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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區域經濟互動的新升格高職院校辦學模式重構

2014-04-29 00:44關琦
教育與職業·理論版 2014年23期
關鍵詞:辦學模式區域經濟高職教育

[摘要]新升格高等職業院校是我國高職教育事業的重要支撐力量。文章闡述了新升格高職院校內涵及特征,并從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辦學模式的法律環境問題和制度體系問題、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的實體性融合機制缺位等角度揭示了當前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過程中的若干障礙,提出支持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型辦學模式的法律環境建設、健全其制度環境、創新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教育的實體融合式辦學模式等可行對策。

[關鍵詞]區域經濟 ?高職教育 ?辦學模式

[作者簡介]關琦(1979- ),男,黑龍江綏化人,南京化工職業技術學院,講師,碩士,研究方向為高等職業教育教學管理。(江蘇 南京 ?210048)

[中圖分類號]G719 ? ?[文獻標識碼]A ? ?[文章編號]1004-3985(2014)35-0015-03

高職教育的快速發展為區域經濟發展提供了大批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為滿足高職教育辦學規模擴張的需求,我國職業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大量中專院校升級為高職院校。此類具有特殊辦學背景的高職院校面臨的首要問題是如何擺脫其中專辦學階段遺留下來的低階辦學模式烙印,并結合區域經濟特點,通過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方式來實現其辦學模式的轉型,逐步升級為名副其實的高職院校。部分由中專升格的高職院校在初創階段存在辦學理念模糊和辦學模式不適應區域經濟發展現實需求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如下方面:一是部分新升格高職院校存在盲目定位高職辦學模式的問題。部分新升格高職院校因缺乏充裕的師資力量而采取盲目沿襲過去中職階段的辦學模式,其所培養的畢業生難以滿足區域經濟對高素質技能型人才的需求。二是部分新升格高職院校在辦學模式定位上存在單調模仿式辦學理念定位的問題。新升格院校急于擺脫中職痕跡,盲目效仿大學,致使學院后續發展“四不像”,競爭力弱化。盲目模仿戰略指導下的高職辦學模式所培養的畢業生,其理論基礎與普通本科院校學生有差距,而實踐技能水平則顯不足。當前我國高職教育事業在步出規模擴張階段后,已步入內涵式發展階段。高職院校需要結合區域經濟發展特點和高職教育事業的內在規律,樹立高職教育品牌并持續推進高職教育的內涵式發展,以促使我國高職院校真正邁入高職教育可持續發展的正途。

一、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的問題剖析

(一)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辦學模式的法律環境問題

1.當前高職教育類法律法規缺乏對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項目的實操性制度安排。從立法層面分析,現行的高職教育類法律法規缺乏可操作性?!吨腥A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全文雖然有15處提及高職院校與區域內產業企業展開合作的相關事宜,但多限于一般性描述。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中第六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敝T如此類立法條款的問題在于立法者缺乏對當事各方在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的詳細規定。在高職教育相關法律法規條文未能明晰責權關系的情形下,立法工作者試圖依靠企業和高職院校的自覺性、能動性來促進高職院校與區域范圍內產業企業展開合作,這種理想化立法理念與當前職業教育市場化趨勢下的高職院校和企事業單位都趨向于經濟人的現實相背離,其結果勢必阻礙了諸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等各類高職教育相關法律法規立法目標的實現。

2.高職教育類相關立法工作偏重對各當事方的責任約束而忽視利益激勵。促進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相關立法工作過于關注對區域經濟實體的責任約束,對當事方的切實經濟利益實現問題關心不足。市場經濟條件下的高職教育辦學模式設計也應當關注高職教育投資方的投資與回報問題。當前高職教育事業被立法者上升為企業應盡的義務,而立法沒有為承擔高職教育義務的企業應享有的合法權益提供必要的保障。作為市場經濟主體的企業有著切身利益訴求,為實現自身經營績效目標的最大化,企業在與高職院校展開業務往來的過程中通常采取利己行為,對需要企業大量支出人力、財力和物力且難以及時、足額獲取回報的合作事項,通常選擇回避策略來應對;企業對部分具有較大責任風險而收益較少的校企合作項目也缺乏參與能動性。雖然政府稅務部門對于企業與高職院校展開合作項目的部分費用支付執行稅收優惠政策,但諸如《企業支付實習生報酬稅前扣除管理辦法》之類的文件可給企業帶來的實質性利益難以彌補其成本支付,且地方稅務部門在執行該類涉及稅收減免政策時限定苛刻的執行條件,由此造成的稅收優惠政策執行難的問題大幅增加了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制度成本。另外,當前高職教育類立法對于企業不履行其所應當承擔的高職教育義務的行為缺乏懲罰性立法約束,對于政府強制企業支持地方高職教育事業的行政指令,企業不用為其逃避該指令而付出代價??傊?,缺乏利益驅動和制度約束的高職教育立法現狀降低了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的效果。

