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聲策,操友根,杜 梅,芮紹煒
(1.同濟大學 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上海 200092;2.上海市科學學研究所,上海 200031)
科技自立自強時代,推動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必須提升原始創新能力,增強高質量科技供給,這要求加快貫徹落實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戰略,大幅提升知識產權保障、激勵創新并最終促進創新轉化為現實生產力的效用。然而,自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知識產權保護工作雖取得舉世矚目的進步,快速躋身全球知識產權創造大國之列,但仍面臨專利市場價值轉化難題,表現為專利創造運用效率不高,專利創造與運用脫節問題[1-2]。其中,企業作為最重要的創新主體之一,其專利實施率雖高達70%[3],卻較少通過技術許可、轉讓等方式進行外部技術商業化活動[4-6],可能導致大量專利處于“沉睡”狀態[7-9]。因此,如何進一步深化企業專利商用化尤其是外部商用化利用水平成為理論界與產業界關注的關鍵議題。
從實踐來看,企業專利外部商用化水平依賴于技術要素市場的發展,而后者的根基是豐富的優質專利。雖然現階段中國專利數量規模龐大,但優質專利比率低。表現為:①發明專利占比低;②發明專利維持年限短;③專利保護范圍相對狹窄,平均權利要求數相對于國外來華專利明顯偏低;④專利權利穩定性較低。統計分析顯示,中國專利無效訴訟成功率為60%。原因在于:一方面,開放創新范式推動企業與大學或科研院所的創新互動與合作,但由于企業與大學或科研院所之間存在機制壁壘[10-12],增加產學研合作專利的市場價值轉化難度[13-14];另一方面,企業基于非市場動機如作為談判籌碼、強化企業形象、迎合政府監管、攫取政策優惠等而申請的策略性專利[15-17]以及政府基于預期目標而設置的指標性專利[18],最終促使技術交易市場中專利總量不斷增加,并充斥著大量低市場價值的專利。加之專利專業性強,促使高市場價值專利缺乏且難以發現,進而導致專利評估難、質押難、交易難、變現難,并反過來對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形成阻礙。
現有文獻對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難的研究已取得一定成果,主要聚焦于環境、過程及體制機制對產學研科技成果轉化障礙[1,19-22]和企業專利市場化困境[23-27]的研究,在此基礎上,以企業間、企業與高?;蚩蒲性核鶠榛静┺闹黧w,引入經濟學方法構建博弈模型并展開分析[28-32]。上述研究成果對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具有參考作用,但仍存在3個問題:
(1) 在研究對象方面,學者多重點關注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中高?;蚩蒲性核捏w制機制問題[1,20],而從企業視角對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問題的研究不足。
(2) 在研究內容方面,已有文獻對企業科技成果轉化難成因的研究多停留在轉化階段,缺乏對轉化前過程及其對轉化效率影響的探索。根據前述專利市場形成及交易互動過程可知,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困境可能受到要素市場總量龐雜且高市場價值專利難以識別等影響,進而導致后續轉化不利。
(3) 在研究方法方面,越來越多的文獻采用博弈論方法分析企業專利外部商用化問題,但博弈主體仍主要局限于企業與高?;蚩蒲性核g,而由于信息不對稱、專業性強等特征,提升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效率亟需政府引導企業進行信息披露、金融機構進行投資和第三方中介推廣服務等。因此,這些利益相關方都是價值轉化的重要參與主體。
綜上所述,本文提出增強高市場價值專利可見性是促進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的重要舉措,而專利市場價值可見性則極大依賴于企業專利信息披露策略、科技中介機構推廣努力、金融機構投資意愿以及政府監管政策?;诖?本文將研究視角從價值轉化前置至價值發現階段,并將科技中介機構與金融機構主體加入博弈中,參考既有四方博弈文獻[33-35]構建起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博弈模型,研究四方主體參與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的演化博弈過程,求解不同情形下各博弈主體的演化穩定策略,并通過數值仿真分析探索影響各博弈主體策略選擇的關鍵因素。
本文的理論貢獻在于:
(1) 區別于已有研究立足于轉化階段探討解決轉化難問題,本文則將研究視角前置,從源頭探究促進高市場價值專利發現及轉化機制。
(2) 相比于既有博弈文獻以企業與高?;蚩蒲性核鶠橹饕┺闹黧w,本文擴展主體的四方演化博弈模型能更真實地反映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的復雜場景,可從方法論上為未來研究提供參考。同時,本文也有利于實踐發展,旨在通過對企業專利轉化過程中不同主體策略選擇及影響的分析尋找博弈的均衡解,即在政府規制下,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及金融機構如何達成最優策略與收益分配,并揭示如何以“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化機制激勵企業專利信息披露(甚至共享),減少信息不對稱條件下要素投入冗余現象,甚至可憑借該機制優勢逐漸規范企業專利申請行為,使專利恢復市場屬性,進而提升技術要素市場中優質專利的比例(可見性),加速專利市場價值轉化,推進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實施。
