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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與鄉村發展
——基于打工地和輸出地的城鄉多點研究

2024-01-23 01:29
關鍵詞:大齡新生代單身

王 歐

一、研究問題的提出

長期以來,小農家庭是鄉土社會的根基,也是影響鄉村發展的關鍵。明清時期,在城鎮商品經濟發展的背景下,小農家庭利用家中數量較多、相對廉價且易于管理的勞動力,發展出農工相輔的小農經濟,極大地推動了彼時鄉村的“內卷型”發展(黃宗智,2023:13-17)。近代以降,隨著城市工業經濟的擴張,小農家庭的手工業生產受到沖擊,農工相輔的小農經濟結構遭到破壞,家庭勞動力被迫閑置、地權持續外流、親屬關系被扭曲,鄉村由此陷入發展停滯并演化為發展危機(費孝通,2021:239-241)。新中國成立后,以土地集體化和人民公社制度替代小農家庭組織生產,卻未解決鄉村發展停滯問題,直到改革開放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釋放小農家庭活力和回歸小農家庭經營,農村才出現新一輪的發展(杜潤生,2005:135-138;張樂天,2012:315-322)。然而,由于人多地少、農業生產率低下等因素對小農家庭的限制,農村在20世紀80年代經歷短暫的復興之后,隨即面臨新的發展瓶頸。之后農村勞動力涌入城鎮務工,絕大多數小農家庭向農民工家庭轉變,農民工家庭再生產狀況成為鄉村發展的關鍵。

學界普遍認為,對第一代農民工而言,由于城鄉二元結構所形成的獨特的拆分型農民工家庭再生產安排,農村盡管面臨勞動力外流問題,卻留住了農民工家庭的主要再生產事項,鄉村也借此獲得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沈原,2006;墨菲,2009:208-209)。事實上,由于家庭生活的重心還在農村,很大一部分第一代農民工,尤其是女工,選擇近距離或季節性務工,其務工收入主要用于小農經濟和家庭再生產(金一虹,2010;黃宗智,2020:214-215);即便是遠距離或長時期外出務工,他們也會以匯款、不定期返鄉等方式支持農村家庭再生產(李強,2012:145-178)。此外,絕大多數第一代農民工隨著年齡的增長會選擇返鄉創業、務農、撫育孫輩或養老,成為農業和農村發展的中堅力量(張世勇,2014:365-368;張建雷,2018:282-283;陳瑩驕,2023)。這些事實表明,拆分型農民工家庭再生產安排盡管造成許多問題,卻依然從多方面推動了鄉村發展。

然而,隨著農民工的代際更替,新生代農民工(1)根據研究慣例,本文將“新生代農民工”界定為1980年及以后出生的農村戶籍打工者,與1980年以前出生的“老一代農民工”相對應。國家統計局公布的《2020年農民工監測調查報告》顯示,該年40歲及以下的新生代農民工比重為49.4%,規模達1.41億。正在重構與鄉土社會的關系,其家庭再生產安排遠非拆分型再生產模式所能概括,其與鄉村發展的關系也可能和第一代農民工截然不同。事實上,不少研究強調,新生代農民工正在進行一場“離土出村不返鄉”的“代際革命”(黃斌歡,2014;劉守英,王一鴿,2018);另一些研究則看到農民工家庭在老家縣城的城鎮化趨勢(黃志輝,2022;Liu,2023);還有研究特別強調新生代農民工群體中數量龐大的大齡單身男工(2)根據研究慣例,本文將1980年及以后出生、32歲以上仍未結婚成家的新生代男性農民工稱為“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實際上,隨著近年來婚姻市場的進一步扭曲,在被調查的農民工輸出地村莊,“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年齡普遍有提前的趨勢。難以結婚成家、脫嵌于城鄉社會制度的困境(王歐,王天夫,2021;王歐,2022)。這些研究共同指向兩代農民工與鄉土社會的關系非常不同,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安排也出現了新變化,因而需要專門探討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變化對鄉村發展的影響。

下文將首先回顧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關系的研究文獻,指出家庭再生產是連接兩者關系的關鍵機制,據此提出本文的分析思路;接著利用筆者在打工地和輸出地收集的城鄉多點調查資料,詳細呈現和剖析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安排對鄉村發展的復雜而深刻的影響;最后基于研究結論,反思當前學界對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關系的線性變遷觀點,突顯家庭再生產分析在理解該群體的城鄉處境及其與鄉村發展關系中的重要意義。

二、文獻回顧與分析思路

(一)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從“離土離鄉”到“回嵌鄉土”

新生代農民工登上“世界工廠”舞臺以來,學界對該群體與鄉土社會的關系的研究,經歷了從普遍強調“離土離鄉”造成鄉村空心化,到開始發現其中一部分“回嵌鄉土”的轉變。

早期在代際更替的視野下,學界認為與老一代農民工相比,新生代農民工與鄉土社會的關系已從“離土不離鄉”或“離土出村返鄉”轉變為“離土又離鄉”或“離土出村不返鄉”。大量研究指出,新生代農民工表現出疏遠鄉村、親近城市的就業行為、文化觀念和生活方式:他們從小缺乏務農經歷,絕大多數直接從學校進入打工地就業,并且鮮少進入農業部門,還出現了從制造業流向服務業和數字產業的工作流動軌跡(清華大學社會學系課題組,2013;汪建華,黃斌歡,2014;王歐,2021);他們從早期的留守和學校教育時期起,就熟悉了都市取向的文化觀念、消費和娛樂方式,也建構了以同學、同事為主體的關系網絡,并且表現出強烈的融入城市的愿望(余曉敏,潘毅,2008;李培林,田豐,2011;汪建華,2015:53-54);與之相對,該群體既不認同鄉土文化,也甚少參與鄉土性的節慶、儀式等文化活動,甚至出現了一整套生活方式的“代際革命”(清華大學社會學系課題組,2013;黃斌歡,2014;紀競垚,劉守英,2019)。顯然,在眾多的早期研究看來,新生代農民工從多個方面徹底切斷了與鄉土社會的聯系。由此,農民工流出地的鄉村必然面臨年輕勞動力持續外流、鄉土文化衰敗、村莊空心化甚至解組的發展危機。

然而,隨著研究的深入,一些研究開始認識到,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并未徹底脫離鄉土社會,而是會在某些家庭再生產環節“回嵌鄉土”。有追蹤研究發現,家庭化(即結婚成家和生養子女)是該群體重新嵌入鄉土社會的重要時點,城鄉割裂造成的拆分型家庭再生產安排將大量家庭再生產事項轉嫁給農村,新生代農民工由此重新與鄉村社會發生密切聯系(王歐,2022);在“回嵌鄉土”的過程中,家庭延續與發展的代際責任倫理和父權式的性別權力關系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新生代女工通常成為返鄉、留守和承擔實際家庭再生產勞動的主體(王歐,2022;Chuang,2016)。21世紀以來,農村留守兒童仍以較大規模持續存在,似乎也從另一側面說明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再生產的重心還在鄉村,他們也像老一代農民工一樣繼續向鄉村輸入資源(任遠,2015;葉敬忠,王維,2018)。此外,還有一些研究發現,近年來部分縣域產業的發展促進了新生代農民工返鄉就業,也推動了縣域內的城鄉流動和鄉村發展(吳重慶,2023:156-157;黃志輝,謝宜珈,2023)。但廣大中西部縣域產業總體發展緩慢,許多縣域甚至出現“去工業化”和大量工業園閑置的情況(安永軍,2021;陶然,2022:86),極大地削弱了縣域產業吸引新生代農民工返鄉就業和重建與鄉村社會關系的意義。

