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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師的學術失信行為認知狀況實證研究
——基于對 H 省22所高校的調查

2022-11-15 08:48張永利薛彥華
成都師范學院學報 2022年9期
關鍵詞:高校教師問卷誠信

張永利,薛彥華

(河北師范大學 教育學院,河北 石家莊 050024)*

近年來,由于受科研行為趨利化和績效評價偏頗等因素的共同影響,高校教師學術不端現象頻發。高校教師的學術失信行為不僅對高校的聲譽造成了損害,而且也對國家科學事業和學術生態建設構成了挑戰。正如美國學者唐納德·肯尼迪(Donald Kennedy)所言:“那些眾所周知的典型學術不端行為,正在不知不覺中對學術聲譽造成了損害,破壞了人們對學術界的信任,而這種信任是任何其他東西都不可取代的?!盵1]有研究基于1990年以來國內媒體公開報道的64起學術不端典型案例的統計分析發現,其中46起發生在高校,占總數的70%[2]。規范高校教師學術行為,強化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治理,既是推動社會道德治理、維護科研秩序、捍衛學術純潔性、踐行高校育人初心使命的需要,也是維護高校教師尊嚴和實現自身發展的需要,關系到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的順利實施。對此,國家、地方政府和高校在制度規約、教育引導等方面多措并舉,預防和懲治學術不端行為。這種機制雖然在避免學術失信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整體上尚存短板和薄弱環節,高校教師中違背學術誠信的行為仍無法杜絕。

就目前國內外學術失信行為研究現狀來看,學界主要聚焦對科研人員、高校研究生和本科生群體的學術失信行為研究[3-7],而對高校教師群體的學術失信行為研究較為薄弱。盡管關于學術失信現象的理論性研究、影響因素與問題對策性研究較為豐富[8-13],但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實證性研究有待進一步深入。本文開展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的認知實證性研究,以期豐富高校學術誠信建設內容,為國家和高校的學術治理提供參考。

一、調查問卷設計與研究方法

本文從學術失信行為核心概念出發,以H省公辦本科高校教師為研究對象,基于組織文化理論、失范理論和多中心治理理論,對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了解程度、了解途徑、行為表現和影響因素進行調查。通過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認知狀況的實證研究,分析學術失信行為的影響因素,提出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治理的措施建議,以期助推重塑高校教師學術誠信行為應然規范性,回應高校學術誠信建設的現實期待。

學術失信行為亦稱學術失范行為或學術不端行為,主要指依據既定的學術道德規范,科研人員在學術研究中通過剽竊、捏造或侵占等非正當手段,獲取學術資源、學術成果和學術地位等實際利益的行為,此類行為違逆“學術共同體”廣泛認同的學術行為規范與學術價值取向[14]。本文中的學術失信行為是指高校教師在學術研究中發生的各種有悖學術道德規范的行為。

(一)樣本選取

研究樣本為H省22所公辦本科高校(隨機選取13所省屬和9所市屬院校)教師,涵蓋教學科研崗位和行政管理崗位人員。隨機問卷調查1 907人,收回有效問卷1 903份,有效率為99.79%。同時,對24人進行了訪談,訪談人員來自省、市屬公辦本科高校各12人,教學科研崗位14人,行政管理崗位10人。樣本人口學變量包括性別、年齡、教齡、職稱、崗位類型和來源學校類型(見表1)。調查樣本中男性占35.21%,女性占64.79%,基本符合目前高校教師中女性教師所占比例較大的情況。教齡階段劃分依據休伯曼教師職業生涯階段論理論,將教師職業生涯過程分為五個階段:入職期(1~3年)、穩定期(4~6年)、實驗和歧變期(7~25年)、平靜和保守期(26~33年)、退出教職期(34年及以后)。

表1 樣本人口學變量特征分析

(二)問卷維度與分析方法

本研究的調查問卷分別按照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認知、了解途徑認知、行為表現認知和影響因素認知4個維度進行設計,每個維度包含數量不等的若干個變量。

采用問卷調查和隨機訪談兩種方式收集數據。為便于問卷的發放、收集、統計和分析,借助“問卷星”網絡方式展開,保證了問卷回收率和數據完整性。調查問卷分為結構性和非結構性問卷。

