛典之正宗,此土釋經著述如天臺諸祖之書則已支那化,固與印度釋經之著作有異也。夫說經多引故事,而故事一經演講,不得不隨其說者聽者本身之程度及環境而生變易,故有原為一故事,而歧為二者,亦有原為二故事,而混為一者。又在同一事之中,亦可以甲人代乙人,或在同一人之身,亦可易丙事為丁事。若能溯其本源,析其成分,則可以窺見時代之風氣,批評作者之技能,于治小說文學史者儻亦一助歟。(13)陳寅恪:《〈西游記〉玄奘弟子故事之演變》,《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30年第2本第2分,第157頁。

由此,陳寅恪還進一步歸納了這些“變易”現象背后的兩大“公例”:其一為“縱貫式”,其二為“橫通式”。(14)陳寅恪:《〈西游記〉玄奘弟子故事之演變》,《歷史語言研究所集刊》1930年第2本第2分,第160頁。那么,相較于“變異”一詞對于“差異”的強調,“變易”之義則更為廣大悠久,其不僅可以囊括前者,且更具“生生”“演變”之內涵。

至于“變異學”使用的“variation”一詞,其在某些語境下可以與“variant”同義替換,即為“變體”或“變異體”之義,這在《比較文學變異學》一書中亦有“用例”。然而,“變異學”中的“variation”還可以表示更為普泛意義上的“變化”或“差異”。因此,作為“世界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研究的突破”,(15)參見曹順慶、徐歡:《變異學——世界比較文學學科理論研究的突破》,《當代外語研究》2010年第7期?!白儺悓W”不僅可以研究跨文化文學交流中的變異現象,還可以研究非事實聯系的文學現象之間的“異質性和變化性”(heterogeneity and variability),似乎以此便可以突破“影響研究”和“平行研究”將“可比性”(comparability)定位于“相同性”(sameness)的局限。(16)Cf. 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230.然而,即便我們姑且同意“變異學”對于“影響研究”和“平行研究”的“急進之論”,其對所謂“異質文明”(heterogeneous civilization)間的“差異性”的強調,也仍未超出上述兩種研究范式。且更為關鍵的是,“變異學”無論多么變化多端,其所癡迷的“異同游戲”卻是對比較文學“可比性”問題的遮蔽與傷害。如果說,英文中的“比較文學”(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詞曾被譏諷為“比較土豆”(comparative potatoes);(17)Lane Cooper, Experiments in Education, Ithaca: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43, p.75.那么,“比較文學變異學”也只是將其轉變為“比較土豆和番茄”(X+Y)而已!

在為《比較文學變異學》一書撰寫的“序言”中,荷蘭比較文學學者杜威·佛克馬(Douwe Fokkema)首先向該書作者有能力用“英文”在國際比較文學界“發聲”表示歡迎。(18)Douwe Fokkema, “Foreword”, in 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v.進而,其指出“變異學”對于“法國學派”和“美國比較文學研究”的描述,是由復雜的現實而得出的“草率抽象”(quick abstractions):

事實上,也有很多出色的跨文化研究,如美國的日本學學者厄爾·邁納(Earl Miner)或在美國執教的華裔學者劉若愚(James J. Y. Liu),如日本學者吉川幸次郎(Yoshikawa Kojiro)對宋詩的研究或美國漢學家宇文所安(Stephen Owen)對唐詩的研究。他們都討論了同質性(homogeneity)與異質性(heterogeneity)、相同與差異的現象……(19)Douwe Fokkema, “Foreword”, in 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vi.

請注意,佛克馬所用與“法國學派”相對應的是“美國比較文學研究”,而非“美國學派”或“平行研究”,這即是在表明“美國比較文學研究”的多元化與復雜性是無法以統一的學派或單一的研究范式命名的。(20)按:關于“平行研究”與中國比較文學學科起源與知識構造的關系,可參見姚孟澤:《比較文學平行研究概念之謎》,《文藝理論研究》2022年第3期。因此,本文所謂的“美國學派”及其將“平行研究”“跨學科研究”納入比較文學范疇的做法,主要指涉的是以捷克裔比較文學批評家雷納·韋勒克(René Wellek)和德裔比較文學學者亨利·雷馬克(Henry H. H. Remak)為代表的學科理論構想與某些研究實踐。

當然,“變異學”理論的“草率之處”還不止于此,本文僅以一例明之。在該書第一章(Chapter 1)的“參考文獻”(References)中,竟然兩次出現了嚴紹璗的同一篇文章,即前文提到的《“文化語境”與“變異體”以及文學的發生學》。出現這一情況的原因其實也很簡單,因為作者在正文中曾多次援引或提及該文,遂極為草率地在“參考文獻”中對其標題給出了兩種不同的英譯:其一為“Cultural context, variation, and genealogy of literature”;其二則為“On the ‘cultural context’ and ‘variant’ as well as the occurrence of literary studies”。(21)Cf. 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pp.60n38; 61n56.除了可以證明作者互換性地使用“variation”和“variant”之外,著實令人無法理解的是,在第二種譯名中“文學的發生學”竟被如此荒唐地譯為“the occurrence of literary studies”!難道“文學的發生學”就是“文學研究的發生或出現”嗎?

以此反觀,則身為西方學者的佛克馬,其對“變異學”理論之“草率”的批評,又是何等的中肯且“含蓄”!相較而言,本土學者錢鍾書對當時中國比較文學的嘲諷則是釜底抽薪式的,時至今日對執著于“異同游戲”的“比較文學變異學”仍然極為適用。此言出自錢鍾書寫給1986年《中國比較文學年鑒》的“寄語”,其曰:“在某一意義上,一切事物都是可以引合而相與比較的;在另一意義上,每一事物都是個別而無可比擬的?!?22)錢鍾書:《年鑒寄語》,《錢鍾書散文》,浙江文藝出版社1997年版,第565頁。如所周知,錢鍾書將乾嘉治學之術延拓至中西文學批評,因此其或被中國比較文學學者奉為難以企及的“先驅”,或被引為高不可攀的“同道”。所以,這句“嚴肅的戲言”自有與其“劃清界限”之意,同時也道破了“古今中外,人天龍鬼,無一不可取以相與比較”(陳寅恪語)(23)陳寅恪:《與劉叔雅論國文試題書》,《金明館叢稿二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224頁。的中國比較文學之亂象。其實,無論是陳寅恪的“無一不可比”,還是錢鍾書的“一切皆可比”,都是在告誡我們“比較文學不應淪為文學之間的異同比較”。然而,從《比較文學變異學》及其對法、美學派的“草率抽象”可知,這種“異同游戲”所導致的亂象,在當下的中國比較文學界(無論是在學科理論還是在個案研究方面)仍未得到徹底的根除。那么,重訪“法、美之爭”這段國際比較文學的史事,即在深刻反思其爭端的名與實之后,或許能引起中國比較文學自我療救的注意。