(二)家庭再生產: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的連接機制

上述梳理表明,隨著研究的推進,學界開始注意到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的關系并非只是“離土離鄉”導致鄉村空心化,該群體在隨后的生命歷程階段也可能通過“回嵌鄉土”促進鄉村發展。很顯然,在廣大中西部縣域產業發展緩慢,甚至出現“去工業化”的背景下,城鄉割裂造成的拆分型家庭再生產安排,是新生代農民工回嵌鄉土社會、減緩鄉村空心化,進而促進鄉村發展的主要連接機制。

然而,隨著近年來城鄉結構的轉型,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安排正在發生顯著變化,該群體與鄉村發展的關系也可能重構。已有大量研究指出,分稅制之后,地方政府逐漸形成了“土地、財政、金融”三位一體的城鎮化模式,極大地推動了縣域城鎮的房地產發展和公共物品供給(周飛舟,2012:236-239;劉守英,2021:32-33)??h域城鎮的大幅擴張帶動了住房、教育等關鍵家庭再生產事項的上移,進城購房成為越來越多新生代農民工實現家庭化的必備前提,進城讀書也是大量農民工子女主動或被動可及的教育機會(王紹琛,周飛舟,2016;白美妃,2018;聶洪輝,2019)。在此背景下,一些研究發現,城鎮購房帶給村莊巨大的金融壓力,進城讀書抽走了村莊大量發展資源,關鍵家庭再生產事項的上移也造成鄉村留守老人的照護危機(黃志輝,2022;Wang &Teng,2022;Liu,2023)。這些研究表明,縣域城鎮化正導致農民工拆分型家庭再生產體制的上移,這可能對鄉村發展造成極為不利的影響。

與此同時,縣域城鎮化還放大了農村人口性別比失衡對農民工家庭再生產的負面影響,惡化了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再生產困境。許多研究指出,計劃生育政策造成了農村青年人口結構性別比失衡嚴重,進城務工進一步扭曲了新生代農民工的婚姻市場,形成了數以千萬計的新生代“剩余男性”(Greenhalgh,2013;Huang,2014;Cai &Wang,2021)。隨著縣域城鎮化的推進,實現家庭化的門檻不斷提高,縣城購房、高彩禮等婚姻締結條件讓越來越多的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面臨困境,甚至陷入終身難以家庭化的窘境。一些研究指出,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由于難以實現家庭化,與鄉村留守父母的代際關系日益疏遠,并且逐步脫離了城鄉經濟和社會制度保障,正淪為打工城市底層的一個新困境群體(王歐,王天夫,2021;王天夫,王歐,2022)。在此背景下,我們亟須進一步探討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化困境對鄉村發展的深刻影響。

(三)本文的分析思路:城鄉結構轉型、家庭再生產變遷與鄉村發展

基于以上綜述,筆者認為,新生代農民工作為影響鄉村發展的最重要群體之一,對其與鄉土社會的關系的分析,需要置于具體的城鄉結構條件下進行,并且家庭再生產安排是該群體與鄉村發展的主要連接機制。

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的關系,不只是現有研究通常強調的“離土離鄉”導致鄉村空心化。事實上,在不同的城鄉結構條件下,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安排可能發生變化,其與鄉村發展之間也呈現出不同的關系。其中,打工地與輸出地之間的城鄉二元割裂導致的拆分型家庭再生產安排,將家庭再生產的主要事項轉嫁給農村,從而重建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社會之間的關系,可能從多個方面促進鄉村發展。然而,隨著輸出地縣域城鎮化的推進,拆分型家庭再生產安排發生了顯著上移,改變了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的聯系,可能給鄉村發展帶來不利影響。不僅如此,縣域城鎮化還抬高了實現家庭化的門檻,加劇并固化了數量龐大的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再生產困境,從而締造該群體與鄉村發展間的獨特關系。

因此,我們可以從城鄉結構轉型的角度出發,通過由其引起的家庭再生產安排的變遷,從家庭事項、家庭勞動分工、家庭生產經營和家庭住房的城鄉空間分布等層面,分析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與鄉土社會的具體連接機制,考察該群體與鄉村發展的關系。據此形成本文的分析思路(見圖1)。

圖1 本文的分析思路

三、城鄉多點調查與資料概況

現有研究對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社會的關系的考察,在調查地點方面多局限于打工城市或輸出地村莊的“單點”研究。大量研究聚焦新生代農民工的打工地,尤其是工作場所,主要從該群體與打工城市的關系角度分析其社會經濟特征,經驗資料的收集不可避免地帶有鮮明的都市偏向。與之相對,另一批研究則局限在新生代農民工的輸出地,尤其是其出生的農村,主要關注各種“留守”問題,資料收集也帶上了鄉土偏向。這兩類“單點”調查通常沒能從城鄉整體結構的角度把握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之間的關系,并且忽視了近年來傳統城鄉二元結構之間突生的一個重要空間——縣域城鎮。如上文所言,縣域城鎮化在傳統城鄉二元結構之間,新增了一個與新生代農民工密切相關的城鎮層級,理應成為理解該群體與鄉村發展關系的必要的資料收集地點。

鑒于“單點”資料收集存在的偏差或遺漏,本研究采取城鄉多點調查,兼顧與新生代農民工密切相關的打工地、輸出地縣域城鎮和農村三個層面的地點,通過研究者在城鄉間的往返穿梭收集資料,考察該群體與鄉村發展的關系。本研究的資料收集工作持續數年,包括數次往返于打工地和輸出地的城鄉多點調查。從2015年夏到2016年初,筆者先在長三角K市做了為期近兩個月的田野調查,并在2016年初進入農民工輸出地贛南溪邊村進行追蹤調查(3)遵從學術研究慣例,本文對經驗材料中所使用的地名、人名均做了匿名化處理。。從2016年夏到2018年春,筆者先到桂西山內村進行田野調查,隨后前往該村部分工人聚集打工的珠三角S市B區進行追蹤研究,并在2018年春節期間返回桂西,同時在山內村和該村所在的M鄉鎮和J縣城進行擴展調查。之后在2023年7月至8月初,筆者再次前往贛南溪邊村,對該村及其所在的H鄉鎮和C縣城補充和擴展資料。