使用SPSS 25.0軟件對調查數據進行統計與分析,并從組織文化理論、失范理論和多中心治理理論進一步闡釋了研究結論。

(三)問卷信效度

采用獨立樣本t檢驗統計方法對問卷進行因子檢驗,結果顯示:第一,問卷的萊文(Levene)方差等同性檢驗和平均值等同性t檢驗具有顯著性(P<0.05),表明各因子之間相關系數有顯著鑒別度;第二,“學術失信行為表現認知調查問卷”的16個描述變量是基于教育部2016年頒布的《高等學校預防與處理學術不端行為辦法》(教育部令第40號)中列舉的必須嚴肅處理的七種高校學術不端行為而確定;第三,“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調查問卷”中的24個描述變量是基于研究團隊對前期相關研究進行整合和結合專家論證建議修改后確定的;第四,問卷在對62名高校教師進行問卷預測和訪談的基礎上進行了改進;第五,運用Alpha信度系數法對問卷進行了信度檢驗,兩部分問卷的Cronbach'sα系數分別為0.966和0.924,超過了Cronbach'sα系數“非常好”的標準(0.90)。

二、結果分析

(一)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的認知

對于“你認為當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現象是否嚴重”題項,被調查對象選擇“非常嚴重”的占比16.29%,選擇“嚴重”的占比35.89%,選擇“一般”的占比40.14%,選擇“不嚴重”和“不存在”的分別占比6.53%和1.15%。調查結果表明,認為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嚴重”和“非常嚴重”的占比已達到52.18%??梢?,高校教師的學術誠信缺失依然非常嚴重,“在國內被曝光的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很難用數據來確切說明學術不端行為的范圍和程度”[15]。同時,本研究從不同類型高校教師人口學變量對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的認知進行差異性分析的結果顯示,不同年齡、教齡、職稱教師組間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的認知差異顯著,不同崗位和來源學校教師組間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嚴重性的認知無顯著差異。

(二)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了解途徑的認知

鑒于高校教師學術行為影響因素和獲取信息途徑的多元化特征,為探究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了解途徑的認知,題項要求被調查對象從“聽取學術講座或報告、相關課程、網絡、與他人交流、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其他”6個選項中選擇3項作為高校教師獲取學術失信行為相關信息的主要途徑,即“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了解途徑”題項是多選題。結果表明:“網絡”是高校教師獲取學術失信行為相關信息的主要途徑(占比為74.46%),表明高校教師多通過網絡了解學術失信行為;57.38%的高校教師通過“與他人交流”了解學術失信行為,表明學術失信行為問題已成為當前社會和高校內討論的熱門話題之一;教師通過學?!皢挝豢蒲泄芾聿块T”制度規范和“聽取學術講座或報告”了解學術失信行為相關信息的分別為42.2%和44.77%;通過在校學習期間“相關課程”了解學術失信行為信息的比例為15.76%。訪談結果也驗證了許多高校,尤其是地方高校對開設有關學術規范、學術精神和學術誠信方面的課程重視不夠,或與實踐結合不足。9.25%的被調查對象表示,通過項目申報過程學習、觀察他人學術行為、查閱相關政策文件或書籍等“其他”途徑了解到學術失信行為的相關信息。

(三)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表現的認知

本研究確定的16個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認知描述變量,旨在分析高校教師對不同學術失信行為表現發生頻率的認知,為制定學術失信行為預防和治理機制提供指引。調查問卷采用李克特五級量表來度量高校教師認知的學術失信行為的發生頻率:5=非常多,4=比較多,3=一般,2=比較少,1=不存在。調查結果顯示,1 903名被調查對象對16個變量做出的整體性選擇判斷的平均值為3.18,平均值大于量表參照中值3,表明被調查對象認為高校教師發生學術失信行為的整體頻率偏高;不同性別、教齡教師組間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表現的認知差異顯著;不同年齡、職稱、崗位和來源學校教師組間對學術失信行為表現的認知無顯著差異。

為深層次表征被調查對象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表現發生頻率認知,本文對16個變量進行描述統計,如表2所示。

表2 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表現認知的具體情況

對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表現認知的分析表明:

第一,高校教師認為學術失信行為表現中最為突出的現象為論文拼湊現象(A3=3.79),表明高校教師論文產出形式化和工具性特征明顯,同時表明高?!爸財盗?、輕質量”的學術“GDP”評價體系依然需要改進。

第二,未按實際貢獻署名(A6=3.73)或進行署名排序(A8=3.48)等“有問題的研究行為”(Questionable Research Practices)[16]較為普遍,需引起足夠重視。訪談結果表明,科研管理部門和科研人員普遍認為,署名規范問題查證舉證困難,屬于項目或成果負責人自我行為,與“面子文化”“關系文化”有一定聯系。

