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網絡主權:互聯網時代對主權觀念的重塑

2024-04-11 17:21熊光清
中國人民大學學報 2024年1期
關鍵詞:主權網絡空間國家

熊光清 王 瑞

在國際關系中,主權是國家平等和獨立的基礎,也是國家在國際社會中參與和協調各種事務的基礎。主權概念形成于西歐封建制度解體和現代民族國家興起之時,在世俗政權與宗教神權的斗爭中,世俗政權最終獲勝,主權權威產生,主權原則由此得以確立。傳統主權觀念一般認為,主權意味著國家對外的完全獨立以及對內的最高權威。但是,互聯網突破了傳統的地理空間和疆域邊界,使得信息和數據可以自由流動和傳播,導致國家在其主權范圍內的獨立權、平等權、管轄權和防衛權都面臨嚴峻挑戰。隨著互聯網技術廣泛運用給社會觀念層面帶來強烈沖擊,網絡主權的內涵和特點出現了新變化,網絡主權的維護成為一個重大難題,網絡空間秩序的建構顯得十分迫切。

一、主權觀念的演變及網絡主權的產生

主權是一個歷經考驗而具有很強適應性的概念,在不同的時代顯示出不同的具體內涵?;ヂ摼W的去中心化特點和網絡設計之初自下而上的治理模式使得網絡空間具有很強的開放性、互動性和共享性。在互聯網時代,國家之間的相互依賴呈現日益增長的趨勢,網絡活動顯示出明顯的跨國特征(1)M.P.Ferreira-Snyman.“The Evolution of State Sovereignty:A Historical Overview”.Fundamina:A Journal of Legal History,2006,12(2):1-28.,主權逐漸從具有絕對性的概念演變為具有相對性和靈活性的概念。

(一)傳統主權觀念的產生及演變

主權是國際關系理論和國家理論的核心概念。主權一詞起源于拉丁文Super和Superanus,意為最高和至上;后來,其演變為英文“Sovereignty”,譯為中文即為“主權”,指的是最高統治權和最高權威。(2)參見王滬寧:《國家主權》,序言1頁,人民出版社,1987。古希臘羅馬時期的政治思想家柏拉圖和亞里士多德等人曾就國家最高統治權展開論述。近代意義上的主權概念產生于16世紀。近代將主權理解為獨立和最高權威,這可以歸因于讓·博丹(Jean Bodin)在1577年的著作《國家論六卷》中的論述,他首次提出了主權的定義。博丹認為,主權的概念是指在一個國家的領土邊界內制定法律的絕對的和唯一的權力,其特點是絕對性和永久性,不存在任何其他法律主體高于它。主權作為國家的最高權力,除了“上帝”的法律和自然法之外,不受其他限制,憲法也不例外。(3)Jean Bodin.On Sovereignty:Four Chapters from the Six Books of the Commonwealth.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2,pp.1-45.在此之后,圍繞主權這一核心概念,西歐思想家提出了多種主權理論。1625年,胡果·格勞秀斯(Hugo Grotius)對博丹的主權理論進行補充,并將主權的內涵從國內層面擴展到國際層面,這為后來國際法中尊重國家主權原則奠定了理論基礎。他指出:“凡行為不從屬于其他人的法律控制,從而不致因其他人意志的行使而使之無效的權力,稱為‘主權’?!薄爸鳈鄼嗔Φ墓餐d體是國家”(4)格勞秀斯:《戰爭與和平法》,88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此后,一些啟蒙思想家對主權理論進行了深入探討,進一步豐富和發展了主權理論。

主權觀念被國際社會接受可以追溯至17世紀。16、17世紀正是西歐宗教沖突與歐陸霸權矛盾激化的時代。17世紀初,歐洲爆發的宗教改革運動導致了一系列大規模的宗教戰爭,這場戰爭以1648年簽訂《威斯特伐利亞和約》而宣告結束。威斯特伐利亞系列條約確立了國家主權原則,規定“教隨國定”,將世俗權力從宗教權力中解放出來;要求各國共同捍衛和平,將主權原則與國家的權利義務結合起來,為以獨立主權國家為核心的現代國際秩序奠定了基礎?!锻固胤ダ麃喓图s》所確立的領土主權觀在理論層面上被廣泛認可,主權作為構成國家的基本要素,通常被認為是一個具有較強絕對性的概念,意味著國家內部權威的至高無上和對外關系中的完全獨立。

但是,在現實國際交往中,主權平等原則難以被嚴格遵循,強國干涉弱國內政外交的行為屢見不鮮。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推進和“保護性原則”“新干涉主義”“人權高于主權”等主張的產生,《威斯特伐利亞和約》所確立的主權原則在國際關系實踐中受到了很多挑戰和質疑。盡管存在諸多挑戰主權原則的原因和行為,主權原則并沒有因為任何一種原因和行為的存在而被動搖。

(二)網絡主權概念的產生及內涵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互聯網被廣泛運用于社會層面,同時,隨著網絡信息技術迅速發展,網絡空間成為一個與現實空間相對獨立的人類活動的新的空間形態?;ヂ摼W已經日益嵌入人類生產生活的各個領域,網絡空間存在諸多利益各異的利益相關者,但對網絡空間行為的規范尚沒有形成較為完善的規則。(5)Jeffrey S.Lantis,and Daniel J.Bloomberg.“Changing the Code?Norm Contestation and US Antipreneurism in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Relations,2018,32(2):149-172.與此同時,各種形式的網絡威脅和網絡犯罪越來越多,互聯網空間秩序構建的需求愈加迫切?;趥鹘y地理疆界的國家主權概念是否能直接運用于網絡空間?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如何塑造和被塑造?對此,學者們展開了討論。

