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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教育權運動中巴安華西學校辦學中國化、世俗化與國家凝聚力體現

2024-04-30 11:36趙艾東
關鍵詞:西康

[摘 要] 1924年,在全國反對基督教及其在華傳教活動和帝國主義利用宗教進行文化侵略的運動高潮中,主張“收回一切外國人在華教育權”的收回教育權運動之發起,具有重大意義。該運動迫使民國政府于1925—1929年間頒布了一系列關于教會學校等私立學校在華辦學的法規法令。為此,1927年西康巴安(巴塘)華西學校組建了董事部,向地方政府申請辦學認可,更名為“巴安華西基督會私立小學?!?,任命中國人為校長,制定了學校章程,并在學校管理、師資配置、課程設置和課堂教學等方面進行了整改,辦學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標志著該校作為中國私立教育體制的一部分與巴安縣立小學校一起構成了當地國民教育體系。這不僅是收回教育權運動在西南民族地區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近代中國學校教育發展重大轉折的縮影。這一典型案例充分體現了收回教育權增強了國家凝聚力。

[關鍵詞] 巴安;華西學校;西康;收回教育權運動;國家凝聚力

[中圖分類號] G09;K26[文獻標識碼] A[文章編號] 2096-2991(2024)02-0100-15

1924年發起的收回教育權運動意義重大,中國人民“首次提出收回一切外國人在華教育權的主張”[1]3389,提出“教會學校須向中國政府立案、注冊,接受中國政府的領導管理;須按中國政府制定的法規改革”[1]3389。1925—1929年民國政府教育最高行政管理機構公布了一系列有關私立學校及學校教育的法規和法令。目前,學術界關于此次運動的研究成果多為論文,專題論述的專著較少。舒新城對中國喪失教育權、外國人設學及收回教育權等問題進行了分析和論述;[2]1-116福建學生聯合會收回教育權運動委員會對此次收回教育權運動作了專門研究。[3]1-56期刊論文主要關涉收回教育權背景和影響等基本問題1、相關人士等個案2、政府[4]等組織與收回教育權的關系;關于此次運動中的地域性研究僅涉潮汕[5]和遼寧省。[6]總之,學界對這場聲勢浩大的全國運動研究甚為薄弱,幾乎未涉民族地區。同時,學界對民國時期西康教育雖有研究,但因相關檔案文獻匱乏,未涉及收回教育權運動,尚不了解收回教育權與巴安的關聯1,專題研究更是無從談起。

筆者基于收回教育權運動的相關史料和研究成果,利用美國基督會(The Disciples of Christ)檔案和年鑒等文獻,結合地方史料和口述史,就收回教育權運動中巴安基督會華西學校董事部的組建、向政府注冊以及校長、師資、課程等方面變化情況,對該教會學校辦學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進行研究,以期以小見大。這不僅可以為系統研究這場意義重大的收回教育權運動提供典型案例、珍稀史料和多民族視角,而且有助于客觀評價收回教育權的成效及對民族地區教育的影響;同時,也有助于從國家與地方互聯視角審視辦學新法規在實施中如何塑造國民并維護國權,以及如何在民族地區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和國家的凝聚力。

一、清末巴安近代教育的發軔、民國初期本土教育的衰敗及教會學校的開辦

巴安,即今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巴塘縣,位于金沙江東岸支流交匯的盆地和川滇藏三省區結合部,歷史上是川藏交通的咽喉。巴安在清代隸屬四川省,1914年隸屬川邊特別行政區,1925—1927年隸屬西康特別行政區(西康特區)和康東道,1928年隸屬西康特區政務委員會。1935年西康建省委員會成立并設西康行政督察區,巴安隸之。1939—1955年巴安縣隸屬西康省。[7]53-56近代以來,巴安西鄰西藏,作為川邊重鎮,具有重要的地緣政治地位,多次發生重大事件。如19世紀后期巴安境內發生了4次抵抗天主教的案件2;光緒三十一年(1905)發生了震驚中外的殺害駐藏幫辦大臣鳳全和法國神父等幾十人事件,清廷先后派四川提督馬維騏和建昌道員趙爾豐率兵平亂。光緒三十二年(1906)趙爾豐升任川滇邊務大臣以后,從巴安開始在川邊推行改土歸流,廢黜土司,將土地和百姓收為“國有”,派流官管理,重建地方秩序,興辦學堂、屯墾、通商、開礦、設電報局等,巴安從此進入了近代化歷程。[8]