專利是創新主體研發成果的集中體現和法律保護屏障,其最終價值實現必須進入到經濟活動主戰場并轉化為實際生產力,即完成市場價值轉化。由于受到申請動機、形成路徑、轉化資源等因素影響[16-17],企業專利市場價值呈現出極大異質性,據此可將其分為“明星”專利、普通專利與“沉睡”態專利?!懊餍恰睂@哂辛己玫氖袌銮熬?一進入市場就受到追捧[36],如承擔國家重點科技攻關項目形成的專利。然而,更多專利的商業價值可能是隱性的,尤其是“沉睡”態專利。如何加速促進這些專利市場價值轉化成為企業科技成果轉化實踐中面臨的重大難題,是提高科技成果轉化效率的關鍵。本文認為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困境的成因在于技術要素市場總量與優質專利要素數量之間日益擴大的差距(見圖1),加劇了市場主體對專利要素市場“劣質”印象的固有認知,影響其轉化動力,同時也增加市場主體進行專利轉化的成本。
圖1 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困境成因及生成機理Fig.1 Causes and mechanism of the dilemma of corporate patent market value transformation
解決該困境的關鍵在于價值發現,包括高市場價值專利的發現與低市場價值專利的識別,進而降低專利市場總量,提升優質專利比例。顯然,專利信息公開(主要是指專利投資及使用情況)是提高專利可見性(被發現)的充分條件和重要方式。與此同時,為加速專利披露信息的流動,必須依靠科技中介機構的專業化精準推廣手段,促進供需雙方信息有效匹配,并為金融機構投資提供重要參考點。此外,鑒于專利屬于企業專有數據,其披露行為可能導致核心競爭力下降而影響企業的公開意愿,且現有專利尤其“沉睡”態專利良莠不齊的現象,也可能影響科技中介機構與金融投資機構的推廣與投資傾向,故政府需要以補貼與懲罰對三方主體的行為進行激勵和規制,最終通過上述四方主體協同推動高市場價值專利從發現走向轉化、低市場價值專利在被識別后退出交易環節。
總之,以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為目標,基于不完全信息動態博弈論方法構建了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四方演化博弈模型(見圖2),系統分析了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及金融機構在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價值轉化系統中的收益和演化穩定策略。
圖2 信息披露下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主體博弈模型邏輯關系Fig.2 Logical relationship of the four-party game model of corporate patent market value discovery and transformation unde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1) 參與主體。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博弈有政府(G)、企業(R)、科技中介機構(M)和金融機構(F)4個參與主體。政府主要通過政策等手段為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提供激勵和監督懲罰以推動企業專利信息披露與科技中介機構專利價值發現推廣及金融機構投資。企業同時作為創新供給方與需求方,通過專利信息披露,一方面從市場搜尋適配的專利投入到經營活動,另一方面借助外部渠道激活自身處于“沉睡”態專利以實現其潛在價值轉化??萍贾薪闄C構包括情報信息、法律、稅務、財務、專利管理交易平臺等機構,主要基于對企業公開專利信息的驗證,甄別高市場價值專利,并為轉化所需的資金、客戶等提供服務;金融機構則為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提供資金支持。
(2) 博弈策略。在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方博弈過程中,政府可以激勵與監督引導各主體進行專利信息披露、高市場價值專利發現、投資及轉化,也可以不對各主體行為進行規范,其策略集合為(嚴格規制,寬松規制)。企業可以披露自身專利供給或需求信息,或將其作為專有數據進行保護,其策略組合為(信息公開,信息隱瞞)??萍贾薪闄C構檢索、鑒別、整合專利供需信息,評估其潛在市場價值,從而決定以多大程度的努力對該專利進行推廣以幫助其轉化,其策略集合為(精準推廣,直接推廣)。金融機構基于對企業專利的盡職調查決定是否進行投資,其策略集合為(投資,不投資)。4個主體均為有限理性、相互間信息交流不完全以及策略選擇互相影響。
(3) 成本收益。在信息公開與信息隱瞞下,企業專利經營收益增值分別為UR1和UR2。當企業公開專利信息時,增加披露成本CR;當企業隱瞞專利信息時,將面臨政府懲罰支出K??萍贾薪闄C構精準推廣與直接推廣專利的增值收益分別為UM1和UM2,成本分別為CM1和CM2。在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下,信息獲取便捷且充分,科技中介機構專利推廣收益將以α(α≥1)的系數得以提升,推廣成本以β的(0≤β≤1)系數得以優化。金融機構不投資收益為UF3,投資收益在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與直接推廣下分別為UF1和UF2,投前盡職調查成本分別為CF1和CF2。當企業專利信息公開后,金融機構的投資收益和成本也將分別以α與β的系數得以改善。政府進行嚴格規制與寬松規制的收益分別為UG1和UG2,成本分別為CG1和CG2。在嚴格規制時,政府需要用J對企業專利信息披露行為進行獎勵,并用I對科技中介機構專利鑒別、推廣行為以及與金融機構投資行為進行激勵。此外,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由于針對性強而顯著提升供給匹配率,企業和金融機構分別新增額外收益Q和P。同樣,金融機構投資時將給企業帶來額外收益M,科技中介機構僅在精準推廣下才能獲得金融機構投資帶來的額外收益N。