第三,論文代寫、代發現象(A5=3.51)較為嚴重,表明了市場的經濟行為對高校學術共同體良知產生了負面影響,部分高校教師存在用經濟手段來解決學術場域問題的行為。訪談者對此類行為也略顯“無奈”,因為造成這種現象的根源是多元的、復雜的,既有個人、出版機構、中介機構等的“追名逐利”而不負責任的因素,也有個體科研能力偏弱但又急于求成的因素。

第四,要關注不恰當引用(A1=3.46)問題。訪談對象認為,出現不恰當引用的主要原因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部分教師對不恰當引用問題的嚴重性缺乏正確認知,認為“只要文字不重復就不算學術不端行為”;二是部分教師缺乏嚴謹的治學態度,對正確引用的標準化規范了解不夠,認為“引用的符號和格式規范比較繁瑣,有時會漏掉標注或標注錯誤”;三是個別教師通過“改寫他人觀點并不標注引用”方式增加成果“原創性”,提高“成果”的轉移轉化率,謀取不當利益。

第五,高校內部權力場域中行政話語的僭越之舉導致學術話語的弱化。調查對象認為,部分有行政職務的高校教師利用自己的人際關系和名望,占據大部分學術資源(A16=3.40)。同時,訪談對象對成果掛名問題、論文代寫代發問題和侵占他人學術成果問題的反饋,表明此類現象發生在高校行政權力范圍內的頻率高于在普通教師范圍內的頻率,因為許多時候行政權力的資源決策權較大,既有學術話語權,也有行政話語權。如徐顯明認為,在中國大學背離大學精神的表現中,“行政化”受社會關注程度最高,對大學精神的損害也最大[17]。因此,需對行政權力給予更大力度的監督,促使行政領導在其職權范圍內發揮作用。

綜上所述,高校教師學術誠信行為并不樂觀,本文僅對個別相對比較突出的學術失信行為表現進行了闡釋,并不意味著其他學術失信行為較少。

(四)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認知

為實證影響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主要因素,繼而為制定學術失信行為預防機制提供路徑導引,本文借鑒馬玉超等關于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前期研究[18],在調研基礎上,從社會因素、學校管理因素、學校教育因素、個人因素、技術因素等維度確定了24個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描述變量。調查問卷采用李克特五級量表來度量高校教師對所列舉的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認可程度:5=非常同意,4=同意,3=一般,2=不同意,1=非常不同意。調查結果表明:被調查對象對問卷中呈現的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比較認同(均值為3.61),認為這24個因素對高校教師的學術誠信產生了較大影響,為學術失信行為治理路徑提供了參考;不同性別、年齡、教齡、職稱教師組間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認可程度差異顯著,不同崗位和來源學校教師組間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的認可程度無顯著差異。

為表征不同變量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影響程度,本研究同時對24個變量進行了具體分析,結果如表3所示。

表3 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認可程度的具體分析

根據高校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認可程度的分析表明:

第一,考核與評價是影響高校教師學術行為的主要因素。多數被調查對象認為,學??冃Э己藢處熓┘恿溯^大壓力(B9=4.08)。訪談結果也印證,許多高校通過績效考核對高校教師施加學術壓力,科研獎勵、工作量考核、職稱評定、推先評優等量化考評均將學術成果產出作為重要衡量標準,致使學術成果產出實質上成為了一種儀式化活動。這種導向效果是最直接和有效的,它讓高校教師切實感到了較大的職業競爭壓力,造成了浮躁、急功近利的心態(B13=4.07),導致了為實現目標而出現失信行為。同時,一些被調查對象對現有評價體制機制的科學性、公正性、透明度和導向性持懷疑態度。部分被調查對象認為,現行學術成果評價標準機制的公正性、當前項目及獎勵評審制度科學性、目前同行評議過程及結果的透明度和認可度均存在不足,這些因素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影響程度較大,量化后的均值分別為3.84(B18)、3.81(B19)和3.72(B20)。

第二,社會性因素浸染了高校學術場域,對高校教師學術行為產生了較大影響。被調查對象普遍認為,社會功利化價值取向(B2=4.01)、社會腐敗風氣(B1=3.83)、社會誠信缺失(B3=3.83)對高校教師學術行為產生了負面影響;受社會場域中消極因素影響的高校行政化傾向導致了內部學術權力和行政權力失衡(B8=3.85);行政話語強化和學術話語弱化現象導致許多高校學術人生成行政偏好,“學術人”向“學術權貴”角色轉換,“學術人”的本真精神由此受到浸染。部分受訪者認為,學術是許多有行政職務的高校教師快速晉升的助推器,同時行政權力又使其有機會占有更多學術資源,學術和行政的工具性慣習也就生成了,成為了部分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推手”。

