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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政策研究

2021-08-10 07:18楊琨海向梅陳昀
長江技術經濟 2021年3期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比較研究

楊琨 海向梅 陳昀

摘 要:立足于科技型中小企業,通過對國外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貼的典型經驗進行系統梳理和分析,并在此基礎上提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政策的相關建議。

關鍵詞: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比較研究

中圖法分類號:F279 ? ? ? ? ? ? ? ? 文獻標志碼:A ? ? ? ? ? ? ? ?DOI:10.19679/j.cnki.cjjsjj.2021.0312

“十四五”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指出:“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持?!笨萍紕撔率峭苿咏洕鐣l展的基礎性力量,也是提升國家國際競爭力的重要支撐,要使我國建設成為科技強國,就必須加大對科技企業的研發投入。

科技型企業的研發活動具有投入大、時間長、見效慢、不確定性高的特點,尤其是基礎性研究通常具有更高的知識溢出、更強的無形性、結果不確定性更高以及與市場的距離更大,信息不對稱對研發活動的早期階段影響更甚。如果沒有政府支持,企業很難從自身或外部融資者獲取資金開展研發活動。近年來,我國一直將支持企業自主創新和研發投入作為現代化建設的重點工作。2020年10月科學技術部進一步表示“將把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擺在整個國家科技工作的更加重要的位置?!泵绹鴩鴷M議中的《無邊界法案》提出,為更好地應對全球競爭,美國政府要在未來5年內向量子信息科學、人工智能、超級計算、網絡安全和先進制造等10大科技領域投資1 100億美元?,F有研究表明,政府補貼對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的創新績效和產出、自身研發投入等方面具有更顯著的促進效應。

1 ?研發補助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影響路徑

研發補助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影響路徑包括直接影響和間接影響兩方面。

1.1 ?直接影響

1.1.1 ?對企業投入的影響

研發補助有助于增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投入。Aerts(2008)對公共研發補貼是否會擠出私人研發投資進行了實證檢驗[1]。結果顯示受資助企業的研發強度比非資助企業高,這說明在研發投入方面受資助企業比非資助企業更顯著地發展。Cin(2017)基于韓國制造企業公共研發補貼的大型面板數據集[2],發現公共研發補貼對韓國制造業的研發投入和增值生產率都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1.1.2 ?對企業創新績效的影響

研發補助有助于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績效。Guo(2016)將專利數量、新產品銷售和出口作為評價企業創新產出的口徑[3],基于中國制造業10年數據進行實證研究,發現政府的研發資助提高了企業的創新產出,并指出隨著創新基金權力的下放,創新基金對技術創新產出的放大效應顯著增強。王遂昆、郝繼偉(2014)發現相較于國有企業[4],政府補貼對中小企業研發創新的促進效應更大。Shin(2019)以韓國的生物技術公司為研究對象[5],發現從政府補貼中收益的生物技術公司在短期內表現出比非補貼型生物技術公司更好的技術創新績效。

1.2 ?間接影響

獲得政府研發補助實際上是向市場發出“積極信號”,有助于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聲譽與形象,幫助企業獲得外部支持。Takalo(2010)發現政府研發補貼可以降低技術型創業型企業的融資約束[6]。分配直接補貼的政府項目是基于事先對補貼申請的審查,這種選擇方案可能會為基于市場的外部融資者提供一個積極的信號。Meuleman(2012)也提出政府給中小企業提供研發補貼實質使這些企業獲得“光環效應”[7],獲得研發補貼對中小企業的質量提供了一個積極的信號,從而更好地獲得長期債務。信息不對稱程度越高,研發資助的認證效應越強。Wu(2017)發現研發補貼增加了企業外部籌資的可能性[8],并從企業所有權角度進一步發現民營企業研發補助的信號效應強于國有企業。

2 ?國外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的實踐與經驗

2.1 ?國外研發補助政策的實踐

2.1.1 ?歐盟模式

作為多個主權國家聯合體,歐盟通過聯盟和主權國家兩個層面建立起支持創新創業活動的立體網絡,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融資。瑞士是歐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模式的領導者,根據全球創新指數(Global Innovation Index,GII),瑞士自2011年以來一直保持著全球創新領先地位。瑞士政府對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補助主要呈現出兩大特點。

首先是支持中小企業創新研發的基礎設施完善,具體表現為:瑞士國家科學基金會與聯邦創新署相互合作,聯合資助跨學科的基礎研究,有效對接研發者和外部投資者,加速其研發成果商業化。再如,專門為從事環境問題研發的中小企業設立技術基金,由政府為企業貸款金額的40%提供信用擔保(政府信用擔保規模不超過300萬瑞士法郎)。

其次是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補助貫穿不同發展階段。典型的做法是瑞士聯邦創新署設立的技術創新項目(Commission on 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CTI),該資助方式分為啟動、培訓和投資籌款三個階段。前兩個階段的重點是為參與選定研發項目的研究人員提供工資資助;在培訓階段,提供資金補貼;投資階段的目標是政府幫助已完成前兩階段的申請者進行外部籌資,以推動其研發成果商業化。