在清末川邊興學時期,趙爾豐在巴安設川邊學務總局,各項興學措施首先推行于巴安。官話學堂、初等和高等小學堂陸續開辦,巴安教育盛極一時。[9]光緒三十四年(1908),基督會從康定遷入巴安,從事醫療和辦學等活動。[10]1911年以后,川邊(西康)屬地軍閥內戰,“軍費龐大,教育無著落,各項教育無法舉辦”3,清末興學遂隨戰亂前功盡棄,巴安城鄉學堂停辦,官辦學校的部分學生轉入基督會華西小學4?!栋桶残≈尽酚涊d:“民國成立,總局裁撤,地方多故,學款無著,四鄉學校均停辦。民國十四年,成立教育局,設局長一員,統籌全縣教育事宜,并兼縣立小學校長職?!盵11]1925年,巴安政府才著手恢復小學。1926年縣立兩等小學校開辦5,1927年改設巴安縣立小學校,本土教育復蘇。[12]

巴安基督會華西學校的開辦始于清末。光緒三十四年,傳教士浩格登(James Ogden)到達巴安,負責開展學校的教育事宜1。宣統元年(1909),浩氏開始招生并開展小班教學;當年4月至次年3月,基督會在巴安有全日制小學1所,學生最多時有男生6人,女生4人2。此為基督會在巴安辦學的開端。宣統二年(1910)該校有華西兩等小學校之稱3。因無現成的藏文初級入門教材可供教學,浩格登便自編啟蒙教材4。1911年辛亥革命爆發后,傳教士撤離巴安,辦學停止。[13]1351914年夏,浩格登等基督會成員8人重返巴安;[14]11月1日,華西小學恢復辦學5。在1927年以前,外國人在巴安幾乎處于自由的辦學狀態。1921年,基督會在巴安城外架炮頂新建的校舍落成并投入使用6。在1925年以前,該校含幼兒部、初小和高小,以“華西小學”著稱;1925年,該校增設一年制初中部,更名為“華西學?!盵15]14-15。

二、收回教育權運動中華西學校董事部的組建及向政府請求辦學認可

收回教育權運動要求民國政府收回國家的教育主權。該運動促使民國政府教育部出臺了一系列法規法令。按其規定,1927年華西學校組建董事部,進行辦學整改;基督會重新登記辦學。

(一)事關國家前途的全國運動:收回國家的教育主權或“國權”

20世紀20年代中國爆發的收回教育權運動,“與同期廣泛開展的以‘反帝為宗旨的各類民族主義運動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16]。其中,在全國爆發的大規模反對基督教及其在華傳教活動、反對帝國主義利用宗教進行文化侵略的運動,一般稱非基督教運動。該運動由中國社會主義青年團發起并領導,主要由青年學生參加,許多思想界、政界及學界著名人物也參與其中。1924年12月12日—27日,全國多地同時舉行“非基督教周”,組織公開演講,印發各種通信傳單,開展各種活動,形成收回教育權高潮,進而提出收回一切外國人在華教育權要求,開展“收回教育權運動”[1]831-833,發起人為大力提倡國家主義教育的陳啟天。當年陳氏任上海中華書局編輯,主編《中華教育界》,[1]369次年2月出版了“收回教育權運動號”[1]5238???。對發起該運動的必要性,陳氏后來總結道:

教育是一種國家主權,是近代教育的一種原則。不幸中國自五口通商以來,歐美各國教士在中國各地設立學校,將中國國民造成外國教民,以達到他們侵略的野心,前清及民國政府對于教會學校多抱忽視的態度,只是不準立案而已。因此中國教育權漸次喪失于外國教會,成了列強在華一種特殊勢力,足以驚心動魄,乃有最近幾年來收回教育權運動。[17]346

近代教育家舒新城對廣義和狹義的“教育權”進行了界定和剖析,指出狹義的教育權“專指國家的施教育權與國民的受教育權,為一國所特有的權利,故亦可謂之為國權”[2]1。收回教育權運動針對狹義教育權,旨在收回一個獨立的國家辦教育的主權和“國權”[2]4或教育行政權,包括“厘訂教育宗旨及教育政策權”、建立學制系統的“創制權”、依法辦理和監察辦學是否合法的“檢察權”,以及對不合教育法規辦學的“處決權”等。[2]6-8該問題與國家的前途關系甚大。[2]1

收回教育權運動在全國高漲,迫使政府采取一定的措施。1925年11月,北京政府教育部頒布第16號布告,聲明“外人捐資設立學校,應與本國各私立學校一律待遇”,并附《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稗k法”全文如下:

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一、凡外人捐資設立各等學校,遵照教育部所頒布之各等學校法令規程辦理者,得依照教育部所頒關于請求認可之各項規則,向教育行政官廳請求認可。二、學校名稱上,應冠以私立字樣。三、學校之校長,須為中國人,如校長原系外國人者,必須以中國人充任副校長,即為請求認可時之代表人。四、學校設有董事會,中國人應占董事名額之過半數。五、學校不得以傳布宗教為宗旨。六、學校課程須遵照部定標準,不得以宗教科目列入必修科1。

