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論道德觀念普遍認同的合理性條件

2024-04-13 23:15丁雪楓
理論學刊 2024年1期
關鍵詞:道德觀念道德規范理性

丁雪楓

(國防大學政治學院,上海 201602)

在多元文化的時代,各種思想觀念尤其是道德觀念跌宕起伏,這在促進人們一定程度的自由發展的同時,也導致主體精神家園的失落及相互關系的分裂。探究道德觀念普遍認同的條件,對于促生普遍認同的社會道德觀念、實現普遍性價值理念與特殊性價值理念的協調、緩解多元價值觀念之間的緊張、實現美好生活等,都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意義。

一、傳統道德理論的沖突:道德觀念普遍認同條件的必要性

在多元文化社會里,一種價值觀念往往拒斥另一種價值觀念,價值觀念之間不是和諧相處而是緊張沖突,這反映了傳統道德理論的固有缺陷??朔@些缺陷,需要探究普遍認同的道德觀念及其合理性條件。

(一)道義論的困難

道義論以康德的實踐理性為突出代表。在實踐理性中,道德依據于純粹的、清除了所有“雜拌”的善良意志??档抡J為,世界上除了善良意志是絕對的善以外,其他一切事物都是相對的善,有的甚至是絕對的惡。比如,智慧一旦用于算計他人,也就由善走向了惡,勇敢、節儉等道德準則也是如此。然而,善良意志由于沒有任何自我關切于其中,因而是絕對的善,并成為一切善的依據?!吧屏家庵?并不因它所促成的事物而善,并不因它期望的事物而善,也不因它善于達到預定的目標而善,而僅是由于意愿而善,它是自在的善。并且,就它自身來看,它自為地就是無比高貴”(1)[德]康德:《道德形而上學原理》,苗力田譯,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9頁。。而現實生活中把握這種善的規則就是道德法則??档聡L言:“這樣行動:你意志的準則始終能夠同時用作普遍立法的原則”(2)[德]康德:《實踐理性批判》,韓水法譯,北京:商務印書館,1999年版,第31頁。。在康德看來,道德法則實質就是普遍立法原則,不僅行為者本人認同,而且行為對象也認同,其他所有的人都認同,也就是說,道德法則是被所有人普遍同意和認可的規范。實踐中,人們按照道德法則去做,也就表達了善良意志;如果有所猶豫,則主體應該強制自我去做。因此,道德法則也叫絕對命令。善良意志與普遍立法的統一構成了道義論的基本形態。

道義論在性質上主要有兩個向度:利他主義與直覺主義,分別對應于善良意志的內容和普遍立法的形式。道義論的內容是利他主義的善良意志。善良意志排除對個人利益的一切關切,完全為著他人的利益,甚至主體在這樣做時不能有所猶豫。因此,善良意志是一種完全無我的道德理念,反映了利他主義的基本精神。利他主義道德觀念要求主體犧牲自我利益而有利于他人,甚至要求主體犧牲全部的自我利益也在所不惜。在這個意義上,善良意志對應于利他主義,道義論是利他主義道德理論。道義論的形式是直覺主義的道德法則。道德法則雖然在消極意義上類同于“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積極意義上類同于“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但與中國傳統倫理相比,該法則更具有普遍合理性。因為中國傳統倫理中的道德規范僅約束行為者本人和行為對象,沒有充分考慮與行為無關的人;僅約束特定時期、特定地點的人,而不是所有人。道德法則則不同,它既約束行為當事人,也約束當事人以外的所有人,即約束全部主體。作為實踐理性的唯一的定言命令,道德法則拒絕理性分析,任何人在此情此景中都自在自覺地選擇,因此反映了直覺主義道德的基本精神。道德直覺主義“把符合于某些由義務無條件地規定的規則或命令視作道德行為的實踐上的終極目的”(3)[英]亨利·西季威克:《倫理學方法》,廖申白譯,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118頁。。西季威克將道德直覺主義分為三種:感性的、教義的和哲學的。感性的直覺主義以自己的感覺、動物性的本能為依據,即以自然沖動為依據;教義的直覺主義將普遍常識看作公理,人人都能陳述這些規則,并按這些規則去做;哲學的直覺主義把規則看作真正是自明的、不能與任何其他真理相沖突,而且得到“專家們的一致意見”的充分支持??档碌牡懒x論更傾向于教義的直覺主義。直覺主義的共同特點就是對事物不能用理性說明,只能靠直覺把握??档碌钠毡榱⒎ㄒ驗槠洳荒鼙焕硇蕴骄?并被作為命令由主體踐行,因而是教義的直覺主義;反過來,教義的直覺主義在道德法則中也得到了最好的詮釋。

