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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強國:概念考察與中國語境

2024-01-25 10:06全世文董晨陽
關鍵詞:范疇強國語義

全世文, 董晨陽

(1. 中國社會科學院 農村發展研究所,北京 100732;2. 中國社會科學院大學 應用經濟學院,北京 102488)

引 言

“三農”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建設農業強國。這是黨中央以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為戰略目標,基于新時代新征程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使命所作出的重要戰略部署。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指出:“要立足國情農情,體現中國特色,建設供給保障強、科技裝備強、經營體系強、產業韌性強、競爭能力強的農業強國?!盵1]農業強國是黨中央繼鄉村振興、農業農村現代化之后針對新時代“三農”工作提出的新的政策范式[2]。與其他政策范式不同的是,農業強國從概念上首次將農業發展和強國建設聯系在一起,標志著建設農業強國正式被納入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的戰略體系。

目前,學界圍繞農業強國開展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業經濟學和農村發展學領域?,F有相關文獻的主要議題包括:世界農業強國的典型特征與普遍規律;中國農業強國的戰略內涵、目標任務和重點難點;建設農業強國的政策支撐和進程研判。也就是說,學界普遍將建設農業強國的意義作為給定前提,來闡釋或探索建設農業強國的中國道路或中國方案。然而,廓清概念并明確概念所傳達的意義是開展研究的前提。由于對農業強國概念的意義把握過于籠統,現有研究普遍回避或繞開了以下問題:農業強對哪些主體或在哪些范疇內產生意義?農業強與國家強存在何種聯系?中國語境中的農業強國有哪些特殊內涵,原因是什么?回避上述問題引發了兩個結果:一是難以調和世界農業強國一般經驗和中國農業強國建設路徑的根本差異;二是在宏大意義上以形式化的整體論思想為中國建設農業強國設計一個“面面俱到”的建議方案,而忽視這些建議的內在矛盾。本文嘗試采用語義分析和語境分析方法考察農業強國的概念,辨析中國語境中農業強與國家強的內在聯系,從而為把握中國建設農業強國面臨的深層矛盾以及探究其破解方法提供啟發性的思考。

一、農業強國的概念考察:雙重語義

“本質在語法中道出自身?!盵3]本文從語法規則中考察“農業強國”概念的語義。從構詞來看,“農業強國”是一個由“農業”“強”“國”三個詞構成的詞組。根據漢語中詞組構造的語法規則,“農業強國”可以拆解為由三個詞根據兩種不同組合規則構造而成的詞組,并相應地表達兩種不同的語義。

第一,“農業強國”是一個偏正結構或定中結構的詞組?!稗r業強”整體上作為一個定語詞組用來修飾“國”,即“農業強的國”。其中,“農業強”是一個主謂結構的詞組,“強”作為一個性質形容詞,用來表達“農業”的某種屬性。在漢語“的”字結構的構詞中,性質形容詞作為定語和謂語的意義通常不發生顯著變化,所以,“農業強的國”也可以表述為“強農業的國”或“國的農業強”。據此,定中結構的“農業強國”在語義上有兩個特征:一是“強”用來修飾“農業”而非“國”;二是“農業”和“國”存在屬格關系。

第二,“農業強國”是一個建立在述賓結構基礎上的復合詞組?!皬妵笔且粋€述賓結構的詞組,“強”作為動詞,充當述語,“國”充當賓語?!皬姟弊鳛樾稳菰~的使動用法,更多出現在古漢語中,例如“故治國者,其摶力也,以富國強兵也”。(壹言·《商君書》)在述賓結構的“農業強國”中,“農業”不宜被理解為主語,而更適合被理解為補語,即“(通過)農業(發展)使國強”。述賓結構的“農業強國”在語義上也呈現出兩個特征:一是“強”用來支配“國”而非“農業”;二是“農業”和“國”是工具和目的的關系。

