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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
——基于行動戰略性的調節作用

2023-02-05 08:27鄧新明
管理工程學報 2023年1期
關鍵詞:戰略性競爭決策

鄧新明,侯 丹

(武漢大學 經濟與管理學院,湖北 武漢 430072)

0 引言

在動態競爭領域,企業所執行的具體競爭行動一直是學者們關注的焦點,而且相關研究已經由過去考察單一競爭行動發展到研究對偶性(dyad)的競爭進攻與回應行動,從而使動態競爭研究向前邁進了一大步[1]。但是,學者們進一步發現,企業的競爭行動并不僅僅停留在對偶層面上,在實際的競爭中企業會主動發起與執行一系列的競爭行動,即競爭決策組合(competitive repertoire),以期能獲得持續性的競爭互動優勢[2]。

然而,在競爭決策組合的研究領域,一直存在著二種對立的觀點,即競爭的“簡單說”與“復雜說”。Miller[3]將簡單性定義為“完全聚焦于單一的目標、戰略活動、業務范圍或者價值觀,而不考慮任何其他因素”?,F實中實施簡單的競爭決策組合的企業,在競爭中將會更加聚焦于非常有限類型的行為[4]。持“簡單說”的學者認為,集中于一個更加狹窄的行動類型(比如降價或廣告宣傳等),可以讓企業更專注于在其做得最好的或其認為最重要的領域做出改變[5-6]。但是,與“簡單說”相對立的“復雜說”認為,隨著企業面臨的競爭環境日益復雜,競爭對手日益增多,以及競爭壓力不斷上升,企業的競爭行動及戰略宜趨于復雜,以順應外部環境的變化[7]。Ferrier、Smith 和Grimm[5]的研究驗證了這一觀點,他們發現對于市場領導者而言,執行更簡單行動組合的企業,其市場占有率會下降。進一步,還有部分學者探討了競爭復雜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發現競爭復雜性在長期會對企業績效會產生積極的作用[2,8]。

實質上,上述持“復雜說”觀點的學者都持類似的邏輯,即更復雜的競爭行動組合會增加競爭對手模仿與預測的難度,從而降低了對手反擊的動機與可能性,進而提高了焦點企業的績效[2,8]。但是,這種基于競爭回報視角去探討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好處的邏輯忽視了企業實施復雜行動所伴隨的高成本問題[8-10]。事實上,復雜的競爭行動組合意味著更高成本的資源投入,企業在獲得由復雜的行動組合帶來競爭取勝的同時,還必須考慮其所帶來的高成本。與復雜的競爭行為相比,簡單的競爭行為具有獨特的競爭力并且是企業最為擅長的,降低了企業參與競爭的成本[11]。D′Aveni 與MacMillan[12]認為重復實施低成本的競爭行為,會促使企業形成簡單、有效和精心謀略的資源配置機制,這將為企業帶來競爭優勢。進一步,陳明哲[13]和鄧新明等[14]指出,當競爭行動的明顯程度越低時,該行動越不會被競爭者覺察及響應。簡單的競爭行為相較于復雜的競爭行為而言明顯程度更低,因而不易引起競爭對手的察覺和響應,減小了競爭者反擊的可能性。此外,復雜的競爭組合,比如各種眼花繚亂的營銷行動會使顧客較難做出購買決策,從而疏遠顧客[2]。事實上,簡單的競爭行動反而會使顧客基于購買習慣更易做出購買決策,從而留住顧客。最后,實施復雜的競爭組合會使管理者的精力分散,而簡單的競爭決策使管理者集中精力做擅長的事,不會承擔由于競爭行動過多的變化而帶來的不確定性風險[15]。

正是基于上述理由,本文試圖探索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優勢和價值,豐富動態競爭研究理論并為企業提供戰略管理的實踐指導。同時,企業競爭決策組合的實施效果會受到競爭行為類型的影響,而行為類型,尤其是戰略性行為會對競爭決策組合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產生重大影響,因為企業的“競爭行動池”中如果具有較高比重的涉及重大資源承諾度的戰略性行動,則簡單的組合才有可能發揮攻擊的效力。因此,本文還分析了行動戰略性的調節效應,旨在構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決策過程的作用邊界。應該說,本研究有效地回應了競爭行為“簡單說”和“復雜說”的爭論,有助于揭示我國家電企業真實的競爭狀況,從而給家電企業在現實中進行競爭行動組合決策時提供重要的指導和啟示。

