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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購買語境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創新研究?

2023-02-03 01:28龔蛟騰洪芳林
高校圖書館工作 2023年5期
關鍵詞:空間政府服務

●龔蛟騰 洪芳林

1.湘潭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湘潭,411105 2.湘潭大學圖書館,湘潭,411105

引言

政府購買作為一種創新方式,廣泛應用于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是促進多元主體參與、增強鄉村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有效性、補齊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短板的重要手段[1]。 政府購買公共服務內含“政府直接撥款或公開招標”“社會機構完成”[2]兩個關鍵要素,往往表現為“政府以一種契約化的形式將公共服務外包給社會機構”[3]。 本研究中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政府購買側重于政府以委托、招投標等更加多元的方式參與鄉村公共文化場景與相應服務供給。 而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是指由政府、社會力量或村民在鄉村地域內建設的,可供人們自由進入、免費享用公共文化資源、參與文化活動的公共場所,是鄉村公共文化生活和公共文化服務的空間場景和物質載體[4]。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模式,不僅變更了傳統的服務供給模式,還將公共服務領域的公共性價值擴散到社會領域[5],為完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2013 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的發布,極大地推動了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探索與實踐,尤其是“能買什么”已成為地方政府購買公共服務過程中普遍關心的核心問題,指引著實踐的有序發展[6]。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以政府購買方式引入社會力量全程運營,為鄉村文化治理提供了新的治理模式。

在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要求下,國家公共文化服務體系與鄉村文化自組織雙向嵌入[7],政府主導下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由“增量發展”轉變為以提升服務效能為目標的“內涵式發展”[1],這使得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治理創新備受關注。 構建城鄉一體的現代公共文化服務基礎設施與空間場景治理體系,成為《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所提出的“加強基層文化產品供給、文化陣地建設、文化活動開展和文化人才培養”[8]的重要實現邏輯,也是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和均衡可及理念的綜合體現。鄉村公共文化空間作為基層治理對象和活動承載,其“物質空間、社會空間、文化空間”[9]三位一體治理框架的形成,標志著“中國鄉村文化治理的空間轉向”[10]進入實質推進階段。 探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微觀實踐樣態,可促進城鄉一體的公共文化空間生態化構建,從而推動鄉村公共文化治理現代化發展。 基于此,文章依循公共政策引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創新的學理邏輯,通過案例分析挖掘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實踐進展與優化策略,為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提供思路。

1 相關研究

在中國知網(CNKI)中以“農村”“鄉村”“村落”“基層”“鄉鎮”且“公共文化空間”“文化空間”為檢索詞進行主題檢索,檢索時間為2023 年5 月18 日,經過人工核驗、去重與補充,發現83 篇樣本文獻的主題主要包括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邏輯轉向、實踐案例和實現路徑3 個方面,這些研究成果為相關實踐工作與本研究的開展提供了重要基礎。

1.1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邏輯轉向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創新離不開政府購買、志愿服務和文化眾籌等模式的共同支撐。 探索更加靈活多樣的政府購買方式,能夠為社會組織提供更多服務項目、資金支持以及良好的發展環境[11]。 當前,我國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邏輯轉向表現為以下兩個維度:從實踐進展來看,政府購買服務政策參與下融合各類空間功能的鄉村整合式公共文化空間再構[12]成為新的發展動能與變革潮流。 鄉村公共文化體系建設正朝著以空間為重心的方向轉變,即將空間維度引入公共文化服務建設中,幫助公共空間建設回歸人的需求本質,在實踐創新活動中呈現出“空間轉向”的趨勢[13]。 從理論發展來看,新型公共閱讀空間研究向鄉村領域蔓延[14],逐漸形成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理論轉向。 因而在國家政治、經濟、文化體制的多重影響下,解讀政府購買語境下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產生的內在邏輯[15],解析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供給緣何出現“懸浮化”“碎片化”等新壁壘狀態[16],共同構成了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理論基礎。

