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從多元文化主義到文化多樣性
——再談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困境

2020-03-11 20:01付志遠
國際關系研究 2020年6期
關鍵詞:族群主義移民

張 瑩 付志遠

多元文化主義自20世紀80年代作為綠黨的政黨宣言進入德國政界以來一直保受爭議。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2004年馬德里爆炸案、2004年梵高之死、2005年倫敦爆炸案等恐怖主義襲擊案件在歐洲不斷蔓延,多元文化主義受到越來越多德國民眾的質疑。2010年,德國社民黨成員、經濟學家薩拉金(Thilo Sarrazin)在其撰寫的《德國自取滅亡》一書中指出,德國穆斯林移民的潛在威脅將德國社會積聚的移民問題和多元文化主義再次推向了輿論高點。(1)Thilo Sarrazin, Deutschland schafft sich ab:Wie wir unser Land aufs Spiel setzen, München: Deutsche Verlags-Anstalt, 2010.同年10月17日,德國總理默克爾在基督教民主聯盟所轄的青年聯盟集會上發表演講時宣稱,“德國對多元文化的努力完全失敗了。德國不僅要資助移民,還要對移民提出要求。移民要遵守德國法律并學習德語?!?2)“Merkel erkl?rt’Multikulti‘für gescheitert,” https://www.dw.com/de/merkel-erkl?rt-multikulti-für-gescheitert/a-6118143.同年,拜仁州州長霍斯特·澤霍費爾(Horst Seehofer)也公開發表言論,提出多元文化主義已經死亡。一時間,多元文化主義失敗論充斥整個德國。失敗論的支持者列舉多元文化主義的諸多問題,其中平行社會、破碎的價值觀和德國認同危機等問題更是被看成多元文化社會的頑疾。更有多元文化主義的反對者提出,移民數量(尤其是穆斯林移民數量)不斷上升會改變德國的人口結構進而使德國失去原有的特性。多元文化主義在近十年的德國社會中甚至一度成為社會整合失敗的代名詞。面對這種尷尬境地,德國各界不斷反思和總結多元文化主義的功與過,同時,為了避免這種爭論不休的局面,目前德國各界更傾向于用文化多樣性來描述德國現今的多族群及多種文化共存的狀態。

目前學界關于多元文化主義的論述可謂汗牛充棟,論述的主題多集中在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本身、多元文化主義的美國或者加拿大模式以及多元文化主義給歐洲社會帶來的弊端等,但是對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具體實踐路徑的研究卻不多。鑒于此,筆者將立足多元文化主義概念產生的社會背景并根據自己對德國社會的切身體會,論述和還原多元文化主義理論及其作為政治思潮和社會整合模式在德國的發展和遭遇的困境,分析困難產生的內在原因并闡釋多元文化主義在困境中的變化,以增進對多元文化主義德國路徑的了解。

一、多元文化主義理論內涵及不足

多元文化主義是當代西方學術界比較有影響的政治思潮。這一政治思潮發端于北美地區,是學生運動和民權運動中少數族群、婦女等處于社會弱勢地位的群體反對歧視、爭取改變所處不平等地位的產物。從20世紀50年代開始,美國國內爆發了聲勢浩大的民權運動浪潮,之后這一浪潮又迅速蔓延到其他歐美國家,并最終在60年代末結束。在此期間,黑人運動、婦女運動還有反越戰運動此起彼伏,沖擊著美國社會的方方面面。正是由于這場運動,美國先后頒布了《選舉權法》和《外來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等法律?!哆x舉權法》的通過使南部黑人重新獲得了選舉權,提高了他們的政治話語權。而《外來移民與國籍法修正案》廢除了對有色人種的歧視性移民政策,使大量來自亞洲和拉丁美洲的移民進入美國,從而改變了美國整體人口的構成。這些法律的頒布為多元文化主義的興起奠定了政治基礎,并從根本上促進了美國的“多元化”。20世紀60年代起加拿大政府也開始使用多元文化主義以促進本國內多族群的和諧共存。1971年,加拿大聯邦政府頒布了《雙語框架內的多元文化政策實施宣言》,之后加拿大政府又制定了《多元文化主義法案》,將多元文化主義作為基本移民文化政策。到了20世紀70~80代,多元文化主義開始在美國和加拿大盛行。隨著民權運動的發展,多元文化主義又快速傳入歐洲國家,并被荷蘭、瑞典、英國等國視為圭臬??傮w來說,多元文化主義是西方自由民主國家解決同一國家內文化多元化和少數群體權利問題的一種政治思潮和理論。它的出現是伴隨著20世紀70年代西方世界的價值觀從唯物主義價值觀到后唯物主義價值觀的轉向,即從物質保障的需求發展為對個人價值和自我實現的需求。多元文化主義由新自由主義知識精英在學界首先提出,之后借助左翼民權運動將社群主義和政治承認(politics of recognition)推廣為影響力廣泛的思想和政治潮流,并在獲得各國左翼執政政黨如民主黨、社民黨和綠黨等政黨的支持后,在相應國家的政治層面發揮其重要影響力。(3)鮑永玲:《“主導文化”的興起——近二十年歐洲移民文化政策的新動向》,《國外社會科學》2018年第4期,第135頁。