1 理論基礎與研究假設

1.1 企業競爭決策組合及其簡單性

動態競爭研究方法的核心視角是在一個真實的競爭情境中研究企業行為。因此,進攻—回應的對偶視角逐漸成為研究的焦點問題[16-17]。然而,當競爭者在一段時間內連續發動一系列競爭行動時,焦點企業針對性地實施進攻—回應行為就變得毫無意義[18]。同時,當競爭行為處于高度動蕩的環境中時,是很難界定企業所實施的特定行為是進攻還是回應性質的[19-20]。因此,隨著研究的不斷深入,企業在特定時間范圍內所實施的多種類型的競爭行為組合越來越受到學者們的關注[2]。學者們從研究單個競爭行為[17]發展到整體研究企業在某一特定時期內所實施的競爭行為集合,即競爭決策組合[4,6,19,21-22]。在該行為集合中,包括特定年份里企業實施的一系列相互聯系的競爭行動,這些行動涉及價格調整、廣告宣傳、營銷活動、產品線和運輸系統的改進等[22]。企業整體的競爭行動通過組合而發展成了更為生動和詳細的概念[18,23-24]。實質上,以競爭決策組合來定義企業的競爭策略,不僅使競爭策略研究的分析單位(level of analysis)變得更為豐富,而且有助于一個相互連貫的、完整的競爭行為預測理論體系的形成[24-25]。與以往傳統的分析對偶層次(dyad)、廠商層次(firm level)或總體層次(corporate level)的方式不同,競爭決策組合是從特定時期內企業執行的競爭性行動組合的視角來探討企業的策略內涵。因此,它是一種全新的研究競爭策略的方法[23]。

競爭決策組合根據行為的簡單程度可分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指企業實施的是一系列簡單的競爭行動,而且聚焦于單一的目標、戰略活動和業務范圍[3]。當企業實施簡單的競爭決策組合時,更傾向于將行動限定在狹窄的范圍內,并將簡單性視為企業實施競爭行動組合的關鍵屬性[4-6]。這意味著,企業在某一年度內實施的競爭行動數量比較少、類型比較單一并且集中在比直接競爭者的競爭行動更少的幾種競爭行動上,而對其他多數行動類型不予重視。Miller 和Chen[4]從三個方面闡釋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范圍(range),即企業所采取的競爭行動中所包含的類型總數少;集中(concentration),即競爭性行動僅集中于少數主要類型;主導(dominance),即企業依賴最常使用的單一行動類型,而排斥其他類型的程度。應該說,其研究成果奠定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研究基礎[2]。

但是,隨著企業面臨的競爭環境日益復雜,組織在結構、經營和戰略上也隨之變得復雜[7]。因此,動態競爭學者們在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研究基礎上,提出了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的概念,并進行了深入研究[8,26-27]。學者們對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含義的認知存在著微妙的差異,但它們都有一個共同的特點:復雜性包含著企業競爭行為的類型多樣化[8,26-27]。Connelly 等學者[2]結合其他學者[8,10,21,28]對競爭決策組合的研究,也持相同的看法,認為多樣化體現了企業實施的一系列競爭行為組合的不確定性特點。Ndofor 等人[9]指出,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是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逆。

當然,簡單的競爭行為并不意味著企業具有慣性[4],企業可能積極實施了較多的競爭行為,只是這些行為還停留在單一的類型上被企業重復執行。本文中的簡單性是從行為類型的視角來考查競爭行為類型的多樣化程度。當企業某一年度所執行的競爭行為類型多樣化程度較低時,將其視為簡單的競爭行為組合,反之則視為復雜的競爭行為組合。