這兩種構詞方法都符合常用漢語語法規則。從相同點來看,“農業”和“國”共同出現在一個詞組中,意味著兩者必然存在某種關系,即“農業”不完全通過獨立于“國”的形式顯示出意義;否則,只需要采用“農業強”或“強農業”的說法即可。兩種構詞及其語義差異主要體現在“農業”屬性的獨立性上。在偏正結構的“農業強國”中,“農業”不具有獨立性,但是“農業是否強”的屬性對國家而言具有相對獨立性,所以“農業強”仍然具備獨立的意義。據此,第一種語義強調農業自身需要強,這種強和國家存在某種關聯,但農業強并不必然作為國家強的一種要件或依附而存在。而且,根據語義上溯的策略,偏正結構的“農業強國”意味著國家的農業強,但國家的其他領域并不一定強。相比之下,在述賓結構的”農業強國“中,不僅“農業”不具有獨立性,而且“農業是否強”的屬性也不具有獨立性,所以“農業(是否強)”完全不具備獨立的意義,而是通過“使國強”顯示出意義。據此,第二種語義強調國家強才是目的,農業即便要強,也不是從農業自身出發來考慮的,而是從國家出發來考慮的。根據語義上溯的策略,述賓結構的“農業強國”意味著“農業是否強”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農業發展必須要服務于“使國家強”的目標。

那么,中央提出的“農業強國”主要傳達何種語義?僅從“農業強國”詞組的語法規則中很難窺見這一問題的答案。本文采用三個策略來嘗試回答這一問題。

第一個策略是參考中央采用的其他相似表述。一方面,強國建設的戰略體系還包括“制造強國”“科技強國”“海洋強國”“文化強國”等其他方向,但是,這些詞組的構詞方法與“農業強國”相同,也都存在兩種語義。另一方面,中央也采用過“農業大國”的表述(1)例如,在2017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中,習近平指出“加快實現由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參見《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在北京舉行 習近平作重要講話》,http://www.moa.gov.cn/ztzl/ncgzhy2017/zxdt/201801/ t20180103_6133744.htm,訪問日期:2023年04月22日。。因為“大”在漢語習慣中不存在使動用法,所以“農業大國”詞組不存在由述賓結構傳達的第二種語義。那么,“農業強國”詞組相似地也主要呈現了由偏正結構傳達的第一種語義。

第二個策略是參考中央在農業強國相關論述中采用的其他表述。在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指出,“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4]。在這一表述中,述賓結構的“強國”“強農”和主謂結構的“農強”“國強”四個詞組都有使用,作為動詞的“強”既支配“國”也支配“農”,作為性質形容詞的“強”既修飾“農”也修飾“國”。這種表述雖然否認了“農業可以不強,農業發展只需要服務于‘使國家強’的目標”的語義,但是仍然更偏向于述賓結構傳達的第二種語義,即“農強”的目標在于“國強”。

第三個策略是參考中共中央黨史和文獻研究院對“農業強國”的翻譯。黨的二十大報告中“加快建設農業強國”的英譯文是“move faster to build up China’s strength in agriculture”[5]。該翻譯有以下兩個特點:一是泛稱“國”調整為單稱“中國”;二是“China’s strength”構成了一個由屬格關系表達的詞組,“in agriculture”充當了補語。上述翻譯和漢語語法規則下“農業強國”傳達的兩種語義都存在差異。在主要語素不發生變化的情況下,與第一種語義更吻合的翻譯是“strength in China’s agriculture”;與第二種語義更吻合的翻譯是“China’s strength through agriculture”。比較可知,官方譯文一方面并沒有采用介詞“through”,從而否定了農業發展僅是實現強國目標的一種手段的語義,另一方面通過“China’s strength”的屬格關系潛在地顯示了國家作為“強”的主體,具有比農業發展更高維度的意義。

綜合以上對三種參考資料的分析,中央提出的“農業強國”兼有“農強”和“國強”的構詞成分,并傳達了雙重語義。一方面,農業具有國家性,但農業發展并不完全是實現強國目標的某種工具或手段,“農業強”在農業范疇內部保留部分獨立的意義;另一方面,農業發展需要嵌入國家范疇,在國家發展大局中顯示其意義,所以要在農業和國家的關系中認識“農業強”的現實價值和探索“使農業強”的路徑?!稗r業強國”的雙重語義分別對應于農業的雙重主體:農業從業者和國家。據此,理解雙重語義的基礎在于把握“農業強”發揮意義的兩個不同范疇。如果基于不同的范疇來預設“農業強”的意義,那么,研究者對當前中國建設農業強國面臨的主要挑戰和應該采取的措施就會做出不同的判斷?,F有文獻從語言表述上主要采用了第一重語義來理解“農業強國”的內涵[6-7],并據此在形式上將建設農業強國作為一個農業范疇內的問題開展研究(2)現有研究從語言表述上主要采用第一種語義的一個側面的印證是,他們普遍將“農業強國”翻譯為“agricultural powerhouse”或“a powerful agricultural country”。。

