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列寧關于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歷史探索與現實啟示

2023-02-08 17:21
廉政文化研究 2023年6期
關鍵詞:工農列寧檢察院

羅 星

(中國紀檢監察學院 黨建教研部,北京 100877)

權力是最大的腐蝕劑,權力監督是世界性難題。列寧在領導俄國社會主義革命、建設的偉大實踐中,從監督工作面臨的實際問題出發,不斷深化對長期執政條件下權力監督規律性認識,既對社會主義國家加強權力監督的必要性和緊迫性進行了深刻闡釋,又對實現權力監督的路徑方法進行了寶貴探索,在此基礎上建構起世界上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的權力監督體系,在馬克思主義政黨建設和社會主義國家治理發展史上留下了極具創造性的思想財富?;仡櫤涂偨Y列寧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歷史探索,對于新時代完善我國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有著重要的借鑒意義。

一、列寧關于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邏輯動因

(一)強化監督是實現黨的自我凈化、維護黨的集中統一領導的重要法寶

在列寧看來,加強黨對國家政治生活的領導,一方面要靠黨制定正確的方針、路線,另一方面要通過強化監督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隨著俄共(布)由革命走向執政,難免有一些意志薄弱的投機分子混入黨內,少數黨員出現了濫用職權、脫離群眾的行為。1921 年俄共(布)十大通過《關于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決議中規定成立監察委員會目的就是為了“同侵入黨內的官僚主義和升官發財思想,同黨員濫用自己在黨內和蘇維埃中職權的行為,同破壞黨內同志關系……等破壞黨的統一和威信的現象作斗爭?!盵1]70要通過堅強有力的監督,建立行之有效的執紀執法體系,進而保障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在列寧看來,監督還是實現黨自我凈化、清除損害肌體健康毒瘤的重要手段,“對于黨員在政治舞臺上的一舉一動進行普遍的監督,就可以造成一種能起生物學上所謂‘適者生存’的作用的自動機制”[2]。

(二)強化監督是實現人民民主、防止官僚主義的重要方式

在列寧看來,人民行使監督權力的過程,也是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過程。由于現代國家規模龐大,治理結構復雜,人民群眾不能直接掌握國家權力,這個時候“人民群眾對國家政權的監督是保證無產階級國家根本性質的唯一方法”[3]。布爾什維克政權剛剛建立,在經濟、道德、精神等方面還帶有它脫胎出來的舊社會的某種痕跡,“普遍存在于我們許多管理總局和中央機關中的官僚主義,往往嚴重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合法利益,成了對黨不滿的最重要的根源之一”[1]43。列寧指出:“我們的國家機關,除了外交人民委員部,在很大程度上是舊事物的殘余,極少有重大的改變?!盵4]377在列寧看來,加強監督是消除官僚主義的重要途徑,“要有多種多樣自下而上的監督形式和方法,反復地不倦地鏟除官僚主義的莠草?!盵5]

(三)強化監督是改造資本主義舊制度、實現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重要路徑

1917 年6 月,列寧在全俄工兵代表蘇維埃第一次大會上的講話中指出,要對資本家獲得財富的路徑和手段進行監督,確保其收入和利潤的合法性。在列寧看來,土地國有化、銀行國有化和辛迪加國有化的過程中,都要強化相應的監督,對銀行實行監督,將所有銀行合并為一個銀行,雖然還不是社會主義實踐,但卻是走向社會主義的一個步驟。列寧將監督與推進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聯系起來,認為監督是實現小農經濟與國家資本主義經濟、社會主義經濟連結的橋梁,是向社會主義過渡的關鍵步驟。列寧強調通過對社會勞動量、消費量進行嚴格的計算和監督,調節好社會生產與消費。這不僅可以保障最大多數人民群眾的基本生活需求,還可以推動國民經濟改造,引導蘇俄走向社會主義,“我們的直接任務并不是一下子實施社會主義,而是系統地、逐步地過渡到由工人代表蘇維埃監督社會的產品生產和分配”[6]。

二、列寧關于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理論思考

如何在執政后對社會主義國家權力進行有效的監督,是社會主義發展史上一個嶄新的課題。列寧對俄國黨和國家監督理論中的一系列重要問題都進行了深入的思考,圍繞監督的性質、內容、方式、隊伍建設等方面,提出了許多前瞻性的觀點,極大豐富了馬克思主義政黨和國家監督理論。