1.2 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

有學者指出,對任何企業而言,簡單的競爭行動可以幫助企業專注地發展其核心能力,從而構建企業的競爭優勢[29-30]。從企業內部層面來看,企業通過將資源和注意力集中在最重要的行動上,能高效地分配有限的精力并變得擅于執行最緊迫的任務[4]。此外,專注于單一競爭行動更容易使企業開發出核心競爭力,從而達到吸引顧客并且不被競爭對手模仿的目的[31-32]。同時,實施簡單競爭行為的企業將更有可能與價值觀相似的部門共同努力達成目標[33]。進一步,Miller 與Chen[4]等學者通過對現實中眾多蓬勃發展的公司進行研究,發現他們都有著一個共同點,就是能夠有效地聚焦于一個目標、戰略,甚至是他們所認為的成功技能,集中企業的財力、物力全力以赴。事實上,企業簡單的競爭行動最初可以給其帶來巨大的回報,因為它匯聚了組織的力量來完成它最擅長做的事情[3]。從企業外部層面來看,股票市場對企業行動的復雜性或不確定性持漠視態度,因為投資者無法充分評估復雜性行動的盈利潛力,因而不能迎合廣大投資者的需求[34]。而簡單的競爭行動組合增強了企業行為及其盈利能力的確定性,更能吸引投資者。除此之外,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還將有助于降低企業的風險,安撫外部利益相關者從而迎合他們的心理需求;同時,還可以為企業節省成本,有利于管理人員集中精力,發揮獨特的管理優勢[15]。綜合以上學者的分析和結論,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有易于企業績效的提升。

然而,簡單的競爭行動組合雖然有著其天然的優勢,但是大量豐富的案例證據表明,不斷增加的簡單性損害了許多曾經杰出的組織。簡單性可能會破壞Ashby[35]所主張的“多樣性必要法則”,尤其當行業競爭處于非常激烈的狀態時,簡單的競爭行動可能無法與競爭對手進行對抗,同時也無法滿足廣大消費者的多樣化需求。Miller 和Chen[21]在研究中就曾指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在市場不確定和市場增長的條件下,使企業無法管理其復雜的內外部環境,無法靈活應對競爭對手的挑戰和外部環境的變化。相反,復雜的競爭行動能使管理者從以往的競爭行動中學習并總結經驗,提高管理能力[36];同時大大提高競爭者模仿的難度,使競爭者的響應時間延遲,為企業贏得競爭時間[1]。事實上,企業在現實的競爭中,隨著新的挑戰的出現,擁有一系列的技能、資源和經驗可以讓其通過執行最適當的競爭行動組合來應對這些挑戰[37]。同時,復雜的競爭決策組合向外界傳達著關于公司潛在的能力及不斷變化的資源組合信息,有助于建立企業競爭聲譽,促進企業發展和績效提升[26]。

基于以上分析,我們提出以下競爭性假設:

假設1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影響。

假設1a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

假設1b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

1.3 行動戰略性對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關系的調節作用

已有的研究將各類競爭行為廣義地二分為“戰略性”與“戰術性”行為[38-40],這兩種行為具有不同的規模特征[41]。Smith、Grimm 和Gannon[17]認為規模是指企業實施競爭行為時所需要投入的資源程度,并且認為規模越大的行為對于企業來說越重要,這些行為具有戰略性特征,而其他規模較小的行為被視為具有戰術性特征。相較之下,戰略性競爭行為需要比較重大的資源承諾,特別是固定資產的投資[42]、組織事項的重大調整或重新定位[7]、事業界定的重大變革[43]、組織結構的重整[42]、激進式變革[44]以及涉及高管的關鍵資源的非市場行為[41]。而戰術性競爭行為指的是中低階經理人就能完成的小規模、例行性的改變,這些行為需要投入的資源承諾比較少,只需要修正既有的程序就能完成,不需要對結構進行重大調整[13],以及只是涉及企業的發言人和常規性的非市場行為,這些行為在相對較短的時期內容易被競爭者模仿[41]。