本文使用的經驗材料即來自上述較為長期的城鄉多點研究。其中,K市(縣級市)位于長三角核心地帶,GDP總量常年位居全國百強縣前列,2022年常住人口為212.5萬,是戶籍人口的1.8倍;S市是珠三角經濟中心之一,該市B區(縣級市區)的GDP與K市接近,2022年常住人口達454.5萬,是戶籍人口的4.3倍。該年K市和S市B區的第二產業增加值分別占GDP的52.2%和50.4%,第三產業增加值分別占GDP的47.2%和49.5%。與之相對,贛南溪邊村和桂西山內村皆為典型的農民工輸出地村莊,所在縣城2020年GDP分別只有171.1億元和59.1億元,其中農業增加值分別占比9.3%和35.9%,該年兩縣外出人口分別高達11萬和10.3萬,分別占各自戶籍人口的17.6%和27.2%。溪邊村戶籍人口多達4 000多人,2022年核酸檢測期間常住人口僅為1 000人左右;山內村戶籍人口約400多人,2018年回訪時僅100多人常住在村。很明顯,兩個沿海城市因其發達的現代經濟吸引著新生代農民工聚集,兩個輸出地縣城則出現了青壯年外出務工、人口離開村莊的趨勢。

本文的資料主要通過訪談收集,輔之以參與式觀察。筆者在沿海打工城市調研時,主要通過工業區的工廠、宿舍和附近的城中村尋找被訪對象,在輸出地村莊則在家戶、田間和村莊公共空間尋找被訪者,在輸出地縣城則進入新興商品房小區的家戶、社區服務中心和附近的學校尋找合適的被訪對象。訪談過程中,筆者以被訪者的生活史為線索,詳細記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化和家庭發展的過程以及他們在城鄉間往返穿梭的情況,尤其關注他們與鄉村社會的關聯。此外,筆者還通過與新生代農民工密切相關的人員(例如他們的父母和子女、學校的老師以及村莊和城鎮社區的干部等)了解他們與鄉村社會的聯系,并通過對相關城鄉地點的實地觀察收集資料。下文用到的核心資料主要包括筆者對24戶(溪邊村9戶、山內村15戶)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的詳細訪談和回訪資料、對15名(溪邊村6名、山內村9名)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生活史訪談資料,以及兩個村莊共11戶(溪邊村5戶、山內村6戶)已在縣城購房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的訪談資料。這些核心資料加上其他訪談和參與觀察資料,將有助于我們洞察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變遷對鄉村發展的深刻影響。

四、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嵌入與鄉村發展

現有大量研究強調新生代農民工普遍“離土出村不返鄉”,但筆者發現,幾乎所有新生代農民工在實現家庭化的過程中都被打工城市排斥,并出現家庭在城鄉之間拆分,從而以家庭再生產嵌入的方式促進鄉村發展。

(一)城市排斥與家庭拆分

盡管打工城市在就業部門、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和住房分配等方面對農民工設置了系統性的障礙,但新生代農民工一般是在實現家庭化的過程中才感受到最強烈的城市排斥。

在家庭化之前,包括建立親密關系時期,打工城市邊緣化和都市化的“低端”生活系統,讓新生代農民工可以在打工地順利完成個人勞動力的再生產。其中,工廠或服務業工作為新生代農民工提供了在城市邊緣生活的經濟支撐;工廠宿舍或工業區附近城中村的出租房則為他們提供了廉價的居所;工業區內外的各種商鋪、小店、流動攤點、小旅館等則以遠低于市中心正規門店的價格,提供了從衣食住行到購物娛樂的廉價消費場所。工業區及其周邊的城中村、商業區作為青壯年勞動力聚集的“都市”場所,具有典型的規模巨大、人口密集和高度匿名的“都市性”特征,有助于減少新生代農民工與初級團體和鄉村社會的聯系。該類城市空間也聚集了刺激個體消費欲望的各種設置(例如飲食店、服裝店、美發店、KTV等),很容易激起青年男女的浪漫火花,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在打工生涯早期找到男女朋友,戀愛期間共同消費、租房同居的現象極為普遍。這些都市體驗由青年農民工聚集地的低成本生活系統支撐,保障了打工者個人勞動力的再生產,也使其暫時疏遠鄉土文化和鄉村社會。

然而,當新生代農民工從個體再生產向家庭再生產轉變時,打工城市的系統性排斥隨之出現,家庭也被拆分在城鄉之間。實現家庭化的第一步是結婚成家,打工城市便啟動了排斥機制。按照中國婚俗通行的做法,結婚成家需要確定婚房。顯然,工廠宿舍或城中村的出租房并不適合作為婚房,新生代農民工一般也無力在打工城市購房,他們只有轉向老家,多數依靠老家的房子完婚。結婚成家之后,生養子女接踵而至,打工城市也對此設置了障礙。筆者在訪談女工的生活史時,她們普遍有因為懷孕而被雇主辭退,隨后返鄉生育并留守撫育的經歷。以贛南溪邊村的女工阿青為例,她婚后生了兩個兒子,都是前述模式。她給出的理由是,工廠老板不會給假期,更不會在休假時發工資;不知道打工城市的醫院在哪,而且其看病肯定比老家醫院貴;在外面生孩子沒有人幫忙,讓老人過去也不現實。筆者在兩個村莊都看到,許多年輕的女工在家照顧剛出生不久的子女,丈夫則長期在外務工。此外,由于學前教育并未納入義務教育體制,打工地的幼兒園收費通常是老家的數倍,而且需要至少一位成人專門撫養小孩,造成打工城市對該階段家庭的實質性排斥。

因此,盡管打工地城市的邊緣生活系統足以支撐新生代農民工的個體再生產,但至少在進入家庭和家庭發展的早期,他們的家庭被城鄉拆分,主要勞動力在外務工,家庭再生產事項則被留在鄉村。

(二)家庭嵌入與鄉村發展

當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被城鄉拆分,主要家庭再生產事項被轉嫁到鄉村之后,該群體便以家庭再生產事項為中心嵌入鄉村社會,從多個方面促進鄉村發展。

新生代農民工首先通過隨家庭化而來的一系列家庭再生產事項,將新的小家庭嵌入鄉村社會的直系家庭、親屬和鄰里關系之中。如果說準備婚房通常是父輩的工作,那么從議定彩禮、舉辦婚禮開始,新生代農民工便要和父母一起協作完成,并由此進入“收禮—回禮”的親屬和鄰里互惠網絡。新生代女工發現自己懷孕之后,往往很快返鄉與公婆一起居住,直到小孩出生并留下小孩再次外出務工,其間都由公婆照顧,彼此共同生活、朝夕相處。小孩留守之后,外出務工的農民工也會以不定期返鄉、頻繁發視頻或打電話等方式,與留守子女和老人持續聯系。筆者發現,從結婚成家到小孩留守期間,新生代農民工通常不會與父母分家,而是以留守的孩子為中心通過多層面的互動,形成“三代一體”的直系家庭結構。而且,不僅身為獨生兒子的新生代農民工如此,即便有兄弟的新生代農民工在成家以后,也與父母保持前述縱向一體的直系家庭結構,即兄弟之間分家但都不與父母分家。以贛南溪邊村老張一家為例,他有兩個兒子,各自分別有兩個和三個孩子。老張夫婦原來只有一棟房子,大兒子在該房子里結婚,他們在小兒子結婚前又在隔壁蓋了一棟房子,作為小兒子的婚房。兩個兒子結婚后,盡管老張夫婦仍住在大兒子的房子里,但所有的留守孫輩都由他們一起撫養,在外打工的兩個兒子及其妻子分別都與老人和各自的小孩維持著密切聯系。由此可見,從家庭化到家庭發展早期,住房、婚姻、生育、子女撫育等家庭再生產關鍵事項被打工城市轉嫁給鄉村,新生代農民工也借此嵌入直系家庭、親屬和鄰里關系,成為鄉村發展的潛在關鍵力量。

