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盜竊罪發生機制及干預策略分析

2016-04-26 08:25段俞戎
科技視界 2016年10期
關鍵詞:干預策略犯罪心理盜竊罪

段俞戎

【摘 要】盜竊罪在當今社會中愈發常見,我國盜竊罪的犯罪率常年居高不下。此種情況的出現必然涉及了眾多復雜的原因,本文以犯罪心理學為視角,從盜竊罪的概念、成因、發生機制、干預機制等方面論述盜竊罪,以期幫助解決盜竊這一棘手的問題。

【關鍵詞】盜竊罪;發生機制;犯罪心理;干預策略

0 引言

盜竊犯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是一種隱蔽式的、非暴力的、技能式的犯罪?,F實生活中,盜竊罪的實際類型可以表現為各種各樣,從次數上看,可以一次盜竊、可以多次盜竊;從場合上看,可以在公眾場所盜竊、可以入戶盜竊;從是否攜帶兇器上,可以不攜帶兇器盜竊、可以攜帶兇器盜竊;從手段上看,可以扒竊、可以偷竊。從1979年以前我國刑法長期未能制定出來,到1979刑法的出臺,再到1997刑法的公布,再到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對盜竊罪作了重大修改,在傳統盜竊行為方式之外,正式新增了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和扒竊三種行為類型,多次盜竊的內涵也隨之發生了變動。對于盜竊罪立法不斷的完善,這反映了我國盜竊行為和方式的增多,也反映了刑法根據現實生活的變化而不斷做出調整。但實踐當中新增的有關盜竊罪特別類型的問題層出不窮,必須不斷加以深入研究,對理論加以完善,才能更好地控制我國的違法犯罪行為。

1 盜竊原因分析

本文從心理理論機制剖析盜竊犯罪產生的主要原因,希望能夠對日后的干預及預防起到一定作用。

1.1 精神分析的理論

精神分析中人格結構的理論也可以對盜竊犯罪行為進行解釋。弗洛伊德認為人格由本我、自我和超我所組成。本我是人格中最原始的部分,是無意識的本能。本我不可能直接接觸外界,唯一的出路是通過自我。當本我與現實沖突而得不到滿足時,就產生了自我。自我遵循現實原則。超我是人格中的道德部分,它代表的是理想,而不是現實,它追求的是完美主義,而不是快樂。當個人受到外界環境影響,內心催生是否要實施盜竊的矛盾時,主要看他自我的人格是否能夠理智分析,對本能的需要與現實的約束進行調節。如果行為人唯利是圖,人格結構不完整,自我人格可能就消極地變成實施盜竊的推動力。

同時,精神分析中的無意識也對盜竊行為產生了影響。無意識包括各種原始沖動、愿望等,與人類社會的道德規范、法律規范相左。由于無意識的內容被外界現實所拒絕,就被壓抑到意識層面之下,但是它們并未就此消失,而是千方百計的通過各種途徑表現出來。對財物價值的非法占有和使用是能夠直觀被外界認識到的意識表現;對聚斂財富的原始沖動、渴望被平等對待的樸素愿望,是盜竊行為人的無意識心理的主要內容。

1.2 人本主義理論

為什么某些人屬于同樣的人格特質,但有的人會發生盜竊行為而有的人不會呢?這是由于導致犯罪的原因除了人本身生理遺傳的問題,還包括后天環境的影響。我認為,盜竊罪的發生可以由馬斯洛的需要層次理論解釋,馬斯洛認為,人類的需要是有等級的,他把需要分為生理需要、安全需要、歸屬與愛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實現的需要。人類只有在滿足基本的低級需要的基礎上才有能力和精力去追求更高層次的需要。因而,需要的層次也就決定了一個人的行為手段和方式,決定了一個人的人格形成。當無法滿足生理及安全需要時,有些人就可能選擇一些違法犯罪的手段,比如說通過偷竊來滿足自己的需求,而無暇顧忌是否達到了更高級的自我實現等。

1.3 行為主義的理論

盜竊的發生也可以用行為主義的觀點來解釋。人類社會是一個群居社會,人的行為是交互行為,不可能獨立存在。在日常的交往活動中他人或特定群體的行為方式會對個體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當個體再受到他人的慫恿,被利益誘惑,或是群體中出現反社會煽動,他可能就突破自我人格的約束,盲目的進入犯罪團隊中??梢杂脧娀碚搧斫忉?,盜竊之后未被抓住,盜竊的能滿足其欲望的物品就成了正性強化物,每次的作案成功都強化了下一次犯罪,通過不斷強化,使犯罪行為增多。在恐懼僥幸的心理支配下。行為人開始實施小偷小摸,并從中獲得一些利益,他們的私欲也得到了某種程度上的滿足。而由此產生的對于虛榮心、私欲的滿足又刺激了行為人進一步去追求更多不合理的欲求,在此心理作用和支配下,行為人的盜竊行為日趨頻繁,盜竊手段日趨高明,盜竊數額日益增多。行為人人格中的反社會特質逐漸形成和穩定。

期望理論也可進行解釋,一般來說,人們總會根據類似情況的積累和歸納,來形成一個穩定的并和環境一致的“類化預期”。期望理論旨在說明一個人的行為表現建立在人們對特定行為導致特定結果的類化預期上。人們都過對自己和他人盜竊情況的歸納,得出的類化預期就是通過盜竊可以滿足欲望而不用承擔其他勞動及法律責任。因此,通過這種“不勞而獲”的期望,就增加了行為人日后盜竊行為的次數。而班杜拉所提出的社會學習理論中的觀察學習,也可以解釋其成因。觀察學習是指人們僅僅通過觀察他人(榜樣)的行為及其結果就能學會某種復雜行為,又稱替代學習。班杜拉認為,人的一切社會學行為都是在社會環境的影響下,通過對他人示范行為及其結果的觀察學習而得以形成的。社會中存在的盜竊現象比較多,而通過觀察他人盜竊所得且未被抓住的結果,從而使犯罪人自身也習得了這種盜竊行為。

