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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詞動用現象的認知語法探究

2016-11-30 11:29趙淑靜
職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9期

摘 要:詞類范疇的轉換長期以來受到了不少專家學者的關注,但傳統語法只是把其看作構詞現象,并沒有深入描寫詞類轉換發生的認知因素。本文擬從認知語法角度,以“爾欲吳王我乎“為具體實例, 來探討名詞轉化為動詞的動因和機制。

關鍵詞:“爾欲吳王我乎”; 詞類轉換;認知語法

語言研究的最終目標是對人們的語言能力進行描寫和解釋,而詞類范疇是研究語言現象的起點。詞類作為語法范疇的概念在現代語言學中被廣泛接受,各種語法理論都使用名詞、動詞和形容詞及其他詞類范疇來建立自己的語法模式。其中,名詞和動詞被認為是兩個普遍范疇,在各種語言中都存在(Croft 2000b)。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新生事物的不斷出現,現存的詞匯再也不能滿足人們日益增長的需要,而不斷創造出新的詞匯以滿足需求也不現實, 于是當新的概念出現時,人們不再無限制的創造出新的詞匯來表示它的意思,而是借用原有的詞匯創造出新的詞義。在這種背景下,詞類范疇的轉換便出現了。

相較于現代漢語,古代漢語詞匯的詞類轉換非常普遍, 其內容主要包括名詞、形容詞、數詞用作一般動詞,名詞作狀語,使動用法和意動用法等。作為古代漢語名詞用作動詞的典型例子,“爾欲吳王我乎”(出自《左傳 · 定公十年》)長久以來得到語言學家的持續關注,但各方理解卻不盡相同。楊樹達早在1930年的著述《高等國文法》[1] 中就將其引為“名詞轉為外動致動用”的例句,釋為“謂使我為吳王”。 楊伯峻在1956年出版的《文言語法》[2]中以此句為例解釋名詞動用現象,譯成“你想使我做吳王嗎?“。李新魁在《古漢語文言語法》[3]中也認為“就是使我成為吳王,即‘刺殺我。此外申小龍、宋永培《新文化古代漢語》[4]、 楊伯峻、何樂士的《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5]、昊嬌的《語境別義論》[6] 均對此例中名詞動用究竟為使動還是意動用法進行了佐證分析。筆者認為,各家觀點均有可取之處,但都沒有對此詞類范疇轉換的動因和機制進行探究。本文從認知語法角度出發,試圖對“爾欲吳王我乎”這一古語名詞動用現象進行深入探討,希望能對古代漢語詞類范疇轉換研究提供一個新的思路。

一、構式意義

語言研究的根本目的是解釋人類多樣化的語言行為。為了達到這一目的, 認知語言學主張語言研究必須探討語言的心理表征系統, 即內在的語言知識系統。構式(construction)是語言中的象征單位,Goldberg 在構式語法中將其定義為:有特定語義的句法結構, 構式體現形式和功能的約定俗成匹配。

從構式角度來看,“爾欲吳王我乎”為SVO句型的單賓語構式。在語符排列次序上這些構式都為“主體詞+動詞+客體詞” , 主體詞指稱動作的施動者(施事), 客體詞指稱動作的承受者(受事)。這里的功能理據為:人是動作主體, 人能動地以其行為來對客體產生影響。這種基本語義語序由于人們頻繁地對多類動詞的使用而固化下來。其次,在題元次序排列上的主體詞和客體詞, 就其句法結構位置進行命名就是“主語”和“賓語”。認知語言學認為, 主語是突顯的, 賓語則是其參照物, 相對不突顯。綜合上述討論, 每個單賓語動詞均有其獨特的音義組合和題元配置(集), 因此都是獨特的構式。從這些動詞構式中還可以歸納出一個抽象構式, 其題元配置通常為:“施事+動詞+受事”,其句法配置為:“主語+動詞+賓語”,這一單賓語動詞抽象構式的整體典型語義為:“施事有意識地作用于受事”。在“爾欲吳王我乎”中,主體詞即“施事”為“爾”,對應于現代漢語中的“你”、客體詞即“受事”為“我”,那么動詞很顯然就是“吳王”,“欲”為助動詞、“乎”在句尾,為語氣詞。

二、對動詞的考察

名詞和動詞在分布上存在一系列的對立。當一個通常被用作名詞的語言單位出現在應該使用動詞的語法結構中時,或者一個通常被用作動詞的語言單位出現在應該使用名詞的結構中時,它們的范疇地位發生臨時的改變。當臨時用法的出現頻率足夠高時,它們會在語言系統中固化下來,由此出現一個語言表達式同時屬于名詞和動詞兩個范疇的現象。一個詞在不增加任何詞綴的情況下轉化為另一個詞類范疇的成員的現象在構詞法中 稱作轉類(conversion)(Quirk et al 1985)。這一現象也稱作功能轉移(functional shift)、功能轉化(functional conversion)或零形派生(zero derivation)(Crystal 1985)。