2.1.2 ?美國模式

小企業創新研究(Small Business Innovation Research,SBIR)和小企業技術轉移(Small Technology Transfer Innovation Research,STTR)是美國主要的中小企業研發支持項目,這兩大項目共同建立種子基金,鼓勵美國小企業參與具有商業化潛力的聯邦研發項目。通過競爭性獎勵機制,將優秀的研發項目和團隊納入國家的研發領域,滿足國家和地區的研發需求。美國種子基金的新穎之處在于鼓勵婦女和經濟弱勢群體創新創業,其資助重點不是將已經開發的技術商業化,或者對風險很低只需要資金的技術給予扶持,而是進行概念到產品的全流程研發資助。對于研發目標明確的項目,例如專門為解決環境問題、能源問題、航空航天等不同側重點的項目,SBIR則聯合環保署、NASA等部門分別負責各自領域的創新研發項目。針對研發風險高、投入時間長的基礎性研究項目,“聯邦和州技術合作計劃”(Federal And State Technology,FAST)為其提供一年的資金支持,將達到合格標準的項目納入種子基金的范圍,以提供后續資助。

2.1.3 ?韓國模式

韓國提供了一系列財稅優惠政策減輕中小企業負擔,并采取措施滿足其人力資源需求。根據《促進中小企業產品采購法》,政府和公共機構為中小企業提供更便利的采購條件,政府采購也為中小企業新技術商業化提供了一定保證。根據《促進中小企業科技創新法》,有發展潛力的中小企業會被中小企業管理局指定為“創新業務”,獲選的企業可獲得優惠貸款及財政支持。針對創新企業因缺乏抵押品出現的財務難問題,由國有的“韓國科技金融公司” (Korea Technology Finance Corporation,KOTEC)負責審核企業技術的可行性,對“擁有新技術的企業”獲取銀行貸款提供信用擔保。為解決研發企業人力資源需求問題,中小企業管理局推出“中小企業科技支援三角計劃”,該計劃選派兩至三名大學生前往毗鄰大學的科技型中小企業進行實習和就業,緩解了這些公司勞動力短缺所帶來的困難。

2.1.4 ?新加坡模式

新加坡對初創的科技型企業的研發補助措施比較典型。新加坡標準、生產力與創新局(簡稱標新局)是新加坡企業發展的主要機構,為首次有創新研發項目的申請者提供輔導支持和創業資金補助,并通過認證導師合作伙伴(Accredited Mentor Partners,AMP)選擇申請人,篩選出具有研發價值和前景的項目。通過能力發展補助金(Capability Development Grant,CDG)計劃向初創企業提供財政支持,申請者可以申請高達涵蓋相關費用70%的補助金。此外,為滿足初創企業的融資需求,國家研究基金會(National Research Foundation,NRF)與風投機構共同設立早期風險基金,通過匹配機制投資初創企業1 000萬新元,風投機構有權在五年內購買政府所持有的股份。新加坡稅務局則建立了自己的認證系統,經認證為“創新和提高生產力的計劃”的企業,可以享受現金支付或/和稅收減免,并獲得生產力及創新優惠(Productivity and Innovation Credit,PIC)獎金。通過科技企業商業化計劃(Technology Enterprise Commercialization Scheme,TECS),幫助受助者研發成果加速商業化,使其業務增長超過初創階段,更好地從第三方機構獲得融資資金,該計劃對擁有強大技術知識產權和商業模式的初創企業非常有用。

2.2 ?國外研發補助政策的經驗

通過對瑞士、美國、韓國和新加坡的研發補助實踐的梳理分析,總體上我們可以看到,其他國家圍繞研發補助形成了一個完整的支持性體系,為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從人才、研究到商業化、稅收全方位的支持,見表1。

2.2.1 ?管理體制

如瑞士的聯邦創新署的主要目標是實施政府研發補助政策,對直接或間接分配的財政資源的效率進行調控,為國家經濟優先領域的初創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產學研合作以及國際合作提供協助。再如美國的SBIR 主要負責為全國的小企業提供早期資本,促進研發技術的開發以及商業化,以滿足國家最迫切的研發需求。

2.2.2 ?資金資助

上述國家主要是從政府提供信用擔保、實施財稅優惠和特別補助以及專門的研發資金支持3個方面進行資金資助。具體如下:

政府審核研發項目可行性,為企業獲得商業信貸背書。如瑞士的做法是由政府為企業貸款金額的40%提供信用擔保,并將政府信用擔保規??刂圃?00萬瑞士法郎。這不僅可以降低政府的財政風險,還能篩選出更符合國家需求的研究項目。韓國KOTEC部門負責審核企業技術的可行性,專門為技術密集型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擔保。

財稅優惠減輕企業負擔。在韓國,經認證為“創新業務”的中小企業可以獲得優惠貸款及財政支持。新加坡通過稅務部門對研發企業直接給予現金補助或/和稅收減免,還可以獲得生產力及創新優惠獎金。新加坡還設立專門為初創企業提高財政援助的能力發展補助金。

專門的研發資金支持。新加坡在《研究、創新與企業計劃2020》(Research,Innovation and Enterprise 2020 Plan,RIE2020)中指出,近5年中政府每年支持企業研發費用高達190億新元。美國種子基金每年至少花費32億美元用于研發,STTR項目每年至少花費4.5億美元用于研究成果的商業化。

