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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鄉村建設夯實法治根基 助力鄉村振興
——新余市法治鄉村的現狀與探索

2024-01-23 03:20林平水陳鋒曾濤胡軍華
江西農業 2023年24期
關鍵詞:示范戶普法宣傳教育

林平水,陳鋒,曾濤,胡軍華

(新余市農業農村局,江西 新余 338000)

一直以來,新余市高度重視農業法治宣傳教育工作,緊緊圍繞“三農”工作大局,以持續提升農業農村系統干部群眾法治素養為核心,以提高普法針對性和實效性為根本,積極構建完善普法工作新格局,著力推動法治理念、法治方法、法治服務進村入戶。

1 當前我市農業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的現狀

1.1 人口結構呈現老齡化、文化程度偏低

新余市位于江西省中部偏西,下轄新余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分宜縣、渝水區、仙女湖風景名勝區,共計26個鄉(鎮)、10 個辦事處,轄415 個行政村、3739 個村民小組,共計120.3 萬人。通過投放問卷和走訪交談相結合的方式對新余市普法工作進行了調查,在高新區水西鎮、馬洪辦事處,分宜縣鳳陽鎮、雙林鎮,渝水區羅坊鎮、姚圩鎮、水北鎮、觀巢鎮,仙女湖區河下鎮等地共發放調查問卷1000 份,從發放問卷中隨機抽取100 份調查問卷為基準進行調查結果分析,統計表明:被調查人員中58%為男性,42%為女性,被調查者中55 歲以上的有35 人,45 歲以上的有62 人,30 ~45 歲的有27 人,18 ~30 歲的占比最少,僅11 人;參與調查的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的有5 人,高中學歷的22 人,初中以下學歷的73 人,且初中學歷人群主要集中在45 歲以上階段。

1.2 普法教材專業性太強,群眾難于理解

走訪調查中發現,部分地方涉農普法宣傳資料中的專業術語過多,針對群眾實際生活部分不具體,導致群眾理解起來較為困難,雖然有不少群眾從普法活動中領取了普法資料,但很少細讀,從而導致普法活動走過場,沒有真正起到宣傳作用。

1.3 對法治鄉村建設認知度不夠

調查中了解到,現在的農民群眾越來越看重物質利益和經濟效益,對依法辦事及農村法治工作的認識不足,部分村委干部認為抓經濟工作才是硬指標,對農村法治建設工作重視度不夠,有些干部甚至認為組織農民學法是給農民增加負擔,忽視了做好法治鄉村建設工作及提高廣大農民法律意識的重要性。

2 當前農業農村普法宣傳教育缺乏原因分析

農業農村普法教育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程。我國雖歷經“一五”到“七五”七個階段的全民法制宣傳教育,取得了累累碩果。但是由于各方面因素的影響,現在的普法教育,尤其是在農業農村的普法宣傳教育方面仍然存在以下幾個問題:

2.1 思想重視程度不夠

市、縣(區)兩級農業普法工作落實領導干部學法制度、“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及工作職責,以及壓實“誰管理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工作方面重視度不夠,對普法工作的統籌協調和定期督促提醒不夠到位。

2.2 普法經費不充裕

我市2022 年度市本級財政撥付農業普法工作經費為2萬元,用于經常性的“法律進鄉村”普法宣傳,包含印制普法宣傳資料、制作宣傳板、邀請法學專家舉辦法制培訓講座等內容,但2 萬元工作經費投入是遠遠不夠的。沒有足夠的經費支撐,導致普法宣傳教育工作難以開展,農村普法工作成了“無米之炊”,農民不能得到及時有效的普法教育。

2.3 普法形式單一

各農業農村部門法治宣傳教育與法治實踐相結合工作及業務工作有機融合做得還不夠,市、縣(區)兩級農業執法部門沒有真正將普法融入執法全過程。普法宣傳僅僅依托具有普法職能的科室,通過講講課、開動喇叭、發放普法宣傳資料等宣傳形式,不能滿足農村普法教育的實際需要,普法形式單一,嚴重制約農業農村普法宣傳工作的深入開展。

3 新余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融入農業農村依法服務行政管理工作的具體做法

3.1 落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黨組主要負責人強化對本部門法治鄉村建設的組織領導,建立以新余市農業農村局主要領導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以市農業農村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推進法治鄉村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并定期聽取法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研究部署法治鄉村建設工作任務,切實履行法治建設重要組織者、推動者和實踐者的職責。

3.2 提高內部素質,夯實普法基礎

發揮黨員先鋒模范帶頭作用,干部帶頭學習法律法規,做好自身建設,加強法治意識及運用法治思維解決問題的能力。創建普法宣傳服務崗,實時釋法解惑,將管理服務和普法宣傳有機結合,并組織成立一支普法服務隊,采用“面對面”宣講、“一對一”服務等方式開展各類普法活動,有效延伸普法觸角。