從另一個角度來看,“農業強國”中的“強”兼有性質形容詞和動詞的功能。性質形容詞的典型特征是連續性和無界性,即農業強國有程度或層次上的差異;相應地,現有研究的任務之一是將“強”進行有界化轉換,即設定農業強國的特征和標準,據此來判斷世界主要經濟體是否以及在何種程度上屬于農業強國[6,8]。動詞的典型特征是時間性,即建設農業強國應該是一個過程;相應地,現有研究的另一個任務是規劃中國建設農業強國的階段性任務目標并規劃、制定相應的推進策略和保障措施[7-8]。

二、“農強”和“國強”的關系

“農業強國”傳達了雙重語義,單獨采用其中任何一種語義都不足以全面把握農業強國的內涵,相應地,也就無法從雙重語義之間的內在聯系出發認識中國建設農業強國面臨的深層次矛盾。僅從第一重語義出發,建設農業強國需要在農業經濟發展的范疇內部論證或探索使農業發展強大的路徑,但這一進路無法回答為什么要在國家強的戰略高度下提出農業強的目標任務。僅從第二重語義出發,建設農業強國則需要根據國家強的目標任務來統籌和規劃農業發展,但這一進路又意味著農業經濟自身的發展規律處于可有可無的地位,相應地,其他經濟體遵循農業經濟發展規律實現農業強的經驗對中國也就不具備可借鑒的價值?,F有研究的一個基本矛盾在于,雖然基于第一重語義形式化地將農業強的問題框定在農業范疇以內開展研究,但又幾乎沒有分析農業經濟自身的運行規律,文獻中提出的強農內涵和目標任務反而在實質上更加偏向于第二重語義。要言之,“以第一重語義之名,行第二重語義之實”正是現有文獻中農業強國研究的普遍范式。

把握雙重語義之間的內在聯系是探尋農業強國中國路徑的基礎,其關鍵在于理解第二重語義中“農強”和“國強”的關系?!稗r強”和“國強”的綁定越緊密,第二重語義對第一重語義的壓制作用就越強。在2022年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習近平強調,“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沒有農業強國就沒有整個現代化強國;沒有農業農村現代化,社會主義現代化就是不全面的”[4]。這一論述闡明了中央對“農強”和“國強”關系的定位,指出了農業強在國家范疇中的意義。從邏輯關系上對該論述的一個直觀理解是:在全稱意義上,農業強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例如,“縱觀世界強國發展史,一個國家要真正強大,必須有強大農業作支撐”[9]?,F有研究正是將這種關系作為了一種潛在假設,才能夠為“以第一重語義之名,行第二重語義之實”的研究范式尋找到形式邏輯上的自洽性。原因在于,如果所有強國必然擁有強大的農業,但其農業發展壯大的歷程又并不是內生于強國的目標任務,而是遵循或探索了適合本國自身的農業經濟發展規律,那么,中國顯然也可以結合本國農業的特征在農業經濟發展的范疇內建設成為農業強國。

在世界范圍內,農業強是否確實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呢?本文嘗試采用真值條件論的分析方法來辨析兩者的關系。如果全稱歸納命題A“農業強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僅當農業強,國家才可能強)成立,那么,命題B“國家強是農業強的充分條件”(實質蘊含句:若國家強,則農業必然強)亦成立。因為原命題與其逆否命題等價,所以命題C“農業弱是國家弱的充分條件”(實質蘊含句:若農業弱,則國家必然弱)成立;命題D“國家弱是農業弱的必要條件”(僅當國家弱,農業才可能弱)亦成立。在邏輯學中,條件陳述中的實質蘊含關系等同于對前件和后件之否定的合取的否定。以上命題成立意味著特稱命題“存在某個國家是一個強國,但是該國的農業并不強”不成立。