網絡空間的新特征與傳統主權觀念存在很強的內在張力,使傳統主權觀念受到嚴峻的挑戰,并對主權觀念進行著深刻的改造與重塑。在互聯網得到廣泛運用之后,互聯網的強滲透性、去中心化特征使其影響力滲透到全球各個角落,同時,國家控制信息跨界流動的難度空前加大,交互式和參與式通信的變化導致人類活動方式發生重大變化,由此對傳統主權觀念產生了嚴峻的挑戰。(6)參見劉連泰:《信息技術與主權概念》,載《中外法學》,2015(2)。其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地理空間和邊界的模糊化使傳統主權觀念強調的空間和領土界線的明確性受到沖擊。傳統主權觀念強調國家對于其領土內的空間擁有最高管轄權和控制權,但是開放的互聯網使得國家獨立的管轄權難以得到保證。第二,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應用為跨境網絡攻擊和網絡犯罪行為提供了便利,從而對國家的安全和穩定造成了威脅。第三,經濟和貿易的全球化使經濟活動在全球范圍內展開,資源與人員的全球性流動日益頻繁?;ヂ摼W的發展使得國際經濟和貿易聯系更加緊密,國家的經濟利益和產業政策面臨新的挑戰及調整。第四,互聯網為人們提供了自由和開放的信息交流空間,挑戰了傳統的主權觀念,對國家的文化和價值體系也提出了新的挑戰??梢哉f,互聯網的廣泛運用向國家主權發起了全方位的挑戰,國家領土主權、政治主權和經濟主權都受到了網絡的侵蝕。(7)參見魯傳穎:《主權概念的演進及其在網絡時代面臨的挑戰》,載《國際關系研究》,2014(1)。

在這種背景下,網絡主權與傳統主權觀念產生了沖突,但是,網絡主權并不能完全突破傳統主權觀念,它是對傳統主權觀念在特定范圍和特定語境下進行改造以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新環境和新形勢而產生的。傳統主權概念的具體內容可以分為三個方面:第一,領土主權。國家在其領土范圍內享有絕對的管轄權和控制權,包括對領土、空氣、水域等自然資源的控制權。第二,政治主權。國家擁有自主決策權力、獨立政治制度和獨立的外交關系,以及獨立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方面的權力。第三,經濟主權。國家擁有獨立的制定經濟政策、財政政策、貨幣政策、關稅和貿易政策等方面的權力。國際法的一個基本原則是國家主權平等原則,這規范了國家在國際關系中的行為和義務。在現代國際關系體系中,國家主權平等是國際法基本原則體系的核心,是國際法其他各項原則的基礎與前提,國家主權原則是難以撼動的。在互聯網廣泛運用的情況之下,主權的結構層次發生了新的變化,即出現了網絡主權。網絡主權仍然保留了主權含義中的內核,但是,它又對主權中可以改造的內容賦予了一定的新含義。

20世紀90年代,互聯網在社會層面開始廣泛運用時,關于網絡主權的研究也逐步展開。此時,討論的首要問題是:“網絡空間是否存在主權?”對此問題的回答,主要觀點分為兩類:“網絡主權否定說”和“網絡主權肯定說”。1996年,約翰·巴洛(John Barlow)在《網絡空間獨立宣言》中聲明:“工業世界的政府們,你們這些令人厭倦的血肉巨人,我來自網絡空間,思想的新家園。我代表未來,請求你們過去的人離我們遠點。我們不歡迎你。我們聚集的地方,你們沒有主權?!?8)John Barlow.“A Declaration of the Independence of Cyberspace”,https:// www.wired.com/1996/06/declaration-independence-cyberspace/.1996年,大衛·約翰遜(David Johnson)、大衛·波斯特(David Post)認為,網絡空間需要一套新的規則體系,傳統規則不適用于網絡空間,因為互聯網從根本上顛覆了以地理邊界為基礎的規則體系。(9)David R.Johnson,and David Post.“Law and Borders:The Rise of Law in Cyberspace”.Stanford Law Review,1996,48(5):1367-1402.2018年,彌爾頓·穆勒(Milton Mueller)仍對網絡空間主權提出質疑,他認為,要獲得網絡空間主權,就必須犧牲互聯網的大部分價值,這是不可取的。反對的理由如下:一是有些領域不屬于主權范圍;二是互聯網協議創造了全球公共空間和非領土虛擬空間;三是網絡空間合法使用武力的權力不存在壟斷。(10)Milton Mueller.“Sovereignty and Cyberspace:Institutions and Internet Governance”.Essay from the Lecture at University of Indiana.October 3,2018.https://dlc.dlib.indiana.edu/dlc/bitstream/handle/10535/10410/5th-Ostrom-lecture-DLC.pdf?sequence=1&isAllowed=y.否認網絡主權的學者傾向于認為,互聯網是自由的全球公域,應該建構獨立的生態系統實行自治,國家主權不宜介入。

但是,隨著網絡空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學者認可網絡主權,并且認為應該使用主權原則規范網絡空間秩序。這些學者認為,網絡空間不是絕對意義上的“全球公域”,主權國家有必要對其進行規制。詹姆斯·李維斯(James A.Lewis)認為:“網絡空間因其所謂的無國界而成為全球公域的概念,最好被視為一個愿望,而不是一種事實描述。各國政府正在尋求技術和政策方面的解決方案,以擴大其對網絡空間的控制?!?11)J.A.Lewis.“Sovereignty and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Cyberspace”.The Brown Journal of World Affairs,2010,16(2).沃爾夫·海因格(Wolff Heintschel Von Heinegg)認為,主權原則適用于位于一國陸地地區、領海和群島水域以及國家領空的網絡基礎設施。因此,原則上,國家有權對這些領域的網絡基礎設施和網絡活動進行控制?!爸鳈嘣瓌t適用于網絡空間組成部分和網絡空間活動,并不受制于網絡空間技術的創新性和新穎性?!?12)Wolff Heintschel Von Heinegg.“Territorial Sovereignty and Neutrality in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Law Studies,2013,89(1).杰克·戈德史密斯(Jack L.Goldsmith)認為,互聯網不是獨立于現實世界的法外之地,互聯網是一個司法管轄區的人們與另一個司法管轄區的人們進行交流的媒介。主權國家在其領土范圍內,有權管理領土內的互聯網使用者,有權對境內通信手段(互聯網硬件和軟件)進行規制和監管。(13)Jack L.Goldsmith.“The Internet and the Abiding Significance of Territorial Sovereignty”.Indiana Journal of Global Legal Studies,1998,5(2):475-491.帕特里克·弗朗西斯(Patrick W.Franzese)也認為,應該承認并確立國家在網絡空間的主權。(14)Patrick W.Franzese.“Sovereignty in Cyberspace:Can it Exist”.The Air Force Law Review,2009,64(1):1-42.

