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思燕 韓忠華
摘要:文章基于2010-2021年中國A股上市公司的面板數據,實證檢驗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影響,進一步探究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的調節作用。研究發現: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具有弱化效應,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均對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風險的抑制關系具有調節作用。
關鍵詞:企業社會責任;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財務風險
中圖分類號:F27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6432(2024)011-0000-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11.041
1引言
黨和政府在十九屆五中全會號召各個企業應自覺對其他利益相關者履行相應的社會責任,自此社會責任進入更多學者的視野。而隨著民眾對食品質量、生產安全和企業捐贈等意識的提高,企業中的社會責任問題更為凸顯和尖銳。有個別企業在面對國家大力呼吁社會責任實踐的前提下,反其道而行之,損害了各利益相關者利益,從而不僅玷污了其公司聲譽,而且會受到有關部門的嚴懲,如沒收違法所得、罰款、吊銷營業資格證等,導致企業面臨巨大債務或暫停營業甚至直接宣布破產。但也有企業積極響應國家履行社會責任的號召,具有良好的社會責任表現,從而受到社會的高度贊譽,提高品牌效應,改善經營狀況,降低陷入財務危機的可能性。而股權質押作為一種可以突破融資約束的新興渠道,必然有其獨特的優劣勢,從而影響企業的經營策略,其進一步的經濟后果也將對財務風險產生一定的影響。因此,文章將以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為切入視角,構建“企業社會責任—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財務風險”的邏輯框架,并選取我國A股上市公司2010-2021年的數據對該邏輯框架進行實證分析。
2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2.1企業社會責任與財務風險
信號傳遞理論與信息不對稱理論認為,企業響應國家號召履行社會責任是在傳遞一個積極的暗示或正向的信號,其他利益相關者接收到此信號后會對企業產生信任感和好感度,從而主動與企業保持長期合作;且隨著雙方進一步地熟悉和了解,信息不對稱程度也隨之下降,使得在后續接觸過程中所消耗的各種溝通、代理成本均會逐漸減少。并且在社會責任環境下,財務治理成本與企業與利益相關者的合作程度呈負相關關系,而財務治理收益反之[9]。因此,企業承擔社會責任有利于其與利益相關者保持長期合作,降低溝通成本以及財務治理成本,提升財務治理收益。此外,吳文洋等(2022)和Mohammed?Benlemlih等(2017)也研究發現企業社會責任可以弱化財務風險[1-2]。
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假設H1
H1:其他條件不變時,履行社會責任能夠降低財務風險。
2.2企業社會責任、控股股東股權質押和財務風險
優序融資理論和信號傳遞理論認為,企業采取融資手段的優先級應為內部融資大于外部融資,而股權質押是一種外部融資方式,這意味著內部融資已然無法滿足企業日常運轉的資金需求。這些都在向市場傳遞一個股東目前在融資約束條件下資金緊缺的消極信號,并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的程度或規模越大,就意味著資金短缺越嚴重。然而,企業進行社會責任實踐需要大量的資金支持[3],并且上市公司通常將企業社會責任項目的執行放在核心業務項目之后[4]。因此,股權質押行為是為了獲取滿足企業日常運轉的資金,以支撐企業的生存和發展,并無額外的時間、精力和資金進行需要長期積淀才能反哺企業的社會責任實踐。與此同時,股權質押行為向市場及其他利益相關者傳遞的消極信號,還會使投資者的投資意愿下降。因此,股權質押行為不僅意味著其本身在融資約束加持的條件下資金緊缺,而且還會導致進一步的融資約束,加劇企業財務狀況惡化的進程。此外,劉益等(2022)研究發現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5]、質押程度[6]和質押規模[7]對企業社會責任的履行具有抑制作用。與此同時,王新紅和曹帆(2021)強調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8]和質押規模[9]均促進財務風險的加劇?;谝陨戏治?,提出三個假設H2a、H2b和H2c。
H2a: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作用。
H2b: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程度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作用。
H2c:?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規模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作用。
3研究設計
3.1樣本選擇和數據來源
文章選取2010-2021年我國全部A股上市公司作為研究對象,并對樣本公司做以下處理:其一,剔除金融行業和被ST、*ST的上市公司;其二,刪除變量存在缺失值的公司;其三,對所有連續變量進行1%上下的縮尾處理;最終得到10075個觀測值后用Stata?15進行實證分析。此外,文章所有數據均來源于國泰安數據庫。
3.2變量選取
3.2.1被解釋變量
財務風險(F)。文章采取周首華和楊濟華(1996)[10]的F分數模型作為財務風險的衡量指標,該指標數值越大,意味著企業財務風險越小。計算公式如下:
3.2.2解釋變量
企業社會責任(csr)。文章采用國泰安數據庫中關于11個維度的社會責任信息是否披露(披露為1,否則為0)的加總作為企業社會責任的衡量指標??第w宇等(2023)也是采用該指標對企業社會責任進行衡量[11]。該指標評分越高,說明履行的企業社會責任實踐越多。
3.2.3調節變量