基于戰略性和戰術性競爭行為的這些特征,本文認為行動戰略性對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具有顯著的調節作用,我們分為兩種情況討論:第一,當企業實施的競爭行為中戰略行為程度較高時,意味著企業投入了大量的資源承諾,競爭者對戰略性競爭行動采取立即響應的動機與能力較弱[39,45],Porter[39]曾提出,如果行動者可以說服競爭者相信他對一項正在制定的戰略性競爭行動有高度承諾,將能有效嚇唬競爭性響應;除此之外,戰略性競爭行為的有效性在經過很長的一段時間后,仍然具有不確定性,因此,競爭者極可能等到這種不確定性消失后才會采取響應措施,延遲了競爭性響應時間和速度[46-47];再者,戰略性競爭行動的執行具有相當大的困難程度,導致其所引起的競爭性響應比較少,也比較慢[47]。綜上所述,行動戰略性較高時,引起的競爭性響應數目比較少、速度比較慢,會有益于行動者的績效[13]。因此,行為的戰略性增強了簡單性行為組合的有效性,削弱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影響。

第二,戰略性行為代表的是脫離現有產業規范而進行的激進改變,它需要大規模的資源投入,不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會引起數量較少和速度較慢的競爭性響應[13],其代表的是更高效的競爭行為。因此,當企業實施簡單的競爭行為組合能提升企業績效時,戰略性程度較高的行為會進一步強化兩者間的正向關系,從而對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起到強化作用。

綜合以上分析,我們提出如下假設:

假設2行動戰略性對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具有顯著的調節作用。

假設2a當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負向影響時,行動戰略性將顯著地削弱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影響;

假設2b當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正向影響時,將顯著地強化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正向影響。

2 研究設計

2.1 樣本選擇

本研究初步選擇我國51 家家電上市公司和少數配件公司作為樣本,但考慮到競爭策略必須針對本行業的競爭對手來實施,且有些公司的數據缺失嚴重,因此本文剔除少數配件公司和數據缺失嚴重的公司樣本,最后保留37 家家電行業上市公司的樣本數據,樣本中的所有家電企業為我國家電行業的代表。本研究數據收集時間跨度為2013 年1 月1 日到2017 年12 月31 日共五年時間,獲得了185 個企業-年度觀測值和4479 個企業行動觀測值,企業行動觀測值均為所有樣本企業在此時間范圍內所采取的市場行動及非市場行動。本研究選擇家電企業作為研究樣本,主要考慮到以下幾點原因:第一,家電行業市場化程度較高,家電企業之間的競爭日趨激烈,更適合我們研究企業間的雙邊競爭行為特征及其規律,這是動態競爭的關鍵性問題[41,48];第二,家電產品與大眾生活息息相關,中國家電企業的各種競爭行為受到政府和大眾的廣泛關注,這些競爭行為天天見諸報端,媒體對家電企業的各種競爭行為有充分的報道,使該行業的信息公開透明,容易獲取真實的觀測值,有利于實證研究的進行;第三,縱觀我國家電行業的發展歷程,家電企業之間的競爭已經由最初的價格戰演變為多種市場和非市場戰略相結合的競爭局面,企業使用競爭決策組合已是常態,家電企業的這些發展特點和競爭現狀有助于本研究探討競爭決策組合的簡單性與企業績效之間的內在關系。因此,本研究選擇我國家電企業作為研究的樣本。

2.2 數據來源及行為編碼

本文采用結構化內容分析法來獲取企業競爭行為的相關信息,通過報道的題目和關鍵詞來識別企業競爭行動的類型。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和行動戰略性指標數據來源于行業權威網站中國家電網(www.cheaa.com)、中國資訊行(www.chinainfobank.com),各企業的官方網站以及行業重要期刊等等。資源相似性、企業規模、企業績效指標計算數據來源于Wind 數據庫。

本文參考以前學者的研究方法,并結合各個企業具體的競爭行動,綜合考慮企業市場行為和非市場行為,將企業的競爭行動分為17 種不同的行為類型,其中市場行為分為12種,非市場行為分為5 種。市場行為類型有:推出新產品、調整價格、營銷宣傳、進入新市場、合作聯盟、提高服務質量、并購、調整生產規模、進入新行業、線上及線下銷售渠道整合、研發活動和其他市場行動。非市場行為類型有:參與社會公益活動、制定行業標準、與媒體互動、官員視察以及企業領導人的政治參與。筆者通過仔細閱讀各大相關網站和期刊自2012 年-2017 年對家電行業企業的各項競爭行動的報道,按照識別標題、關鍵詞和文本分析的方法將所有的市場和非市場競爭行動進行歸類并編碼,例如:長虹激光電視機價格不漲反降,將其編碼為調整價格的市場行為;美菱呈綠色節能標桿,將其編碼為制定行業標準的非市場行為。當出現少數信息較為模糊的競爭行為報道時,筆者通過與動態競爭領域教授和其他博士生進行探討,最后達成一致意見后進行編碼,以確保競爭行動編碼的準確性。通過上述步驟,企業所有的競爭行為編碼完畢。