如果“國強而農不強”的現象是一種常見存在,那么,以上4個條件陳述就可以被推翻。本文以日本為例分析如何在邏輯上使命題E“日本是一個強國,但日本的農業不強”不成立。命題E得到支持的經驗依據在于,一方面,日本是全球第三大經濟體,2021年人均GDP在出現負增長的情況下仍然達到了3.93萬美元,與此同時,2021年日本供給熱量的綜合食物自給率卻只有38%(3)資料來源:日本農林水產省令和3年度“食料需給表”,https://www.e-stat.go.jp/stat-search/files?page=1&layout=datalist&toukei=00500300&tstat=000001017950&cycle=8,訪問日期:2023年04月22日。。命題E是一個合取陳述,合取陳述為真的充分必要條件是所有的合取支都為真??梢苑謩e采用兩種策略來否定命題E:一是通過提高“國強”單一項內涵的標準(例如設置更高的人均GDP標準)或增加“國強”內涵的數量(例如強國必須擁有完全政治和軍事自主權)來否定“日本是一個強國”;二是通過降低“農強”單一項內涵的標準(例如設置更低的自給率標準)或減少“農強”內涵的數量(例如只要滿足口糧自給率高或農產品附加值高就屬于農業強)來否認“日本的農業不強”?,F有研究主要采用了第二種策略。例如,在魏后凱與崔凱所選定的10個農業強國中,包括日本在內的9個國家“主要因某類農業或農產品的優勢地位而位居農業強國之列”,屬于“特色農業強國”,只有美國屬于“綜合農業強國”[8]。盡管劃分結果不盡一致,但綜合農業強國和特色農業強國的劃分思路仍廣為后續研究所采用[6,10-11]。

通過上例可知,為了推翻命題E從而使命題A、B在全稱意義上成立,在不更改“國強”和“農強”單一項內涵的標準的情況下,研究者至少要采用以下兩種策略中的一種:一是以合取式來擴大“國強”內涵的廣度從而縮小“國強”的外延;二是以析取式來縮小“農強”內涵的廣度從而擴大“農強”的外延。前者的一個極端情形是,僅當一個國家在經濟、政治、軍事等各個領域都占據優勢地位時,該國才屬于真正的強國;后者的一個極端情形是,只要一個國家在某個單項農產品的某個單項經濟指標上占據優勢地位,該國就屬于農業強的國家。前者因合取條件過緊使充分條件接近于不可能,后者因析取條件過松使必要條件接近于必然,兩者都會導致命題A、B不再具有實質意義。

值得注意的是,因為必要條件“農強”和充分條件“國強”都由“強”修飾,所以,以合取式定義充分條件而以析取式定義必要條件的兩個策略,即使不被同時采用且并不走向極端,也仍然會導致“國強”之“強”和“農強”之“強”在內涵范疇上不對等。盡管并沒有理論認為兩個“強”在內涵范疇上必須對等,但是,當同一個性質的形容詞在同一個條件陳述中出現兩次而其內涵范疇卻并不對等時,此現象至少可以從經驗上被判定為雙重標準?,F有研究圍繞世界農業強國的一般特征進行了詳盡的歸納和描繪,并梳理了由不同內涵范疇顯性化的不同類型的農業強國,然而,相關研究卻并沒有就“國強”的內涵進行分析。當美國、日本、德國、法國、意大利、荷蘭、澳大利亞、新西蘭、以色列等國家被現有研究同時認定為農業強國時,這些國家在強國內涵上的共同之處似乎只偏向于經濟強國的范疇,即人均GDP普遍較高。

劃分綜合農業強國和特色農業強國相當于分別以合取式或析取式對“農強”的概念進行定義。當以析取式定義特色農業強國時,現有研究認為日本提供了具有類似資源稟賦的東亞國家或地區農業強國建設的代表性的道路,對中國具有更強的啟示意義[11]。那么,如果命題A成立,這種觀點就潛在地為中國提供了下調強國目標任務的彈性空間。也就是說,如果日本的特色強農之路可以被中國所借鑒,那么,中國同樣可以借鑒日本標準而成為對應意義上的強國。然而,現有研究在敘及中國建設農業強國之路時,又幾乎無差別地認為中國農業發展要在穩產保供、提質升級、技術創新、產業鏈拓展、競爭力提升、可持續發展等多個角度都能做到“保優勢、補短板、破約束”[12-15]。那么,如果命題B成立,上述以合取式定義中國強農目標任務的觀點就等同于將強國限定為能且只能是多重內涵下的綜合強國。也就是說,如果中國要建設成為綜合農業強國,那么,中國也必然要建設成為綜合強國。據此推斷,只有“真正的強國”的農業發展經驗才對中國具有啟示意義。那么,又為什么要強調以日本為代表的所謂特色農業強國反而對中國具有更強的啟示意義呢?

賦予“農強”的內涵越多,或者設置“農強”的標準越高,命題A“農業強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在全稱意義上成立的概率就越低。按照中國官方和學界賦予中國“農強”多重內涵的標準,并不能認為命題A在世界范圍內普遍成立?,F有研究在國際比較中正是通過潛在地更換“農強”的內涵或標準才使得命題A成立,從而滿足“以第一重語義之名,行第二重語義之實”開展研究的邏輯自洽性;但是,更換標準又會導致現有研究在“分析世界現象”和“綜合中國實質”的過程中出現上述新的邏輯矛盾。那么,應該如何理解“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所要傳達的“農強”和“國強”之間的關系呢?

