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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y又),Q”因果構式及其制約條件

2018-09-20 01:59飛,張
語言研究 2018年3期
關鍵詞:復句構式句法

肖 任 飛,張 金 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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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x,y又),Q”因果構式及其制約條件

肖 任 飛1,張 金 圈2

(1. 華中師范大學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武漢 430079;2. 曲阜師范大學 國際文化交流學院,山東 曲阜 273165)

框架性“P(x, y又),Q”因果構式句法上呈現出原型性,n+1(n≥2)是該因果構式的原型模式,語義上受邏輯基礎、關聯標記、表述方式和省略等方面的制約,強調原因累積是構式形成的關鍵要素,語篇對構式的塑形首先表現在語序上,前后景投射對構式產生影響,且在認知域上存在差異,此外構式一旦形成,對形義誤配語篇又有壓制作用。復句作為句法機制和語篇機制的交叉點,是語篇構式研究至關重要的觀測點。

構式語法;“P(x,y又),Q”因果構式;制約條件;篇章句法界面

構式語法三十年來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績,但也遇到了發展過程中的阿喀琉斯之踵。盡管它堅持認為,但凡構式的形式和意義的某個方面不能從其組成成分或已建立的其他構式中完全預測出來,它就是構式(Goldberg 1995;2006);但在實際操作中得到成功應用的場合,全部是兩個或更多詞/語素構成的語法結構,且以小句內構式的探討為主(陸儉明2008;鄧云華、石毓智2007)。僅研究小句內構式不夠已形成共識(Ostman 2005;袁野2011等)。

近年來有關復句構式的成果增多,如謝曉明、肖任飛(2008)、董正存(2013)、徐開妍、肖奚強(2015)、牛保義(2015)等等。本文擬報道一個同復句結構模式密切相關的構式,同以往構式不同,它標記并不明顯,只出現副詞“又/還/也”,甚至副詞也可省略。例如:

1) {P[x(我歲數比你小),y又(臉面比你嫩)]},{Q[要金要銀都不過分]}。(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2) {P[x(楊把子不明白吳主任打的欠條,為什么要找邱鎮長),y又(可又不敢較這個真兒)]},{Q[只對黃四說些感激不盡的話]}。(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以上兩例,第一層為因果關系,由原因分句P和結果分句Q構成,原因分句P分x和y兩個部分,為并列或轉折關系,y小句含有或可補充副詞“又”。我們將這樣的復句碼化為“P(x,y又),Q”因果復句,邏輯表達式為:{[P(x)AND/BUT(y又)]}→{[Q]}。

一、“P(x,y又),Q”因果構式的句法結構模式

聯言肢(coordinator)和受聯肢(coordinand)是復句關聯中的一對重要概念,聯言肢指負責聯結言語單位的語言形式,受聯肢指由聯言肢聯結起來的言語單位(閆夢月2015)。對于“P(x,y又),Q”因果構式而言,聯言肢是該構式框架,受聯肢是該構式框架所聯結的P、x、y以及Q等言語單位。根據受聯肢數量的多少,漢語復句可分為1+1、1+n(n≥2)、n+1(n≥2)和n+n(n≥2)四種結構模式(肖任飛2009)。1+1指前后分句為一個小句的復句,1+n(n≥2)指前分句為一個小句、后分句不止一個小句的復句,余此類推。復句結構模式與語義關系存在一定的聯系,根據肖任飛(2009),“因-果”復句中n+1(n≥2)模式的使用頻率遠高于1+n(n≥2)模式的使用頻率,“果-因”復句正好相反。

從受聯肢的數量來看,1+1、1+n(n≥2)、n+1(n≥2)和n+n(n≥2)都可成為“P(x,y又),Q”因果構式,但以n+1(n≥2)和n+n(n≥2)模式為常。例如:

3) 是,一下雪就堵車,||又碰上一起交通事故,|我的車在路上整整堵了二十分鐘。(楊寄洲主編《漢語教程》第二冊上《我的眼鏡摔壞了》p.120)

4) 楊把子夜里沒睡好,||又起得早,|此時甚覺疲累,||趴在柜臺上困了一會兒。(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5) 成都的地方大,||人又多,|若把半個多月的旅記都抄寫下來,||未免太麻煩了。(老舍《青蓉略記》)

以上例3)為n+1(n≥2)模式,例4)和例5)為n+n(n≥2)模式。n+n(n≥2)模式是n+1(n≥2)模式的一種變體:首先,從復句最低構成(minimum components)來看(肖任飛2014),n+n(n≥2)模式可通過刪除和緊縮變成n+1(n≥2)模式,比如例4),但如果是小句復合,它們需配合成整體之后才能跟原因分句聯結。

1+1模式“P(x,y又),Q”因果構式通常是這樣一種情況,即復句表現為1+1模式,但它本身并不自足,必須聯系前面的語篇才能識解。例如:

6) 楊把子怕惹惱邱鎮長,不敢再提??捎窒霌我粨?,就努力做出難看的表情。(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7) 正是上下班時間,路上人多車也多。公共汽車上不去,我們只好打的。(楊寄洲主編《漢語教程》第二冊下·《她有事,去不了》p.62)

例6)“努力做出難看的表情”是“楊把子怕惹惱邱鎮長”和“可又想撐一撐”共同作用的結果,例7)“我們只好打的”是“正是上下班時間,路上人多車也多”和“公共汽車上不去”協同作用的結果。所以它們并不能看作轉折或并列句群①。下面這例更為極端:

8) 這些英文教習,只會用他們先生教過的課本。他們的先生又只會用他們先生的先生教過的課本。所以現在中國學堂所用的英文書籍,大概都是教會先生的太老師或太太老師們教過的課本?。êm《歸國雜感》)

例8)作者在每個小句后面都標上句號,但整體上看它是“P(x,y又),Q”因果構式。郭昭軍、關英妹(2016)認為,標點符號運用和規范的語篇動因非常值得思索,我們認為,“P(x,y又),Q”因果構式內使用句號的動因可能包括:一是句子的長短,如果構式過長,通篇又不使用句號的話,怕讓人有懶婆娘的裹腳布之感;其二,在線交際是個一發即逝的短時過程,說話人短時間內很難作出完整的編碼,他首先關注自己當前所表述話語是否完整清楚,這也方便聽話人信息的提取,聽話人可在信息提取過程中不斷修正自己的假設。

還有一類1+1模式因果復句,也許由“P(x,y又),Q”因果構式緊縮而成,但考慮其形式上與“P(x,y又),Q”因果構式差異迥大,語義及韻律上也不太相同,有獨特的語用效果,我們再專文討論。如:

9) 這也是黃石出的主意,楊把子又是借錢又是賒東西,黃石和楊把子一樣著急。(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1+n(n≥2)模式“P(x,y又),Q”因果構式一般先表述結果再闡明原因,是一種補充性或“表態-說明”因果關系(邢福義2001;宋作艷、陶紅印2008;高再蘭2013等)。例如:

10) 冠祁二位被放了出來,因為日本人既沒法定他們的罪,又不愿多費獄中的糧食。(老舍《四世同堂》)

11) 白巡長不敢攔,他想救出自己的老伙伴,可又惹不起那兩個發了狂的野獸。(老舍《四世同堂》)

1+n(n≥2)模式還能跟n+1(n≥2)模式嵌套,說明原因之后通過話語對前面表態進行重構。例如:

12) 最初,我頗有一些名氣,因為我既是作過富宅的玩物,又能識幾個字,新派舊派的人都愿來照顧我。(老舍《微神》)

