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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段注與《尚書》訓詁

2024-03-02 01:45嚴雨家
唐山師范學院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段氏說文段玉裁

嚴雨家

(重慶師范大學 文學院,重慶 401331)

《尚書》是“政書”之祖,在儒家思想中具有極其重要的地位。段玉裁對《尚書》研究極感興趣,其稱“經惟《尚書》最尊”[1],并著有《古文尚書撰異》(下稱《撰異》)。段氏《尚書》學成果除了《撰異》以外,其《說文解字注》(下稱《說文注》)遍引群籍,囊括了《尚書》在內的經史子集等諸多文獻。據余行達《〈說文解字〉引用書籍及通人簡表》統計,《說文》引《尚書》共164見[2],故段氏在注釋《說文》時,十分注重對《說文》所引《尚書》的研究。學界對《說文注》暨《說文》引書研究比較充分,如“征引賦類文獻考”[3]“對《詩經小學》訓《詩》的繼承與發展”[4]“對《方言》的征引及探究”[5]“引《孟子》訓詁研究”[6]“引《周禮》考”[7]等,涉及文獻、訓詁、語言、文化等方方面面,而對《說文注》中的《尚書》研究較少,研究《說文》段注中的《尚書》訓詁,意義有以下兩點:第一,段玉裁在注《說文解字》的過程中征引了大量《尚書》訓詁材料,通過全面考察《說文》段注中的《尚書》訓詁材料,將有助于我們更深刻地認識群經訓詁在解釋和闡發《說文》中所起到的作用。第二,段玉裁身處乾嘉時代,嚴謹的考據成為學術研究的利器,古音研究臻于完善,因聲求義作為訓詁學的重要方法,在這一時期得到廣泛運用,這兩點都是前人所不具備的條件。因此,段玉裁在《尚書》訓詁上有超越前人之處,研究其《說文》段注中的《尚書》訓詁,將有助于準確定位段玉裁在《尚書》研究史上的地位。

一、《說文》段注引《尚書》訓詁證字義

東漢許慎《說文解字》是中國最早系統分析漢字字形和考究字源的辭書,在訓詁學史上有重要地位。清初以來,隨著經學復興,作為經學研究工具的小學也愈發得到學者的重視,于是《說文》研究風靡一時,段氏《說文注》是其中成就最高的?!墩f文》中保存了大量的古字古義,段氏為了證明字詞的本義、假借義、引申義,征引了大量古書訓詁,《尚書》訓詁為其中重要材料。

(一)《說文》段注引《尚書》訓詁,證字的本義

“許書之要,在明文字之本義而已?!盵8]788《說文》通過分析小篆的構形體系來揭示字的本義,其不僅反映出文字初期的造字意圖,同時還能探索古代典籍中使用的實義?!渡袝肥窃S書釋本義的重要古籍之一。

段玉裁用《尚書》訓詁證明字的本義,如:

“琨”之本義為美麗的石頭,《說文·玉部》:“琨,石之美者?!倍斡癫糜谩渡袝び碡暋穪碜C明“琨”之本義,他在“琨”下注:“王肅及某氏注《禹貢》皆曰:‘瑤、琨皆美石’……從王、昆聲,《夏書》曰:‘楊州貢瑤琨?!盵8]28

“呱”之本義為小兒啼哭聲,《說文·口部》:“呱,小兒啼聲?!倍斡癫糜谩渡袝じ尢罩儭穪碜C明“呱”之本義,他在“呱”下注:“《皋陶謨》:‘啟呱呱而泣?!瘡目?瓜聲?!盵8]95

許書成書于東漢,經歷漫長的歲月后,至清已出現了大量的訛誤,故段氏除了用《尚書》訓詁來證明許慎《說文》字詞之本義以外,還利用《尚書》訓詁來校訂《說文》釋本義的訛誤,如:

1.《說文·言部》:“誤,謬也。從言,吳聲?!倍问献⒃?“按,‘謬’當作‘繆’,古‘繆誤’字從糸,如綢繆相戾也,《大傳》‘五者一物紕繆’,是‘謬’訓狂者妄言,與‘誤’義隔?!盵8]174

按:段玉裁認為“謬”當作“繆”,古“繆誤”字從糸不從言,如《尚書大傳》例句,而言旁“謬”則訓為狂者之妄言,與“誤”字義相隔,此為“謬”當為“繆”之理由。

2.《說文·羊部》:“羑,進善也?!倍问献⒃?“‘進’,當作‘道’,道善,導以善也?!额櫭?‘誕受羑若?!R云:‘羑,道也?!耐蹙辛h里’《尚書大傳》《史記》作‘牖里’?!盵8]262

