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刑訊逼供的探討

2016-07-06 08:17王楠
2016年21期
關鍵詞:根源對策

王楠

摘 要:刑訊逼供在我國是一個久禁不止的行為,而且是甚為普遍的現象,它有悖于訴訟文明和司法民主的現代性要求。有句名言: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我認為這個“合理”不是道德和法律層面上的合理,而是指任何存在的現象都有其存在的歷史、現實、物質、意識等方面的根源和理由。分析和認清這些根源和理由才能找出切實可行的對策和措施。因此,避免刑訊逼供是一個炙手可熱和極為緊迫的話題。

關鍵詞:刑訊逼供;根源;對策

一、刑訊逼供的概念

(一)刑訊逼供的含義

所謂刑訊逼供,是指司法工作人員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變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為。

(二)刑訊逼供的產生

刑訊逼供在歷史很早期間就存在,只不過是刑訊逼供的方式不同,這種行為是在審問犯人的時候,不由自主的產生的一種不合法的行為。這種行為不僅嚴重地侵犯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權利和民主權利,也嚴重損害了司法機關的形象,使正常的司法活動偏離了公正的軌道。由此引發的冤假錯案,給當事人身心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創傷,司法機關的權威性受到質疑,社會的穩定性遭到不應有的破壞。因此我們要遏制這種行為的出現,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使每一個案件都公正、公平、合法。

二、刑訊逼供的產生原因

(一)思想原因

任何一種社會現象的存在都是有特定的思想和理念作為基礎的。[4]刑訊逼供之所以在實踐中久禁不止,就是因為作為其基礎的思想和理念還未能得以清除。導致實踐中刑訊逼供長盛不衰的思想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是有罪推定的思想影響。從封建社會到今天的,多數嫌疑人,被告人都被先入為主的推定為有罪,因此在辦案過程中,就帶有主觀思想。這是刑訊逼供得以產生的思想根源,也是刑訊逼供至今仍然難以禁絕的主要原因之一。

其次,在刑事訴訟中,具體辦案的偵查人員、檢察人員和審判人員對于有些案件情況的認識和推定超越自己的認知范圍,收集不到其他證據可供查明案件真象的時候,往往憑著個人的認識和判斷要求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做出符合自己判斷的供述,使得少數干警在少數案件上心態失衡為求盡快破案“蘿卜快了不洗泥,合法違法一起上”導致刑訊逼供有失客觀真實的出。

每一個個體都是不同的,而每一件相關案件所處理的相關犯罪可能聯系人也會有所不同,而不同的公安機關的內部結構也會有所差異性,我們可以發現有很多上級的檢察部門由于想盡快處理相關案件,節省處理和審查相關人事的處理時間,提高自身部門的工作效率,因此會存在在由于急切處理案件而對相關有一定犯罪可能的人給予一定行為上或者言語上的壓迫,造成了被押送的具有犯罪的人的人權得不到保障,也造成了相關上級檢察部的審查相關案件聯系人制度不夠完善,存在著很多缺點,屢屢出現一些檢察部門被媒體報道逼供相關案件聯系人的丑聞。

很多相關的公安部門都養著了一個不好的思維定式,認為只要把案件里面的犯罪人給揪出來才是重中之中,由于過分在于要以最快的時間用最少的資源抓到犯罪可能聯系人,他們忘記現代社會所追隨的核心,那就是越來越強調對人權的尊重,因此相關公安部門往往泛濫自己的權力,過于追求案件的結果能夠盡快成效,而使得案件的處理程序得不到科學合理性的完成。

(二)歷史及法律制度原因

早在二千多年前的《周禮》中,便有“以五刑聽萬民之獄訟”的記載。漢代時拷打罪犯,以供定罪,基本形成制度。刑訊逼供難于禁止與它在漫長的歷史時期內都具有合法性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

其實世界很早之前就已經推崇一種合理性科學性的案件法律處理原則,而我國在這方面尚未進行了有效的完善以及觀念上的支持,這種處理原則就是把任何的犯罪可能聯系人在案件結果尚未公布之前都要一顆平等鵬和的態度去看待,都認為任何一個犯罪可能聯系人在案件結果還沒有公布之前都是無罪的,不得對犯罪可能聯系人作出不理性的錯誤不科學的行為。

在我國的訴訟過程中,口供往往在一個案件中起到決定的作用,物證等其他方面的證據所起的作用相對口供而言就小了,重口供輕證據,在每一步訴訟過程中都存在,因此辦案過程中,司法人員更注意口供的獲取。