因此看來,n+1(n≥2)模式是“P(x,y又),Q”因果構式的原型模式,構式在結構模式上的差異也同肖任飛(2009)一致,當表現為“因-果”語序時,構式通常使用n+1(n≥2)或n+n(n≥2)模式,當表現為“果-因”語序時,一般使用1+n(n≥2)模式。

二、“P(x,y又),Q”因果構式的語義限制條件

看完前面論述,很容易讓人誤解為只要復句形式上符合“P(x,y又),Q”特征,那它就是一個因果構式。但根據100例形式為“P(x,y又),Q”復句的抽樣性調查,發現有將近20%的例證(17%)并不是“P(x,y又),Q”因果構式或與典型的“P(x,y又),Q”因果構式存在差異。因此,很有必要探究“P(x,y又),Q”因果構式的內在的語義限制條件。

首先,P分句和Q分句必須存在因果聯系,有一定的因果邏輯基礎,如果它們沒有因果聯系,即便復句為“P(x,y又),Q”形式,那也不是“P(x,y又),Q”因果構式。例如:

13) 此時汽車戛然而止,老關忙即跳下車去,摸摸腰間的勃郎寧,又向四下里瞥了一眼,|就過去開了車門,威風凜凜地站在旁邊。(茅盾《子夜》)

14) 他是作家,又是詩人,|來這里是為了研究大鼓書。(老舍《鼓書藝人》))

以上兩例,前者表示順承,后者表示并列。還有一類復句,P和Q分句也存在因果聯系,但與“P(x,y又),Q”因果構式語序不同,它是Q分句表示原因,P分句表示結果。例如:

15) 大赤包兒這兩天既沒人來打牌,又不能出去游逛,|一腦門子都是官司。(老舍《四世同堂》)

其次,即便P和Q具備因果邏輯基礎,但如果存在其他明顯的非因果關聯標記或者表述方式上不太相同,那么與典型的“P(x,y又),Q”因果構式也存在差異。例如:

16) 如果不是二十五年前習武騎馬跌傷了腿,又不幸而漸漸成為半身不遂的毛病,更不幸而接著又賦悼亡,那么現在吳老太爺也許不至于整天捧著《太上感應篇》罷?(茅盾《子夜》)

17) “要是您成不了班子,我們又在別處找到了事兒,那又怎么辦呢?”唐四爺問。他對交情和信用不那么信服?!澳俏夷哪軘r著您府上的財路呵!”寶慶有時也挺厲害。(老舍《鼓書藝人》)

例16)因果邏輯明晰,表示由于“二十五年前習武騎馬跌傷了腿,又不幸而漸漸成為半身不遂的毛病,更不幸而接著又賦悼亡”,所以“現在吳老太爺整天捧著《太上感應篇》”;例17)是對未來情況提出假設,結果表述為疑問形式,其因果邏輯相對晦暗,但可知其預設為“您成不了班子,我們又在別處找到了事兒,我們沒辦法繼續跟您搭班子了”。它們在底層語義上與“P(x,y又),Q”因果構式相同,但表層形式上不能互相變換。據考察,條件、目的、推斷等廣義因果關系都可進入該框架(邢福義2001)。如:

18) 條件:教育理論只有來源于實踐,又高于實踐,才能用于指導實踐。(自擬例句)

19) 目的: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也為了滿足人們的需要,我們要不斷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自擬例句)

20) 推斷:小三兒既然消息不明,老大又只有一兒一女,老二理應續娶,好多生幾個胖娃娃,擴大了四世同堂的聲勢。(老舍《四世同堂》)

21) 推斷:既然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了,農民又有了比較充分的自主權,農業為什么還要講指導,為什么還離不開有關部門去做一定的組織工作呢?(《人民日報》)

再有,省略(ellipsis)也是造成構式變體的重要原因②,言者出于某種原因改變“P(x,y又),Q”因果構式,使其更切合語境或表意更加精煉。例如:

22) 他好像知道了,就和我說:“您放心,準保沒錯兒,送您平安到家?!?/p>

“我,我倒沒有什么,只是你,——”