中國學者一般都認可網絡主權。張新寶、許可認為,網絡空間主權具有正當性,他們對網絡空間主權的界定是:“(1)國家按其意志在領域內對網絡設施、網絡主體和網絡行為所擁有的‘最先權力’、‘最終權力’、‘普遍權力’;(2)國家向其他國家主張的、對網絡設施、網絡主體、網絡行為享有的‘單邊權利’和‘共治權利’以及相應的合作義務?!?15)張新寶、許可:《網絡空間主權的治理模式及其制度構建》,載《中國社會科學》,2016(8)。方濱興認為:“網絡空間主權是國家主權在位于其領土之中的信息通信基礎設施所承載的網絡空間中的自然延伸,即對出現在該空間的信息通信技術活動(針對網絡角色與操作而言)和信息通信技術系統本身(針對設施)及其承載數據(虛擬資產)具有管轄權(對數據操作的干預權力)?!?16)方濱興:《論網絡空間主權》,82頁,科學出版社,2017。黃志雄認為:“網絡主權是主權概念在網絡時代的新發展,雖然外部條件發生了變化,但其內涵和邏輯并沒有顛覆主權范疇?!?17)黃志雄:《網絡主權論——法理、政策與實踐》,3頁,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17。劉楊鉞、張旭通過分析網絡空間國家主權的緣起,闡明了網絡主權作為網絡空間全球治理中的核心原則的邏輯正當性,強調了主權在網絡空間的秩序性功能。(18)劉楊鉞、張旭:《政治秩序與網絡空間國家主權的緣起》,載《外交評論(外交學院學報)》,2019(1)。

那么,應該如何界定網絡主權呢?可以認為,網絡主權是指國家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中的延伸和拓展,國家可以在網絡空間中行使領土主權、政治主權、經濟主權和文化主權所賦予的主權方面的權力,從而保護本國網絡空間的安全和穩定,保護本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在網絡空間中所享有的權益,同時,國家應參與全球互聯網合作治理事務,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網絡主權是互聯網時代國家主權概念的延伸和拓展,反映了互聯網時代國家在網絡空間中行使主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二、網絡主權內涵的新變化及面臨的新問題

互聯網的開放互通使得世界更加緊密地聯系在一起,人類作為一個整體已經變得非常依賴互聯網來實現交通、金融、通信、能源和軍事等各個領域的聯系,互聯網帶來巨大便利的同時也帶來了很多風險和挑戰?;ヂ摼W突破了國家領土邊界,主權內涵發生了新變化,對網絡主權的維護造成了許多新問題。

(一)網絡主權內涵的新變化

傳統主權概念與地理邊界是相互關聯的,領土按照接壤、邊界、圈地和封閉等原則進行構建,而互聯網具有相互連接、相互依賴和橫向或縱向分化的特征。(19)Bob Jessop,et al.“Theorizing Sociospatial Relations”.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D:Society and Space, 2008,26(3):389-401.在以虛擬開放共享為重要特征、無固定領土和明確邊界的網絡空間中,網絡主權的治理主體、治理內容、治理理念、治理規則以及主權的維護手段方面都發生了顯著的變化。

1.網絡主權治理主體:從一元主體走向多元主體

主權是國家權力的基本要素,意味著國家在內部權威的至高無上和對外關系的獨立自主。查爾斯·蒂利(Charles Tilly)認為:“1500年以后的歐洲占統治地位的結構是民族國家,國家與其他組織的區別在于:(1)它控制著界線清晰且連綿不斷的領土;(2)權力相對集中;(3)不同于其他組織機構;(4)在其疆域內,通過獲得對集中的強制力的壟斷傾向來強化其意志?!?20)Charles Tilly.The Formation of National States in Western Europe.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75,p.27.傳統的治理主體是主權國家,但是互聯網塑造出了物理空間以外的新領域,互聯網及其基礎架構的設計是基于技術和市場的邏輯,網絡的兼容性、互操作性和連通性是網絡時代追求效益和效率的必要條件,由此導致網絡空間治理主體呈現多元化的特點。

在網絡空間中,技術社群、跨國公司、非政府組織和其他國際組織是除了主權國家之外的網絡治理的重要參與者。網絡空間治理存在一個從“去主權化”到“再主權化”的過程?;ヂ摼W的前身“阿帕網”是20世紀60年代由美國國防部高級研究計劃署資助研發的,但是技術人員是研發過程的直接參與者,技術社群主導了網絡基礎結構的搭建和關鍵技術標準的制定,技術社群及科技巨頭公司在他們所構建的數字生態空間中享有巨大的利益和權力,基于此,他們嘗試自己構建網絡空間秩序。20世紀90年代,“網絡無政府主義”和“全球公域論”一度流行,受自由主義思想影響的技術社群主張,建立由非政府組織主導的自下而上的互聯網治理模式,即創建無政府的單獨的互聯網生態系統。大衛·約翰遜、大衛·波斯特認為:“基于計算機的全球通信跨越了領土邊界,創造了一個人類活動的新領域,并削弱了基于地理邊界實施法律的可行性和合法性?;ヂ摼W技術催生出新的世界,它由屏幕和密碼組成,將虛擬世界與原子的‘真實世界’分開。這一新的邊界定義了一個獨特的網絡空間,網絡空間需要創建屬于自己的法律和法律機構?!?21)David R.Johnson,and David Post.“Law and Borders:The Rise of Law in Cyberspace”.Stanford Law Review,1996,48(5).

在國家尚未把互聯網所創制的人類活動的新領域及其社會關系納入國家規制范圍內時,非政府組織率先以技術為導向進行網絡治理。直至今日,雖然國家權力日漸深入網絡空間,但是國家并不直接參與技術的維護、數據的儲存和信息的推送,排他性的秩序規約能力不再單獨屬于國家,互聯網企業巨頭以近乎壟斷的方式管理著他們根據互聯網技術和資源搭建的平臺。這些平臺依據商業利益和敘事偏好進行選擇性推送,對經濟活動、公民的認知和選擇甚至對選舉活動都能起到很大作用。除了技術社群和科技公司以外,終端用戶、政府咨詢委員會和國際組織等利益相關方也發揮著各自的影響。網絡治理主體也就是權力主體,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其實也是網絡空間中權力來源的多元化,由此導致不同權力主體之間的地位關系和互動模式需要重新構建。(22)封帥:《主權原則及其競爭者:數字空間的秩序建構與演化邏輯》,載《俄羅斯東歐中亞研究》,2022(4)。