從理論層面看,多元文化主義涉及面廣泛,內涵豐富卻又模糊,是一個非常復雜的概念。也正因如此,這一術語雖然已經產生60余年,(4)學界關于多元文化主義這個術語的具體提出者和提出時間的表述并不一致。一種觀點認為1957年“《牛津英語字典》首次收錄了該詞匯”。另一種觀點認為該詞首先出現在加拿大,源于1971年加拿大政府通過的《雙語框架內的多元文化政策實施宣言》。本文采用第一種看法,將多元文化主義出現的時間定為1957年。參見王聯:《歐洲多元文化主義為何陷入發展困境》,《人民論壇》2019年第20期,第127~129頁;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 p.18。但學界卻至今仍沒有對其做出明確而又公認的定義。從多元文化主義的產生源頭和理論基礎來看,多元文化主義思想是在多元論的基礎上繼承了文化相對主義和文化多元主義的觀點,認為我們的社會是由多個族群構成的,族群之間沒有多數人群體或者少數人群體之分,各個族群和其代表的文化沒有高低貴賤或者進步落后的區分,因為每一種文化都有它的獨特之處,都是同等重要的。以這種觀點為依據,多元文化主義有三層含義。第一層含義是不同族群(尤其是在歷史上長期受到壓迫和歧視的少數族群)在文化上的平等。而文化只是社會結構中的一種外在表現方式,除此之外,社會結構中還包含著經濟情況(如工作和居住)、教育情況、社會福利和政治體系(如政治參與)等方面。多元文化主義作為一種政治思潮的目的是要建立一種促進相互流動的、更為現實的和相互認可和尊重的文化和政治關系,(5)王希:《多元文化主義的起源、實踐與局限性》,《美國研究》2000年第2期,第50~51頁。最終實現政治、經濟和文化資源等多方面的平等,這是多元文化主義的第二層含義。對于長期受到體制上歧視和壓迫的少數族群而言,他們需要更切合實際的保障措施和政策,如賦予少數族群補償性權利,幫助他們克服各種社會結構限制,(6)肖河:《巴黎事件與歐洲穆斯林問題》,《國際論壇》2016年第2期,第70頁。以實現這種平等。其中,“差異的政治”和“肯定性行動計劃”在美國的出臺便是對這些少數族群給予補償性權利的體現。(7)“肯定性行動計劃”的原意是糾正歷史上對少數民族和婦女的歧視,在實行初期受到了聯邦最高法院的堅決支持。但是,隨著一些州采用了“定額制”和“公式制”等所謂的簡化做法,一些真正處于貧困狀態的黑人并沒有得到幫助,“肯定性行動計劃”也因此受到越來越多的詬病?!翱隙ㄐ孕袆佑媱潯钡姆磳φ哒J為這是一種“反向歧視”,違背了憲法中“平等的法律保護”條款。到了上世紀90年代,反對“肯定性行動計劃”的行動在州一級的政治上產生了影響。1996年,加利福利亞州禁止州屬結構實施“肯定性行動計劃”之后,得克薩斯州和弗羅里達州相繼取消了在州立大學實行“肯定性行動計劃”的做法。因此,保障實現文化和政治等方面平等的公共政策是多元文化主義的第三層含義。

從政治角度來看,多元文化主義作為民權運動的產物,包含了正義、平等、差異和寬容等基本價值,因此具有積極的社會進步意義。從文化和宗教的角度來看,多元文化主義涉及不同的族群以及這些族群所在的地區、所處的社會階層和宗教信仰等。因此,從多元文化主義理論的文化層面來看,多元文化主義不僅涉及到族群差異這一文化宏觀層面,還會深入到文化的微觀層面,即族群在社會生活中體現的價值規范、思想差異乃至行為方式等諸多方面。多元文化主義是以承認價值觀的多元化為前提的,即承認我們所處的社會沒有文化中心和核心文化價值。那么,我們應該如何強調語言乃至價值觀的多樣性?此外,各個族群文化形態各異,具有各自的獨立性,而且各個族群的價值觀也不盡相同,尤其是其信奉的宗教(如基督教和伊斯蘭教)甚至還存在排他性和沖突性。那么在這種前提和預設下,多元文化主義應該如何處理文化或者宗教之間的不一致性甚至是沖突性?在多元文化主義的國家中,這些問題一直難以解決。也就是說,多元文化主義雖然以多元論取代了一元論,但卻“沒有完全解決‘多元論’和‘一元論’之間的關系,(8)王希:《多元文化主義的起源、實踐與局限性》,《美國研究》2000年第2期,第74頁。這也是多元文化主義理論的局限性。這種局限性導致多元文化主義在實踐的過程中行進艱難,屢受打擊。尤其是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多元文化社會的各種問題開始凸現,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本身也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質疑。

