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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構建與應用

2024-02-24 09:04劉寶根王玩琴林亮智
教育測量與評價 2024年1期
關鍵詞:姓名書寫漢字

劉寶根 王玩琴 林亮智

學前教育是高質量教育體系中最基礎的環節。當前,學前教育正從“幼有所育”邁向“幼有優育”。促進兒童的學習與發展是高質量學前教育發展的終極目標之一。書寫是兒童語言學習與發展的重要任務,姓名是學前兒童較早也最常接觸的書寫內容之一,姓名書寫常被作為研究兒童“早期讀寫”能力發展的“窗口”。研究表明,姓名書寫技能與語音意識、字母命名、拼寫等早期讀寫技能密切相關,姓名書寫能力能夠預測未來的閱讀與拼寫能力。[1-2]因此,姓名書寫已成為國內外衡量兒童學前書寫能力的重要指標,我國《3—6 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以下簡稱“《指南》”)也明確要求5~6 歲兒童“會正確書寫自己的名字”。[3]

兒童并不是生來就會書寫,而是需要后天的學習。在兒童學習書寫姓名的過程中,教師需要一個科學、明確的評價標準來評定什么樣的姓名書寫才算是“正確書寫”,并提供適宜的教育對策。然而,由于缺乏科學的姓名書寫評價標準,有些家長在學前階段就直接采用描紅、抄寫等方式教幼兒學習書寫和寫名字,導致幼兒的書寫學習“小學化”;有些教師缺乏對幼兒姓名書寫的有效支持,導致幼兒未能做好入學準備,加重了家長的教育焦慮和幼兒的入學適應困難。這些都與學前教育高質量發展的目標和要求不相符。

因此,系統梳理國內外有關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并編制適宜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標準,可以幫助教師和家長理解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發展特點,從而進行科學評價并提供適宜有效的指導。這對高質量發展背景下學前教育遵循正確、科學的方向,真正提高學前教育質量,促進幼兒全面、和諧、健康發展,做好“幼小銜接”,有著重要的實踐意義。

一、國內外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標準

本研究以“姓名書寫”(name writing)為關鍵詞,在中國知網、萬方、維普、Web of Science、ResearchGate 等數據庫進行檢索,共獲得相關文獻184 篇(外文研究文獻181 篇,中文研究文獻3篇),其中有關書寫或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與發展研究的相關文獻32 篇。梳理后發現,自Hildreth 開創性地采用量化研究對學前兒童姓名書寫進行研究以來,研究者們逐漸形成了多階段多水平的評價思路。

1.印歐語系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

在國外研究中,Hildreth 從易讀性、間距、均勻度及對齊度4 個維度對兒童的姓名書寫進行評價,將兒童的姓名書寫分為從涂鴉到規范書寫依次遞進的7 個水平。[4]具體包括:水平1,無目的的涂鴉;水平2,存在線性與分離的趨勢;水平3,字符間明顯分離,且偶爾會呈現可辨認的字母;水平4,部分拼寫正確;水平5,拼寫基本正確,偶爾會存在顛倒或畸形;水平6,姓名拼寫正確、形狀勻稱;水平7,速度得到一定提升。

Bloodgood 及Saracho 對Hildreth 的評價標準做了進一步的完善或精簡[5-6],使之成為印歐語系國家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的主要參照標準。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Levin 等人認為不同階段兒童的姓名書寫存在質的差異,不同階段評價標準的側重點也應有所不同。她們將兒童姓名書寫發展歸納為圖形、近似字符書寫、字符書寫3 個階段,并將其劃分為14 個水平。[7](詳見表1)但Levin等人的姓名評分標準水平層次過多,尤其是評分框架中包含著諸如符號的形式、位置、可讀性、多樣性及目的性等多個要素,導致使用起來非常困難。

表1 Levin等人的兒童姓名書寫階段劃分及評分標準

Tolchinsky 的分化理論認為書寫包含普遍性知識(即各種書寫系統均存在的知識,如線性排列、各書寫單位之間分離等)和特殊性知識(如表音文字系統中的從左到右的排列方向、特定書寫符號包括英文字母等),并提出書寫普遍性知識的發展先于特殊性知識。[8]Puranik 等人將分化理論與書寫發展三階段理論相結合,制定出一套九水平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9],具體為:水平1,線性,書寫單元以直線方式排列;水平2,分離,書寫包括獨立或分離的單元;水平3,簡單符號,書寫單元以簡單符號為主,例如點、圓等;水平4,從左到右排列;水平5,名字的首字母;水平6,復雜符號,比如真的或假的字母;水平7,隨機字母;水平8,以字母為主,至少包含名字里一半以上的字母;水平9,名字的正確拼寫。這個標準隨后成為印歐語系國家研究者和實踐工作者評價學前兒童姓名書寫水平的主要參照。