2.網絡主權治理內容:信息成為治理新要素

在互聯網時代,信息的重要性大為提升,深化理解信息在主權治理領域的重要性十分必要。安東尼·吉登斯(Anthony Giddens)認為,傳統主權具有以下內容:“一個主權國家就是一個政治組織,它在有限的領土之內,有能力立法,有效地制裁其組成部分,壟斷對暴力手段的處置權,控制與政府的國內政治或行政形式相關的基本政策,以及處置作為其歲入基礎的國民經濟成果?!?23)安東尼·吉登斯:《民族—國家與暴力》,331頁,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98。但是,網絡空間沒有明確的疆界,在這個跨國互動空間中,巨量的信息暢通無阻,以信息為載體的虛假消息和顛覆性觀點廣泛傳播、世界經濟規模迅速擴展、網絡間諜和網絡攻擊等跨境活動持續活躍,這意味著傳統的領土主權、政治主權、經濟主權和文化主權都因網絡信息的自由流動而受到了影響。

當前,信息已經成為主權國家治理關注的重要因素。首先,信息本身成為一種武器,惡意軟件本質上是以電子形式存儲的有害信息,隱匿性強、破壞力大的網絡攻擊對國家安全造成了巨大威脅?;ヂ摼W時代的攻擊更微妙但更具破壞性,網絡攻擊對國家安全的非物理性威脅增多,煽動外交和軍事危機的能力增強,黑客對計算機核心系統的操縱和破壞能力提高。信息不僅僅是權力的來源,它已經變成了力量本身。信息已經成為具有顛覆性力量的一種武器,信息通過傳播能夠擾亂數字經濟交易平臺、摧毀核濃縮渦輪機、使跨國公司的數萬個工作站瞬間陷入癱瘓狀態。(24)Lucas Kello.The Virtual Weapon and International Order.Yale University Press,2017,pp.4-5.其次,信息與數據的跨界流動超出了單一主權國家的領土范圍,用于規范這些行為的法律法規具有國家性和地域性,這一方面可能導致管轄有限,難以有效維護主權;另一方面,互聯網的跨界性和互通性可能導致網絡治理效果的外溢,引發國家之間的主權糾紛。再次,信息通信技術的優劣撕下了主權平等的面紗,掌握技術優勢即具有更強大的數據處理能力和更快的數據傳輸能力的國家能夠收集到更多信息、更快地處理信息、更準確地利用信息,從而在網絡活動中保持主動。網絡空間的結構性特征使得網絡空間和物理空間呈現深度耦合的趨勢,兩個空間相互映射,越來越多的網絡空間主權問題的結果和影響最終呈現在現實世界之中,現實世界的權力與利益關系也反映在網絡空間,形成網絡空間與現實世界彼此互動、互相糾纏的局面,導致主權在網絡層面與現實層面出現觀念及行使方面的碰撞和沖突。

3.網絡主權治理理念:從絕對化走向靈活化

互聯網的技術特征使其與傳統產業截然不同,網絡空間是一個全新的資源空間,新的技術圍繞著它開發,新的合作和權力關系也在圍繞它組建。(25)Milton Mueller.“Sovereignty and Cyberspace:Institutions and Internet Governance”.Essay from the Lecture at University of Indiana.October 3,2018.https://dlc.dlib.indiana.edu/dlc/bitstream/handle/10535/10410/5th-Ostrom-lecture-DLC.pdf?sequence=1&isAllowed=y.網絡技術本身的安全隱患威脅到國家的政治安全、經濟福祉、社會職能、文化自主以及公民的個人隱私與安全。這意味著網絡通信技術的廣泛運用挑戰了傳統上基于明確疆域界線的主權觀念,超過了該領域法律、規則與程序的構建速度,網絡空間目前已經成為現代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這種情況下,主權治理理念需要進行調整。

在以往的范式中,屬地原則規定了國際法中國家主權原則關于管轄權的適用范圍,管轄權與位置、地理和領土邊界有著深刻的內在聯系。但是在以持續流動和跨國互動為特征的網絡空間中,確定線上事件發生的地點是耗時且費力的,也就是說,嚴格的疆域邊界顯然是不合適的。因為,互聯網活動超越了地理和領土界線,在一個國家或地區訪問的數據可能存儲在世界的另一端,甚至可能存儲于多個國家或地區的服務器上。例如,2013年12月,美國政府根據1986年《電子通信隱私法案》向微軟發出搜查令。該搜查令授權搜查存儲在微軟都柏林公司的電子郵件賬戶信息,微軟對此提出反對,因為美國所要求的電子信息并不存儲于美國境內,而是在愛爾蘭。在美國政府看來,他們的要求是合理且符合國際法的,因為檢索數據的行為發生在美國境內。在歐洲看來,美國的行為是對愛爾蘭主權的干涉。(26)Dan J.B.Svantesson.“International Law and Order in Cyberspace-Cloud Computing and the Need to Revisit the Foundations of ‘Jurisdiction’ ”.March 15,2017. https://www.aspen.review/article/2017/international-law-and-order-in-cyberspace-cloud-computing-and-the-need-to-revisit-the-foundations-of-jurisdiction/.

在網絡空間中,社會互動與領土管轄權呈現出不匹配的特征。(27)Milton L.Mueller.“Against Sovereignty in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2020,22(4):779-801.在這樣的情況下,主權治理理念應從絕對化向靈活化轉變。在互聯網時代,應基于網絡空間的跨境性、網絡基礎設施的脆弱性和網絡技術的獨特性(28)Wolff Heintschel Von Heinegg.“Territorial Sovereignty and Neutrality in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Law Studies,2013,89(1):123-156.,對于什么是構成侵犯領土主權的行為、哪些機構和設施屬于關鍵核心部分、如何對網絡參與者的網絡活動所產生的數據進行管理、如何追究網絡活動的責任等問題,國際社會應形成共識,將模糊的概念具體化、可操作化,借此明晰國家之間權利和責任的范圍。

4.網絡主權治理規則:由單一治理模式走向合作治理模式

國際社會對于使用何種規則治理網絡空間存在分歧。傳統物理領域的沖突發生在具體的領土區域內,沖突方明確,而用于管理沖突的國際條約和協定是在上百年的歷史中不斷磋商與磨合形成的,在此過程中形成了對主權共同的理解和處理相關事務的規則與程序。但網絡空間不同于物理空間,“目前的網絡空間像是一場沒有商定規則的策略棋盤游戲‘Risk’——以擲骰子的方式決定移動位置,并沒有充分考慮其他‘玩家’和整體順序,一般來說,一定程度的‘公平競爭’需要足夠的善意才能得到認可”(29)Dan J.B.Svantesson.“International Law and Order in Cyberspace-Cloud Computing and the Need to Revisit the Foundations of ‘Jurisdiction’ ”.March 15,2017. https://www.aspen.review/article/2017/international-law-and-order-in-cyberspace-cloud-computing-and-the-need-to-revisit-the-foundations-of-jurisdiction/.。