二、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困境

多元文化主義作為一種理論和政治思潮,經由美加兩國快速傳入包括德國在內的歐洲諸國。多元文化主義首先在德國學界引發了長期討論并在文化層面——即文化平等和文化去中心化的實質——得到了多種詮釋,(9)其中德國社會學家米克(Jürgen Miksch)和德國政治學家萊克維(Claus Leggewie)的觀點比較具有代表性。米克認為“一個文化多樣性的、同時具有沖突和機會的國家已經是多元文化國家?!倍R克維認為“多元文化主義意味著一個社會沒有文化中心或者沒有處于霸權地位的文化多數群體?!睘榱讼嘣幕髁x定義本身的模糊性,洛夫勒(Berthold L?ffler)更詳細地描述了多元文化主義的社會情景。他建議將多元文化主義更詳細地描述為“在一個國家同時存在兩個或更多的不同族群,這些族群在語言、傳統、生活方式、社會規范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此外還要考慮這些少數群體的數量和公眾權重以及在多數群體社會中的自我形象等?!甭宸蚶諏Υ诉M一步解釋說,“多元文化主義意味著沒有主導族群,就算有所占比例過半的族群,其他的族群也是可以對這個族群提出質疑的?!眳⒁奙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pp.22~23。而在政治領域,多元文化主義作為綠黨的政治宣言在上世紀80年代開始進入德國政界,之后又發展成為具有德國特色的社會整合模式。(10)綠黨在1980年3月的政黨基本綱領中,就提出了“少數民族應該通過自我管理”來獲得自己的文化特征。此外,該黨還贊成少數民族應該具有“自己決定、自我管理、自我實現”的權力。在1983年的聯邦議院選舉中,綠黨提出競選口號“讓我們來自外國的公民平等地融入德國”。德國作為曾經的非移民國家和隨后的非典型移民國家,多元文化主義的“多元”直接觸及了以“一元”為主導力量的德國國族認同。因此,多元文化主義進入政界后,引發了德國左右翼政黨及其支持者的長期論爭。論爭的焦點主要集中在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本身、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適用性以及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實踐方式和社會效果等方面。在左右翼政黨的博弈過程中,多元文化主義也不斷地見證著德國經濟的發展和變化、德國的“排外傳統”和當代文化多元社會的不一致,以及基督教世界和伊斯蘭教世界之間的矛盾,還有德國民眾在這些矛盾中搖擺不定的態度。同時,在長期的紛爭中,多元文化主義理論逐漸由“多元”(無限制的多元文化主義)轉變為以“一元”為核心的“多元”(基于憲法的多元文化主義)。與此同時,多元文化主義這一名稱也發生了變化,逐漸演變為如“基于憲法價值的多元文化主義”、“民主多元文化主義”。盡管如此,改良后的多元文化主義仍然廣受爭議并最終被“文化多樣性”替代。

根據二戰后德國移民社會的發展,下文按照時間順序把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遭遇的困境分為兩個階段:1、事實上的多元文化社會與概念上的非移民國家的矛盾階段;2、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整合模式論爭階段。

(一)事實上的多元文化社會與概念上的非移民國家階段

二戰結束后,由于經濟和政治方面的原因,當代德國大致經歷了三次大規模的移民潮。(11)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后,聯邦德國又先后迎來了三次大規模的移民遷入浪潮。第一次移民潮是二戰結束后大批曾因戰爭逃離或被迫離開家園、來自蘇戰區和東歐的德意志難民。第二次移民潮始于20世紀50年代。聯邦德國的“經濟奇跡”使德國的勞動力短缺問題凸現,自由民主黨(FDP)和社會民主黨(SPD)兩黨聯合執政的聯邦政府在50~70年代期間與意大利、希臘、西班牙、葡萄牙、土耳其、南斯拉夫、摩洛哥還有突尼斯等國家簽訂短期勞工合同,從這些國家招募了大批客籍勞工(Gastarbeiter)為德國短期服務。僅1960年聯邦德國就雇用了28萬外籍勞工。第三次移民大潮是在東歐巨變蘇聯解體后,這次移民是以蘇東地區回遷移民和來自原社會主義國家的政治避難者和難民為主力。除了上述外來人口,德國還接納了大批的經濟難民、戰爭難民和政治避難者等。截至1973年停止招募客籍勞工時,據德國移民與難民局的保守統計,共計1500萬客籍勞工先后來到原聯邦德國工作,其中300多萬人最終留在了德國。當時的聯邦德國政府對外國人采取了以分化排斥為核心的管理模式,即“暫時的融合然后回遷”。(12)方長明:《歐洲多元文化主義的危機與反思》,《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第17頁。按照德國政府的預案,客籍勞工在德國只是短期工作和居留,合同期滿后遷回母國。即便有一小部分人留在德國,也會被同化并逐漸被吸納為德國主流社會的一部分。在這些預案的指引下,聯邦政府在1973年停止招募外籍勞工之后先后頒布了《1975年外國人法》、《促進外來工人回遷法》(1983)和《歸國外籍人住宅建設法》(1986)等法律,敦促外籍勞工返回其母國。但是,聯邦政府的這些舉措收效甚微。截至1990年德國統一,在原聯邦德國居住的外國人已經達到了524.18萬人,相比1960年的68.61萬人,外國人口增長了664%。到了1993年12月,德國的外國人口已經達到了680萬,(13)宋全成:《簡論德國移民的歷史進程》,《文史哲》2005年第3期,第86頁。占當時德國總人口的8.3%。從上述數據看,德國從70年代開始已經逐漸成為事實上的移民國家。同時,在文化和政治方面,這些擁有“特定社會經濟身份的群體在司法和政治上屬于外國人或者非本國公民,文化認同和民族認同的根基在東道國之外”。(14)方長明:《歐洲多元文化主義的危機與反思》,《中南民族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2年第4期,第15頁。由此可見,當時的德國從居住人口來源到文化都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如果僅文化層面來講,德國早已經成為事實上的多元文化國家。