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文章采用三種衡量指標,一為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pledge_sf),即當控股股東年末存在股權質押行為記為1,反之為0;二為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程度(pledge_cd),即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數量與自身持股股數的比值;三為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規模(pledge_gm),即控股股東股權質押數量與上市公司總股數的比值。與王新紅和曹凡(2021)[8-9]采用的控股股東股權質押的衡量指標一致。
3.2.4控制變量
文章采用公司規模、現金持有水平(貨幣資金/總資產)、獨立董事比例、市凈率(每股市價/每股凈資產)、凈利潤增長率、企業成立年齡、第一股東持股比例、凈資產收益率、總資產收益率、應收賬款周轉率和存貨周轉率共11個變量。
3.3??模型構建
文章根據四個假設,建立以下四個回歸模型:
式中,模型(2)中的表示企業社會責任與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的交互項;模型(3)中的表示企業社會責任與質押程度的交互項;模型(4)中的表示企業社會責任與質押規模的交互項,此外,文章所有模型均控制行業和年份。
4實證分析
4.1回歸分析
文章的回歸結果如表1所示。首先,表1第1列為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回歸結果。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csr)的估計系數為0.0152,在1%的水平下顯著,而財務風險(F)是反向指標,這就意味著企業社會責任實踐能夠有效降低財務風險,即研究假設H1得證。其次,表1第2列是在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的影響下,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回歸結果。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csr)的估計系數為0.0152,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pledge_sf)的估計系數為-0.0757,而企業社會責任(csr)與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pledge_sf)的交互項系數為-0.0237,以上三者的估計系數均在1%的水平下顯著。這一結果意味著社會責任表現對財務風險具有一定的弱化效應,而股權質押行為對財務風險則具有一定的促進作用,并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弱化效果,即研究假設H2a成立。再次,表1第3列是質押程度在基準回歸中的一個作用?;貧w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csr)的估計系數為0.0153,在1%的水平下顯著;而質押程度(pledge_cd)的估計系數為-0.0910,在5%的水平下顯著;企業社會責任(csr)與質押程度(pledge_cd)的交互項系數為-0.0485,在1%的水平下顯著。這一結果證明了企業履行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具有抑制作用,而質押程度與財務風險具有正相關關系,并阻礙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效果,即研究假設H2b驗證通過。最后,表1第4列為質押規模對基準回歸的影響結果?;貧w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csr)的回歸系數為0.0152,在1%的水平下顯著;而質押規模的回歸系數為-0.3019,在5%的水平下顯著;企業社會責任(csr)與質押規模(pledge_gm)的交互項系數為-0.1161,在1%的水平下顯著。這一結果揭示了企業社會責任實踐對財務風險的弱化效應,而質押規模促進財務風險的產生或增大,并逆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弱化效應,即研究假設H3c得證。
4.2穩健性和內生性檢驗
4.2.1穩健性檢驗
第一,替換被解釋變量。文章采用Altmam-Z(記為Z)替換財務風險的衡量指標進行穩健性檢驗。吳文洋等(2022)也采用了該指標作為財務風險的代理指標[1]?;貧w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依舊對財務風險具有抑制作用,并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依舊促進財務風險的加劇,依舊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弱化效應,故通過穩健性檢驗。
第二,同時控制年份、行業和省份。文章采用同時控制年份、行業和省份進行穩健性檢驗。吳文洋等(2022)也同時對年份、行業和省份進行控制[1]?;貧w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依舊對財務風險具有弱化效應,并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依舊逆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作用。
4.2.2內生性檢驗
文章采取核心解釋變量企業社會責任單一年度除本樣本外的全部樣本平均值作為文章的工具變量,進行2SLS估計,與吳文洋等(2022)采用的內生性檢驗的衡量指標一致[1]?;貧w結果顯示企業社會責任仍然能夠有效降低財務風險,并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仍然正向影響財務風險,仍然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弱化效應。此外,F值均大于經驗值10,故通過內生性檢驗。
5??結論與建議
文章研究結論為:企業社會責任表現有助于降低財務風險,且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均能促進財務風險,并反向調節企業社會責任對財務風險的抑制作用。因此,企業在實際經營過程中,可以加強社會責任實踐,避免控股股東股權質押行為(包括質押程度和質押規模),以降低財務風險,促進企業可持續發展。
參考文獻:
[作者簡介]黃思燕(1997-),會計學碩,研究方向:風險管理、公司戰略等;韓忠華(1974-),金融博士,碩士生導師,研究方向:風險管理、公司戰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