新生代農民工嵌入直系家庭之后,家庭勞動力在城鄉間重新配置,促進了留守家庭經濟和鄉村產業的發展。筆者發現,年輕女工從返鄉生育到再次外出務工,期間在身體恢復之后,成為鄉村產業發展的重要勞動力之一。在桂西山內村,當地農業經濟已從稻米轉變為蠶桑和甘蔗,留守女工深度參與了這兩項農業經營活動。留守期間,除了照顧年幼的子女,女工通常與公婆一起,從事采桑、喂蠶、晾絲、賣絲等一系列生產活動,也參與甘蔗地的除草、施肥等活動。贛南溪邊村的農業經濟盡管仍以稻米為主,但該地靠近廣東,逐漸承接了部分轉移而來的勞動密集型代加工產業。留守女工便以家庭代工或進入附近鄉鎮工廠的形式參與勞動,代加工產業由此逐漸在鄉村扎根。不僅如此,留守女工還參與大量的家庭再生產勞動,減輕了父母一輩的家庭再生產勞動負擔,也擴大了家庭農業經營規模。即便是女工外出務工之后,由于子女留守,年輕夫妻不定期返鄉,也對農村家庭經濟提供了很大支持。在桂西山內村,許多新生代農民工婚后從事建筑工作,他們在工程轉換、休息或農忙時期返鄉幫忙,讓父母一輩能夠擴大甘蔗和其他經濟作物的種植面積。筆者在贛南溪邊村做追蹤調研時再次碰到女工阿文,她是S市某電子廠的文員,暑期正是該廠訂單的淡季,也是老家農忙和子女放假在家的時期。她在該廠工作數年以來,每年暑假都會請假返鄉,一方面幫忙帶孩子,另一方面到田間做些輔助勞動。正是有了她的返鄉幫忙,公婆種植稻米的面積才能從之前自家的幾畝地擴大到現在的20畝。阿文的公公告訴筆者,新增的土地多是其他村民舉家外出后原本要撂荒的良田。因此,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嵌入鄉村,不僅讓留守的勞動力廣泛參與農村經濟,也讓流動的勞動力以各種方式支持農村經濟發展。

新生代農民工以家庭再生產的方式嵌入鄉村,還促進了家的物理空間——家居的發展,從而大幅改變了村落的建筑格局。與第一代農民工類似,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化之后最重要的務工目的,是為子代將來結婚成家創造條件。其中最重要的一項,是為子代準備婚房。對大多數經濟條件一般、尚不足以支撐他們到城鎮買房的新生代農民工來說,修繕父輩給自己蓋的新房,或者重新為子代再蓋新房,是至關重要的、在子代婚齡到來之前就要完成的任務。通常來說,如果新生代農民工夫妻只有一個兒子,且所住的房子是父母給自己新蓋的,那么他們就需要花一大筆錢重新裝修房子以達到最新的婚房標準;倘若年輕夫妻有兩個及以上兒子,他們則需要在裝修現有房子的基礎上再新蓋房子。以贛南溪邊村阿珍一家為例,她婚后生了兩個兒子(大的11歲、小的7歲),其間公公重病并在幾年后離世,婆婆無法單獨照顧病人和兩個孫輩,阿珍不時返鄉留守照顧家庭,丈夫成為家中的主要打工勞動力,家庭經濟跌落到村莊平均線以下。她和丈夫在經濟條件較為艱難的情況下仍開始建一座新房。他們先借錢買下地基并主要靠賒賬建起第一層,隨后幾年慢慢還錢,等錢還得差不多之后一口氣建起第二層和第三層,并在筆者回訪她時裝修了新房的第一層。她告訴筆者,她和老公如此急切地借錢建新房,目的是要趕在兒子婚齡到來之前,為兩個兒子各自準備一套婚房。事實上,對于那些預期子代仍要在鄉村實現家庭化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而言,在經濟條件有限的情況下,趕在子代婚期到來之前準備好新房,是他們更新或新建房屋的根本動力。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的這一建房行為,大幅擴展了村莊的房屋數量和空間分布,也極大地提高了居住條件和人居環境。

以上分析表明,打工城市的系統化排斥將新生代農民工家庭拆分在城鄉之間,婚姻、生育、撫育、住房等家庭再生產事項被轉嫁到農村,新生代農民工也借此在家庭化和家庭發展早期重新嵌入鄉村社會;家庭嵌入隨即形成了新生代農民工與農村父母、留守子女共同構成的“三代一體”的直系家庭結構,家庭勞動力由此得到重新配置,青壯年勞動力積極參與農村家庭經營,農業和農村經濟也由此得到發展;家庭嵌入還促使大量新生代農民工趕在子代婚期到來之前修繕或新建房屋,由此擴展了村莊的房屋數量和空間分布,改善了村莊的居住條件和人居環境。據此我們看到,城市排斥盡管造成家庭城鄉拆分,但也讓家庭再生產事項留在村莊,進而讓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嵌入村莊,推動了直系家庭、農業經濟和村居條件的發展。

五、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上移與鄉村空心化

然而,隨著近年來縣域城鎮化的推進,上述由家庭嵌入推動的鄉村發展大幅度地減緩、停滯,甚至逆轉??h域城鎮化將大量原本留在鄉村的家庭再生產事項吸入城鎮,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生活重心上移,對鄉村發展造成巨大的不利影響。

(一)縣域城鎮化與家庭上移

過去十余年來,隨著“土地城鎮化”從沿海向內地蔓延,贛南溪邊村和桂西山內村所在縣城也經歷了快速的縣域城鎮化。表1的數據顯示,2015年以來,兩縣的房地產開發投資、商品房施工面積和商品房銷售面積均大幅增長。其中,桂西山內村所在的J縣由于地處更加偏遠的西南山區,房地產開發較東南沿海腹地贛南溪邊村所在的C縣進展更晚、規模也更小,但近年來急劇增長。特別是,從2015年到2020年桂西J縣房地產投資增加了11.5倍,隨后一年又翻了2.3倍;商品房銷售面積在同期更是增長了近25倍。此外,表1的數據還顯示,兩縣商品房施工面積遠遠多于銷售面積,意味著大量有待完成或暫時空置的新商品房等待銷售。表1的數據也印證了筆者2016年以來到兩地縣域城鎮追蹤調查的觀察:當筆者初次前往兩地調查時,縣城的新樓盤和新商品房小區尚不密集,通常位于舊城附近;但隨后的追蹤調查令筆者大為震驚,兩縣的新樓盤急速涌現,縣城城區快速擴張,城區重心均已向舊城區之外的新城區轉移;尤其是贛南C縣,其商品房開發規模追趕所在地級市,在遠處山上眺望宛如一座現代化小都市。