在“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之下,以美國為代表的西方國家有機會利用他們在信息通信技術領域的優勢擴張其網絡霸權,這種治理模式既是其擴張的借口,也是其他國家維護自身利益的障礙?!爱斀袢蚓W絡空間,發展中國家主要是用戶,發達國家主要是基礎設施提供者和關鍵應用軟件提供者。這種新的‘中心—邊緣’結構已經出現,而且是一種明顯不對稱的結構,從而加劇了發達國家與發展中國家之間以及發達國家之間已經存在的能力差距。世界各國,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都有意無意地對網絡空間主權原則的適用性有了相應的認識和比較系統的實踐。美國通過系統的網絡安全戰略實踐,展示了霸權主義如何以削弱和消除主權的名義,在全球網絡空間擴大單個國家的主權?!?30)Shen Yi.“Cyber Sovereignty and the Governance of Global Cyberspace”.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 Review,2016,1(1).目前的網絡空間傳統治理規則是帶有西方血統的規則,隨著技術的革新和新參與者的加入,傳統規則也需要變革。中國政府提出,應在聯合國框架下遵循聯合國憲章的精神構建網絡空間規則,兼顧多方利益,求同存異,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這可成為網絡國際合作治理的重要理念和規則。

5.網絡主權維護手段:由國家獨自治理轉向國際合作治理

網絡是一個被技術不斷重塑的環境,網絡技術已經成為國家經濟和國家安全的保障,在金融、能源、食品分配、醫療保健和交通等關鍵系統領域發揮著無可替代的作用。與此同時,技術的革新帶來了前所未有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近年來,不少重要基礎設施遭受到越來越多的網絡攻擊,并且造成的損害也越來越大。網絡攻擊的結果會反映在現實世界之中,因為網絡空間和物理空間在一個動態和相互構成的過程中錯綜復雜地聯系在一起。(31)Matthew A.Zook,and Mark Graham.“Mapping DigiPlace:Geocoded Internet Data and the Representation of Place”. Environment and Planning B:Planning and Design,2007,34(3):466-482.因此,主權國家需要采取適當的手段維護網絡主權。

傳統上,主權維護是由“最高權威”對發生在“一定領土”內的侵犯行為進行管制,通常是通過政治手段或軍事手段,由國家采取必要措施,捍衛自身領土主權和權益。但是網絡空間攻擊有其獨特性:一方面,網絡攻擊手段更加多樣化、隱蔽化,更難以察覺和反制?;ヂ摼W空間存在植入病毒和木馬軟件、切斷域名、竊聽、監控等對一個國家網絡基礎設施、網絡系統實施破壞的“硬攻擊”及利用互聯網對其他國家實行意識形態滲透和控制的“軟攻擊”。網絡攻擊無孔不入,這對國家審查、攔截、分析和反擊方面的網絡技術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網絡攻擊越來越多滲透進國家重要部門的網絡和系統,造成巨大的恐慌和破壞,許多惡意行動甚至在短時間內難以被檢測出來,追蹤網絡攻擊的IP地址花費昂貴且耗時。網絡攻擊是全球性行為,這要求國際社會進行溝通合作,共同維護網絡空間的和平與安全。

(二)網絡主權面臨的新問題

肯定和尊重網絡主權雖然賦予了維護網絡主權的正當性與合法性,但是,技術進步帶來的新變化、網絡主權出現的新特征,以及網絡空間地緣政治屬性出現新變化,都對維護網絡主權形成了許多新挑戰,使得網絡主權的維護面臨許多新問題。

1.網絡攻擊的隱匿性導致歸因困境

由于網絡空間的虛擬性和互聯性,以及網絡攻擊參與主體的多樣化,使得網絡攻擊主體具有很強的隱匿性,這就增加了對網絡攻擊主體追責的難度,出現所謂歸因困境。在網絡空間中,網絡用戶可以非常便利地購買和租用代理服務器、IP地址和域名,網絡攻擊者可以通過使用虛假身份、使用他人的網絡設備或者使用匿名網絡進行攻擊,使得追蹤攻擊來源變得困難。網絡攻擊的IP地址可能會指向不相關的第三方用戶,真實的攻擊來源反而被隱藏起來,網絡攻擊很容易實現“借刀殺人”的目的。地理定位可以通過匿名化工具(例如代理或中繼服務器、VPN軟件)繞過服務器端,或者通過關閉智能手機的無線、電話和藍牙功能來規避。(32)Daniel Lambach.“The Territorialization of Cyberspace”.International Studies Review,2020,22(3):482-506.由于缺乏對于歸因細節方面的共識,歸因困境直接影響網絡攻擊的責任追究。

網絡攻擊往往針對政府部門、軍工單位以及高校和科研機構的核心機密與情報,也包括無差別化的監視和監聽普通網絡用戶,從而對國家主權和社會安全形成重大挑戰。網絡攻擊往往涉及不同國家之間的法律和政治問題,追蹤攻擊者需要跨越國家邊界,涉及不同司法體系的合作和信息共享,這同樣會增加歸因的復雜性。有學者認為:“歸因問題也未能在以下方面形成一致:什么證據足以證明網絡攻擊的歸因結果的可信性,歸因是否應該公開,以及成功歸因后應該產生什么后果。更為根本的是,在證據標準、公開歸因和歸因的法律后果方面缺乏共識?!?33)William Banks.“Cyber Attribution and State Responsibility”.International Law Studies,2021,97(1).網絡攻擊的歸因困境需要綜合運用技術手段、情報分析和國際合作,提升網絡安全能力和加強國際間的信息交流與合作,以尋求更準確的網絡攻擊歸因和追責。