利他主義以自我犧牲為基礎,以維護他人、社會利益為目標。利他主義的道義論很難被普遍認可,這在帶有道義論性質的西方基督教倫理和中國傳統倫理中表現得尤為明顯?;浇虃惱硎且环N愛的倫理,甚至強調以德報怨,至于所有的人能否真正做到,則另當別論。中國傳統儒家倫理中,統治階級要求被統治階級仁愛、善良、修身,至于統治者本人能否切實踐行,也另當別論。所以,利他主義很難實現普遍認同,善良意志難以被普遍肯定。而且,直覺主義完全依據于行為當事人在特定時間和地點的感受,具有很大的偶然性。實踐中,不同的當事人在不同時間、環境中的感受不同,直覺也難以相同;即使同一個人,在不同時間、地點中的直覺也是不同的。所以,直覺主義更不可能實現普遍認同,具有直覺主義形式的普遍立法也難以實現??傊?道義論難以被主體普遍認同,其反面的自私論也是如此。

(二)自私論的困難

以自我利益為中心的自私論源遠流長,在中西社會生活中導致的結果也不盡相同。在西方,從古希臘伊壁鳩魯學派到中世紀末的人文主義,再到資本主義時期的感性主義,都認可自私論。作為西方自私論代表的愛爾維修指出:“每一個人都是只把對自己有利的行為的習慣稱為正直?!绻f自然界是服從運動的規律的,那么精神界就是不折不扣地服從利益的規律的?!?4)《十八世紀法國哲學》,北京:商務印書館,1963年版,第459—460頁。也就是說,每個人都肯定對自己有利的行為、不折不扣地服從自己的利益,是精神世界的規律、道德的規律。在中國,從先秦時期韓非、楊朱,到近現代的胡適,不同的社會中,自私論都有一定的市場。自私論既然充分肯定自我利益的絕對性,那么社會生活中要么保護這種人性,使其發揚光大;要么規范這種人性,使其在允許的范圍內活動。自私論在中西方的影響不同,導致的社會結果也不相同。自私論是西方社會尤其是西方近代社會的主流道德理論,對于西方資本主義率先發展以及西方社會的法治建設都有積極作用。相比之下,東方尤其是中國傳統社會,自私論盡管有人倡說,但不是主流,占主導地位的是儒家的仁愛觀念,其排斥個人利益的價值取向一定程度上構成了資本主義在中國發展不充分的思想文化根源。

自私論的理論基礎是感性的人性觀,其最大理論缺陷是缺乏統一的認同點。這至少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首先,自私論以自我感受性為基礎,然而主體的感受性是千差萬別的。盡管每個人都追求快樂,避免痛苦,但由于每個人的生活經歷、感覺心理不同,同一事物對某人是快樂的,對另一個人未必是快樂的;即使同一個人,在不同的時間、地點,對同一事物的感受也不盡相同。感受性的多樣性表明,能夠找到人人都認同的感覺幾乎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在不同的條件下。其次,自私論以自我利益為尺度,很容易否認他人利益的價值合理性。自私論把自我利益看作是至高無上的,輕視甚至忽視他人利益。在這種情況下,很難形成一種能夠被普遍認同的道德規范。因為道德規范不能僅僅針對某個人或部分人、維護社會某個人或部分人的利益,而應該具有普遍性。自私論任性地主張自我利益,否定互利共贏,難以形成社會共識。最后,自私論以絕對自由為目標,很可能導致主體間的分裂與沖突。在自私論中,個人是目的,他人是手段,主張為了個人的自由,主體可以不擇手段。然而,自由是抽象的,常常也是因人而異的,當每個人都追求自己的自由而不關切他人的自由時,必然導致人與人之間關系的緊張。自私論在思想體系上屬于利己主義,被羅爾斯稱為“無協議點”的個人主義,其云:“利己主義的哲學意義并不是作為正當的一個可選擇觀念,而是作為對任何正當觀念的一種挑戰。在公平的正義中這反映在下述事實:我們能夠把一般利己主義解釋為無協議點的利己主義。這是各方在不能夠達到相互理解時將采取的立場?!?5)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136.可見,羅爾斯認為利己主義“無協議點”也即無共同性??傊?自私論也難以被普遍認同。

