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杏根
商家在網站上把商品標錯價格,消費者下單成功后,商家卻后悔了,單方面撤銷訂單,消費者不同意商家的做法。消費者認為,雖然商品價格非常低,但這是商家自己標的價,只要自己下單成功了,就證明和商家達成了交易,商家怎么能擅自取消呢?
那么,網絡平臺的商家可以單方面撤銷訂單嗎?誰又應該為標價錯誤埋單?
低價網購掃地機器人
趙大喜與妻子離婚后,一個人帶著兒子生活,料理家務十分辛苦。他平時工作比較繁忙,還要接送孩子上下學、為孩子做飯,因此沒空做家務,家里的各種物品隨意擺放,弄得一團糟。
這天,趙大喜在網上購物,發現某網店上一個商家售賣一款掃地機器人,標價98元,且是貨到付款。趙大喜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掃地機器人怎么可能會是這么低的價格呢?不會是小孩子的玩具吧?因為他打聽過掃地機器人的價格,大多是幾千元不等,少則也要八九百元,這個商家的掃地機器人怎么可能這么便宜?
雖然趙大喜滿腹疑問,但看到商品頁面上的各種真實數據、詳細功能介紹時,他覺得這款商品是真的,而且,商品顯示的是限時促銷,便認為這是商家在特意進行限量超低價促銷活動,所以,他認為商家的標價肯定沒有錯,自己這次是淘到了“寶”。在網絡平臺上和幾家商家詳細比較過后,趙大喜再一次確定這不是玩具,而是真的掃地機器人,于是便趕緊拍下了一臺。
可一連過了好幾天,趙大喜也不見快遞小哥送貨上門,就有些著急了,上網查看購物交易信息,發現商家并沒有發貨,自己已經下單的這款掃地機器人的價格從98元變成了980元。
趙大喜覺得商家有點不負責任,就與客服溝通聯系??头婚_始很客氣,說這款掃地機器人的價格是工作人員不小心標錯了,把980元錯標成了98元,讓趙大喜主動撤單,他們會給他補償一個10元錢的道歉紅包。
與商家艱難溝通
好不容易淘了個“寶”,最后竟然不翼而飛了,趙大喜很不高興。他對客服抱怨說:你們這樣的做法屬于欺騙消費者,我不要你們的道歉紅包,也不愿意取消訂單。
這次輪到商家客服不高興了,理論了半天便言辭激烈起來,說趙大喜得理不讓人,一心只想占便宜,是投機取巧的小人。這些話顯然是侮辱趙大喜的人格,引得趙大喜非常生氣。不僅如此,客服還說如果趙大喜不主動取消訂單,他們商家也會取消訂單,反正不會以98元這樣低的價格發貨的。
客服的說法徹底激怒了趙大喜,他說自己的訂單已經形成,而且是在正規的大平臺上,商家必須給他發一款價值980元的掃地機器人,否則他就要投訴。
客服也不甘示弱,說趙大喜是利用別人的失誤和漏洞故意搶購,賺取不當得利,屬于占便宜的無賴行徑,即使趙大喜購買成功,也違背了公平交易的原則,不能算數。
趙大喜看完客服的信息后,冷靜了一下,給客服發信息說,自己作為一名消費者,并不知道掃地機器人的成本價格到底是多少,現在你說把價格標低了,不同意發貨給自己,那如果商家把價格標高了呢?假設標成了9800元,而自己又是那個冤大頭,以高于市場價10倍的價格下單買下這款掃地機器人,商家是不是也不會發貨給自己?會不會憑著良心主動退還多付的錢?