(一)監督的核心問題是理清監督的階級屬性

在監督的定位上,列寧認為首先要理清的是監督的權力歸屬問題。雖然西方政治思想家也對權力監督進行了許多探索,但都有意無意地回避了監督的階級屬性,因而在涉及為什么人監督的問題上經常語焉不詳。列寧認為,監督和民主、專政一樣,都屬于現代國家制度的范疇,具有極強的階級性,因此在談論監督問題的時候,不能忽視作為階級統治組織的現代國家的階級性質。無論是在沙皇俄國統治時期,抑或是資產階級臨時政府執政時期,監督一直廣泛存在,只不過只是統治階級用來維護自身利益的一種手段。列寧在《大難臨頭、出路何在》一文中指出:“監督的全部問題歸根到底在于誰監督誰,就是說哪一個階級是監督階級,哪一個階級是被監督階級?!盵7]202在資產階級臨時政府執政時期,資本家雖然在口頭上也裝模做樣地擁護監督的原則,但建立起來“非常復雜龐大、毫無生氣的官僚監督機關,這些機關完全依賴資本家”[7]185,只能是把監督化為烏有。只有建立新型的無產階級領導下的革命政權,才能真正保證監督的人民性。列寧將監督與無產階級國家政權的建立始終緊密地結合在一起,深刻揭示了監督問題的本質屬性。

(二)建立強有力的監督機構,強化獨立性和權威性

在監督權的運行和設置上,列寧從頂層設計的角度,強調要建立具有“黨和無產階級良知”的監督機構,不斷強化監督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進而實現決策權、監督權、執行權的合理配置。1920 年在醞釀成立監察委員會之初,列寧就明確要求成立一個與中央委員會相平行的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作出的相關決議,黨的委員會必須執行,不能隨意取消。中央委員盡可能不同時作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委員。即使是參加監察委員會的中央委員,如果監察委員會專門討論同他們的主管部門或工作范圍有關的問題時,不參加表決以免陷入事務主義而難以有效監督。1921 年俄共十大通過了《關于監察委員會的決定》規定監察委員會委員有權出席同級黨的委員會一切會議以及同級黨組織其他會議。1922 年俄共十一大制定了《中央監察委員會條例》,進一步強調監察委員會要獨立行使監督權,賦予監察委員會對中央機關、中央書記處、組織局、各書記、部長的檢查權和質詢權。

在行政監察機構上,列寧認為,需要建立專門的國家監察機構加強行政監督。在列寧看來,工農檢察院有權監督國家機關的一切單位,“工農檢察院本來就是為我們的一切國家機關而設的,它的活動應毫無例外地涉及所有一切國家機構:地方的、中央的、商業的、純公務的、教育的、檔案的、戲劇的等等——總之,各機關一無例外”[4]391。工農檢察院之所以在一個時期內履行職責不力,原因在于工農檢察院成了中央委員的‘附屬品’,或者在一定條件下成了他們的助手,處于“依靠被檢查機關施舍過日子的狀態”[4]345。為了加強工農檢察院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列寧要求對工農檢察院進行改組,由黨代表大會從工人、農民中選出75~100 名中央監察委委員,這些委員和中央委員會享受一樣的權利,并且享有參加中央政治局會議的權利。

(三)要根據形勢和任務的變化調整監督內容

監督的內容不是一成不變的,要根據面臨的階段性問題不斷地與時俱進豐富完善。在十月革命勝利前后,為了奪取和鞏固無產階級政權,列寧對“工人監督”問題比較關注,他強調要在工人階級掌握政權的前提下,通過最精準、最認真的計算和監督,使俄國擺脫由于戰爭和饑荒產生的危機。在列寧看來,“工人監督就可以成為對產品和生產和分配實行全民的、包羅萬象、無處不在、最精確、最認真的計算”[8]。在戰時共產主義時期,列寧把監督的重心放在了對糧食問題的監督上,強調糧食監督工作事關蘇維埃政權的安危,對糧食監督工作要充分貫徹“不勞動者不得食”的基本原則。在新經濟政策時期,隨著“糧食稅”代替了“余糧收集制”,工作重心也轉移到了恢復和發展經濟上去,經濟生活中的貪腐現象日益增多,列寧要求要加強對經濟管理的監督工作,把監督內容擴大到了經濟社會生活的方方面面,監督內容包括反對官僚主義、遏制貪污腐敗等內容。