3.3 服務管理并進,執法普法并行

加強以案普法、以案釋法力度,及時公布農業農村領域行政執法、刑事司法典型案例,高效便捷地推動普法宣傳,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積極創建“一線執法人員擔任普法宣傳員”模式,深入執法檢查現場,真正做到“誰執法誰普法”。

4 在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過程中,提升普法工作與法治實踐相結合的有效途徑

4.1 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與“誰執法誰公示”同頻共振

法治實踐是最生動的法治宣傳教育,也是檢驗法治宣傳教育成效的唯一標準。在日常監管和執法辦案過程中,執法部門要牢固樹立“普法的根本在執法”的理念,將普法工作與日常管理、服務和執法相結合,做到同步謀劃、同步推進,實現普法宣傳與法治實踐雙贏。以涉農領域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為核心,積極強化“誰執法誰普法”與“誰執法誰公示”同頻共振,在執法中亮明身份,告知法律依據和申請權利等信息。

4.2 豐富形式,構建多維普法

農業農村普法部門可通過開展多種形式的“放心農資”下鄉進村活動,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種子法》、《肥料登記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借助“以案說法”的形式,增強農民法律意識、維權意識和識假辨假能力。針對農資市場問題,暢通農資市場監督渠道,在打好普法“預防針”的基礎上,嚴格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并就發現的“頑疾”當場擺明違法事實,講清法律依據,把執法現場打造成普法第一現場。

4.3 探索創新“精準普法”,做好“融合”文章

創新開展執法進鄉村、進社區普法活動,通過典型的法治案例,以群眾喜聞樂見的方式,宣傳綜合執法領域法律法規,實現普法零距離。將普法流程嵌入行政執法流程的事前、事中、事后各個環節,并在日常執法工作中進行規范、提升。同時不斷加大對行政執法人員釋法說理能力的培訓,提高行政執法人員的政治素質、法治素養、溝通能力。強化對行政執法中精準普法的監督、指導、檢查力度,切實讓精準普法成為執法機關的應盡之責、應有之義。實現將普法融入執法全過程,做到精準普法、特色普法,打造執法普法工作新格局,聚焦“誰執法誰普法”目標導向,構建“統籌聯動、清單管理、普法提示、督促指導、評估反饋”閉環管理模式,推動執法與普法有效融合。

5 提升農民法治素養、改善鄉村法治環境和增強鄉村治理能力的著力點

5.1 跟政策,嚴審核,精準遴選培育

全國“八五”普法規劃中要求將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作為提升普法針對性、實效性的重要任務。各級要對照目標任務,嚴格按照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選拔范圍和基本條件進行選拔推薦,并把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訓同“法律明白人”、“農業大講堂”等工作有效結合起來,構建上下貫通的農業農村普法工作機制,提升農民群眾法治素養,切實培養一批農村法律人才,使農村學法用法培育工作有成果、可推廣、能持續,積極助力鄉村振興。

5.2 做好跟蹤服務,落實“結對包聯”

各級農業綜合行政執法部門與學法用法示范戶簽訂結對幫扶協議,深入農村與學法用法示范戶溝通交流,開展以案釋法,以案說法,為示范戶提供有針對性的指導和跟蹤服務。截至目前,新余市四縣區415 個行政村,已認定示范戶的行政村數量為251 個,已認定示范戶269 戶,示范戶覆蓋率達64.8%。

5.3 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培育工作與鄉村振興工作深度融合

利用農村學法用法示范戶人熟、地熟、事熟優勢,深入田間地頭,收集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結合新余市花鼓戲、折子戲、分宜版畫等優秀傳統文化,開展普法宣傳,化解矛盾糾紛,引導群眾知法懂法、遇事找法、維權依法,增進農民群眾法治獲得感和幸福感,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營造良好法治環境。

6 構建普法工作機制體系,全面推進農業農村法治建設的幾點建議

6.1 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建議各級農業農村部門成立普法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管領導、分管科室和具體責任人,制訂普法工作計劃及普法清單,確定普法工作重點,細化普法工作措施,使每年的普法宣傳教育工作能有新內容、新起色,確保普法工作責任制的落實。

6.2 執法與普法工作相融合

以解決農業農村法治領域突出問題為著力點,聚焦法治建設薄弱環節,打破科室目前固有的普法格局,將普法融入執法全過程,倡導“規范的執法就是最好的普法”理念,創建一線執法人員擔任普法宣傳員模式,深入執法檢查現場等情景,大力宣傳涉農領域法律法規,真正做到“誰執法誰普法”,提高全社會遵守法律、執行法律的意識。

6.3 健全農村法治體系

建立健全農村法治體系,進一步完善農村法治制度,推動法律知識進村入戶,培育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鄉村法治環境,以及通過舉辦法治文化活動、開展法治宣傳教育,培育和弘揚法治精神,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推動法治鄉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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