(二)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辦學模式的制度體系問題

1.行政力量主導下的高職辦學模式與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辦學模式間存在沖突。從高職教育的初始辦學使命的角度來分析,區域經濟實體與高職院校展開互動型辦學模式是符合區域經濟實體的現實利益的。區域經濟實體正常的反應是主動參與高職教育事業并主導高職教育辦學模式建設,在此過程中高職院校的正確反應是因應區域經濟實體的主導性行為,而行政力量這被視為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辦學模式的外部第三方力量,與前兩者相比,其作用處于相對次要的地位。但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實踐中,政府積累了大量宏觀經濟調控的經驗,并將該經驗遷移到高職教育宏觀調控領域中。在當前高職教育辦學模式實踐過程中,行政力量對高職教育領域的干預使得職業教育主管機構的行政命令置換了市場信號的作用,從而將高職教育納入以政府職業教育主管部門為主的行政管理架構中。這種制度設計將處于區域經濟實體與高職院校之間的協調者即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上升為高職教育事業的主導者,從而扭曲了與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教育辦學模式的正常運作規律,誘發了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生產實踐相結合的問題。

2.高職教育辦學管理權重心下移,制約新升格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能力。我國高職院校在20世紀90年代建立起省級統籌式高職管理模式,有效促進了當時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的互動。教育部于1999年在高職教育領域推行新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其主要內容是高職院校的教育事業費由學生繳費和省級財政補貼來承擔。該政策有效緩解了高職教育擴張時期的高職院校辦學經費緊張的局面,但同時也導致高職教育成本向學生家庭轉移,進而導致高職教育不公平問題的滋生。公共財政對高職教育事業的總體投入不足是制約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展開深入互動的主要障礙。高職教育事業屬于公共事務領域,各級政府的財政支出需通過支持包括高職教育事業在內的公共事務領域的方式來體現其公共財政屬性,并且支持對象不僅應當包括公辦高職院校,也應當包括非公辦高職院校。但是,新升格地方高職院校的舉辦者均為地方政府,且大多處于經濟欠發達地區,地方經濟總量相對較低,地方財力較弱,導致這些學校辦學投入不足,辦學經費短缺?;趯W生立場分析,新升格高職院校的教育經費主要源自學生繳費加上一定的財政撥款,但其教育質量與學費交付的性價比遠低于本科類院校,這使得高職院校依靠現有的經濟實力難以支持其建立與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教育辦學新模式。

(三)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的實體性融合機制缺位

1.高職院校未能把握區域經濟產業結構升級契機來推進專業結構調整。新升格高職院校模仿普通本科院校的辦學模式,其專業建設內容從教學計劃到教材選用等各環節都刻意追求與本科院校的一致性。這種翻版式本科院校型高職專業設置理念脫離了高職教育擅長的培養具有較強實踐操作能力的專業技術人才的特點。傳統本科院校的人才培養目標定位為學科型人才,其專業設置和教學內容設計偏重于向學生傳授系統性學科知識,以培養具有較強科學素養的學科型人才為主,其教學內容偏重于理論教學而弱化實踐類教學;而高職教育內容設計則更偏重于向學生傳授專門性技能和支持該技能的必要的理論知識,以培養具有較強動手實踐能力的技術型人才為主,其教學內容偏重于實踐教學而相對弱化理論教學。但是,當前新升格高職院校忽視對區域經濟發展脈動的把握,未能針對區域經濟發展所需產業技術的最新動向來設計其專業結構和教學內容,從而導致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發展所需人才要求相脫節。另外,新升格高職院校的專業口徑設置存在寬窄并存的問題,缺乏專業集群建設思路,使其專業教學資源的融合度不足。升格前的高職院校的寬口徑專業具有專業教學內容豐富且職業適應能力較強的優點;而其窄口徑專業則具有專業知識與技能訓練有深度、專業人才崗位相對穩定的優勢。區域經濟的發展壓縮了專業知識更迭周期,并增加了對具有復合型知識的專業技術人才的需求。新升格高職院校缺乏從專業教學資源融合的角度來整合辦學資源,存在針對區域經濟發展新需求來培養復合型人才的能力相對不足的問題。