表1 贛南C縣和桂西J縣的房地產開發情況

縣域城鎮空間的急速擴張引發縣域內城鄉人口分布的根本性變化。我們以桂西J縣為例來說明鄉村人口向縣域城鎮聚集的過程。如表2所示,21世紀以來,該縣的戶籍人口變化不大,常住人口在頭十年銳減后也基本保持穩定;相應地,人口急速外流也主要發生在21世紀的頭十年,之后只是略有增長。前述兩個趨勢表明,該縣接近一半的勞動力在外務工,卻很難在打工城市實現城鎮化,其家庭再生產事項仍主要留在農民工輸出地。與此同時,21世紀以來,尤其是2010年以來,常住人口的城鎮化率大幅增長,城鎮常住人口數接近翻倍,表明越來越多的鄉村人口進城常住。對該縣已公布的其他人口數據的分析還顯示,21世紀以來,只有縣城所在的城鎮人口持續凈流入(2020年常住人口達9.3萬,占全部城鎮常住人口的83.8%),其他10個鄉鎮人口全部下降。贛南溪邊村所在的C縣也顯示出類似的人口從鄉村向城鎮集中的趨勢,除了縣城所在城鎮和新開發的工業園區人口占常住人口的比重增加外,其他22個鄉鎮的常住人口全部減少。

表2 桂西J縣城鄉人口的分布狀況

在上述縣域房地產大開發和鄉村人口向城鎮集中的背后,是地方政府的大力推動。地方政府不僅是城市規劃、征地拆遷、新興商品房社區管理的主體,還通過道路和公園等基礎設施的建設、學校和醫院等公共服務設施的配套、農貿市場和商業街區等商業設施的布局、各政府機構大樓的新建等方式,推動新城區的擴張和舊街區的更新。2023年,贛南C縣政府在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43.5%的背景下,進一步提出“實施城區人口倍增計劃”,大力加快農村人口向縣城轉移。

在縣域房地產大開發和鄉村人口不斷向城鎮集中的過程中,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也參與了縣域城鎮化。盡管新生代農民工家庭的青壯年勞動力仍主要在外務工,但他們開始將原來依靠農村完成的家庭再生產事項上移,在縣域城鎮購房、進行子女教育和開展日常生活。在筆者追蹤調查的贛南溪邊村9戶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中,2023年已有2戶在過去幾年分別進城購房和租房陪讀;9戶家庭所在的3個村民小組中,各自有3~5戶進城購房。該趨勢更強烈地反映在桂西山內村的追蹤家庭中,截止到2018年,筆者追蹤的15戶家庭中已有5戶在縣城購房和1戶到縣城租房陪讀。與之相關的另一現象是村幼兒園和村小學生的銳減,贛南溪邊村村小一年級的學生數從2016年的45人減少至2023年的23人;桂西山內村教學點原本因規??s小只有兩個年級共21名學生,2018年因生源繼續縮小而被撤并,學生分別前往所在鄉鎮、附近的大鎮和縣城就讀。

由此可見,縣域城鎮化促進了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上移。至少對很大一部分能夠負擔縣域城鎮住房、子女教育和相應的家庭生活開支的新生代農民工來說,家庭再生產已從鄉村上移至城鎮。

(二)家庭上移與鄉村空心化

內地縣域城鎮化導致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上移,原本留在鄉村的主要家庭再生產事項逐漸抽離鄉村,之前由家庭嵌入促成的鄉村發展機制也開始松動、扭曲,甚至解組,造成嚴重的鄉村空心化趨勢。

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上移首先引發年輕小家庭核心成員和相關的直系家庭成員離村入城,造成鄉村人口流失和直系家庭空心化。筆者發現,年輕夫妻及其子女組成的小家庭離村入城,通常發生在留守兒童將要接受正規教育之時。新生代農民工出于對子女教育的考量,在子女留守鄉村一段時間后讓其進城讀書。相應地,照顧留守兒童的成人也隨之進城,隨后長期居住在已購買的商品房或租來的房子內。留守兒童及其照顧者入城之后,農村老家往往只留下一位留守老人,甚至出現整戶進城、村莊房屋大門緊鎖的情況。不僅如此,在外務工的新生代農民工也隨之將家庭生活的重心轉向留守在城鎮的家庭,不再以村莊留守家庭為跨地聯系地點,返鄉期間回村停留的時間銳減,甚至不再回村。與此同時,仍然留守村中的老一輩父母也不時進城看望進城家庭成員或陪同其一起生活,將農村生產的物品帶入城鎮家庭消費,進一步掏空農村直系家庭。

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上移還讓家庭勞動力在城鄉間重新配置,極大地影響了小農家庭經濟和鄉村產業發展。留守兒童及其照顧人員進城生活之后,留守在農村的勞動力減少(通常只剩一位男性留守老人),留守家庭可耕種的農田面積隨之縮減,相關副業也受到影響。贛南溪邊村老楨一家原本主要在農村生活,當時他的兒子和兒媳在深圳打工,他和老伴帶著兩個孫子在家,兒媳在小孩出生期間也在家居住,后來雖外出打工但不時返鄉幫忙。那段時間,老楨與兄弟合伙買了一臺機械“耕?!?加上妻子和兒媳的幫忙,一家人種了十幾畝雙季水稻。此外,老兩口還在幾畝旱地上種玉米、紅薯、花生,并打理山地的油茶、金桔,還在冬春之際稻田休耕時種了一畝多油菜。老楨的老伴除了一起耕種前述作物之外,在照顧孫子之余種菜、養雞,打理出一個只需購買少部分食品的準自給自足的菜園經濟;老楨則在農忙之余到附近工地做建筑工,主要收入用于農村家庭發展。這樣一個充滿活力的小農家庭經濟在大孫子7歲那年發生了巨變,該年兒子兒媳因故離婚,兒子為了下一代的教育,決定讓兩個小孩進城讀書,他自己也從S市換到縣工業園打工,老楨的老伴進城租房陪讀,只剩下老楨一人留守在家。家庭上移直接將老楨一家可以耕種的稻田縮減到幾畝,且由于他不時外出做建筑工,家里旱地上的作物無法及時打理,菜園也荒蕪了,更無法飼養家禽,小農家庭經濟趨于萎縮。