參數及含義:
UR1——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下的收益增值
UR2——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下的收益增值
αQ——專利信息公開且精準推廣下科技中介機構帶給企業的額外效益
Q——專利信息隱瞞且精準推廣下科技中介機構帶給企業的額外效益
CR——企業專利信息披露成本
M——投資下金融機構帶給企業的額外效益
UM2——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下的中介市場直接推廣收益增值
αUM2——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下的中介市場直接推廣收益增值
CM1——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下的中介市場精準推廣成本
βCM1——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下的中介市場精準推廣成本
CM2——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下的中介市場直接推廣成本
βCM2——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下的中介市場直接推廣成本
UF1——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且中介市場精準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資收益增值
αUF1——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且中介市場精準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資收益增值
UF2——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且中介市場直接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資收益增值
αUF2——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且中介市場直接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資收益增值
CF1——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且中介市場精準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前調研成本
βCF1——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且中介市場精準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前調研成本
CF2——企業專利信息隱瞞且中介市場直接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前調研成本
βCF1——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且中介市場直接推廣下的金融機構投前調研成本
N——精準推廣下金融機構投資帶給中介市場的額外效益
P——投資下中介市場精準推廣帶給金融機構的額外效益
UG1——政府嚴格規制下的收益
UG2——政府寬松規制下的收益
CG1——政府嚴格規制下的成本
CG2——政府寬松規制下的成本
J——政府對企業專利披露行為提供的激勵獎勵
I——政府對中介市場發現、鑒別、推廣行為與金融機構投資行為提供的激勵補貼
K——政府對企業專利隱瞞行為的懲罰
在政企金介四方演化博弈模型中,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和政府依據自身意愿進行策略選擇。假設企業選擇專利信息公開的意愿為x,則企業選擇專利信息隱瞞的意愿為1-x;科技中介機構采取精準推廣策略的意愿為y,則其采取直接推廣策略的意愿為1-y;金融機構進行投資的可能性為z,則不進行投資的可能性為1-z;政府對專利信息披露、鑒別、推廣及投資實行嚴格規制的可能性為r,則實行寬松規制的可能性為1-r。其中,x,y,z,r∈[0,1]。
基于前述3項基本前提以及上述概率假設得到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方演化博弈策略組合及支付矩陣如表1所示。
表1 政企金介四方演化博弈的策略組合及其支付矩陣Tab.1 Strategy combination and payment matrix of the four-party evolutionary game between government,enterprise,finance and intermediary
企業選擇專利“信息公開”與“信息隱瞞”策略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因此,企業的平均期望收益為
企業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對F(x)關于變量x求一階偏導,可得
根據式(1),令
可知:①當r=r0時,F(x)≡0,故任意x∈[0,1]均為穩定點;②當r≠r0時,由F(x)≡0,可以推出零點為x=0和x=1,即企業“信息隱瞞”或“信息公開”都是穩定策略。
引理1當0<r<r0時,企業演化穩定策略為x=0;當r0<r<1 時,企業演化穩定策略為x=1。
證明根據微分方差穩定性定理[37],若使“信息公開”為企業策略選擇的演化穩定態,則需滿足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企業策略選擇的相位圖如圖3所示。圖中的空間被曲面r=r0劃分為兩個部分,其體積記為V x0(見圖3(a))和V x1(見圖3(b)),分別表示企業選擇專利“信息隱瞞”策略的概率和“信息公開”策略的概率。計算可得:
圖3 企業策略選擇相位圖Fig.3 Strategy selection phase diagram of enterprise
圖3(a)為滿足0<r<r0的初始策略集,當企業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企業最終選擇“信息隱瞞”策略。圖3(b)為滿足r0<r<1的初始策略集,當企業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企業最終選擇“信息公開”策略。根據圖3以及式(3)和(4),在其他變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可得命題1。
命題1當專利信息披露成本CR越大時,企業越傾向于選擇“信息隱瞞”策略;當政府提供專利信息披露補貼激勵J越高時,對企業專利信息隱瞞行為的懲罰K越重;當企業因專利信息披露而獲益UR1越多時,企業越傾向于選擇“信息公開”策略。
科技中介機構選擇專利“精準推廣”與“直接推廣”策略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因此,科技中介機構的平均期望收益為
科技中介機構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對F(y)關于變量y求一階偏導,可得
根據式(5),令
可知:①當z=z0時,F(y)≡0,故任意y∈[0,1]均為穩定點;②當z≠z0時,由F(y)≡0可以推出零點為y=0和y=1,即科技中介機構“直接推廣”或“精準推廣”專利行為都是穩定策略。
引理2當0<z<z0時,科技中介機構演化穩定策略為y=0;當z0<z<1時,科技中介機構演化穩定策略為y=1。
證明根據微分方差穩定性定理[37],若使“精準推廣”為科技中介機構策略選擇的演化穩定態,則需滿足F(y)=0且F'(y)<0。令
因此,N(z)關于z是增函數。當0<z<z0時,N(z)<0,由可知y=0為演化穩定點,表明當金融機構選擇“投資”策略的概率小于z0時,科技中介機構將采取“直接推廣”策略。當z0<z<1 時,N(z)>0,由可知y=1為演化穩定點,表明當金融機構選擇“投資”策略的概率大于z0時,科技中介機構將采取“精準推廣”策略。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科技中介機構策略選擇的相位圖如圖4所示。圖中的空間被曲面z=z0劃分為兩個部分,其體積記為V y0和V y1,分別表示科技中介機構選擇“直接推廣”策略的概率和“精準推廣”策略的概率。計算可得:
圖4 科技中介機構策略選擇相位圖Fig.4 Strategy selection phase diagram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intermediary
圖4(a)為滿足0<z<z0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科技中介機構最終選擇“直接推廣”策略。圖4(b)為滿足z0<z<1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其最終選擇“精準推廣”策略。根據圖4以及式(7)和(8),在其他變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可得命題2。
命題2當專利精準推廣帶來的直接收益UM1越大、支出成本CM1越小以及因精準推廣而從金融機構投資中所獲額外收益N越多時,科技中介機構越傾向于選擇“精準推廣”策略。同樣,當企業專利信息公開使得科技中介機構的收益提升系數α與成本優化系數β越大時,科技中介機構越傾向于選擇“精準推廣”策略;反之,當專利直接推廣收益UM2越高或推廣成本CM2越低時,科技中介機構越傾向于選擇“直接推廣”策略。
金融機構選擇專利“投資”與“不投資”策略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因此,金融機構的平均期望收益為
為便于書寫,分別令:
金融機構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對F(z)關于變量z求一階偏導,可得
根據式(9),令
可知:①當r=r0時,F(z)≡0,故任意z∈[0,1]均為穩定點;②當r≠r0時,由F(z)≡0可以推出零點為z=0和z=1,即金融機構“不投資”或“投資”都是穩定策略。
引理3當0<r<r0時,金融機構演化穩定策略為z=0;當r0<r<1時,金融機構演化穩定策略為z=1。
證明根據微分方差穩定性定理[37],若使“投資”為金融機構策略選擇的演化穩定態,則需滿足F(z)=0且F'(z)<0。令
因此,N(r)關于r是增函數。當0<r<r0時,N(r)<0,由可知z=0為演化穩定點,表明當政府選擇“嚴格規制”的概率小于r0時,金融機構將采取“投資”策略。當r0<r<1 時,N(r)>0,由可知z=1為演化穩定點,表明當政府選擇“嚴格規制”的概率大于z0時,金融機構將采取“投資”策略。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金融機構策略選擇的相位圖如圖5所示。圖中的空間被曲面r=r0劃分為兩個部分,其體積記為V z0和V z1,分別表示金融機構選擇“不投資”策略的概率和“投資”策略的概率。計算可得:
圖5 金融機構策略選擇相位圖Fig.5 Strategy selection phase diagram of financial institution
圖5(a)為滿足0<r<r0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金融機構最終選擇“不投資”策略。圖5(b)為滿足r0<r<1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金融機構最終選擇“投資”策略。根據圖5以及式(11)和(12),在其他變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可得命題3。
命題3當科技中介機構采取“精準推廣”策略的可能性y越大,當金融機構投資收益UF1、UF2越大、成本CF1、CF2越低以及政府激勵補貼I越高時,金融機構選擇“投資”策略,反之則選擇“不投資”策略。
