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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數字貿易與軟件出口的發展及展望

2019-11-11 10:56王曉紅謝蘭蘭
開放導報 2019年5期
關鍵詞:數字經濟

王曉紅 謝蘭蘭

[摘要] 數字貿易對我國經濟增長的貢獻日漸突出,跨境電商規模迅速擴張,互聯網企業的全球競爭力大幅提升。本文認為,應以建設“數字絲綢之路”為重點,完善數字貿易全球市場布局;通過推動雙邊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引導數字貿易規則制定;進一步優化數字貿易發展的服務支撐體系和制度環境;不斷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和監管機制等戰略路徑。中國軟件出口增速趨于平穩,信息技術外包結構繼續優化,“一帶一路”沿線成為中國軟件出口最具發展潛力的區域,數字經濟新生態促進了軟件出口轉型升級。本文提出了以建設“數字絲綢之路”為重點,拓展數字服務貿易市場新空間,推動企業數字化轉型,完善軟件與產業融合滲透機制等戰略路徑。

[關鍵詞] 數字貿易 ? ?數字經濟 ? ?軟件出口

[中圖分類號] ?F49;F742 ? [文獻標識碼] A ? ?[文章編號] ?1004-6623(2019)05-0019-10

[作者簡介] 王曉紅(1963 — ),北京人,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長,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國際貿易投資、服務經濟;謝蘭蘭,中國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博士后,副教授,研究方向:農村經濟、服務業經濟。

數字貿易已經成為各國貿易市場和規則競爭的焦點。依托龐大的信息技術產業、制造業和消費市場,我國已成為全球數字經濟大國,發揮優勢,加快數字貿易發展將為建設經貿強國增添新的動力。軟件貿易是數字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軟件出口也是衡量一個國家數字服務出口競爭力的重要標志。興盛的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物聯網、區塊鏈等新技術正在賦予軟件業以新的內涵,推動軟件企業技術創新和跨境交付模式創新。我國數字經濟的空前發展也將為提升軟件業的創新能力和出口競爭力帶來深刻影響。

一、數字貿易的基本概念、內涵及特征

一些國際組織對數字貿易的概念有明確界定。聯合國和WTO等6個國際組織共同制定的《國際服務貿易統計手冊》,將數字貿易分為有形商品和無形商品,并將其定義為通過線上訂貨的交易。WTO在1998年通過的《電子商務工作計劃》中,用電子商務替代數字貿易并將其定義為“通過電子方式生產、分銷、營銷、銷售或交付貨物和服務”。

美國是最早關注數字貿易并對其進行定義和出臺規制措施的國家。2013年7月,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USITC)在《美國和全球經濟中的數字貿易1》中初次提出數字貿易的概念,即通過互聯網傳輸實現產品和服務的商業活動。2014年8月,USITC在《美國與全球經濟中的數字貿易2》中將實體貨物納入數字貿易的交易標的中,強調數字貿易是由數字技術實現的貿易,將其解釋為互聯網和互聯網技術在訂購、生產以及遞送產品和服務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國內商務和國際貿易活動。2017年進一步拓展了數字貿易的外延,認為數字貿易不僅包括個人消費品在互聯網上的銷售以及在線服務的提供,還包括實現全球價值鏈的數據流、實現智能制造的服務以及無數其他平臺和應用,并將數字貿易分為數字內容、社會媒介、搜索引擎和其他四大類。

《2018年中國數字服務貿易發展報告》對于數字服務貿易進行了定義①,即數字服務是指“采用數字進行研發、設計、生產,并通過互聯網和現代信息技術手段為用戶交付的產品和服務”。數字服務出口包括軟件、社交媒體、搜索引擎、通信、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區塊鏈、物聯網、衛星定位等信息技術服務出口,數字傳媒、數字娛樂、數字學習、數字出版等數字內容服務出口,以及其他通過互聯網交付的離岸外包服務。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理解為,數字貿易是依托信息網絡和數字技術,線上線下一體化,以平臺集合消費者和生產者、供應商、中間商,實現數字產品與數字服務跨境交易的貿易形態。