“我今年十九啦,拉了二年半的車?!?/p>

顯然這是不確實的,他那樣子最多也不過十六歲。

“你知道到那里去還得要爬一座橋,路又不近,……”

“我常走,您就上車吧?!保ń浴抖怼罚?/p>

23) 既然不能像大哥云章那樣繼續遠走南洋,又不想懷抱教師的飯碗老守田園。α李云經曾經去給別人的店鋪當店員。(此處省略27字)β后來他毅然決定跳出私營店鋪的狹小空間,有幸進了一家錢莊當起了理財的管家。不過當出納也不是李云經所愿,老母親還多次叮囑提醒他(此處省略317字)γ老板于是請老誠持重、善于理財的李云經改作錢莊的司庫。(此處省略71字)如此既不擔風險,又可以坐享錢莊優裕的待遇,他又何樂而不為呢?(竇應泰《李嘉誠家族傳》)

以上兩例,例22)言者從茶店出來由于路程頗遠需要找輛車送他們回家,但在這樣一個寒冷的冬天遇到一個年齡那么小的車夫,讓他實不忍心,但拒絕又怕讓人失望,省略代表他內心窘迫而言語中斷,如果將拒絕性的結果填補出來反而不能展現出言者內心的煎熬。例23)前面原因清晰,即李云經“既不能像大哥云章那樣繼續遠走南洋,又不想懷抱教師的飯碗老守田園”,但結果復雜,“店鋪店員、錢莊管家、錢莊司庫”等經歷很難用一句話概括,言者極有可能權衡之下在原因部分之后戛然而止,另起詳細敘述李云經的從業經歷。不論是內心窘迫言語中斷,還是事態復雜另起敘述,都是為了表達更適切語境。

說話人出于避繁心理也會導致省略,從而造成“P(x,y又),Q”因果構式的變異。例如:

24) 不肯用靈丹點在舌頭上,又想不出“冤愆”來,[?病當然不見好]自然,單吃了一百多天的“敗鼓皮丸”有什么用呢?依然打不破水腫,父親終于躺在床上喘氣了。(魯迅《朝花夕拾》)

25) “姜汁啤酒!”伊太太梗著脖子說?!龕鬯母绺?,又有點怕他,[?她還是預備了啤酒]不然,她連啤酒也不預備。(老舍《二馬》)

例24)能明顯感覺到語篇跳躍,“自然”起標示補充的作用,“不肯用靈丹點在舌頭上,又想不出‘冤愆’來”所推知的結論“病當然不見好”與“單吃了一百多天的‘敗鼓皮丸’有什么用”所指相同,言者出于避繁而省略。例25)我們通常當轉折處理,但其背景連接“她還是預備了啤酒”必須聯系構式乃至語篇才能推導出來③。因此,省略看來確實是構式結構、語義內容與語用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構式要求其在形式上結構完整,但語用環境制約它可以省略,所謂辭達而已矣,是否能傳其本真或語義是否明晰簡潔是其調節的標準。

綜上所述,“P(x,y又),Q”看來算是一個連續統,一端是占比不多但深層和表層都與因果構式無關的順承或并列關系,另一端是占比達到80%的深層和表層對應的“P(x,y又),Q”因果構式,中間是對“P(x,y又),Q”因果構式的部分扭曲,其深層語義等同于“P(x,y又),Q”因果構式,但表層形式上關聯標記、表述方式及省略使得它們存在差別。圖示如下:

圖1

此外,構式對x和y之間的關系也存在要求。根據考察,“P(x,y又),Q”因果構式中x和y之間必須為并列或轉折關系,不能存在時間上的順承關系。例如:

26) 他們均來自地區轄下的八個縣鄉下,又都在鄉下安了家,農忙時全要回家。(王安憶《化妝間》)