按:段玉裁認為“進”當作“道”,以《顧命》“誕受羑若”馬注“羑,道也”為證。今文《尚書·康王之誥》“惟周文武,誕受羑若”,《傳》云:“文武大受天道而順之?!薄妒琛吩?“羑聲近猷,故訓之為道?!盵9]747《爾雅·釋宮》:“猷,道也?!弊⒃?“道路之異名?!盵10]145。

(二)《說文》段注引《尚書》訓詁,證字的引申義

《說文》段注在闡明許書本義的基礎上,認識到詞義引申的現象,往往引《尚書》訓詁證明引申義。如:

“眚”之本義為眼睛生病導致昏花、模糊、看不清楚,《說文·目部》:“眚,目病生翳也?!庇赡:?、昏花引申為過誤,段玉裁引《舜典》證明“眚”之引申義,他在“眚”下注:“眚,引申為過誤,如‘眚災肆赦’‘不以一眚掩大德’是也?!盵8]239

“猒”之本義為飽足,《說文·甘部》:“猒,飽也,足也?!庇娠栕阋隇閰捑?、厭憎,段玉裁引《洛誥》證明“猒”之引申義,他在“猒”下注:“《洛誥》‘晚年猒于乃德’,此古字當存者也。按,飽足則人意倦也,故引申為厭倦、厭憎?!夺屧b》曰‘豫、射,厭也’是也?!盵8]358“猒”與“厭(厭)”為古今字,“厭(厭)”專行而“猒”廢矣。

“格”之本義為樹木生長的樣子,《說文·木部》:“格,木長貌?!庇伞伴L必有所至”引申為到達、來到,段玉裁引《尚書》中多篇證明“格”之引申義,他在“格”下注:“木長貌者,‘格’之本義,引申之,長必有所至……凡《尚書》‘格爾眾庶’‘格汝眾’是也?!盵8]442段氏指出《尚書》中的“格”字均為引申義,一為到達,一為來到。

(三)《說文》段注引《尚書》訓詁,證字的假借義

所謂假借義,即借用已有的音同或音近的文字而表示的意義。段氏引《尚書》訓詁證假借義,如:

“譣”之本義為問,《說文·言部》:“譣,問也。從言,僉聲?!倍斡癫糜谩渡袝ち⒄纷C明“譣”因假借為“憸”而有诐的意思,他在“譣”下注:“《周書》曰:‘勿以譣人?!读⒄肺?。按此稱《周書》說假借也?!读⒄?‘勿以譣人,其惟吉士?!恕]’正‘憸’之假借?!盵8]165《尚書·立政》中的“譣”字為“憸”之假借,言部“譣”訓問,而心部“憸”訓诐,即奸邪、佞人的意思。

“诪”之本義為詶、詛,《說文·言部》:“诪,詶也?!倍斡癫糜谩渡袝o逸》證明其假借義,他在“诪”下注:“《周書》曰:‘無或诪張為幻?!员緹o正字,以雙聲為形容詞。此稱‘诪張’,訓誑,不訓詶,是亦假借之理也?!盵8]173即經傳中本無其正字,或假為“侜張”,或假為“侏張”,或假為“辀張”,均為雙聲假借為形容詞。

“翊”之本義為飛翔的樣子,《說文·羽部》:“翊,飛貌?!倍斡癫糜谩渡袝分卸嗥C明其多假借為“昱”字,他在“翊”下注:“經史多借為‘昱’字,以同立聲也……自同其字,又同其音,以七部立聲之字讀一部異聲之與職切?!盵8]249即經史中多假“翊”為“昱”,而“翌”“昱”同為立聲而假借,故《尚書》中的多個“翌”字實為“翊”的假借字。

段氏引《尚書》訓詁注解許慎《說文解字》,證字義是其主要內容與目的,以上征引《尚書》訓詁文獻來說明字詞之本義、引申義、假借義,力求通過對“本字”的尋求與“字義”的還原來實現對經典原義的還原,表現出“實事求是”的學術理性精神。

二、《說文》段注訓詁《尚書》的特色

段玉裁在文字、音韻研究方面成就巨大且極具特色。其一,他特別重視語言發展的特性,常以發展變化的眼光來訓釋字詞,即動態性。其二,段氏在前人訓詁的基礎上,精準總結出了形音義互求的方法,并在《說文注》中得到了充分體現。