第一種備選解讀是“農業強是國家強的一種概率性必要條件”,即由國家強并不必然推出農業強,而是以某種概率推出農業強?;蛘哒f,命題B并不是一種普遍現象,而是一種概率并不低的常見現象。然而,并不能簡單地認為這種解讀是將全稱歸納命題調整成了統計歸納命題。當沒有明確“概率性”的具體含義時,這種解讀只是一種弱化命題A、B斷言程度的語言技巧,其實質意義取決于“概率性”這個條件的含義,即在何種經濟或政治條件所指的概率下,農業強才成為國家強的必要條件。

第二種備選解讀是“農業強是中國實現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即將全稱歸納命題調整為以中國為對象的單稱命題?;蛘哒f,命題A在世界范圍內并不普遍成立,但是對中國成立。這種解讀有助于理解現有文獻在“分析世界現象”和“綜合中國實質”過程中出現的矛盾。然而,這一解讀意味著“農強”與“國強”的關系在世界語境和中國語境中存在差異,且語境不同還進一步導致了“農強”和“國強”的內涵在兩種語境中也存在差異。一旦采用這種解讀,研究者就不應該將重點置于在世界語境中去確證發達國家如何實現農業強國從而尋求對中國的啟示意義,而應該將重點置于闡明為什么語境不同導致“農強”與“國強”的關系存在差異,以及這種差異在“農強”和“國強”的內涵上是如何體現的。闡明后者才有助于明確發達國家建設農業強國的經驗對中國是否存在以及存在何種啟示意義。

正如專名的意義局限于其所指的對象,單稱命題的意義也同樣局限于單稱主體所指的對象。采用第二種解讀固然可以服務于中國建設農業強國的路徑闡釋與探索,但也同樣意味著闡釋性或探索性研究的意義被框定在中國以內。為了尋求意義的拓展,研究者在采用第二種解讀來闡明中國“農強”與“國強”關系的特殊性時,還應該探尋這種特殊性背后的一般性。也就是說,采用第二種解讀的目標應該是向第一種解讀靠攏,通過將中國的特殊性內嵌于“概率性”的實質含義,使中國建設農業強國的路徑或模式顯示出世界性意義。

三、農業強國的中國語境

“語境”的理論化塑造最初來自于語言學,隨后,語境一詞被廣泛地應用于整個哲學人文社會科學領域[16]。語言學將語言的意義劃分為兩個層次,一是語義學層次,二是語用學層次[17][18]148-149。兩者分別對應著詮釋學和思想史研究中的文本主義傳統和語境主義傳統,而后者強調,概念或話語的意義只有在特定的語言環境中才能夠被充分理解。語言學將語境分為三類:物理語境、話語語境和共同背景知識語境[18]149-151。社會科學研究者慣常將東西方經濟或社會現象中無法被經典理論解釋且不易度量的差異歸咎于東西方語境的差異。這里的語境屬于廣義的共同背景知識語境,即產生意義的政治、社會、經濟、歷史和文化環境;這種廣義的語境被認為影響甚至塑造了人們的思維方式、文化認知和社會行為。在邏輯學上,語境可以被理解為是確定真值從而確定意義的條件,但是過于依賴語境則會落入相對主義的窠臼,使真值喪失普遍性[19]。所以,筆者更認同韓彩英[16]的觀點,即不應該將語境分析當作一種規避普遍性的方法論手段,而應該通過語境分析來完善思想或理論建構。

在分析農業強國的中國語境之前,本文先就以下兩個典型事實作出說明。一是世界語境中“農強”與“國強”的關系?!皣鴱姟痹谑澜缯Z境中對應的概念是“national power”(國家實力)。通常認為,國家實力包括地理環境、自然資源、人口、軍事力量、經濟力量、政治實力等構成要素[20],其中與地理、資源和科技高度相關的農業能力也被認為是國家實力的一個有形要素[21]。但是,相關研究并沒有把農業或食物相關的因素直接納入國家實力的測量體系,而是至多將其作為資源要素或經濟要素中的一個子類加以考慮[22-25]。根據可以查詢到的資料,僅蘭德公司在美國國家安全報告中明確將農業列為衡量國家實力的一個驅動因素[26]。二是在中國強國建設的戰略體系中,中央并沒有廣泛地就其他領域和“國強”之間的關系做出過類似于“強國必先強農,農強方能國強”的表述。截至目前,中央采用過的相似的關系表述包括:“強國必須強軍,軍強才能國安”[27]379;“科技是國之利器,國家賴之以強”[28];“科技立則民族立,科技強則國家強”[27]197;“文化興則國家興,文化強則民族強”[27]320。簡言之,就闡明強國建設的某一方面之于“國強”的意義而言,中央關于“農強”必要性的斷言程度至少處于和“軍強”“科技強”等同甚至更高的水平。