“法、美之爭”的故實鉤稽

回顧國際比較文學的歷史可知,傳統的“法國學派”一向反對將“比較文學”降解為“文學比較”。法國比較文學家、蘭波(Arthur Rimbaud)研究專家讓-馬里·伽列(Jean-Marie Carré),曾為其學生馬呂斯-弗朗索瓦·基亞(Marius-Fran?ois Guyard)1951年出版的《比較文學》(LaLittératurecomparée)撰寫過一篇簡短而著名的“序言”。他指出:“比較文學的概念應該被再一次澄清。無論何時、無論何地,比較文學都不是要將任何事物與任何事物相比較(Il ne faut pas comparer n’importe quoi et n’importe quoi, n’importe quand et n’importe où)?!?24)Jean-Marie Carré, “Une Préface à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52, p.9.可見,就伽列而言,作為一門學科的“比較文學”(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其中的過去分詞“comparée”不能等同于普通意義上的“比較”(comparer/comparaison)。進而,伽列說出了那段為學界所耳熟能詳的話:

比較文學不是文學比較(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est pas la comparaison littéraire)。其并非將高乃依(Corneille)和拉辛(Racine)、伏爾泰(Voltaire)和盧梭(Rousseau)等人在古代修辭方面的相似現象(les parallèles)簡單地挪移到外國文學的領域。我們不愿過多地沉湎于丁尼生(Tennyson)與繆塞(Musset)、狄更斯(Dickens)與都德(Daudet)等人的異同(ressemblances et différences)之中。(25)Jean-Marie Carré, “Une Préface à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 p.9.

從該文后面的注釋推斷,伽列的這段話很可能是針對當時的美國文學研究和教學而發。然而,令我們深感不安的是,這段話對當下的中國比較文學而言卻仍然有效,尤其是依舊癖戀于“異同游戲”的“變異學”。誠如伽列所述,無論是不同國族文學之間的比較,還是同一國族文學內部的比較,均不具有學科上的區分意義。也就是說,盡管其研究重心在于“異質性和變化性”,“變異學”仍然無法從學科的意義上給出其“比較的理由”。

在表達了“法國學派”所關注的根本就不是“異同”問題之后,伽列指出“比較文學不是總體文學(la littérature générale)”,并于“注釋”中明確提到了美國,其認為“總體文學”恰恰是“美國的教學對象”(Objet d’enseignement aux Etats-Unis)。(26)Jean-Marie Carré, “Une Préface à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 p.9n3.伽列對美國的教學情況或許有著比較直接的認知,其在20世紀二三十年代曾短暫任教或授課于哥倫比亞大學(1922—1923年)、明德學院(Middlebury College)、哈佛大學(7—8月,1929年)和斯坦福大學(6—8月,1935年)。(27)Cf. Charle Christophe, “17. Carré (Jean-Marie)”, in Charle Christophe, Les Professeurs de la faculté des lettres de Paris: Dictionnaire biographique, 1909-1939,Vol.2, Paris: Institut national de recherche pédagogique, 1986, p.50.而發表于美國《比較文學通訊》(ComparativeLiteratureNews-Letter)1942年創刊號上的一篇調查報告,亦可從側面反映出20世紀40年代美國比較文學的教學情況與課程設想。該報告名為《珍珠港事件之前美國大學中的比較文學》(“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the American Colleges Before Pearl Harbor”),作者即為《比較文學通訊》的創刊主編、哥倫比亞大學學者阿瑟·克里斯蒂(Arthur E. Christy)。在這篇報告中,作者引用了威爾斯學院(Wells College)學者埃爾斯·弗萊斯納(Else M. Fleissner)對于調查問卷的回復,其言道:“比較文學研究主要不是追溯瑣碎的影響、旅行和通信,甚至也不是對某些情節和主題的利用;而是研究偉大的潮流或事件……或者研究獨特思想的影響,并致力于全面描繪人類思想演進的圖景?!?28)Arthur E. Christy,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the American Colleges Before Pearl Harbor”, Comparative Literature News-Letter, Vol.1, No.1, 1942, p.5.

與此針鋒相對,韋勒克在1953年《比較文學與總體文學年鑒》第二卷上發表了名為《比較文學的概念》(“The Concep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文,這篇短文被極為顯要地置于該卷之首。其實,韋勒克那篇為學界所熟知的討伐實證的“影響研究”的檄文,即其在1958年“國際比較文學學會第二次全會”上宣讀的《比較文學的危機》(“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正是在這篇短文的基礎上增潤而成,其中的某些表述幾乎一字不差。鑒于漢語學界較少關注《比較文學的概念》,我們在此擇要陳述韋勒克回應伽列的某些論點。韋勒克以“內部研究”(intrinsic studies)作為理論基點,批評伽列有關比較文學的概念“既過于狹隘又過于寬泛,既是錯誤地限制又是錯誤地擴張”。(32)René Wellek, “The Concep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I,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53, p.1.所謂“狹隘”與“限制”即是指“法國學派”將“文學理論”“文學批評”和“總體文學”排除在“比較文學”之外,(33)Cf. René Wellek, “The Concep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I, pp.4-5.遂使后者局限于歷史的、事實的和實證的“影響研究”,因而被韋勒克貶損為文學的“外貿”(“foreign trade” of literatures)。(34)René Wellek, “The Concep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I, p.1.至于“寬泛”與“擴張”則是指,“法國學派”使作為“文學研究”的“比較文學”淪為“題材史”(Stoffgeschichte)、“形象學”(imagologie)、“社會學”和“民族心理學”等“外部研究”(extrinsic studies)。(35)Cf. René Wellek, “The Concept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I, p.4.