2.2.3 ?研發支持

上述國家一般是根據企業研發活動的不同階段以及各階段的發展特征、受助需求進行更有針對性的支持,不同階段的資助部門和項目、資助的形式是有差異的。研發資助的重點是進行概念——原型——商業化全過程的支持,而不僅僅是滿足企業純粹的資金需求。換言之,上述各國的資助政策都是包含了項目雛形、產品開發以及研發成果商業化三階段。如瑞士的CTI項目重點是對創新者提供專業輔導以及資助中小企業和大學進行聯合研究,后續由瑞士國家科學基金協助創新者的研究成果商業化。類似的是新加坡的標新局,對首次有創新研發想法的申請者提供輔導和資金支持,聯合專業權威人士對初創企業提供幫助,后續由商業化項目將基于技術的想法轉化為有前途的產品。

2.2.4 ?人才支持

如韓國“中小企業科技支援三角計劃”,通過大學生實習和就業為企業解決人才不足問題。

2.2.5 ?其他支持

如美國小企業管理局(U.S.Small Business Administration,SBA)每年開展“成長加速器基金”(Growth Accelerator Fund)競賽,為美國最具創新性和最有前途的小企業加速器和孵化器角逐每人5萬美元的獎金,這些獲獎者潛在成為SBIR和STTR的申請人。再如韓國通過《促進中小企業產品采購法》,購買一定數量的中小企業開發的新技術生產的產品。政府采購方面的優惠有助于在發展新技術的基礎上擴大中小企業的生產和收入。

3 ?我國研發補助政策建議

科技型中小企業是促進經濟增長、推動技術創新和培育新興產業的主要力量,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載體。政府補助對科技型中小企業發展具有重要影響,一方面,研發補助有助于增強和提升科技型中小企業的研發投入和創新績效;另一方面,科技型中小企業獲得研發補助間接提升了企業聲譽與形象,有助于獲得外部融資支持。從國際經驗看,各國通過管理體制、資金資助、人才支持等方面構建完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政府補助體系是支持企業研發的有效舉措。結合國外的模式與經驗,本文提出進一步加強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支持的建議:

3.1 ?探索分類補助

可以將研發項目分為基礎研究型、研究開發型和純粹開發型三類,并制定各個項目的衡量標準,針對不同類型項目的特點完善各自的研發補助政策。這能幫助政府更好地配置補助資金,也為企業指明獲得資金的途徑。如將符合國家戰略需求的納入國家創新體系中,政府可以通過直接撥款的方式支持其基礎性研究。

3.2 ?建立聯合擔保

由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牽頭,聯合中小企業主管部門審核企業研發項目的可行性,由商業銀行、金融公司等國家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中小企業商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

3.3 ?完善政府采購

對納入國家創新體系的研發項目,還可以從政府采購方面給予補助,政府可以率先購買其中一定數量的新技術生產的產品,政府補貼存在認證效應,該舉措實質上間接提升了企業聲譽和形象,有利于企業獲得外部融資。

3.4 ?健全孵化體系

按照企業發展階段不同,其不同階段的資助部門和項目、資助的形式是有差異的。通過對企業概念——原型—商業化三個階段的資助,完善科技型中小企業全流程的孵化體系。見表2。

表2 初創企業扶持體系

3.5 ?強化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包含兩個方面。一方面,通過與校外科技公司合作推進科研成果商業化??梢酝ㄟ^校內與校外科技型中小企業合作推動科研成果商業化或是直接將校內科研成果轉移至校外科技型企業。另一方面,建立技術人才支持系統。我國可以綜合國家實際情況,對于我國人才的教育背景和專業實踐能力以及在各自領域的突出表現和擅長領域等,建立按專業劃分的人才系統。需要技術支持的科技企業,可以向人才系統提出申請,符合條件的企業分配所需專業技術人員,根據研發項目的實際情況決定線上或線下以及短期或長期的幫助。同時,通過人才系統的統計,能夠發現我國科技企業缺乏的技術力量和專業人才的缺口,進而加強這方面人才的培養工作。

4 ?結語

本文通過對瑞士、美國、韓國和新加坡的研發補助實踐的梳理分析,結合我國具體實踐圍繞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從界定研發階段、信用擔保、政府采購、初創企業、人才支持等方面全方位提出建議,為我國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發補助政策提供參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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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WU A.The signal effect of Government R&D Subsidies in China:Does ownership matter?[J].Technological Forecasting and Social Change,2017,117(APR.):339-345.

Research on R&D Subsidy Policy for Small and Medium-sized Technological Enterprises

Yang Kun ? ?Hai Xiangmei ? ?Chen Yun

(School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Hubei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Wuhan 430205,China)

Abstract: Based on technology-based SMEs, this article systematically sorts out and analyzes the typical experience of foreign technology-based SMEs in R&D subsidies, and puts forward relevant recommendations on the R&D subsidy policy for technology-based SMEs.

Keywords: technology-based SMEs; R&D subsidies; comparative resear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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