由于在華基督教教育組織的反對,外國差會在華所辦各類學校向中國政府立案注冊的進展十分緩慢。1927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頒布的一系列法令對私立學校進行了明確規定,隨后教會學校才“陸續開始”申請辦學認可。[18]319-320其后,大部分教會學校由中國人擔任校長,“把宗教課和宗教活動作靈活改動,并盡量參照中國政府的教育體制作適當調整”[1]3389。

(二)1927年巴安華西學校董事部的組建及向政府申請辦學認可

1927年巴安縣政府廢除勸學所和政府教育科,成立教育局,對全縣教育進行管理2。當年基督會即執行新法規,辦學也發生了變化。實際上,當年華西學校受巴安局勢影響,生存艱難。上半年,學生雖已全部注冊入校,但因周邊戰亂、交通受阻,基督會無法獲取從美國匯來的經費,5月時,經費就已耗盡,學校幾乎關門,僅留自愿服務而不領薪的教員。8月,學校新聘3名教員,其余人則繼續作為教學志愿者。浩格登、貝爾義(Bare)和皮得生(Peterson)3對傳教士夫婦及楊安(Young)也義務參與教學3。盡管如此,基督會按《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中有關學校董事會中國人占董事名額應過半數的規定,又據1926年10月廣東國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員會公布的《私立學校規程》《私立學校校董會設立規程》和1927年南京國民政府頒發的新法規,對學校管理進行了整改。[1]52391927年8月2日召開的非正式會議確定了董事部成員名單,并商定5項事務:“一致同意學校董事部(The School Board)由以下成員組成:傳教士浩格登夫婦和皮得生夫婦;漢族成員李國光、李國榮、胡崇儒、胡國忠、謝吉儒和楊宗文。浩格登任一個月的執行主席,皮得生夫人為英文秘書,謝吉儒為中文秘書。學校每個月的經費預算不超過100盧比(rupees)。所有學生按規定都應交學費。學費金額如下:幼兒園每生每月0.25盧比;初小一至二年級每生每月0.25盧比;初小三至四年級每生每月0.50盧比;高小一至二年級每生每月0.75盧比。未來幾個月教師薪水預定如下:幼兒園教師按每月教學學時(per month hour of teaching)為3盧比,初小一至二年級教師按每月教學學時為3盧比?!?

由上可見,當年華西學校由幼兒園、初小和高小三個層次構成;董事部按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要求組建,由4名傳教士和6名中國人組成,中國人過半數,主席暫由浩格登擔任。在辦學中諸事由董事部商定。當年,辦學經費困難,故此會主要商議了財務問題并作出決議,如經費預算、學費收取規則和金額及教師的月薪等。

據1927年鄧昆(Duncan)和浩格登的報告,11月30日,巴安基督會按政府令,向當地教育局重新登記注冊,對學校進行了整改和重組1。鑒于4月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后就頒布了系列法規法令,故從注冊時間看,巴安當年就執行了新法規,對于地處西南崇山峻嶺中且時逢戰亂的巴安政府和校方來講并不易。其時,華西學校的注冊學生僅為75人,其中54人為基督會孤兒院的孤兒,21人來自社會2?;綍€先后任命謝吉儒和李國光為副校長、中方校長,將學校名稱冠以“私立”字樣,更名為巴安華西基督會私立小學校。1929年,原校長浩格登在美國去世,該校舉行了追悼會。參會者的一張合影展現了全校師生及地方人士共約105人的面貌,另一合影則呈現了校門上方木匾上“基督會私立華西學?!钡男C?。[19]152-153

1929年4月,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發布《取締宗教團體私立各學校辦法》,[1]5240進一步收回教育主權。同年8月,教育部公布了《私立學校規程》,以及幼兒園和中小學課程的暫行標準?!端搅W校規程》規定:“凡私人或私法人設立之學校,為私立學校,外國人及宗教團體設立之學校均屬之?!盵1]3449-3450同時,教育部還規定“凡私人或私法人及外國人和宗教團體設立的學校為私立學校,其設立、變更及停辦須經主管教育行政機構認可。私立中學及小學以教育廳或特別市教育局為主管機關。私立學校立案后受主管機關的監督和指導……學校如為外國人所設,必須由中國人任校長和院長”[1]3449-3450,對董事會及各級私立學校內部管理也作了規定。[1]3449-3450據1928年檔案,華西小學校董事部當年就進行了重組,7名成員全部為中國人,包括胡國忠、謝吉儒、張桂香、陳玉蘭、袁貞元、張崇瑞和曹宗華3,他們幾乎均為漢藏基督徒。同時,精通漢藏語兼通英語的李國光接任巴安基督會教育委員會主席浩格登的職務,負責傳教點的教育事務。如此一來,美國傳教士不僅完全退出了學校董事部,而且不再負責傳教點的教育事務4。校務由中國人而非創辦該校的外國人決定,體現了教育權的收回和辦學的進一步中國化。漢藏人員共同治校,則體現了學校的本土化特點,促進了漢藏文化交往、交融。這是全國收回教育權運動在民族地區巴安取得的顯著成效。