對于以韋勒克為代表的“美國學派”和以伽列為代表的“法國學派”之爭,我們固然不能像“變異學”理論那樣,分別以“類比”(analogy)和“同種”(homogeneity)將二者不分軒輊地化約為“尋找共同性”的理論模式(the theoretical model of “seeking commonness”)。(36)Shunqing Cao, The Variation Theory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xxi.然而,即便借用法國比較文學家、漢學家雷納·艾田伯(René Etiemble)在《比較不是理由:比較文學的危機》(Comparaisonn’estpasraison:Lacrisedelalittératurecomparée)中的區分,即“歷史的考據”(l’enquête historique)與“批評的或審美的反思”(la réflexion critique, ou esthétique),(37)René Etiemble, Comparaison n’est pas raison: La crise de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Paris: Gallimard, 1963, p.101.似乎也未能真正觸及這段史事背后的某些復雜糾葛。

韋勒克在捷克查理大學(Charles University)完成了英語文學與德語文學的學業后,獲普林斯頓大學的一年獎學金,遂于1927年赴美。其后,又曾在史密斯學院(Smith College)教授一年德語,1930返回布拉格成為英語編外教師(Privatdozent)。(38)Thomas M. Greene, “René Wellek (22 August 1903-10 November 1995)”,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Vol.142, No.2, 1998, p.309.1931年,韋勒克出版了他的第一部專著《伊曼紐爾·康德在英國(1793—1838)》(ImmanuelKantinEngland,1793-1838)。然而,從書名便可知曉,這本書是典型的“影響研究”,如伽列的老師、早期“法國學派”代表人物費爾南·巴爾登斯伯格(Fernand Baldensperger)在1904年即出版了《歌德在法國:比較文學研究》(GoetheenFrance: étudedelittératurecomparée)一書。而且,在資料的蒐集上,如手稿、信札、筆記、旁注(marginalia)等方面,(39)Cf. Martin Bucco, René Wellek, Boston: Twayne Publishers, 1981, p.35.韋勒克一點也不輸給巴爾登斯伯格,只是其主導的研究方法并非實證性的考據而已。

如韋勒克的學術傳記作者馬丁·布科(Martin Bucco)所言,“顯然,《康德在英國》展示出韋勒克對理性和體系可以對抗混亂不明的根本信念。而且,這第一部著作也闡明了他的方法,即以詳盡無遺的學識付諸大膽的評定。然而,不可避免的是,這種結合有時并不完美,其顯示出某種不一致性,博學與評價之間、學識與批評之間缺乏一種完滿的和諧?!?40)Martin Bucco, René Wellek, pp.36-37.根據布科的查考,當時學界對韋勒克《康德在英國》一書的唯一負面評價,來自于羅馬尼亞文學史家、比較文學家巴茲爾·蒙泰諾(Basil Munteano)。(41)Martin Bucco, René Wellek, p.37.其時蒙泰諾也在準備著相同的研究,有趣的是這篇長達31頁的書評恰好發表在法國比較文學的核心刊物《比較文學評論》(Revuedelittératurecomparée)1933年第13卷上。(42)Basil Munteano, compte rendu de: René Wellek, Immanuel Kant in England, 1793-1838, Princeton: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31,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13, 1933, pp.546-576.而在1934年第14卷,該刊還同時刊載了韋勒克的激烈回應以及蒙泰諾有理有據且略帶詼諧的答復。(43)René Wellek et Basil Munteano, “ propos de Kant en Angleterre”,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14, 1934, pp.372-379.法國的《比較文學評論》正是由巴爾登斯伯格與保羅·阿扎爾(Paul Hazard)于1921年所共同創辦,而后來的蒙泰諾也曾長期擔任該刊的編輯工作。(44)Cf. Marcel Bataillon, “Basil Munteano: Bra?la 9-XI-1897—Paris 1-VII-1972”,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46, 3, 1972, p.321.

此外,布科還曾提示我們,英國學者托馬斯·杰索普(Thomas Edmund Jessop)認為,《康德在英國》一書于1838年《純粹理性批判》(TheCritiqueofPureReason)首部英文全譯本出版之時便戛然而止,是出于目錄學的考量而非發展的高潮。(45)Martin Bucco, René Wellek, p.33.在韋勒克之后漫長的學術生涯中,其并未續寫該書,甚至也沒有修訂再版,其原因我們不得而知。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比較文學的危機》中像“康德在英國”(Kant in England)這類“問題鑲嵌”(mosaic of questions)式的題目,也成為韋勒克攻擊和嘲諷的對象。(46)René Wellek,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Werner P. Friederich, e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Vol. I,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59, p.150.韋勒克的自我否定恰恰表明,即便其盡力削弱“歷史實證”的方法而代之以“審美批評”,即便該書的第二章比較了康德與當時流行的蘇格蘭哲學之間的“異同”,(47)Martin Bucco, René Wellek, p.33.《康德在英國》無論如何都是一部“影響研究”之作!