2.漢語文化背景下的姓名書寫評價框架和標準

漢字是由筆畫、部件組成的表意文字,其結構、組成方式與表音文字有明顯差異。[10]大量研究也證實,漢語兒童加工漢字的方式與英語國家兒童加工表音文字的方式有著明顯不同。[11]因此,國外的評價標準難以直接用于漢語學前兒童的姓名書寫評價,沿用國外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直接導致研究者在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發展特征上得出不適宜的研究結果。[12-13]

近年來,有研究者開始嘗試編制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Yin 等人從正確性及可辨識度兩個方面對漢語兒童姓名書寫進行評估,但該標準略顯粗糙且受評價者主觀影響較大。[14]Zhang 等人結合漢字構成特點,從書寫形式和書寫完整性角度制定了四分制的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該標準雖然簡潔,但因為劃分的等級太少,導致同一等級內個體間差異較大,缺乏區分度。[15]Tse等人以我國香港和臺灣地區用繁體漢字進行姓名書寫的學前兒童為對象,制定了一套三階段九分制姓名書寫評價標準。[16](詳見表2)但由于該標準以繁體字姓名書寫為樣本,與我國大陸所使用的簡體漢字在筆畫方面存在一定差異[17],更關鍵的是,該標準中的最低水平即要求兒童呈現帶轉角的筆畫,未能涵括符號、圖形、非漢字符號等學前階段兒童特有的書寫形式,因而缺乏生態效度,難以在學前階段被教師廣泛使用,尤其難以用來評定4 歲前兒童的姓名書寫水平。

表2 Tse 等人的漢語兒童姓名書寫(繁體)的階段劃分及評價標準

二、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研制

印歐語系國家語言文字的書寫評價標準難以直接用于漢語學前兒童,而現有的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要么不適用于簡體漢字的書寫情境,要么在標準上缺乏生態效度或區分度,難以被教師使用。本研究采用量表編制程序,力圖研制一套具有較高信度和效度的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以方便研究者、教師和家長理解與使用。

本研究在研制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時經歷了3 個階段,具體流程如圖1 所示。

圖1 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研制流程

筆者以Tolchinsky 的分化理論為基礎[8],按照多階段多水平的評價思路來構建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首先,按照Puranik 等人的九水平標準對學前兒童的30 份姓名書寫進行試評分[9],試評后形成了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的初始標準。然后,采用德爾菲法對初始標準進行專家效度檢驗,并采用聚類分析法歸納出不同水平的姓名書寫特征。最后,根據專家反饋和聚類分析中發現的問題,對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標準和水平描述進行了優化,進一步采用德爾菲法對修訂后的評價標準進行專家效度檢驗,并采用量化分析的方法進一步確定評價標準的鑒定力。通過兩輪的研制,本研究最終制定出三階段十水平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詳見表3)經過各心理測量學指標檢驗,該評價標準科學有效。

表3 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

三、新研制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初步使用

本研究在浙江省H 市選取了4 所幼兒園,在每所幼兒園的大中小班隨機各抽取20 名兒童,男女各半,共240 名兒童參與研究。研究者邀請兒童在空白A4 紙上用簽字筆寫下自己的姓名,規定書寫總時長不超過2 分鐘。共收集到240 份學前兒童的姓名書寫作品。

本研究采用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對240 份3~6 歲學前兒童姓名書寫樣本進行評價分析:以年級為分組變量,以兒童姓名書寫得分為因變量,分別進行描述性統計和方差分析。結果如表4 所示。結果表明,兒童的姓名書寫得分隨年級的增長呈現不斷上升的趨勢,不同年級兒童的姓名書寫得分之間存在顯著差異(F=275.154,p<0.001)。事后多重檢驗(LSD)結果發現,不同年級之間,兒童姓名書寫得分差異顯著,姓名書寫發展水平隨著年級的增長不斷提高。