第三,制度是促使高校教師學術規范內化、學術行為規范化的有效手段,對學術行為的規范會產生重要影響。雖然許多高校將學術治理制度納入學校治理機制內,但是治理制度的縝密度、時效性、針對性、執行度等有待改進。根據被調查對象反饋,部分高校學術失信行為治理制度建設不夠完善、具體,約束力不強(B4=3.88),對學術失信行為懲戒力度不夠(B7=3.79);雖然部分高校的學術失信行為治理制度較為完善,但缺乏落實和監督(B5=3.59)。因此,高校需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學術誠信制度化建設,強化有效落實和監督,加大學術道德和學術規范教育力度,形成學術規制他律和自律的統一。

第四,網絡等技術手段的不恰當使用對學術失信行為具有較大影響。調查結果表明,許多高校教師認為,網絡環境為抄襲行為提供了方便之道(B17=3.77)。訪談結果也顯示,網絡學術資源成為了部分教師拼湊論文的主要途徑。在談及利用網絡進行復制比查重時,有訪談教師提到,“查重的目的是達到發表的標準”,似乎網絡復制比查重工具從“評審者監督工具”變成了“學術仿真工具”,幫助研究者通過制造差異來掩蓋抄襲,達到有科學特征的所謂“獨創性”。

第五,高校教師自身科研能力、自律能力、僥幸心理等個人因素會對學術行為產生影響。調查結果表明:一些高校教師對科研精神和學術失信行為缺乏正確認知,存在一定僥幸心理(B11=3.59);他人通過學術不端行為得到了利益而未受到懲戒會對高校教師學術行為產生影響(B15=3.53);部分教師急于得到同伴認同(B14=3.40)但又缺乏一定科研能力(B12=3.37),致使其自律能力降低而違背學術規范。學術自律是學術誠信的旨歸,也是生成學術道德的前提。教育部《關于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 進一步加強學術道德建設的意見》指出,自律是維護學術道德的基礎。學術道德自律的生成和堅守與學術信念密不可分,學術信念又以學術道德來體現。因此,高校需加強對教師學術精神、學術道德和職業道德的教育,實現學術誠信意識、學術能力和自律能力的統一。

第六,治理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具有共識。被調查對象認為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較為嚴重,僅有少部分高校教師對他人學術失信行為理解和寬容(B21=2.93),對學術失信行為持否定態度的高校教師仍為主流,表明高校教師對學術道德的基本價值判斷與對學術失信行為的認知較為清晰,這為學術失信行為的治理提供了基礎。

三、結論與建議

本研究結論:①被調查對象認為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發生頻率較高且日益嚴重;②網絡是高校教師了解學術失信行為的主要途徑;③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表現呈現多樣化特征,論文拼湊、署名等“有問題的研究行為”頻發;④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影響因素多元,但考核和評價占據重要地位,多數教師對學術失信行為持有的否定態度,為學術失信行為治理提供了基礎;⑤不同性別、年齡、教齡、職稱教師組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認知存在顯著差異,不同崗位和不同來源學校的教師組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認知無顯著差異?;诖?,高校教師學術行為回歸誠信與本真可從以下方面著手。

(一)強化對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治理

黨的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對社會誠信建設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政策的有力驅動以及高校教師對學術道德的基本價值判斷是構成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治理的基礎。治理高校教師學術失信一要通過建構高校學術誠信建設評價機制,提升高校學術治理的能力。高校學術誠信建設評價機制應涵蓋管理工作機制和責任體系、制度體系、教育體系、監督體系、懲戒體系、信息化體系等內容。二要構建集事前教育預防、事中責任監督和事后問責懲戒于一體的學術誠信保障機制,并強化落實監督。構建預防、監督、處理的全過程治理體系,建立完善論文拼湊、不恰當署名、不規范引用等“有問題的研究行為”和剽竊、抄襲、捏造等“學術不端行為”認定分級制度,根據不端行為的惡劣程度和社會影響等指標對學術失信行為進行分級界定,針對性懲處,實現“精準治理”。三要將誠信制度落實作為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的治理重點。規章不落實,不僅不能發揮應有效用,還可能會衍生為一種逆向激勵;規章得到有效落實,學術失信行為的事前預防、事中監督和事后處理才能走向常態。