1.2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實踐案例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是一個既包括鄉村文化生活所依托的物理場域,又涵蓋文化資源、文化活動和文化機制在內的整體性概念[17]。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實踐狀況引起了部分學者的關注,這些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政府購買的對象包括各地典型的村宗祠、鎮綜合文化中心,以及村散落的戲臺、家廟、荒廢的庭院、舊村部、休閑長廊等公共文化空間,其合作機制主要是依據《關于做好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工作的意見》來簽訂服務合同、制定服務方案,對服務內容、方法、成效等進行約定[12]。 這也使得當前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研究大多聚焦于個案分析,譬如云南和順圖書館[18]、瀏陽市竹聯村美麗屋場[19]、杭州鄉村文化禮堂[20],均體現了典型的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創新與變遷。 同時,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為當地特色文化產業提供關鍵的內生性動力[21],內生性公共文化空間與外生性嵌入式政治公共空間的交融,詮釋了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在鄉村治理秩序方面的積極作用[22]。 一些研究從“舞市”自發形成的過程及特點來分析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改造中的責任主體[23]。 這些研究基本認同以政府購買服務的項目制方式引入社會工作專業力量來整合重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才能更好地提升基層公共文化空間的服務功能,彌合城鄉公共文化服務差距[24]。

1.3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實現路徑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是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有效、有序治理的重要實現路徑[25]。 在政府購買的介入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秩序得以維持和重建,這得益于政府主體對鄉村公共文化空間不斷進行新維度的設定和場景設計[26]。 現有研究主要提出通過“政府主導式”“社會參與式”“合作共建式”“民間眾籌式”“N+閱讀空間”[27-28]等更多元的政府購買模式推進傳統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破解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面臨的傳統空間功能弱化[29-30]、文化價值認同危機[31]等現實困境,進而助力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的創新發展。 因此,重塑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創新其在新時代的文化功能與實踐路徑[32],實現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目標[33]成為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重點內容。 當然,由于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再造源于農民的文化需求[34],而資本與社會力量是參與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重構的基本因素[35],因此還可以按照“傳統鄉村公共文化空間”“自發性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政府主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空間模式分類指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再造[36]。 這些理論向度的指引使得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管理運營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新空間建設運營和文化志愿服務4 個方面[37]成為我國公共文化服務社會化的主要進展。

從上述研究中可以看出,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是實現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載體和有力保障[38-40]。 即政府購買賦能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治理創新存在雙重理論意蘊:政府購買新型公共文化空間服務為鄉村振興、美麗鄉村和文化扶貧工作提供了新的發展動能,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服務現代化則為政府購買提供了應用場域,二者相輔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推動政府購買語境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高質量發展。 但是,在研究層面仍然需要系統的專題研究來深入討論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進展、實踐特點與優化策略,以具體指導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理論重構與治理創新。

2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進展

“鄉村振興”“美麗鄉村”等戰略催生了百花齊放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樣態,也為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治理模式提供了更多的選擇。 在“2021 年長三角及全國部分城市最美公共文化空間大賽”中,一批“美麗鄉村文化空間”“基層文化空間”“公共閱讀空間”等不同類別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被授予“百佳公共文化空間獎”或“優秀公共文化空間案例”。 文章重點在于討論政府主導下的“公共文化空間治理”,故取廣義的“政府購買”,將間接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空間也納入考察范圍;部分獲得政府資助或相應支持的企業或個人運營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也納入樣本案例,有助于了解當前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具體實踐情況,比較和挖掘政府購買公共文化空間的獨特價值與實踐特征。 因此,根據獲獎案例是否為鄉村區域,最終從該大賽獲獎案例中選取39 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作為調研對象(見表1),樣本案例中,由政府作為運營主體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占比最高,能更好挖掘政府購買的作用機制。

政府主導型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鄉村內生型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是目前影響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空間的兩大樣態。 樣本案例類型包括7 個大類,其中綜合化鄉村社區數量最多,占比23%;鄉村圖書館占比次之,為21%,側面反映出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中鄉村圖書館的參與熱情及貢獻。同時,樣本案例運營主體角色中有13 個空間由政府部門負責管理。 作為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供給主體,政府通過制定公共政策、投入財政資金和培養治理隊伍,從宏觀層面把控治理實踐,實現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連續治理,體現了政府是公共文化事業的主導者[41],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首先需要公共部門的資金支持與政策推動。

2.1 政府提供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場景

空間場所是影響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方面。 作為鄉村居民開展公共文化活動的場所,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是外部文化產品與服務介入的載體。 由于鄉村地區的地域特殊性,以原有建筑為基底對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進行修繕、再造升級和持續利用,成為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特點之一。樣本案例中的云上院子是由一座廢棄20 多年的學校改建而成的原生態精品民宿,當地政府基于文旅賦能鄉村振興理念,將其打造成融合文創、鄉創、藝術、田園、康養、親子、耕讀、旅游等多項產業的綜合體,帶動周邊村民100 多人就業。 云上院子公共文化和旅游的融合建設實踐形成了“文化引領、產業帶動,農民主體、多方參與,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規劃、特色發展”鄉村振興發展路徑[42]。