表4 姓名書寫得分描述性統計與方差分析結果

同時,為進一步了解不同年級兒童姓名書寫得分的分布情況,本研究進行姓名書寫得分與年級的交叉分析,最終得到的各年級兒童姓名書寫得分頻率分布如圖2 所示。結果顯示,各年級兒童的姓名書寫得分都呈現出近似正態的分布趨勢。小班兒童姓名書寫分值大多為1~2 分,多數兒童處于涂鴉與繪畫階段,部分兒童掌握了一定的姓名書寫規則;中班兒童姓名書寫得分相對較為分散,分值大多集中于3 分,大多數兒童能夠書寫一些有意義的字符;多數大班兒童能夠達到8 分,說明該學段兒童基本掌握了姓名書寫技能。

圖2 各年級兒童姓名書寫得分頻率分布

四、新研制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主要特點

本研究研制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借鑒和參考了國際范圍內主要的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同時又觀照漢字書寫特征,能夠對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發展階段和水平進行區分和評價。該評價標準主要具有以下特點。

1.以讀寫萌發理念為基礎

在學前兒童讀寫能力發展的理念中,歷史上曾經有“準備說”和“技能說”兩種觀點,即認為早期讀寫是正式讀寫的準備狀態,是為學校書寫教育先行開展的技能訓練。[18]但從20 世紀70 年代以來,讀寫萌發和全語言教育理念逐漸被研究者和實踐者認同。該理念認為,包括書寫在內的早期讀寫能力不是有或無的狀態,而是兒童在學前階段的一種獨特的書寫方式,涂鴉、線條、圖形等是兒童早期書寫的重要形式。[19]但具體到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上,仍有研究者將學前兒童的書寫聚焦在以抽象符號或可識別符號的形式上,不將學前兒童的涂鴉、圖畫視為兒童的書寫表現[16],因此難以運用這些評價標準對處于書寫萌發階段的兒童進行評價,教師也難以識別和支持這些階段孩子的書寫。本研究研制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以讀寫萌發理念為基礎,認為涂鴉與繪畫是書寫發展早期的重要表現形式。兒童嘗試拿起筆進行涂鴉或畫出圖形代表其向前書寫階段邁出了關鍵性的第一步,是兒童前書寫的開端。[9]因此,該評價標準能夠觀察和評價處于萌發階段兒童的書寫表現和水平。

2.體現了連續性和階段性的統一

本研究研制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將學前兒童姓名書寫分為10 個水平,根據書寫發展三階段理論與分化假說,這10 個水平又可以分為3 個階段:涂鴉與繪畫、呈現一定書寫特征、近似正確漢字。[7-8]3 個階段的劃分與我國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發展的年齡特征(詳見圖3)一致,也與國內研究者發現漢語學前兒童前書寫呈現“圖形—類書寫—規范書寫”的發展脈絡相一致。[20-21]將學前兒童姓名書寫在10 個水平的基礎上劃分為3 個階段,體現了發展連續性和階段性的統一,即兒童的姓名書寫水平隨著身心發展不斷提高,但當水平提升到某個臨界點后,兒童的書寫會發生巨大變化。[6,22]

圖3 我國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發展的年齡特征

“涂鴉與繪畫”階段是兒童書寫的開端,此時他們的想法往往通過涂鴉、繪畫的方式來呈現。隨后,兒童從“涂鴉與繪畫”階段過渡到“呈現一定書寫特征”階段。此時兒童的姓名書寫雖然依舊通過圖畫形式呈現,但該階段的兒童開始習得部分文字意識,開始關注文字功能和文字形式[23],開始表現出對書寫普遍性知識的理解,具體表現為書寫具有“線性”“分離”的特征,即學前兒童的姓名書寫通常以直線的形式排列,并且書寫單位之間相互獨立且存在一定間隔[24]。隨著書寫水平的提高,兒童的姓名書寫進一步發展到“近似正確漢字”階段。此時他們的文字知識已經得到了快速增長[25],開始表現出所使用書寫系統的特定性知識,在拉丁語系中具體表現為特定字母的出現、讀音的對應,在漢字書寫中則表現為對筆畫、部件和結構等漢字書寫系統特定性知識等的理解和運用。

3.充分體現了漢字書寫系統的特性

漢字作為表意文字,在構字方式上與印歐語系有著明顯的區別。新研制的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充分體現了漢字書寫系統的特性,主要體現在3 個方面。