數字貿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一是虛擬化。生產過程中使用數字化知識與信息,交易在虛擬化的互聯網平臺上進行,數字產品與服務的傳輸即流通亦虛擬化;二是平臺化?;ヂ摼W平臺是協調和配置資源的基本經濟組織,平臺化運營已經成為互聯網企業的主要商業模式,在局部市場治理中具有顯著優勢,并能夠以技術和信息為政府監管賦能并形成良性互動(江小涓,2019);三是集約化。數字貿易能夠依托數字技術實現勞動力、資本、技術等生產要素的集約化投入,促進研發、設計、采購、生產、營銷等各環節的集約化管理;四是普惠化。數字技術的廣泛應用大大降低了貿易門檻,中小企業、個體商戶和自然人都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面向全球消費者;五是個性化。根據消費者的個性化需求提供定制化產品與服務成為提升競爭力的關鍵;六是生態化。平臺、商家、支付、物流等各方遵循共同的契約精神,共享數據資源、共創價值;七是服務全球化。借助數字技術搭建的全球網絡空間,面向全球市場提供服務內容,且在全球效益遞增幾乎沒有邊界,使服務的供給方、消費方和相關生產要素成為服務業全球化的內在動力,促進服務生產全球化、消費全球化、投資全球化不斷加速(江小涓、羅立彬,2019)。

二、全球數字貿易的發展現狀及趨勢

數字技術不斷創新和廣泛應用,帶來了全球數字貿易的空前發展,并呈現出以下特點。

(一)全球數字貿易規??焖贁U張

數字經濟快速發展帶動國際貿易方式的創新變革,數字貿易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新趨勢。目前全球50%以上的服務貿易已經實現數字化,超過12%的跨境貨物貿易通過數字化平臺實現。預計今后10~15年全球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分別呈2%、15%左右的增長,而數字貿易則呈25%左右的高速增長,20年后世界貿易將形成1/3貨物貿易、1/3服務貿易、1/3數字貿易的格局(黃奇帆,2019)。

據MGI研究,跨境數據流呈爆炸性增長趨勢。2005~2017年跨境帶寬使用量增長了148倍,即時和低成本的數字通信的產生降低交易成本并實現更多的貿易流量,數字平臺、物流技術和數據處理技術的進步將繼續降低跨境交易成本。此外,還有未納入統計數據的免費數字服務的跨境流量,包括電子郵件、實時地圖、視頻會議和社交媒體。

各細分數字貿易領域規模擴張迅速??缇畴娚套鳛橹匾臄底仲Q易方式正在快速發展。埃森哲測算,2014~2020年全球跨境電商B2C將保持27%的年均增長??缇畴娚滔M人群將從2016年的3億人增加到2020年的9億人,占全球電商適齡消費人群的1/3,年均增長可能會超過21%。到2030年電子商務可能刺激約1.3萬億~2.1萬億美元的增量貿易,使制成品貿易增加6%~10%②。

數字化轉型浪潮驅使越來越多的企業將業務從本地數據中心搬到云端,全球云計算市場規模迅速擴張。市場調研機構Canalys《 2018年度全球云計算市場調研報告》顯示,2018年全球云計算市場總體規模超過800億美元,同比增長46.5%。以AWS、Azure、Google為代表的三大云服務提供商正在全球構建龐大的數據中心網絡。Synergy調研數據顯示,2018年全球超大規模數據中心達到430個,增幅11%,還有132個大型數據中心處于規劃或建設階段。全球技術研究和咨詢公司信息服務集團(ISG)統計,2018年全球云市場表現顯著優于傳統服務外包市場。IaaS增長47%達158億美元,SaaS增長34%達60億美元;在傳統服務領域,ITO增長4%達199億美元,BPO下降2%為60億美元。在社交媒體網絡領域,2019年We Are Social 聯合 Hootsuite 發布的《全球數字報告》顯示,截至 2019年第2季度,全球活躍社交媒體用戶已達35億人,其中98%為移動端用戶。龐大的社交媒體規模正在催生全新的商業模式并逐漸成為最大的互聯網用戶市場,對企業品牌塑造、廣告營銷、電商交易帶來不可估量的價值。在數字內容市場領域,據Statista預測,全球數字圖書市場規模以4.1%的復合年均增長率(CAGR),到2021年規模達到131.4億美元;全球數字圖書用戶到2021年將增加至6.06億人。在數字廣告市場領域,普華永道(PwC)發布的報告顯示,2017年全球數字廣告市場規模達880億美元,其中移動廣告占56.7%。在數字娛樂領域,國際唱片協會IFPI發布的《2019年全球音樂產業報告》顯示,數字音樂收入已經占全球音樂產業收入的58.9%。