2.新升格高職院校缺乏有效的回報社會資本投資的渠道。與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教育事業建設需要與之相匹配的堅實經濟基礎的支持,而資金投入不足則成為制約新升格高職院校發展的首要問題。我國各地財政收支相對緊張,財政對職業教育的投入力度僅能保障公辦高職教師的薪酬開支,新升格高職院校所需的校產投資資金要靠高職院校自行籌措。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新升格高職教育事業建設是高職院校的理性選擇。當前的主流觀點將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行為定位為高職院校為區域經濟提供“社會服務”。市場經濟分析框架下的服務和被服務并非一種義務行為,高職院校提供的社會服務應當且必須收費,高職院校也需為其所接受的社會資本的服務支付費用。但是,高職院校所提供的人才培養服務具有較強的公共產品屬性,如何有效協調高職教育的公共服務特點和高職教育市場運營環境之間的沖突是需要職業教育主管部門深入思考的新課題。從社會資本角度而言,社會資本投資高職院校的目的是獲取利潤而非簡單的義務奉獻,而社會資本獲取高額投資回報率的渠道主要為技術創新或商業模式創新。在現有職業教育管理體系下的新升格高職院校缺乏有效的技術創新和商業模式創新空間,如何找到高職院校與社會資本的共同利益結合點,以實現合作各方的共贏問題是高職院校決策者亟待解決的關鍵性問題。

二、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型辦學模式實施策略

(一)支持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的法律環境建設

1.立法機構應增強支持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的立法工作的可操作性。其一,立法機構應避免追求大而全的傳統立法工作模式,促使立法工作回歸到解決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現實問題。立法機構可針對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若干具體問題制定單行本法律,緊扣制約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熱點問題來制定詳細法條。其二,在制定支持高職教育區域經濟的相關法律時,立法機構應規避在法律文本中列入過多原則性法條,通過詳細規范當事各方應享有的合法權益和應盡的法律義務的方式來確保當事人各方知曉自身的權利和責任,同時規范執法機關的權責界限。立法部門應著力厘清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范圍內的企業之間的權責關系,以及職業教育管理部門的職責內容;規定行政及執法機關和行政相對人應當負有的義務,并明確規定違背其義務所應受到的懲戒措施。其三,立法機構應在堅持程序正義原則的基礎上,規范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程序,并強化行政執法機關對該程序的執行力。

2.立法機構應增強對區域經濟實體參與高職教育事業的激勵性立法。立法機構需充分考慮區域經濟實體的市場經濟主體地位,企業追求利潤最大化的行為是謀求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中的生存權,其在與高職院校合作過程中偏重于經濟利益的考慮自然無可厚非。立法工作者應當從法律制度設計層面向主動展開高職教育互動的區域經濟實體的獲利行為提供必要的法律保障。面向區域經濟互動的高職教育事業的發展歷程呈現非線性狀態,若要形成高效運作的高職教育系統,需積極引入區域經濟實體企業參與其中,將其在建設效率型市場過程中積累的經驗轉移到高職教育領域,從而形成高效的高職人才培養系統。

(二)健全高職院校與區域經濟互動的制度環境

1.地方政府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可制定引導性政策來促進區域經濟與新升格高職院校的共同發展。與計劃經濟時代政府主導一切社會與經濟事務的發展模式不同,各級政府應探索適應市場經濟環境的執政模式,運用宏觀調控政策來引導新升格高職院校與區域企業展開合作以協同發展。在制定區域產業發展政策時,地方政府可對申請區域產業政策優惠的企業提出支持區域高職教育事業發展的要求,對企業參與高職教育人才培養活動的水平進行客觀評估,并將該評估結果與企業是否能享有區域產業政策優惠相掛鉤。在制定高職院校課題經費管理制度時,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和科技主管部門應聯袂修訂高職教師課題經費申報審批制度,在敲定高職院校的研究課題時,應更多地偏重于給予高職教育與區域產業經濟相融合的課題項目以較高的科研經費,并逐年提高此類課題項目的科研經費撥付比例。此舉有助于促使高職教師將其科研精力集中于探索高職教育與區域經濟互動的科研大方向上,并借此來推動高職院校及其教師與區域產業企業展開深度合作。