信息發出后,對方客服好長時間才回復過來,但都是一些敷衍了事、推諉扯皮的話。
趙大喜是個犟脾氣,他覺得商家這是在欺負人,自己不能認輸。不過,他也不是無理取鬧的人,也不想做不講理的事情。實際上,趙大喜自己也弄不清楚如果商家標錯了價格,是應該配合商家取消訂單,還是應該堅持要求商家發貨,于是,他上班后就向所在公司的幾個同事去咨詢。
有的同事認為趙大喜說得對,畢竟他購物的網站是正規的,而且訂單已經形成,不管是不是工作人員標錯價格,商家都應該按約定發貨;有的同事卻認為趙大喜是在利用商家的失誤為自己占取好處,是一種投機取巧的行為,屬于法律中所說的獲取不當得利,是違法的,還建議他得饒人處且饒人。
晚上空閑時,趙大喜再次和商家客服溝通,說自己確實想購買一款掃地機器人用以減輕家務負擔,希望客服及時發貨,不料客服的態度卻突然強硬起來,并單方面取消了訂單。
無奈之下咨詢律師
訂好的掃地機器人卻被商家單方面取消了訂單,趙大喜窩了一肚子火。對于客服的這種做法,趙大喜也不知道是否符合法律規定,便通過網絡向律師進行咨詢。
律師告訴趙大喜,雖然客服說是由于工作人員的失誤標錯了價格,但卻無法判斷這是不是商家的一種營銷手段,是否故意而為之,作為消費者的趙大喜不可能知道商家的真實用意;況且,標錯價格也屬于商家未能對網購平臺的管理盡到責任,過錯并非在買家。既然訂單已經產生,商家應該要么按約定發貨,要么向消費者賠償商品的差價。
在網上提供咨詢的律師非常耐心細致,為趙大喜詳細解釋了這樣做的理由和相關法律法規。
律師說,根據法律規定,網購平臺上的商家標出商品價格,愿意以此價格出售商品,這是商家發出的一種要約邀請,而趙大喜看到該商家的要約邀請之后,及時下單購買,屬于接受了商家的要約邀請。要約一經生效,要約人就會受到要約的約束,不得隨意撤銷、變更、擴張等。受要約人在要約生效時,即取得依其承諾而成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在這個網購過程中,商家通過網上標價售賣掃地機器人,趙大喜拍下,即買賣交易形成,也就是形成了購銷合同。所以作為要約方,商家應當履行約定交付的義務,否則,就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后果。
接著,律師向趙大喜普及了民法典中有關合同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條規定:“當事人采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要求簽訂確認書的,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對方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時合同成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蓖瑫r,《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中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p>
律師還解釋說,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九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發布的商品或者服務信息符合要約條件的,用戶選擇該商品或者服務并提交訂單成功,合同成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p>
依據上述法律規定,商家與趙大喜的買賣合同是已經成立了的。如果賣家不按形成的訂單供貨,應該承擔相應法律責任。趙大喜可以向平臺投訴,或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糾紛。
律師還告訴趙大喜,你需要保留賣家承認“標錯價格”的聊天記錄截圖,之后發起投訴,說明賣家標錯價格和買家無關,不屬于買家的過錯;而賣家在明知自己標錯價格的情況下,還上架銷售商品,那賣家就不能算標錯價格,而是確實以98元的價格出售商品。你發起投訴之后,賣家會進行處理。并且,你可在投訴中要求賣家立即發貨,否則賠償你的損失。
趙大喜得到律師的詳細解說后,心中非常滿意,對律師十分感激,對于能夠獲得掃地機器人的信心也更足了。趙大喜把自己的要求再次告訴商家客服,而且表明自己已經保留了聊天記錄截圖,經向律師咨詢后得知自己的訴求符合法律規定,如果賣家不解決問題,自己會選擇通過法律途徑維權。沒想到,客服聽聞此言依舊置若罔聞,趙大喜一怒之下決定把商家告上法庭。
法官判決商家履行合同義務
對于如何起訴商家,趙大喜又犯了難,自己生活在一個小縣城里,而根據平臺資料顯示,商家在另外一個省的大城市里。兩地相隔這么遠,該向哪個法院遞交自己的起訴狀?趙大喜再次上網查詢,得知可以直接到自己居住地所在的法院起訴。于是,趙大喜把商家告上了當地的人民法院。
法官開庭審理了這起案件,不過,被告商家并沒有派人前來出庭,法官只好當庭以發信息的方式聯系商家客服。
得知趙大喜真的以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之后,商家客服非常震驚,回復信息的語氣也客氣了許多,對法官的詢問也是有問必答。
經過20多分鐘的充分溝通后,法官判決商家繼續履行趙大喜的訂單,也就是履行合同,交付掃地機器人給趙大喜,或者按照商品的正常價格,也就是980元減去98元向趙大喜賠償訂單的購物差價。
商家的客服人員和老板溝通后,同意以98元的價格發一臺價值980元的掃地機器人給趙大喜。幾天之后,趙大喜終于收到了心儀己久的掃地機器人。
(文中人名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