(二)美歐日等發達經濟體仍是全球數字貿易的引領者

美國占據全球36%的B2B銷售額,其后是英國(18%)、日本(14%)、中國(10%)。美國中小企業基于互聯網的貨物和服務出口增長率超過了總出口增長率。發達國家正在不遺余力地推動全球數字貿易規則,試圖在數字貿易中繼續搶占先機。目前美國數字經濟全球占比約為35%,1997~2017年美國數字經濟平均年增長率為9.9%,比GDP增長率高4倍。近年來,歐盟致力于構建數字單一市場。歐洲數字經濟全球占比為25%,僅次于美國。目前利用eBay從事出口業務的歐盟公司出口范圍平均達27個出口國。分地區來看,中歐數字貿易出口的國家和地區最多,北歐和西歐國家相對比較富裕,對電子商務的發展重視程度要比南歐和中歐弱。

(三)發展中國家和地區潛力較大

從中長期看,發展中經濟體憑借巨大的市場空間和不斷縮小的技術差距,具有發展數字貿易的巨大潛力?!耙粠б宦贰毖鼐€國家跨境電子商務(B2B出口)占全球比重為12.5%。開放政策助力沿線國家數字貿易發展。2017年12月,中國、埃及、老撾、沙特、塞爾維亞、泰國、土耳其和阿聯酋等國代表共同發起《“一帶一路”數字經濟國際合作倡議》,從提高寬帶質量、數字化轉型、電子商務合作、互聯網創業、中小企業發展、數字化培訓、通信投資、數字包容性等多個方面為數字貿易跨國合作奠定了基礎。印度推出了“數字印度”計劃建設全國寬帶網,并制定相關政策鼓勵互聯網公司上市;俄羅斯發布了《2024年前俄聯邦發展國家目標和戰略任務》,從立法和國際戰略層面高度重視數字貿易發展;哈薩克斯坦發布了《哈薩克斯坦“第三個現代化建設”:全球競爭力》,提出了推動國家經濟數字化發展,增強國家競爭力的主要任務。

(四)互聯網基礎設施不斷改善,為數字貿易發展提供動力

TeleGeography報告①顯示,全球帶寬從2011年約70兆位/秒(Tbps)增長到2015年的300兆位/秒,這種擴展帶來了全球互聯網流量從2007年的2000GB/s增長到2016年的26600 GB/s,年均增長33%。截至2017年2月,共有428個現役海底電纜系統連接六大洲,許多海底電纜系統能夠傳輸100 Gbps的波長,提高了總傳輸能力。2018年GWI報告顯示,全球智能手機擁有量超過PC/手提電腦,87%的網民都擁有一部智能手機,由此帶動全球移動數據總量迅速增長。據統計,2016年69%的流量來自4G設備。5G將進一步提速移動互聯網,更有力地促進全球數字貿易的增長。

(五)數字貿易規則成為未來全球貿易規則重構和競爭焦點

1. 數字貿易規則已經成為多邊和雙邊貿易談判的重要議題,也是構建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的重要內容

據WTO統計,截至2018年8月生效并向WTO通報的286個區域貿易協定中,共有217份協定包括了與數字技術有關的條款。主要涉及市場準入、通信和數字監管框架、知識產權保護、電子政務管理、無紙化貿易等規則以及在數字技術和電子商務等方面的合作。

美歐日為代表的發達經濟體,憑借技術領先優勢主導全球數字貿易規則的方向,并在國內政策導向和國際談判中堅持數字貿易開放原則。2019年G20大阪峰會日本提出基于信任的跨境數據流動,建立數據流通聯盟在與會國間達成廣泛共識,24個國家和地區在《大阪數字經濟宣言》上簽字,承諾致力于推動全球數據的自由流通并制定可靠規則。

2. 分化性數字貿易政策對各國間監管互認構成嚴峻挑戰

在數字貿易呈現戰略性競爭的背景下,不少經濟體正在追求分化性的數字貿易政策,主要體現在監管方法不同、適用的監管領域各異。發展中國家在數字經濟政策、跨境數據流動規則等方面處于防御地位。如印度、印尼以及南非等國對全球電子商務談判持反對意見,特別是對于跨境數據自由流動,均拒絕在《大阪數字經濟宣言》簽字。印度主張將數據存儲本地化。