1939年3月,德國納粹占領捷克斯洛伐克之后,韋勒克被迫流亡美國,并在愛荷華大學謀得教職。正是在這里,韋勒克與同事奧斯汀·沃倫(Austin Warren)合著了名噪一時的《文學理論》(TheoryofLiterature)一書。在1949年該書出版之前,韋勒克已入職耶魯大學,且同時擔任斯拉夫語言文學系主任和新成立的比較文學系主任。(48)Thomas M. Greene, “René Wellek (22 August 1903-10 November 1995)”, Proceedings of the American Philosophical Society, Vol.142, No.2, 1998, pp.310-311.其時,“新批評”(New Criticism)業已成為美國各大學“英語文學研究”的主導范式,但在美國的“比較文學”領域卻并非如此。

“法、美之爭”中的深細牽連

二戰以后,美國比較文學的奠基者和重建者,是瑞士裔美國比較文學學者沃納·弗里德里希(Werner P. Friederich)。(49)關于沃納·弗里德里希對二戰后美國比較文學的貢獻,亦可參見姚孟澤:《以國之名:比較文學學派知識的旅行》,《中外文學》2021年第4期。就學源而言,弗里德里??芍^美國的“法國學派”,其早年曾就讀于該學派的研究重鎮索邦大學,并深受當時的法國比較文學大師巴爾登斯伯格、伽列和梵·第根(Paul Van Tieghem)的影響。(50)Cf. Diane R. Leonard, “Werner Paul Friederich: ‘Christopher Columbus of American Comparatism’”,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Vol.7, No.2-3, 2010, pp.179-180.最為重要的一部著作亦是典型的“影響研究”,完整標題為“但丁在國外的聲譽(1350—1850):但丁·阿利吉耶里對西班牙、法國、英國、德國、瑞士和美國詩人與學者的影響”(Dante’s Fame Abroad (1350-1850): The Influence of Dante Alighieri on the Poets and Scholars of Spain, France, England, Germany, Switzerland and the United States)。值得注意的是,該書恰好出版于伽列“序言”發表的前一年,即1950年。因此,伽列對“總體文學”及“美國教學”的批評,很可能也在暗指弗里德里希的相關研究。若以伽列觀之,弗里德里希對于“但丁”的影響研究“在時空延伸上太過廣大”,是“比較文學不應期待的宏大綜合”。然而,若就前述弗萊斯納的觀點所言,弗里德里希所做的才是真正的“比較文學”,即研究“偉大的潮流或事件”、研究“獨特思想的影響”,并為“全面描繪人類思想演進”做準備。

1958年“國際比較文學學會第二次全會”的成功舉辦,亦是得益于弗里德里希的全力以赴和完美組織。與威尼斯第一次全會(1955年)的較小規模和倉促舉行不同,此次全會是名副其實的國際會議,共有來自四大洲19個國家的240多位學者參會。(55)James S. Patty,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Comparatists”, South Atlantic Bulletin, Vol.24, No.2, 1958, p.6.會議的核心主題為“美歐及其文學之間的相互關系”(America-Europe and their Literary Interrelationships),(56)Werner P. Friederich,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VI, Chapel Hill: University of North Carolina Press, 1957, p.60.其亦明顯屬于“影響研究”的范疇。誠如佛克馬所言,即便是在此時,美國的比較文學似乎仍與“新批評”沒有什么關系。(57)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7.鑒于會議主題由弗里德里希擬定及其自身的學源,韋勒克在此次會議上變本加厲地重復自己幾年前在《比較文學的概念》中的觀點,其所針對的就不僅僅是以巴爾登斯伯格、伽列、基亞和梵·第根等為代表的“法國學派”,更是同屬移民美國的歐洲同行弗里德里希以及當時與之學風相似的美國比較文學。

然而,這一攻擊卻顯得過于急迫且失禮:作為國際比較文學學會第一任(1955—1958)共同會長的伽列(其時尚未卸任)與其老師巴爾登斯伯格,先后于1958年年初逝世;而弗里德里希的妻子亦在其極為繁重的會務準備期間病故。韋勒克似乎已經固蔽于“符號與意義之分層結構”(stratified structure of signs and meanings)(58)René Wellek,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Werner P. Friederich, e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Vol. I, p.158.的文本內部而不能自拔,以致其無法體察外部世界最為基本的人情與世故。即便如此,在弗里德里希當選為國際比較文學學會第二任(1958—1961)共同會長的情況下,韋勒克仍然躋身于四位副會長之列,繼而又成為該學會的第三任(1961—1964)會長。除此之外,弗里德里希在卸任美國比較文學學會第一任(1960—1962)會長之后,亦將會長之職交給了韋勒克;而當其于1972年以西班牙裔法國學者馬塞爾·巴塔永(Marcel Bataillon)之名(該學者曾與弗里德里希共同擔任國際比較文學學會第二任會長),在北卡羅來納大學比較文學系設立教席之時,弗里德里希選擇的也是一位與韋勒克有著相似的布拉格學源的學者尤金·福爾克(Eugene H. Falk)。(59)Cf. Diane R. Leonard, “Werner Paul Friederich: ‘Christopher Columbus of American Comparatism’”, Comparative Critical Studies, Vol.7, No.2-3, 2010, pp.188-189.在經過這一系列的交接之后,“新批評”或與之有著類似傾向的文學批評終于在美國比較文學學界占據了優勢地位。

重訪這段史事可以令我們清楚地看到,法國比較文學與美國比較文學之間有著參差承轉的復雜關聯。韋勒克在全會上對“法國學派”及其“影響研究”的激烈反對,是一個帶有一定突發性的典型事件,但并不具有普遍性。只是“新批評”及其將文學視為“共時系統”的觀念,包括高等教育中的“世界文學”教學,(60)Cf. Arthur E. Christy,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the American Colleges Before Pearl Harbor”, Comparative Literature News-Letter, Vol.1, No.1, 1942, p.3.的確對之后的美國比較文學產生了某種范式轉換的作用。同時,也深刻地影響了漢語學界對“美國學派”及“平行研究”的“認知”。然而,“共時系統”中的“文學比較”卻未能解決“比較文學”的“可比性”問題,所以“比較文學的危機”也并未因此而得到真正的緩解。且更具反諷意味的是,以“內部研究”自居的“新批評”之所以能夠在美國大行其道,也有其無可否認的“外部現實”。二戰后,歐洲移民的大量涌入,使得美國大學的注冊人數激增。擺在文學教學面前的問題是,如何使數量如此龐大的本科生在短時間內獲得令人滿意的“文學批評裝備”,以達到教學投入與知識產出比之間的最大化。而標舉“文本細讀”的“新批評”,則恰好可以“在沒有歷史或語文學之專業知識的情況下呈現一些不那么尋常的解釋”,以及“在沒有非常廣泛閱讀的情況下主張一些價值判斷”。(61)Richard Harland, Literary Theory from Plato to Barthes: An Introductory History, New York: St. Martin’s Press, 1999, p.187.