2.侵害網絡主權與維護網絡主權出現成本和收益難以匹配的難題

互聯網的互聯互通性使網絡信息的可復制性和可傳播性極強,導致網絡攻擊的成本很低而破壞性很大,但是,主權國家對網絡攻擊進行防御和溯源的成本很高。一方面,網絡攻擊成本很低,危害性卻可能很強。當網絡攻擊目標是國家機構及其關鍵基礎設施時,造成的經濟損失及社會和政治方面的影響會更巨大。比如,2007年,因愛沙尼亞首都塔林的“銅兵”雕像被拆除一事,一系列針對愛沙尼亞議會、政府部門、銀行、通信和廣播公司網站的持續性網絡攻擊致使這些機構的在線服務癱瘓,嚴重影響了這些機構的正常運行和民眾的正常生活。

另一方面,維護網絡主權的成本相對較高。其中一個原因是網絡攻擊行為出現的頻次極高?!?020年中國互聯網網絡安全報告》顯示,利用安全漏洞針對境內主機進行掃描探測、代碼執行等方式進行的遠程攻擊行為日均超過2 176.4萬次。根據攻擊來源IP地址進行統計,攻擊主要來自境外,占比超過75%。(34)國家計算機網絡應急技術處理協調中心:《2020年中國互聯網網絡安全報告》,19頁,人民郵電出版社,2021。另一原因是防御成本和損失大。網絡防御的前期預算投入、技術維護和攻擊所造成的損失,三者加起來是一筆不小的數字。網絡空間的安全隱患和漏洞防不勝防,這對國家的技術能力和財政實力都是考驗。

3.國家之間的數字鴻溝導致不同國家數字治理能力嚴重失衡

在網絡空間中,誰掌握了技術制高點,誰就擁有了網絡的控制權?;ヂ摼W空間包括物理層、邏輯層和內容層。先發國家在這三個層面擁有極大優勢,后發國家在不同程度上依賴或者受制于先發國家,這導致網絡空間中數字治理能力呈現嚴重的不均衡性。

就物理層而言,包括計算機、處理器、路由器、線路等物理設備,這些設備是位于特定國家空域范圍內的,相對獨立,受到其他國家控制的程度相對較少。邏輯層是指負責網絡互聯和信息傳輸的基本協議和標準。對互聯網起關鍵作用的TCP/IP(Transmission Control Protocol/Internet Protocol,即傳輸控制協議/網際協議)是由美國主導設計研發的。域名安全問題在網絡主權和網絡安全中處于核心地位。全球13個根域名服務器,其中10個在美國、兩個在歐洲、一個在日本。只要互聯網的底層支持技術不發生徹底革命,那么后發國家不太可能獲得自己的根域名服務器。美國在邏輯層掌握生殺大權,既可以斷掉其他國家的網絡,也可以使用“星鏈”(Starlink)為其他斷網的國家續網。內容層是指應用軟件的開發和運營以及網絡用戶與互聯網平臺的行為。美國主導開發了大量包括操作系統、辦公學習軟件、娛樂生活在內的基礎軟件。這些軟件廣泛應用于電腦端和移動端,大量的數據信息處于開發公司的監控之下。且這些平臺和系統通過內容推薦、軟件捆綁等手段滲透西方意識形態,潛移默化影響著網絡用戶生活的生活方式和意識形態。這就極大地增加了網絡攻擊的溯源與追責難度。對于后發國家而言,如何應對來自外部的持續性黑客攻擊、核心技術竊取和意識形態滲透等網絡安全威脅,是需要重點解決的問題。

4.網絡空間中的霸權行徑嚴重威脅其他國家網絡主權及國家安全

網絡空間中權力分布的不均衡性導致網絡霸權的產生?!熬W絡空間并不是一個顛覆國際關系中現有權力結構的革命性空間,而是將傳統權力結構覆蓋到這個新領域?!?35)Mary McEvoy Manjikian.“From Global Village to Virtual Battlespace:The Colonizing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Extension of Realpolitik”.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2010,54(2).網絡技術發達的國家或組織利用其資金、網絡技術、網絡協議與標準、語言和網絡文化等方面的優勢,控制互聯網,把符合本國或本集團利益的意志、價值觀念、意識形態等通過網絡強加于其他國家及其公民,妨礙、干涉或有意壓制其他國家及其公民對網絡信息的自由運用,以謀求和擴大自身的經濟、政治、文化和軍事等方面的利益。(36)王正平、徐鐵光:《西方網絡霸權主義與發展中國家的網絡權利》,載《思想戰線》,2011(2)。這就造成了網絡霸權主義。

網絡空間已經成為一些國家實行霸權主義的新領域?!霸诂F實主義敘事中,國家和非國家行為者將他們長期以來的內生偏好——對相對實力、防御鄰國以及領土和國家利益的擴張——帶到了網絡空間游戲中,本質上是安全困境在虛擬世界中的再現?!?37)Mary McEvoy Manjikian.“From Global Village to Virtual Battlespace:The Colonizing of the Internet and the Extension of Realpolitik”.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2010,54(2).網絡霸權主義實施的手段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武器化的代碼”,另一種是“顛覆性的思想”。(38)Lucas Kello.The Virtual Weapon and International Order.Yale University Press,2017,p.165.前者,如2010年伊朗納坦茲核設施的電腦網絡遭到名為“震網”的病毒攻擊,因操作系統被劫持,致使1 000臺鈾濃縮離心機超負荷運轉,并產生爆炸,造成六氟鈾化物泄漏、精密儀器受損。后者,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大利亞和新西蘭的情報機構組成的“五眼聯盟”,對世界實施全面監控。美國在北非和中東實行了多次“顏色革命”,利用互聯網社交平臺煽動反政府運動,擾亂其他國家政治秩序、顛覆其他國家政權。無論是“武器化的代碼”,還是“顛覆性的思想”,或是兩者的結合,都造成了被攻擊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秩序的混亂,嚴重影響了這些國家或地區的政治穩定和國家安全。這些行為侵犯了他國的網絡主權和國家利益,導致一些國家長期成為所謂“自由網絡”的受害者??梢?,西方一些國家不尊重其他國家的網絡主權,利用網絡霸權主義和網絡強權政治加強了對后發國家的控制與盤剝。

三、互聯網時代維護網絡主權的策略選擇:基于發展中國家的立場

尊重網絡主權是維護網絡空間和平與安全的基礎和前提。由于網絡空間具有結構性特征,網絡主權在具體實踐中應分層次進行。在物理層(基礎設施)要自給自足,減少對其他國家技術和設施的依賴;在邏輯層(協議和技術標準),發展中國家不能僅作為協議和技術標準的接受者,也應積極參與關鍵技術和新興技術的標準制定,破除西方國家對國際技術標準的壟斷;在內容層(信息與數據)要嚴格控制網絡環境中數據和信息,避免重要數據泄露,減少虛假信息對國內輿論和國際形象的影響。