1.4 認知理論

根據認知學派的理論,很多犯盜竊罪的人都有一些不合理的信念。比如仇富心理,盜竊者采用這種變相的手段報復富人,以受害者丟失財物后慌張、焦急的心情為樂,以此安慰自己的失落、不平衡的心態?;蛘?,高呼義等(2006)認為有人在犯罪之前,不能客觀認識自己的犯罪行為,也不能認識社會對自己犯罪行為的評價,出現認知誤區,在僥幸心理的支配下,往往利欲熏心,不能對自己行為作出評價,也不關心社會對自己的評價。

而且根據歸因理論,許多傾向于外部歸因的人,認為自己所作所為是由他人逼迫、哥們義氣、命運不公平導致的,并不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因此,會一次又一次的不斷犯錯,或者認為上天對自己不公因此做一些偷竊的行為來彌補自己;而傾向于內部歸因的人,有時自己什么都做不好就會認為是自己能力的問題,不斷的失敗使自己產生“習得性無助”,不愿意去繼續努力,但為了滿足自己的欲望,從而進行盜竊等犯罪行為。

2 盜竊罪的預防及干預

隨著我國盜竊罪比例的不斷上升,對于盜竊罪的預防及干預迫在眉睫。對于盜竊罪的預防,除了相關部門加強監管,建立各種安全設施和制度,制造各種犯罪障礙,使盜竊犯罪不能順利銷贓,提高破案率,號召盜竊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等政府調控手段,還有以下幾個方法能夠從根本上幫助預防及干預盜竊犯罪:

2.1 塑造積極的價值觀

沈雪平(2014)認為,人的價值觀形成期主要集中在青春期,而這一階段又最容發生異變。正確健康的價值觀能夠引導人的行為舉止符合道德法律規范。從青少年抓起,運用案例教育的方式,引導青少年認識金錢的功能與局限,強調懲罰的嚴重性與法律的威嚴性,幫助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塑造正向的價值觀,就是對自我人格的意識層面的強化和完善,使人能夠理性的辨別事物的善惡、區分舉止的對錯,加強自我的控制能力。同時還要注意加強普法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識和法律觀念。

2.2 心理認知的干預

心理認知矯正治療,是指運用心理學的理論與策略、技術對犯罪人的各種心理問題進行評估、矯正與治療的過程。這種認知矯正治療,也就是轉變盜竊罪犯的錯誤觀念,將他原有的認知思維打破并重新灌入正確思維并加以建構的過程。

心理認知矯正治療的第一步是輔助犯罪人認識自身的錯誤思維。這對于整個療程的作用是基礎性的,也是最關鍵的。犯罪人的自我認識是常年累月形成的一種固定狀態,治療效果不可能一錘定音,應當有條不紊的進行,開展輔助性啟發與教育。其中最重要的環節是心理相容。施教者要發掘治療中存在的可變因素,發現并表揚他們心靈的閃光點,主動融入犯罪人的日常生活,取得他們的信賴。

心理認知矯正治療的第二步是控制管理情緒。盜竊犯多是利己主義,追求快捷的利益,性格上警覺敵對,對進一步的治療常表現出反抗性,容易暴躁發怒或是完全沉默。這個階段中運用團隊比賽的簡單游戲方式進行治療,在三方面會有比較明顯的效果,一是,增強罪犯的交際互動能力和團結精神;二是,培養積極進取的心態;三是,學會如何面對失敗的情緒管理。

第三步是激勵。治療人員應當協助犯罪人樹立新的理想追求,讓他對服刑期滿后的生活充滿期望,通過以往取得的成績、榮譽等鼓勵他,暗示他找回信心和希望。

從訊問人員開展偵查訊問工作的角度來講,在偵查訊問工作中,對于那些作出外部歸因的盜竊類案件犯罪嫌疑人,應注意通過各種方式增強他們的法律觀念,提高他們的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進而幫助犯罪嫌疑人正確認識自己犯罪的根本原因,防止他們反社會人格的形成。對于那些作出內部歸因的犯罪嫌疑人,應注重通過引導他們關注自身素質等方面的缺陷,引導他們多關心外部事務,從而有效地減緩他們的“習得無助感”,提高他們改過自新,認罪伏法的意識。

因此,要在社會生活中建立心理咨詢與救助機構,因為行為人的畸形心理需要進行指導和糾正,從而使其逐漸適應社會。建立正確合理的心理需要。

2.3 分配與福利制度的完善

根據需要理論,因為盜竊行為是財產性犯罪,歸根究底是物質條件過于苛刻。如果能夠在物質層面上盡量滿足一部分人的需求,盜竊犯罪總量會大幅度減少。

參考巴西縮小貧富差距的做法,可以設置對高、低收入者不同的起征點和稅率標準,使部分財富從高收入者流向低收入者。在社會福利方面,可以對低收入者實行較低標準的社會保險制度,例如,低收入者可以享受半價或免費的醫療服務、較高的失業保險補助等;對于貧困家庭實施“家庭補助金計劃”等福利辦法。

以上對盜竊犯罪的原因剖析可能是膚淺的,其心理預防措施也還有待于進一步完善。但在我國盜竊犯罪的比率呈上升趨勢的情況下,通過對盜竊犯罪原因的深入探討,將有助于加強社會對盜竊犯罪的預測和預防,并有助于有關部門有的放矢地深化對此類罪犯的教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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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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