盡管如此,在兩德統一之前,聯邦德國一直在沿用威廉二世時代頒布的國籍法。這部國籍法以血統論作為入籍的唯一標準,盡可能地將非德意志血統的外國人排斥在外,帶有明顯的民族主義色彩。法律規定只有父母是德國人的居民才能獲得德國國籍。以保守著稱的德國基民盟(CDU)和基社盟(CSU)以這部國籍法為依據,直到上世紀80年代的“過渡階段”還認為德國人和德國是與所謂的血統相一致的,堅持“德國在歷史上和自我理解上,一直是非移民國家”的論調。(15)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 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p.162.在科爾執政時期,基民盟仍在主張德國應該“促進外國人返回母國”,“減少外國人的數量,防止德國文化的陌生化”。(16)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 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p.174.事實上,當時在德國久居的外國人及其家屬并沒有正式成為德國社會的一員,他們只能擁有長期居留許可證和長期特別勞動許可證。

針對中右翼政黨排斥外國人的政治主張和當時德國的文化多元化社會現實,綠黨在1980年3月的政黨綱領中提出“少數民族應該自己決定、自我管理、自我實現”,并在1987年的聯邦議院大選中以《基本法》為準繩,提出了憲法保護人的尊嚴并保證人人平等,德國不能隨意忽視憲法的重要地位的訴求,給予聯盟黨以有力回擊。在1989年的聯邦大會上,綠黨更是宣布了“為多元文化社會而努力——反對極右翼和排外主義”(17)Ibid., pp.508~517.的政黨宣言,并正式將多元文化主義納入自己的政黨綱領。社民黨的主導力量也贊同外國人的文化獨立性和文化間的團結,并在多元文化主義的基礎上提出了基于憲法價值觀的多元文化主義的主張,認為德國本土人和移民雖然應該保持各自文化的獨立性,但是所有人口必須接受并遵守一個共同的基本價值觀,也就是“基于憲法的法治國家的民主,參與決策、平等、宗教和世界觀的寬容及機會平等”。1995年社民黨提出德國在阿登納時代就已經是事實上的移民國家的論證。在1997年的聯邦議會上,聯邦議會社民黨黨團提交了“移民管理與促進整合”的草案。(18)草案提出,基于人道主義和德國人口及經濟發展的需要,尤其是德國當前的400萬失業大軍等綜合因素,德國必須進一步規范移民條件,要在“教育程度、德語能力、個人才能和職業需求”等方面劃定移民條件。盡管如此,“直至1998年,無論是政府,還是社會大眾,德國主流的傾向依然是不愿意承認德國是移民國家?!?19)戴啟秀、王志強:《文化視角下的歐盟成員國研究:德國》,上海外語教育出版社2011年版,第169頁。2000年1月,德國紅綠黨(社民黨和綠黨)聯合執政期間,聯邦政府終于出臺了新《國籍法》,將傳統的確定國籍的方式由“血統原則”改為“出生地原則”,并且第一次有條件地承認雙重國籍,這象征著德國在官方上第一次承認自己是移民國家。與此同時,德國政府還通過了綠卡政策,吸引優秀的外國科技工作者來德工作。此后,有關制定德國新移民法的討論也正式開始。經過四年漫長的辯論,當時的紅綠執政黨和反對黨聯盟黨(基民盟/基社盟最)最終達成妥協,德國在2004年出臺了第一部《移民法》?!兑泼穹ā返某雠_象征著德國官方正式承認自己是移民國家。盡管如此,“什么是德國”這個問題仍然是困擾德國各界的重要議題。(20)Martin Sabrowim Gespr?chmit Karin Fischer, “ ‘Wirsind das Volk!’ ist heute ein Satz des dumpfen Ressentiments,”https://www.deutschlandfunk.de/das-deutsche-nationalgefuehl-auf-dem-pruefstand-wir-sind.691.de.html?dram:article_id=347188.