(三)功利論的困難

介于德性論與自私論之間的功利論,以穆勒的功利主義最為典型。在《功利主義》中,穆勒指出:“追求快樂、擺脫痛苦是人唯一渴望達到的目的”(6)John Stuart Mill. Utilitarianism.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07,p.10、p.58.;“幸福就是人類行為的唯一的目的,是否促進幸福就是評判所有人類行為的標準,進而必然是道德的標準——既然整體包含局部”(7)John Stuart Mill. Utilitarianism. Longmans, Green, and Co, 1907,p.10、p.58.。這里,穆勒試圖表達以下幾層含義:首先,幸福就是快樂;其次,幸福是人類行為的標準;最后,幸福也是道德的依據。就第一層含義而言,幸福就是對痛苦的否定,其根據在于人性中的自然感受。任何動物都是趨樂避苦的,都傾向于感官享受,人既然起源于動物,那么追求幸福、逃避苦難也是人的基本價值取向。在這種自然感受的人性驅使下,幸福就是快樂,人追求幸福的過程就是尋求快樂、逃避痛苦的過程。就第二層含義而言,幸福是人們社會生活中的行為依據。凡是能夠增進主體幸福的,主體就可以行動,該行為就是正確的;凡是不能增進幸福甚至帶來痛苦的,主體就不可以行動,這樣的行動就是錯誤的。增進幸福意味著增加主體的快樂享受,是主體行為的唯一理論合理性標準。就第三層次而言,人的行為有很多種類,如經濟行為、政治行為、道德行為等,既然道德行為是人類行為中的一種,那么人類行為的依據也就是道德行為的依據。幸??鞓肥侨祟愋袨榈奈ㄒ灰罁?那么幸??鞓芬彩堑赖滦袨榈奈ㄒ灰罁?。在此基礎上,穆勒得出了功利原理:人人都是追求幸福的,社會是由人構成的,所以社會也是追求幸福的;人人都追求最大的、最多的幸福,所以社會也應該追求最多、最大的幸福;功利原理就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原理。

功利論的最大困難在于它的片面性、狹隘性,難以被所有的人們認同。這主要有兩個方面的原因:首先,快樂幸福具有主觀性。功利論強調,人的幸福就類似動物的快樂,是人和動物都向往的感受。表面上看,幸??鞓酚幸粋€共同尺度即“人人向往”,實際上幸??鞓窙]有統一標準,它純粹屬于主體的內在感覺。它的強度、持久性難以被當事人精確計算,就這一點來說,把它作為人類行為的目的與依據就缺乏堅實的基礎。羅爾斯曾指出:“對一種情感或感受的特性的超過其他特性之上的偏愛,恰如最大限度地擴大一個人的超過他人的權力或物質財富一樣是不平衡的和非人的?!?8)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557.強調幸??鞓返男袨闃藴适侨涡缘?也是非理性的。不僅如此,幸??鞓纷鳛槿说男袨槟康牡睦щy還在于,當不同種類的幸??鞓窙_突時,當事人也難以權衡:是短暫而強烈的快樂幸福重要還是微弱而持久的快樂幸福重要?似乎很難達成共識。其次,功利原理具有片面性、不公平性。在功利原理那里,盡管個體追求自我的最多最大幸福是一種合理生活計劃,是社會人的本能,不具有道德性,但由此而來的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功利原理則具有道德性,是道德原則。這有兩種情況:一個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社會道德原則,一個是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個人道德原則。二者都是片面的、不公平的。具體地說,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社會道德原則可能導致一部分人損失較多利益而另一部分人損失較少利益且前者的利益被用于彌補后者;進一步說,社會功利原理允許為了一些已經更幸運的人的更大幸福而給另一些人以較少的福利和自由,也就是說,該原理很可能認可為了社會有利者的利益而剝奪社會不利者的利益,這里蘊含了嚴重的社會不公平。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的個人道德原則潛隱了把自己當作工具,把他人、社會當作目的的傾向,這也是不公平的。所以,功利論本質上是一種不公平理論,不是人人同等受益、普遍認同的理論,容易導致主體間的相互沖突。