三、從校長、師資及章程看收回教育權運動對華西學校和巴安教育的影響

辦學新法規和法令實施后,美國人擔任該校校長的狀況得到進一步改變,中國教員人數增加,1928年秋,華西學校制定了新的學校章程并開始執行。

(一)從校長和師資看收回教育權運動對華西學校和巴安教育的影響

據傳教士記述,該時期華西學校的美方校長任職情況如下:1921年底,鄧昆夫婦從美國來到巴安;1927年6月28日,時任校長的鄧昆離開并返美5,浩格登接任校長6。1928年,浩氏在臨近5月26日離開巴安時,將學校管理權交給傳教士皮得生7;1929年8月,鄧昆返回巴安后接管學校8。從年度統計看,1929年底鄧昆在年報中記錄道:1926—1927年華西學校共有12名中國教員,其中德拉、劉家駒、林竹春、何世麟、白尚文、拉喜、謝吉儒、李國光、何桂香、胡崇儒為藏族,胡鴻文和陳澤明為漢族;美籍教員包含鄧昆夫婦和皮得生夫人3人。浩格登的工作是對全校漢藏教員和美籍教員進行藏語培訓。在該校向政府請求認可前,設有初中部,開設4門學科。1928—1929年度,學校根據政府新令進行了整改,辦學進一步走向中國化和本土化。其中,皮得生卸任小學校長并任命藏族人李國光為校長和董事會負責人,謝吉儒任中方校長,皮得生任中學部校長,美籍教員僅有皮得生夫人1。該記錄顯示當年學?;謴土顺踔胁?,這與上述木匾上的校名互為印證。另據西康特區調查,1928年下半年,校長由皮得生和謝吉儒共同擔任,聘文牘1人、教員8人、雜役2人。[20]該統計與基督會的數據一致且彌補了1928—1929年度基督會對人員統計的缺失。再據地方志記載,1929年該校有教師7人,其中美國人僅2名。[7]3581928—1929年,西康特區也開展了兩次教育調查。據1928年《西康特區政務委員會匯造康區各縣學調查表》,巴安辦學狀況如表1所示:

據表1顯示,1928年下半年公立和私立學校在校生人數大致相當,華西小學校共有73名在校生。皮得生進行了更為詳細的統計:當年年底華西小學校共有80名在校生,其中孤兒有60人,占全校學生人數的75%2,意味著辦學經費主要依靠基督會而非學費。再據1929年西康的調查,巴安僅有兩所學校,辦學簡況如表2所示:

1928—1929年基督會的記錄和西康調查統計表對傳教士任華西小學校校長的信息雖不一致,但均記載由美國人擔任校長。此現象說明,因為私立學校的經費來源主要是教會,所以傳教士難以完全退出辦學。盡管如此,在對史料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筆者認為收回教育權運動對巴安華西學校乃至對巴安教育發展產生了三大影響。

第一,影響最為顯著的是1927年成為巴安近代學校教育發展的重要分界線。1928年,曾在華西學校就讀并時任班禪代表的格桑澤仁1對川邊(西康)教育評論道:清末趙爾豐在巴安實行強迫教育,開辦多種學校,但辛亥革命之后,“川邊鎮守使一共換了四五個,他們只知道把持地盤,剝削人民,人民教育,什么實業,一樣也不去理會。若說學校嗎?連他們駐節的地方打箭爐也沒有看見他設有過一個中等學校,提起真令人冷齒”[21]。清末官辦小學停辦后,本土教育荒蕪。1926年,新任縣知事雷振華重視本地教育,“從公糧中撥糧50石作學校???,并聘請專職教員,兩等小學人數漸增”[15]15。次年8月,他又廢“巴安縣立兩等小學”,另設巴安縣立小學校。[15]15據1927年統計,巴安境內共有4316戶,2.8萬余人。當地藏族人口占絕大部分,其余很多人為“漢回及外籍僑寓者”[11]。其時當地傳教士及其子女多達20余人。[19]151在這樣一個以藏族為主的多民族聚居社會中,本土近代學校教育長期缺失,巴安政府重振教育,實施教育部的《外人捐資設立學校請求認可辦法》??梢?,在收回教育權運動期間,國家教育主權在巴安得到行使具有重要意義。