政府購買能夠在鄉村地區原有的宗祠、醫院、郵局、工廠等舊建筑的開發再利用中發揮更大的作用。例如,光山大別山鄉村會客廳是由舊糧食儲備倉庫和鄉政府大院改造而成,根據當地鄉村公共文化發展的新業態設計出的不同性質的公共文化空間。 又如河南省莫溝村加工廢棄的窯洞院落,設計出的“中國最美鄉村圖書館”老苗窯洞書館,該圖書館由村集體提供維持經費,同時聘請知名的鄉村建設設計師團隊,將整個院落分為成人閱覽室、少兒圖書館、電子閱覽室、書法室等功能區,在保護和展示窯洞原始風貌的同時激活鄉村地區文化活力。 在政府提供的鄉村公共文化場地基礎上,樣本案例中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還涉及數智技術應用、資源平臺建設、用戶感知設計等內容,通過加入這些治理內容實現更高質量的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 比如政府通過邀請專門的設計團隊和征集本地居民意見,使用鄉村地區特有的建筑材料、保留原有的風土風貌建設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這既有效利用了鄉村的建筑材料,又賦予了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鄉土特色。

2.2 政府指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服務內容

“十四五”時期,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服務優化的著力點在于其服務內容的不斷完善。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除了提供活動場地和設施設備等基本功能,更為重要的是開展相關文化服務活動和提供服務。 調查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活動內容及項目開展情況,既可管窺公共文化空間服務效能現狀,也可為公共文化空間的建設優化和服務改善提供依據。 39 個樣本案例共有128 個服務活動項目,可分為14 種形式,其中地方特色文化活動共有25項,占比19.53%;其次為文化研學,有15 項。 由此可見,地方特色文化活動和文化研學是樣本案例開展服務活動的主要形式。 另外,科普展覽和世界閱讀日活動是開展活動項目數量最少的2 種形式,各有2 個主題活動,各占活動項目比重的1.56%,說明目前政府購買模式下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承辦專業性強的閱讀活動項目的能力仍有待加強。

調查發現,政府以約定、委托或承辦等多元方式進行公共文化空間服務內容購買,主要包括:①紅色與愛國文化教育活動。 其形式包括主題黨日活動、紅色詩歌朗誦會等,如浦東祝橋星火村鄉村振興示范村的“長征精神”集郵特色黨課、魅力時莊的“學黨史·跟黨走”詩歌朗誦會等。 ②地方特色文化活動。 如湖筆小鎮公共文化空間的“華夏筆工祭筆祖”活動、萬古鯉魚燈舞保護傳習所的“鯉魚燈舞表演”等。 ③展覽參觀活動。 該類活動形式主要包括圖片展、繪畫展、工藝展、科普展等,如竹藝村景區的竹科普展覽,妙山美術館的篆刻展、書法展、兒童公益繪畫展等。 ④研學活動。 包括自然研學、文化研學和文旅研學等不同主題。 ⑤閱讀活動。 其形式有世界閱讀日活動、主題閱讀和分享沙龍等。 樣本案例中主題閱讀活動的承辦主體多為政府直接財政撥款的圖書館、鄉村文化活動中心等基層文化服務中心,未來需要在不斷創新政府購買模式的基礎上,解決政府購買服務發展不均衡、市場購買信息公開不規范、承接主體市場競爭力不強、監督評估機制科學性不佳等問題[43],以更好地構建政府與社會組織間良性、高效的協同機制與互助體系。

2.3 政府打造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運維品牌

社會組織通過各類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承接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有助于解決供給端與需求端錯位的現實困境,為鄉村開辟除農家書屋、電子閱覽室、基層文化站之外的新型公共文化服務空間。 前述實踐案例中政府購買的介入程度各有差異,能夠展現政府購買的不同合作模式、不同購買方式和不同運行機制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樣態差異。 在政府購買模式下全面引領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運維體系比較突出的路徑在于政府聯合社會力量打造本地區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品牌。 樣本案例中這方面表現突出的是逸邇閣書院的“逸邇讀書”品牌活動、長三角鹽文化文創基地的“金山情”研學實踐教育活動和金鄉衛城文化客廳跨界文化空間建設實踐活動。