3. 多邊規則滯后制約了全球數字服務貿易發展

總體來看,全球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滯后于發展實踐。在多邊層面,目前WTO并沒有針對數字貿易出臺專門規則,相關規則多散見于WTO框架下的一些協定文本及其附件。如《服務貿易總協定》(GATS)、《信息技術協定》(ITA)、《與貿易相關的知識產權協議》(TRIP)、《全球電子商務宣言》等。由于對數字技術發展變革缺乏預見性,且掣肘于多哈回合的談判效率,上述多邊數字貿易規則在文本設計和操作層面都面臨新的挑戰。

三、中國數字貿易發展現狀及趨勢

(一)中國數字貿易發展的主要特點

1. 數字貿易對經濟增長的貢獻日漸突出

我國數字經濟規模巨大,為發展數字貿易奠定了強大的產業基礎。我國數字經濟增速已連續三年排名世界第一,2018年數字經濟規模超過30萬億人民幣,穩居全球數字經濟的第二大市場。據全球化智庫(CCG)與韓禮士基金會(Hinrich Foundation)測算,2017年我國數字出口約2360億美元,成為第二大出口行業,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達到7260億美元;數字貿易為我國創造了高達4660億美元的經濟效益,到2030年這一數字將進一步增長至5.5萬億美元。

2. 互聯網企業全球競爭力大幅提升

根據聯合國貿發會議統計,數字跨國公司總部最集中的區域是北美,達到63家,規模達2.8萬億美元,最具競爭力的公司包括蘋果、谷歌、亞馬遜、臉譜、微軟、甲骨文等。亞洲排第二位,共有42家數字跨國公司總部,總規模為6700億美元,其中以我國的互聯網企業為主,包括阿里巴巴、騰訊、百度、京東、小米等,我國總部的規模僅次于美國。

3. 離岸服務外包保持繼續增長

我國是全球離岸服務外包第二大接包國。2018年我國企業承接離岸服務外包合同額1203.8億美元,執行額886.5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8.2%和11.3%。尤其是高端生產性服務外包業務增速加快,2018年我國企業承接離岸信息技術外包(ITO)、業務流程外包(BPO)和知識流程外包(KPO)的執行額在離岸服務外包中的占比分別為45.3%、17.3%和37.4%,其中研發服務、工程技術、檢驗檢測等領域同比分別增長15.5%、27.1%和74.5%。尤其是我國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服務外包合作繼續深化,2018年承接沿線國家服務外包執行額在離岸服務外包中占比達19%,其中承接東南亞國家服務外包同比增長13.5%。

4. 跨境電商規模迅速擴張

我國電子商務發展規模居世界第一位,Statista 的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電子商務市場收入6360.87億美元,高于美國(5045.82億美元)、英國、日本和德國,特別是跨境電商增速強勁,在貨物貿易中的比重穩步提升。據艾瑞咨詢、中投顧問等第三方機構預測,2018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總規模達8.8萬億元,到2020年有望達12萬億元。海關總署統計,2018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總額1347億元,其中進口額785.8億元,出口額561.2億元,分別較2017年增長49.27%、38.86%和66.78%。除歐美發達國家市場外,“一帶一路”倡議推動了我國跨境電商爆發式增長。京東大數據研究院《2019“一帶一路”跨境電商消費報告》顯示,通過跨境電商,中國商品已經成功銷往俄羅斯、以色列、韓國、越南等100多個簽署了共建“一帶一路”合作文件的國家和地區。線上商貿關系從歐亞地區拓展到歐洲、亞洲、非洲多國。2018年“一帶一路”合作國家在京東使用跨境電商消費的訂單量是2016年的5.2倍。同時,跨境電商也為沿線國家擴大向中國出口拓展了渠道。京東平臺數據顯示,2018年我國自緬甸進口的商品消費額比2016年增長了126倍,自智利進口的商品消費額比2016年增長了23.5倍。

5. 在線出境游、網絡游戲及跨境電子支付等市場快速發展

中國在線出境游市場交易規模2018年達到11345億元,較2017年增長36.92%。

隨著中國網絡游戲自主研發能力迅速提升,海外游戲市場成為中國游戲企業重要的收入來源?!?018年中國游戲產業報告》顯示,2009~2018年我國自主研發網絡游戲海外市場實際銷售收入由1.1億美元迅速增長至95.9億美元,10年暴增87倍。中國游戲企業主要通過三條途徑拓展海外銷售渠道。一是與臉譜、谷歌商店等多個海外渠道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二是通過與華為、小米等手機企業合作,在軟件預裝與應用商店內對產品推廣。三是通過收購或自建平臺的形式聚攏用戶,如騰訊、三七互娛、游族網絡等游戲企業已全面展開了海外平臺的布局,拓寬“走出去”通道。