第二,在全國收回教育權運動期間,巴安教會學校培養的本土知識精英為當地教育權收回發揮了重要作用?!段骺堤貐^政務委員會匯造康區各縣學調查表》隱含一個重要史實,即巴安縣立小學校長劉家駒(格桑群覺)清末就讀于縣立小學,1918—1919年就讀于華西小學高小部,曾兼任小學部漢語和圖畫課教員,畢業后留校任校長,任期為1920—1923年。[15]157該校在由傳教士任校長的同時,又委任本土藏族人任校長,此事發生在收回教育權運動開展之前,可見華西小學在本土化適應過程中培養了本土知識青年。在收回教育權運動期間,劉家駒曾任縣教育局代局長。1927年8月縣教育局成立,辦公地點設于關帝廟,每月政府撥款藏洋30元,設局長1人,名為彭啟乾。從其薪金可見,月薪為藏洋30元。1928年上半年,彭啟乾辭職。在此窘境下,劉家駒代任局長并維持了縣立小學的開辦。[22]1927年基督會的年度工作總結會首開先例,邀請本土人士圍繞各自工作進行自由發言。劉家駒作了題為《關于學校的本土批評》(Native Criticisms of the School)的報告,他不僅在實踐中,而且在教育理念方面致力于本土教育的探索。[23]在這個時期,他還與從華西學校畢業的藏族知識精英格桑澤仁[15]148和洛松鄧珠(江安西)[14]185-186共同發起成立巴安青年會,該會成為當地漢藏社會頗有影響力的“知識分子之家”[15]161。1929年劉家駒赴南京蒙藏委員會工作。[15]157從這一系列史實可見,華西學校培養的精通漢藏語言和文化的本土知識精英促進了教會學校的教育權向本土的轉移和地方教育的發展。

第三,在1926—1929年,華西(?。W校的教師以漢藏教員為主。漢藏成員組成董事部和中國人任校長等史實表明,該校的美方教會勢力大為削弱,教育主權逐漸從傳教士手中轉移到國人手中。

(二)1928年《巴安華西基督會私立小學校章程》的制定與辦學的世俗化

在皮得生任校長期間,最突出的管理措施是于1928年8月制定了《巴安華西基督會私立小學校章程》。章程以漢語而非英文寫成,體現了辦學的中國化。章程包含10條規定:“1.本校教員在未上課以先,應各到教室整理潔凈再行上課,以種衛生。2.本校各班學生在上課時應以整齊,以免錯亂校規。3.凡上課時不宜高聲,以免妨害各生課程。4.在校教員在未上課,應先到15分鐘,在校務室劃到,再去上課。5.倘本校教員,應有特別事件方可請假。6.若本校教員無故請假,宜照校章扣薪。7.凡本校校生及教員等在上課時間,無故亦不能笑喜連天,以免妨害校務,更使觀者不雅。8.本校教員及學生在教室不能吐食他物,免害衛生。9.本校各生所用紙筆書籍等亦宜保存無失,若無故失去損壞,即照第六條論。10.本校教員及學生等應宜慎守校規,各按本分,勿犯,本校即照章獎賞,考期加分,切切亦知?!?

該章程對師生舉止行為和教員職責等作了具體要求和規范,如講究衛生、遵守課堂紀律和校規、愛護文具,未涉及政治問題和意識形態,也未包含任何宗教因素。盡管章程的制定說明傳教士仍保留了一定管理權,但總的來看,在基督會創辦的教會學校中,辦學走向了世俗化。

四、巴安華西學校課程、教材、教學內容的中國化與世俗化

1927年以前,教會學校在華辦學有其宗教目的,課程和教學內容有其宗教性,華西學校也不例外。在該時期,華西學校的課程分為世俗性、宗教性,以及兼有世俗性和宗教性的唱歌課程三大類,同時開設實踐性的技能課。就科目看,學科發展經歷了從開辦時科目較少到逐步規范化的過程。語言類科目包括藏語、漢語、英語,三語教學從幼兒園一直貫穿到初小和高小2。以1920—1923年為例,該校開設藏文、國文、歷史、地理、算術、衛生等世俗課程;除藏文外,課程與全國小學的課程大致相同;漢語或藏文圣經中的一些內容為必修課,音樂課還教唱贊美詩等3。該校教材多從成都、重慶、昆明等地采購。[7]358

1927年10月,全國最高學術教育行政機關中華民國大學院在南京成立。[1]52391928年9月13日,南京國民政府大學院中小學課程標準起草委員會修正通過小學課程科目案,暫行以下小學課程科目:“國語(語言、讀書、作文、寫字),算術,黨義(包括公民),歷史,地理,衛生,自然(包括園藝),體育,音樂,形象藝術(得簡稱形藝,包括繪畫、剪貼、塑造等),工藝(以衣食住行為體,包括農藝)?!盵24]該規定具有一定靈活性,可以合并一些科目,如按新學制課標,黨義、歷史、地理、衛生,可合稱社會科,社會、自然可合稱常識科。[24]1929年4月,國民政府通令公布的《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分教育宗旨和實施方針兩部分內容。教育宗旨為:“中華民國之教育,根據三民主義,以充實人民生活,扶植社會生存,發展國民生計,延續民族生命為目的;務期民族獨立,民權普遍,民生發展,以促進世界大同?!?實施方針共8條,與小學相關的法令有4條:一是“各級學校之三民主義教育,應與全體課程及課外作業相貫連,以收篤信力行之效”[1]4929;二是“普通教育,須根據總理遺教,以陶融兒童及青年‘忠孝仁愛信義和平之國民道德,并養成國民之生活技能,增進國民生產能力為主要目的”[1]4929;三是“男女教育機會平等”[1]4929;四是“各級學校及社會教育,應一體注重發展國民之體育”[1]4929。隨著收回教育權運動的發展和新法令的實施,教會學校的性質發生了根本性轉變。