(一)提升對網絡主權的共識從而增強網絡國際合作治理的思想基礎

網絡空間治理的分歧是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的適用性問題。近些年,網絡主權概念逐漸被國際社會接受,越來越多的國家承認網絡空間是應該具有主權的,一些國際文件(如2020年世界互聯網大會發布的《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行動倡議》,以及2013年、2015年和2021年聯合國信息安全政府專家組報告)肯定了國家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的適用性。此外,一些區域性國際文件也通過報告確認主權原則是適用于網絡空間的,如2021年《中非攜手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倡議》、北約網絡防御卓越中心組織國際專家編撰的《塔林手冊2.0版》都肯定了網絡主權原則的重要性。

但是,在網絡治理模式上,不同類型的國家之間存在重大分歧。美國倡導“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將其視為通往更加民主更加自由的網絡空間的唯一路徑;歐盟倡導包容性多邊治理或國家民主化治理模式,強調公民個體權益的保護;中國、俄羅斯等則倡議在聯合國多邊框架下構建新型網絡空間行為準則。(39)Ama?l Cattaruzza,et al.“Sovereignty in Cyberspace:Balkanization or Democratization”.Proceedings of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Cyber Conflict(CyCon US).IEEE,2016,pp.1-9.不同治理模式分歧的焦點是主權國家在治理模式中是否起到主導作用,“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之下,主權國家的意見只起參考作用,起主導作用的是非政府組織(實質是背后站臺的美國政府)。2013年“棱鏡計劃”的曝光動搖了美國壟斷網絡空間治理的合法性,越來越多的發展中國家要求網絡基礎資源的平等分配和網絡空間的話語權。隨著技術的更新迭代,網絡攻擊所造成的破壞性急劇增加,面對全球性的網絡安全威脅,即使堅定支持“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的美國政府也發布《國家網絡安全戰略》,主張直接以主權國家的能力應對越來越頻繁、越來越隱蔽的網絡安全威脅。

中國尊重網絡主權,并倡導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這為網絡國際合作治理貢獻了中國智慧,提出了中國方案。中國堅持網絡主權原則,主張每個國家在自己的領土范圍內擁有網絡的最終控制權和決策權。中國主張尊重各國在網絡空間中的平等地位和發言權,強調制定網絡規則和決策的多邊性與民主性,防止任何一方操控網絡規則的制定和壟斷網絡資源的分配。中國倡導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強調國際社會在網絡空間中共治共享、互利共贏,共同維護治理網絡空間的健康發展,主張各國應積極開展合作,共同應對網絡威脅,共同維護網絡安全和穩定,這對推動互聯網國際合作治理具有重要意義。

(二)積極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制定以提升在互聯網國際合作治理中的話語權

網絡主權的實踐應該遵循國際法和國際關系的基本原則,應該盡可能地維護網絡空間領域中的自由開放,同時通過加強對網絡空間的治理,確保網絡空間的穩定和安全。網絡主權的實踐應該遵循多邊主義和合作原則,各國應該加強協調和合作,共同制定和執行有關網絡安全與治理的國際規范和標準?;ヂ摼W所導致跨越地理邊界的具有法律后果的行為客觀上要求國際社會制定標準與界限,比如,A國人在B國使用C國的互聯網服務器和代碼擾亂了D國的網絡秩序,那么這種網絡糾紛的司法管轄權屬于哪個國家?以什么標準判定此次網絡活動是惡意的網絡攻擊還是無意的偶發事件?如何劃分責任?應該采用哪個國家的法律進行規制?這些問題導致主權國家間協商與合作需要在一定準則和框架下進行,但是網絡空間的國際規則由誰制定、怎么制定、應制定什么樣的規則目前有很大爭議,在很多領域存在“法律的真空”。在這種情況下,發展中國家要積極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制定。

“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是一種特定歷史時期反映特定國家利益要求的產物,后發國家參與少,其利益需求不能得到充分表達,規則的內容與程序難以滿足現階段的需要,亟待更新。(40)參見王佳宜:《從分歧到共識:網絡空間國際規則制定及中國因應》,載《中國科技論壇》,2021(8)。目前這一模式并未出現顛覆性的改變,所以在爭取多邊治理模式的同時,要堅持多邊參與、多方參與原則,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這并不意味著與“多利益攸關方治理模式”完全對立和割裂,也并非徹底否定其他利益攸關方的參與權力,作為利益攸關方的技術社群、跨國公司、社會團體應為網絡空間治理提供不同的角度并進行思考。中國作為全球最大的發展中國家,應該積極參與網絡空間國際規則的制定。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國際網絡空間治理,應該堅持多邊參與、多方參與,由大家商量著辦,發揮政府、國際組織、互聯網企業、技術社群、民間機構、公民個人等各個主體作用,不搞單邊主義,不搞一方主導或由幾方湊在一起說了算?!?41)習近平:《論黨的宣傳思想工作》,175頁,中央文獻出版社,2020。這是中國基于實際考慮而提出的關于多元治理主體共同參與網絡空間合作治理的方案,體現了尊重歷史、逐步推動和平衡各方利益的原則。

(三)增強網絡安全能力以更好維護國家主權與安全

網絡主權與國家安全緊密相關?;ヂ摼W為國際交流提供了巨大的便利,與此同時,網絡空間作為一個自由開放的空間和場域,已經成為網絡攻擊與網絡威脅的新舞臺。為維護網絡主權和網絡安全,必須強化對網絡攻擊和威脅的預防及響應能力。

第一,要建立能夠明確識別網絡空間行為者的網絡監控和審查系統。網絡監控和審查系統可以幫助檢測與防御網絡攻擊、惡意軟件及其他安全威脅,有助于追蹤和打擊網絡犯罪活動,監測和管理網絡上的不良內容、仇恨言論、恐怖主義宣傳等,以維護社會穩定和公共安全。應利用網絡監控和審查系統,實時監控網絡服務、帶寬利用率、交換機、路由器和流量,逐步擴大互聯網審查類別。網絡監控系統可以通過對網絡流量進行監測和分析來確定來源、目的地和內容,保留相關的網絡通信數據和日志記錄,以便用于調查和追蹤可疑活動。在建立網絡監控和審查系統時,應遵守法律、法規和隱私保護準則,并進行必要的權衡和監督。