在跨境電商和跨境消費帶動下,跨境電子支付保持高速增長。迄今我國政府共批準了30家第三方跨境外匯支付機構和5家跨境人民幣支付機構,這些第三方支付機構正在積極布局海外市場。據中國支付清算協會數據顯示,2017年我國第三方支付機構跨境互聯網支付總額接近3200億元,同比增長70.9%。其中微信支付已在超過49個國家和地區合規接入,支持16種幣種直接交易。2018年微信跨境支付月均交易筆數同比增長500%,月均交易金額同比增長400%,服務商數量同比增長300%,商戶數量同比增長700%。云計算、區塊鏈等新技術和跨境電商規模擴張將進一步推動我國跨境支付發展。

(二)中國數字貿易發展存在的主要問題

總體來看,中國數字貿易尚處于起步發展階段。一是數字貿易企業規模小,數字內容、社會媒介、搜索引擎等領域發展不平衡,產品質量和服務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二是法律政策和監管手段不完善。涉及數字產品和服務的生產、交付、存儲、使用、定價、監管、稅收及交易合同簽訂、商業秘密、個人隱私權保護、版權保護、打擊犯罪、內容審查等方面的相關基礎立法尚不完善,相關標準規范發展滯后,跨境數據流動監測的手段不足。三是數字貿易統計體系不完善。目前還沒有建立相應統計制度,更缺乏分類統計,造成對我國數字貿易發展的情況難以精準把握、科學施策。四是在參與數字貿易國際規則標準制定方面的話語權較弱。尤其是在數據跨境自由流動、市場準入、隱私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知識產權保護、爭端解決機制等方面與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還存在差距。

四、中國軟件出口發展現狀及趨勢

(一)中國軟件出口的主要特點

1. 軟件出口增速趨于平穩

2018年中國實現軟件出口額412.27億美元,同比增長9.8%,增速趨于平穩;合同數量59867份,比2017年微弱下降0.13%;軟件出口協議金額由2017年的571.82億美元下降到560.89億美元,降幅為1.9%,是自2010年以來的首次下降,說明中美貿易摩擦對國際市場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表1、表2)。

2. 信息技術外包結構繼續優化

第一,軟件產品出口下降,信息技術外包持續增長。2018年軟件產品出口執行金額10.96億美元,僅占2.66%,較2017年下降3.45%。近年來,軟件產品占軟件出口比重逐年下降,2015~2018年占比分別為5.12%、3.45%、3.02%和2.66%。2018年信息技術外包完成執行額401.31億美元,占比達97.34%,保持10.2%的增速(表2)。

第二,從信息技術外包出口結構來看,軟件研發外包占主導,信息技術服務外包保持高速增長。2018年軟件研發外包、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運營和維護服務外包的執行金額分別為255.90億美元、88.17億美元、52.35億美元,占比分別為64%、22%、13%,其中信息技術服務外包增速達28.2%。

第三,云服務外包(簡稱云外包)成為新的增長點。2018年云服務外包執行金額為4.53億美元,在信息技術外包中占1%。云服務通過標準化、模塊化和流程化的云平臺為客戶提供即需即用的無縫服務,使服務商與用戶、合作伙伴形成共生關系,一起實現價值的協同創造,從而實現服務效率和創新速度提升。據統計,2018年中國與云計算相關的運營服務收入同比增長21.4%,在信息技術服務中占比達30.0%①。在全球市場,中國的公共云服務商規模和實力僅次于美國,Synergy研究顯示,2018年美國擁有40%的全球超大規模數據中心,中國擁有阿里云、百度云、騰訊云等全球領先的公共云提供商??梢灶A見,云外包有望成為我國軟件出口的新增長點。

3. 美歐日等主要出口市場總體保持穩定

2018年中國軟件出口200多個國家與地區,前5位的國家和地區包括:美國、歐盟28國、中國香港、日本和韓國,占整個軟件出口額的70.09%,其中歐盟、中國香港、日本、韓國、德國和印度均實現了兩位數高速增長。

4.“一帶一路”沿線成為中國軟件出口最具發展潛力的區域

“一帶一路”沿線諸多國家是信息技術產業的洼地,巨大的數字鴻溝和市場前景為我國軟件出口帶來了新的增長空間。

第一,我國對沿線國家和地區出口增速高于同期整體增速。2012~2018年我國對全球軟件出口執行金額從194.17億美元增至412.27億美元,合同數由52683項增至59867項,年均增速分別為16%和2%,同期對“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出口執行金額由26.87億美元增至69.71億美元,合同數由8724項增至11814項,年均增速分別為22.71%和5%(表4)。