同樣,為“法國學派”所倚重的“形象學”(imagologie),亦與戰爭這一“外部現實”密不可分,且更具歷史政治的“自覺”。西班牙學者安東尼·蒙特德(Antoni Martí Monterde)在《讓-馬里·伽列與比較形象學的歷史政治起源》(“Jean-Marie Carré et les origines historiques et politiques de l’imagologie comparatiste”)一文中指出:

我們所呈現和分析的所有文本,似乎都證明了克勞迪奧·紀延(Claudio Guillén)的想法,其聲稱比較文學——亦如之前的世界文學(Weltliteratur)——是戰后的設想(紀延1985:60)?!蜗髮W(l’imagologie)——同樣是在第一次與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后——卻并非如此。其原因很簡單,質而言之,這與按照事件的真實序列重寫紀延的觀點有關:形象學不是戰后而是戰爭本身的產物。(62)Antoni Martí Monterde, “Jean-Marie Carré et les origines historiques et politiques de l’imagologie comparatiste”,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379, 3, 2021, p.306.

伽列曾于1922—1923年在哥倫比亞大學講授比較文學,而該校恰好又是美國最早成立“比較文學系”的高等學府,其時間為1899年。在旅美的這一年里,伽列于各地作了一系列演講和講座,其中最為重要的就是1922年11月17日在華爾道夫酒店(Waldorf Astoria)16樓,向紐約的法蘭西聯盟所作的題為“法國作家對德國的幻想”(Les illusions des écrivains fran?ais sur l’Allemagne)的演講?;蛟S對于當時的美國聽眾而言,這一話題有些不合時宜且略帶論戰的性質。然而,作為一位曾經在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入伍(1914—1918)的學者,在《凡爾賽條約》(le Traité de Versailles)未見其效、美國又深受日耳曼影響之際,伽列認為自己有“使命”通過這一話題來“捍衛和闡明法國文化以及法國的處境”。而這次演講的題目,亦可能是25年后(1947年)出版的《法國作家與德國幻象(1800—1940)》[Lesécrivainsfran?aisetlemirageallemand(1800-1940)]一書的最早記錄。(63)Cf. Daniel-Henri Pageaux, “Un comparatiste à New York: Les carnets inédits de Jean-Marie Carré (1922-1923)”,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313, 1, 2005, pp.75-84.

無論是1922年的演講,還是1947年的專著,伽列的“形象學”均與兩次世界大戰相關。其究竟為戰爭本身之產物,抑或戰后之設想,也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伽列的“形象學”并非只是歷史實證而已,其更有“通古今之變”“鑒往以知來”的史學“抱負”。如蒙特德所言,“使伽列擔憂的是幻象的能量(la capacité du mirage),幻象是其在1945—1947年間發展并持續使用的新概念,盡管明顯出于政治的原因。既然幻象肇始于某種特有的感受狀態,這一觀念使其能夠通過作家們一個半世紀以來所賦予的形象(l’image),強調在與德國的關系中內在于法國的責任。通過這種方式,他基于合理的不信任而建立起一種預防性的論證(une argumentation préventive)?!?64)Antoni Martí Monterde, “Jean-Marie Carré et les origines historiques et politiques de l’imagologie comparatiste”,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379, 3, 2021, p.305.當然,在這種論證中難免會摻雜著民族主義,甚至是沙文主義。如若此刻重溫其所謂“比較文學是文學史的一個分支(une branche de l’histoire littéraire)”,(65)Jean-Marie Carré, “Une Préface à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 p.9.也許就不會再有降低“比較文學”學科身份之感了?!氨容^文學”確實應該滌除某些或隱或顯的主義,確實應該突破單一的“影響研究”;但是“比較文學”也不應淪為美國文學教學審時度勢后的權宜之計,不應對文本細讀掩護下的概念循環(或如伽列所言的“玩弄名詞”)視若無睹,更不能將可操演于任何文本內部的“花拳繡腿”挪移到不同國族、不同語言和不同文化的文本之間。當然,韋勒克自身的文學研究并非如此,但打著“平行研究”旗號的漢語比較文學卻對類似的“紙上談兵”樂而不?!溆巫哂谥型馕膶W的人物、主題、情節、修辭和敘事之間,反復扮演著“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戲碼,似乎一切問題均可想當然地歸結為“心同理同”或“文明差異”。

韋勒克曾批評伽列的比較文學概念“既過于狹隘又過于寬泛”,但“美國學派”的文學觀念和具體研究的“狹隘”之處,也直接導致了“平行研究”過于“寬泛”的危機。這種“寬泛”不僅是在降低“比較文學”的學科身份,更有直接取消“比較文學”的危險!在《比較文學的危機》中,韋勒克雖然將“比較文學”定義為“任何超越某一國族文學界限的文學研究”,但同時又認為“就個人而言我希望我們只談文學研究(simply speak of the study of Literature or of literary scholarship)”。(66)René Wellek,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Werner P. Friederich, e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Vol. I, pp.155-156.在后來的《比較文學的名稱與本質》(“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一文中,韋勒克再次申明了這一觀點:“在這種觀念中(這也是我的觀念),比較文學與獨立于語言、民族和政治界限的文學研究完全同一?!挥袛[脫人為的限制并直接成為文學研究,比較文學才有可能并將蓬勃發展?!?67)René Wellek, “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Stephen G. Nichols, JR. and Richard B. Vowles, eds., Comparatists at Work: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Waltham: Blaisdell Publishing Company, 1968, p.13.承續艾略特(T. S. Eliot)的主張,(68)Cf. T. S. Eliot, “Tradition and the Individual Talent” (Part I), The Egoist, Vol.6, No.4, 1919, p.55.韋勒克也將文學作品視為直接可得的“紀念碑”(monuments),而不是有待鉤稽的“歷史文獻”(documents)。(69)René Wellek, “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Stephen G. Nichols, JR. and Richard B. Vowles, eds., Comparatists at Work: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13.作為“紀念碑”的文學,亦即前一引文中大寫的“文學”(Literature),其必然具有非凡的“文學性”(literariness)與永恒的“人文價值”。在這種“抽象而永恒”的文學價值面前,任何國族、語言和文化的界限都可以被超越,甚至應該被完全地無視。(70)Cf. 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11.由此,我們亦可清楚,韋勒克何以如此反感德國的“題材史”和法國的“形象學”,其對語言在翻譯轉碼中所衍生的學術問題也極為不屑。最為典型的一例即是韋勒克回應蒙泰諾批評其著作《康德在英國》的第一條:“于我而言,對康德的英譯與德語原文進行細致比較的要求似乎有些過分,因為這會使我的書負載更多僵死的材料?!?71)René Wellek et Basil Munteano, “ propos de Kant en Angleterre”,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14, 1934, p.372.然而,這一回應除了逞口舌之快(très éloquente),(72)Cf. René Wellek et Basil Munteano, “ propos de Kant en Angleterre”, Revu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No.14, 1934, p.377.其實毫無學理可言??疾榭档碌恼軐W思想在英國的傳播與影響,如何能夠繞開英譯本的中介作用?