與此同時,留守兒童和留守女性大量進城,抽走了鄉村工業的可用勞動力。前述老楨的老伴原本在農村老家和附近的代工點從事沿海發包生產的代工勞動,進城之后除了將主要精力用于照顧孫輩之外,也將附近代工點的工作接到家中,以賺取微薄的收入。事實上,隨著陪讀女性在縣城新興商品房和學校周邊的出租房聚集,發包代工點也隨之在該類地點出現,并相應減少了發包到鄉村中的業務,抽干了鄉村經濟的另一成分。

家庭上移還在家庭發展的重要目標——家居方面,對鄉村發展產生了極為不利的影響。2016年夏天,筆者最初由一位已是小包工頭的新生代農民工帶到桂西山內村,進入他的家屋后驚奇地看到,那棟三層的房子雖蓋了多年,卻一直沒有進行基本的裝修,裸露的紅磚上積著厚厚的灰塵。一問才知道,那棟房子是他父母為了他兄弟倆結婚蓋的,他的哥哥還在讀研究生,他自己則年前在縣城剛買了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正背著20多萬元的房貸,加上老人到縣城陪讀和生活,當時根本沒錢裝修老家的房子。筆者在該村住下開始調研后發現,多戶已在縣城買房或打算買房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不再按照最新的農村住房標準裝修老家房屋,更不會為了下一代結婚而在農村新蓋婚房。這意味著,原本該留在鄉村、沉淀在房屋之中的農民工家庭資源開始被城鎮抽走,前述家庭嵌入背景下鄉村住房改善和房屋擴張的動力機制就此斬斷,鄉村由此喪失了沉淀財富的載體,也失去了房屋更新和空間擴張的可能。

不僅如此,家庭上移還讓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不斷從鄉村攫取資源,以支撐當前的城鎮家庭生活和未來一代的城鎮化。調查發現,與農村留守家庭可以依靠小農家庭經濟大幅節省勞動力再生產成本不同,家庭上移帶來生活成本的急劇攀升。通常而言,除去留守兒童的正規教育,新生代農民工的城鎮家庭消費已徹底商品化,每月衣食住行等基本支出往往要數千元。以前述老楨一家為例,孫輩進城讀書之后,每月房租、水電、網費等要800元,每天蔬菜、肉類、水果等要50元,加上孫輩的零食、娛樂、培訓班等費用,一個月下來花費接近3 000元。在此壓力下,老楨不僅要從鄉村給城鎮家庭帶米帶菜,還要將自己做建筑工賺來的錢拿去補貼家用。更重要的是,對于那些已經在縣城購房或正在考慮讓下一代在城鎮安家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除去陡增的城鎮家庭生活支出需要鄉村資源支持外,未來多年都將持續地從農村抽出財富,最終以一套商品房的形式將大量鄉村資源吸附到縣域城鎮之中。

因此,近年來急速的城鎮化引發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家庭上移,原本嵌入鄉村的家庭再生產事項轉向城鎮,農村直系家庭被掏空,家庭勞動力偏向城鎮配置,小農經濟大幅萎縮,鄉村房屋修繕和新建趨于停滯,家庭資源被城鎮吸附,鄉村表現出日趨明顯的空心化。

六、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殘缺與鄉村發展困境

與前述能夠實現家庭化且以不同方式在城鄉間安排家庭再生產事項的新生代農民工不同,新生代農民工中還有一個長期難以成家的大齡單身男工群體。近年來,縣域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加劇了該群體實現家庭化的困難,使其逐漸陷入家庭殘缺,從而惡化了其與鄉土社會的關系,造成了眾多的鄉村發展困境。

(一)家庭化困難與家庭殘缺

受計劃生育政策、男性偏好觀念、勞動力外出務工等因素影響,21世紀以來,新生代農民工中逐漸出現了一個難以成家的家庭化困難群體。隨著年齡的增長,該群體在婚姻市場中的位置進一步被邊緣化,并逐漸在婚姻市場底層聚集。筆者2016年初次到桂西山內村和贛南溪邊村調研時,發現兩村的每個村民小組都有3~5個32歲以上的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截止到2018年和2023年分別回訪兩村時,初次調查的數十個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中,只有桂西山內村一位1986年出生的大齡單身男工有幸結婚(但在一個女兒出生后很快離婚),其余都仍然單身。而且,從初次調查到回訪的數年內,兩村都不斷有新的成員加入大齡單身男工行列。

除婚齡人口性別比失衡等長期存在的因素外,近年來縣域城鎮化的推進無疑進一步抬高了婚姻門檻,加劇了大齡單身男工在婚姻市場中的邊緣處境。調查發現,在贛南C縣和桂西J縣,已在或將來能夠在縣城買房和生活,正成為新生代農民工談婚論嫁的條件之一。與之相關,兩地的彩禮金額也不斷攀升。在贛南溪邊村,2023年通行的新婚彩禮已達25萬至30萬元,甚至還出現了二婚彩禮,數額也高達20萬元??h域城鎮化抬高婚姻的經濟門檻還表現在相親過程中,托媒人找對象時,媒人首先評估的是男方的家庭經濟條件,女方家庭通常也將其列在首位,其次才有見面、交流等后續相親環節。

然而,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財富積累行為卻與日趨提高的婚姻經濟門檻相背而行,導致該群體中的絕大多數最終陷入長期難以成家和生養子女的家庭再生產殘缺窘境。以贛南溪邊村40歲出頭的大齡單身男工阿龍為例,他在20世紀90年代末外出打工,最初跟親戚前往老鄉較多的廣東河源,進入該地的塑膠小廠做工。由于工資不高,他隨后幾年便輾轉深圳、東莞等地打工。他對筆者說,2007年是他生命的一個轉折點,從此心態發生了根本變化。該年的前幾年,他的哥哥結婚,父母傾盡了全部積蓄。哥哥結婚后不久,父親大病,為了兄弟間的公平,在親戚主持下兄弟倆分家,病后的父親由大哥一家照顧,彼時還能勞作的母親則與阿龍一起生活。分家之后,阿龍繼續外出打工,村中只有母親守著老宅。隨后兩年,阿龍在老家過年時相過幾次親,但對方一聽他家的條件便沒有后續,他在打工地也沒有找到對象。2007年,他逐漸感到自己家庭化無望,心情起起伏伏、狀態時好時壞,不再能長久忍受在工廠長時間枯燥工作以換取加班工資,與朋友一起抽煙、喝酒、娛樂的活動開始增加。從那年起,他因為忍受不了大廠不讓抽煙的規定而沒再進過大廠,轉而在各種小廠和建筑工地之間做做停停,一年到頭基本沒有積蓄。筆者2023年在他家見到他時,他因母親重病臨時在家,他們住著脫貧攻堅時期由政府出資拆掉舊房子而建起來的一層平房。房內磚頭裸露,沒有房門,也沒有什么像樣的家具,電線懸空架設,折射出打工20余年后他的財富狀況。