綜上可知,中國語境中“農強”與“國強”的關系強度不僅高于世界語境中兩者之間的關系強度,也高于中國強國戰略體系中多數其他方面與“國強”的關系強度。根據前文所述,“農強”和“國強”之間的關聯越緊密意味著第二重語義相對越強,第一重語義相對越弱。所以,“農業強國”在世界語境和中國語境中的差異可以概括為:前者更偏向第一重語義,即“農業強”的意義主要體現在農業范疇以內;后者更偏向第二重語義,即“農業強”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國家范疇以內。在世界語境中,農業在國家范疇內的意義主要體現在糧食安全對國家安全的貢獻,而非農業發展強大對國家實力的貢獻。當然,國家安全是國家利益的一個重要維度,也是國家實力的基礎。然而,即便將糧食安全問題視為全球普遍關切,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中國對糧食安全的定義也存在顯著差異,后者大幅度強化了國家的主體作用[29]。

那么,為什么世界語境和中國語境中的“農業強國”會側重不同語義呢?現有研究普遍將大國小農的國情作為中國建設農業強國面臨的特殊語境,具體包括:人口總量大、資源約束緊、農業經營規模小,等等[7,15,30]。似乎是農業發展面臨的這種內源性困境導致了中國語境中的“農強”不得不具有與世界語境不同的特殊內涵。資源稟賦特征固然會對農業發展產生重要影響,但是中國語境的特殊性顯然不能簡單地歸因于農業資源稟賦相對稀缺。全球范圍內并不乏農業資源稟賦較中國更加稀缺的國家,而他們同樣實現了高度的農業發展。根據誘致性技術變遷理論,不同資源稟賦特征可以誘導產生不同類型的農業技術,最終都會促進農業勞動生產率提高。在世界語境中,農業資源稟賦的稀缺特征并不是制約某個國家建設成為農業強國的關鍵因素。

要言之,在農業范疇以內探尋語境特殊性只會推出農業發展路徑存在特殊性,而不會推出“農強”目標或內涵存在特殊性,更不會推出“農強”與“國強”的關系存在特殊性。只有在國家范疇以內探尋語境特殊性才可能推出兩者的關系存在特殊性,就此而言,“農強”之“強”的內涵并不應在農業范疇內進行定義,而是應在國家范疇內進行定義。

那么,中國如何定位強國建設的目標?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國強國建設路徑的一個典型特征是“強弱項、補短板”,即“由重點走向全面”[31]。習近平指出:“中國要變成一個強國,各方面都要強?!盵32]也就是說,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建設是一個總體工程,雖然不同領域的建設進程可能存在時間差異,但是,強國建設的目標不允許中國在某個方面存在明顯劣勢[2]。無論采用“國家實力”還是“綜合國力”的表述,“國強”的核心內涵都在于經濟、政治和軍事三個維度,三者相輔相成但并不必然保持同步。在全球經濟和政治體系中,經濟實力表現為國家通過有意識地使用貨幣、貿易、投資等經濟手段來影響和控制國際市場從而影響其他經濟體行為的能力,其核心在于國家市場規模和競爭力;政治實力表現為國家保持內部政治穩定、維護和推廣政治意識形態、參與國際組織和影響國際秩序的能力;軍事實力表現為國家在軍事領域的綜合能力,包括軍事技術水平、武器裝備水平、作戰能力和動員能力等。中國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目標必然是綜合強國。

本文從內涵范疇對等原則出發來分析中國農業強國建設中“農強”和“國強”的關系。全世文指出,農業對國家利益的核心貢獻包括三類:為工業提供原始積累、糧食安全、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33]。在強國建設的視域下,以上三類貢獻大致對應于“國強”內涵中的軍事強、政治強和經濟強三個維度;相應地,“農強”在國家范疇內也可能傳達三種意義。