2.3 變量的界定與測量

2.3.1 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

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衡量了企業實施的一系列競爭行為的簡單性程度。如前文中所述,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是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的逆,本研究中,我們將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視為多樣化維度的逆運算。根據Connelly 等學者[2]的研究,多樣性指的是企業競爭行動類型的多樣化程度,用Shannon 指數來表示,由于競爭者關注企業未來采取的行動,它包含了對預測未來行為能力進行量化的含義,因此它是一個比赫芬達爾指數更恰當的衡量多樣性的方法,它為企業間的競爭行為提供了一個更合適的多樣性衡量標準。綜上所述,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計算分為兩步:第一步,用Shannon 指數計算出競爭決策組合復雜性中的多樣化維度指標,Shannon 指數的計算公式為:

其中,Pi為R種類型競爭行動中第i類競爭行動所占的比例;第二步,在第一步的基礎上,計算Shannon 指數的倒數,即可計算出各個企業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值,計算公式為:

上式中,Pi為R種競爭行動中第i類競爭行動所占比例。

2.3.2 行動戰略性

根據Chen 等人[47]和田志龍、鄧新明等[41]的研究,戰略性行為指投入重大的資源承諾(如固定資產、高管等關鍵資源)來實施戰略,關注的是較長遠的問題,涉及資源的重新配置、重大策略的重新定位和結構的重整等,具體有并購、合作聯盟、推出新產品、進入新行業等等,會產生根本性的變革;戰術性行為指投入資源較少或一般化(只涉及中層及以下的管理者),關注短期和局部利益,未對固定資產等作出重大承諾,具體包括價格調整、宣傳促銷等等,對行動者的影響不大。根據這一定義,本文將企業競爭行為分為戰略性行為和戰術性行為,并用企業在焦點年份實施的所有競爭行為中的戰略性行為數量來衡量企業的行動戰略性。戰略性行為數量越多,說明企業的行動戰略性程度越高。

2.3.3 企業績效

企業實施的競爭決策組合的特征會影響到企業績效。對于企業績效,國內外的學者一般采用會計指標和市場指標來衡量,會計指標主要有ROA 和ROE,而市場指標主要有市場占有率、Tobin′s Q 值和股票年收益率等[14]。本研究綜合考慮以上不同的指標,最終選擇Tobin′s Q 值作為衡量企業績效的指標。本文借鑒鄧新明等學者[14]的計算方法,Tobin′s Q 值的計算公式如下:

Tobin′s Q=[流通股股數×流通股股價+(總股數-流通股股數)×流通股股價×(1-82%)+負債的賬面價值]/資產的賬面價值

上式中,Tobin′s Q 值越大,表明企業的績效越好。

2.3.4 控制變量

本研究參考Ferrier 和 Lyon[6]、Connelly 等學者[2]的做法,控制變量主要從企業層面和行業層面進行選擇。企業層面的控制變量有:企業規模,即企業所擁有的各種資源的豐富程度,規模越大的企業績效可能會越好,用期初資產總額表示,并取自然對數;企業歷史績效,過去的業績可能會影響到企業的競爭行為和當年的績效,用焦點年份前2 年的ROA表示;組織冗余,企業的寬裕資源有助于競爭行動的實施并對績效產生影響,用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的比值表示。行業層面選用以下幾個控制變量:行業集中度,即市場的競爭和壟斷程度,一般而言,集中度越高,少數占領大部分市場企業的績效會越好,用行業銷售額的赫芬達爾指數測量;行業增長率,即行業銷售額的變動率,行業增長較快有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用焦點年份的銷售額相對于前一年銷售額變動的百分比來衡量;行業動態性,行業環境的動態程度也會影響到企業的績效,用行業銷售收入的標準差來衡量;行業壁壘,行業壁壘高會阻止其他企業的進入從而影響競爭決策組合,用行業內所有企業的研發投資、銷售收入和資產總額的總和來衡量,為避免運算數值過大,本文對行業壁壘的值取自然對數。

