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雪梅
我的工作崗位在法院,所以履職第一年我較多地參與了與立法、司法等有關的履職活動。
2023年4月至8月,我參加了由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牽頭組織的“涉養老犯罪問題”專項課題研究,多次與公安局、檢察院及法院進行調研座談。市人大常委會信訪辦收到部分刑事詐騙案件老年受害人的來信,稱涉眾型的“非吸”、詐騙類刑事案件辦理時間較長,他們年歲已高,希望司法機關把凍結的資金、股權或不動產先予處理,優先發還給他們。上述問題涉及公檢法多個職能部門且實際操作困難,課題組希望探索出一條路徑,從源頭上減少涉老犯罪并優先保護老年人的權益。
但是,法律上并無相關“老年人應當優先受償”的規定,即“老年人”這個身份并非司法領域的優先保護對象;街邊保健品店、養生館等商業類型為部分老年群體提供了一定的情緒價值,也不能建議工商部門“一刀切”地予以取締;此類涉眾型案件往往還有刑民交叉問題、扣押財產定性困難,導致追贓挽損的過程中糾紛不斷……面對重重問題,課題組不懈努力,提出了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可以比照最高法院相關司法解釋,從“生存權”角度來鑒別受害人,即如果犯罪行為嚴重影響該老年人的生存狀態,理應得到法律上的優先救助,畢竟敬老愛老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也是文明社會應有的共識。
履職中,我用法律的視角發現問題、提出建議,除了及時反映問題,也能檢查出自己在工作中是否存在不足并加以改進。所以,于我而言,每次履職都是有收獲的。 [作者系市人大代表,上海金融法院立案庭(訴訟服務中心、訴調對接中心、信訪辦公室)副庭長、審判員、三級高級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