第一,農業為工業提供原始積累的貢獻源自后發國家在工業化起步階段為工業提供原始積累的需要。這一貢獻部分地通過重工業優先戰略間接服務于保障國家軍事安全的目標。隨著工業化的推進,這一貢獻逐漸衰減至零值,因此農業為重工業提供原始積累對軍事安全的意義并不會演變為農業強對軍事強的意義。也就是說,對工業化進程處于中后期階段的中國而言,農業強與軍事強并不存在顯著的關聯。

第二,農業對糧食安全的貢獻源自中國維護政治安全的需要。這一貢獻的演變特征反映了中國語境的特殊性。在一般規律下,伴隨農業技術的擴散和農業投資的增加,國家糧食供給能力不斷提升,糧食安全貢獻的相對重要性會有所下降。但是,中國糧食安全重要性的動態走勢顯示出了與一般規律不同的特征:隨著工業化的持續推進,農業對糧食安全的貢獻并沒有減弱,而是始終保持在高位水平。黨的十八大以來,糧食安全的極端重要性被中央一再重申并上升為重大戰略性問題和治國理政的頭等大事。糧食安全本質上并不是一個經濟問題,而是一個政治問題。全世文認為,糧食安全的戰略性地位由國際政治和國內政治共同決定:從國際政治來看,中國是擁有完全獨立自主權的國家,在和平崛起的過程中面臨由美國主導的強權體制的挑戰;從國內政治來看,中國的體制是由中央政府承擔以結果為導向的無限責任或高度責任的,中央政府對政治穩定發揮關鍵作用;兩者共同決定了中國糧食安全問題的極端重要性[29]。據此可知,保障糧食安全是中國維持國內穩定、行使自主權力和發揮國際影響力的重要基礎,農業強與政治強存在極為密切的關聯。

第三,農業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貢獻源自國家利益和所有產業從業者的個人利益長期趨于一致。由于市場需求和市場結構、初始技術水平和技術進步率、政策環境和資本投入、國際比較優勢等因素存在差異,經濟要素在不同產業的回報率有所不同。但是,產業間的要素回報率不能因制度性因素而長期存在大幅差異,否則長期的分配不均衡會給社會穩定帶來負面影響。衡量產業競爭力的關鍵指標是勞動生產率,因而農業強在經濟維度的表現是:國內農業勞動生產率不低于其他產業的平均勞動生產率,國內農業勞動生產率的全球排名不低于國內平均勞動生產率的全球排名。因此,在第二重語義下農業強之于國家經濟強的意義與第一重語義下農業強在農業范疇內的意義基本一致。中國語境的特殊性表現為:城鄉居民收入存在大幅差距,而且收入差距背后隱藏著更為突出的工農業勞動生產率差距。形成上述差距的歷史原因在于工業剝奪農業剩余的系統性制度安排。黨的十八大以來,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從2012年的2.87下降到2021年的2.50,工農業勞動生產率之比從2012年的5.48下降到2021年的4.27(4)根據《中國統計年鑒》(2013年、2022年)數據計算。。習近平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盵34]現代化經濟強國不能以農業勞動生產率或農業從業者的收入存在明顯短板的形式出現。因此,農業強與經濟強也存在顯著的關聯。

綜上可知,農業強在國家范疇內的意義可以分解為農業強對政治強和對經濟強的意義。但是,這兩種意義的性質和強度有所不同。農業強與政治強偏向于前置條件和后置條件的關系,前置條件自身不產生意義,其意義強弱由后置條件的重要性衍生而來。所以,外部政治環境的不確定性越強,國家對政治穩定和政治影響力就越重視,農業強對國家政治強的意義就越凸顯。農業強與經濟強則偏向于局部與總體的關系,局部意義的強弱取決于局部在總體中的占比。根據配第克拉克定律,隨著經濟的發展,農業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占比會逐漸下降,農業勞動力在勞動力總量中的占比也會下降;相應地,農業強對國家經濟強的貢獻也會相應地減弱。簡言之,只要產業間的分配不均衡并不構成影響社會穩定的主要矛盾,那么命題“農業強是中國實現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在政治強國內涵下的斷言程度就必然高于在經濟強國內涵下的斷言程度。