27) 趙姑母是步步緊跟李靜,王德無法和她接近,又不好意思去問李應,于是低著頭,擰著眉,往街上走。(老舍《老張的哲學》)

以上兩例,前者x和y是并列或遞進關系,并列和遞進不可區分(姚雙云2006),后者為轉折關系。并列關系時,“y又”可替換成“y還、y也”,“y還”突顯遞進,“y也”側重并列。并列和轉折有時甚至能重合在一起作雙重理解。例如:

28) 楊把子幫不上忙,又不知說什么好,屁股沒坐熱就告辭了。(胡學文《在路上行走的魚》)

我們知道,副詞“又”語義上或是表示相繼,與時間有關,或是表示累積,與時間無關,或是表示某些語氣(呂叔湘1999)?!癙(x,y又),Q”因果構式中,“又”的意義與時間無關,只是表示原因上的累積。從這個角度看,不論x和y之間是并列還是轉折都是一致的,表示一個原因不能推出某結果,累積多個原因才能推出該結果,即cause1+cause2+…→result。

三、“P(x,y又),Q”因果構式的語篇制約機制

以往復句研究總是將復句從語境中獨立出來脫離語境予以分析,這樣導致的結果之一是重視復句內部的邏輯語義關系,而對復句運用的動態表現關注不夠(李晉霞、劉云2014;張健軍2014;劉云2015等)。復句作為一類句法單位,既有較強的獨立性,又有對語篇的依附性,聯系語篇分析復句可從言語角度彌補以往研究的不足。

語篇對“P(x,y又),Q”因果構式的塑形首先表現在語序的選擇上。例如:

29) a 男人見上帝臉色不難看,便鼓起勇氣說:“我向主人要求一椿小事?!边@使上帝恍然大悟那兩塊肥肉的作用,原來男人的禮物相當于女人的巧笑媚眼,都是有所請求時的賄賂。虧得沒把男人造得美麗,否則他也不必送禮了!同時吩咐男人說明他的要求?!拔仪竽銥槲伊碓煲粋€女人——”“女人剛來向我作同樣的要求,”上帝截斷他的話。上帝此時又失望又生氣。但是那昏頭的男人,聽了上帝的話,驚喜交集。他想:“女人真是個鬼精靈兒!我做的夢,她怎會知道?①怪不得她那一會兒抱了我說那些話,|原來她甘心犧牲她自己的利益,已經代向上帝要求,||但又有些舍不得我給新造的女人搶去。唉?、谒@樣大度,||這樣體貼,|我怎么忍得完全拋棄她呢?”(錢鐘書《上帝的夢》)

以上兩組“P(x,y又),Q”因果構式,構式①為1+n模式“果-因”語序,構式②為n+1模式“因-果”語序,如果脫離語境只是將它們當作異位換序處理,其中的語篇機制自然無法理解。實踐也證明,在語篇中它們根本不能變換語序。我們認為,其語篇機制大致如下:

(一)“原因”是個總括的名稱(呂叔湘1948),原因分句后置時,往往引出說話人推斷的理由(方梅2012),比如構式①,“原來她甘心犧牲她自己的利益,已經代向上帝要求,但又有些舍不得我給新造的女人搶去”是言者根據上帝的話推斷的“她那一會兒抱了我說那些話”的理由,是知域用法。構式②原因分句前置,“她這樣大度,這樣體貼”是“我怎么忍得完全拋棄她”行事的理由,在語篇中提供背景知識(宋作艷、陶紅印2008)④,是言域用法,原因分句是言者實施自我提問這一言語行為的原因,換成“她這樣大度,這樣體貼,我不忍得完全拋棄她”是行域用法。