(二)完善高校學術考核和評價體制機制

被調查對象普遍認可不恰當的學術評價和考核是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產生的最大誘因。因此,完善學術考核和評價體制機制是學術失信行為治理的有效途徑。本文提出建議如下:第一,構建“實質合理、程序正義”的學術考核和評價機制,加強對考核評價主體的監督,實現考核評價透明化,落實考核評價問責制,以此規范高校教師的學術行為。第二,實施高校教師分類考核評價,針對不同崗位和不同學科教師制定差異化的考核評價標準,建立管理部門、校內外同行專家等多元評價主體參與的評價機制。同時,在學校主導下,將評價標準制定權和學術評價權下放至二級院系是推進評價改革的有效手段。第三,構建學術誠信為基礎,創新、質量、貢獻為導向的學術評價體系,去除“四唯”考核機制,重視適度獎勵對學術行為的影響,弱化學術職稱泛化現象。第四,堅持和完善評議人問責、追責和監督機制,規約評議人行為。評議人是科學高尚品質的主要維護者,是決定整個科學事業運轉的關鍵[19]。評議人機制有助于科學交流質量的控制,這種控制是預先的,高校教師因知道其項目或成果會接受專家評議而努力提高學術質量,有利于教師內化學術規范。

(三)強化依法治理和網絡媒體監督

德國哲學家亞瑟·叔本華(Arthur Schopenhauer)認為,“很多表面上的道德行為都是出于利己的目的而做出的,其中最重要的兩個原因是個人名譽和法律規范?!盵20]提升學術治理透明度和完善學術治理法律規制是重塑高校教師學術行為的主要手段。第一,要通過完善法律規制壓縮高校教師學術失信行為存在空間。建議有關部門強化高校學術誠信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通過法治手段抑制高校行政權力的學術霸權,強化對學術失信行為的預警、監督和懲戒。同時,進一步完善學術治理問責監督機制,建立專門的高校學術誠信監管部門,主導高校學術誠信法律規制的建設指導、執行督導和不力問責。第二,進一步發揮網絡媒體對學術行為的評判、監督功能。除涉密研究外,需提高學術活動的透明度,讓學術活動更好地接受輿論的評判與監督,而這種評判和監督無形中增加了高??蒲腥藛T壓力,促使他們恪守學術誠信;建立專門的第三方媒體監督機構,暢通網絡、報刊等媒體的學術失信行為舉報和曝光渠道,威懾學術失信行為。第三,健全學術治理信息技術支持體系,建立學術誠信信息數據庫,利用二維碼等技術手段對學術成果進行身份識別和問題追蹤,推進與信用信息平臺的互聯共享,為建立跨部門、跨地區的聯合懲戒機制提供支撐。

(四)構建“行政主導,學術主體,多元合作”的高校學術治理機制

在“泛行政化”背景下,學術治理面臨極大困難,學術權力異化為一種自上而下的管理工具[21],挑戰了高校學術思想和文化道德權威。在此情況下,構建“行政主導,學術主體,多元合作”的學術治理機制是高校實現學術治理體系和學術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首要現實理路。第一,發揮行政主導作用。強化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治學理念,通過法治化、透明化和問責制等手段規約權力關系和職權范圍,規范程序與手段,包括建立學術行為治理機構、學術行為治理制度和學術失信行為查處機制,構建第三方高校學術行為治理監督機制和落實問責機制等。第二,高校應發揮學術的主體作用。加強學術委員會建設,賦予其更多學術治理權,形成教授治校的良好氛圍,實現高校內部學術治理的責任配置和善態治理的共在表達;發揮學術共同體內部的共同秩序規范、共同價值和共同信念的強化作用[22]。第三,形成多元合作善治文化。共同培育崇尚自律、自治和自由的學術集體文化,推進高校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的有效互動與監督;將學術失信行為矯治視作行政權力和學術權力基于協商互動而達成的一種共識性文化認同,繼而建立多元主體治理的共生文化[23],重塑高校學術誠信文化。

(五)增強學術道德認知和自律

認知和自律是高校教師形成和維護學術道德的基礎。一是增強學術道德重要性認知??茖W研究對社會進步、學校和自身發展有促進作用,多數教師對此都有清晰的認知。在科學研究為自身所帶來的名利聲望面前,部分教師對學術道德重要性的認知難免出現偏差。學術道德是科學研究的基本倫理規范,是提升創新能力和學術水平的重要保證;學術道德是職業道德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高校教師“學高為師、身正為范”的重要標簽;學術道德是社會道德和職業道德在科學研究活動中的具體表現,對良好社會風氣具有示范和引導作用。二是增強教師的學術道德自律。高校教師要堅守科學研究的價值理性和“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恪守學術道德和學術誠信,正確對待學術榮譽,增強自我約束能力;要在追求真理的過程中修身正己,形成高度的使命感、責任感和正義感,勇于擔當學術責任,努力做學術道德的維護者、踐行者和弘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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