第二,要加強核心網絡的防御能力。在網絡空間國際對抗加劇的背景下,網絡空間已成為國家間戰略競爭的重要場域。西方一些國家擁有更先進更有效的網絡武器庫、更多可用于網絡間諜活動和網絡戰的資源以及更強大的進攻型網絡能力。比如,美國在5G、量子計算和人工智能等領域掌握最前沿的技術,并逐步將高新技術推向軍事應用。人工智能驅動的網絡戰很可能是國家間戰爭的迭代模式。在這種背景下,為保障網絡安全,發展中國家應將5G、量子計算和人工智能作為投資和發展的重點領域,建設強大的網絡防御系統。

第三,要強化國際科技合作,積極參與網絡技術標準的制定。西方國家無論是在科技實力方面還是在技術標準與規范制定方面都具有顯著優勢,美國和歐盟是技術標準的制定者,并希冀在以后仍作為技術的制定者引領全球技術標準制定。在網絡空間,發達國家本身就具有技術優勢和規則優勢,在此基礎上通過各種民主科技聯盟再度實現意識形態和國家利益的綁定,“發達國家,尤其是美國,以各種方式降低、排除乃至阻斷發展中國家政府實質性介入全球網絡空間治理的實踐過程中來,努力構建一種非對稱、非均衡的治理體系”(42)沈逸:《為全球網絡空間治理良性變革貢獻中國方案》,載《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20(2)。。這顯然是極不合理的。在網絡時代的背景下,各國之間的相互依存性越來越高,因此,需要加強國際合作,共同應對網絡安全、網絡治理、網絡文化等方面的問題。發展中國家應積極參與制定網絡治理的國際規則,推動建立公平、開放、安全、穩定的網絡國際合作治理體系。

(四)促進網絡技術創新從而有效提升維護網絡主權能力的自主性

當前,美國仍是一線的網絡強國,在網絡空間具有明顯優勢,電信及科技公司很多是美國及其盟友主導的,美國擁有遍布全球的情報合作伙伴和全球聯盟網絡、大量的國際光纜、最精尖的技術和設備、最大的網絡平臺、應用最廣泛的操作系統和最具創新力的人才。(43)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China’s Cyber Capabilities:Warfare,Espionage,and Implications for the United States”.February 17,2022. https://www.uscc.gov/sites/default/files/2022-02/February_17_2022_Hearing_Transcript.pdf.發展中國家多為使用者而非掌控者,對外國制造商主導的操作系統和微處理器等設施的過度依賴可能會產生潛在的安全漏洞,使國家的政治、經濟和軍事的關鍵要素處于危險之中。為此,要特別注意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首先,要聚焦重點領域,打破技術壁壘。發展中國家需要加強技術創新和發展,提高網絡安全與治理的技術水平和能力,為實現互聯網健康發展提供技術保障。發展中國家應該致力于建設穩定、高速、可靠的互聯網基礎設施。發展中國家還可以采取措施,如推廣智能手機和平價的互聯網接入設備,為更多人提供網絡接入;同時,提供網絡教育和培訓,提高人們對網絡技術的認知和使用能力,幫助他們參與數字經濟活動。發展中國家更應鼓勵和支持本國企業、創業者及研究機構在關鍵的網絡技術領域進行研發和創新,例如,加快建立網絡技術和高新技術研發中心、提供研發資金支持、制定高新企業創新優惠政策等,以激勵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

其次,要注重網絡技術領域出現的新變化,提高維護網絡主權的能力。網絡技術進步將改變未來經濟和軍事競爭格局。美國正在探索人工智能驅動的“自動化信息作戰”。美國陸軍于2017年3月成立了一個認知計算和機器學習團隊,開展研究可以增強陸軍作戰的人工智能技術,包括電子戰、情報、監視和偵察(ISR),偵察、監視和目標獲取(RSTA),進攻性網絡作戰(OCO),信號情報(SIGINT),處理、開發和傳播(PED)以及大數據分析等方面。陸軍研究人員尋求對人工智能技術、算法和能力的更深入了解,以確定適合投資的人工智能領域。(44)John Keller.“Army Wants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Technology for Cyber and Electronic Warfare”.June 2,2018. https://www. militaryaerospace.com/trusted-computing/article/16707202/army-wants-artificial-intelligence-technology-for-cyber-and-electronic-warfare.發展中國家要促進網絡安全工作的頂層設計,加強網絡防御能力,確保網絡系統的安全性和穩定性,防止信息泄露和網絡攻擊,并注重將網絡主權原則法律化、具體化,為維護自身網絡主權提供技術支持和理論支持。

最后,要強化網絡空間的信息主導權。雖然不少國家已經承認網絡主權原則的重要性,但在具體操作方面仍然存在很大的短板。發展中國家應嚴格審查跨境數據流動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推行重要數據本地存儲政策,從而有效維護信息安全和網絡主權。同時,要提供有吸引力和有價值的網絡內容,增強網絡問題的議程設置能力,積極引導網絡輿論,塑造良好的網絡形象,增強信息主導權。

四、結語

在互聯網時代,互聯網的開放性、兼容性和共享性等特征挑戰了傳統主權的絕對性特征,網絡主權的相對性和靈活性特征更加突出。在這種背景下,網絡主權的治理主體、治理內容、治理理念、治理規則和主權維護方式都出現了新的變化。但是,網絡主權作為主權原則在網絡空間中的延伸和拓展,其所包含的主權原則的核心內涵不容撼動,主權原則仍然是適用于網絡空間的。同時,互聯網帶來的問題是全球性的,國際社會加強網絡國際合作治理是十分必要的,應當平衡不同類型國家的利益需求,鼓勵多方參與,加強對話協商,共同構建網絡國際合作治理的規則體系,共同推進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建設。

猜你喜歡
主權網絡空間國家
共建誠實守信網絡空間
網絡空間并非“烏托邦”
能過兩次新年的國家
貴陽首發白皮書:五年建成主權區塊鏈應用示范區
把國家“租”出去
奧運會起源于哪個國家?
網絡空間安全人才培養探討
論網絡空間的公共性
數十國扎堆宣示海洋主權
釣魚島主權考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