(二)實體從首現到再現遵從“先無定再有定”原則也能為構式語序提供一定的理據。如上面語篇,先用無定形式“一個女人”引入,再用“女人、她”來回指(魏紅、儲澤祥2007;儲澤祥2010;樂耀2010等)。此外,即便光桿名詞/簡單名詞、“那/這+名”、專名、代詞等都為有定形式,但在語篇中出現的順序也存在差異,代詞通常只會用來追蹤回指前面事物,不可能出現語篇句鏈之首(樂耀2010),簡單名詞、“那/這+名”、專名等卻還能標示一個新的自然段落的開始,如語篇中“女人真是個鬼精靈兒”中的“女人”。構式①和構式②如要添加名詞變換,名詞能首現于第一個分句的開頭,但代詞不可以。如:

29)b *怪不得她那一會兒抱了我說那些話,原來女人甘心犧牲她自己的利益,已經代向上帝要求,但又有些舍不得我給新造的女人搶去。

29)c *她這樣大度,這樣體貼,我怎么忍得完全拋棄女人呢?

其次,每個小句/分句的句法地位并不完全相同,“P(x,y又),Q”因果構式既然受著前后景信息的制約,那么這種制約自然不僅表現語篇功能上,也對應于一系列句法語義特征。

(一)句法特征上,作為構式偏句的P(x,y又)是由背景化觸發的非內嵌依附小句叢(non-embedded dependent clauses-cluster),即該小句叢通常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小句組成,它們不能充當其余小句的包孕句,其句法獨立性介于等立句和從屬句之間⑤。

(二)不過,介于等立句和從屬句之間是一個非常模糊的概念,只要介于二者之間都能算是依附小句叢的范圍,至于具體偏向于等立句還是從屬句,卻仍需再細致比較。例如:

30) 我師傅年紀大了(CL1),身體又不好(CL2),我替我師傅謝你吧(CL3),謝你的盛情款待(CL4)。(張國增《老鼠是怎樣吃掉貓的》)

31) 大人們鼓勵我裝先生樣子(CL1),我也沒有嬉戲的能力和習慣(CL2),又因為我確是喜歡看書(CL3),所以我一生可算是不曾享過幾童游戲的生活(CL4)。

以上兩例,前者獨立性較強,[CL1+CL2]可單獨成句,構成[CL3+CL4]的原因。后者獨立性較弱,[CL1+CL2+CL3]不能單獨成句,“又因為我確是喜歡看書”之后逗號不能換成句號。但從整個語篇來看,二者又是一致的:例30)[CL1+CL2]盡管較為獨立,但也需依附于[CL3+CL4]才構成語篇。有學者通過事件性等級來辨別句法結構的自立性/依附性(Reinhart, 1984;方梅2008),強事件性對應自立小句,弱事件性對應依附小句,連詞的隱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小句事件性的強弱。例31)連詞顯現,意味著小句對事件過程具有較高的參與性,依附性較強,例30)連詞隱藏,意味著小句對事件過程的參與性弱,自立性較強。

(三)這種依附性還表現在典型的從屬小句如果位于主句之前時,這個小句的主語經常零形反指,方梅(2008:293)對這種主語零形反指進行了細致描寫,轉錄如下:

32)a 0i無緣無故的丟了車(CL1),0i無緣無故的又來了這層纏繞(CL2),他i覺得他i這一輩子大概就這么完了(CL3),無論自己怎么要強(CL4),全算白饒(CL5)。(轉錄例句)

方文所舉這例性質上其實就是我們所說“P(x,y又),Q”因果構式,CL1和CL2是CL3“他i覺得他i這一輩子大概就這么完了”的原因,CL1和CL2屬于反指零形主語小句,與CL3顯性主語小句構成形式上的對比,CL3不能與表示原因的CL1和CL2同為零形主語。這種分析頗具啟發,但反指的零形主語是不是具有強制性呢?情況也并不盡然。例32a)可變換如下:

32)b 他i無緣無故的丟了車,0i無緣無故的又來了這層纏繞,他i覺得他i這一輩子大概就這么完了,無論自己怎么要強,全算白饒。(變換方梅例句)