(三)其他原因

刑事案件的偵破和定案,主要依賴證據的搜集和鑒別。目前,我國國民經濟實力從總體上來看還比較落后,國家能夠給予公安司法機關支配的資源相對有限。逼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與勘驗、搜查、扣押、偵查實驗等措施相比,成本和耗費相對較小,在國家司法投入普遍不足的情況下,偵查機關千方百計地逼取犯罪嫌疑人口供也就不足為奇了。

三、刑訊逼供的危害

(一)刑訊逼供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危害

任何公民的人身都受憲法和法律的保護,非經法定程序不得限制或剝奪,猬嫌疑人、被告人也不例外,執法人員直接侵犯被訊問人員的肉體,輕者傷,重者殘,或者是采取變相肉刑進行精神折磨。如不讓吃飯,睡覺,連續突審給被審訊人員造成痛苦,這些行為一旦造成危害后果往往就是無法挽回,而且這其中有些人還可能是無辜受害,那消極影響就更大了。

(二)刑訊逼供行為容易造成積案、疑案

由于刑訊逼供得到的口供水分較大,如果無法收集到相關證據加以佐證,僅靠口供定案,難以起訴,更難交付審判,只能因無法補證欠拖不結,如果堅持移送起訴,一旦犯罪嫌疑人翻供,起訴、審判工作就會隱入被動,在起訴、審判環節釀成疑案,難以認定和處理。這樣就會把案件堆積起來,造成積案增加。

(三)刑訊逼供行為嚴重損害司法機關的威望

刑訊逼供行為既有利又有弊,既會傷害犯罪嫌疑人,又會傷害偵查人員自身,對犯罪嫌疑人而言,刑訊逼供把犯罪嫌疑人致死、致殘了,傷害的是其身體,如果受害者是一個無辜者,則給其自體和精神造成雙重痛苦。對偵查人員而言,執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不僅造成人們對偵查隊伍的誤解,認為是偵查人員素質不高和偵查水平有限的表現,降低了公民對國家司法機關的信賴程度,而且偵查人員還有可能要因此承擔刑事責任。

四、刑訊逼供的應對措施

(一)觀念更新

關于我國對如何對相關法律案件作出更有效的處理和判斷,我國相關的公安部門方面上的改革和整治不能有單單從相關公安部門內部的制度方面的要求和原則上的確立,還更應該要注重針對相關的公安部門人員在思想方面上面的要求,這才是最根本地解決問題的方法,為什么?因為只有相關公安部門人員能夠.真正地認同去有科學有條理按照相關規定地去辦事的做法,這樣才能保證公安工作人員的真正工作態度能夠明確,才能維持公安部門的按規律辦事的習慣能很好地確定下來。我們需要注意到的一點就是,在對于公安部門思想上的改革,是需要讓他們注意到人權和尊重人權的概念,要他們無論面對任何一個怎么樣的相關犯罪可能聯系人都保持一顆理性平和的心態,在案件審查結果還沒有出來之前,都不應該認為該犯罪可能聯系人是有罪的,而作出一些不公正,不理性,不尊重人權的行為。

(二)刑訊逼供行為應采用舉證責任倒置原則

在進行相關案件的審查和處理過程中,一旦聯系到法庭上面的案件判斷,我國的相關法律部門也對此作出了相關的措施,比如說我國政府的相關案件法庭控訴判斷中,我國一向都在其相關大機構里面建立了嚴密的小部門聯系監督機制,比如說作為國家政府法庭法律的控訴方要想對相關犯罪聯系作出一定控訴,以及對案件進行判斷時,需要注意的就是要有條有理,有依有據,才能有這個資格進行判斷懷疑的提出,而如果控訴方有相關的法庭資料進行提出時,也需要有相關的聯系部門,比如司法機關的審核,如果相關的司法機關對控訴一方所提供的案件資料和證據進行判斷后,同意改案件資料和證據是有效的是經過該部門的審核,才能使得控訴方的案件資料和證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才能是有效的,控訴方才有資格依照該相關資料進行對相關犯罪聯系人和案件的判斷以及控訴。