2.4 實證模型

本文的數據為面板數據,實證模型考慮在混合回歸模型、隨機效應模型和固定效應模型中進行選擇。為確定最優的計量模型,本文參考陳強[49]的做法,首先進行了檢驗個體效應的LM 檢驗,LM 檢驗的結果強烈拒絕了原假設(p=0.000),即認為在“隨機效應”與“混合回歸”之間應該選擇“隨機效應”;接著本文進行了豪斯曼檢驗,檢驗結果強烈拒絕原假設(p=0.000),認為應該使用固定效應模型而非隨機效應模型?;谝陨蠙z驗,本文最終采用固定效應面板模型來進行回歸分析,模型構建如下:

其中,Yit為因變量,βkCikt為控制變量,CRSit為自變量,SDAit為調節變量,βi為估計系數。

3 研究結果與分析

3.1 描述性統計和相關性分析

本研究對各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和相關性分析,依次計算了各個變量的均值、標準差和相關系數,計算結果如表1 所示。表中結果顯示,組織冗余與企業績效呈顯著的負相關關系(r=0.367,p<0.01),表明企業的冗余資源越多越有助于企業績效的提升。企業績效與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呈顯著的正相關關系(r=0.219,p<0.01),初步顯示企業的競爭行動組合越簡單,企業的績效越好,在一定程度上驗證了假設1a,但是兩者的具體關系還需要進一步通過回歸分析來驗證。

表1 描述性統計和相關系數Table 1 Descriptive statistics and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3.2 回歸分析

為驗證本研究所提出的假設是否成立,本文進行了回歸分析。在進行回歸分析之前,本文檢驗了各回歸模型變量的方差膨脹因子,檢驗結果顯示,方差膨脹因子(VIF)的最大值為4.796,遠低于臨界值10,因此,變量之間不存在多重共線性的問題。本文用固定效應的面板模型依次檢驗了控制變量、自變量和調節變量對企業績效的影響,回歸結果如表2所示。

表2 固定效應面板模型回歸結果Table 2 Regression results of fixed-effects panel model

表2 是以企業績效為因變量的回歸結果。其中,模型1列示了控制變量對企業績效的回歸結果。結果顯示,歷史績效對企業績效具有正向影響,但是并不顯著(β=0.175,p>0.1),在一定程度上說明了往期績效越好的企業,其當期的績效也越好。行業壁壘對企業績效有顯著的正向影響(β=2.155,p<0.01),說明行業的壁壘越高,越有助于保護現存企業的利益,促進現有企業績效的提高。模型2 的結果表明,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β=-0.278,p<0.1),表明競爭決策組合越簡單,企業的績效越差,假設1b 得到支持。這一結論與學者Miller 和Chen[4]、Ndofor、Sirmon 和He[9]、Ferrier[8]以及Connelly 等學者[2]的研究結論相一致,他們通過對不同行業的樣本企業進行實證研究,得出了企業競爭行為越復雜,績效(或長期績效)會越好的研究結論。這一研究結果有力支持了“復雜說”的觀點,具有創新性的競爭行為會顯著提升企業的績效。同時也說明了在日益激烈的競爭格局和日趨復雜的外部環境影響下,簡單的競爭行為已經不能滿足企業發展的需求,復雜的競爭行為組合才是企業增強競爭力、獲得競爭優勢的有力手段。