事實上,筆者追蹤調查的兩村的大齡單身男工幾乎都和阿龍類似,在生命的某個時點感受到被婚姻市場淘汰之后,便不再努力工作,而將大把時間用于休息和娛樂,即便打工多年也鮮有積蓄。顯然,大齡單身男工的工作生活方式和財富積累狀況與縣域城鎮化背景下不斷抬高的婚姻經濟門檻相悖,且隨著時間的推移和年齡的增長,兩者間的距離越拉越大,最終讓該群體因家庭再生產困難而陷入長久的家庭殘缺窘境。

(二)家庭殘缺與鄉村發展困境

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殘缺改變了該群體早年與鄉土社會的關系,造成了一系列鄉村發展困境。

該群體陷入家庭殘缺之前,他們盡管常年在外打工,卻仍然保持著與老家父母的聯系,過年一般會返鄉與親友團聚,還會為了實現家庭化而與父母進行代際合作。通常來說,每年過年返鄉期間,父母總是反復叮囑大齡單身男工“要得老婆”,并且盡量動用親屬、同鄉等為兒子安排相親。然而,隨著大齡單身男工群體陷入家庭殘缺窘境,他們隨之斷開了與直系家庭和鄉村社會的聯系。筆者在桂西山內村和贛南溪邊村都見到數個失去大齡單身兒子聯系信息的老年父母。以贛南溪邊村的阿海為例,他今年30多歲,年紀很小時母親離世,之后分別由大娘和后媽撫養,父親長期在福建龍巖挖煤。他初中畢業后外出打工,剛打工的幾年與家里保持聯系,返鄉過年時會給把他帶大的大娘和后媽一些錢,也給弟弟買一些禮物。特別是,當他父母決定再建一棟新房時(4)按照當地的婚俗,當一個家庭有兩個兒子時,一般分別需要一套獨立的房子成婚。,后媽以幫他存結婚錢的名義,向他“借”14 000塊錢,他也欣然同意了。然而隨后幾年,隨著他單身在外漂泊時間的延長和結婚無望,他在返鄉辦了一次身份證之后,與父母和村莊失去了聯系。他留給父母的手機號碼已是空號,先前與他一起在東莞打工的堂哥也失去了他的聯系方式。他不僅成為一個“斷親”之人,也成為一個“斷村”之人。事實上,兩村的絕大多數陷入家庭殘缺窘境的大齡單身男工都表現出不同程度的“斷親”和“斷村”:他們常年在外務工,很少與父母聯系,過年也很少返鄉。由此,從陷入家庭再生產殘缺到他們不再被城市勞動力市場雇傭的中老年時期,鄉村幾乎喪失了大齡單身男工群體的勞動力和與該群體的社會聯系,鄉村空心化進一步加劇。

家庭再生產殘缺不同程度地切斷大齡單身男工與鄉村聯系的同時,也對鄉村經濟發展造成嚴重的不利影響。筆者發現,大齡單身男工不僅很少返鄉,即便返鄉也很少參與小農經濟勞動。2018年春節期間,筆者在桂西山內村見到幾位臨時返鄉的大齡單身男工。春節前后正是該村甘蔗收獲最忙碌的時節,返鄉的勞動力通常都在甘蔗地里幫忙,但大齡單身男工卻很少參與甘蔗收獲。他們將大量的時間用于村莊公共空間里的閑聊或賭博、各家飯桌上的吃喝和劃拳以及縣域城鎮的消費和娛樂,并在春節過后的短短幾天內迅速外出打工。即便因為種種原因被迫留守村莊一段時間,大齡單身男工也不愿進行農業勞動。以前述大齡單身男工阿龍為例,分家時他和母親分到一家,彼時他的母親還有勞動能力,但近年來多次暈倒和生病,阿龍不得已在母親生活不能自理時返鄉照顧。返鄉期間,他并不種地,也不打理家里旱地上的油茶和金桔,而是在母親身體好轉后立即到工地或進小廠打工。照顧母親期間,他寧可向老板預支工資生活,也不愿從事農業勞動。顯然,阿龍一家在母親身體衰退之后,小農經濟趨于萎縮并最終走向荒廢。

不僅如此,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再生產殘缺還導致家庭居住空間——鄉村房屋的更新停滯,甚至破敗。2016年筆者開始在兩村進行調查時,發現大齡單身男工自己不建房也不修繕房屋的現象。他們在鄉村的居所多是父母為其建造的房子(通常為上一代老房子),或者過年返鄉時寄居在兄弟家中。即便父母給他們留了房子,他們也不再對房屋進行修繕,不購買家具,房屋漏水、破裂的現象時有發生。幾年后筆者回訪兩村,正值脫貧攻堅關鍵期,村中不合格的房屋由政府出資拆除并補助新建,不少大齡單身男工由此住進了一層平房。然而,正如上文提到的贛南溪邊村阿龍一家的房子那樣,這些由政府新建給大齡單身男工及其年邁父母的一層平房,建好后至今鮮少裝修,屋外是紅磚水泥,屋內也裸露著磚頭,基本沒有像樣的家具,多數連房門也沒有。筆者2018年回訪桂西山內村時,正遇到該村大齡單身男工阿學家的房屋改造。他有三個兄弟,大哥結婚后已分家并獨立蓋房,二哥在北海打工時做了上門女婿。父親去世多年,留下阿學與老母親住在老房子里。政府補助的房屋改造期間,阿學被叫回來幫忙,但是他只待了兩天就外出,建房的事情由老母親和兄弟幫忙完成??梢灶A見,隨著阿學長期陷于家庭再生產殘缺窘境,其老家的房屋并不會快速得到修繕,而是將長期處在一層平房、缺少裝修的發展停滯狀態,甚至面臨年久失修的破敗風險。

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殘缺除對鄉村發展造成上述負面影響之外,還開始制造鄉村的老齡照護危機。一方面,大齡單身男工作為照護者帶來了照護危機。筆者看到,盡管留守兒童的存在讓農村留守老人與打工子女推遲分家,但兄弟之間實質上是結婚即分家。這種分家形式產生的照護結果是,當大齡單身男工有兄弟時,他們通常需要照護父母一方;而當其沒有兄弟時,則需要照護父母雙方。上文已述及,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殘缺讓他們不同程度地“斷親”和“斷村”。因此,那些失聯的大齡單身男工不可能成為照護提供者,而那些與父母還保持松散聯系的,通常只在父母突然重病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時才返鄉照護。前述男工阿龍就是在母親突然暈倒、生活不能自理時才被迫返鄉。然而,即便是返鄉,他也沒有提供必要的老年照護。他的母親多次暈倒,要么自己醒來,要么被發現的人救醒。但阿龍并沒有帶他母親到醫院檢查病因,他認為母親年事已高(實際為70多歲),沒有檢查的必要。最近一次返鄉照護期間,有一天晚上他約了多位好友在家喝酒,酒足飯飽后倒頭長睡。第二天醒來見母親不在病床上,一找才發現,母親在昨夜掉到床下,呼喊沒有人應,就在床底僵硬地睡了一夜。即便母親的身體已衰退如此,阿龍還想著母親生活能夠自理之后再次外出務工。事實上,那些被分到與大齡單身男工一家的老年父母,在身體衰退的晚年,都可能面臨此類照護危機。