第二,我國在沿線國家和地區執行金額低于同期全球平均水平。2012~2018年我國在沿線國家和地區接單量全球占比由16.56%提高至19.73%,執行金額全球占比由13.84%提高至16.91%。2018年我國軟件出口全球單位合同規模69萬美元,沿線國家和地區為59萬美元②,低于全球平均水平14個百分點(表3)。

第三,我國對沿線國家和地區的軟件出口主要集中在東南亞地區。2018年我國軟件出口東南亞地區38.43億美元,占比55%;其次是西亞和北非地區11.89億美元、南亞地區10.42億美元和獨聯體國家4.65億美元,分別占17%、15%和7%。從具體國別分布看,執行金額前5位的國家分別是新加坡(23.06億美元)、印度(8.11億美元)、俄羅斯(3.34億美元)、馬來西亞(3.17億美元)和印度尼西亞(2.90億美元),以上5國占我國對沿線國家和地區出口額的58%,其中新加坡一國就占33%。

第四,中國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在沿線國家和地區的影響力越來越大。越來越多的中國軟件企業將沿線國家和地區作為重點布局。國家信息中心發布的《“一帶一路”大數據報告(2017)》顯示,目前我國共有5家軟件和互聯網企業入圍“一帶一路”企業影響力排名前50名。金蝶集團、用友軟件在新加坡建立了研發中心,金山在越南首發了英文版辦公軟件KingSoft Office,360和金山與泰國Asiasoft進行業務合作,微信、茄子快傳已經在東南亞市場占據了絕對優勢。中國的移動支付軟件、打車軟件以及跨境電商軟件在中亞、東南亞市場的影響力也在迅速提升。

5.東部沿海地區繼續發揮主力軍作用

我國軟件出口的區域分布沒有發生明顯變化,東部地區繼續發揮主力作用。2018年東部、西部、東北和中部地區出口執行金額占比分別為88.21%、4.89%、3.50%和3.32%。執行金額在10億美元以上的省市共計8個,分別是江蘇、浙江、廣東、上海、山東、北京、遼寧和四川。

在東部地區中,江蘇、浙江和廣東位列前三,執行金額分別為128.15億美元、58.39億美元和48.03億美元,同比增長5.1%、13.7%和-6.3%。山東和福建增速最快,分別達48.0%和47.1%,其中山東超過北京列第5位,福建超過天津列第7位。

中部5省出口規模列前3位的分別是江西、湖北和湖南,執行金額分別為4.19億美元、4億美元和3.84億美元,同比分別增長38.8%、45.9%和7.9%。西部地區四川、陜西和重慶列前3位,執行金額分別為13.74億美元、3.74億美元和2.6億美元,同比增長9.8%、5.4%和2.6%。四川和陜西主要依托成都和西安兩個中國軟件出口(創新)基地城市的產業集聚和引領作用。東北地區遼寧出口規模繼續保持絕對領先優勢,2018年軟件出口額13.62億美元,增速8.2%。吉林和黑龍江規模均不足億美元,且出現了18.4%和35.9%的下滑。

(二)數字經濟新生態促進軟件出口轉型升級

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數字經濟主導的新產業生態體系,從而促進了創新體系發展、產業結構升級、治理體系優化,并對數字服務貿易具有重要影響。數字經濟發展進一步促進了高速寬帶、無縫覆蓋、智能適配的新一代信息網絡技術發展,為數字服務貿易提供了技術保障。同時,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的廣度和深度融合,推動新業態和新模式的不斷涌現。

1. 數字經濟對軟件出口拉動效應顯著

2018年軟件出口前10位的省市與數字經濟總量前10位的省市①有8個重疊,具有明顯的正相關性。從地區分布可以清晰看出自東向西梯次遞減的態勢,東部地區省市的數字經濟發展和軟件出口均表現較好,其中廣東、江蘇、上海、浙江四個省市的數字經濟總量和軟件出口總量居于前列,說明數字經濟為軟件產業發展提供了堅實的基礎和豐富的融合應用場景。這些地區以ICT主導的產業結構和大力推進數字經濟的政策導向都是拉動軟件出口增長的重要因素。