(一)動態性

所謂動態性,即用發展變化的眼光來分析語言。語言是一個發展運動的體系,所以在具體的訓詁實踐之中,尤其要注意詞義的縱向發展變化和橫向的異同,也就是索緒爾所說的語言的歷時性與共時性。段玉裁注意到了語言文字的社會性、時代性、地域性等特色,善于將不同時期的語言材料進行歷時的、動態的分析,如:

1.越:《尚書》有“越”無“粵”,《大誥》《文侯之命》“越”字,《魏三體石經》作“粵”,《說文》引“粵三日丁亥”。今《召誥》作“越三日丁巳”[8]112。

按:此處段氏辨析“越”“粵”兩字。首先指出《尚書》中有“越”而無“粵”,《大誥》和《文侯之命》中的“越”字在魏三體石經中被寫成“粵”字,《說文》引《周書》“粵三日丁亥”,今《召誥》又作“越三日丁巳”?!霸健钡谋玖x為“度也”,“粵”的本義為“虧也”,有審度慎重之義,“粵”“于”雙聲,“粵”可訓為“于”,《詩》《書》多假“越”為“粵”,段氏引材料證“越”“粵”在流傳中的通用關系。

2.逆:迎也。逆、迎雙聲,二字通用。如《禹貢》“逆河”……自關而西或曰“迎”,或曰“逢”,自關而東曰“逆”[8]126。

按:“逆”的本義為“迎”,“迎”的本義為“逢”,“逆”“迎”二字雙聲通用,《禹貢》古文作“逆河”,今文作“迎河”,均為“黃河入海處的一段河流”。段氏舉《方言》釋許慎“關東曰逆,關西曰迎”[11]之義,辨析“逆”“迎”二字的差別。除此之外,段氏還闡明了“逆”“屰”為行廢字的關系。

3.敩:《兌命》曰:“學學半,其此之謂乎?!卑?《兌命》上“學”字謂教,言教人乃益己之學半,教人謂之學者……詳古之制字作“敩”,從教,主于覺人。秦以來去“攵”作“學”,主于自覺?!秾W記》之文,“學”“敩”分列,已與《兌命》統名為“學”者殊矣[8]226。

按:段玉裁辨析“敩”“學”兩字,指出《學記》中引《尚書》“學學半”實為“敩學半”,意為教人是學習的一半?!皵睆慕?訓教導、使覺悟,自秦以來去掉“攵”旁作“學”字,故“學”是“敩”的篆省。古代“敩”“學”統謂之學也,到《禮記·學記》時將“學”“教”分名,與《尚書》統名差別甚遠。

(二)音、形、義互求

段玉裁有言:“圣人之制字,有義而后有音,有音而后有形,學者之考字,因形以得其音,因音以得其義?!盵12]187根據漢語語言的特點,他概括出“小學有形、有音、有義,三者互相求,舉一可得其二”[12]187的方法,這一理論成為了段氏訓詁的核心。

1.《說文·日部》:“昱,日明也。從日,立聲?!?/p>

段注:“昱”字,古多假借“翌”字為之?!夺屟浴吩弧瓣?明也”是也……俗人以“翌”與“翼”形相似,謂“翌”即“翼”,同入職韻,唐衛包改《尚書》六“翌”皆為“翼”,而“昱日”之義廢矣[8]538。

按:“昱”之本義為日明,“昱”與“翌”同為立聲,本來兩字都為緝韻,音轉都轉入屋韻,劉昌宗讀《周禮》“翌日乙丑”之“翌”音育[13],因聲求義,“翌”“昱”同音假借。衛包根據“翌”“翼”兩字形相似,將“翌”改為“翼”,誤。

2.《說文·玉部》:“璪,玉飾,如水藻之文。從王,喿聲?!队輹吩弧b火粉米’?!?/p>

段注:玉飾,如水藻之文。謂雕飾玉之文?!碍b”“藻”疊韻。按,《虞書》“璪”字,衣之文也,當從衣,而從玉者,假借也。衣文、玉文皆如水藻,聲義皆同,故相假借,非衣上為玉文也[8]23。

按:段氏據形旁辨衣上之文與玉上之文,認為《尚書》此處之“璪”應為衣上之紋理,而非刻在玉上的花紋,應當從衣,而此處從玉則為假借,無論從衣還是從玉,皆表示像水藻一樣的花紋,其音、義俱同,均為“藻”之假借,表示刻在玉上或畫在衣服上的水藻花紋。此處為音、形、義互求的典型。

《說文》段注訓詁《尚書》,注重以動態發展的眼光看待語言的演變,征引不同時期的《尚書》材料進行分析比較,采用適合漢語特點的形音義互求研究方法,以本義為核心,以語音為樞紐,以引申、假借為演變軌跡,溯尋語義發展之源流??梢姸问弦越泜鳛橐罁?辨語言實際之應用,在小學與經學領域獨樹一幟。