二、暫時無知的遮蔽:道德觀念普遍認同條件的價值合理性

德性論、自私論以及介于二者之間的功利論,都不能實現道德觀念的普遍認同,根本問題在于三者大都依據有知或無知的不合理條件,忽視了“暫時無知”條件的價值合理性。

(一)有知條件的不足

倫理思想史上的道德觀念大多依據于有知條件,即知曉了人們的具體利益、主體的特殊性,然后制定出道德規范,要求人們遵循。有知條件主要有兩個運行機制:一是規范的制定者知曉自我利益;二是規范的制定者知曉部分人,從而將部分人的利益推廣到該部分人以外的其他所有人。有知條件的局限性在于,規范制定者對自我利益是清楚的,對他人利益是部分清楚的,受主客觀條件的限制,制定者不可能像知曉自我利益那樣知曉其他所有人的利益??傊?在有知條件中,規范制定者在制定道德規范前處于有知的狀態,自私論因知曉自我利益、功利論因知曉自我和部分他人利益,因而屬于有知條件的道德理論。

有知條件的最大問題在于導致道德觀念的片面化。首先,規范的制定者知曉自我利益,若以自我利益為中心制定道德規范,那么就很難實現道德觀念的普遍性認同。因為制定者能清楚自我利益,對其他人的利益未必全部了解,尤其是他人數量眾多、利益需求多樣,一個人不可能知道其他所有人的利益需要,這樣制定的規范有利于所有人只能是當事人的一廂情愿。其次,以特定階層利益為中心設計道德觀念也是片面的。特定階層的利益能否完全代表其他所有階層的利益,很難得到實踐驗證。同時,如果以特定階層利益為依據制定道德規范,那么這些規范也難以具有普遍性。這樣,兩方面的共同點在于,規范的制定者都處于有知狀態,很容易拿自我利益與他人利益作對比,很可能制定出一個有利于自我而不利于他人的道德規范。于是,在有知條件下,規范就很難有利于包括規范制定者在內的所有人,道德觀念很難獲得普遍性認可。

有知條件導致了人與規范的分離:一部分人制定道德規范,其他人遵守道德規范。在階級對立的社會里表現為統治階級制定并頒布道德規范,被統治階級踐行道德規范。中國封建社會總體上是一個禮制社會,突出表現在道德極為發達,法律明顯滯后,德治勝于法治,道德超越法律而成為約束人們行為的主要規范。封建社會的道德規范并非所有社會成員參與討論產生的,而是統治階級制定并頒布的。不論是帝王君主,還是宰相臣子或者御用文人,他們都代表著統治階級的利益,基于統治階級利益基礎上的道德規范雖然能夠為統治階級所認同,但是由于被統治階級人口眾多,并且與統治階級利益對立甚至沖突,因此,這些規范難以真正代表被統治階級的利益,也難以使被統治階級真心相信并確實踐行??傊?有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規范只能得到片面認同,難以實現普遍認同。

(二)無知條件的缺陷

與有知條件一樣,無知條件也難以得出普遍認同的道德觀念。缺乏理性認知的道德大都是在無知條件下產生的,如傳統、風俗、習慣、信仰等,德性論因其直覺主義性質以及理性的不可分析性,從而屬于無知條件的理論。人們在其成長過程中會接受到各種各樣的道德規范,有的是社會有意制定的,即有知條件下產生的;有的是前代留下的或生活中自在養成的,即無知條件下產生的。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規范有四個特點:首先,主體的民族性。風俗信仰總是表現為特定民族的風俗信仰,很難想象有世界各民族相統一的風俗信仰。就風俗而言,世界各地的民族風俗有很大差別,即使一個國家,不同民族的風俗習慣也存在很大差異。就信仰而言,當今世界的三大宗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佛教分別信仰耶穌基督、真主安拉與佛祖,相應地,不同的信奉主體形成了不同的民族文化,也具有不同的道德規范,因此,風俗信仰總是具有民族特色,是某一特定民族共同遵守的價值規范。其次,環境的特定性。民族一般與特定地理區域相連,即一個民族一般生活在特定地區,盡管某一民族的成員有時可能分散在世界各地,并能遵守本民族的信仰、傳統,但是大多數民族總是相對穩定地生活在特定區域。如亞洲,漢族主要生活于中國,蒙古族主要生活在蒙古國,朝鮮族主要生活在朝鮮、韓國,大和民族主要生活在日本,傣族主要生活在泰國等等。這樣,民族區域的特殊性常常決定了道德傳統、風俗信仰的特殊性。再次,歷史的繼承性。在邏輯上,主體先于傳統、信仰,因為只有在有了人的前提下才能產生屬于人的傳統、信仰。在實踐中,傳統、信仰先于主體,因為在人們睜眼看世界時,所看到的世界已經不再是自在的世界,而是被他人改造的世界;人們所接受的規范往往也不是自己選擇的,而是社會賦予的。同樣,傳統、信仰也是傳承自父母、祖輩及歷代先祖。既然傳統、信仰在個體主體產生前就已存在,不依賴于個體主體的理智或理性選擇,這就決定了傳統、信仰的繼承性。無知條件的道德多是世代傳承下來的傳統、信仰、風俗和習慣,反映了當代人對其祖先的繼承與超越。最后,形式的多樣性。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即傳統、信仰等,在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表現形式。中華民族、伊斯蘭民族、基督教民族等各有自己民族傳統,也就是說,民族生活不同,從各自祖先那里繼承的傳統、信仰也各種各樣,從而使得無知條件下的道德具有多樣性。