因此,無論伽列如何宣稱“比較文學不是文學比較”,韋勒克還是以“文學批評方法”來理解“比較”,盡管其認為“比較文學”本身不應被限制為一種單一的方法。其在《比較文學的名稱與本質》中還曾進一步言道:“比較(comparison)也不能被局限在實際的歷史聯系上。正如最近語言學的經驗教給文學研究者的那樣,比較(comparing)無歷史聯系的現象(諸如語言或體裁),與研究在閱讀的證據或相似中發現的影響關系具有同等的價值?!?73)René Wellek, “The Name and Nature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Stephen G. Nichols, JR. and Richard B. Vowles, eds., Comparatists at Work: Studies in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13.很多美國學者似乎都對“文學比較”(literary comparison)情有獨鐘,不知其是否與韋勒克所說的“無根性”(uprootedness)與“精神流亡”所造成的歷史斷裂有關。(74)René Wellek,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Werner P. Friederich, e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Vol. I, p.159.在雷馬克的著名定義中,其亦將“比較文學”界定為“一國文學與另一國文學或多國文學的比較(comparison),文學與其他人類表現領域的比較(comparison)”。(75)Henry H. H. Remak,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ts Definition and Function”, Newton P. Stallknecht and Horst Frenz, eds., Comparative Literature: Method and Perspective, Carbondale: Southern Illinois University Press, 1961, p.3.值得注意的是,韋勒克和雷馬克在此使用的英文“comparison”,與伽列在否定“文學比較”時使用的法文“comparaison”幾乎完全同義。此外,在寫于1979年的《比較文學與文學理論》(“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y”)一文中,美國文學理論家喬納森·卡勒(Jonathan Culler)也表示應該恢復“比較文學”(littérature comparée)在法文中的“字面義”,即“被比較的文學”(compared literature),并認為于文學研究而言這才是其最合適的名稱。(76)Jonathan Culler,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Literary Theory”, Michigan Germanic Studies, Vol.5, No.2, 1979, p.177.

“可比性”與“比較之第三元”

1982年,佛克馬發表了《比較文學與新范式》(“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一文,該文正是對韋勒克狹隘且寬泛的“比較文學觀”及當時以“新批評”為主導的“美國學派”的批判。然而,非??上У氖?此文并未像《比較文學的危機》那樣在中外學界(尤其是中國學界)受到應有的關注并引發深入的討論。這恐怕與佛克馬“荷蘭”學者的身份不無關系。其在該文中指出:

新批評對文學作品獨特性的過分強調,文學作品直接可得性的觀念,以及對文學交流之歷史、社會條件的無視,不利于比較文學在美國的發展。由于缺乏文本比較研究的理論框架,因而喪失了比較的基礎。越是強調文學文本的獨特性,越是難以形成文本間的比較。因為缺少后設語言(metalanguage),比較之第三元(tertiumcomparationis)也無法確立。(77)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7.

顯然,佛克馬的批評與韋勒克所秉持的“內部研究”直接相關。如果說,“比較文學”與“總體文學”的人為區分應該被摒棄,(78)René Wellek, “The Crisis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 in Werner P. Friederich, ed., Comparative Literature: Proceedings of the Second Congres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ssociation, Vol. I, p.155.那么“內部研究”與“外部研究”的刻意割裂則更是如此。至于引文的后半部分,其還關涉到“平行研究”的“可比性”問題。

喬納森·卡勒于1995年亦著有一篇名為《可比性》(“Comparability”)的短文,其主要討論比較文學由“影響研究”拓展至“互文研究”(intertextual studies),或從一個“歐洲中心”(Eurocentric)的學科轉變為“全球性”(global)學科,所導致的“寬泛失度”(broader but less well defined)的問題。(79)Jonathan Culler, “Comparability”, World Literature Today, Vol.69, No. 2, 1995, p.268.究其實質,也就是無事實聯系的“平行研究”所引發的“可比性”這一比較文學的“新危機”??ɡ照J為“可比性”在其實際的征用中是一個“空洞”(vacuous)而“無隱含內容”(no implicit content)的概念,因此“可比性”需要建基于“具體的理智規范和模式”之上。(80)Jonathan Culler, “Comparability”, World Literature Today, Vol.69, No. 2, 1995, p.270.解決方案之一是借用埃里?!W爾巴赫(Erich Auerbach)在《語文學與世界文學》(“Philology andWeltliteratur”)中的德語概念——“起點”(Ansatzpunkt/a point of departure)。奧爾巴赫提出:“一方面,一個好的起點的特質在于其具體性與準確性;另一方面,在于其離心輻射(centrifugal radiation)的潛能?!?81)Erich Auerbach, “Philology and Weltliteratur”, Maire Said and Edward Said, trans., The Centennial Review, Vol.13, No.1, 1969, p.15.卡勒指出,這樣的“起點”可以是“一個主題、一個隱喻、一個細節、一個結構問題或一個精心定義的文化功能”;但同時其又坦言,奧爾巴赫的“起點”概念也并非“可比性問題之普遍性或原則性的解決方案”。其原因很可能是出于對某一“解決方案”所“強加的隱含規范與標準”的恐懼,而這反過來又造成了“可比性”概念的空洞化。(82)Cf. Jonathan Culler, “Comparability”, World Literature Today, Vol.69, No. 2, 1995, p.270.