(二)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整合模式論爭階段

在“是否是移民國家”之爭的過程中,德國各界就本國應該采取何種整合模式進行了長期而激烈的論爭。按照戈登(Milton M.Gordon)的觀點,整合通常具有三種模式,即“移民被主流社會同化、移民和客居國相互同化以及族群差異持續存在的‘沙拉碗’模式”。(21)唐艋:《德國移民融入政策:理念、結構與領域》,《德國研究》2019年第1期,第38頁。其中前兩者是以主導文化為核心,而第三種沙拉碗式則是以多元文化主義為代表。從這個角度來看,德國各界關于整合模式的爭論可以簡化為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之爭。在這部分,筆者將從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世界的對立、德國多族群社會存在的問題、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在政界的論爭等角度來分析整合模式的論爭。

德國作為吸引力最大的移民國之一,在“1993~2008年間德國境內外籍人口比例基本維持在9%左右”。(22)鮑永玲:《歐洲難民潮沖擊下的多元文化主義政策危機》,《國外社會科學》2016年第6期,第71頁。而在眾多的移民中,具有伊斯蘭教信仰的穆斯林人口呈逐年上升趨勢,在2009年就已經達到425萬,(23)Unbekannte, “Entwicklung der Anzahl der Muslime in Deutschland von 1945 bis 2009*,”https://de.statista.com/statistik/daten/studie/72321/umfrage/entwicklung-der-anzahl-der-muslime-in-deutschland-seit-1945/.占德國總人口的5%左右,成為在德人數最多的外國人。龐大的人口數量及其獨特的宗教文化和生活習慣使其在德國顯得與眾不同,也給德國社會的整合帶來了很多困難。而在自由民主國家中是否可以存在伊斯蘭教法和德國憲法兩部法律也經歷了長期的論爭。事實上,“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教世界的關系一直錯綜復雜,個中原因是歷史也是現實,是文化的也是政治的?!?24)劉義:《全球化、公共宗教及世俗主義——基督教與伊斯蘭教的比較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179頁?!盎浇膛c伊斯蘭教有著基于一元性與普世性基礎上的排他性”,“在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教世界不斷地從世俗與宗教文化層面強化著彼此間的敵對情節,雙方都試圖爭奪對世界的精神領導權”,(25)楊衛東:《后冷戰時期美國與伊斯蘭教世界沖突的文化根源》,《東北師大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1年第5期,第6頁。一直處于人口、經濟和科技發展因素所帶來的此消彼長的沖突模式之中。進入近現代,隨著基督教曾經盛行的國家實現政教分離,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愈發格格不入。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穆斯林和基督教社會的相互容忍程度急劇下降,穆斯林反西方情緒開始持續增長,而西方對“伊斯蘭威脅”的關注也在不斷增加。(26)[美]塞繆爾·亨廷頓著,周琪等譯:《文明的沖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新華出版社2010年版,第187頁。歷史上的沖突以及現今的恐怖主義襲擊都在加劇基督教與伊斯蘭世界關系的惡化。一項對德國穆斯林人口的調查顯示,只有50%的穆斯林認為古蘭經和憲法是可以協調一致的,(27)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 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pp.110.“72%的德國土耳其穆斯林認為伊斯蘭教是唯一正信,46%希望有一天伊斯蘭教在德國取代基督教”。(28)鮑永玲:《從多元文化到主導文化——當代德意志語境下移民文化政策的變遷》,《歐洲研究》2018年第2期,第117頁。貝塔斯曼基金會(Bertelsmannstiftung)2017年的一項調查顯示,超過1/2的被調查德國人將伊斯蘭教視為威脅,只有1/3的被調查德國人認為伊斯蘭教豐富了德國文化。(29)Heinrich Wullhorst, “Angst vor Islam,” https://www.die-tagespost.de/politik/aktuell/Angst-vor-dem-Islam;art315,199750.