上例CL1出現顯性主語,CL2省略主語,該零形主語并不反指。與反指零形主語不同的是,這時[CL1+CL2]的等立性得到加強,依附性得到減弱。根據考察,“P(x,y又),Q”因果構式的主語多數都是顯性的,或遵從“顯性主語→零形主語”的規律。

此外,非反指零形主語小句同樣可作為背景小句依附于構式的主句之上⑥。例如:

33) 現在的年頭,又搭上兵荒馬亂,|我——你還是到別處吃喝吆喝去吧?。ɡ仙帷恶橊勏樽印罚?/p>

34) 但像我這樣體質,又處于這個時代,|也許嘉定的霧季一來。我就會被可怕的瘴氣帶了走,也許幾天里就恰恰有一顆炸彈落在頭頂上,或一粒機關槍子從胸前穿過。(蘇雪林《當我老了的時候》)

(四)作為前景投射的主句與背景偏句不同,它是自足的/等立的,零形主語補充出來即可,如果存在連詞,刪除就行,可看作是[+標記性自足]。其對應關系如下:背景偏句P[+依附;-等立/自足]、前景主句Q[-依附;+等立/自足]。Hopper & Thompson(1980)指出,高及物特征的句子(“把”字句等)用來構建話語主干部分、組成敘事的主體脈絡,對于“P(x,y又),Q”因果構式而言,我們可以看出,這些高及物性句式進入主句不受限制。

其三,構式對語篇也存在反作用,最明顯的是,構式與語義不相容,即所謂形義誤配的時候,構式對其具有構式壓制(construction coercion)作用(王寅2011)。例如:

35) 我和那一位,既非易損品,又非易損品之保護者,|(所以)固然也很希望室內人少些,但卻不開口。(俞平伯《風化的傷痕等于零》)

36) a.病了,他舍不得錢去買藥,自己硬挺著?!鷅.即使病了,他也舍不得錢去買藥,自己硬挺著?!鷆.他病了,又舍不得錢去買藥,(所以)自己硬挺著。

例35)是等立關系,但進入“P(x,y又),Q”因果構式框架,便有了表示因果的基礎,添加“所以”能顯現這種關系;例36)為條件關系,加上關聯詞語變成讓步條件,但顯性主語一旦居前,添上累積副詞“又”以后,句子便不再是條件關系,而是表現事件的兩個不同側面,形式上就變成了“P(x,y又),Q”因果構式,語義上也獲得了因果特征。

四、余論

因此,“P(x,y又),Q”因果構式看來是句法、語義、語篇多重界面互動的結果(施春宏2012),句法上“P(x,y又),Q”因果構式呈現出原型性,n+1(n≥2)是該構式的原型模式,語義上受因果邏輯、關聯標記、表述方式和省略等方面的制約,語篇對構式的制約首先表現在語序上,這種制約不僅表現前后景信息功能以及復句認知域差異上,也對應著一系列句法語義特征。構式對語篇也有反作用,構式一旦形成,便對所謂形義誤配現象存在壓制作用??偟膩碚f,“P(x,y又),Q”因果構式強調原因累積,給人理由充分、不容置疑之感。

一般認為,小句在漢語語法研究中具有中樞地位(邢福義1996等),但對于語篇研究而言,由于復句兼具句法機制和語篇機制兩種功能,是句法機制從顯到隱、語篇機制由弱轉強的交叉點,也許能成為至關重要的一個觀察點。我們舉“P(x,y又),Q”因果構式為例,最終目的是通過探討其中小句和語篇的聯動關系,為語篇構式研究添磚加瓦。張娟(2013)在綜述國內構式語法研究十年的時候指出,當前語篇構式研究還相當薄弱,未來其研究有兩種思路:一是將某個語篇視為一種獨特的構式,如袁野(2011),對其進行具體、深入的研究;二是研究某個詞語構式或句法構式在語篇中的具體運用,特別是其使用的語義背景。本文是后一種研究思路的一點嘗試。未來也許只有絕大多數研究取向于探討常規性語篇構式,自下而上,這樣才能突破語篇構式獨特性的藩籬,其研究也許才會朝著繁榮多樣的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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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語文教學中,有一個經典例子:掌柜是一副兇臉孔,主顧也沒有好聲氣,教人活潑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幾聲,所以至今還記得。(魯迅《孔乙己》)一般人受其中分號的誤導以為分號位置是第一層分界,而按復句內部的邏輯關系第一層應該在“所以”前。以上例證與這一經典用例有異曲同工之妙。