模型3 顯示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行動戰略性、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行動戰略性交互項對企業績效的回歸結果?;貧w結果表明,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行動戰略性交互項系數顯著為正(β=0.075,p<0.05),說明了行動戰略性弱化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影響,因此,假設2a 得到支持。這一研究結果說明:戰略性程度高的行動代表了更高效率、更具競爭力的競爭行為,屬于企業的“高端”行為,在企業的戰略“行動池”中,一個有效的戰略性行動有可能相當于好幾個甚至上十個戰術性行動的力量。因此,盡管簡單的競爭行為組合會損害企業績效,但是當企業實施的是戰略性程度高的競爭行為時,其力量足以抑制簡單的行為組合給企業帶來的負面影響,對企業是有利的。圖1為行動戰略性的調節效應圖,圖中顯示了高行動戰略性(高于均值一個標準差)和低行動戰略性(低于均值一個標準差)情形下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影響。行動戰略性具有正向調節作用。

圖1 行動戰略性的調節效應: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Figure 1 The moderate effect of strategical degree of action:competitive repertoire simplicity and firm performance

3.3 穩健性檢驗

常用的檢驗穩健性的方法有三種:(1)更換樣本數據,將研究的樣本數據進行變更,然后對比樣本數據更換前后的結果是否一致;(2)更換核心變量,將研究中的核心變量進行更換,對比核心變量更換前后研究結果是否一致;(3)更換回歸方法,用其他的回歸方法進行運算,檢驗結果是否一致。本研究采用第三種方法,采用能控制異方差和自相關的廣義最小二乘法(GLS)來檢驗模型的穩健性。檢驗結果如表3 所示,由表中的回歸結果我們可以看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的估計系數為負,其對企業績效有負向影響;交互項的估計系數為正,行動戰略性弱化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影響。雖然估計系數并不顯著,但是符號與前文中保持一致,仍保持了較好的穩健性。以上運算結果與采用固定效應面板模型回歸的結果相一致,說明模型具有一定的穩健性,回歸結果是可靠的。

表3 GLS 回歸結果Table 3 Regression results of GLS

3.4 內生性檢驗

由于本文的自變量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屬于企業的戰略選擇,它并不是外生的而是內生的,是基于對未來企業績效的預測做出的[50],因此,本文的研究模型很可能存在內生性問題。為解決這一問題,本文采用工具變量法來解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可能為內生性變量這一問題。

本文采用競爭行動豐富性和企業凈廠房、財產及設備(凈PPE)作為工具變量[2]來解決可能存在的內生性問題。競爭行動豐富性不同于企業競爭行動的數量,競爭行動豐富性指的是企業在特定年份內實施的不同競爭行動類型的數量,而不是行動數量的總和或者其他。同時,一個企業的凈PPE 指的是廠房、財產和設備所包含的所有建筑成本減去累計折舊后的凈值。上述兩個工具變量都在不同程度上影響著企業的競爭行動進而影響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但是對企業績效并無太大影響[1-2]。

首先,本文進行了不可識別檢驗,檢驗結果顯示,Kleibergen-Paap rk LM 統計量的P 值為0.0000,強烈拒絕不可識別的原假設;其次,本文進行了過度識別檢驗,檢驗結果顯示,Sargan 統計量和Hansen J 統計量的P 值分別為P=0.6424 和P=0.6454,故接受原假設,認為本文的兩個工具變量競爭行動豐富性和凈PPE 是外生性的,與擾動項不相關;接著,本文進行了弱工具變量檢驗,以考察工具變量與內生變量的相關性,檢驗結果顯示,F 統計量的值為37.898,遠遠大于臨界值10,因此拒絕“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原假設,不存在弱工具變量的問題,本文的兩個工具變量與內生變量有很強的相關性;最后,本文使用這兩個工具變量對模型進行了穩健的內生性檢驗,檢驗結果顯示,內生性檢驗的χ2(1)統計量為5.126,其P 值為0.0236,因此拒絕“所有解釋變量均為外生”的原假設,故可認為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為內生解釋變量。本文采用工具變量法解決了這一內生性問題。

4 研究結論與管理啟示

4.1 研究結論

動態競爭中企業采取的競爭決策組合是越復雜越好,還是越簡單越好,目前理論界尚未有定論。本研究以中國家電行業上市企業為樣本,探討了家電企業的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并同時考慮了行動戰略性的調節作用。應該說,本研究有效地回應了學術界關于競爭“簡單說”與“復雜說”的爭論,拓展了動態競爭領域中競爭決策組合理論的研究。同時,在實踐上為我國企業制定與實施有效的競爭決策組合戰略決策提供了重要啟示。本文的主要研究結論如下:

第一,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具有顯著的負向影響。意味著企業所采取的競爭行為組合越簡單,企業的績效會越差。事實上,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是本研究探討的核心問題之一,這個問題迄今為止并沒有統一的定論。本文試圖通過研究我國家電行業上市公司的樣本數據來回答這一問題,揭開兩者關系的“謎團”。顯然,本文的研究結論支持“復雜說”的觀點,與學者Miller 和Chen[21]、Connelly 等學者[2]和Ferrier 等人[5]的研究結論相一致,認為簡單性的競爭行動會損害企業的績效,企業宜采用復雜性的競爭行為來提升企業的競爭力,從而提升企業績效。

第二,企業在簡單的競爭行動組合中實施了較多數量的戰略性行為,會削弱簡單的競爭行為組合對企業績效的負面影響。事實上,戰略性行動屬于企業的高效率行為,其實施能對企業的競爭能力產生重大影響,在企業的競爭“行動池”中,一個戰略性行動的力量甚至大于好幾個乃至上十個戰術性行動,如果企業實施的戰略性行動數量較多,則能有效扭轉企業實施簡單的競爭行動給企業績效帶來的負面影響,即企業實施簡單的但戰略性程度高的競爭行動依然能提升企業的績效。

4.2 理論貢獻與管理啟示

本文的理論貢獻主要有:第一,確定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與企業績效的關系。競爭決策組合與企業績效之間的關系,是學術界一直爭論的焦點問題,且沒有達成統一的共識。應該說,本文有效地回應了這一問題,并進一步支持了“復雜說”這一觀點,有效地推動了動態競爭領域中競爭決策組合分支研究的深入;第二,動態競爭領域中有關競爭決策組合的定量研究,絕大多數均是基于發達國家企業樣本做出的。本文以中國家電企業樣本作為研究對象,有效地拓展了競爭“復雜說”的情景適用性;第三,本文探索了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作用邊界,即行動戰略性的調節作用。以往的研究中,學者們主要從企業自身特質和外部環境特征來考查影響競爭決策組合對企業績效作用的因素,本文從競爭行動戰略性的獨特視角層面探索了行動特質本身對兩者關系的調節作用,為競爭決策組合的績效效應研究開發了新的作用邊界,開辟了動態研究的新視角。

另外,本文的研究結論為中國企業的管理者們在進行戰略管理實踐時提供了重要的啟示和指導:

第一,在選擇簡單還是復雜的競爭行為組合問題時,企業管理者應該具備創新性競爭思維,選擇復雜的競爭行動組合來提升企業的市場績效。要盡量使企業的競爭行為多樣化,而不能拘泥于單一的競爭行動。

第二,企業在實施競爭行為組合時,應考慮實施高效率的戰略性行動。本文研究結論得出了行動戰略性會弱化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影響,事實上,戰略性的競爭行動涉及較重大的資源承諾,會對競爭對手產生較好的戰略威懾作用,從而讓競爭對手采取立即響應的動機與能力減弱。而且,戰略性行動代表的是脫離現有產業規范而進行的激進改變,不容易被競爭對手模仿,通常情況下只會引起數量較少和速度較慢的競爭性響應。因此,在企業實施簡單的競爭行動組合中,高質量的戰略性行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弱化競爭簡單性對企業績效的負向作用。

4.3 不足和展望

本研究的不足之處如下:第一,本文以我國家電企業為研究樣本,研究結論具有行業特殊性,未來研究可以將樣本擴展到其他的行業,驗證本研究的結論是否具有普遍意義;第二,本研究的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指標僅考慮了多樣化的逆這一維度,并未考慮其他的維度。未來的研究可以在計算競爭決策組合簡單性指標時增加其他的維度,以檢驗本研究結論的適用性;第三,本文以戰略性行為的數量來測量行動戰略性指標,未考慮到不同的戰略性行為投入的資源規模具有差異性這一問題,未來研究可以進一步完善行動戰略性指標的測量,使結論更加嚴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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