就華西學校而言,該校在執行新法規和法令的過程中,根本性轉變首先體現在教育目的必須轉變為符合“中華民國教育宗旨”的教育目的;其次體現在課程中,即所設課程包含的世俗性課程與其他學校大致相同。據巴安地方史料記載,民國時期該校課程“以教學漢藏文為主,并可選修英語,規定從小學開始,就必須學好藏文字母和拼音,還要求熟記文法口訣;升入初中后,又要求熟記生字詞語,學好藏文文法。校內還兼辦有皮革、印刷、縫紉、紡織、醫療等職業科目,由學生自由選學”1。據基督會史料記載,該校除按政府規定開設常規課程(regular courses)外,針對漢藏學生普遍貧困的狀況,還開設了與謀生需求相結合的手工技能課,如書籍裝訂、制鞋、縫紉、編織、園藝和農作等科目的教學,以“訓練學生的手藝、頭腦和心智”2。這些實踐性手工藝課程,既是對該校長期進行的“校內實業項目”(School Industrial)[14]的繼續發展,也是對三民主義教育宗旨的貫徹和實施。為了滿足教學需求,傳教士均承擔了數項工作,如浩格登承擔了藏語教材翻譯和教學等3。另一顯著變化是唱歌課的教學內容發生了改變。在皮得生的學校工作記錄中有張散頁,上面用中文和簡譜抄寫了從1926年7月起廣州國民政府啟用的以黃埔軍校校歌為“代國歌”的《國民革命歌》。全部歌詞如下:“打倒列強,打倒列強,除軍閥,除軍閥;國民革命成功,國民革命成功,齊歡唱,齊歡唱。打倒列強,打倒列強,除軍閥,除軍閥;努力國民革命,努力國民革命,齊奮斗,齊奮斗?!?該頁面標注了歌名和“代國歌”三字,歌詞一字不差??傊?,該時期中國的“最強音”——代國歌的教唱,取代了基督教贊美詩,成為華西學校的教育權被收回、國家凝聚力被展現的顯著標志。課程考試的顯著變化是,以往由設于成都的華西基督教教育聯合會(West China Christian Education Union)提供考試試題和評定考試成績的做法被取締,華西學校的教師自行出題和評卷5。這就意味著學校不再是宗教團體和基督教教育的一部分。學校還采取了一些“中國化”措施,如在校門兩側圍墻上加蓋了中式瓦片,學校的標識牌一律改用中文,這就使學校的中國“氛圍”變得濃厚起來6。

1929年8月南京國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的《私立學校規程》規定,私立學校立案后,“其組織課程及其他一切事項,須遵照現行教育法令辦理”[1]3449-3450,進一步加強了對私立學校的管理;規定私立學校如為宗教團體所設,不得以宗教科目為必修科,不得在課上作宗教宣傳,不得強迫或勸誘學生參加宗教儀式,小學不得舉行宗教儀式。[1]3449-3450依據以上規定,巴安基督會的宣教事工退出了華西學校,基督會也取消了圣經學習等宗教課。據當地人回憶,該時期政府令華西學校以前使用的舊教材“統統不準用”7,完全用收回教育主權后的新教材,“學校用的課本都是‘新學制教科書;掃除舊文化,創立新文化”8,對教會學校的教育給予了“沉重打擊”9。由此,該校從培養基督徒的辦學體系轉向了以三民主義為依據、培養中國國民的教育體系,展示了在華教會學校轉變為由“國家統一管理”的中國教育體制的一部分。[4]

五、1928—1935年華西學校辦學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后的狀況與中國近代教育發展

以下就辦學經費和設施、年度統計數據和1928—1935年辦學狀況等方面,對華西學校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以后的辦學情況進行考察,探討收回教育權運動對教會學校和中國近代教育所產生的影響。

(一)1928—1929年華西學校的師生狀況

1928—1929年,皮得生所制《巴安基督孤兒一覽表》”反映了華西學校高小的部分生源和學生等信息。高小含兩個年級,在讀生中12人來自孤兒院:二年級有王信安(16歲)和張麗春(19歲)2人;一年級有9人,從15歲至20歲不等,包括劉紹禹、王信隆、鮮淑清、馬宜貞、姚慕蘭、浩谷蘭、曹春華、吳蓮惠、浩桂香;當年高小畢業1人,即黃世杰(藏名祥秋)1。同時,皮得生所造初小1—4年級學生名冊反映了在校生人數、就讀班級和教員等狀況。