②省略(ellipsis)和跳躍(gapping)是語言學界,尤以生成語法的經典議題(Johnson, 2009;吳義誠、于月2015等)。但在語篇分析中很少看到語篇跳躍分析。嚴格地說,語篇跳躍與語篇省略應該存在差異,比如“詩人老去,又遭了新時代的擯斥,他老人家的悲哀,正是孔子的悲哀。(郁達夫《志摩在回憶里》)”,“詩人老去,又遭了新時代的擯斥”與“他老人家的悲哀,正是孔子的悲哀”之間并沒有直接的關系,說話人只是出于避繁心理跨越“心里當然不快活”徑直跳躍了過去,而這并不是省略所能涵括的。只是在語篇分析中,通常使用語篇省略,因此,這兒也暫不區分,以省略稱之。

③語篇連貫的所有銜接并不一定在語言上都注明,可能表現為背景連接(linkage),要理解這種背景連接,必須把握語篇連貫中可預期的各種關系(Hobbs, 1979;Brown & Yule, 1983;陳海慶、張紹杰2004等)。

④以往學者在探討原因分句前置和后置的時候,一般是以“因為”作為顯性標記確定的,這對于漢語不依賴顯性關聯標記的語言來說,結論也許不夠全面,但對于前置和后置的功能分析來講沒有太大影響。

⑤方梅(2008)采用的是Foley & van Valin(1984)的句法等級系統,根據是否具有“依附性”(dependent)和“內嵌性”(embedded)將小句分為三個等級:等立小句(coordination)[-依附性;-內嵌性]、主次小句(cosubordination)[+依附性;-內嵌性]、從屬小句(subordination)[+依附性;+內嵌性]。

⑥非反指零形主語是指零形主語與主語的顯性主語不一致,非反指零形主語小句同反指零形主語小句一致,也一般需要直接依附在后續的主句(等立小句)上(陳滿華2010)。

“P(x,y又),Q” Causal Construction and Its’ Constraint Conditions

XIAO Ren-fei1and ZHANG Jin-juan2

(1.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Cultural Exchange,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2.College of International Cultural Exchange, Qufu Normal University, Shandong Qufu 273165, China)

This text put forward a framework of “P(x,y又),Q” causal construction, where the mark isn’t as obvious as other constructions and give an in-depth discussion of its’ syntactical-semantic constraints and restriction mechanism in discourses. Syntactically, it behaves a certain type of Gestalt and n+1(n≥2)is the prototype. Semantically, the construction is constrainted by the logical basis, conjunctional marks, expression way and ellipsis. Pragmatically the first performance of the discourse constraints behaves in different order, where the cognitive domain and syntactic-semantic characteristics are either different. Conversely, once the construction formed, there’ll be counterforces to the phenomenon of mismatches. Finally, we advocate complex sentences should be a supeior observation point during discussion of discourse constructions.

Construction Grammar; “P(x,y又),Q” Causal Construction; Constraints; Discourse-Syntactically Intersection

H146

A

1000-1263(2018)03-0041-08

中國博士后科學基金“基于心理實驗的漢語復句習得句法發展研究”(2013M531713)

肖任飛,男,1979 年生,湖南新化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現代漢語語法;張金圈,男,1983 年生,山 東無棣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現代漢語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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