如果我們將政黨之爭和基督教世界與伊斯蘭世界之間的矛盾看作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困境的外在原因,那么導致這種困境的內在的、更深層次的原因則是多元文化主義再次引發并加劇了德國的認同危機。國家認同與國民特性緊密相連,是在歷史中逐漸建構起來的。(30)筆者認為,國家認同是指公民對所屬國家的領土、體制、政治制度、歷史、傳統文化以及對自身國家成員身份的接受、認同和自我認知。眾所周知,德國在構建統一的民族國家過程中曾經歷盡艱辛。從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羅馬帝國到德意志第二帝國,再到納粹第三帝國,直至今天統一的德意志聯邦共和國,德國歷史“包含了太多的斷裂,因而影響了德意志民族國家的形成?!?31)李伯杰:《“一個麻煩的祖國”——論德意志民族的德國認同危機》,《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0年第2期,第108頁。正因為這個原因,德國人始終存在著德國認同危機,也因此不停地探尋著“什么是德國和誰是德國人”這些關乎德國認同的問題。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德國認同最初是伴隨著德意志民族意識的形成和德國的民族主義發展而逐漸形成的,(32)這種德意志的民族意識是在受到拿破侖入侵和德意志解放戰爭的觸動下以及在啟蒙運動、狂飆突進和浪漫主義等思潮的發展中逐漸成形的。但這種民族意識很快發展成為文化民族主義并最終走向政治民族主義。在第二帝國和納粹第三帝國時期的德意志更是開始推崇民族沙文主義和血統論。所謂的德意志民族一度與血統以及種族主義緊密相聯。二戰前的德國更是對內嚴控外來移民數量并對移民實行同化政策以保證德國成為民族高度單一的國家。并在納粹時期走向極端,最終導致六百萬猶太人被屠殺。(33)Gábor Paál,“6 Millionen ermordete Juden - Woher stammt diese Zahl?” https://www.swr.de/wissen/1000-antworten/6-millionen-holocaust-opfer-woher-stammt-diese-zahl-100.html.在20世紀50年代以后,德國雖然雇傭了大量的外籍勞工,但以“德意志共同的祖先和共同的歷史文化傳統”為基礎的“一元”國族認同仍然是大多數德國本土人對德國和德國人的理解。因此,多元文化主義自進入德國以來,受到德國右翼保守勢力及其支持者的強烈反對。直到20世紀60年代,隨著六八大學生運動的蓬勃發展和第二代移民訴求的改變,德國所謂的傳統價值開始不斷遭受沖擊。尤其是80年代德國綠黨的崛起,少數族群如何成為德國的組成部分逐漸成為德國社會的一項重要議題,多元文化主義也理所當然地成為這一議題的重要理論依據。但是這些變化卻進一步加重了德國認同危機,也因而使多元文化主義自登上政治舞臺伊始就飽受爭議。尤其是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多族群社會逐漸出現的“平行社會”(34)如德國學者托馬斯·邁爾(Thomas Meyer)所言,平行社會是指少數族裔群體在語言、宗教、教育、社會、經濟和居住方面與主流社會互不干涉,自成一體的社會現象。目前在德國的柏林、埃森和不來梅出現了數個以土耳其—阿拉伯移民為主的移民聚居區。這些聚居區不僅封閉,甚至還有自己的法律,逐漸成為德國憲法的法外區。參見Thomas Meyer, “Parallelgesellschaft und Demokratie,”https://library.fes.de/pdf-files/akademie/online/50368.pdf。、“破碎的價值共識”(35)在德國的穆斯林群體中仍然存在男女不平等和強制性婚姻等有悖于西方自由、民主和人權的保守習俗。這造成了德國社會價值觀的破裂。和“分裂的國族認同”(36)鮑永玲:《難民危機和歐洲多元文化主義的黃昏》,《世界民族》2018年第3期,第22頁。等影響德國社會成為統一整體的問題再次將多元文化主義推上了社會輿論的風口浪尖,多元文化主義甚至成為這些問題的罪魁禍首。

在這種背景下,由巴薩姆·蒂比(Bassam Tibi)提出的主導文化(dominant culture)(37)巴薩姆·蒂比是敘利亞裔學者,他在1996年“多元文化的價值相對主義和價值喪失”一文中首次提出了主導文化,并在1998年出版的《沒有認同的歐洲?多元文化社會的危機》一書中對主導文化作了詳細的闡述。參見 Bassam Tibi,Europaohne Identit?t? Die krise der multikulturellen Gesellschaft, München: Bertelsmann, 1998。受到越來越多的青睞。蒂比的主導文化是基于歐洲歷史傳統的文化,即具有古希臘羅馬文化傳承和基督教精髓,并經過啟蒙運動形成的以自由、民主和尊重基本人權以及政教分離為核心的歐洲文化。主導文化再次引發了德國左右翼政黨及各個政黨內部激烈的辯論。以時任聯盟黨團主席默爾茲(Friedrich Merz)為代表的支持者認為,“外國人應該遵從自由、民主的德意志主導文化。德國必須捍衛基于歐洲文明的基礎形成的國家認同和文化,要拒絕紅綠執政黨推行的多元文化社會?!?38)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 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p.220.但是,默爾茲的主張并沒有獲得黨內一致支持。(39)民盟高層領導米勒(Peter Müller)就反對主導文化,認為德國應該實行多元文化主義整合模式,具體做法是將私人領域與公共領域分開,在公共領域,移民要遵守移入國的法律和政治及其他規范,此外還要學習德語。在私人領域,移民可以繼續保持自己的民族文化特色,只要不和移民國家的規范相悖,移民國家就要容忍。而以社民黨、綠黨和一些宗教團體為首的多元文化主義支持者更是認為,“主導文化是以犧牲德國的少數群體為代價換取自己的利益?!?40)Martin Ohlert, Zwischen “Multikulturalismus” und “Leitkultur”, Wiesbaden: Springer VS, 2015, p.221.甚至有一種觀點認為,主導文化屬于同化模式,(41)Ibid., p.232.因而推行主導文化就意味著社會的倒退。德國各界就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兩種整合模式的利弊展開了長久的論戰,但始終無法達成共識。