其實,導致卡勒在“可比性”問題上左右枝梧的原因,與其對這一概念的“實體化”(substantialization)理解密切相關。其具體表現之一則為,將比較文學這一學科意義上的有其特殊內涵的“比較”,等同于普通文學研究意義上的不同文本之間的“比較”。在《可比性》一文的開篇,卡勒即指出:“什么使比較(comparison)得以可能?如果我們對比較文學的性質進行理論的反思,那么我們需要嘗試弄清文學研究中比較(comparison)的基礎,即可比性自身的性質?!?83)Jonathan Culler, “Comparability”, World Literature Today, Vol.69, No. 2, 1995, p.268.由此可見,比較文學的“可比性”問題之于卡勒而言即為一般文學研究意義上的“可比較性”。

對此,需要首先申明的是,我們仍然極為認同伽列的命題,即“比較文學不是文學比較”。而對于當下全球性的比較文學學科而言,“平行研究”理所當然地應該被囊括其中。進而,我們認為,作為比較文學之根基的“可比性”概念,應該被理解為“可匯通性”(intercomprehensibility),而不是字面意義上的“可比較性”。最后,也是至關重要的,以“可匯通性”為其內涵的“可比性”,不是一個“實體性”(substantial)概念,而是一個“功能性”(functional)概念。

值得注意的是,奧爾巴赫在解釋“起點”時,曾使用過一個內含“功能性”的比喻。他認為“起點”即如“抓手”(handle),“借此主題可以被把握”。(84)Erich Auerbach, “Philology and Weltliteratur”, Maire Said and Edward Said, trans., The Centennial Review, Vol.13, No.1, 1969, p.14.隨后,又進一步解釋道:“起點必須是對一組嚴格限定且易于理解的現象的擇取,對這組現象的解釋可以向其自身之外輻射,組織并解釋一個比其自身所據的更大的區域?!?85)Erich Auerbach, “Philology and Weltliteratur”, Maire Said and Edward Said, trans., The Centennial Review, Vol.13, No.1, 1969, p.14.奧爾巴赫曾多次強調“起點”的“輻射”功能,并在此處使用了“抓手”的比喻;但非常遺憾的是,其對這一概念的理解仍然是“實體性的”。在指出將“巴洛克”“浪漫的”等概念作為“起點”是危險的之后,奧爾巴赫言道:“因為起點不應是從外部強加于一個主題的概括,而應是主題自身內在的有機部分。所研究之物應該自我言說,但如果起點既不具體也未被清晰地界定,這種言說是不可能發生的?!?86)Erich Auerbach, “Philology and Weltliteratur”, Maire Said and Edward Said, trans., The Centennial Review, Vol.13, No.1, 1969, p.16.此處似乎暗含著對韋勒克有關“巴洛克”“浪漫主義”研究的否定,但奧爾巴赫對“內在”“有機”和“自足”的強調亦與“新批評”有幾分接近。且就比較文學而言,若無“后設語言”的支撐,奧爾巴赫的“起點”則很容易實體化為異同比較的“基點”。

此外,卡勒在其文章中也曾提到有關“起點”的這一比喻,其認為:“一個明確的起點,不應被作為一個外在掌控的觀點,而應是一個‘抓手’或有所偏重的有利位置,以便批評者可以將各種文化對象匯聚在一起?!?87)Jonathan Culler, “Comparability”, World Literature Today, Vol.69, No. 2, 1995, p.270.較之奧爾巴赫自己的解釋,卡勒對“抓手”之喻的理解似乎更好地詮釋了“起點”的“輻射力”。而且,這一詮釋也已經非常接近于對“起點”和“抓手”的“功能性”理解。但同樣令人遺憾的是,其并未朝著這個方向做更進一步的理論運思。

在某種意義上,奧爾巴赫所反復強調的“起點”之“輻射力”,也就是卡勒所說的“將各種文化對象匯聚在一起”的“匯聚力”。其實,無論是“比較文學”的“比較”,還是“可比性”之“比”,均應首先著眼于這一“匯聚的功能”?!氨容^文學”一詞的法文與英文分別為“littérature comparée”和“comparative literature”,其定語“comparée”和“comparative”源于各自語言中的動詞“comparer”和“compare”,二者的詞源則同為拉丁語“comparo”。在亞歷山大·蘇特(Alexander Souter)等人編撰的《牛津拉丁語詞典》(OxfordLatinDictionary)一書中,“comparo”較為原初的意涵為“放置在一起或相當的位置,與……排成一條線”(to place together or in a corresponding position, align)。(88)Alexander Souter, et al. eds., Oxford Latin Dictionary, Oxford: Clarendon Press, 1968, p.373.由是可見,“comparo”首先強調的并非一般意義上的“比較”而是“匯聚”,即把在某一方面或某些方面相當的事物放置在一起。因此,我們甚至可以推斷,1816年諾埃爾(No?l)和拉·普拉斯(La Place)將之前的“歐洲文學選集”(包括法語文學、英語文學、意大利語文學、德語文學、拉丁語文學和古希臘語文學等)命名為《比較文學教程》(Coursdelittératurecomparée),其很可能是在印歐語言的“本義”上來使用“比較”一詞的。(89)按:關于諾埃爾和拉·普拉斯對“比較文學教程”這一書名的使用及相關問題,可參見拙文《學科調整與理論重構——從“外國文學”到“比較文學與世界文學”》,《學術月刊》2015年第3期。