2. 數字技術創新引領軟件出口轉型升級

第一,數字技術創新力度不斷加大。2017年我國數字經濟R&D經費支出達12020.43億元,人均數字經濟R&D經費支出達864.73元/人;其中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研發投入達5622億元,研發投入占軟件業務收入的比重為10.2%。從創新產出看,2018年我國共完成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1104839件,同比增長48%,登記數量邁上百萬量級臺階。普華永道報告顯示①,2018年全球創新1000強企業中,中國排名前五位的分別為阿里、騰訊、百度、攜程和京東,其中阿里研發支出達36億美元,研發強度14.4%,全球排名45位。

第二,原創能力由跟跑為主轉向多領域并跑和領跑。近年來,我國在機器強化學習技術、人臉識別技術等領域取得重要突破,這兩項技術入選《麻省理工科技評論》②“2017年全球十大突破性技術”榜單;2017年5月世界首臺光量子計算機在我國誕生,為人類在量子計算領域的進展打開了新的窗口?!吧裢?. 太湖之光”作為世界首臺并行規模超過千萬核、計算性能超每秒10億億次的超級計算機,已在眾多科學及工程領域取得100多項應用成果,幾乎涵蓋了高性能研究的所有重要應用領域。在行業標準方面,移動通信代際升級實現了從“1G空白、2G跟隨、3G突破”到“4G趕超、5G引領”的重大跨越,使我國無線通信技術成為具有國際話語權和競爭力的高科技領域。

3. 數字經濟快速推進軟件行業融合應用新生態

第一,數據驅動軟件行業發展動力變革。工業經濟時代的標準化大規模生產主要依賴物質資本投入,而進入數字經濟時代,數據成為新的動力?;ヂ摼W、物聯網、人工智能等技術讓感知無處不在、連接無處不在、數據無處不在。在生產制造過程中,大量蘊含的隱性數據不斷被采集、匯聚、加工,通過數據的流動,隱性知識得以顯性化、自動化,能有效解決個性化定制生產帶來的不確定性、多樣性和復雜性問題。

第二,工業軟件加速制造過程快速迭代。工業軟件推動制造方式向實體制造與虛擬制造融合發展,實現研發、設計、仿真、試驗、制造、服務在虛擬空間的仿真測試和生產,通過軟件定義設計、產品、生產和管理等制造各環節,制造過程快速迭代、效率和質量顯著提高,成本快速下降。

第三,平臺推動分工方式由線性分工轉向網絡化協同。數字經濟的產業分工協作模式以開放化平臺為核心,一方面向下整合并開放硬件和開發資源,降低工業App的開發壁壘;另一方面不斷匯聚工業企業,并撮合應用開發者和企業用戶之間交互,構建一個網絡化的分工協作生態,實現數據資源、制造資源、設計資源的高效利用。

(三)中國軟件出口存在的主要問題

第一,軟件出口企業面臨的數字化轉型任務艱巨。數字能力建設已經成為企業面臨的主要挑戰,絕大多數企業還沒有適應數字經濟快速發展的形勢。埃森哲2018年發布的《中國企業數字轉型指數》顯示,在企業數字化轉型進程中,僅有7%的企業突破業務轉型困境成為“轉型領軍者”。

第二,軟件出口的標準化體系和法律制度建設相對滯后。首先,面向工業軟件、云計算、大數據、信息安全等領域的標準還比較欠缺,在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外包領域還沒有建立標準化的系統平臺。其次,與軟件出口相關的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目前涉及軟件出口監管的規定散見于《對外貿易法》《海關法》《軟件出口管理和統計辦法》等不同的法律法規。隨著中國軟件創新能力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自主知識產權軟件產品需要保護。如加密軟件及技術管制在各國出口管制條例中都有嚴格標準和申報程序,其中美國的《出口管制條例》(EAR)是最為復雜完善的法規之一。

第三,新一代信息技術對軟件工程師的知識更新和專業轉型提出了必然要求。據估算,未來的20年中約占總就業人口76%的勞動力會受到來自人工智能技術的沖擊①。人工智能的應用將取代低端編碼人員,奪走一部分軟件外包業務。因此,軟件工程師需要加強新技能的學習,拓展國際化視野,向國際注冊軟件工程師發展。