另一方面,大齡單身男工作為被照護者,將來也可能面臨照護危機。隨著一部分大齡單身男工進入不惑之年,筆者發現,他們的身體出現明顯的衰退,進而被城市勞動力市場邊緣化。他們在轉入零工市場的同時,也在尋找被城市勞動力市場淘汰后的生活依靠。2018年,筆者在山內村碰到40歲出頭的單身男工阿權,返鄉期間他除了與朋友吃喝和娛樂之外,主要的精力用于向政府討要低保資格。他先找村干部反映情況,隨后又到鄉鎮說明問題,后來徑直到縣民政局討要低保。此外,他還以信訪、市長熱線等方式投訴該村低保評定不公??梢韵胍?阿權頻繁討要低保的行為給各級政府帶來了一定的行政麻煩,而那些終將要被城市勞動力市場淘汰的大齡單身男工,將來極有可能像阿權一樣回到鄉村養老。由于該群體數量龐大、財富積累貧乏,未來該群體的養老和老年生活的照護將可能成為鄉村的巨大負擔。

綜上可知,縣域城鎮化抬高了婚姻的經濟門檻,加劇了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化困難;隨著年齡的增長,該群體消極的工作生活方式和貧乏的財富積累狀況逐漸令其沉入婚姻市場底層,最終陷入家庭再生產殘缺。家庭殘缺不僅使大齡單身男工不同程度地切斷了與直系家庭和鄉村社會的聯系,造成了鄉村的空心化問題,還使其不愿參與小農經濟和修繕房屋,對鄉村經濟發展和居住環境改善造成不利影響。與此同時,家庭再生產殘缺使大齡單身男工所照護的留守老人和將來需要照護的他們自身,都不同程度地面臨照護危機。這些分析表明,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從家庭化困難轉向家庭再生產殘缺,從讓鄉村長時間喪失青壯年勞動力、制約小農經濟發展、導致房屋破敗以及造成照護危機等方面,給鄉村帶來極大的發展困境和發展危機。

七、結論與討論

長期以來,中國的小農家庭是鄉土社會的根基,也是鄉村發展的關鍵。第一代農民工進城務工雖然造成農村勞動力外流,但其家庭生活重心始終在農村,內地農村普遍獲得了務工收入的反哺并借此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發展。新生代農民工登上“世界工廠”舞臺后,學界普遍認為,與第一代農民工相比,該群體與鄉土社會的關系出現了“代際革命”,其“離土出村不返鄉”的流動取向和城市偏好的生活方式直接導致嚴重的鄉村空心化問題。本文提出,在中西部縣域產業發展緩慢、大量工業園閑置的背景下,家庭再生產安排是考察新生代農民工與鄉村發展關系的重要連接機制。

基于打工地和輸出地較為長期的城鄉多點調查收集的經驗資料,本文發現,打工城市對新生代農民工組織完整家庭生活的排斥,令其將主要家庭再生產事項嵌入鄉村,通過形成代際聯系緊密的直系留守家庭、擴展留守家庭的生產經營活動和在鄉村為下一代營建房屋,極大地促進了內地鄉村家庭、產業和居住環境的改善和發展。然而,近年來內地縣域城鎮化的快速推進拓展了新生代農民工可及的家庭再生產空間,促使該群體的很大一部分的家庭再生產事項發生上移,家庭勞動力和家庭經濟資源相繼從鄉村抽離,造成留守家庭規模銳減、小農經濟萎縮和建房停滯等鄉村空心化問題。與此同時,內地縣域城鎮化還加劇了大量難以成家的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從家庭化困難陷入家庭再生產殘缺,使其逐漸疏離與留守家庭的聯系,不愿參與留守家庭經營和房屋營建,導致其家庭農地拋荒、房屋破敗,甚至出現照護危機等一系列鄉村發展困境。

本文的研究結論有助于修正學界盛行的新生代農民工“離土出村不返鄉”造成鄉村空心化的線性變革觀點。誠然,從學校畢業后直接進城打工、隨即發展出強烈的城市文化和生活偏好、進而疏遠鄉村并造成某種程度的鄉村空心化,已成為新生代農民工打工生涯早期的一種越來越普遍的趨勢。但對于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而言,至少在家庭化和家庭發展早期階段,尤其是從其子女出生到接受正規教育的生養階段,由于打工城市排斥,他們將主要家庭再生產事項嵌入鄉村,從多個方面極大地推動了鄉村發展。而且,對于那些尚無能力在城鎮購房或無法承擔城鎮陪讀生活成本的大量普通的尤其是底層的新生代農民工家庭而言,由家庭再生產嵌入形成的鄉村發展動力機制將持續發揮作用,鄉村也借此獲得了一定的可持續發展動力。盡管近年來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在實現了家庭化,特別是在子女開始接受正規教育之后“離土出村入城”,造成了嚴重的鄉村空心化問題,但其發生機制遠比前述線性變革觀點復雜。事實上,本文已指出,正是近年來內地縣域城鎮化所開辟的新的家庭再生產空間,促成了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再生產發生上移,從而中斷了家庭再生產嵌入所形成的鄉村發展動力機制,并從多個方面對鄉村發展造成不利影響。與此同時,內地縣域城鎮化還加速了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從家庭化困難陷入家庭再生產殘缺,使其更加疏離留守家庭和鄉村社會,造成了一系列鄉村發展困境。

本文突顯了家庭再生產分析對理解新生代農民工的城鄉處境及其與鄉村發展關系的重要意義。在中西部縣域產業發展較為緩慢、大量工業園出現閑置的背景下,通過高質量的就業吸引新生代農民工返鄉,進而推動城鄉交流和鄉村發展,在當下的重要性相對有限。與之相對,由于打工城市排斥,絕大多數新生代農民工仍需要依賴輸出地社會資源解決家庭再生產問題。因此,從家庭再生產安排及其變遷出發,我們可以更深入地分析新生代農民工的城鄉處境及其與鄉村發展的關系。事實上,正是在不同城鄉結構條件下新生代農民工家庭再生產安排的變化,建構了其與鄉土社會的不同關系。其中,打工城市排斥造成家庭拆分在城鄉之間,新生代農民工以家庭再生產嵌入的方式促進了鄉村發展;內地縣域城鎮化使很大一部分新生代農民工的家庭再生產發生上移,造成了嚴重的鄉村空心化問題;內地縣域城鎮化還加劇了新生代大齡單身男工的家庭再生產殘缺窘境,導致了一系列的鄉村發展困境。由于家庭再生產分析在理解新生代農民工的城鄉處境上的關鍵地位,我們在分析該群體與鄉村發展的關系時,不僅要關注家庭再生產安排本身,還要密切關注影響家庭再生產安排及其變化的結構條件和政策因素。唯此,才能超越當前學界盛行的新生代農民工“離土出村”造成鄉村空心化的線性變革觀點,從該群體切身的角度思考其與鄉村發展的復雜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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