(四)要豐富監督手段,采取多種多樣的監督方式

一個國家監督體系的構建,必須立足本國國情探索多種多樣的形式。第一,實行“工人民主制”。有鑒于“極端集中制”滋生的官僚主義和脫離群眾傾向,列寧在俄共(布)十大上要求在黨內實行“工人民主制”,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一是廢除委任制,從上到下實行選舉制、報告制和監督制。二是要求對一切重要的問題,都要先在黨內進行廣泛的討論和協商,充分開展黨內批評,達成一致意見后再作出決議。三是黨的領導機關要經常性召開會議,普通黨員可以出席會議并開展監督。[9]第二,實行黨務公開和政務公開制度。列寧認為,人民參與監督的重要條件就是“完全的公開性”。列寧要求建立公職人員工作報告制,所有的公職人員要定期向工農群眾做報告。此外,還要廣泛吸收群眾代表參與到蘇維埃機關的重大決策中去,對一些重要問題展開廣泛深入的討論。

(五)要建立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監督隊伍

列寧高度重視監督機構的干部隊伍建設,認為這支隊伍代表黨和無產階級的“良知”,要求打造一支政治素質高、敢于善于斗爭的監督隊伍。一是政治素質高。1920 年列寧要求由“受黨的培養最多、最有經驗、最大公無私并最能夠嚴格執行黨的監督的同志組成中央監察委員會”[10]。在晚年的時候,列寧曾提出要從工人和農民中選出75~100 名補充到監察委員會中去。在人選的要求上,列寧要求各位委員要經過嚴格的資格審查。二是專業化能力強,要善于做好監督工作。列寧在《關于工農檢察院的任務、對任務的理解和執行的問題》中,對工農檢察院監督的職責作出詳細闡釋:“工農檢察院的任務,不僅僅是甚至主要不是‘捕捉’和‘揭發’,而是善于‘糾正’?!盵11]為了做好“糾正”工作,工農檢察院要及時掌握各機關、企業、部門等處理工作的情況,創新檢查的方式,并提出改進的意見建議。因此,列寧要求工農檢察院的工作人員要了解國家機關的運行機制,了解管理、辦公等方面的基本原理。列寧還舉出當時工農檢察院開展的對秋季燃料狀況的監督報告中存在的問題:一是不能全面、客觀反映燃料部門的工作狀況,二是不能提出有效的整改辦法。為了解決這一問題,列寧要求工農檢察院要不斷提高監督能力,實現監督的有效性。三是要為監督人員提供物質保障。列寧認為要特別關心工農檢察院,對工農檢察院職員“給予很高的薪金”,以消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六)要實現各類監督的有機貫通,形成合力

一是實現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有機統一。由于俄共(布)是國家的唯一執政黨,不少黨員擔任了各級政權的干部。為實現監督資源的有效整合,列寧要求實現中央監察委員會與工農檢察院合署辦公,并認為這種“蘇維埃機關和黨的機關靈活的結合”是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優勢,可以實現共產黨同人民群眾的密切聯系,更好發揮監督合力。二是實現自我監督與外部監督的有機統一。列寧著眼于構建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不是封閉的自體監督,而是以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為保障的。在列寧看來,組織群眾參與是開展監督的重要手段,“群眾不組織起來,根本不可能對銀行、對辛迪加、對產品的生產和分配實行稍微認真的監督”[12]。三是實現自上而下的監督和自下而上監督的有機統一。列寧指出,黨在開展一切活動的時候,“不僅受‘黨’的上層的監督和領導,而且要受‘黨’的下層,受全體加入黨的組織的工人的監督與領導。[13]列寧要求創造更多自下而上的監督方式,進而鏟除官僚主義的毒草。要充分鼓勵人民群眾參與到監督工作中,“正是蘇維埃同勞動‘人民’的親密關系,造成一些特殊的罷免形式和另一種自下而上的監督,這些現在應該大力加以發展,”[5]以防止公職人員成為“脫離群眾、站在群眾之上、享有特權的人物”。