2.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可制定促進區域產業企業與高職教育事業共同發展的激勵性政策。高職院校與區域產業企業間通過市場機制自由結合所形成的深度合作關系可為合作雙方帶來豐厚的合作收益,但市場收益水平的不確定性降低了高職院校與區域產業企業間啟動合作關系的積極性。為此,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可制定支持高職院校與區域產業經濟合作的激勵政策,以政策激勵的方式來有效彌補產業教育合作市場失靈所導致的市場激勵弱化的缺陷。地方政府可運用財政資金設立高職教育與區域產業合作專項基金,以支持高職院校與地方企業建立開放型實驗室和聯合實訓基地。地方政府還應當對部分在高職院校人才培養工作領域做出杰出貢獻的地方企業領導人給予精神褒獎和物質獎勵。

3.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可制定促進區域產業企業與高職教育事業共同發展的保障性政策。新升格高職院校存在辦學實力相對有限和校內制度體系尚不健全等缺陷,但其不完善的辦學制度體系卻為新升格高職院校提供了更多的創新辦學模式的制度發育空間。對于積極參與區域經濟發展事業的新升格高職院校,地方職業教育主管部門可對其實施財政補貼、融資擔保和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以減輕新升格高職院校的辦學壓力,促使其決策者將更多精力放在與區域經濟展開互動式辦學模式的探索上。

(三)創新區域經濟互動型高職院校的實體融合式辦學模式

1.高職院校應力推“校中廠”教學模式的實施策略。高職院校擁有強大的知識技術儲備和人才培養優勢,但缺乏必要的資金實力和充足的實踐教學設施與設備來將其當前的辦學實力轉化為現實生產力;而區域產業企業則擁有雄厚的資本和龐大的生產經營資源,但在高端知識與技術研發上和高素質人才培養方面能力相對不足。為此,高職院校應當和區域產業企業展開深度合作,通過合作雙方的優勢互補來實現多方共贏目標?;凇靶V袕S”的高職院校校廠融合式辦學模式應當從教學資源組成模式、教學項目與生產作業協同、教學人員角色定位等方面明確其工作重心。(1)高職院校和合作方企業應當協調“校中廠”的辦學資源組成模式。高職院??蔀椤靶V袕S”項目提供教學場地和部分教學設備;為確?!靶V袕S”教學活動過程的安全性,高職院校應當將“校中廠”教學區與普通教學區相隔離,對進出“校中廠”教學區的人員及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登記。合作方企業則為“校中廠”項目提供關鍵技術和重大設備支持,并將“校中廠”教學區內的資產納入企業固定資產監管系統。(2)高職院校應當與合作方企業協商安排“校中廠”教學項目內容。為提升“校中廠”教學項目的實戰性和針對性,企業可將“校中廠”教學項目納入企業的生產計劃系統中,將小部分非重點客戶訂單任務的生產和銷售工作安排到“校中廠”,并對其實施常規化生產運營管理。

2.高職院??煞e極探索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的具體實施路徑。制約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實施的關鍵在于合作企業難以定位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的盈利路徑,即高職院校難以提供令企業滿意的利益保障措施。新升格高職院??蓪W術理論教育集中在低階職業教育階段來完成,將高階職業教育確立為以職業訓練為主的人才培養階段,并匹配實施基于學徒制的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其一,基于學徒制的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的實施應首先解決辦學經費籌措問題。一是源自高職院校的課時費。高職院??蓪⒏呗殞W生駐廠實習階段的學時折算為相應的課時經費,直接撥付給主持企業主導型高職教育階段的教學工作的企業一方。二是來自地方政府的財政撥款。地方政府可將過去一次性撥付高職院校的支持高職教育事業的專項經費管理模式轉型為對高職教育事業辦學經費的二次分配進行直接管理的模式。其二,高職院??山⑴c校內教學質量標準看齊的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質量標準。新升格的高職院??梢远喾绞占鐣萌藛挝粚θ瞬排囵B與使用的建議和意見,分析制定科學的高職院校的教學質量監控標準。為保障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模式所培養的人才滿足企業崗位需求,高職院校應當以行業從業資格標準為藍本來制定校內外高職教育活動相統一的企業主導型高職辦學質量標準。在高職人才培養的課程設計方面,高職院??芍贫藴驶n程制度,并著力在合作企業推廣實施合格課程和優秀課程建設工程。

[參考文獻]

[1]王斌.新升格高職院校應重點處理好的幾個核心問題[J].遼寧高職學報,2011(6).

[2]陳永龍,袁祖洪,趙俊峰.基于教育服務理論的新升格地方高職院校發展路徑探析[J].教育與職業,2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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