面對德國社會日趨嚴峻的移民問題和政界的各種紛爭,德國聯盟黨領導在2010年多次公開發表“多元文化主義失敗,移民必須學習德語”的言論。不可否認,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發展困難重重。但是,細觀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發展路徑,我們會發現,與美、加等國相比,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實踐并沒有保護移民文化獨立的具體舉措,更沒有類似美國的給予外國人群體補償性權利的政策。多元文化主義德國的政策主要體現在語言學習和跨文化教育上,比如在公立的中小學校開設伊斯蘭教宗教課等措施。(42)斯蒂芬·維爾托維奇在《走向后多元文化主義?變動中的多樣性社群、社會條件及背景》一文中指出,多元文化主義的目標包括:讓少數族群在地方和中央政府機構中具有代表性;改組制度組織結構,提供更加多元化的公共服務;采取措施促進平等、包容與尊重,尤其是促進人口主體對少數族群的尊重和包容;提供資源,支持移民群體保持自己的文化傳統和對本民族的身份認同(而不是同化)。因此,為了保證多元文化主義的進行,應該在國家層面采取包括支持少數族群的組織、設施和活動,以及將其納入協商結構的措施;此外,在教育方面,設立例如反應少數族群學生文化背景的課程;提供母語教學和語言上的支持,支持建立他們自己的學校;在社會服務機構以及提供醫療保健服務的機構、警察系統和法院內部,確立具有文化敏感性的做法并提供相應的培訓和信息服務等;在法律上承認文化特殊性,保護民族文化習俗;在宗教方面實行宗教包容;在廣播與媒體方面,觀察媒體所刻畫的族群形象,避免少數族群遭受歧視或者形成對他們的刻板印象,幫助少數族群組建自己的媒體,等等。參見[德]斯蒂芬·維爾托維奇:《走向后多元文化主義?變動中的多樣性社群、社會條件及背景》,《國際社會科學雜志(中文版)》2019年第3期,第175頁。李明歡在《國際移民政策研究》一書中也提及了類似的觀點。詳見李明歡:《國際移民政策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2018年版,第216~219頁。換言之,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更多地表現為一種理念,即對德國成為事實上的移民國家的承認和基于憲法為保護宗教自由和人權而采取的對移民來源國文化的不干涉和寬容,以及在此基礎上推行多種文化的跨文化理解與協商。此外,“多元文化主義”是作為德國左翼政黨綠黨的政黨宣言而進入政界的,它在政界的出現首先是針對德國右翼政黨的同化政策主張,因此遭受到了德國右翼政黨的堅決抵制與打擊。但是,值得注意的是,盡管默克爾在提出德國多元文化主義的努力失敗后,也只要求移民學習德語,并沒有全盤否定多元文化主義的理念與精髓。因此,“多元文化主義失敗論”首先是政黨間政治斗爭的產物。其次,“失敗論”針對的不僅是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本身,更是多元文化主義“德國路徑”的失敗以及德國移民社會整合的失敗。德國政界在以“德國認同”為焦點的德國社會多重問題上政見不統一,進而導致長期積聚的社會矛盾無法有效化解。

三、從多元文化主義到文化多樣性

隨著多元文化社會中各種問題的出現,多元文化主義也在不斷受到各界的批判和修正。圍繞著多元文化主義的“正義”、“平等”、“差異”和“寬容”等基本價值,學界展開了長期的討論。(43)格羅斯指出,“民族國家需要一個公分母,一種超越種族的忠誠,這種忠誠將各個不同種族和文化背景的集團混合為一個整體,一個得到所有居民或絕大多數居民認同和熱愛的整體。到了20世紀90年代,多元文化主義理論的內涵得到了更為明確的詮釋,逐漸由最初內涵松散、毫無中心的概念發展成為“‘激進多元文化主義’或‘多中心多元文化主義’、‘反叛性多元文化主義’、‘公共空間多元文化主義’、‘差異性多元文化主義’、‘批判性多元文化主義’等多種理念和綱領?!?44)[德]斯蒂芬·維爾托維奇:《走向后多元文化主義?變動中的多樣性社群、社會條件及背景》,《國際社會科學雜志(中文版)》2019年第3期,第176頁。這些被加以限定的多元文化主義都在努力探求平等和容忍的限度,進而協調多種文化在同一國家共存時所面臨的“多元”和“一元”的問題。受此影響,作為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政界的支持者,綠黨也在不斷改進多元文化主義的政治口號,提出要在遵守德國憲法的基礎上實行多元文化主義和“民主多元文化主義”等政治觀點。社民黨更是提出了“以憲法價值觀為基礎的多元文化主義”的政治宣言,借以修正多元文化主義無限度的寬容。支持這種主張者認為,憲法所體現的基本價值不是任何一個特定文化所獨有,而是具有普世意義的,同時也解決了多元文化主義的限度問題。但是,反對者認為,“以憲法價值觀為基礎的多元文化主義”既不能代表德國的文化傳統與精髓,也不能解決“什么是德國”問題。支持者與反對者各執一詞,隨著德國移民社會多重問題的出現,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漸漸陷入谷底。近些年來,學術界仍然在探討平等和寬容的限度這個多元文化主義的焦點問題,努力為多元文化主義正名。多元文化主義的倡導者和堅定支持者金里卡也明確提出多元文化主義應該在一定的限定中展開,對此他提出了“多樣性只有在某種共同的規范和制度范圍內才能運行”的觀點。(45)[加]威爾·金里卡著,鄧紅風譯:《少數的權利:民族主義、多元文化主義和公民》,上海譯文出版社2005年版,第173頁。