由上文表3可見,1928年秋華西學校初小共有4個年級5個班,在校生59人(男生25人,女生34人)。除一年級有2個班外,其余年級各有1個班。男女學生和漢藏學生不僅同校,而且按學習程度混合編班,這既是與同時期國內其他許多學校的顯著差異,也是民族地區華西學校的本土化特色。

筆者在檔案中發現了一份珍稀手寫記錄,為1928年皮得生對該校全年每月情況所作的統計,具體如表4所示:

表4顯示:1.該校確實按教育部法令重新注冊并在校名中添有“私立”二字。2.校名為“學?!倍恰靶W?!?,與前述1928—1929年度皮得生任中學部校長和木匾上的校名互為印證,說明該年度初中部已經恢復;同時,原表中兩處“二?!钡膫渥⒄f明,該年度華西學校的初中部恢復,小學和初中合稱“二?!?。3.下半年學生人數略增,女生多于男生。4.全年行課202天。5.在費用收支中,“賣出貨物”當為學校將從內地購入的文具賣給學生所獲收入,以及學生將在實踐性手工藝課上制作的手工藝品賣出后所獲收入;“學金”的信息不詳,有可能是該校投入教學的經費或是從部分學生那里收取的學費;此外,尚有辦學產生的雜費,即“雜支用藏洋”;從教員月薪金額看,3月、4月、8月和12月的薪水金額達130元藏洋以上,其余月份不足100元藏洋,可見行課期間教員人數有所增加。6.該校當年的基本開支和所需流動資金(動產)較多。

(二)作為中國教育體系中的私立學校:辦學經費和設施狀況及辦學困境

如上文表4所示,1928年該校全年支付給本土教員(不含美國傳教士)等人的薪水共計藏洋1122.75元,雜費支出約藏洋104.5元,學生中孤兒人數占比較大,這些數據說明了該校經費主要依靠基督會撥款;該年度開支總共為大洋820.32元,原表中備注所記的由美國補助大洋657.27元1,說明了經費主要來源美國。因此,華西學校在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后,辦學者必須繼續提供經費和物資,方能維持學校運轉;而在西康開辦這樣一所規模小、以孤兒為主要生源的學校,成本甚高。同時,校舍等硬件設施也至關重要。據基督會統計,1927—1930年,華西學校的校舍建筑和設施總價值為5300金幣(墨西哥元)2,1930—1931年,其價值降至3000金幣(墨西哥元)3。另據西康特區調查,該校資產狀況如表5所示:

據表5所示,該校不動產(即1921年建成的校舍等硬件)共約藏洋5000元,這是該校賴以生存的基礎;動產即為美國基督會總部每年下撥的數百元(藏洋)教育經費。據表4,1928年總部對該校的補助折合大洋約657元。該校的支出統計與西康調查表均顯示,基督會在巴安除了修建校舍等投入外,每年尚有持續的辦學投入。因而,華西學校與該時期其他在華教會學校一樣,面臨這樣一種情形:

一方面,收回教育權后,學校創辦者必須繼續為私立學校提供辦學經費和設施。教會學校僅投入、不產出的狀況使其在1929年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后生存愈發艱難。在這當中,華西學校更是難上加難。在1929年前后,基督會總部完成的一份有關巴安差會的評估報告指出,該點面臨中國及所在西康動蕩的局勢,巴安閉塞且距離美國極遠,當地環境對傳教士的生存和身心健康有極大挑戰性;制約因素頗多,尤其是“開支巨大”[25],該點是基督會海外差會中經費投入大且“最昂貴的”一處。[25]從地方看,1932年,巴安發生重大武裝沖突,即格桑澤仁事變,華西學校的校舍在沖突中受損。[19]176就巴安基督會傳教士而言,20世紀20年代末他們陷入來自教會、地方政局、世界經濟危機和生存壓力等種種因素交織的重重困境中,最終于1932年關閉傳教點后離去,[25]該校的衰落不可避免。盡管如此,基督會委托本地教務委員仍將辦學維持了一段時間,正如調查者所了解到的:“當地福音堂亦設有私立華西初級小學一所,分二班,計男生二十名,女生十四名,幼稚班一班,男生九名,女生三十名,教職員五人,薪水平均每月大洋十元,年由美國教會匯撥大洋1500元至巴,以備開支?!盵11]這一情形維持到1935年秋,此后學校無法繼續開辦。[26]234此結局與1927年前其辦學興盛的景象形成鮮明對照。