根據內涵范疇對等原則,在建設農業強國的目標任務中,強調穩產保供或糧食安全的任務更能反映出農業強對國家政治強的意義,而強調農業勞動生產率或農業從業者增收的任務則更能反映出農業強對國家經濟強的意義。習近平指出:“保障糧食和重要農產品穩定安全供給始終是建設農業強國的頭等大事?!盵35]現有研究普遍認為,中國建設農業強國需要在供給保障、科技創新、農業競爭力、經營體系、產業鏈韌性、可持續發展等多個方面都有所突破和提升[12-15,36];其中,幾乎所有研究都將保障重要農產品供給視為建設農業強國的首要任務。相比之下,官方將增加農民收入的任務嵌入了“促進共同富?!钡脑捳Z體系。只有少數研究明確地將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或增加農民收入列為建設農業強國的一個目標任務[15],大多數研究則是將該任務嵌入了提高農業競爭力或其他任務中。這也可以佐證,建設農業強國服務于政治強國的意義較服務于經濟強國的意義更加突出。

結 語

加快建設農業強國是中央針對新時代“三農”工作提出的一個新的政策范式,既補充了國家強國建設的戰略體系,也明確了農業農村現代化的主攻方向。與其他政策范式不同的是,農業強國從概念上首次將農業發展和強國建設聯系在一起進行構詞,這意味著“農”與“國”之間的內在關系成為這一新范式的突出特征。本文采用語義分析和語境分析方法對農業強國的概念進行考察,并梳理了農業強國產生意義的不同范疇及其差異,辨析了中國語境中農業強與國家強的關系。

從構詞來看,“農業強國”兼有“農強”和“國強”的成分,并傳達了雙重語義。一方面,農業強在農業范疇以內產生意義,其主體是農業從業者;另一方面,農業強在國家范疇以內產生意義,其主體是代表全體人民的國家。把握雙重語義內在聯系的關鍵是理解第二重語義中農業強與國家強的關系。從真值條件論出發,命題“農業強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在全稱意義上成立依賴兩種策略:一是以合取式增加“國家強”的內涵從而縮小其外延;二是以析取式減少“農業強”的內涵從而放大其外延。無論采用何種策略都會導致“農強”之“強”與“國強”之“強”的內涵范疇不對等?,F有研究在分析世界農業強國的一般特征時,普遍采用了第二種策略;而在綜合中國農業強國的實質內涵時,又一致地采用了第一種策略。調和上述矛盾的方案是,“農業強是國家強的必要條件”在全稱意義上不成立,但在以中國為對象的單稱意義上成立。也就是說,農業強與國家強的關系在世界語境和中國語境中存在差異。

世界語境中的農業強國更偏重第一重語義,即農業強的意義主要體現在農業范疇以內,農業強在國家范疇內的意義是一種衍生的意義。相比較而言,中國語境中的農業強國更偏重第二重語義,即農業強的意義主要體現在國家范疇以內,農業強的意義由國家強的意義衍生而來。為了驗證上述判斷,本文從經濟實力、政治實力和軍事實力三個核心維度對中國強國建設的內涵進行解構,并根據內涵范疇對等原則分析了農業強和三個強國維度的聯系。其中,農業強與軍事強并不存在顯著關聯;農業強與政治強、經濟強則存在密切關聯。據此,農業強在國家范疇內的意義可以分解為農業強對政治強和對經濟強的意義,前者顯性化為糧食安全內涵,后者顯性化為農業勞動生產率內涵。其中,農業強與政治強偏向于前置條件和后置條件的關系,而農業強和經濟強偏向于局部和整體的關系;總體上看,前者的關系強度顯著地大于后者。

把握農業強發揮意義的兩種范疇及其內在聯系是理解農業強國雙重語義和探索農業強國的中國道路的基礎。從一般邏輯來看,農業強國的雙重語義在量上并不存在明確邊界,即農業強在農業范疇和國家范疇內的意義并不一定是此消彼長的關系,兩者既非必然互斥,也非必然互補。從兩者的關系出發,建設農業強國的綱領性原則應該是:盡可能地消除導致雙重語義呈現互斥關系的條件;盡可能地探索并強化使雙重語義產生互補關系的條件。相應地,那些在現階段和未來可能導致雙重語義之間出現互斥關系的因素就構成了建設農業強國面臨的主要挑戰和需要破解的重點問題。第二重語義下農業強之于國家經濟強的意義與第一重語義下農業強在農業范疇內的意義基本一致。所以,就現階段而言,建設農業強國的關鍵是要克服農業強之于政治強和之于經濟強的意義之間可能存在的矛盾,前者以穩產保供為核心任務,后者以提高農業勞動生產率為核心任務。過于強調后者,不利于國家應對外部環境不確定性的政治大局;過于強調前者,則容易導致宏大敘事對微觀福利的遮蔽。中國特色的農業強國之路,要兼顧國家發展和農民幸福,實現農業強之于政治強和經濟強的有機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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