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觀念難以被普遍認同,其原因至少有兩個:首先是任性。由于受時空環境、主觀條件等各種因素的影響,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觀念大都按照本民族性格自在地存在與延續,它們并不關心其他民族的道德狀況。各個民族甚至認為自己民族的傳統、風俗是最好的、最有價值的,其他民族的習慣、信仰都不如自己的,從而導致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觀念往往具有主觀任性,很難達成各民族道德觀念的共識。其次是沖突性。隨著世界日益一體化,不同文明的交流日益頻繁,世界各民族的人們不斷地聚集在一起工作生活,生活方式、價值觀念以及道德觀念在相互融合的同時也難免發生激烈的碰撞。不同民族文化的道德觀念之間存在著一定的共識與一致性,這是不同民族之間的人們能夠交往交流的道德基礎,同時,不同民族文化的道德觀念之間也存在巨大的差異性甚至是沖突,這種道德觀念的差異及沖突自然影響道德主體間的交往交流??傊?任性、沖突性的規范不可能形成人們的共識,難以實現普遍認同。

(三)“暫時無知”條件的出場

有知條件和無知條件的局限都不能實現普遍認同的道德觀念,這就客觀上需要暫時無知條件的限制。暫時無知是指主體在制定道德規范時暫時不考慮與己有關的利益,臨時忽視與自我利益相關的各種知識,專注于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利益最大化的考量,并具有與普遍利益相關的基本知識。暫時無知能夠成為道德觀念普遍認同的條件,既有理論上的合理性依據,也有實踐上的合理性依據。

就理論依據而言,暫時無知啟示于羅爾斯原初狀態的無知之幕。由于規則制定者不可避免地存在自我利益關切,從而使正義原則被扭曲,因此,羅爾斯在其抽象契約論中設定了原初狀態,其核心因素之一就是無知之幕,即“第一,任何人不可考量他在社會中的地位、他的階級出身,他也不可考量他的天生資質和自然能力的程度、他的理智和力量等情形。第二,也沒有人考量他的善的觀念、他的合理生活計劃的特殊性,甚至他的心里特征:像討厭冒險、樂觀或悲觀的氣質。第三,我假定各方不可考量自己社會的經濟或政治狀況,或者它能達到的文明和文化水平。處在原初狀態中的人們也沒有任何有關他們屬于什么世代的信息”(9)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137.。在羅爾斯看來,當規則制定人不知道自己的社會階層、能力水平,那么他制定規則時,必然把規則制定得有利于所有的社會階層、各種能力水平的人,因為只有這樣,對他本人來說才是最保險的;當規則制定人不知道個人的特殊性、偶然性,那么他制定規則時,就會把規則制定得有利于普遍性與必然性的情況,因為只有這樣,對他本人來說才是最保險的;當規則制定者不知道自己屬于什么世代,那么他制定規則時,必然把規則制定得有利于所有世代的人,因為只有這樣,對他本人來說才是最保險的;等等。羅爾斯的邏輯理路是,當選擇約束整個社會和所有人的規范原則時,當事人隨時隨地進入原初狀態,在無知之幕約束下,摒棄個人的特殊性,在兩個正義原則、混合論、古典目的論、直覺主義、利己主義等選項中,一定都會選擇兩個正義原則。