綜上而論,現代漢語中的“比較”一詞已經偏移至“可辜搉尊卑”之“較”。然而,在“比較文學”這一學科理論的建構與反思上,我們特別希望重新啟用其“親密相交”之義,這既符合“比”在古漢語中的“本義”,也與“comparée”和“comparative”等詞在印歐語言中的“本義”不相齟齬。因此,作為“可比性”之內涵的“可匯通性”,即為跨國族、跨語言和跨文化的文學之間的“親密相交”。進而,我們還力圖使用中國傳統文化中的“戶樞”或“樞機”之喻,以取代奧爾巴赫的“起點”概念和“抓手”之喻,并以此作為“比較之第三元”的功能性解釋?!墩f文解字》曰:“樞,戶樞也?!?101)許慎撰:《說文解字》,第120頁。段玉裁注曰:“戶所以轉動開閉之樞機也?!?102)許慎撰,段玉裁注:《說文解字注》,第255頁?!肚f子·齊物論》即以之為喻,其曰:“彼是莫得其偶,謂之道樞。樞始得其環中,以應無窮?!?103)莊周撰,郭象注,陸德明音義:《莊子》,見于《二十二子》,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第17頁?!氨恕薄笆恰奔礊椤氨恕薄按恕?亦可被視作“比較之第一元”與“第二元”?!芭肌睘椤皩Υ敝x,“莫得其偶”也就是弭除了彼此的對待,或“比較之前兩元”的對待。請注意,“弭除對待”不等于消滅差異、強制同一,其所需要的是超越“彼此”的“道樞”。具體到比較文學,“道樞”即可被下放為由“后設語言”所組建的“比較之第三元”。這“第三元”亦如進入“中空之環”的“戶樞”,可應“前兩元”之“親密相交”與“周流互釋”。

“戶樞”應轉無窮,只因其入于“中空之環”,而后者亦可為“可比性”的功能之喻。以此觀之,則卡勒對可比性之“空洞”的擔憂實屬無謂,若無“中空之環”何以應對無窮?只是其需要“戶樞”的配合,在此我們不妨將“戶樞”視作某種“形式的”而非“內容的”規定性。如此,卡勒對“可比性”所可能“強加的隱含規范與標準”之恐懼亦可被消除。同時,他在這一問題上的左右枝梧也便迎刃而解。佛克馬在《比較文學與新范式》中認為,“法國學派”的實證主義尚未達到“方法論反思”與“后設語言批評”的層面,而“新批評”則視“方法論的反思”為多余。(104)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8.二者若具備了“后設語言”的自覺,則無論是前者的歷史實證還是后者的形式分析,均可“無損地”融入其中,(105)Cf. 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18.正可謂“樞始得其環中”。進而,我們還可以用卡勒在前文中提到的“互文性”,對“可比性”概念予以形式意義的“充實”。

對于“影響研究”而言,“可比性”似乎不成其為問題,因為其已通過歷史實證發現了“比較之前兩元”的互文關系。然而,傳統的“法國學派”正是囿于實證主義的實體性認知,從而基本上放棄了對“前兩元”做進一步的美學闡釋與批評解析。若以“可匯通性”視之,傳統的“法國學派”徒有實證考據之“匯”,而無理論批評之“通”。因此,佛克馬稱“新批評”主導下的“美國學派”,由于缺少后設語言而無法確立“比較之第三元”,也同樣適用于傳統的“法國學派”。有鑒于此,以“互文性”充實的“影響研究”及其“可比性”功能則恰然在于,其并非只是歷史實證的“關節”,更是包容匯通的“樞機”。也就是說,其可以功能性地激發對兩種文學間“影響之互文”的不同理解與解釋,“大通無礙,以應無窮”。

與“影響研究”事后可循的“互文性”不同,無事實聯系的“平行研究”或可稱為“使互文”(intertextualize)。一般認為,“平行研究”的“互文性”或“可比性”必然建基于“比較之第一元”與“第二元”所共同具有的某種“實體屬性”之上,以便為“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游戲制造一個“抓手”。即便是強“異質性”為“可比性”的“變異學”,也仍未跳出“異同”之對待,中國比較文學千萬不可一而再再而三地“低幼”與“擺爛”了!比較文學之“真義”不在于泛濫無際的“異同比較”,而是基于“后設語言”之自覺的“先行建構”及“比較之第三元”的“融通互釋”。(106)Cf. 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p.9-10.這一點對于超越傳統“法國學派”的“影響研究”亦可謂至關重要。因此,若以之反觀伽列所謂比較文學“主要不是從其原有的價值來考查作品”,(107)Jean-Marie Carré, “Une Préface à La Littérature comparée”, in Yearbook of Comparative and General Literature I, p.9.恐怕并無大錯。但這一觀點亦如其對“比較文學”與“總體文學”之區分一樣,總是被韋勒克抓住不放。其實,任何文學文本都不具有完全屬于其自身的、無歷史的實體性意義和價值,其在不同的語境中即可被不同地加以解釋。(108)Douwe Fokkema, “Comparative Literature and the New Paradigm”, Canadian Review of Comparative Literature/Revue Canadienne de Littérature Comparée, Vol.9, No.1, 1982, p.6.所以,在跨國族、跨語言和跨文化的語境中,兩種不同的文學之間是否具有“可比性”,首先并不取決于兩個文本本身,而是取決于“比較之第三元”,即“后設語言”所先行搭建的理論框架是否具有“可匯通性”的潛能。而這種“潛能”的具體實現,即是通過“比較之第三元”使其“前兩元”之間親密相交、互文見義。

結 語

筆走至此,我們似乎尚未回答“何為中國話語”這一問題;但就本文而言,其必須與“為何比較文學”綁定在一起?!爸袊捳Z”既不是學術權力躁動之后的空洞學派和知識沉淪其中的自我幻象(l’automirage),也不是各種不勝“奧卡姆剃刀”的穿鑿標異之“學”與無端增衍的“證據法”。從切切實實的研究出發,凡是能將中國文學織入世界文學之發展譜系(無論有無事實聯系)的學術研究,凡是能使中國文化持續不斷地“世界著”(worlding)的理論探求,都是真正的“中國話語”(無論其操用的是“純正”的漢語抑或“雜混”的英語,無論是在中國大地上出版還是于外國學術平臺中發表)。同時,這也正是中國學者“為何比較文學”的首要和始終的目的?!爸袊容^文學”當然不能只顧“委曲周全”而一味“求同”,但也不可罔顧“復雜史事”而草率“立異”;其更不應該淪為出口轉內銷的“學術網紅”,在博取了虛高的“學術流量”之后,剩下的只是一地雞毛的“學術泡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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