三、列寧建立“四位一體”監督體系的實踐探索

作為一名現實主義革命者,列寧的偉大之處不僅在于圍繞黨和國家自我監督問題作出了深刻的理論思考,還在領導革命、建設的實踐中,建構了黨內監督、國家監察、法律監督、群眾監督“四位一體”的監督格局,形成了世界第一個社會主義國家監督體系。習近平總書記對列寧領導建立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實踐給予了高度評價,指出列寧“建立起包括黨內監督、人民監督、法律監督在內的監督體系,以防止公職人員成為‘脫離群眾、站在群眾之上、享有特權的人物’”[14]。

(一)強化黨內監督,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開展監督

十月革命前,布爾什維克就建立了檢查制度,選舉產生了檢查委員會,主要對黨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是一個帶有審計性質的機構。[15]俄共十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央檢查委員會條例》,要求中央檢查委員會采取列席會議、調取材料、質詢等方式,加強對黨務狀況、財政使用狀況的監督。雖然中央檢查委員會只是一個臨時性組織,但其開展的監督工作也成為了黨內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進一步加強監督力量,1920 年俄共第九次代表大會上,列寧要求建立專門的監督機構即監察委員會,并指出各級監察委員會職責在于檢查各組織工作開展情況、檢查黨中央決議執行情況,檢查各級組織處理事務的能力等。1921 年俄共十大通過了《關于監察委員會的決議》,要求組建各級監察委員會,對監察委員會的職責范圍、監督權限、組成人數等作出了規定。監察委員會是俄共成立以來的第一個專門性黨內監督機構。1922 年3 月,俄共十一大通過的《關于監察委員會的任務和目的》《監察委員會條例》,重申黨內監察委員會應該由黨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并對其負責,擁有獨立于中央委員會的監督職權,并對監察委員會的成員組成、報告制度進行了完善和規范。列寧晚年要求對監察委員會進行改革,不僅要求擴充中央監察委員會的人數,而且要求各委員要履行職責,鐵面無私開展監督。

(二)針對黨執政后面臨的新情況,健全國家監察體系

在蘇維埃政權建立之初,列寧就提出建立完善國家行政監察體系。十月革命勝利之初,俄國在國家層面主要有3 個監督機構:國家監察人民委員部、總局所屬的部門監察機關以及工農檢察院。為了進一步整合監督力量,列寧要求對這些部門進行改組,合并形成新的工農檢察院,并制定了《工農檢察院條例》。工農檢察院建立以來,其職責本來是對一切國家管理機關、經濟機關、社會團體開展相應的監督,但其作用的發揮卻差強人意,工農檢察院內部官僚作風盛行,監督方式過于老套陳舊,開展的經濟監督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形勢,更沒有充分發動群眾開展監督。列寧甚至認為,“沒有比工農檢察院更糟的國家機關了”,為此列寧在大量的信件中對改組工農檢察院提出了要求:一是要縮小工農檢察院的規模,“寧可少些,也要好些”,提高工農檢察院成員的素質;二是要加強學習,來提升從事監督工作的本領;三是吸收廣大工農群眾參與監督工作,讓工農檢察院成為黨聯系群眾的重要紐帶。

(三)加強法律監督,建立并不斷完善法律檢查領導體制

列寧認為,隨著國家事務增多和復雜性的增強,法治建設尤為重要。從1922 年起,在列寧的領導下,蘇俄的法律監督不斷完善發展。一是設立專門的法律監督機關。列寧1922 年就提出了建立行政法院的思想,1922 年5 月俄共中央委員會通過《檢察監督條例》,明確規定檢察機關是法律意義上的監督機關,檢察權的重要職責就是對依法行使權力的情況進行監督。和工農檢察院主要對行政機關工作進行檢察不同,檢察機關主要側重于對法院的審判和行政機關的執法工作進行監督。二是加強各司法機關的協調配合。在法律監督中,檢察機關、法院和司法人民委員部分別承擔了不同的角色。列寧要求,維護獨立審判和嚴格司法的權力,各級黨政機關不能隨意干擾司法部門辦案。檢察機關要加強對司法審判、行政執法過程的監督,但是又不能代替這些部門去執法,其履行的是監督職責。三是改革檢察機關的領導體制。關于檢察機關究竟采取什么樣的領導體制,在黨內曾經產生爭論,有相當多的人主張地方檢察長要接受省執行委員會和上級檢察機關的“雙重領導”。為此,列寧在《論“雙重”領導和法制》一文中明確否定了雙重領導體制,主張建立垂直領導體制,進而使檢察機關能夠保持充分的自主性。