誠然,暫時無知不是絕對無知,而是相對無知。絕對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道德觀念必然是盲目的、非理性的,因而不具有價值合理性。相對無知強調主體在制定或評價一種道德觀念、道德原則時,暫時遮蔽個體的特殊性、偶然性,但“知道”確保自我利益最大化,并“知道”他人也如此思考;另外,相對無知還強調道德原則或道德觀念產生后,主體必然進入有知條件或其他條件的現實社會。所以,暫時無知條件是相對無知,而非絕對無知。

暫時無知條件的實踐依據是,現實生活中的人們都有個人的利益關切。這是人的正常價值關切,也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馬克思曾指出:“人們為之奮斗的一切 ,都同他們的利益有關?!?10)《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87頁。在這個意義上,主體對利益尤其是個人利益的追求成就了自己,也成就了社會。然而,現實生活中,利益的形式多種多樣,究竟哪種利益最合理、最重要、最根本,其主體不同,答案也不同。從本體論上看,有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的差別;從主體上看,有個人利益、他人利益、社會(集體、民族、國家)利益的差別;從時間上看,有當前利益、近期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差別;從性質上看,有合理利益和不合理利益的差別;從階層上看,有強勢階層的利益、中間等級的利益與弱勢群體利益的差別;等等。就個人利益而言,其形式也豐富多樣,內容也變化無窮,各種利益大都帶有個人的偶然性和特色。這些本來都是正?,F象,然而,如果規范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時,不能暫時“遮蔽”自己的個人利益,則很可能把規范剪裁得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他人,這必然會引起其他人的抱怨或憤恨。即使規范制定者申言考慮了所有人的利益,但其他人也不一定相信,仍然可能對規范產生懷疑甚至不滿。為了克服這個困難,規范制定者在制定規范時,需要接受暫時無知的限制條件,當他們不知道各種選擇對象將如何影響他們自己的特殊情況時,他們將不得不在普遍性與必然性的基礎上制定規范。這樣,在規范產生后,揭開無知之幕,當事人隨之進入有知環境——現實社會。當事人知曉了自己的特殊性,也必然毫無怨言地認同被選擇的原則規范,因為規范本身就是他們自己的選擇。暫時無知的條件由于排除了使人們陷入爭論的各種偶然因素的影響,引導人們利用社會和自然環境適合于他們自己的利益,因而成為保證道德觀念普遍認同的實踐條件。

三、社會生活的契合:道德觀念普遍認同條件的實踐可行性

“暫時無知”條件超越了有知條件和無知條件的局限,成為道德觀念普遍認同的根本依據。它并非停留在觀念上,更非束之高閣,而是具有現實可能性。

(一)規范的主體廣泛性

歷史上,制定規范的主體通常是統治階級,突出表現為少數人制定規范,而占多數的被統治階級則要遵守規范。因此,總體上看,傳統道德規范制定及踐行的主體都具有片面性。相反,在暫時無知條件約束下,人人都是立法主體,也是約束的對象;人人既是“國王”,也是該王國中的“臣民”;人人都是規范的制定者,也是規范的踐行者;等等。暫時無知條件保證了主體具有普遍的廣泛性。

首先,人性預設的廣泛性。古今中外的學者在理論研究中大都自覺或不自覺地進行過人性預設。在一定意義上,人性預設的不同決定了理論的不同價值取向。在中國傳統倫理中,孟子的性善論預設,使其構建了性善論倫理學體系,影響了中華民族幾千年的精神世界;荀子的性惡論預設,使其構建了性惡論的倫理學體系,促使儒家逐漸裂變衍生出法家,從而使自身偏離了儒學正統。在西方傳統倫理中,洛克、霍布斯在自私論的人性預設基礎上,構建了契約論倫理思想體系;基督教在原罪論的人性預設基礎上,構建了基督教“信、望、愛”的倫理思想體系;等等。暫時無知條件揚棄了學界關于人性研究的積極成果,從而使人性預設更具有普遍性。暫時無知條件實現主體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固有本性,充分認可人們追求自我利益最大化的價值合理性與廣泛性,原初狀態中受無知之幕遮蔽的當事人始終秉持這種追求并選擇正義原則、道德原則。為此,主體在制定規范時只有自覺接受暫時無知的制約才能保證這種本性的實現,也就是說,只有把規范制定得有利于所有人的利益,實現主體自我利益的最大化才是最保險的;否則,在有知條件或無知條件下制定規范,主體將面臨巨大風險,甚至得不償失。