(三)以字考經、以經考字

清代經學家、藏書家陳奐《說文解字注跋》有言:“煥聞諸先生曰昔東原師之言‘仆之學不外以字考經,以經考字’,余之注《說文解字》也,蓋竊取此二語而已?!盵8]789段玉裁在《爾雅匡名序》中有言:“許書專言本字本義,而其義之引申轉徙,似異而同,似遠而近者,抑同音而即可相代者,無不可以書中求之?!盵12]374-375“以字考經”在段氏解《尚書》中的實踐是通過運用《說文》本字本義來闡釋《尚書》假借、引申等用字情況以及闡釋《尚書》訓詁等來實現的。上文詳述,此處不再贅述。相反,“以經考字”在段氏解《尚書》中的實踐是通過借《尚書》訓詁文獻來闡明《說文》本義,甚至對《說文》篆文脫、訛進行糾正等途徑實現的。如:《禹貢》“厥土黑墳,厥草惟繇”條:

按:段氏運用《尚書》訓詁文獻懷疑《說文》遭后人省略或轉寫誤脫,并嘗試補充?!墩f文·艸部》曰:“,艸盛貌,從艸聲,《夏書》曰‘厥艸惟’?!贝笮毂倦m作“厥艸惟”,可是陸德明、王伯厚皆不引《說文》“厥艸惟”為異字,故今按徐鍇本作“惟”《說文》有“”無“繇”,“”即今“繇”字,“”訓為隨從,《說文》“下引《夏書》“厥艸惟”以證“”字從艸,會意字。據許慎《說文》引經體例:如引《易》“百谷艸木麗于地”以證“”字從艸麗,會意;引《易》“豐其屋”以證“寷”字從宀豐;會意。引《易》“地可觀者莫可觀于木”以證“相”字從目木,會意?!巴死?故段氏懷疑《說文》“,艸盛貌,從艸聲”遭后人省略或轉寫誤脫,其補充為“,艸盛貌,從艸,亦聲”。

段氏利用“以字考經,以經考字”的辯證關系,使得文字學的成就又促進了經學、古文獻學的發展。

三、《說文》段注在《尚書》訓詁上的成就

《說文》段注訓詁《尚書》時尤注重尋求字義、詞義,對《尚書》中名物詞的訓釋是其成就之一。另外,段玉裁尤注重“訓詁須以??睘榍疤帷?故《說文》段注在訓釋《尚書》字詞時,往往對其訛誤先進行一番校訂,以恢復其本來面貌,此為成就之二。

(一)《說文》段注對《尚書》名物詞的訓釋

《尚書》中出現了大量的名物詞,由于時代久遠,已不清楚這些名物詞具體所指為何。歷代典籍中有不少對《尚書》中名物詞的訓釋,段玉裁在此基礎上對字形字義的細微差別進行精準辨析,訓釋了不少《尚書》中的名物詞。

1.《尚書·禹貢》:“惟箘簬枯?!?/p>

《說文注·竹部》:箘,箘簬,竹也,《禹貢》鄭注曰:“箘簬,聆風也?!卑?箘、簬二字,一竹名?!秴嵌假x》之“射筒”也……古者累呼曰“箘簬”,《戰國策》“箘簬之勁不在不能過”是也。單呼曰“箘”,《呂氏春秋》“越駱之箘”是也?!稌x》及戴凱之說“箘簬”為二竹,繆矣[8]336。

按:段玉裁贊同鄭玄的說法,即“箘簬”為“聆風”也,為一竹名,也就是《吳都賦》中所說的“射筒”,一種細長節稀的竹子,兩者同體異詞。接著引《戰國策》與《呂氏春秋》,證古時“箘簬”既可呼“箘簬”,也可呼“箘”,駁孔穎達與戴凱“箘簬為二竹”的說法。

2.《尚書·皋陶謨》:“山行乘欙?!?/p>

《說文注·木部》:欙,山行所乘者?!逗忧纷鳌皹颉?丘遙反。徐廣曰:“一作輂,幾玉反。輂,直轅車也?!薄稘h書》作“梮”……按,輂、梮、橋三字同,以梮為正。橋者,音近轉語也,欙與梮一物異名,梮自其承載而言,欙自其輓引而言。纍,大索也。欙從纍,此聲義之皆相倚者也[8]469。