在對多元文化主義理論進行修正的過程中,學術界又出現了間性文化主義和跨國文化主義概念。這兩種主義都持有一種調和性主張,認為通過不同文化間的對話和合作來實現文化間的和諧共存。德國政界也受到這種主張的影響。2005年時任社民黨黨團主席彼得·施圖克(Peter Struck)就提出多元文化主義和主導文化不是相互排斥,而是相互為前提的。德國不需要彼此隔離的文化也不需要主導文化,德國需要的是一種和平的、具有創造力的彼此互通的文化。

那么德國到底應該實行何種社會整合政策,是多元文化主義還是主導文化或者第三種主義?這一點德國政界始終無法達成一致。在長期而紛繁的爭論和斗爭中,多元文化主義所指代的德國族群混雜和文化多樣的現象逐漸被文化多樣性所取代。文化多樣性是指文化本身的混雜和交融現象。與多元文化主義相比,文化多樣性更側重于文化本身,少了幾分政治色彩和政治訴求。同時,隨著主導文化呼聲的高漲,文化多樣性在德國也逐漸被界定為以“和而不同”為限度,即以德語做為共同的語言,以《憲法》中的民主、法治、自由、人權等核心價值觀作為多族群社會的共同基礎,在此基礎上堅持文化多樣性和各族群在政治、經濟及教育等領域的平等性,以滿足多元文化主義“差異”和“平等”的核心訴求??梢?,這個去掉“主義”的文化多樣性兼顧了主導文化和改造后的多元文化主義的特點。與之相應的是,德國政府制定了更嚴格的入籍政策,對移民進行相關的公民課程教育并進行考核,強制要求入籍的外國人口掌握德語以及德國主流文化和價值觀。

四、結 語

多元文化主義是一種政治訴求、一種理論和一種社會整合模式,具有多個維度。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的困境則是這些維度所面臨的問題的整體體現。具體說來,多元文化主義之所以在德國遭受打擊,既有多元文化主義理論本身的問題,又是德國各大政黨基于多種因素相互博弈的結果。這些因素包括政黨政見和選民支持率、德國人口和經濟結構變化帶來的危機、德國認同和社會統一的政治問題,還有民主人權話語體系的構建以及外來族群與德國本土人在生活和利益方面的沖突等方面。簡言之,近20年來對多元文化主義的批評也并非僅僅針對多元文化主義本身,更多地是針對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的移民問題。

事實上,德國的文化多元化社會現實已經無法改變。而多元文化主義在德國歷經實踐后,其內涵和外延得到不斷調整,出現了“民主的多元文化主義”和“基于憲法核心價值觀的多元文化主義”,這更好地解決了多元文化主義的“多元”和“一元”問題。盡管如此,多元文化主義理論仍然模糊,多元文化主義的這些轉變仍然沒有完全解決多種文化在統一的民族國家所面臨的“合”與“不同”的限度問題。同時,伴隨著主導文化呼聲的高漲和世界范圍內對多元文化主義的批判,多元文化主義這一名詞逐漸被文化多樣性所取代。而德國政府在本國人口老化和經濟衰退等多重壓力中,近幾年一直處于失穩狀態,(46)鄭春榮:《德國失穩的原因及其影響》,《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9年第6期,第25頁。對外國人的政策也一直處于左右搖擺之中。另外不容忽視的一點是,隨著以穆斯林為代表的外來人口的增多和本國失業率的增高,德國極右翼勢力開始迅速膨脹,聲勢浩大的歐洲愛國者抵制西方伊斯蘭化(PEGIDA)運動和德國選擇黨(AfD)的崛起都證明了這種狀況。無論是多元文化主義還是文化多樣性都面臨著更為嚴峻的挑戰。對于德國而言,如何既能保持德國主流核心價值觀又能適應移民社會的文化多元化將是一個需要長期探討的問題。

猜你喜歡
族群主義移民
論《白牙》中流散族群內部的文化沖突
新寫意主義
移民安置
移民后期扶持
新興族群的自白
近光燈主義
漢德森 領跑年輕族群保健品市場
高句麗族群共同體的早期演進
簽證移民
這是一部極簡主義詮釋片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