政府選擇專利“嚴格規制”與“寬松規制”策略的期望收益分別為:
因此,政府的平均期望收益為
政府的復制動態方程為
對F(r)關于變量r求一階偏導,可得
根據式(13),令
可知:①當x=x0時,F(r)≡0,故任意r∈[0,1]均為穩定點;②當x≠x0時,由F(r)≡0可以推出零點為r=0和r=1,即政府“寬松規制”或“嚴格規制”都是穩定策略。
引理4當0<x<x0時,政府演化穩定策略為r=1;當x0<x<1時,政府演化穩定策略為r=0。
證明根據微分方差穩定性定理[37],若使“嚴格規制”為政府策略選擇的演化穩定態,則需滿足F(r)=0且F'(r)<0。令
根據上述分析,可得政府策略選擇的相位圖如圖6所示。
圖6 政府策略選擇相位圖Fig.6 Strategy selection phase diagram of government
圖中的空間被曲面z=z0劃分為兩個部分,其體積記為V r0(見圖6(a))和V r1(見圖6(b)),分別表示政府選擇“寬松規制”策略的概率和“嚴格規制”策略的概率。計算可得:
圖6(b)為滿足0<x<x0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政府最終選擇“嚴格規制”策略。圖6(a)為滿足x0<x<1的初始策略集,當初始狀態處于該空間時,政府最終選擇“寬松規制”策略。根據圖6以及式(15)和(16),在其他變量保持不變的條件下,可得命題4。
命題4當需要提供更多的獎勵J激勵企業專利信息披露行為、更多的補貼I激勵科技中介機構專利發現、鑒別、推廣與金融機構專利投資行為以及嚴格管理所獲收益與成本差UG1-CG1越小時,政府傾向采取“寬松規制”策略,反之則采取“嚴格規制”策略。
基于前文對以信息披露為核心的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以及轉化系統中各主體演化穩定策略與驅動力的分析,進一步根據Lyapunov 第一法則[38]對該系統策略組合的穩定性進行分析。聯合各博弈主體的復制動態方程式(1)和(5)以及式(9)和(13),構建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系統的四方復制動態系統,即
同時,按照Friedman[39]的演化博弈分析方法,微分方程系統的演化穩定策略由該系統的雅可比矩陣的局部穩定性分析得到。由式(17)得到該系統的雅可比矩陣為
根據Ritzberger等[40]和Selten[41]的觀點,在多種群演化博弈中,嚴格納什均衡為演化博弈的穩定解,而該嚴格納什均衡則為純策略。由此可知,在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構成的復制動態系統中,符合條件的均衡策略組共有16組。即令式(17)中F(x)=F(y)=F(z)=F(r)=0,可以得到局部均衡點為:
當上述均衡點使得式(18)中雅可比矩陣所有特征值均為非正時即為該系統的演化穩定點(ESS),故將16個均衡點分別代入雅可比矩陣式(18),所得各均衡點相對應雅可比矩陣特征值如表2所示。
表2 復制動態系統的雅可比矩陣特征值Tab.2 Jacobian matrix eigenvalues of replication dynamic system
為使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的復制動態系統穩定性分析簡化且不失一般性,結合實踐背景,假設
即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的收益應不小于直接推廣的收益、金融機構投資的收益也應不低于不投資的收益?;诖?下面根據政府規制的嚴格程度分兩種情況對博弈主體策略組合演進路徑及其穩定性進行分析。
(1) 當UR1+(α-1)Q-CR-UR2<0且時,即企業選擇公開專利信息的收益與披露成本之差小于企業將專利信息保持專有的收益,同時,政府選擇嚴格規制時的收益和對企業專利信息隱瞞行為的懲罰收入之和與對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的補貼、管理成本之差小于其進行寬松規制時的收益。根據表3,發現均衡點E3(0,1,1,0)對應雅可比矩陣的特征值均為非正值,故E3(0,1,1,0)為該復制動態系統演化穩定點,(信息隱瞞,精準推廣,投資,寬松規制)為該復制動態系統的演化穩定策略。
表3 政府嚴格規制下復制動態系統均衡點漸進穩定性分析Tab.3 Asymptotic stability analysis of the equilibrium point of the replica dynamic system under strict government regulation
(2) 當UR1+(α-1)Q-CR-UR2>0且時,即企業選擇公開專利信息的收益與披露成本之差大于企業將專利數據保持專有的收益,同時,政府選擇嚴格規制時的收益和對企業專利信息隱瞞行為的懲罰收入之和與對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的補貼、管理成本之差小于其選擇寬松規制時的收益。根據表4,可知均衡點E7(1,1,1,0)對應雅可比矩陣的特征值均為非正值,故E7(1,1,1,0)為該復制動態系統演化穩定點,(信息公開,精準推廣,投資,寬松規制)為該復制動態系統的演化穩定策略。
(1) 當UR1+(α-1)Q+K+J-CR-UR2<0且UG1-UG2-CG1+CG2-2I+K>0時,即企業公開專利信息后,其專利經營收益增值、政府獎勵以及來自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的額外效益之和減去專利信息披露成本小于其專利信息隱瞞情形下的收益與政府對其隱瞞行為的懲罰支出之差,同時,政府嚴格規制下的收益與對企業專利信息隱瞞行為的罰金所得之和減去對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補貼、管理成本大于寬松規制情形下的收益成本差。由表4可以看出,均衡點E9(0,1,1,1)所對應的雅可比矩陣的特征值均為非正值,故E9(0,1,1,1)為該復制動態系統演化的穩定點,(信息隱瞞,精準推廣,投資,嚴格規制)為該復制動態系統的演化穩定策略。