其次,理性人假設的合理性。在康德的實踐理性中,上帝是無限理性存在者,會自覺按照普遍立法的道德法則行動;相比較而言,人是有限理性存在者。人既有任性的情感,又有普遍的理性;既有個人的利益關切,又有關照他人利益的善良意志;既有順從假言命令的趨勢,又有遵守絕對命令的可能,總之,現實的人都是有限理性的人,是此岸世界與彼岸世界的統一。人處于這種二元對立的統一體中,人的行為必然受到二者的影響。鑒于此,人要過好世俗的生活,就必須用理性引導乃至節制情感,用法則指導準則從而約束具體行為,也只有這樣,人才能克服自我的任性,使自己成為一個有理性的人。暫時無知的條件揚棄了康德有限理性存在者的思想,拓展了普遍立法的道德法則的運用。暫時無知條件假定如果沒有一些被普遍認可的規范,理性人則無法進行社會生活;而且在制定道德規范時,都應自覺地接受暫時無知條件的制約,并相信他人也確實這樣做了。在理性人看來,認同一定的社會規則不僅對維持社會有利,而且對個體利益的實現也有利;既然如此,道德規范就應該毫無例外地有利于所有社會成員、約束所有社會成員。

最后,素質要求的低層次性。暫時無知條件對主體素質的要求是較低的,即每個人在實現自身利益時要考慮他人也可能有類似的要求,也應該得到同等程度的尊重和滿足,這種要求既批判了利他主義,又否定了利己主義。羅爾斯把社會道德分為兩類:一類是基本道德義務;另一類是分外行為?;镜赖铝x務是主體自我利益遭受較小損失情況下應該踐行的義務,如相互尊重的義務、相互幫助的義務等(11)John Rawls. A Theory of Justice. The Belknap Press of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1, pp.333-342.。分外行為是類似于圣賢的行為,如大公無私、毫不利己專門利人、無私犧牲奉獻精神等,人們可以自愿去做這些行為,但不能被強迫。羅爾斯認為,現實社會中一些道德規范不能被遵守,主要原因在于把分外行為當作了基本道德義務。暫時無知要求主體的道德素質接近于羅爾斯的基本道德義務,但又不完全等同。這種低條件性僅要求主體在制定道德規范時考慮和尊重他人的利益,他人利益與自我利益同等重要。因此,暫時無知條件對主體素質的要求是很低的,大多數主體都能夠具備這種道德素質。

(二)限制的時空普遍性

一種觀念能否具有可行性,很重要的一點就在于它是否具有適用時空普遍性同樣道理,暫時無知條件作為一種價值依據,其可行性的重要方面在于它限制的時空普遍性保證了理性人在任何時間、任何環境中都能關切道德規范。

僅對一人一事有效的規范是片面的,僅對部分人部分事有效的規范也是片面的,只有對所有人、所有事有效的規范才是普遍的,這根源于暫時無知條件適用時間、地點的普遍性。就適用時間的普遍性而言,暫時無知條件能夠適用于人們在所有的時間所做的事情。理性人無論什么時候希望評價既有的道德規范或制定新的道德規范,都可以立即進入暫時無知的狀態,接受暫時無知條件的約束。主體暫時不考慮個人利益而考慮包括自己在內的所有人的利益,制定或評價道德規范,理性人在任何時候都能認可這一點。相反,傳統的許多道德規范因時代的變遷而不再適用,一個重要原因在于這些道德規范都是在有知或無知條件下產生的,這些條件是暫時的:主體彼時知道的情況與此時知道的情況往往不同,彼時的感受與此時的感受也不相同,因而彼時產生的道德規范不一定適合此時,從而導致道德規范的任性。暫時無知條件的普遍性首先是該條件的持久性,任何時代的理性人在任何時候都可以在暫時無知條件的限制下評價、制定道德規范。

就適用地點的普遍性而言,暫時無知條件能夠適用于所有的場合。時間是縱向的、一維的,地點是橫向的、多維的。理性人在所有地點都可以接受暫時無知條件的約束,評價已有的道德規范或制定新的道德規范。傳統許多道德規范受有知或無知條件的制約,由于地點、環境的變化,當事人的利益也隨著變化,當事人的知識也會隨著變化,因而同一個人在不同地點、不同環境中,對同一事情的看法往往是不一樣的,這樣,在特定環境下形成的道德規范就不一定適用于另一環境,從而使得傳統的許多道德觀念都會有時過境遷的特征。這也是傳統道德觀念需要創造性轉換與創新性發展的原因所在。暫時無知的條件則不同,它能適用于各種社會環境,在它的約束下,理性人在任何地點都能夠對同一件事物進行評價,根本原因在于暫時無知條件在制定、評價道德規范時臨時摒棄自我的特殊利益而專注于所有人的利益,這種條件并不受特定環境的影響,因而具有普遍性。