對于“爾欲吳王我乎”這一句子中“吳王”《馬氏文通》說:“‘吳王偶字本名假為外動?!焙髞淼拇蟛糠终Z法著作都沿承馬氏的說法, 認為“吳王”是專有名詞作動詞用。但是, 張文國先生卻認為:“吳王”是專有名詞“吳”和普通名詞“王”構成的一個稱謂形式, 應該為詞組, 而不是詞。(張文國.《左傳名詞研究》)。筆者不同意這種分析, 認為吳王應該是專有名詞。因為這已經是一個比較固定的組合,有明確的含義,它不是趙王、秦王而是吳王。在《左傳》中這種用法雖然很少,可是在其他時代的作品中卻還可以看到這種用法:比如宋人說“爾欲劉豫我也”。國寶曰:“將曹爽我乎?”(《資治通鑒·晉記·安帝隆安元年)今人說“哪有時間普希金哪!”都是這種用法的遺跡和殘留。對于“吳王”這一專有名詞作動詞用的理解涉及到對歷史文化背景的理解:吳王,吳王僚,吳國國君,公元前514年,被其堂兄弟公子光的刺客專諸以魚腸劍刺殺。此處公若藐對向其行刺的人說“爾欲吳王我乎”意思是說“你想像專諸刺殺吳王那樣對待我嗎?”。

就文言文來看, 我們可以認為, 幾乎任何一個“名詞”都可以具有“動詞”的語法功能, 先秦可以說“爾欲吳王我乎”, 使“吳王”處在動詞的語境中; 宋人就可以說“爾欲劉豫我也”,讓“劉豫”處在動詞的語境之中。

三、名詞動用的動因和機制

名詞轉換為動詞并不僅僅是詞匯學研究的內容,也不僅僅是一種構詞手段,更重要的是一種思維過程的體現。從認知語言學的角度觀察,詞類轉換在本質上屬于語義引申。說話人為了交際需要對一個語言單位的意義進行引申,并期望受話人能夠在當前語境下推測出說話人的意圖。按照認知語法的觀點,名詞凸畫一個事物,在概念上是自主的。但是,在很多情況下,名詞能夠從凸畫事物轉變為凸畫該事物所參與的過程。例如,“鋸”本來指一種工具,但還能夠指該工具所參與的過程,即人們使用鋸來切割物體。名詞轉類為動詞在古漢語和現代漢語中都是一個常見現象,在以往研究中受到不少關注,尤其是古漢語中所謂名詞活用現象得到了廣泛研究(如王克仲 1989、張文國2005)。

認知語言學對名詞動用的研究,實際上是關于轉喻思維的研究,人們對轉喻的運用離不開轉喻思維所起的作用。按照轉喻的常規定義,轉喻即借代,用一事物來代替另一事物,即不直說某人或某事物的名稱,而是用和它密切相關的名稱去代替,這種辭格也叫做“換名”。其中,用來代替的事物叫做借體,被代替的事物叫做本體。我們認為,這是名詞動用的語法轉喻特點之一。名詞在轉換為動詞的過程中,由靜態、指稱義變為了動態、性質、描寫義,也就是放棄其理性意義,而利用附加其上的深層內在語義特征,這種內在語義特征由名詞所稱謂的人或事物的性質、特點所決定,說話人以名詞的概念意義作為交際的前提,以內涵意義作為交際功能的承擔者以達到交際目的(劉正光2000)。

王冬梅(2010:136)從名詞相對承擔的論元角色來給名詞動用現象分類:①工具轉指動作;②材料轉指制作;③處所轉指放置;④地點轉指動作;⑤覆蓋物轉指覆蓋;⑥填充物轉指填充;⑦結果轉指動作;⑧對象轉指動作;⑨施事轉指動作;⑩事物轉指使成事物狀;事物轉指領屬物的特性。按照王冬梅的分類,“爾欲吳王我乎”中“吳王”專有名詞作動詞用屬于⑩事物轉指使成事物狀。

四、結束語

綜述名詞動用現象, 筆者認為原因之一就是與名詞的隱性意義直接相關,這種潛在的隱性意義一旦具備了一定的語境就會被“激活”。語法轉喻作為一種語言現象,其產生和使用受到社會文化語境和情景語境的制約,是人類認知方式的體現。名詞動用的主要認知機制是語法轉喻,體現了人類的轉喻思維,是人類賴以生存的思維方式。本文把名詞動用和語法轉喻理論結合起來,從詞類范疇的類轉移、單賓語構式等方面論述了“爾欲吳王我乎”中專有名詞作動詞用語法轉喻機制,試圖為名詞動用的研究提供新的視角。

參考文獻:

[1]楊樹達.《高等國文法》[M].北京:商務印書館,1930.

[2]楊伯峻.《文言語法》[M].北京:北京出版社,1956.

[3]李新魁.《古漢語文言語法》[M].廣東:廣東人民出版社,1983.

[4]申小龍,宋永培.《新文化古代漢語》[M].廣西:廣西人民出版社,1995.

[5]楊伯峻、何樂士,《古漢語語法及其發展》[M].北京:語文出版社1992.

[6]昊嬌,《語境別義論》[J].湖北:江漢大學學報,1995.

[7]張文國.《左傳名詞研究》[M].北京: 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8]李君,從名詞用動詞看轉類現象及其他[J].黑龍江教育出版社,2001.

[9]高守綱,關于詞類活用問題的再認識[J].古漢語研究,1991年4期.

[10][美]吳海波譯. 構式—論元結構的構式語法研究[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3.

[11]Goldberg,A. 1996. Construction Grammar: In Concise Encyclopedia of Syntactic Theories, [M] eds. Brown &Miller. Elsevier Science Limited.

作者簡介:

趙淑靜, 女,河南大學語言學在讀碩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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