其中,逸邇閣書院依托常德市圖書館建立“常德市圖書館逸邇閣分館”,政府部門主動聯合書院開展主題黨日活動、開發研學基地,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44]。 在政府的支持下打造“逸邇讀書”品牌活動,利用館藏資源優勢和圖書館陣地優勢,圍繞讀者需求進行針對性的讀書活動,成為開展服務活動項目較多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之一。 長三角鹽文化文創基地是以鹽文化為線索,追溯和挖掘漕涇地區鹽文化的歷史積淀打造的鹽文化品牌。 自創建以來,基地致力于舉辦同鹽文化主題相結合的服務活動,包括與上海開放大學、上海教育電視臺等共同開發在線課程,配合上海金山區中小學協作開設“金山情”研學實踐教育活動。 金鄉衛城文化客廳跨界文化空間建設實踐活動的實踐品牌依托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通過優化政策扶持、創新服務理念,依循“政府+鄉賢”的思路舉辦文化講壇、春節民俗、音樂賞析、美術作品展覽等活動,并聯合溫州市文化廣電旅游局打造“文化驛站”品牌,邀請名家開展衛城講壇系列活動。

3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樣態特征

2022 年8 月16 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十四五”文化發展規劃》明確提出“推動優質公共文化資源向農村地區、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傾斜,縮小城鄉和地區之間公共文化服務差距,推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45]。 在國家政策的宏觀導向下,政府購買模式下的“鄉村公共文化治理”模式逐漸延伸至空間維度。 對于這一實踐樣態和治理方式的轉變,鼓與呼者有之,將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視為“中國現代化公共文化研究的新領域”[46]和“鄉村文化振興的重要突破點”[47]。 通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典型案例分析,梳理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當前現狀并展望其未來趨向,挖掘實踐樣態特征,能夠為探尋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發展進路提供更多的可能。

3.1 空間治理場景設計與服務表征存在時空交織

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治理的發生依托于一定形式的虛擬或實體空間場景。 研究中典型案例實踐經驗和現實發展過程表明,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場景設計與服務表征存在時空交織的現象。 其中以時空延展和時空錯位最為明顯,即文化服務活動由實體空間向虛擬空間延展時存在一定的時間差,激發或產生文化治理的結構性錯位。 面向文化展陳、空間美化、服務效能提升的轉向發展是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追求的一貫目標,因而不同區域的空間服務場景可能在不同時間階段存在時空交錯延展。 但是,無論是前述所列的綜合化鄉村社區、鄉村圖書館、文博空間等不同的文化空間業態,還是這些空間所開展的活動項目,都在本質上體現了政府和運營者對于推動普惠性、均等性和可及性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治理理念,是鄉村公共文化治理中文化生產、加工與反饋評價的重點內容。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服務的地區間、前后間差異是時空交織的重要表現。 前述分析發現,我國不同區域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主客體、過程方式和發展目標存在較為顯著的時空差異,由此造成盡管多年來實施推進城鄉一體化發展和鄉村振興,但是東西部、省際與各區域間文化資源的地理空間差距仍然十分突出。 這類差距不僅體現在人才分布、資源分布上,更多地體現在文化資本、文化產業和文化業態的成熟度上。 只有“自我造血”功能十分完善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才能在由政府購買支持的鄉村圖書館、文化館等文化機構的參與推進下,實現治理效能的提升。 因此,重視基層和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強化服務體系末端的服務能力,致力于形成完善自主的中國特色現代化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服務體系,是未來一段時間內我國構建公共文化服務均衡可及治理體系的重點任務。

3.2 空間治理實現機制成為政策實踐的核心話語

我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前期基礎與前景規劃基本確立了政府主導、文化機構引領與社會力量參與的空間治理主體格局。 其中,圖書館在鄉村公共文化治理中發揮了閱讀資源供給、文化活動項目與鄉村文化產業建構等重要的作用,并通過“圖書館標準條例”“總分館服務規范”等行業政策進行規范。 在數字文化戰略、共同富裕和新型城鎮化戰略導向下,國家和地方公共文化政策不斷強調通過完善公共圖書館等公共文化空間服務標準規范,優化鄉村文化服務機構的建筑空間環境、設施設備、功能布局、配套保障,推動鄉村公共文化治理空間的統籌共建,強化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能力。