(三)應確定“反對強迫自證其罪”的特權規則,并建立相應程序保障機制

為了更加完善我國的相關法律相關機制,我們需要更加尊重法庭上面的可能犯罪的聯系人的人權問題,就是要保證無論該犯罪可能聯系是真實是有罪還是無罪,在社會是什么地位,曾經做過什么事,都應該對此作出平等科學的看法,比如說我們應該讓被叫上庭的相關犯罪聯系擁有可以解釋相關案件內容或者不接受解釋相關案件內容的權利,任何一個被叫上庭的相關犯罪聯系人都沒有理由把自己的處境陷進了一個困難且有可能被判罪的狀況之下,因此在這方面,我國政府給予每一個犯罪聯系人都擁有了發言權和不發言權,回不回答相關法律上的問題都追隨著相關犯罪聯系人主觀性的愿望。

(四)完善司法體制

1、在看守所對待有可能被判斷是有犯罪的人應該安排一些相關的規定和制度,這樣才能使得看守所規矩有條有理,這樣才能保證國家的法規安全,可以以看守所作為對存在犯罪可能的人進行具有集中性的管理,這樣就不必浪費更多無關緊要的資源進行對犯罪法規的處理,并且有很多上級的檢察部門由于想盡快處理相關案件,節省處理和審查相關人事的處理時間,提高自身部門的工作效率,因此會存在在由于急切處理案件而對相關有一定犯罪可能的人給予一定行為上或者言語上的壓迫,造成了被押送的具有犯罪的人的人權得不到保障,沒有得到很好的人身尊重,也造成了相關上級檢察部的審查相關案件聯系人制度不夠完善,存在著很多缺點,也屢屢出現一些檢察部門被媒體報道逼供相關案件聯系人的丑聞,為了可以緩沖相關上級檢察院的案件處理壓力,保證國家相關法規機關能夠更好更文明地維持一個代表國家政府良好形象的部門去處理案件,需要在看守所方面建立一些制度,可以為檢察部門分擔工作,完成對相關案件聯系人的口供或者是筆供記錄,為后來的法律法庭審訊案件時提供重要有效的信息資源。

2、之前我們都可以在網上在新聞上關于公安部門或者看守所的相關信息,甚至可以說是丑聞,從屢屢地國家相關公安部門還有看守所被報道相關丑聞里面,引起了人們多國家相關公安法律以及看守所的不信任還有反駁的聲音,相關國家部門需要重視起這一點,比如是曾經引起社會的強烈關注的關于鹽城市的一則關于看守所的新聞,有一平民家的女兒被市區里面的公安部門被懷疑有賣淫犯罪的可能,于是鹽城市的公安局多次地要求該家女兒進去看守所進行審問,還對其進行了搜身的相關行為,而事情的真相其實就是該家女兒其實是沒存在有公安部門所認為的賣淫犯罪的,但由于公安部門要求其多次進入看守所并對其進行搜身,嚴重地影響了該家女兒的生活還有以后在當地的名聲,因此使得該家女兒的父母對此表示十分痛恨該市公安部門對其女兒進行行為,認為是毫無根據并且濫用職權的行為。因此國家需要注意有很多相關公安部門濫用了自己擁有的權力而對人們進行了肆意扣留和審查,甚至給予身體上的行為,國家政府必須關注相關公安部門的丑聞,加大對公共部門的整治,使得公共部門處理案件能夠尊重相關有犯罪可能的人并且按照原則去做事,保障審理案件的科學性。

3、我國政府要從社會現實問題抓起,根據人民群眾的呼聲而服務,現今社會已經越來越多曝光了相關公安部門對相關案件聯系人的不當案件處理程序,引起了社會大眾對于公安部門的不信任,直接影響到政府在人們中的形象,因此政府需要關注到這一點,并且為了杜絕一些不良的現象,整治公安部門處理案件的不良風氣,可以對看守所審查案件的信息的記錄作出相關的措施以及原則要求。

(作者單位:遼寧理工學院(原渤海大學文理學院))

參考文獻:

[1] 海波周.刑訊逼供產生原因之我見[N].江蘇法制報,2008-11-03.

[2] 瞿玉杰.防范刑訊逼供舉證責任倒置更有效[N].中國青年報,2003-10-31.

[3] 楊志軍.淺議我國刑訊逼供現象及應對措施[J].警官文苑,2006(03).

猜你喜歡
根源對策
診錯因 知對策
對策
一道電偏轉創新題的命題根源剖析
幫孩子找出問題的根源
面對新高考的選擇、困惑及對策
關于職工隊伍穩定的認識和對策
防治“老慢支”有對策
湊合是離婚的根源
基因組揭示結核桿菌耐藥性根源
論美國卷入朝鮮戰爭的根源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