(三)達到的結論一致性

暫時無知條件能使所有的理性人對同一事物的評價一致或相似?,F實生活中,人們對同一事物往往有不同的觀點,表現為不同的人在同一時間的不同地點,針對同一事物的評價存在很大差別;同一個人在同一地點的不同時間,針對同一事物的評價也會有所不同。產生這些現象的原因主要在于理性人是在有知條件或無知條件的約束之下。在有知條件下,理性人在不同環境中,受到個人利益的價值關切,針對某一事物很可能將規則剪裁得有利于自己而不利于他人,至少會相對更有利于自己,因而這個觀念不可能與其他理性人的觀念一致。同樣道理,在無知條件的限制下,人們既不知道個人的利益,也不知道他人的利益,完全受偶然性支配,人們對同一事物的看法、所得到的結論也會有很大不同,在盲目性、偶然性支配下的人們不可能有一致認同的價值理念。在暫時無知條件的限制下,每個人都“臨時”不知曉自我的特殊利益,當事人自然會肯定、關切所有人的利益,只有如此,對當事人才是最有利、最保險的。因此,在暫時無知條件的限制下,理性人對同一事物的看法往往是一致的,具有共同的價值取向,容易達成道德共識。

在暫時無知條件的約束下,理性人對事物認識的一致性決定了由他們制定的規范的一致性,這就避免了有知或無知條件下理性人對同一事物看法五花八門的狀況以及消極社會規范的產生。在有知或無知條件下,主體對同一事物的觀點不一致,最終只能采取妥協的辦法:一是按照多數人意見決定的規范,二是依靠權力決定的規范。前者有可能導致多數人的統治,后者很可能導致專制。兩者的共同點是:規范都不能獲取所有人的認同,而是只有部分人(少數人或者多數人)認同。相反,暫時無知的約束條件使得所有理性人對同一事物的看法往往是一致的,而且這些結論和規范是他們自己選擇的,所以解除暫時無知的限制,回到“有知”的社會狀態中,他們也不會抱怨規范的不公平、不合理,因為這些規范正是他們自己選擇且自己參與制定的,自己自然應當遵守。

四、結語

誠然,世界上沒有絕對的、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道德觀念,同一民族不同時代的道德觀念會有很大差異。盡管如此,道德觀念在同一民族同一時代的社會中需要相對的統一性、穩定性。然而,現有的道德觀念形式多樣,道義論、自私論、功利論等傳統道德觀念影響深遠,道德觀念日益碎片化,導致現實社會中人們的價值迷茫。構建一種相對穩定、統一的道德觀念,成為道德哲學的重要使命。鑒于傳統道德觀念包括一些非常有影響的道德觀念都是在有知條件或無知條件下生成的,很難得到社會的普遍共識,于是,暫時無知條件可以作一嘗試。該條件在建構一種新的道德觀念或評價已有的道德觀念時,要求人們暫時放棄個人的特殊性、傾向性,最多只能知道自己與他人相似的或共同的需求,這時產生的道德觀念很可能具有統一性;由于每一個成年人都可以隨時隨地用暫時無知條件約束自己,因而其運用也顯得普遍可行;相應地,已有的道德觀念也可以在暫時無知條件約束下得到矯正。暫時無知條件約束的主體具有廣泛性,限制的時空具有普遍性,達成的結論具有一致性,所以該條件并非象牙塔式的不切實際的理論烏托邦,而是具有現實可能性。該條件的實踐必將推進社會道德觀念的普遍認同、多元多樣文化緊張的緩解,以及美好生活的實現。

猜你喜歡
道德觀念道德規范理性
孔祥淵:“我”的出現有助于提升個體道德認同
論中西方神話創作的異同性及成因
素質教育的可行性實施細節研究
國家治理視域下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培育路徑
傳統倫理道德現實價值研究
高中班主任思想教育創新工作方式的研究
“本轉職”是高等教育的理性回歸
理性的回歸
對一夫一妻制度的理性思考
由傳統禮儀看中英傳統人倫道德觀念異同——以英劇《唐頓莊園》為例分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