按:段玉裁先依據《河渠書》、《漢書·溝洫志》韋昭注、應劭注及《尚書正義》、偽孔《傳》證明“輂”“梮”“橋”三字同,其中以“梮”為正字?!皺铩迸c“梮”一物異名,“梮”是從裝載器具角度來說的,“欙”是從牽引器具角度來說的?!皺铩睆摹袄n”,聲、義兼通,應該將韋昭與應劭兩人的說法相結合,這樣的訓釋才是全面的。

3.《尚書·禹貢》:“三百里納鞂(稭)服?!?/p>

(二)《說文》段注校訂《尚書》訛誤

《尚書》經歷了漫長的流傳過程,出現了大量的訛誤,《說文》段注在注《說文解字》的同時也對《尚書》進行了一番校訂,對恢復《尚書》的本來面目做出了貢獻。今舉二例以見其大概。

1.“極”訛作“殛”

《說文·攴部》:殛,殊也,《虞書》曰:“殛鯀于羽山?!?/p>

段注:殊,謂死也……然則馬注《尚書》、趙注《孟子》、韋注《國語》皆云“殛,誅也”,何也?曰:此皆用《釋言》“極,誅也”之文,謂正文“殛”當作“極”也[8]289。

按:“殛”的本義為殊殺,殊即死的意思,與誅責之“誅”意義迥別,不可混淆,段氏認為《尚書》此處不為殊殺之“殛”,理由是:《洪范》“鯀則殛死”《釋文》云:“殛,本又作極?!薄抖喾健贰拔夷似浯罅P殛之”《釋文》云:“殛,本又作極?!盵9]674《左傳》“昔堯殛鯀于羽山”《釋文》云:“殛,又本作極?!盵14]1244《釋言》又云:“極,誅也?!盵15]然而馬融注《尚書》、趙歧注《孟子》、韋昭注《國語》皆云“殛,誅也”,因為他們都用了《釋言》“極,誅也”[10]92,而當時注家有本經作“殛”而后引作“極”的通例,故他們認為此處本經應作“殛”,誤。

2.“共”訛作“恭”

《說文·共部》:共,同也。從廿、廾。

段注:廿,二十并也。二十人皆竦手,是為同也。渠用切,九部?!吨芏Y》《尚書》供給、供奉字,皆借共字為之。衛包盡改《尚書》之“共”為“恭”,非也……《漢石經》之存者《無逸》一篇中“徽柔懿共”“惟正之共”皆作“共”,“嚴恭寅畏”作“恭”,此可以知古之字例矣[8]188。

《說文·共部》:“龔,給也?!?/p>

段注:《糸部》曰:“給,相足也?!贝伺c人部“供”音義同。今“供”行而“龔”廢矣?!渡袝适摹贰赌潦摹贰褒徯刑熘P”,謂奉行也。漢、魏、晉、唐引此,無不作“龔”,與供給義相近。衛包作“恭”,非也[8]188。

按:“共”字本義為共同,《周禮》《尚書》中的“供給”“供奉”義均假借“共”字為之,“龔”的本義為給,與“供”字音義俱同,后“供”行而“龔”廢,“供”又假借為“共”。唐天寶間衛包將《尚書》中的“共”字全部改為“恭”字,故此誤系后人妄改。

段氏往往溯本求源,利用訓詁、考證等方法對《尚書》中的重要名詞概念進行訓釋、校訂,力求恢復經義原旨,通過“復古”來“求真”“求是”,卻又不囿于“復古”,敢于揭示和糾正前人著述中不合理的訓釋,秉持實事求是的訓詁原則,促進了傳統小學的全面發展。

四、結語

在具體的《尚書》訓詁實踐中,段氏不僅關注語言發展的特性,遍引群藉,而且擅長用形、音、義互求的新方法來尋求《尚書》經文中字詞之本義、引申義、假借義,均體現了乾嘉學派“復古”“求真”的學術態度。除此之外,段玉裁與乾嘉學者一樣注重考證,主張“訓詁以??睘榍疤帷薄耙宰挚冀?、以經考字”等科學理論,在訓釋字詞時先對《尚書》進行了一番校訂。以上種種使得小學與經學聯系愈發緊密,兩者相互影響,相得益彰??梢?傳統訓詁材料所包含的學術內容是非常廣泛的,是漢語學術史研究取之不盡的寶藏。雖然《說文注》中的《尚書》訓詁材料是零散的,但仍然值得后人去關注和整理并從中吸取相關的營養。因此,在研究段玉裁《尚書》學時,除了研究其《尚書》學專著《古文尚書撰異》以外,同時也不可忽略《說文》段注中的《尚書》訓詁,這樣才能更全面地分析段玉裁的《尚書》學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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