一是在第二階段(“呈現一定書寫特征”階段)體現了漢字書寫系統的整體性。Puranik 認為,“線性”和“分離”是兩種不同的書寫水平,“線性”知識的掌握早于“分離”知識,因此在其標準中,將兩者分別進行評價。但在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研制過程中,我們發現,當兒童進入“呈現一定書寫特征”階段,漢語學前兒童幾乎同時掌握“線性”“分離”等書寫普遍性知識[21],兩者并不存在發展的先后順序,而是以整合的方式出現,這可能與漢字特點有關。在表音文字的姓名中,姓名由字母構成,但在讀音上以音節為單位,因此兒童可能知道音節是按照線性方式排列的,但未必能區分出音節和字母。但漢字不同,一個漢字就是一個音節,當兒童在書寫姓名的時候,已經能夠知道自己的姓名包括幾個符號,因此,當兒童表現出線性水平的時候,也同樣能表現出分離的能力。[14]因此,在“呈現一定書寫特征”階段,本研究并未簡單采用表音文字系統的標準將“線性”“分離”等水平分開考察,而是根據研究所收集的漢語兒童的前書寫樣本呈現的實際情況,將兩者整合命名為“簡單圖形”水平,從而考察兒童的書寫水平與“繪畫”相比是否有提升。

二是在第三階段(“近似正確漢字”階段)體現了漢字識別從整體到部分的特點。已有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標準多在印歐語系背景下制定,英語單詞的識別以自下而上加工為主,通常由字母、音節組成單詞,字母不同形成不同的音節,進而影響對整個字詞的拼讀和識別。因此,在兒童達到“近似正確漢字”階段后,研究者往往會從字母的正確性、包含相同發音字母的多少、正確書寫字母的數量等維度進行評價。[7,26]但漢字是表意文字,雖然漢字的最小單位為筆畫,筆畫組合構成部件,再由部件通過不同的排列組合方式構成整字,但漢字的識別是自上而下加工的[27-28],并不完全受部件和筆畫的影響,因此整字的辨識度顯得更為重要。漢語學前兒童的姓名書寫在進入“近似正確漢字”階段后,隨著辨識度的提高,雖然仍然會表現出筆畫和部件的多種偏誤[29],但并不影響研究者對該姓名書寫的識別和理解。因此,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標準在兒童開始以字符方式進行書寫后,首先是對兒童書寫的整體辨識度進行評價,再結合筆畫的平直程度、字符間和各字符部件內的大小比例與間距是否恰當、排列是否整齊等要素進行水平區分。

三是評價標準體現了中文姓名的構成特點。英語國家的姓名構成較為復雜,包含名(first name)、中間名(middle name)、姓(last name)等,其中中間名(middle name)往往還可以取多個。特殊的名字構成方式導致多數英文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認為兒童能寫出名(first name)即可,對姓及中間名不做要求。[30-31]而中文姓名一般由姓和名同時構成,姓名通常被視為包含2~4 個字的整體。因此,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將兒童的姓名書寫作為一個整體,評價姓和名書寫的整體辨識度,評價組成姓名的漢字之間的間距等。

五、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的使用建議

本研究所研制的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能反映兒童姓名書寫能力的發展并體現漢字特點,能夠作為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量化研究的重要工具,同時也能夠為一線幼兒園教師對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能力的評價提供參照。

對于實踐工作者來說,漢語學前兒童姓名書寫評價標準不是對兒童進行測查的手段,而是基于兒童真實表現的對兒童的觀察框架和指引。在運用的過程中要特別注意以下3 個方面。一是要有積極觀察和正向評價的意識,即發現兒童的“能”,而不是去尋找和評判兒童的“不能”。采用本研究的評價標準觀察和評價學前兒童的姓名書寫,是去關注兒童在姓名書寫中能寫什么、如何寫,從而了解兒童在姓名書寫中的學習特點和學習方式。二是要以發展的視角運用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標準,避免進行個體間的橫向評價。要從個體縱向的、連續的姓名書寫活動(如晨間簽到)中觀察和分析兒童的姓名書寫,而不是去區分班里兒童誰的水平高,誰的水平低。三是教師要提高兒童姓名書寫評價的敏感性。學前兒童姓名書寫的評價并不是一蹴而就、一學就會的過程,教師需要在熟悉兒童姓名書寫的階段、水平特征和典型樣例的基礎上,通過不斷的觀察和分析,培養觀察和評價的敏感性,并最終通過評價進一步支持兒童書寫能力的發展,達成《指南》對3~6 歲兒童“具有書面表達的愿望和初步技能”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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