此外,云服務成為數字貿易的關鍵基礎設施。但海量存儲的基礎設施投入、“云平臺”的異地存儲和災備、信息安全和知識產權保護等問題仍然突出。

五、促進數字貿易和軟件

出口發展的政策建議

(一)以建設“數字絲綢之路”為重點,拓展數字貿易市場新空間

“一帶一路”沿線發展中國家存在巨大的數字服務需求,我國數字企業通過投資、承接服務外包、發展跨境電商等,提高沿線國家數字基礎設施聯通水平,構建現代化網絡信息服務系統,擴大與沿線國家貿易規模,對于消除發展中國家的“數字鴻溝”和貿易不平衡,推動開放型世界經濟和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具有重大戰略意義。同時,在沿線國家使用我國的技術和標準,有利于我國構建代表發展中國家話語權的數字貿易規則,為軟件信息技術企業拓展沿線國家市場創造有利條件。應借助已經形成的“六廊六路多國多港”的互聯互通架構,以及與東盟、非盟、歐盟、歐亞經濟聯盟等參與經濟體的戰略對接,不斷擴大軟件出口新興市場,同時輸出技術、品牌、標準、服務。

(二)夯實數字貿易創新發展基礎,提高技術供給能力

不斷強化基礎性研發設計和前沿性、基礎性技術創新能力,重點加大對5G、人工智能、工業機器人、工業互聯網等關鍵共性技術支持力度。圍繞數據科學理論體系、大數據計算系統等重大基礎研究進行布局,突破大數據核心技術。加快構建自主可控的大數據產業鏈、價值鏈和生態系統。鼓勵基于數據的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堅持數據開放、市場主導的原則,形成數據驅動型創新體系和發展模式。

(三)推動軟件企業數字化轉型,完善軟件與產業融合滲透機制

發揮龍頭企業的帶動效應,引導軟件企業逐步向綜合化服務與整體解決方案轉型。以推動制造業數字化轉型為抓手,提升軟件對制造和服務的滲透力和支撐力,構筑合作共贏的數字產業生態。不斷完善工業互聯網基礎設施,完善智能制造標準體系,打造智能制造平臺,推出一批引領性強的試點示范項目和標桿企業,培育一批服務能力強的系統解決方案供應商。積極實施百萬工業企業上云,百萬工業互聯網APP培育等重點工程。深化工業大數據創新應用,引導工業企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

(四)通過推動雙邊和多邊自由貿易協定,引導數字貿易規則制定

我國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規模大、市場優勢明顯,為參與國際數字貿易規則制定贏得了話語權優勢。應致力于建立統一、透明、公平的全球數字貿易規則框架,積極推動WTO多邊體制改革和雙邊、多邊FTA。同時,加強關于數字貿易壁壘、知識產權保護、數字貿易統計、爭端解決機制等問題的研究,以應對未來可能出現的“電子摩擦”。

(五)進一步優化數字貿易發展的支撐體系,不斷完善數字貿易治理體系和監管機制

推動數字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服務能力提升,在財政金融政策上對數字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給予支持。推進數字貿易相關領域的技術標準制定工作。發揮自由貿易試驗區、服務貿易創新試點城市、服務外包示范城市的示范帶動作用,加快推動數字服務貿易平臺建設,在條件成熟地區探索數字服務貿易試點,不斷復制推廣發展數字服務貿易的新路徑、新模式、新經驗,加強在跨境數據流動等方面的探索。不斷完善網絡數字基礎設施建設。

(六)推動個人數據保護立法,完善跨境數據流動的審核管理機制

加快《個人信息法》《電信法》《征信管理條例》《互聯網信息服務辦法》《數字簽名法》等相關基礎立法的制定修訂工作,為數字貿易奠定基礎法律框架體系,提高互聯網預警監測能力。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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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contribution of digital trade to China's economic growth is increasingly prominent, the scale of cross-border e-commerce is rapidly expanding, and the global competitiveness of Internet enterprises is greatly improved. This paper holds that the global market layout of digital trade should be improved with the focus on the construction of " Digital Silk Road ". Guiding digital trade rulemaking through the promotion of bilateral and multilateral free trade agreements; Further optimize the service support system and institutional environment for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rade; continue to improve the digital trade governance system and regulatory mechanisms. The growth rate of China's software export tends to be stable, and the structure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outsourcing continues to be optimized. "The Belt and Road" has become the most promising area for China's software export, and the new ecology of digital economy has promoted the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of software export. This paper puts forward some strategic paths, such as building "Digital Silk Road", expanding new space of digital service trade market, promoting digital transformation of enterprises, and improving the integration and penetration mechanism of software and industry.

Key words: Digital Trade; Digital Economy; Software Export

(收稿日期:2019-07-26 ?責任編輯:羅建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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