由于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需求的時空序列、用戶群體和地區差異較大,實踐導向偏向于客觀地倡導立足城鄉特點,打造城鄉一體的公共文化空間。 對于條件不足的地區,可以充分利用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閑置校舍、文化活動室、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新建住宅小區公共服務配套設施等,創新打造一批“鄉村書吧”“文化驛站”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間,并鼓勵將符合條件的新型公共文化空間作為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的分館。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的豐富實踐案例也表明了文化業態的重塑是激發鄉村文化活力的核心目標,需要多方主體的積極參與、攜手共建,才能實現鄉村公共文化治理的均衡性、可及性目標。

3.3 空間治理主體協同價值共創有待進一步提高

鄉村文化空間治理主體的缺位一直是阻礙鄉村公共文化服務均等化的首要因素。 當前,文化治理主體面臨著職能界定模糊、鄉村居民參與機制不完善、社會主體職能空泛和權利保障機制不健全等問題[48],影響鄉村文化空間治理主體功能的均衡發揮和有效作為。 本研究所選取的39 個樣本案例中,綜合化鄉村社區和鄉村圖書館占比最高,運營主體則以政府為主,呈現出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中政府主導、鄉村圖書館積極參與的格局。 而有關治理主體的政策話語表述大多出現于鄉村公共文化領域的相關標準中,如國家標準《農村文化活動中心建設與服務規范》提出專兼職人員與村民自治相結合;地方標準《威海市鄉村公共文化精致化服務規范》則支持多元主體以村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等公共文化服務場所為平臺開展有效的公共文化服務創新活動。

現有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政策中有關服務人員和治理主體的政策話語表述偏向于前景描述、路向安排與特點任務,如明確提出服務人員培訓年度時長、每支隊伍每年開展活動數量等。 這些內容在上述案例中也得以體現,這得益于各方力量的積極參與,例如上海浦東廣泛邀約、積極嫁接、就地轉化,安排專項資金,推出覆蓋全區36 個街鎮的基層文化空間設計補助項目,支持優秀設計師參與城鄉文化空間設計轉換。 當前,數字鄉村的建設使得數字鄉村文化空間治理的主體問題亟待解決。 而面臨數字貧困的鄉村居民被迫游離于鄉村文化數字治理之外,再加上數字貧困的現實窘態,如工作人員的數字信息素養、數據治理能力均存在短缺,使得數字治理各主體之間的協同受限[49],這些問題使得現有鄉村文化治理體系設計難以有效促成新主體的深度參與,這也將成為未來需要解決的數字文化新挑戰。

4 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優化策略

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模式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既是完善鄉村文化振興、城鄉一體的現代化公共文化體系的實現基礎與行動路向,也是公共文化機構作為專業主體擔當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負責任創新的制度建設領域[3]。 面向未來圖景的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實踐優化需要更多地關注多元主體協同參與及其規范化發展。

4.1 探索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多主體協同治理路徑

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往往面臨著公共性的流失問題,這往往同購買主體的責任卸載與權力異化、承接主體的趨利性與能力墮距、消費主體的集體失語等密切相關[50]。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是政府、社會組織以及公眾等在鄉村地域內進行的文化治理活動。 我國鄉村公共文化設施設置率已經走在世界前列,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為鄉村公共文化發展帶來了新的契機[51]。 通過一系列重要戰略政策的引領、標準指南規范和制度體系的保障,在浙江、廣東、湖南等地區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基本樣態創新的過程中,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所取得的重要實踐經驗之一就是吸引社會力量參與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 尤其是在未來一段時間,圖書館公共文化服務將面臨政府保障不足的巨大挑戰,迫切需要強調主體性,通過大幅提升效能、切實發揮主體作用來引導更多社會力量參與支持,實現文化強國愿景[52]。

文化數字化戰略驅動著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逐漸朝著數字空間轉向,而文化服務又以空間為載體與基礎,探索觀念和利益協同驅動的多主體協同治理是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有序發展的保證。 提高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強化多主體協同以增強均衡性和可及性是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重要一步。 鄉村振興戰略下鄉村社區圖書館服務空間供給及其效能綜合評價,需要從數字技術驅動、社會公眾需求、文化產業發展出發,總結優秀案例與可借鑒經驗。 在研究中圍繞“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空間供給體系構建”,系統調查分析我國各區域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基本樣態形成機理、實踐經驗、現實困境與發展策略,分別從政策保障、空間設計、多元主體和最佳案例等維度,提出以“空間”為著力點建設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構建方法與路徑,共繪鄉村公共文化治理藍圖。