(2) 當UR1+(α-1)Q+K+J-CR-UR2>0且UG1-UG2-CG1+CG2-2I-J>0時,即企業公開專利信息后,其專利經營收益增值、政府獎勵及來自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的額外效益之和減去專利信息披露成本大于其專利信息隱瞞情形下的收益與政府對其隱瞞行為的懲罰支出之差,同時,政府嚴格規制下的收益與對企業專利信息隱瞞行為的罰金所得之和減去對企業獎勵、對科技中介機構或金融機構補貼、管理成本大于寬松規制情形下的收益成本差。由表5可以看出,均衡點E15(1,1,1,1)所對應的雅可比矩陣的特征值均為非正值,故E15(1,1,1,1)為該復制動態系統演化的穩定點,(信息公開,精準推廣,投資,嚴格規制)為該復制動態系統的演化穩定策略。
根據復制動態方程組及約束條件,利用Matlab軟件進行仿真實驗,能更直觀地展示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復制動態系統中策略組合總體演化情況,以及關鍵要素對多方博弈演化過程及演化結果的影響。假設初始時,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及金融機構選擇不同策略的概率均處于中間無偏,即x=y=z=r=0.5。參照實際情況,對演化博弈中的參數賦值如下:UR1=10,UR2=6,CR=5,UM1=11,UM2=9,CM1=5,CM2=4,UF1=12,UF2=10,UF3=7,CF1=5,CF2=4,UG1=10,UG2=5,CG1=4,CG1=3,M=2,N=2,P=3,Q=3,I=2,J=2,K=2,α=1.2,β=0.7。
基于上述參數,首先對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系統的策略組合總體演化策略穩定性進行模擬演示。當政府對各主體進行“寬松規制”即r=0時,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及金融機構的演化博弈過程如圖7(a)所示,系統最終穩定于策略組合(0,1,1,0)或(1,1,1,0)。當政府對各主體進行“嚴格規制”即r=0.9時,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及金融機構的演化博弈過程如圖7(b)所示,系統最終穩定于策略組合(1,1,1,1)。
圖7 政府寬松規制與嚴格規制下各方策略演化過程Fig.7 Strategy evolution process of various parties under loose and strict government regulation
同時,鑒于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方演化博弈模型涉及眾多參數,且影響各異,為評估不同參數的作用效應,將重點從初始策略選擇、企業信息披露、策略實施成本以及政府獎勵懲罰4個方面進行系統分析,以廓清這些參數如何引起各方博弈主體策略選擇過程及結果的變化。
初始參與策略包括企業專利信息公開、科技中介機構專利發現、鑒別及精準推廣、金融機構投資及政府嚴格規制,設x=y=z=r∈{0.1,0.4,0.8},在其他參數不變的情況下,四方博弈主體策略選擇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如圖8所示。
圖8 四方博弈主體初始策略選擇概率x=y=z=r 同時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Fig.8 The evolution process and results of simultaneous changes in the initial strategy selection probabilities of the fourparty game players:x=y=z=r
由圖8可知,隨著各方初始策略選擇概率的提高,四方博弈系統呈現復雜變化。對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而言,當其他三方初始策略選擇概率逐漸增大時,其分別采取“精準推廣”與“投資”策略概率的意愿將更大、速度更快,最終趨向于1。對企業而言,其選擇“信息公開”策略的初始意愿和速度均在快速增加,但當其他三方初始參與概率超過0.4 時,其維持初始策略選擇的時間則迅速減少,即企業存在向“信息隱瞞”策略轉變的傾向。這說明,當科技中介機構進行精準推廣、金融機構進行投資、政府進行嚴格規制時,企業可能產生機會主義行為,試圖從其他三方的努力中直接獲益而減少以專利信息公開為交換。對政府而言,作為政策制定和秩序規范者,其目標是實現社會整體效益最大、最優。當各方對專利信息公開或投資保持謹慎甚至觀望態度時,政府將通過“嚴格規制”激勵并監督各方參與行為,而隨著各方參與意愿越來越高,政府將逐漸向“寬松規制”方向演化,讓市場力量發揮作用。
企業信息披露的影響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因信息公開而直接降低各方進行信息搜尋的成本,同時將提升各方專利供需匹配效率從而提升效益。因此,設:效益提升系數α∈{1,1.2,1.4};成本優化系數β∈{0.9,0.7,0.5}。在其他參數不變的情況下,四方博弈主體策略選擇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如圖9所示。
圖9 企業信息披露影響系數α、β 同時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Fig.9 The evolution process and results of simultaneous changes in the impact coefficient of corporate information disclosure:α,β
由圖9 可知,當效益提升系數α從1 增加至1.4、成本優化系數β從0.9降至0.5時,企業和政府的策略選擇變化較大。當α、β處于較低水平(α<1.2,β<0.7)時,企業的策略選擇在“信息公開”與“信息披露”之間波動;當α、β處于較高水平(α>1.2,β>0.7)時,企業的策略選擇迅速向“信息公開”偏移。政府的策略選擇過程表現出相同趨勢,隨著α、β從低水平轉向高水平,其策略選擇逐漸趨于“寬松規制”。而科技中介機構采取精準推廣策略與金融機構采取投資策略的概率越來越大。上述四方博弈主體的策略選擇過程表明,從成本效益視角將顯著增加(降低)專利信息披露、發現、鑒別、推廣、投資等的收益(成本),能夠有效促進市場主體的積極參與。