(四)開展民主監督,保證人民群眾監督的權利

一是加強工人監督。列寧認為,工人監督是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制定《工人監督條例》,要求在全國的國有企業中開展廣泛的工人監督,吸收群眾代表參與蘇維埃機關的重大決策,將國家重要方針及時交予人民群眾公開討論。二是建立信訪制度。為保障群眾的監督權,列寧要求蘇維埃機關要認真對待群眾的檢舉控告,列寧要求“每個蘇維埃機關,都要張貼接待群眾來訪日期和時間的告示,不僅貼在室內,而且貼在大門外面,使沒有出入證的群眾都能看到”[16]。為保障人民群眾能夠有效監督黨和國家機關公職人員,列寧要求對信訪工作的開展狀況加大監督檢查的力度,定期對接待和來訪情況進行登記,對各級人民委員會受到的檢舉控告,要限期進行回復。三是建立輿論監督制度。列寧在早年領導俄國革命的過程中,就創辦了《火星報》用于開展爭論和監督。十月革命后,列寧要求在報刊上開辟“黑榜”專欄,通過收集完備的資料來揭發黨員干部存在的貪污腐化行為。1919 年3 月,俄共八大對各主要報刊的職能提出了明確要求,那就是“揭發各種負責人和機關的犯法行為,指出蘇維埃和黨組織的錯誤和缺點”[17]。俄共第九次代表大會后,專門創辦了《爭論專頁》的活頁刊物,圍繞一些問題開展爭論。

四、經驗與啟示:列寧探索的時代價值

誠然,由于受俄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外部嚴峻復雜形勢等因素的限制,列寧關于監督的價值理念與制度實際運行之間出現了一定的偏差,但偉大的探索卻是不容否定的。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探索解決如何打造先進的長期執政的馬克思主義執政黨,不斷完善權力監督制度和執紀執法體系,形成了全面覆蓋、常態長效的監督制度。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黨的百年奮斗重大成就和歷史經驗的決議》強調,要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依紀依法設定權力、規范權力、制約權力、監督權力。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健全黨統一領導、全面覆蓋、權威高效的監督體系。系統總結列寧加強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歷史探索,對于新時代健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有著重要的啟示意義。

(一)堅持黨對監督工作集中統一領導,實現對各類監督主體有效整合

權力監督體系作為國家治理體系中深層次、關鍵性議題,牽涉之處點多面廣,想要形成在功能上相互協調、程序上相互銜接、工作上相互配合、效能上彼此增益的監督制度,需要協調和處理好方方面面的關系。與國外一些國家實行“三權分立”的權力制衡機制不同,社會主義國家監督體系最本質的特征就是始終堅持黨的集中統一領導。列寧在設計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時候,始終立足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以黨內監督為主導,引領其他監督發展。歷史和實踐證明,黨既是黨和國家監督工作的領導者、推動者,又是被監督的對象,既起著主導和保障作用,同時又起著重要的示范帶動作用。目前,我國現有權力監督體系中監督主體眾多,分屬不同的系統和部門,各監督主體在權限、功能、方式上都各有差別,重復監督和監督盲區的現象并存。要進一步加強黨對監督體系的領導,通過一定的體制機制將黨的執政體系中各類監督主體有效貫通起來,理順各監督主體的權責關系,整合體系內各種監督資源,進而形成監督的有效合力。

(二)監督工作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理念,發揮人民群眾在監督中的作用

黨和國家監督制度作為一種自我監督制度,不是封閉的的自我監督,而是以廣大人民群眾廣泛參與為基礎的。馬克思恩格斯肯定了巴黎公社在加強監督國家權力上的重要探索,強調普選權和罷免權是人民監督國家權力運作的重要形式。列寧多次強調要吸收工農群眾參與監督工作,通過輿論監督、信訪監督等形式,實現自我監督與外部監督的有效結合。中國共產黨作為馬克思主義先鋒隊政黨,人民性始終是黨對權力本質的基本認識。堅持黨內監督與群眾監督的有機統一,讓廣大人民群眾參與到監督之中,保證人民群眾有效監督黨和政府,也是黨和國家監督制度的鮮明特色。1945 年,面對民主人士黃炎培提出的“歷史周期率”之問,毛澤東同志提出的第一個答案就是依靠人民監督。黨的十八大以后,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堅持黨內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統一,保障黨員干部和人民群眾的監督權利。在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實踐探索中,我們高度重視發揮人民群眾主體地位的作用。比如,巡視監督就是把黨內監督與人民群眾監督有機結合的綜合監督方式,有效實現了自上而下組織監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監督的有機結合。根據相關資料,十八大到十九大期間,中央巡視組共受理來信來訪159 萬件次,與黨員干部和群眾談話5.3 萬人次,有效拓展了發現問題的渠道。[18]黨的十九大要求建立覆蓋紀檢監察系統的檢舉舉報平臺,就是利用大數據、信息化手段,強化人民群眾監督的生動實踐。