另一方面,收回教育權運動所促發的一系列辦學整改,從根本上使教會學校的辦學初衷和“培養有文化的基督徒”的目的落空,對其教育活動造成嚴重打擊。就華西學校而言,1930—1931年,全校注冊學生增至93人。其中,初中部有5名學生注冊,從而使其教學的組織形式成為“中學常設班”(regular middle school class)。同時,該校遵守新的辦學法規,“學校在很大程度上由時任校長的中國人吳先生(Mr.Wu)掌管”1。學生人數的增加和班級的增設使該校辦學規模擴大,這就意味著教會必須投入更多的辦學資金、設施和人員。同時,中國人任校長的法規使其辦學進一步中國化,教會和傳教士越來越難以介入教育活動和學校管理。這也是世界經濟危機爆發后部分教會學校難以為繼的原因之一。換個視角看,這種狀況就為20世紀三四十年代中國本土學校教育的崛起爭取了空間。本國獨立自主辦學,不僅培養了本國的國民和國家所需人才,而且無疑也為增強中華民族和國家的凝聚力發揮了重要作用。

六、結 語

1927年,華西學校按新法規向政府申請辦學認可后,辦學走向中國化和世俗化。此過程是聲勢浩大的收回教育權運動對中國近代教育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縮影。正如胡衛清指出的那樣,“從此教會學校不再作為一種外國教育體制存在,而是作為中國私立教育體制的一部分由國家統一管理”[4]。更名后的“巴安華西基督會私立小學?!迸c縣立小學校構成了巴安國民教育體系,標志著清末以來的外國教育體系在巴安的消亡和巴安近代教育發展的重大轉折。這既是收回教育權運動在西南民族地區取得的重要成果,也是“中國民族主義運動的偉大勝利”[4]在西康多民族社會的充分體現。

就該校而言,中國人任校長和董事部的中國化意味著教育權向地方政府和社會的轉移。該校作為教會學校,從培養基督徒轉變為不以宗教為教育宗旨,宗教課程被取消,并在考試方面不再接受華西基督教教育聯合會的領導,經歷了世俗化的轉變,這些轉變標志著國家在巴安收回了教育主權。巴安傳教士在學校的宗教活動、科目和教學的取消最終使其無法實現在學校的宣教目的。在此情形下,1931年華西小學與巴安縣立小學仍然并存,甚至恢復了初中部,[27]此后該校則勉強維持到1935年。

從國家治理角度看,全國性的收回教育權運動迫使國家出臺了一系列教育法規和法令,并在偏遠地區得到落實,以此改造了教會學校,促進了地方教育發展。國家在西康及巴安收回辦學主權,增強了國家的凝聚力。新的國家教育宗旨及其方針在巴安漢藏學生培養過程中的實施,無疑達到了此目的。在這一過程中,具有家國意識并胸懷大志的藏族知識精英群體在巴安的出現,明顯與收回教育權運動和國家的辦學管理有著內在的聯系。以上諸因素結合起來,成為1940年代巴安教育再度繁榮、漢藏人才輩出,以及巴安成為西康文化高地的重要原因。[9]教育要產生比較明顯的效果,往往需要數年時間。鑒于教育的這種“滯后效應”,放大到全國范圍看,收回教育權運動所產生的復合且連鎖的效應必然是疊加性的且不僅限于教育。收回教育權運動的勝利,作為“中國民族主義運動的偉大勝利”[4],為新民主主義革命取得偉大勝利奠定了一定基礎。

今天,雖然時代大不相同,但在實施國家制定的中長期教育戰略規劃《中國教育現代化2035》過程中,[28] 如何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和國家的凝聚力,仍然是必須高度重視的現實問題。為此,一方面需要以史為鑒,以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增強中華民族共同體和國家的凝聚力為思想引領;另一方面既需面向世界和未來,又需注意多民族的社會特點,在辦學中科學地推進中國教育現代化,避免形式主義和走極端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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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inicization, Secularization, and National Cohesion of

Baan Huaxi School in the Movement to Reclaim Education Rights

[Abstract] In 1924, during the peak of the nationwide opposition to Christianity and its missionary activities in China, as well as the imperialist use of religion for cultural aggression, the launch of the movement to reclaim the right to education of all foreigners in China was of great significance. This movement forced the Republic of China government to issue a series of laws and regulations on private schools such as church schools operating in China between 1925 and 1929. For this reason, in 1927, the West Kangbaan (Batang) West China School established a board of directors, applied for school accreditation from the local government, renamed it as the “Baan West China Christian Private Primary School”. It appointed Chinese as the principal, formulated the schools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and made improvements in school management, faculty allocation, curriculum setting, and teaching, leading to the localization and secularization of education. This marks that the school, as part of Chinas private education system, together with Baan County Primary School, constitutes the local education system. This is not only an important achievement of the movement to reclaim the right to education in the southwestern ethnic areas, but also a microcosm of the significant turning point in the development of modern Chinese school education. This typical case fully demonstrates that the revocation of the right to education has enhanced national cohesion.

[Key words] Baan;West China School;Xikang;the movement to reclaim education rights;national cohes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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