4.2 挖掘文化機構參與鄉村文化空間治理動力機制

基層公共文化服務機構在鄉村文化空間治理中的角色定位、作用機理和實現機制,需要從制度層面進行規制。 我國不同地區的鄉村經濟文化與歷史社會發展狀況差異,造成公共圖書館參與本地區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治理政策的切入點、發力點也存在差異。 各省市鄉村公共文化服務大多偏向于鼓勵和支持將符合條件的群眾文化活動空間、閱讀空間、主題功能空間納入總分館體系。 例如2022 年《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條例》規定“建立健全以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為總館,鄉鎮(街道)綜合文化服務中心(文化站)為分館,村(社區)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為基層服務點的總分館制”。 部分地區還要求以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紀念館等為重要治理主體,聯合民宿、文化活動中心和非遺場所開展公共文化空間服務。

在以往的實踐探索中,鄉村公共文化治理優秀案例可以為鄉村圖書館等文化機構參與鄉村文化空間治理提供借鑒。 比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在“全國農村公共服務典型案例”專題專欄中點評的優秀典型案例:湖南省株洲市攸縣總結推廣鄉賢服務鄉村文化事業的“高橋經驗”,搭建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物理場景,盤活祠堂、民房、舊村部等閑置空間資源,在老百姓家門口建設小廣場、小書屋、小講堂“門前三小”文化設施;廣東省惠州市惠陽區打造“百姓歡樂舞臺”文化品牌,充分發動農民參與,讓農民成為舞臺主角,解決農村公共文化服務深入難、接受難、持續難問題[53]。 這些優秀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場景通過構建鄉村文化空間治理動力機制與實現機制,能夠有效地助力鄉村文化振興。

4.3 完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標準指南與規范體系

政府購買公共文化服務的重要介入方式和治理方式之一,在于以標準指南與規范體系規制相關主體的服務活動開展。 鄉村公共文化空間集生產、供給、分配和消費于一體,具有多重屬性和多種功能,是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的重要載體。 在文化新基建的背景下,鄉村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正處于一個“空間轉向”的過程,即由“管治空間”向“服務空間”、由“權威空間”向“生活空間”、由“單向式空間”向“互動式空間”轉變[24,30]。 標準作為國家基礎性制度的重要內容,為鄉村文化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支撐,成為彌合城鄉文化供給差距和重構鄉村文化治理體系的重要工具。

標準規范在鄉村公共文化治理政策話語中具有重要意義。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將“農業農村領域”列為2021 年國家標準立項的首個重點領域[54]?!?022 年國家標準立項指南》則將涵蓋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設施服務標準在內的基本公共服務標準,作為2022 年重點領域和關鍵方向的國家推薦性標準制定的支持[55]。 目前,我國已有的鄉村公共文化治理國家標準和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治理相關地方標準在最近幾年已經陸續制定出臺,但是在數量和質量上還遠遠不夠,無法有效指導和保障各類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管理。 尤其是目前我國大部分中西部地區的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空間基礎設施建設落后,縣級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機構向村一級延伸服務的能力有限[56],只有通過指導性、操作性更強的標準規范與指南的編制,才能更好地把握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治理創新向度,實現鄉村公共文化服務的高質量發展。

5 結語

我國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在政府購買、志愿服務、社會化運營等治理模式創新下,不斷煥發新的生機與活力,展現出在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重要價值。 本研究依循“理論歸旨、實踐進展、未來方略”的分析思路,從“空間”維度切入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服務治理模式創新這一研究命題,挖掘特色案例、樣態特征與應對策略,以更好展現政府在聯合社會機構共同完成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場所的重建、服務的再生和品牌的運維等實踐工作中起到的關鍵作用。

但是我國不同區域、不同時期的鄉村公共文化空間建設熱點受到資本、政策和人口環境等多重因素的裹挾與影響,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的具體機制也呈現出不同的發展重心、治理困境和實踐特征。 因而,在后續的政府購買鄉村公共文化空間相關研究分析中,研究者需要借鑒整體性治理、負責任創新等較新的治理理念,采用準自然實驗、質性分析、田野調查和個案分析等更加豐富和科學的研究方法,圍繞以鄉村文化振興為指向的政府“治理邏輯”,深入挖掘從全面小康到共同富裕進程中我國農村地區公共文化服務空間政府購買的基礎理論、實踐案例和監督評價等的問題,為增進農村居民文化獲得感、參與感和幸福感提供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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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的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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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行30年:從“滿意服務”到“感動服務”
依靠政府,我們才能有所作為
政府手里有三種工具
QQ空間那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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