(三)要堅持走中國特色權力監督道路,探索創新監督方式

一個國家監督體系和監督制度的構建,絕非一個孤立的技術問題,需要從社會運行的規律與國家建設的要求出發,深深根植于這個國家的政治發展道路、歷史文化傳統,契合社會發展基因,絕不能僅憑想象突然就搬來一座監督制度上的“飛來峰”。世界上沒有完全相同的權力監督制度,權力監督制度也沒有“放之四海而皆準”的靈丹妙藥。列寧從俄國的具體國情出發,對適合本國國情的權力監督道路進行了不懈探索。比如,針對俄國絕大多數公職人員同時也是黨員的現實,探索實現黨的紀律檢查機關和國家監察機關合署辦公。中國共產黨在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過程中,也借鑒了列寧探索的經驗,通過合署辦公的形式開辟有效的黨政一體化監督格局。1993 年,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和行政監察機關開始了合署辦公的嘗試,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新成立的國家監察機關和黨的紀律檢查機關也采取了合署辦公的形式,實現了黨內監督和國家監察的深度融合,進一步整合了監督力量。要從歷史與現實的關照中繼續深入挖掘中國特色的監督方式。以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為例,近年來,黨中央在探索加強對公職人員監督過程中,不簡單照搬西方一些國家推行的官員財產公示制度,而是立足中國國情,挖掘已有監督資源,對領導干部報告個人事項制度進行新的重塑,加大抽查核實力度,豐富處理方式,這項制度的威力正逐步彰顯。截至2019 年底,全國共對250 多萬名領導干部個人事項進行核查,年抽查率保持在28%左右,對不如實報告的進行了嚴肅處置。[19]

(四)要構建不同監督主體貫通協調機制,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

系統論的觀點認為,系統的功能不僅取決于系統內各要素功能強弱,更取決于各要素之間的協調融合程度。權力監督體系作為一個系統工程,監督合力的發揮,既取決于各監督主體自身的力量,更依賴各監督主體之間的協調和配合,使其目標一致、相互協作,進而提高監督體系的整體效能。列寧在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的過程中,實現了黨內監督和黨外監督的、自上而下的監督和自下而上監督的有機統一,還構建“四位一體”的監督格局,將黨內監督、國家監督、法律監督等力量整合起來。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繼承我們黨監督歷史實踐形成的權力監督思想基礎上,創造性地提出了“以黨內監督為主導,推動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的重大命題。在黨和國家監督制度整體框架下,各類監督主體目標任務一致、職能職責互補,具有內在統一性和高度協同性。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后,我國的權力監督體系已經實現了對黨員和公職人員的監督全覆蓋,關鍵要在相互獨立的各監督主體之間構建銜接性體制,使其有效耦合,彼此之間相互貫通,進而形成有效的監督合力,[20]要構建各類監督主體貫通協調機制,打破各項監督之間的壁壘,實現監督職責的再強化、監督力量的再統合、監督效果的再提升。

猜你喜歡
工農列寧檢察院
構建新型工農城鄉關系促進城鄉融合
湖南省第一次工農代表大會何時何地召開
扶貧隊“砸鍋”——記山西省檢察院扶貧隊員武海龍
朱德:“撫育部曲親如子,接遇工農藹如風”
列寧晚年意識形態思想及其當代啟示
西安市檢察院依法對白雪山案提起公訴
基層檢察院檢務督察工作之完善
未檢工作與檢察院組織法修改
民意調查:列寧和斯大林及其在歷史上的地位
列寧的贈言
91香蕉高清国产线观看免费-97夜夜澡人人爽人人喊a-99久久久无码国产精品9-国产亚洲日韩欧美综合