推動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需要企業、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政府各方協同,其中實施成本涉及企業專利信息披露成本、科技中介機構高市場價值專利甄別、驗證及精準推廣成本、金融機構投資前盡職調查成本以及政府管理成本等。設:CR={1,4,9},CM1={5,7,10},CF1={5,9,13},CF2={4,8,12}。在其他參數不變的情況下,四方博弈主體策略選擇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如圖10所示。
圖10 策略實施成本CR、CM1、CF1、CF2 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Fig.10 The evolution process and results of changes in the strategy implementation cost:CR,CM1,CF1,CF2
由圖10(a)可知,專利信息披露成本的改變對企業和政府兩主體的策略演化產生顯著影響。當專利信息披露成本較低時,企業選擇信息公開。當專利披露成本不斷上升時,其策略選擇從波動狀態逐漸向信息隱瞞方向演化,且演化速度同步加快。此時,為推動專利信息公開、促進創新轉化為經濟效益,政府更傾向于采取嚴格規制策略,通過獎勵激勵引導企業選擇信息公開,并對企業隱瞞行為進行懲罰。
由圖10(b)可知,精準推廣成本的改變對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政府三主體的策略演化均產生顯著影響。實現精準推廣包括對高市場價值專利的甄別與驗證,并以量身定制方式推介到最佳的供需主體手中,因此,該推廣方式的效益更高,同時成本也更高。當推廣成本適中時,科技中介機構將向精準推廣方向演化;當推廣成本增加時,科技中介機構可能認為其收益成本較低,從而迅速向普通的直接推廣方向演化。在該過程中,企業意識到,若信息公開未能得到有效推廣以提升專利運營效益,將會降低其信息披露的意愿。而政府則逐漸向嚴格規制方向演化,試圖通過政策性手段刺激科技中介機構的精準推廣行動。
由圖10(c)可知,投資前盡職調查成本的改變對企業、金融機構和政府三主體的策略演化均產生顯著影響。金融機構的投資目標是以一定的風險資金實現最大的收益回報。鑒于當前技術要素市場中優質專利的缺乏,投資前必然需要翔實的盡職調查以確保投資風險處于可接受范圍內。盡職調查成本越低,金融機構向投資方向的演化速度越快。即使盡職調查成本升高,金融機構最初可能會選擇不投資,但隨著時間推移認識到相比于不投資的益處,其迅速向投資方向演化。與此同時,為獲得外部資金支持專利運營等,企業更愿意選擇專利信息公開。而為加快社會資金向面臨資源約束的專利運營方流動,政府也會加大嚴格規制的可能性。
政府獎勵包括對企業專利信息公開行為的獎勵、對科技中介機構精準鑒別、驗證及推廣專利行為以及對金融機構投資專利行為的補貼,而懲罰則是對企業隱瞞專利行為的懲罰。設:I={1,2,4},J={1,2,4},K={2,6,10}。在其他參數不變的情況下,四方博弈主體策略選擇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如圖11所示。
圖11 政府獎勵懲罰I、J、K 變化的演化過程及結果Fig.11 The evolution process and results of changes in the government reward and punishment:I,J,K
由圖11(a)可知獎勵補貼的改變對四主體策略演化所產生的影響,其中,對企業和政府兩主體策略演化的影響最為顯著。當政府加大對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的補貼時,他們向精準推廣和投資策略演化的趨勢得到進一步加強。當政府對企業專利披露行為的激勵由低向高時,隨著時間推移,企業早期的信息公開意愿經歷先增強后下降的過程,并最終向信息隱瞞方向演化。這表明,當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因政府補貼而極大增強專利推廣與投資傾向時,企業最終也能從他們的行動中獲得專利運營效益的提升,而這要遠大于公開自身專有的專利信息所獲得的政府激勵。同時,當獎勵補貼力度過大時,政府將向寬松規制方向演化。
由圖11(b)可知,由于懲罰支出是針對企業隱瞞專利信息行為的懲罰,故其數值改變主要對企業和政府策略演化產生影響。當政府對隱瞞信息企業懲罰很小時,企業將選擇隱瞞信息;當政府懲罰力度不斷加大時,企業向信息公開方向演化的速度加大。同時,相較于低額度懲罰支出,當面臨高額懲罰支出時,盡管企業策略選擇仍有波動,但其維持信息公開策略的時間更持久。在該過程中,政府策略經歷微小變化。相較于中等懲罰水平,政府策略演化在低和高懲罰水平上適度偏向嚴格規制,但最終仍趨于寬松規制。這說明,當其他三方主體都積極參與專利信息公開、推廣及投資行動時,政府更愿意讓市場力量主導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過程,僅當部分主體出現機會主義行為時,才以行政手段予以規制。
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戰略是推動國家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其明確要求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水平。但目前企業在專利運用環節仍面臨重大障礙,具體表現為科技成果轉化不暢、市場價值難以實現,如評估難、質押難、交易難、變現難等。因此,如何進一步提高企業專利市場價值轉化(尤其是外部商用化)效率對深化知識產權運用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技術要素市場規模大,但優質專利缺乏階段性特征加劇當前企業專利外部交易困境,而解決該難題的關鍵在于價值發現,即通過增強高市場價值專利的可見性并標記出低市場價值的專利,凈化專利要素市場,強化市場主體交易自信,從而有利于專利的后續融資、推廣和轉化。因此,應以企業專利信息公開為基礎促進價值發現機制的形成。
本文將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納入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共同體中,運用不完全信息博弈理論構建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方主體演化模型,系統分析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不同策略選擇對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的影響,并結合仿真方法,模擬分析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策略選擇的影響因素及演化路徑。研究主要得出以下結論:
(1) 政企金介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四方演化博弈系統存在均衡穩定策略,即:在政府寬松規制下,均衡穩定策略為(企業信息隱瞞或公開,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金融機構投資,政府寬松規制);在政府嚴格規制下,均衡穩定策略為(企業信息隱瞞或公開,科技中介機構精準推廣,金融機構投資,政府嚴格規制)。由策略集可知,科技中介機構與金融機構策略選擇較為穩定,而企業與政府是決定博弈系統演化方向及趨勢的重要主體。
(2) 政府、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對彼此初始策略選擇的影響程度不同,體現出不對稱性特征。企業對科技中介機構、金融機構及政府初始策略選擇概率的變化更加敏感。隨著其他三方初始策略向積極方向演化,其維持初始信息公開策略的時間更短,以更大的可能性向信息隱瞞方向演化,產生機會主義行為??萍贾薪闄C構、金融機構及政府的初始策略選擇波動受其他三方初始策略選擇概率的影響相對較小。
(3) 信息披露收益與策略執行成本對不同博弈主體的策略選擇產生影響。在收益信息披露方面,企業和政府對因專利信息公開而引起的效益提升系數和成本優化系數變化的敏感度更高,即兩系數分別越大和越小時,企業選擇信息公開、政府進行寬松規制的速度越快。在策略執行成本方面,當專利披露成本、精準推廣成本及投資前盡職調查成本由低增高時,企業、科技中介機構和金融機構則分別從信息公開、精準推廣、投資策略向信息隱瞞、直接推廣、不投資策略方向轉變,盡管不同主體在策略演化速度與維持時間上存在差異。
(4) 政府規制對不同博弈主體的策略選擇具有重要的引導及糾偏作用。政府嚴格規制時,科技中介機構向精準推廣與金融機構向投資策略方向演化的速度隨政府補貼力度加大而加快,但當補貼力度過大時,政府可能由于支出過大而逐漸向寬松規制方向演化。政府對企業專利信息公開行為的獎勵對企業策略選擇的影響存在臨界值,當超過一定額度時,激勵對促進企業專利信息公開的效用開始降低。此時,政府加大對企業信息隱瞞行為的懲罰力度有利于糾正企業的機會主義策略選擇行為,使其重新向信息公開方向演化。
為提升企業專利信息公開意愿,喚醒專利科技中介的市場活化作用,加大金融機構對潛在高市場價值專利的投資支持,改善技術要素市場質量,重塑經營主體對技術性資產交易的信心,本文基于四方主體演化博弈分析、Matlab仿真模擬及研究結論,提出以下對策建議:
(1) 政府需健全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制度首先確保市場參與主體能夠正確快速地獲得交易信息,同時能提高市場流動效率以促進社會資源的有效配置。此外,還可以作為市場監管手段,規范知識產權資產評估,完善知識產權交易市場的投融資功能[42]。2018年《知識產權相關信息披露規定》的印發促進了企業知識產權相關信息披露,但總體情況尚不樂觀,仍然存在披露差距大、披露不完善、披露不充分等弊病[43],尤其是在非上市企業中。因此,政府應通過立法等進一步制定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及管理辦法,區分上市企業與非上市企業,明確其知識產權信息披露時間、方式和內容,鼓勵企業積極建設信息披露機制,激勵企業知識產權流動與交易需求。
(2) 企業應加強對專利信息披露的關注,充分利用其市場與非市場化雙重信號功能。隨著開放創新范式蓬勃發展,內外部兩個創新渠道和市場為企業專利從內向外擴展價值(如許可實施、特許實施、許可、轉讓)提供契機[44]。一方面,通過明確的專利信息披露,可以直接促進內部未充分利用專利的潛在價值得以釋放,也利于尋找合適的外部專利需求供給方、吸引潛在的風險投資方;另一方面,借助高質量專利信息的充分披露,有助于明確自身競爭優勢,減輕融資約束,打造創新者形象,從側面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
(3) 政府須發揮在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系統中的主導及糾偏作用。對企業而言,從財產權屬性論,專利屬于私權,可作為專有權構建企業競爭優勢。但從社會公共利益角度看,專利具有公共產品性質。因此,政府需要通過國家權力平衡專利公私屬性,通過適度的獎勵引導企業公開專利信息,并對其信息隱瞞行為懲罰以糾正機會主義行為,形成穩定可信的專利信息披露機制。對金融機構與科技中介機構而言,鑒于當前專利市場要素相對混雜,面對鑒別、推廣或投資成本高且風險大的局面,其初始參與意愿可能不強,政府需加強宣傳并以適度的補貼進行激勵。
(4) 科技中介機構應建立系統的專利市場價值甄別體系,強化高市場價值專利發現與精準化推廣能力。在企業專利市場價值發現與轉化系統中,科技中介機構作為重要中間機構群,連接企業、政府與金融機構,促進價值發現、信息匹配、投融資及價值轉化。由于專利專業性強,而科技中介機構擁有專業化人才與技術,可以以企業公開專利信息為基礎,構建企業專利權數據庫,開發市場價值發現模型,做好高市場價值專利發現與低市場價值專利標記,并根據企業的專利動態需求信息,借助數字化精準推廣技術,解決制約專利市場價值轉化的信息不對稱、資金缺乏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